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丧

【原文】

奔丧之礼: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又哭,尽哀。郑玄:以哭答使者,惊怛之哀无辞也。问故,问亲丧所由也。虽非父母,闻丧而哭,其礼亦然也。遂行,日行百里,不以夜行。唯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后行①。过国,至竟哭,尽哀而止,哭辟市朝②。望其国竟哭。至于家,入门左,升自西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绖于序东,绞带,反位,拜宾,成踊,送宾反位。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皆如初。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阖门。相者告,就次。于又哭,括发,袒,成踊。于三哭,犹括发,袒,成踊。三日成服,拜宾,送宾,皆如初。


①成服:正式穿上丧服。②辟:通“避”,躲避。市朝:集市。

【译文】

奔丧的礼仪:开始听说父亲或者母亲去世的噩耗,就用哭泣来回答报丧的使者,尽情表达哀伤的感情。然后向使者询问亲人去世的原因,听完以后再次哭泣,尽情表达自己的哀伤。然后就上路,日行百里,夜里不赶路。只有为父母奔丧时,在天亮前还能看到星星的时候就出发,到晚上满天星斗的时候才住宿休息。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不能立刻动身,可以在正式穿上丧服以后再出发。途中经过别的国家,到达这个国家的边境就要哭,抒发尽所有的哀思后再停止,哭的时候要避开街市或集会。看到本国边境时就开始哭泣。到家以后,从门的左边进去,从西边的台阶上去,走到棺柩的东边,面西而坐,然后可以放声大哭,然后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接着下堂,来到东阶主人的位置,面朝向西面哭踊。然后在东序东边,掩好衣服的前襟,系好绖带,把绖带缠在腰间,然后返回原来的位子上,向前来吊丧的宾客行拜礼,行成踊礼,送走宾客之后再回到主人之位。如果有宾客晚到,就同样行拜礼,行成踊礼,再送客,过程都跟之前一样。众主人和死者的兄弟全都走出殡宫的门,一出门便停止哭泣,然后关闭殡宫的大门。赞礼的相者发出号令,然后主人进入倚庐中。在第二次哭的时候,用麻绳束发,袒露出左臂,行成踊礼。在第三次哭的时候仍然用麻束发,袒露出左臂,行成踊礼。三天以后,穿上正式的丧服,向宾客行拜礼,为宾客送行,跟开始时全都一样。

【原文】

奔丧者非主人①,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宾。奔丧者自齐衰以下,入门左,中庭北面哭,尽哀。免、麻于序东②,即位,袒,与主人哭,成踊。郑玄:不升堂哭者,非父母之丧,统于主人也。麻,亦绖带也。于此言“麻”者,明所奔丧虽有轻者,不至丧所,无改服也。凡袒者于位,袭于序东,袒、袭不相因位。此麻乃袒,变于为父母也。于又哭,三哭,皆免,袒。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丈夫、妇人之待之也,皆如朝夕哭位③,无变也。


①主人:嫡子做丧主。②免:一种丧冠,用一寸宽的麻布来束发髻。③朝夕哭位:朝夕哭的位置。男子在阼阶下,女子在堂上。

【译文】

奔丧者如果不是丧主,那么丧主就要向宾客行拜礼、送走宾客。如果奔丧者是服齐衰丧服以下的人,奔丧时就从门的左侧进入,到了庭院中间面朝北痛哭,尽情宣泄哀痛。然后在东序东面戴上免冠,系上麻腰带,到自己的哭位,袒露左臂,与主人一起哭泣,行成踊礼。在第二次哭和第三次哭时,也都戴免冠,袒露左臂。有宾客前来吊丧,主人就起来拜谢并且送走宾客。男子、女子,在宾客吊丧时都在自己的哭位,没有什么变化。

【原文】

奔母之丧,西面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免、绖于序东,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之礼。于又哭不括发。郑玄:为母于又哭而免,轻于父也,其他则同。

妇人奔丧,升自东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东髽①,即位,与主人拾踊②。


①髽:古代妇人在办丧事时所梳的发髻,用麻束住发髻。②拾:轮流。

【译文】

为母亲奔丧,面向西面哭泣,尽情表达自己的哀思。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下堂,到东边就哭位,面向西哭泣,行成踊礼。在东序的东面掩好正服的前襟、戴免冠,系好麻绖带,向宾客行拜礼,送走宾客,都与奔父亲丧时的礼仪一样。但是在第二次哭的时候就不必用麻绳束发了。

妇人奔丧时,从东阶上堂,在灵柩的东边即哭位,面向西,坐着哭泣,尽情表达自己的哀思。面向东面将麻束在发髻上,与主人轮流完成踊礼。

【原文】

奔丧者不及殡,先之墓,北面,坐哭尽哀。主人之待之也①,即位于墓左。妇人墓右。成踊,尽哀,括发,东即主人位,绖,绞带,哭成踊。拜宾,反位,成踊。相者告事毕。郑玄:“主人之待之”,谓在家者也。哭于墓,为父母则袒。“告事毕”者,于此后无事也。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括发,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宾出,主人拜送。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如初。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相者告,就次。于又哭,括发,成踊。于三哭,犹括发,成踊。三日成服。于五哭②,相者告事毕。为母所以异于父者,壹括发,其余免以终事,他如奔父之礼。


①主人:这里指在奔丧的嫡子不能及时返回之前负责主持丧事的人。②五哭:朝夕哭时,孝子为母亲奔丧的当天哭一次,第二天和第三天早晚各哭一次,共五次。

【译文】

来不及在出殡之前赶回来的奔丧者,到了之后先去墓地上,面向北坐下,痛哭直到尽哀。主人陪同奔丧者在墓的左边就位。妇人在墓的右边就位。奔丧者行踊礼,直到尽哀,用麻绳束发,然后到墓东面的主人位上,系好麻绖,把绖带多余的部分缠在腰里,痛哭着完成踊礼。主人拜谢宾客,返回自己的位子,完成踊礼。这时相者宣告礼仪结束。于是孝子带上丧冠,从门的左边返回,面向北面痛哭直到尽哀,用麻束发,袒露左臂,完成踊礼,主人在东边就位,拜谢宾客,完成踊礼。宾客退出,主人拜送。有后来才到的宾客,主人行拜礼,完成踊礼,送宾客也与开始时一样。众主人和死者的兄弟全都出门,出门以后就停止哭泣。相者宣告礼仪结束,孝子前往倚庐居住。在第二次哭的时候,用麻绳束发,完成踊礼。在第三次哭的时候仍然用麻绳束发,完成踊礼。三天以后,穿上正式的丧服。第五次朝夕哭结束,相者宣告礼仪结束。为母亲奔丧与为父亲奔丧的不同之处在于只需要用麻绳束发一次,剩下的几次都戴免冠,其他的程序都和奔父丧时一样。

【原文】

齐衰以下,不及殡,先之墓,西面哭,尽哀。郑玄:不北面者,亦统于主人。免、麻于东方,即位①,与主人哭,成踊,袭。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宾有后至者,拜之如初。相者告事毕。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免,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宾出,主人拜送。于又哭,免,袒,成踊。于三哭,犹免,袒,成踊。三日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毕。


①位:服齐衰丧服以下的人的哭位,位于主人的南面。

【译文】

服齐衰以下丧服的人,没有赶上出殡,就要先到墓地,面向西面痛哭直到尽哀。在墓的东面戴免冠和系好麻绖,在自己的位置就位,与主人一起痛哭,完成踊礼,然后掩好丧服。有宾客前来,主人就会拜谢并且出送宾客。有后来才到的宾客,主人也要像开始一样行拜礼,然后送走宾客,这时相者宣告礼仪结束。奔丧者就戴上丧冠,然后就从门左边回去,面向北面尽情痛哭,戴免冠,袒露出左臂,完成踊礼,然后回到东面的哭位。向宾客行拜礼,然后完成踊礼。宾客退出时,主人要行拜礼相送。在第二次哭的时候,戴免冠,袒露左臂,完成踊礼。在第三次哭的时候,仍然戴免冠,袒露出左臂,完成踊礼。三天以后换上丧服。在五哭之后,相者宣告礼仪结束。

【原文】

闻丧不得奔丧,哭尽哀。问故,又哭,尽哀。乃为位①,括发,袒,成踊,袭,绖,绞带,即位。郑玄:闻父母丧而不得奔,谓以君命有事,不然者,不得为位。位有酂列之处,如于家朝夕哭位矣。不于又哭乃绖者,丧至此逾日,节于是可也。拜宾,反位,成踊。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反位。若有宾后至者,拜之,成踊,送宾,如初。于又哭,括发,袒,成踊。于三哭,犹括发,袒,成踊。三日成服。于五哭,拜宾、送宾如初。

若除丧而后归,则之墓,哭成踊,东括发,袒,绖,拜宾,成踊,送宾,反位,又哭尽哀,遂除。于家不哭。主人之待之也,无变于服②,与之哭,不踊。自齐衰以下,所以异者免、麻。


①为位:排列哭位。指按亲疏远近关系排列哭丧时的位置。②无变于服:到此为止,主持葬礼的人已经换了吉服,即使奔丧的嫡子到达,也不必改服。

【译文】

听到丧事却无法奔丧的人,得到消息以后就要痛哭直到尽哀。然后询问亲人故去的原因,再次痛哭直到尽哀。接下来就安排哭位,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行成踊礼,戴好麻绖,把绖带多余的部分缠在腰里,然后就哭位。向宾客行拜礼,然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完成踊礼。宾客退出时,主人要在门外行拜礼送行,然后再返回哭位。如果有宾客后来才到,主人要行拜礼,然后完成踊礼,完毕后像最初时一样送宾客退出。在第二次哭的时候,用麻绳束发,袒露出左臂,行成踊礼。在第三次哭的时候,也是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完成踊礼。三天以后,穿上正式丧服。在第五次哭的时候,主人向宾客行拜礼并且如同最初那样送走宾客。

如果服丧期满以后才奔丧回来,就直接去墓地,痛哭并且行成踊礼,在墓的东面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并且系好麻绖,主人拜谢宾客行成踊礼,送出宾客后回来就位,再次痛哭直到尽哀,然后除去丧服。回到家中就不再哭泣。原先代替主人主持丧事的人,可以不必将自己的吉服改为丧服,与奔丧者一同哭泣,但是不必完成踊礼。从服齐衰的亲属以上,与主人的不同之处在于戴免冠和系麻绖带。

【原文】

凡为位①,非亲丧,齐衰以下皆即位哭,尽哀,而东免,绖,即位,袒,成踊。郑玄:谓无君事,又无故,可得奔丧,而以己私未奔者也。唯父母之丧,则不为位,其哭之不离闻丧之处。齐衰以下,更为位而哭,皆可行乃行。袭,拜宾,反位,哭,成踊。送拜反位,相者告就次②。三日五哭卒③。主人出送宾,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哭止。相者告事毕,成服拜宾。若所为位家远,则成服而往④。


①凡为位:因为私事无法奔丧的人,在接到丧事的消息时要在当地哭丧,也要排列哭位,三日后成服。②次:这里指寝门外临时搭起的守丧庐舍,非嫡子的倚庐。③三日五哭:第一天听到丧事一哭,第二天朝夕哭两次,第三日朝夕哭两次,共哭五次。④“若所为位家远”二句:如果闻丧而无法奔丧的亲属居住较远,可以在成服以后前往。

【译文】

凡是按照亲疏远近关系排列好的哭位,如果不是父母的丧事,从服齐衰丧服以下的亲属都要就位痛哭,尽情表达哀痛,然后去东边戴免冠和麻绖带,就哭位,袒露左臂,完成踊礼。掩好正服前襟,主人向宾客行拜礼,然后回到哭位开始哭踊。出门拜送宾客以后回到哭位,相者请孝子进入倚庐。三天中要进行五次朝夕哭。主人出送宾客,众主人和死者的兄弟也都出门,出来以后就停止哭泣。相者宣告礼仪结束,穿好正式丧服,拜谢宾客。如果与设置哭位的地方距离遥远,就可以在成服以后再前去奔丧。

【原文】

齐衰望乡而哭,大功望门而哭,小功至门而哭,缌麻即位而哭。郑玄:奔丧哭,亲疏远近之差也。

哭父之党于庙①,母妻之党于寝,师于庙门外,朋友于寝门外,所识于野张帷。郑玄:此因五服闻丧而哭,列人恩诸所当哭者也。党,谓族类无服者也。逸《奔丧礼》曰:“哭父族与母党于庙,妻之党于寝,朋友于寝门外,壹哭而已,不踊。”言“壹哭而已”,则不为位矣。凡为位不奠。哭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大夫哭诸侯,不敢拜宾。诸臣在他国,为位而哭,不敢拜宾。与诸侯为兄弟,亦为位而哭。凡为位者壹袒。


①党:同族但是不用服丧服的人。

【译文】

服齐衰丧服的亲属,奔丧的时候要在看见家乡时就开始哭,服大功丧的亲属要在看见家门时开始哭,服小功丧的亲属到达家门时候才哭,服缌麻丧的亲属就哭位以后才开始哭。

为父辈的远亲哭丧,去宗庙里哭;为母族或者妻族的人哭丧,在寝室哭就可以;为老师哭丧,在宗庙门外哭;为朋友哭丧,在朋友家门外哭;如果自己与死者仅仅是认识,那么只要在野外撑起帷幔哭一次就可以了。凡是安排哭位的时候,都不设立祭奠物。哭丧,为天子哭九次,为诸侯哭七次,为卿大夫哭五次,为士人哭三次。大夫哭诸侯,主人不向宾客行拜礼。大臣死在别的国家,主人设置好哭位就开始哭,不向前来吊丧的宾客行拜礼。与诸侯是兄弟关系,也只是在自己的哭位上哭。凡是被排列在哭位中的人,都只要袒露左臂一次就可以了。

【原文】

所识者吊,先哭于家,而后之墓,皆为之成踊,从主人北面而踊①。

凡丧,父在,父为主;父没,兄弟同居,各主其丧②。亲同,长者主之;不同,亲者主之。

闻远兄弟之丧,既除丧而后闻丧,免,袒,成踊,拜宾则尚左手③。

无服而为位者,唯嫂叔,及妇人降而无服者,麻。郑玄:虽无服,犹吊服加麻。袒免,为位哭也。正言“嫂叔”,尊嫂也。兄公,于弟之妻则不能也。妇人降而无服,族姑、姊妹嫁者也。逸《奔丧礼》曰:“无服袒免为位者,唯嫂与叔。凡为其男子服,其妇人降而无服者麻。

凡奔丧,有大夫至,袒,拜之,成踊,而后袭。于士,袭而后拜之。


①踊:拾踊,即宾客与主人交替完成踊礼。②各主其丧:各自为各自的妻子、儿子做丧主。③拜宾则尚左手:有丧事的人在向宾客行拜礼时应该是右手放在左手上面,左手在上属于吉礼。这是因为丧期已过,服丧者不必追服,所以也不用行丧礼,而是以吉礼拜谢宾客。

【译文】

与死者相识的人前来吊丧,要先在死者家中哭,然后再前往墓地,无论在哪里都要完成踊礼,完成踊礼时要跟在主人后面面向北方,与主人交替完成踊礼。

凡是办理丧事,如果父亲还健在,就让父亲做丧主;父亲已经去世,但是兄弟还同住,就各自主持自家的丧事。如果与死者的亲戚关系相同,就由年长的主持;如果亲戚关系不相同,就由亲戚关系更近的人主持。

听说远亲兄弟的丧事,如果已经过了丧期并且已经除丧以后才知道,就戴免冠,袒露左臂,完成踊礼,向宾客行拜礼时左手在上,不用追服丧服。

不需要服丧但是还排列在哭位中的人,只有小叔子和嫂子,以及因为已经出嫁而不用服丧的本族的妇女,他们只要带麻绖就可以了。

凡是奔丧,有大夫到来,主人要袒露左臂,行拜礼,行成踊礼,然后掩好衣服前襟。对于前来奔丧的士,主人就先掩好衣服前襟再行拜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