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何时会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障碍,而非促进经济发展的加速器
很多人认为政府应当实施前面提到的六大职能,但与此同时不少企业和协会组织也会抱怨,称政府行为不但没有刺激经济活动,反而抑制了经济发展。这些抱怨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种类型。
法规" class="reference-link"> 法规
政府在保护民众健康和安全时,往往要求企业按章办事,制定各种诸如“企业不得污染环境,不许出售劣质肉类或鱼类……”的规定。企业必须掌握这些指导方针,填写各类表格报告,甚至要投入成本学习政府最新出台的各种法规。例如,2002年出台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就是一个例子,它迫使企业不得不做大量文书工作,规定企业出现违反职业道德的问题时由首席执行官承担责任,为企业制造了不小的负担。诚然,该法案以及类似的管理规定的确会促进会计和法律事务的快速增长,但随之而来的代价是很多企业会出现增长缓慢和赢利能力下滑的局面。
归根结底,我们要衡量的是通过一项法规的成本与其产生的预期收益相比孰高孰低。也就是说,这项法规是不是有必要制定?它能解决多少问题?企业理解和遵守该法规需要投入多少时间和精力?有多少企业会遵守这条法规?政府制定这条法规是压制还是促进了经济发展?在理想状况下,我们当然希望政府法规取得的收益远远超出制定这些法规所付出的成本。
虽然过度管理不是好事,会影响到经济增长,但一些保障食品质量、水质、空气质量和药品质量的必要法规还是不可或缺的。老百姓对此深有体会,他们不希望呼吸被污染的空气,饮用被污染的水源,食用有毒食品,在危险道路上驾驶有轮胎安全隐患的问题车辆,或是居住在隐患重重的豆腐渣大楼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