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传
【原文】
三年春,齐、卫围戚,求援于中山。
夏五月辛卯,司铎①火。火逾公宫,桓、僖灾。救火者皆曰:“顾府。”南宫敬叔至,命周人②出御书,俟于宫,曰:“庀③女,而不在,死。”子服景伯至,命宰人④出礼书,以待命。命不共⑤,有常刑。校人⑥乘马,巾车⑦脂辖⑧,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⑨肃给。济濡帷幕,郁攸⑩从之。蒙葺公屋,自大庙始,外内以悛⑪。助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车。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⑫之外,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无备而官办者,犹拾沈⑬也。”于是乎去表之槁,道还公宫⑭。
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服虔:季氏出桓公,又为僖公所立,故不毁其庙。
【注释】
①司铎:鲁国宫名。②周人:官名,掌管周书典籍。③庀:通“庇”,保管。④宰人:冢宰的属官。⑤共:同“恭”,恭敬地服从。⑥校人:官名,掌管马匹。⑦巾车:官名,掌管车辆。⑧脂辖:为车轴涂油脂以润滑。⑨官人:也作“馆人”,官名,掌管馆舍。⑩郁攸:火焰。⑪悛:次序。⑫象魏:宫门两侧的高大观楼,又称魏阙,为宣示政教的地方。⑬沈:汁水。⑭道还公宫:在公宫周围设隔火道。还,通“环”,环绕,周围。
【译文】
访乐苌弘
苌弘是著名的博学者和音乐大师,孔子曾经向他请教乐理,却最终蒙冤被杀。
三年春季,齐国、卫国包围戚邑,戚人向中山国求援。
夏季五月辛卯日,司铎宫起火。大火越过公宫,桓公庙、僖公庙都发生火灾。救火的人都说:“照看府库。”南宫敬叔到来,命令周人取出进献给国君的书,在宫中等候,说:“交给你保管,如有遗失,就处死你。”子服景伯到来,命令宰人取出记载礼法的书,让他等候命令。不能恭敬地服从命令,就按照常规刑罚处治。校人准备车马,巾车在车轴上涂油脂,百官坚守各自的岗位,府库严加戒备,馆人认真供应。浸湿帷幕,随火势扑救。覆盖公家房屋,从太庙开始,依次从外到内。救助力量还是有不足的地方。有不奋力执行命令的,就按照常规刑罚处治,不会赦免。公父文伯来到,命令校人为乘车套上马。季桓子到来,驾车载着哀公立在象魏之外,命令救火的人,受伤就停下来,财物还可以再生产。他命令把文献收藏在象魏,说:“旧的典章不可以遗失。”富父槐到来,说:“没有准备却让百官仓促办事,就像拾起泼洒的汁水一样。”在这时搬开外围的干枯易燃之物,在公官周围设隔火道。
孔子在陈国,听说发生火灾,说:“大概是桓公庙、僖公庙吧!”
【原文】
刘氏、范氏世为婚姻,苌弘事刘文公,故周与范氏。赵鞅以为讨。六月癸卯,周人杀苌弘。
秋,季孙有疾,命正常曰:“无死①!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女也,则肥也可。”季孙卒,康子②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③曰:‘南氏生男,则以告于君与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卫。康子请退。公使共刘视之,则或杀之矣,乃讨之。召正常,正常不反。
冬十月,晋赵鞅围朝歌,师于其南。荀寅伐其郛④,使其徒自北门入,己犯师而出。癸丑,奔邯郸。十一月,赵鞅杀士皋夷,恶范氏也。
【注释】
①死:指为主人殉葬。②康子:季桓子之子季孙肥,谥号康。③圉臣:自谦之词,相当于微臣、小臣。④郛:外城。
【译文】
刘氏、范氏世代结为婚姻,苌弘事奉刘文公,所以周王室支持范氏。赵鞅因此讨伐周王室。六月辛卯日,周王室处死苌弘。
秋季,季孙斯患重病,命令正常说:“不要为我殉葬!南孺子的孩子,如果是男孩,就把我的话上报而立他为嗣;如果是女孩,就立肥为嗣。”季孙斯死了,季康子即位。下葬后,季康子在朝堂上。南孺子生下男孩,正常驾车载着他到朝堂上,报告说:“夫子有遗言,命令微臣说:‘南孺子生下男孩,就报告国君和大夫而立他为嗣。’现在孩子生下来,是男孩,所以我冒昧地前来报告。”于是他逃亡到卫国。季康子请求退位。哀公派共刘去探视那个孩子,却被人杀死了,于是追查凶手。哀公召见正常,正常不回国。
冬季十月,晋国的赵鞅包围朝歌,军队驻扎在城南。荀寅攻打外城,使他的部众从北门进入,自己突围而出。癸丑日,荀寅逃到邯郸。十一月,赵鞅杀死士皋夷,因为讨厌范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