被出济州[1]

微官易得罪,谪去济川阴[2]。执政方持法,明君无此心[3]。闾阎河润上[4],井邑海云深[5]。纵有归来日,多愁年鬓侵[6]


[1] 开元九年(721),作者被贬为济州司仓参军,诗即是秋离京赴任时所作。出:谪为外官。济州:唐州名,领卢、平阴、长清、东阿、阳谷、范六县,治所在卢县(今山东茌平西南)。《河岳英灵集》、《全唐诗》诗题作“初出济州别城中故人”。这首诗抒发了作者以细故遭贬的怨愤之情。

[2] 济川阴:济水之南。济水为古四渎之一,其故道流经今山东入海。按,唐济州所领各县,惟平阴、长清在济水之南,其馀皆在济水之西之北;济州天宝元年更名济阳郡,亦可证其辖区主要在济水之北。济川,宋蜀本、静嘉堂本俱作“济州”。古以坤为阴,“济州阴”或指济州之地。

[3] 方:犹“已”。说见王锳《诗词曲语辞例释》。持法:执法。以上二句谓执政者已依法行事,而圣明天子并无处罚自己之意。按,关于王维被贬的原因,《集异记》说:“及为太乐丞,为伶人舞黄师子,坐出官。黄师子者,非一人不舞也。”唐有《五方师子舞》,为天子享宴之乐;“五方师子”即青、赤、黄、白、黑五色师子,伶人所舞黄师子,只是其中之一;又唐太常寺太乐署置令一人,丞一人,丞是令的佐吏,则署中“伶人舞黄师子”,负有主要责任的应当是令。《旧唐书·刘子玄传》说:“(开元)九年,长子贶为太乐令,犯事配流。”看来,太乐令刘贶的“犯事”与王维的遭贬实属一案,但王维既然不是这次事件的主要责任者,那么他是否当贬,也就在两可之间。

[4] 闾阎:指里巷。河润:河水浸润之地。《庄子·列御寇》:“河润九里。”句指济州濒临黄河。《元和郡县志》卷一〇谓济州治所“西临黄河(唐黄河下游河道与今异)”。

[5] 井邑:市井,邑里。句指济州近海。

[6] 多:适足,只是。年鬓侵:年岁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