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传
【原文】
十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晋人以公为贰于楚,故止公。公请受盟,而后使归。
郤犨求聘,且莅盟。
声伯①之母不聘②,穆姜③曰:“吾不以妾为姒④。”生声伯而出之,嫁于齐管于奚,生二子⑤而寡,以归声伯。声伯以其外弟⑥为大夫,而嫁其外妹于施孝叔。郤犨来聘,求妇于声伯,声伯夺施氏妇以与之。妇人曰:“鸟兽犹不失俪,子⑦将若何?”曰:“吾不能死亡。”妇人遂行。生二子于郤氏。郤氏亡,晋人归之施氏。施氏逆诸河,沉其二子。妇人怒曰:“己不能庇其伉俪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遂誓施氏。
【注释】
①声伯:即公孙婴齐。②不聘:未行媒聘之礼。聘则为妻,不聘为妾。③穆姜:鲁宣公夫人。④姒:妯娌,兄妻为“姒”,弟妻为“娣”。⑤二子:据下文为一子一女。⑥外弟:指声伯之母与管于奚所生之子。⑦子:指其夫施孝叔。
【译文】
十一年春季,周历三月,鲁成公从晋国回来。晋国人认为成公同时依附楚国,因此扣留了他。成公请求接受盟约,然后让他回国。
郤犨来鲁国聘问,而且参加结盟。
声伯的母亲没有举行媒聘之礼,穆姜说:“我不能把妾当成嫂嫂。”声伯的母亲生了声伯,就被抛弃了,嫁给齐国的管于奚,生了两个孩子后又守寡,就把两个孩子给了声伯。声伯让他的异父兄弟做了大夫,又把异父妹妹嫁给施孝叔。郤犨前来聘问,向声伯求取妻子,声伯把施氏的妻子夺过来给了郤犨。这个女人对丈夫说:“鸟兽还不肯失掉配偶,您打算怎么办?”她的丈夫说:“我不能够因为这个原因死去或者逃亡。”这个女人就随郤犨走了。在郤氏那里生了两个孩子。郤氏被灭,晋国人又把她还给施氏。施氏在黄河边迎接她,把她的两个孩子丢进黄河里。这个女人发怒说:“自己不能保护自己的配偶而让她离开,又不能爱护别人的孤儿而杀死他们,这怎么能有好结果?”就发誓不再做施氏的妻子。
【原文】
夏,季文子如晋报聘,且莅盟也。
周公楚恶惠、襄之逼也,且与伯与争政,不胜,怒而出。及阳樊,王使刘子①复之,盟于鄄而入。三日,复出奔晋。杜预:王既复之而复出,所以自绝于周,为明年周公出奔传。
秋,宣伯聘于齐,以修前好。
晋郤至与周争
【注释】
①刘子:即刘康公。②鄇:温别邑,在今河南省武涉县。③檀伯达:封在檀而成为氏。檀为周邑,在今河南省济源县。
【译文】
夏季,季文子去晋国,回报聘问,同时也参与结盟。
周公楚讨厌周惠王、周襄王族人的逼迫,同时又和伯舆争夺政权,没有得胜,发怒而离开。到达阳樊,周天子派刘子让周公楚回来,在鄄地结盟接着进入国内。三天后,周公楚再次离去,逃亡到晋国。
秋季,宣伯到齐国聘问,重建过去的友好关系。
晋国的郤至和周天子争夺温邑的别邑鄇地,周天子命令刘康公、单襄公到晋国争讼。郤至说:“温地,过去就是我的封邑,所以不敢丢失。”刘康公对郤至说:“以前周朝战胜商朝,让诸侯据有封地。苏忿生据有温地,做了司寇,和檀伯达封在黄河边上。苏氏投奔狄人,又和狄人和不来而逃到卫国。襄王为了慰劳文公,将温地赐给了他,狐氏、阳氏先住在这里,然后才轮到您。若要追查过去的情况,那么它是周天子属官的封邑,您怎么能得到它?”晋厉公下令要郤至不要争夺。
【原文】
宋华元善于令尹子重,又善于栾武子,闻楚人既许晋籴茷成,而使归复命矣。冬,华元如楚,遂如晋,合晋、楚之成。杜预:为明年盟宋西门外张本。
秦、晋为成,将会于令狐。晋侯先至焉。秦伯不肯涉河,次于王城,使史颗①盟晋侯于河东。晋郤犨盟秦伯于河西。范文子曰:“是盟也何益?齐②盟,所以质信也。会所,信之始也。始之不从,其何质乎?”秦伯归而背晋成。
【注释】
①史颗:秦大夫。②齐:同“斋”。
【译文】
宋国大夫华元和楚令尹子重关系友好,又和晋大夫栾武子友好,听到楚人已经允许晋国的籴茷求和,而让他回国复命了。冬季,华元到楚国,又到晋国,促成晋、楚和好。
秦、晋两国结好,打算在令狐会见。晋厉公先到达。秦桓公不肯渡过黄河,住在王城,派遣史颗和晋厉公在河东会盟。晋国的郤犨和秦桓公在河西结盟。范文子说:“这样的结盟有什么好处?斋戒盟誓,是用来保证信用的。约定地点会见,这是信用的开始。开始都不顺从,还有诚心吗?”秦桓公回去就背弃了和晋国的友好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