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蛊卦第十八

    在易德系统中,每一个卦德都有其不可忽视的合理性和无法避免的局限性,需要全面吸纳才能美德圆满。与时俱进的“随”德也不例外。这就是“随流易合污,合污必生蛊”。所谓生蛊,民间流传有许多说法,有的指人体的寄生虫,有的指陈旧稻中生出的飞虫,但最出名的,是古代传说的一种做法,即将百种毒虫共放于一瓮盆之中,任其互相残杀吞食,待一年后诸虫食尽,剩下的最后那只不死的剧毒之虫,就称之为“蛊”,通常被恶巫之流用来作害人毒物。由于蛊能害人,而又不易被人所察知,所以引申开去,凡以妖言惑众者,又被称之为蛊惑人心。可见,“蛊”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比闻之色变的老虎毒蛇更为可怕的神秘毒物,今天可以作为一切有害于人类身心健康的不良事物,如黄赌毒黑恐等。

    《象传》说,山下有风,山风受阻不行,湿气闷热,就产生了蛊。君子应该从这一象征中得到启示,积极地振奋人民,培育良好的品德,抵制各种乱人心智的蛊惑。

    这就是在天下无事、久闭生蛊的时代,所应修养的蛊德,亦即治蛊之德。其具体内容可见于六爻之辞。

    ① 元②亨③。伏曼容:蛊,惑乱也。万事从惑而起,故以蛊为事也。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④。马融:甲在东方,艮在东北,故云“先甲”。巽在东南,故云“后甲”。

    ①蛊:卦名。卦义:坏物之虫,败坏,腐朽,诱惑,蛊惑等。②元:大。③亨:顺利。④“先甲”二句:一卦六爻,一爻当一日,用十天干记日,初位是甲,上位是己,一卦“终则有始”,至上己位返回初位是庚日,实际上说“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或巽卦九五说“先庚三日,后庚三日”,都是指“丁日”和“癸日”而言。

    蛊卦大吉大利,有利于涉越大江巨流,但要在甲前三日之辛日与甲后三日之丁日启程。

    tuàn》曰:蛊,刚上而柔下。xùn而止①,蛊。蛊,“元②亨③”,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④始,天行也。

    ①巽而止:蛊卦,下巽为风、为入,上艮为山、为止,因而说“巽而止”。②元:大。③亨:亨通,顺利。④有:通“又”。

    《彖传》说:蛊卦的卦象是阳刚处上而阴柔居下,在下者卑屈静止,在上者停滞不前,象征着需要整治腐败。而整治腐败之举,是至为亨通顺利的,于是天下大治。“有利于涉越大江巨流”,说明努力前往就可以大有作为。“甲前三日为辛日,甲后三日为丁日,从辛至丁共七日”,是说前事的终结即是后事的开始,这是天体运行的规律。

    《象》曰:山下有风①,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①山下有风:蛊卦,上艮为山,下巽为风,因而说“山下有风”。

    《象传》说:风往山上吹,是象征要整治腐败。君子效法这一精神,以德教振奋百姓、培育美德。

    初六 干①父之蛊②,有子。考③,无jiù。厉④,终吉。虞翻:干,正。蛊,事也。泰乾为父,坤为事。故“干父之蛊”。初上易位,艮为子,父死大过称考,故“有子考”。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⑤“考”⑥也。

    ①干:矫正。②蛊:毒虫,败坏之事。③考:成就,有成德的意思。④厉:危险。⑤承:继承。⑥考:死去的父亲,有时也可以指在世的父辈。

    初六,挽救父辈败坏的事业,只要儿子能够振兴家业,则必无灾祸,此事虽困难危险,但最终必获吉祥。

    《象传》说:“挽救先辈败坏的事业”,是说儿子旨在继承父辈的未竟之业。

    九二 干母之蛊,不可贞①。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②道也。

    ①贞:正。②中:中正。

    九二,匡正母辈的弊乱,不能够过分持守。

    《象传》说:“匡正母辈的弊乱”,是说明应采用中庸适度的方法。

    九三 干父之蛊,小①有悔②,无大咎。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①小:稍稍。②悔:懊悔,悲痛。

    九三,挽救父辈败坏的事业,稍稍会有一些痛苦,但不会有大的过失。

    《象传》说:“挽救父辈败坏的事业”,说明最终不会有灾祸。

    六四 ①父之蛊,往②见lìn③。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④也。

    ①裕:宽容。②往:前往,以后。③吝:艰难,麻烦。④得:收获。

    六四,以宽容之心对待父辈败坏的事业,继续下去必然会出现憾惜。

    《象传》说:“以宽容之心对待父辈败坏的事业”,说明继续下去也不会有收获。

    六五 干父之蛊,用①②。

    《象》曰:“干父之蛊,用誉”,承以德也。

    ①用:受到。②誉:赞誉。

    六五,挽救父辈败坏的事业,受到赞誉。

    《象传》说:“挽救父辈败坏的事业,受到赞誉”,说明用美德来振兴父辈的事业。

    上九 不事①王侯,高尚其事②。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③也。荀爽:年老事终,不当其位。体艮为止。故“不事王侯”。据上临下,重阴累实,故“志可则”。

    ①事:做事,服务。②事:事业,志向,追求。③则:准则,这里作动词用,效法,以某某为准则。

    上九,不为王侯效力,孤高自诩自己的追求。

    《象传》说:“不为王侯效力”,这样的志向值得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