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服四制

【原文】

凡礼之大体①,体天地,法四时②,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之者③,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郑玄:礼之言体也,故谓之礼,言本有法则而生也。夫礼,吉凶异道④,不得相干⑤,取之阴阳也。郑玄:吉礼、凶礼异道,谓衣服、容貌及器物也。丧有四制⑥,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仁、义、礼、智,人道具矣。


①大体:大的原则。②四时:四季。③訾:诋毁。④异道:在衣服、容貌、器物方面都有不相同的含义。⑤相干:相互干扰。⑥四制:四个原则。

【译文】

总括礼的重要原则,源于天地,取法四季,效仿阴阳,顺应人情,所以称为礼。一些人诋毁礼,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礼是怎样产生的。礼,吉礼和凶礼各有不同的含义,二者不相干涉,这是取法于天地间一阴一阳的道理。丧服有四种原则,它的运用应当在不同的情况下做出适当的变化,其实就是取法于四季的更替。礼中有恩情,有义理,有节制,有权宜,这是取法于人情的变化。恩情出于仁,义理出于义,节制出于礼,权宜出于智。具备了仁、义、礼、智这四种德行,君子的德行就完备了。

【原文】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①。门内之治恩揜义②,门外之治义断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③。贵贵,尊尊④,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吕大临:极天下之爱,莫爱于父;极天下之敬,莫敬于君。敬爱生乎心,与生俱生者。故门内以亲为重,为父斩衰,亲亲之至也。门外以君为重,为君斩衰,尊尊之至也。内外尊亲,其义一也。


①制:制定原则。②揜:掩盖,淹没。③资:办理,操办。④“贵贵”二句:尊敬地位尊贵的人,第一个贵和尊为动词,意为尊敬、敬重。第二个贵和尊为名词,即地位尊贵的人。

【译文】

对自己恩情深厚的人去世,就要为他服重丧,因此为去世的父亲必须服斩衰三年,这是因为父亲对自己恩情深厚,所以才制定出了这样的原则。只要是家庭内部亲属丧事的安排,都是恩情掩盖了义理;而家庭外部的事情,就都是义理阻断了感情。用对待父亲的礼来对待国君,内心的敬意也完全相同。尊敬地位尊贵的人,敬重年长的人,这是遵守义理的最高境界。所以臣下为国君服斩衰三年,就是根据义理大于恩情来制定的。

【原文】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①,期而练②,毁不灭性③,不以死伤生也。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④,坟墓不培⑤,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⑥。郑玄: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①沐:洗头。②期:一年。练:小祥祭。③毁不灭性:虽然哀痛憔悴却不能危及自己的生命。毁,哀毁,因过于哀痛而形容憔悴。性,命。④苴衰:用苴麻做成的丧服。⑤坟墓不培:古代不修坟墓,一旦落成,便不再加土。⑥见:通“现”,体现。

【译文】

服丧三天才能喝粥,三个月才能洗一次头,周年之后,改穿小祥祭以后的孝服,虽然极为哀痛瘦弱,也不能危及生命,不能为亲人之死而毁伤自己的身体。丧期最长也不能超过三年,苴衰丧服坏了不必修补,亲人的坟墓不可增加封土,大祥祭过后,可以弹没有装饰的琴,这都是告诉人们哀伤也是有限度的,要用礼来节制人的感情。如同以侍奉父亲的态度侍奉母亲,内心的敬爱之情是相同的。天上没有两个太阳,地上没有两个天子,一个国家不能有两个国君,一家之中也不能有两个主人,这是用一个人来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原则。因此父亲健在,就为去世的母亲服齐衰一年,就体现了一家之中不能有两个主人的原则。

【原文】

杖者何也?爵也①。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或曰担主②,或曰辅病③,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④。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秃者不zhuā⑤。者不袒⑥。跛者不踊⑦。老病不止酒肉。凡此八者,以权制者也。贾公彦:父在子为母屈而期,心丧犹三年。


①“杖者何也”二句:丧杖是用来干什么的?是用来表现丧主的爵位的。因为有爵位的人必须是有德之人,有德之人才能为父母哀痛以致病得很重,所以允许他用手杖扶持病体。②担主:这里指嫡子幼年丧父而为丧主。嫡子年幼时无爵、无德,但因为他是主丧的人,所以给他丧杖,供他拜送宾客之用。③辅病:嫡子以外的儿子。虽然他们并不是丧主,但是他们也会为父母哀痛以致生病,所以也给他们丧杖来扶助病体。④扶:需要别人搀扶。⑤髽:妇女在有丧事时用麻束头发。⑥伛者:驼背的人。⑦跛者:跛脚的人。

【译文】

丧杖有什么作用呢?它是用来表示丧主的爵位的。国君死去,第三天授予国君的儿子丧杖,第五日授予大夫丧杖,第七日授予士丧杖。有的嫡子没有成年就借用丧杖来表明丧主的身份,又有的并非嫡子而拄杖,是为了扶持病体,妇女、儿童不拄丧杖,是因为他们不会哀伤致病。各种执事人等全都齐全,需要的物品全都具备,可以不用吩咐就都有人代办各种事情的人,必须由人搀扶才能起来。事事都要自己下令才有人去做的人,就要用丧杖才能站起来了。丧事的各种环节都要自己筹办的人,就用不着丧杖,只是不洗脸、不刮胡子来表现自己的哀容。秃头的人不必去掉裹头发的巾。驼背的人不必袒露身体。跛足的人不必行踊礼。老人和病人不需停止饮酒吃肉。像这八种特殊的规定,都是权宜之礼。

【原文】

始死,三日不怠①,三月不解②,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③。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④。《书》曰:“高宗谅丧服四制 - 图1,三年不言⑤。”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⑥?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⑦。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高之⑧,故谓之“高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丧服四制 - 图2,三年不言”,此之谓也。然而曰“言不文”者⑨,谓臣下也。


①三日不怠:在死者去世的头三天,家人想哭就哭,没有懈怠的时候。②解:脱衣服。③杀:递减。④常行:这里指通常实行的制度。⑤“高宗谅丧服四制 - 图3”二句:出自《尚书·无逸》。但是文字稍有不同。谅丧服四制 - 图4,守丧期间居住的倚庐。不言,原意为不说话,这里指不发布任何政令。⑥独善之也:唯独称赞他。⑦慈良于丧:指善于为父亲守丧。⑧高:尊崇。⑨言不文:说话不加修饰。

【译文】

亲人刚死,三日内哭泣不停,三月内不脱衣睡觉,周年之后祭奠时仍然很悲哀,到了三年,只是内心忧伤,这是人心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平复,悲伤的情感也随之递减。圣人根据这种感情的递减制定了相应的礼节,这是服丧以三年为最长期限的原因,即使贤者也不得超过这个期限,而不贤的人也不能不做到这种程度。这是丧礼的中庸之道,只要是王者都坚持这样做。《尚书》中说:“殷高宗守丧居住在倚庐,三年都不和朝臣说话。”那是称赞他的。可见王者没有不这样行礼的,但是为什么唯独称赞殷高宗呢?回答是:高宗就是武丁,武丁是殷代的贤王,他即位时,善于为父亲守丧。当时殷朝衰落,由于他善于守丧使殷朝重新振兴,礼制衰落,因为武丁而重新兴起,所以称赞他。因为称赞他,所以就记载在《尚书》里以示对他的尊崇,所以称他为“高宗”。守孝三年,没有发布政令,《尚书》中说“殷高宗守丧居住在倚庐,三年都不和朝臣谈话”,就是这个意思。可是礼制中又有“说话不进行文饰”的规定,这是针对臣下守丧所说的。

【原文】

礼,斩衰之丧唯而不对①,齐衰之丧对而不言②,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父母之丧,衰、冠、绳缨③,jiān④,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孔颖达:此一节覆明前经四制之中节制之事。以礼之大体,丧之三年为限节之事,故重明之。比终兹三节者⑤,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①唯而不对:只发出应答的声音而不回答别人的问话。②对而不言:只回答别人的问话而不主动说话。③绳缨:用绳子做系丧冠的缨。④菅屦:用茅草编成的丧鞋。⑤兹:这。三节:三个过程,指从初丧到洗头,从洗头到练冠,从练冠到三年期满这三个过程。

【译文】

丧礼规定,服斩衰的人只发出应答的声音而不回答别人的问话,服齐衰的人可以回答别人的问话但不会主动和人说话,服大功的人可以和别人说话但不与人议论,服缌麻、小功的人可以议论但是不说让人快乐的事情。父母的丧事,孝子要穿丧服、戴丧冠、用绳子做系丧冠的缨,穿茅草做成的丧鞋,三天以后才开始喝稀饭,三个月以后才洗头,服丧满一年以后,在第十三个月才戴上练冠举行小祥祭、三年以后再举行大祥祭。做完了这三个阶段,仁者可从中看到孝子的爱心,智者可以从中看到孝子的理性,强者可以从中看到孝子的志向。用礼来约束自己的行为,用义端正自己的行为,一个人是不是孝顺的儿子,是不是尊敬兄长的弟弟,是不是贞洁的女子,都可以从中观察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