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年经
【原文】
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杜预:公子买,鲁大夫子丛也。内杀大夫皆书。刺,言用《周礼》三刺之法,示不枉滥也。公实畏晋,杀子丛而诬丛以废戍之罪。恐不为远近所信,故显书其罪。
楚人救卫。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①,楚师败绩。
楚杀其大夫得臣。
卫侯出奔楚。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②、莒子,盟于践土③。
陈侯如会。
公朝于王所。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④于卫。卫元
陈侯款卒。
秋,杞伯姬来。
公子遂如齐。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⑤、莒子、邾人、秦人⑥于温。
天王狩⑦于河阳。
壬申,公朝于王所。
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
诸侯遂围许⑧。
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
【注释】
①城濮:卫地,在今山东省范县。②卫子:当时卫成公出居在外,其弟叔武奉盟。③践土:郑地,今河南省原阳县东南、武涉县西南。④复归:凡去其国,后复归其位,称复归。⑤陈子:陈共公。陈穆公去世,未除丧,所以称“子”。⑥秦人:秦穆公。⑦狩:对晋文公以臣子身份召见天子之事的委婉说法。⑧围许:当时诸侯皆从晋,只有许从楚,所以讨伐该国。
【译文】
二十八年春季,晋侯侵袭曹国,晋侯攻打卫国。
公子买戍守卫国,没有戍守期满就回来了,僖公杀了他。
楚国人救援卫国。
三月丙午日,晋侯进入曹国,抓住了曹伯。分给宋国人土地。
夏季四月己巳日,晋侯、齐国的军队、宋国的军队、秦国的军队同楚国人在城濮作战,楚国的军队大败。
楚国杀死该国大夫得臣。
卫侯逃亡到楚国。
五月癸丑日,僖公会见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在践土结盟。
陈侯到会。
僖公在天子的住所朝见天子。
六月,卫侯郑从楚国回到卫国。卫元咺逃到晋国。
陈侯款去世。
秋季,杞伯姬前来。
公子遂到齐国去。
冬季,僖公在温会见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国人、秦国人。
天子在河阳狩猎。
壬申日,僖公在天子的住所朝见天子。
晋国人抓住了卫侯,把他送到京师。卫国的元晅从晋国回到卫国。
诸侯包围许国。
曹伯襄回到曹国,接着会同诸侯包围许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