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传

【原文】

五年春,公至自晋。王使王叔陈生①②戎于晋,晋人执之。士鲂如京师,言王叔之贰于戎也。夏,郑子国来聘,通嗣君也。

穆叔③鄫太子于晋,以成属鄫。书曰:“叔孙豹、鄫大子巫如晋。”言比诸鲁大夫也。吴子使寿越如晋,辞不会于鸡泽之故,且请听诸侯之好。晋人将为之合诸侯,使鲁、卫先会吴,且告会期。故孟献子、孙文子会吴于善道。秋,大雩,旱也。

【注释】

①王叔陈生:周卿士。②愬:同“诉”,控诉。③觌:相见。

【译文】

五年春季,鲁襄公从晋国到达鲁国。周天子派遣王叔陈生向晋国控告戎人,晋国人把他抓了起来。士鲂去到京师,报告说王叔和戎人有勾结。夏季,郑国的子国来鲁国聘问,这是想为新立的国君来通好。

穆叔带领鄫国的太子去到晋国进见,目的是完成鄫国归属鲁国的事情。《春秋》记载说:“叔孙豹和鄫国太子巫到晋国。”这就是把鄫国的太子巫比作鲁国的大夫。吴子派遣寿越去到晋国,解释没有参加鸡泽会见的原因,同时请求听从命令和诸侯友好。晋人将为吴国会合诸侯,让鲁国、卫国先会见吴国,同时告诉吴国会见的日期。因此孟献子、孙文子在善道会见了吴人。秋季,举行盛大的雩祭,这是由于天旱的缘故。

【原文】

楚人讨陈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实侵欲焉。”乃杀之。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贪也。君子谓“楚共王于是不刑。杜预:陈之叛楚,罪在子辛。共王既不能素明法教,陈叛之日,又不能严断威刑,以谢小国,而拥其罪人,兴兵致讨。加礼于陈,而陈恨弥笃,乃怨而归罪子辛。子辛之贪,虽足以取死,然共王用刑,为失其节,故言不刑。《诗》曰‘:周道①挺挺②,我心jiōng扃③。讲④事不令,集人来定。’己则无信,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杜预:共王伐宋封鱼石,背盟败于鄢陵,杀子反、公子申及壬夫,八年之中,戮杀三卿,欲以属诸侯,故君子以为不可。《夏书》曰:‘成允成功。’”

九月丙午,盟于戚,会吴,且命戍陈也。穆叔以属鄫为不利,使鄫大夫听命于会。杜预:鄫近鲁竟,故欲以为属国。既而与莒有忿,鲁不能救,恐致谴责,故复乞还之。传言鄫人所以见于戚会。

【注释】

①周道:大路。②挺挺:正直。③扃扃:明察。④讲:谋。

【译文】

楚国人质问陈国背叛的缘由,陈国人说:“由于令尹子辛侵害小国以满足他个人欲望。”楚国就杀死了子辛。《春秋》记载说:“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即子辛)。”是由于子辛贪婪的原因。君子认为:“楚共王在这件事情上惩罚不当。《诗》说:‘大道笔直笔直,我的心里明白。事情谋划得不好,招集贤人决定。’自己就没有信用,反而杀人以快意,不也是很难了吗?《夏书》说:‘完成信用然后才能完成功业。’”

九月丙午日,诸侯在戚地结盟,这是为了会见吴人,同时由晋悼公命令诸侯出兵戍守陈国。穆叔认为鄫国的归属对鲁国不利,便让鄫国的大夫以独立国家的身份参加会见听取命令。

【原文】

楚子囊为令尹,范宣子曰:“我丧陈矣。楚人讨贰而立子囊,必改行,而疾讨陈。陈近于楚,民朝夕急,能无往乎?有陈,非吾事也;无之而后可。”

冬,诸侯戍陈。子囊伐陈。十一月甲午,会于城棣①以救之。

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②。宰③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④。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注释】

①城棣:今河南省原阳县北。②公在位:按礼制,大夫入殓,国君亲临,应在东序设君位。③庀:具备。④器备:器物,器具。

【译文】

楚国的子囊做令尹,范宣子说:“我们失去陈国了。楚国人讨伐三心二意的国家而又立了子囊为令尹,一定会改变子辛的所作所为而很快讨伐陈国。陈国接近楚国,百姓时时害怕兵患,能够不归向楚国吗?保有陈国,不是我们的事情;舍弃陈国,以后反而好办。”

冬季,诸侯派兵戍守陈国。子囊进攻陈国。十一月甲午日,诸侯在城棣会合共同来救援陈国。

季文子去世,根据大夫入敛的礼仪,鲁襄公亲自看视。家臣收集家里的器物作为葬具。家里没有穿丝绸的妾,没有吃粟米的马,没有收藏铜器玉器,一切用具没有双份。君子从这里看出季文子对公室的忠心:“辅助过三位国君而没有私人积蓄,难道不认为是忠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