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传

【原文】

十八年春,晋侯、卫大子臧伐齐,至于阳穀。齐侯会晋侯盟于缯,以公子彊为质于晋。晋师还。蔡朝、南郭偃逃归。

夏,公使如楚乞师,欲以伐齐。

秋,邾人戕鄫子于鄫。凡自虐①其君曰弑,自外曰戕。

楚庄王卒,楚师不出。既而用晋师,楚于是乎有蜀之役②。

【注释】

①虐:杀。②蜀之役:发生在成公二年冬。蜀,鲁地,或在今山东省泰安市西。

【译文】

十八年春季,晋景公、卫太子臧联合攻打齐国,逃达阳穀。齐侯和晋侯在缯地订立盟约,派公子彊到晋国做人质。晋军回国。蔡朝、南郭偃从晋国逃了回来。

夏季,宣公的使者到楚国请求救兵,准备去攻打齐国。

秋季,邾国人在鄫国杀死鄫子。凡是由国内的人杀死自己的国君叫做“弑”,由别国人杀死的叫做“戕”。

楚庄王去世,楚军不能出兵。不久鲁国利用晋军攻打齐国,所以没有后来楚国同鲁国的蜀地之战。

【原文】

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欲去三桓①,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

冬,公薨。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杀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杜预:適谓子恶,齐外甥,襄仲杀之而立宣公。南通于楚,既不能固,又不能坚事齐、晋,故云失大援也。臧宣叔②怒曰:“当其时不能治也,后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许请去之!”遂逐东门氏③。

子家还,及笙,坛帷④,复命于介⑤。既复命,袒、括发⑥,即位哭,三踊⑦而出。遂奔齐。书曰:“归父还自晋。”善之也。

【注释】

①三桓:鲁大夫孟孙、叔孙、季孙,都是桓公之后,故称三桓。②臧宣叔:臧孙许,鲁大夫。③东门氏:即襄仲之族。④坛帷:筑土为坛,设置帷幕。⑤介:副手。⑥括发:以麻束发。⑦踊:顿足跳跃,遇丧事表示哀痛。

【译文】

公孙归父因为父亲襄仲立了鲁宣公,受到宠信。他想铲除三桓以扩张公室的权力。他跟宣公策划后就去晋国访问,打算借晋国的力量铲除三桓。

冬季,宣公薨。季文子在朝廷上说:“当年叫我杀死嫡子拥立庶子以致使我国失去强大的援助的,就是襄仲啊!”臧宣叔发怒说:“当时不能治襄仲的罪,他的后人有什么罪?您打算要除掉他,我是掌管刑罚的,还是由我臧孙许除掉他吧!”于是就把襄仲的家族东门氏赶出了鲁国。

公孙归父从晋国回来,抵达笙地,也解了国内发生的事情,用帷幕遮住祭坛,向他的副手行复命的礼节。复命完毕,脱掉上衣,用麻扎起头发,到祭坛上号哭,顿脚三次后退出来。于是逃奔到齐国。《春秋》记载说:“归父还自晋。”这是表示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