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经
【原文】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
癸丑,葬我小君②文姜。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杜预:陈人恶其杀太子之名,故不称君父以国讨公子告。
夏五月。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
冬,公如齐纳币③。杜预:公不使卿而亲纳币,非礼也。母丧未再期而图昏,二传不见所讥,左氏又无传,失礼明故。
【注释】
①肆大眚:赦免有罪之人。肆,同“赦”。眚,罪过。②小君:因为反哭于寝,完成丧礼,故称。③纳币:即纳聘礼,婚礼的六礼之一。
【译文】
二十二年春季,周历正月,大赦有罪之人。
癸丑日,安葬鲁国先君桓公的夫人文姜。
陈国人杀死陈国公子御寇。
夏季五月。
秋季七月丙申日,鲁国与齐国的卿士高傒在防地结盟。
冬季,庄公到齐国送聘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