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项:设立新激励

合伙人制" class="reference-link">合伙人制

在个体价值崛起的时代背景下,与优秀的人在一起成为企业首要解决的问题。“合伙人制”成为热门词:万科周刊发布《事业合伙人宣言》;阿里巴巴首席战略官曾鸣表示,“合伙人制是为保证公司保持远见、创业精神而设立的,是制度上的创新”;爱尔眼科首创实施医疗行业“合伙人计划”;海尔集团张瑞敏强调,“公司平台化、员工创新化、用户个性化”。合伙人制度的出现表面上是管理方式的变革,本质上是人才观念的变革,是让个体与组织长期组合在一起,共同生长,共担责任,共享利益的一个有效的模式。

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合伙人制”的基本概念。“合伙人制”主要可以分为三类:股份合伙、事业合伙、业务合伙。在商业实践中,很多企业会运用到多种合伙制的结合,成为混合型的合伙制模式。

股份合伙 ,即合伙人投资并拥有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参与公司运营的同时,承担经营与投资风险,享受股份分红。股份合伙是最常见的形式,对于创业公司来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称为创始合伙人,而对于传统企业或非创业期的公司来说,更多地表现为公司与业务骨干共同出资成立合资新主体公司的形式。

事业合伙 ,即常见的虚拟股份或项目跟投,员工出资认购公司虚拟股份,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但并不涉及法人主体或工商注册信息变更。事业合伙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公司拿出一项业务、产品、项目、区域(单店)等可独立核算的经营体与参与该经营体运营的员工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投资风险,如万科的项目跟投、很多连锁企业的单店员工入股。

另一类是公司不区分不同业务、项目、区域,其虚拟股份对应整体经营盈利情况,全体合伙人出资认购公司整体的虚拟股份,并根据公司整体盈利状况进行分红、承担风险,如华为的内部员工持股计划。

业务合伙 有两种常见的形式:一种是经营团队独立自主进行业务开拓与执行,享受团队经营所得的利润,这是合伙人制最早的形态,常见于智力服务机构,如管理咨询、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等轻资产运作的机构,人力资本是企业经营的主要因素;另一种类似于承包制的演化,即在公司确定的业绩、利润基础之上,由经营团队通过努力实现的增值部分进行利润共享,不足部分影响员工收益,适用于非轻资产运作但员工对业绩、利润起到较大作用,员工经济实力不足以进行资金跟投的企业,更多应用于基层员工的合伙人制改造,如永辉超市推行的一线员工合伙人制。业务合伙不涉及法人主体及股份身份事宜,业务合伙人通过自己的开拓与努力实现业绩与利润,并享受分成。

在“合伙人制”方面,几乎中国领先的公司都做出了选择和尝试,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如海尔、小米、万科、阿里巴巴、华为等。

海尔采用的是“内部市场化、组织失控、自由竞争、内部创业”的组织变革方式。2013年,海尔提倡进行企业平台化、员工创客化、用户个性化的“三化”改革。企业平台化就是总部不再是管控机构,而是一个平台化的资源配置与专业服务组织,并提出管理无边界、去中心化,后端要实现模块化、专业化,前端强调个性化、创客化。

小米采用的是“独当一面的创始股东合伙人、初期员工的全员入股、充分授权与放手”的合伙人制。找到最合适的伙伴,采取合伙人的方式,充分授权,各管一块,实现每一块的高效运转,就像乐高玩具一样,用这样的优秀合伙人组建出一个个美妙的“世界”。由于拥有硬件、工业设计、软件、互联网等模块的合伙人,因此搭建出了“软件+硬件+互联网”的小米公司。

万科的合伙制是“利益与风险捆绑、自我革除赖以崛起的职业经理人制度”。2010~2012年,万科高层管理者大量出走,三年间大约有一半执行副总裁及大量中层管理人员离开,甚至还引发了关于万科“中年危机”的大讨论。在这个背景下,万科拟通过合伙人制度,来重新界定公司与员工的关系,防止优秀人才过度流失,应对已经到来的新形势。用万科总裁郁亮的话说:“事业合伙人有四个特点,即我们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形成背靠背的信任,我们要做大我们的事业,我们来分享我们的成就。”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按照企业发展模式进行设计。2009年9月,马云突然宣布包括自己在内的18位创始人集体辞去“元老身份”,阿里巴巴将改用合伙人制度。2010年,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正式开始试运营。阿里巴巴的合伙人不同于股东、董事,合伙人必须持有公司一定的股份,但是在60岁退休或在离开阿里巴巴时要退出合伙人(永久合伙人除外),不再保有股份。阿里巴巴合伙人并非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合伙人会议的主要权力是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权:合伙人拥有人事控制权,而非公司运营的直接管理权。

虽然华为并未对外宣称采用过“合伙人制”,但是“以奋斗者为根本”的分配机制是华为最具特点的管理模式,也是华为凝聚17万人的有效手段,正如任正非自己说的那样:财务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是华为最强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