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与组织效率最大化
思考如何在降低对人伤害的同时获得更高的效率这一问题,引领管理研究进入下一阶段——行政组织管理阶段。这个时期有两个代表人物,马克斯·韦伯和亨利·法约尔。
韦伯清晰地提出“权力赋予职位而非个人”,这无疑对19世纪官僚制盛行,且个人权威至上为导向的欧洲社会带来巨大的冲击,形成由经验管理到现代管理的“分水岭”。理解韦伯,应该理解他对于组织管理的原则的约定:权力属于组织而非个人。组织管理的核心就是让权力从个人的身上回归到职位上,也就是组织本身上,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得到管理效率。
法约尔在《工业管理与一般管理》中提出管理要素和14条管理原则,启发我们认识到“组织效率最大化的手段是专业化水平与等级制度(分权)的结合”。组织要想获得高效率,第一,需要具备很强的专业能力;第二,依据责任把权力分配下去。只有两者相结合,组织效率才能达到最高。
我们来看看美的的实践,如果说海尔凭借的是较高的劳动效率率先在中国家电企业中突破千亿,美的则是以组织效率紧随其后突破千亿。美的拥有一个非常强大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所以美的产品能从风扇、电饭煲,延伸到空调、微波炉、热水器等,一路延伸到今天的智能化与数字化产品。美的之所以能够拥有强大的经理人队伍,是因为这支队伍有两个很特殊的地方,一个是职业意识非常强,另一个就是高绩效。
何享健在评价自己的管理团队时指出,最重要的是“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 也正是这一套组织制度使得企业快速有效地发展,一路助推美的成为全球白电领域的领先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