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问
【原文】
《传》曰①:“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②;郑玄:诸侯妾子之妻,为其君姑齐衰,与为小君同。舅不厌妇也。“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郑玄:妻齐衰而夫从缌麻,不降此等,当非服差。“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③;“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
《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④。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①《传》:本书中的《大传》篇。②公子:诸侯的妾所生的庶子。皇姑:公子之妻对公子之母的尊称。③外兄弟:远亲的兄弟。④党:亲属。
【译文】
《大传》里说:“有服丧时本应轻服却重服的情况”,诸侯庶子的妻子为自己的皇姑服丧就是这样;“有服丧时本应重服实际上却服轻服的情况”,丈夫为妻子的父母服丧就是这样;“有服丧时不必穿丧服却穿丧服的情况”,诸侯庶子之妻为丈夫的远亲兄弟服丧就是这样;“有本应该穿丧服实际上却没有穿的情况”,诸侯的庶子对妻子的父母就是这样。
《大传》里说:“母亲被父亲逐出,就为继母的亲属服丧。母亲死了以后,就为自己母亲的亲属服丧。”如果为自己母亲的亲属服丧,就不必为继母的亲属服丧了。
【原文】
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①,则带其故葛带②,绖期之绖③,服其功衰④。郑玄:“带其故葛带”者,三年既练,期既葬,差相似也。绖期之葛绖,三年既练,首绖除矣。为父,既练,衰七升;母既葬,衰八升。凡齐衰,既葬,衰或八升,或九升,服其功衰,服粗衰。有大功之丧亦如之⑤。小功无变也⑥。
①期之丧:服丧一年的丧事。②葛带:三年之丧在小祥祭祀之前系麻带,小祥祭后改系葛带。③绖期之绖:三年之丧在小祥祭后,男子头上的麻绖换成葛绖。④功衰:三年之丧在小祥祭以后改变的孝服,材质与大功的孝服相同,故称功衰。⑤大功:丧服五服之一,服期九月。其服用熟麻布做成,较齐衰稍细,较小功为粗,故称大功。⑥小功:五服之第四等。其服以熟麻布制成,较大功为细,较缌麻为粗,服期五月。
【译文】
服丧三年,过了小祥祭以后,又遭遇了应服齐衰丧服的丧事,而且死者也已经下葬,在这种情况下,腰绖应当系服三年丧时的葛制腰绖,首绖要系服一年丧时候的葛制首绖,丧服穿大功的丧服。服丧三年,到了小祥祭时,如果遇到了大功丧,而且也已经下葬,丧服也与上面相同。如果碰上的是小功之丧,就不用改变原来的丧服了。
【原文】
麻之有本者①,变三年之葛。既练,遇麻断本者②,于免绖之,既免去绖。每可以绖必绖,既绖则去之。郑玄:虽无变,缘练无首绖,于有事则免绖如其伦。免无不绖,绖有不免,其无事则自若练服也。小功不易丧之练冠。如免,则绖其缌、小功之绖,因其初葛带。缌之麻,不变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以有本为税③。郑玄:税亦变易也。小功以下之麻,虽与上葛同,犹不变也。此要其麻有本者乃变之耳。《杂记》曰“有三年之练冠,则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屦不易”也。
殇长、中④,变三年之葛,终殇之月
①麻之有本者:大功以上之丧,首绖和腰绖都是用带根的麻结成。②麻断本者:指小功以下之丧,麻都经水洗,并且去除了麻根。③有本:指代大功以上之丧。④殇长、中:十六岁到十九岁之间死去称为长殇,十二岁到十五岁之间死去称为中殇。八岁到十一岁之间死去称为下殇,八岁以下死去称为无服之殇。⑤筭:同“算”。⑥卒哭:卒哭祭,丧礼仪式之一。按周代礼制,士三月而葬,自葬日开始接连举行三次虞祭,卒哭祭举行在第三次虞祭后的一个刚日,此时距死者去世之日约百日。
【译文】
遇到大功以上的丧事,如果已经把麻腰绖变成葛绖带,那么还要变回麻绖带。过了小祥祭以后,遇上了小功以下的丧事,就在需要在戴免冠的时候系麻绖带,在需要戴免冠的丧事过去之后,就把麻绖带去掉。类似上面这些情况,每当需要加首绖的时候就一定要加首绖,加首绖的情况过去之后就去掉。遇到小功、缌麻之丧时,不改变三年之丧小祥祭时戴的练冠。如果遇到服小功、缌麻的丧事,要戴免冠的时候,就系缌麻、小功之丧需要戴的麻首绖,腰绖仍然是葛绖带。缌麻最初要服麻绖带但是不改变小功已经改系的葛腰绖;小功最初要系麻腰绖,但不改变大功已经改系的葛腰绖。这是因为只有大功以上之丧才能使之前的重丧在改服葛绖后又变成麻腰绖。
服三年之丧的过程中如果遇到长殇、中殇,要将已经变服的葛腰绖再重新变为麻绖,等到为殇者服丧期满以后再反过来换成葛绖。这样并不是因为重视长殇和中殇,而是因为并没有在卒哭祭以后变更丧服的礼制。对于下殇的死者,服三年之丧的人就不必这样了。
【原文】
君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①。
世子不为天子服。
君所主夫人妻、大子、嫡妇②。
大夫之適子为君、夫人、大子,如士服③。郑玄:大夫不世子,不嫌也。士为国君斩,小君期。大子君服斩,臣从服期。
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④,唯君所服服也。
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⑤,出亦如之,当事则弁绖。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
①外宗:国君姑母或者姊妹的女儿。姑母或者姊妹必然嫁给外族,其女与国君不同姓,因称外宗。②夫人妻:夫人,加“妻”字是为了强调正妻的身份。嫡妇:嫡子之妻。③“大夫之適子为君”二句:士为国君服斩衰三年,为国君夫人和太子服齐衰一年。④骖乘:国君乘车时的陪乘人员,这里代指仆人。⑤锡衰:五服之外的一种丧服,与缌麻材质一样,但较轻,也更加洁白光滑。
【译文】
国君要为天子服丧三年。国君夫人为天子服丧要像外宗妇人那样为国君服丧齐衰一年。
诸侯国的世子不必为天子服丧。
国君只为自己的正妻、太子、太子的妻子做主持丧葬的人。
大夫的嫡子要为国君、国君夫人和太子服丧,与士所服一样。
国君的生母如果不是夫人,那么群臣就不必服丧,只是近臣、仆人和马夫等人服丧就可以了,但国君要按照给母亲服丧的礼制服丧。
国君为卿大夫在家服锡衰,出外也一样,前往卿大夫家里吊丧的时候,要头戴皮弁腰系麻绖。大夫之间互相服齐衰也是如此。为卿大夫的妻子服丧,去吊丧的时候服锡衰,外出时就不必服了。
【原文】
凡见人免绖①,虽朝于君无免绖,唯公门有税齐衰②。《传》曰③:“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郑玄:有免齐衰,谓不杖齐衰也。于公门有免齐衰,则大功有免绖也。
《传》曰④:“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⑤。上附,下附,列也。”
①免:去掉。②税:通“脱”。③《传》:这里指本书中的《杂记下》。④《传》:此处指旧《传》。⑤服五:五服,五等丧服由重至轻依次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译文】
服三年之丧的人在有事求见他人的时候不去掉首绖,即使朝见国君也不去掉首绖,但是服齐衰的人在到了国君门前时要去除首绖。《传》说:“君子不剥夺别人守丧的哀情,也不能被人剥夺守丧的哀情。”
《传》说:“罪行虽然多,但是刑罚只有五种;丧事虽然多,丧服也只有五等。视情况而向上或者向下归类,都归入相应的等级中,这就是等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