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传
【原文】
七年春,滕侯卒。不书名①,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称嗣②也,以继好息民③,杜预:告亡者之终,称嗣位之主嗣位之主。当奉而不忘,故曰:继好。好同则和亲,故曰息民。谓之礼经。
夏,城中丘,书,不时④也。
齐侯使夷仲年来聘,结⑤艾之盟也。
秋,宋及郑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为宋讨⑥也。杜预:公拒宋而更与郑平,欲以郑为援。今郑复与宋盟,故惧而伐邾,欲以求宋,故曰为宋讨。
初,戎朝于周,发币⑦于公卿,凡伯弗宾⑧。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
陈及郑平。十二月,陈五父如郑莅盟。壬申,及郑伯盟,
郑良佐⑫如陈莅盟,辛巳,及陈侯盟,亦知陈之将乱也。
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⑬。
【注释】
①不书名:只书滕侯而不书其名。②告终称嗣:通告去世的国君及嗣位的国君。③息民:使民众安定。④不时:不合农时。⑤结:巩固。⑥为宋讨:邾国曾为郑国做向导伐宋,现在宋、郑和好,鲁国伐邾以讨好宋国。⑦发币:致送财物。⑧宾:以宾客之礼相待。⑨如忘:心不在焉,有如忘却。⑩洩伯:洩驾,郑国大夫。⑪赖:依赖。⑫良佐:郑国大夫。⑬昏:同“婚”,此指订婚。
【译文】
七年春季,滕侯去世。《春秋》不书其名,是因为没有与鲁国结盟。凡是诸侯相互缔结过同盟,就称名向神明报告,所以国君去世时就在讣告上也书写名字,这是为了向同盟国通告去世的国君和继承的人,以便延续友好关系,使人民安定,被称为礼的法则。
夏季,修筑中丘的城墙,《春秋》记载此时,因为不合农时。
齐僖公派夷仲年前来聘问,目的是巩固在艾地缔结的盟约。
秋季,宋国与郑国讲和。七月庚申日,在宿地会盟。隐公讨伐邾国,是为宋国而讨伐的。
当初,戎人到周朝觐,送财物给公卿,凡伯不以宾客之礼接待。冬季,周天子派凡伯前来聘问。回去时,戎人在楚丘攻打他,将他抓获带回。
陈国与郑国讲和。十二月,陈国的五父来到郑国参加会盟。壬申日,与郑庄公盟誓,歃血时候心不在焉。洩伯说:“五父必然不能免祸,因为他不认为结盟是国家可依赖的事。”
郑国的良佐来到陈国参加会盟,辛巳日,与陈侯会盟,也预料到陈国将要动乱。
郑国的公子忽在周天子那里,所以陈桓公请求把女儿嫁给他。郑庄公允许了,于是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