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传

【原文】

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楚屈瑕将盟贰、轸①。郧②人军于蒲骚③,将与随、绞④、州⑤、蓼⑥伐楚师。莫敖患之。斗廉曰:“郧人军其郊,必不诫,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于郊郢,以御四邑。杜预:君谓屈瑕也。《礼·坊记》云:“礼,君不称天,大夫不称君,恐民之惑也。”然则大夫不得称君,此谓屈瑕为君者,楚僭王号,县尹称公,故呼卿为君。大夫正法当呼为主。昭元年传医和谓赵文子曰“主相晋国”,是其事也。祁盈之臣谓祁盈为君,伯有之臣谓伯有为公,是家臣称其主耳。我以锐师宵加于郧,郧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斗志。若败郧师,四邑必离。”莫敖曰:“盍请济师于王?”对曰:“师克在和,不在众。商、周之不敌,君之所闻也。成军以出,又何济焉?”莫敖曰:“卜之?”对曰:“卜以决疑,不疑,何卜?”遂败郧师于蒲骚,卒盟而还。

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昭公辞。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从。

【注释】

①贰、轸:均为国名,均在今湖北省广水市。②郧:国名,子爵,在今湖北省旧郧县。③蒲骚:郧邑,在今湖北省广水市西北。④绞:国名,在今湖北省旧郧县西北。⑤州:国名,在今湖北省监利县东。⑥蓼:国名,在今河南省沘源县南。

【译文】

十一年春季,齐国、卫国、郑国、宋国在恶曹进行会盟。

楚国的屈瑕想要与贰国、轸国结盟。郧国人将大军驻守在蒲骚,打算与随、绞、州、蓼四国一同攻打楚国大军。莫敖深以为患。斗廉说:“郧国的大军在郊外驻守,一定没有防备,而且整天期盼四国的大军到来。您在郊郢驻军,以此抵御四国军队。我国发动精锐士兵趁着夜色攻打郧国,郧国期盼四国军队能来救他们,并且以城池作为依仗,没有斗志。要是能够将郧国军队打败,四国的军队一定会溃散。”莫敖说:“为何不向君王请求增派兵力?”回答道:“军队作战获胜宰予和谐,不在于人数众多。商、周两国实力不均等,您也是知道的。整顿部队才出兵,还增派什么兵力?”莫敖问:“需要占卜吗?”回答说:“占卜的目的是为了解除疑惑,如今没有疑惑,为何要占卜?”于是在蒲骚打败郧国军队,完成和贰国、轸国的结盟后班师。

郑昭公击败北戎的时候,齐侯想要将女儿嫁给他,昭公推辞了。祭仲说:“您务必要娶她。国君有很多宠爱的姬妾,要是您没有强有力的支援,就无法被立为国君。三位公子都是与您竞争国君的。”昭公没有听从。

【原文】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①。为公娶邓曼②,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生厉公。雍氏宗③,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杜预:祭仲之如宋,非会非聘,见诱而以行人应命。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注释】

①使为卿:谓庄公将祭仲从封人擢升为卿,执掌国政。②邓曼:邓国之女,曼姓。③宗:通“崇”,有美誉。

【译文】

夏季,郑庄公去世。

当初,祭地封人仲足很受郑庄公的宠信,庄公命他担任卿。祭仲代表庄公迎娶邓曼,生下昭公,因此祭仲将他立为国君。宋国的雍氏将女儿嫁给郑庄公,名为雍姞,生下厉公。雍氏声誉崇隆,很受宋庄公的宠信,因此诱骗祭仲并将祭仲抓获,说:“要是不将突立为国君的话,你就会被杀死。”雍氏还抓住厉公索要财物。祭仲与宋国人结盟,让厉公回国并拥立他为国君。

秋季九月丁亥日,昭公逃往卫国。己亥日,将厉公立为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