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传
【原文】
三十年春,王命虢公讨樊皮。
夏四月丙辰,虢公入樊,执樊仲皮①,归于京师。
楚公子元归自伐郑,而处王宫。斗射师②谏,则执而梏③之。孔颖达:服虔云:“射师,若敖子斗班也。”射师被梏,不言舍之,何以得杀子元也?知射师与班必非一人也。杜《谱》以为斗射师,若敖子,斗班若敖孙。
秋,申公④斗班杀子元,斗穀
冬,遇于鲁济,谋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注释】
①樊仲皮:即樊皮。皮是名,仲是排行。②斗射师:杜注认为斗射师即斗廉;服虔认为是斗班。③梏:手铐。这里用作动词。④申公:申邑县尹。楚子自称王,称其县尹为公。⑤斗穀於菟:即令尹子文。⑥纾:缓和。
【译文】
三十年春季,周惠王命令虢公攻打樊皮。
夏季四月丙辰日,虢公进入樊国,抓住了樊皮,把他带回京师。
楚国的公子元攻打郑国返回,住在王宫里。斗射师劝谏他,就把他抓起来,给他带上手铐。
秋季,申公斗班杀死子元,斗穀於菟做令尹,拿出自己的家财,来缓和楚国的危难。
冬季,庄公与齐桓公在鲁国境内的济水非正式会面,谋划攻打山戎,因为山戎危害北燕的缘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