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组织的精神

让平凡的人做不平凡的事——绩效的检验——注重优点——实践而非说教——安于平庸的危险——“你不可能发财,但也不会被解雇”——“我们不能提拔他,但他在这里工作时间太长,不能解雇他”——评价的需要——根据绩效进行评价,围绕着优点进行评价——作为奖励和激励的酬劳——延期支付酬劳的做法有效吗——不要过度强调升迁——合理的升迁制度——攸关管理者命运的决策——管理人员对组织的精神的自我检查——什么人不应被任命担任管理工作——关于领导力

我们可以用两段话来概括“组织的精神”。第一段话是卡内基(Andrew Carnegie)的墓志铭:

这里长眠着一个人

他知道如何在其事业中

起用比自己更好的人

另外一段话则是为残疾人找工作而设计的口号:“重要的是能力,不是残疾。”目标管理告诉管理者应该做什么,通过工作的合理安排,管理者能顺利完成工作,但是组织精神却决定了管理者是否有意愿完成工作。组织精神能唤醒员工内在的奉献精神,激励他们努力付出,决定了员工究竟会全力以赴,还是敷衍了事。

套句贝弗里奇爵士(Lord Beveridge)的话,组织的目的是“让平凡的人做不平凡的事”。没有任何组织能完全依赖天才,天才总是非常罕见,而且不可预测。但是能不能让普通人展现超凡的绩效,激发每个人潜在的优点,并且运用这些优点,协助组织其他成员表现得更好,换句话说,能否取长补短,是组织的一大考验。

好的组织精神必须让个人的长处有充分的发挥空间,肯定和奖励卓越的表现,让个人的卓越表现对组织其他成员产生建设性的贡献。因此,好的组织精神应该强调个人优点——强调他能做什么,而不是他不能做什么,必须不断改进团体的能力和绩效;把昨天的优良表现当作今天的最低要求,把昨天的卓越绩效视为今天的一般水准。

总而言之,良好组织精神真正的考验不在于“大家能否和睦相处”;强调的是绩效,而不是一致。“良好的人际关系”如果不是根植于良好的工作绩效所带来的满足感与和谐合理的工作关系,那么其实只是脆弱的人际关系,会导致组织精神不良,不能促使员工成长,只会令他们顺从和退缩。我永远忘不了一位大学校长说过的话:“我的职责是让一流的老师能够好好教书,至于他和我或其他同事相处得好不好(真正好的老师往往和同事相处得不好)完全是两码事。当然,我们学校有很多问题人物,但是他们很会教书。”当他的继任者改变政策,强调“安宁与和谐”时,教师的表现很快就每况愈下,士气也随之瓦解。

相反,对组织最严重的控诉,莫过于说他们把杰出人才当成威胁,认为卓越的绩效会造成别人的困扰和挫折感。对组织精神杀伤力最大的莫过于一味强调员工的缺点,而忽视他们的长处,不正视员工的能力,只怪罪他们的无能。企业必须把焦点放在员工的长处上。

实践而非说教

组织精神良好,表示组织所释放出来的能量大于个人投入努力的总和。显然,企业无法靠机械手段产生这样的结果。理论上,机械手段充其量只能完整无缺地保存能量,而不能创造能量。只有靠道德力量才有可能获得高于投入的产出。

为了在管理层中塑造良好的精神,必须依赖道德力量,强调优点,重视诚实正直,追求正义,在行为上树立高标准。

但是道德不等于说教。道德必须能够建立行为准则,才有意义。道德也不是告诫、说教或良好的愿望,重要的在于实践。的确,要达到效果,道德必须超然,独立于员工的能力和态度之外,是有形的行为,是每个人都看得到、可以实践和衡量的行为。

为了避免有人说我提倡伪善,我得事先声明,人类历史上所有曾经展现伟大精神的组织,都是借由实践而达成的。美国最高法院可以让迂腐的政客转变为伟大的法官;美国海军陆战队和英国海军也借由实践,打造出著名的团队精神;世界上最成功的“幕僚机构”——耶稣会的精神也是基于有系统的实践。

因此,管理需要具体、有形而清楚的实践。在实际做法上必须强调优点,而非缺点;必须激发卓越的表现;必须说明组织的精神根植于道德,因此必须建立在诚实正直的品格上。

企业必须通过5方面的实践,才能确保正确的精神贯彻于整个管理组织中:

1.必须建立很高的绩效标准,不能宽容差的或平庸的表现,而且必须根据绩效,给予奖励。

2.每个管理职位本身必须有其价值,而不只是升迁的踏板。

3.必须建立合理而公平的升迁制度。

4.管理章程中必须清楚说明谁有权制定事关管理者命运的重要决定,管理者必须有向高层申诉的途径。

5.在任命管理者的时候,必须很清楚诚实正直的品格是对管理者的绝对要求,是管理者原本就需具备的特质,不能期待他升上管理职位后才开始培养这种特质。

安于平庸的危险

当管理者说:“在这里,你不可能发财,但也不会被解雇”时,对公司和组织精神的伤害,莫过于此。这种说法强调安于平庸,结果会养成官僚,变相惩罚了企业最需要的人才——企业家。这种心态不鼓励员工冒险犯错,导致员工不愿尝试新事物,既无法建立组织的精神——只有高绩效才能创造精神,也无法建立安全感。管理层所需要的安全感是建立在对高绩效的认知和肯定上的。

因此,对管理人员的精神的第一个要求是要有高绩效。管理者不应该被他人所督促,他们应该自己督促自己。其实,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和根据工作目标的要求确定管理工作,其中一个主要的考虑就是需要管理者自己为他们的绩效确定高标准。

当管理者持续绩效不佳或表现平平时,公司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更遑论加以奖励了。公司不应该允许制定低目标或绩效总是不佳的管理者留在原来的岗位上,应该把他降到较低的岗位上或开除他,而不是把他“踢上楼去”。

这并不表示应该惩罚犯错的管理者。每个人都是从错误中学习,越优秀的人才犯的错越多,因为他比较愿意尝试新事物。我绝对不会把从未犯错的人升到高层领导岗位上,因为没有犯过大错的人必然是平庸之辈。更糟糕的是,没有犯过错的人将不会学到如何及早找出错误,并且改正错误。

但是,应该撤换持续绩效不佳或表现平平的员工,并不表示公司应该大开杀戒,无情地到处开除员工。公司对于长期效忠的员工负有强烈的道德责任。就像其他决策机制一样,企业的管理层在提拔一个人时,因自己犯下的错误,升了不该升的人,就不该为了他后来的表现没有达到预期的工作要求,而把他开除。公司或许不该完全怪罪这名表现不理想的员工,很可能经过几年后,工作的要求已经超越了他的能力。举例来说,没多久以前,许多公司还认为稽核工作和资深会计差不多,今天他们却视稽核为重要决策功能,因此10年前胜任的稽核人员在今天的新观念下,可能变得能力不足、表现不佳,但是这不能完全归咎于他,而是游戏规则已经改变了。

当下属失败的原因显然出自管理上的失误时,就不应该将他解雇,但仍然应该把绩效不佳的人调离目前的工作岗位。这是管理者对企业应尽的责任,也是为了全体的士气和精神着想而必须做的事情,这样才对得起表现优异的员工。这也是主管应该为绩效不佳的部属尽到的责任。由于能力不足而无法胜任工作,其实受创最深的还是员工自己。当员工绩效显示出有调整工作的必要性时,无论个人情况如何,管理者都必须痛下决心,采取行动。

至于是否应该继续雇用这名员工,考虑又完全不同。关于第一项决定的政策必须严格,关于第二项决定的政策却必须多一些体谅与宽容。坚持严格的标准能激励士气和绩效,但关于人的决定却必须尽可能考虑周全。

福特汽车公司的做法是很好的例子。当福特二世接班后,某个部门的9位主管全都无法胜任组织重整过程中创造的新职位。结果,公司没有指派任何一位主管到新职位上,反而在组织内部另外为他们找到能胜任的技术专家职位。福特公司原本可以辞退他们,因为他们都无法胜任管理工作。尤其在这种特殊状况下,新官上任后,当然自认有权展开大幅人事改革。然而,福特的新管理团队秉持的原则是,虽然不应该允许任何人未有上佳的表现而占有一个职位,但是,也不应该因为前领导层的错误而惩罚任何人。

福特汽车后来快速重整旗鼓,有很大部分要归功于高层严格遵守这个原则(附带说明一下,那9位主管中,有7个人后来在新职位上表现优异,其中一个人因为绩效卓越,而被擢升到比他最初的职位更重要的位子上。有两个人仍然表现不好:一个人被迫退休养老,另一个人则遭到解雇)。

在实务上,要兼顾对高绩效的坚持和对个人的关怀并不难。只要肯努力,再发挥一点想象力,几乎都一定能在组织中找到与个人能力相符的实际工作(而不是“制造出来的工作”)。我们经常听到的借口是:“我们根本动不了他;他在这里待太久了,不能随便把他开除。”这样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会伤害到管理者的绩效、士气以及他们对公司的尊敬。

评估的需要

要坚持高目标和高绩效,就必须系统化评估下属设定目标和达成目标的能力。

当管理者指派工作、调配人力、建议工资幅度和升迁名单时,他其实都在根据对下属及其绩效的评估来做决定。因此管理者需要系统化的评估方式,否则他就会浪费太多时间做决定,而且仍然依赖直觉而非知识来做决定。下属也必须要求主管制定这些决策时是出于理性,而不是单凭直觉行事,因为这些决策说明了上司对他们的期望以及重视的目标。

因此,美国企业界越来越流行系统化的管理者绩效评估,在大企业中尤其如此。许多评估程序都必须借重专家的协助,而且通常都是心理学家,把焦点放在开发个人潜能上。这种做法或许合乎心理学,却是很糟糕的管理。评估应该是主管的责任,也永远都应该把焦点放在改善绩效上。

评估下属及其绩效,是管理者的职责。的确,除非亲自评估下属,否则他无法履行协助和教导下属的责任,也无法尽到对公司的责任,把对的人放在适合的位置上。评估程序不应困难和复杂到必须委托专家来进行,因为如此一来,管理者不也是在放弃职权、规避责任吗?

评估必须基于绩效。评估是一种判断,总是需要有清楚的标准,才能下判断;缺乏清晰、明确的公开标准而做的价值判断是非理性而武断的,会腐化判断者和被判断者。无论多么“科学化”,无论能产生多少“真知灼见”,强调“潜能”“性格”和“承诺”的评估方式,都是在滥用评估。

针对长期潜能所做的判断是最不可靠的。一个人对别人所下的判断通常都不值得信赖,而变化最大的莫过于人的潜能了。许多人年轻时潜力无穷,前程似锦,步入中年后却庸庸碌碌,平凡无奇。也有许多人原本只是平凡无奇,40岁以后却成为耀眼的明星。试图评估一个人的长期潜能,简直比蒙特卡罗的赌盘更没有胜算。而且,评估制度越“科学化”,预测错误的风险就越大。

但是,最大的错误是试图根据缺点来做评估。

有一个古老的英国趣闻很适合说明这个观点。皮特(Pitt)不到20岁就担任英国首相,在拿破仑横扫欧洲、英国孤军奋战的那段暗淡日子里,皮特以无比的勇气与决心,领导英国人顽强对抗拿破仑,并深以自己纯洁的私生活自豪。他在那腐败的年代展现了绝对诚实的作风;在道德沉沦的社会中,他是完美的丈夫和父亲。可惜他年纪轻轻就过世了。当皮特过世后来到天国之门,圣彼得问他:“身为一个政客,你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上天堂?”皮特指出自己从来不接受贿赂,也没有情妇等。但是圣彼得粗暴地打断了他的话:“我们对于你没有做什么,一点也不感兴趣,你到底做了哪些事情?”

一个人不可能通过他所没有的能力来完成任何事情,一个人也不可能什么都不做,而能达到任何成就。每个人只有靠发挥自己的长处,努力实践,才能有所成就。因此,评估的首要目标必须是能让每个人的能力充分发挥。只有当一个人的长处为人所知,并受到赏识时,提出以下的问题才有意义:他必须克服哪些缺点,才能发挥长处,有所进步?一个人希望做得更好、懂得更多、表现得不一样,这些需求都非常重要,必须达到这些目标,他才能成为更优秀的强者。

作为奖励和激励的酬劳

如果一个人会因为表现不好而被开除,他应该也有机会因为表现特别优异而致富。管理者所得到的报酬应该和工作目标息息相关。最糟糕的一种误导是告诉管理人员,他们必须平衡目标,以便能保留企业长期获利能力,但同时却根据目前短期利润发放他们的酬金。

几年前,一家大型制药公司就发生过这种情形。公司管理层原本强调他们希望资深化学家多从事基本研究,而不是去开发立即可以上市的产品。有一年,其中一位资深化学家在有机化学的领域有了重大的发现,但是还需要多年的努力,才能把他的发现转换成商品。结果发年终奖金的时候,这位化学家发现他得到的奖金数目和前一年差不多,拿到高额奖金的同事对既有产品做了很多简单的小改善,但是却可以立即上市。管理层认为自己的行为完全合理,这位化学家的重大发现对于该年的获利毫无贡献,而年终奖金原本就是以每年获利为基础的。但是这位化学家却觉得高层口是心非,于是他递了辞呈,四五位同事也和他一起离职,公司损失了一批最优秀的化学家,直到现在还无法网罗到一流的研究人员。

此外,薪资制度不可太过僵化,以致“超乎职责要求的特殊绩效”得不到应有的奖励。

我曾经在一家公司认识了一位工程人员,多年来,他训练了无数刚进公司的年轻工程师,而且连续四任总工程师当年都是从他手下训练出来的,但是他自己始终待在基层,毫无升迁机会。工程部门里每个人都知道他的贡献,然而直到他退休,公司始终没有给他应有的肯定。等他退休后,公司不得不雇用训练主任和两名助理来填补他留下的空缺。后来,这家公司为了弥补先前的疏忽,送了一份厚礼给这位退休老人。

这类贡献应该在当时就获得奖励。这类贡献或许无法直接带给企业可衡量的经营成果,但是却能塑造企业精神,提升绩效,而且通常员工都很看重这类贡献,如果管理层不能肯定和奖励这些人,员工会觉得非常不公平。因为伟大的组织之所以有别于一般组织,正是因为其成员有奉献精神。任何组织如果拥有这样的员工,应该暗自庆幸,把原本的薪资上限抛在脑后。针对这类贡献而颁发的奖励应该像美国国会荣誉奖章或英国维多利亚十字勋章一般珍贵、眩目而伟大。

金钱上的奖励绝对不能变成贿赂,也不能制造出高层主管既无法辞职,也不能被解雇的处境。美国企业界为了节税,很流行延期支付酬劳的做法,因而引起严重的不满。

其中一个效应是,有位高层主管多年来一直觉得在公司无法一展所长,想要离开。其他公司开出了极富吸引力的条件,他总是在最后一刻婉拒了,原因很简单,他还有一笔50000~75000美元延期支付的红利扣押在公司里,他必须继续为公司效命5年,才能领到这笔钱。结果,他继续待在原本的工作岗位上,却十分痛苦,经常为去留问题彷徨不已,成为整个管理团队不满的对象。

企业无法买到忠诚,只能努力赢得忠诚。我们不能贿赂员工留在公司;只有当员工自己禁不起诱惑时,他们才只会怪罪公司。我们不能把开除员工变成过于严厉的惩罚,以至于从来没有人敢轻易尝试。我们不应该让高层主管变得太注重安全感。处理事情时,老是只考虑安全保障的人,不太可能从其他角度看待工作,也不太可能开拓和创新。

我举双手赞成弥补高税率带给高层管理者的损失。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只有企业管理者的税后收入明显地比1929年的水准低,我认为这种情形无论对于社会福祉或经济发展,都会带来严重的危机。提高薪水不能解决问题,因为高税率会吃掉加薪幅度,达到的唯一效果是激起员工的愤怒(因为没有几个员工明白税前收入其实不算真正的收入)。但是除了用延期支付报酬来贿赂员工之外,一定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既能强调管理者的企业家角色,奖励卓越的绩效,而又不会让管理者变成公司的奴隶。

不要过度强调升迁

每个管理者应该都能从工作本身获益,得到满足,管理职位不应只是在组织中向上攀升的踏脚石。即使在快速成长的公司里,能够升上去的管理者仍然只占少数。对于其他各阶层主管而言,今天的职位很可能就是他们会一直做到退休,甚至过世的工作。每5位管理者中,可能会有三四个人因为公司过度强调升迁而深感挫败,士气低落。过度强调升迁的做法也会引发不当的竞争风气,为了自己能脱颖而出,员工将不惜牺牲同事。

为了避免过度强调升迁带来的坏处,薪资结构中应该提供特殊表现的奖赏,奖金几乎相当于因为升迁而增加的酬劳。举例来说,每个阶层的薪资幅度应该保留适当的弹性,因此绩效卓越的员工获得的报酬将超过比他高一个层级员工的平均薪资,而且相当于比他高两个层级员工的最低薪资。换句话说,即使没有升迁的机会,如果表现优异的话,每个人还是有可能大幅加薪的,而加薪幅度相当于连升两级所增加的酬劳。

但是,单单靠金钱奖励还不够。无论管理者或一般员工,无论在企业内外,每个人都还需要另外一种奖励——声望和荣耀。

对于大企业而言,这个问题尤其严重。无法满足这方面需求的有两个领域,而且主要都出现在大企业中:企业大单位主管以及专业人才对外的地位和声望的象征。

通用汽车或通用电气公司的事业部主管所负责的单位几乎都是产业界的龙头老大,规模通常都相当于或大于独立经营的任何一家同业,不过他们的头衔却只是“总经理”而已,而那些规模较小的竞争者,公司首脑却享有“总裁”的头衔和身为企业领导人的地位。因此基本上,大企业给予管理者的头衔必须能与他们承担的责任和重要性相称。或许应该称他们为事业部“总裁”,而事业部高层主管则叫“副总裁”。许多公司的例子显示(其中最著名的是联合碳化物公司和强生公司),其实在企业内部,这些头衔并不会改变实质关系,但是却会对享有头衔的主管对外的身份地位和荣耀感、工作动机及组织精神,都产生莫大的影响。

同样,企业也必须给予专业人才在专业地位上应有的肯定和奖励。

合理的升迁制度

即使没有过度强调,升迁问题仍会不断盘旋在管理者的脑海中,激发他们的雄心壮志。因此必须有合理的升迁制度,才能塑造良好的组织精神和管理绩效。

企业应该根据绩效来决定升迁。危害最深的做法莫过于为了把绩效不彰的员工踢出去,而推荐他升官,或迟迟不肯让优秀的员工更上一层楼,借口是“假如没有他,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升迁制度必须确保所有具备升迁资格的员工都列在考虑名单上,而不是只有最受瞩目的人出线。同时,还必须由更高层的主管审慎评估所有的升迁决定,才不容易发生“把庸才往上推”或“把优秀人才藏起来”的情况。

升迁制度还应该充分运用公司内部的管理资源。如果升迁机会总是落在工程师、业务员或会计人员头上,不仅有损于团队精神,而且,也是对昂贵的稀有资源的一种浪费。有些企业会需要某些特殊才能或技术背景的人才来担当要职,既然如此,他们就应该有系统地雇用较低层次的人员来担任其他工作,并且实实在在地和员工说清楚,免得他们抱着虚幻的期望。但是在大多数企业中,升迁机会失衡其实只反映了僵化的传统、混淆的目标、心理上的怠惰,或不靠实力只因为备受瞩目来决定升迁的做法依旧阴魂不散。

企业不应该完全从内部升迁。内部升迁确实应该是企业的常态,但很重要的是,不要让管理层完全依赖近亲繁殖,结果变得自鸣得意、自我封闭。公司规模越大,就越需要局外人的参与。公司内部应该建立起清楚的共识——即使是高层管理职位,都需要定期引进外部人才,而外部人才一旦加入公司,享受到的待遇将和遵循正常轨道升上来的“老干部”没什么两样。

西尔斯的发展过程显示了这种做法是多么重要。邮寄事业部自行培养出来的人才,没有一个人能够将事业领域扩展到零售商店,并且确保公司不断成长。因此他们必须寻求外援,借重伍德将军的才能。同样,福特汽车在重整旗鼓的过程中,必须从外界引进人才,担任高层职位。企业必须持续引进外部人才,而不是碰到危机才寻求外援,才能避免危机,或未雨绸缪。

管理章程

升迁决策是我称之为攸关管理者命运的重大决策,其他重大决策还包括有关解雇或降级、薪资高低及工作范围的决策。同样重要的则是有关管理者管辖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内容的决策,例如资本支出。即使是绩效评估,也深深影响到管理者在公司的生涯发展。这些决策都非常重要,不应该只依赖一个人独自下判断。

就评估而言,一般人都认同上述观点,因此许多公司的评估制度都要求管理者和上司一起检视他对下属的评估。有些公司甚至把这个原则延伸到所有影响主管地位的决策,例如有关薪资或职位的决策。举例来说,通用电气公司要求管理者制定这类决策后必须再经上司核准,才能正式生效。但是在大多数的公司里,只有在任命高层主管时,才会遵守这个规定。至于企业在任命低层主管时,通常都没有明确划分权责,也没有制定任何措施来防止个人专断或错误决定。除了会直接影响个人升迁、降级、解雇或薪资的决定外,其他的决策就更缺乏明确准则了。

管理者应该了解谁是有权做决定的人,知道在做这类决定时必须咨询哪些人的意见,同时也知道在攸关自己工作和职位的决策上,是否有适当的措施防止个人独断专行或错误判断。他们也应该有申诉的权利。

有些罐头公司的做法最明智。在这里,每一位管理者都能够针对直接影响自己的重要决定(例如有关职位或工作的决定)提出申诉,而且可以一直上诉到总裁和董事长的层次。不过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机会微乎其微,因为绝大多数的申诉都在第一次审讯中就处理完毕。但是有权向最高层申诉的措施会对整个管理层造成极大的冲击,每位管理者碰到这类重大人事决定时,都会三思而后行。而受人事决策影响的主管在受到恶意、偏颇或愚蠢的对待时,不会再感到无依无靠。

比这些防范措施都更有效的做法是,告诉全体员工,管理层真正想要的是健全的组织精神。事实上,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告诉所有的管理者:“建立组织精神是每一个人的责任。想想看,你在自己所领导的部门中,做了哪些事情来建立健全的组织精神,然后告诉我们这些高层主管,我们可以做哪些事情,为你所属的部门建立起健全的组织精神。”

管理者深切反省自己和上司的做法,往往有助于改善现况,为管理精神带来重大贡献,也让员工相信管理层并不是只爱说教,而且也决心有所作为。这样做将能形成一种精益求精的愿望,而这种不断改善的决心和意愿甚至比实际的绩效还要重要,因为动态的成长远比静态的完善能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什么人不应被任命担任管理工作

最好的做法未必能培育出正确的精神,除非每次管理层任命一个人担任管理工作时,都能证明对某人的任命是正确的。最终能证明管理层的真诚和认真的是毫不含糊地强调正直的品质,因为领导工作是通过品质才能贯彻实施的。好的品质才会树立起好的榜样,人们才会去仿效。品质不是一个人所能获得的某种东西。如果他不将品质带到工作中,他就永远不会有这种品质。品质不是一个人能愚弄人们的某种东西。与他一块工作的人,尤其是他的下属,通过几周就知道他是否具有正直的品质。他们可以原谅一个人的许多东西:无能、无知、不牢靠,或行为粗鲁,但是,他们不会原谅他的不正直。他们也不会原谅高层管理者,因为他们任命了这个人。

可能我们难以给品质下个好定义,但是,缺乏正直的品质所构成的严重性,致使某人不适合担任管理职务则不难界定。如果一个人的注意力只集中在人们的弱点上,而不是人们的长处上,这个人绝不能被任命担任管理职务。一个人如果总是对别人的能力缺陷看得一清二楚,而对他们的能力却视而不见,将会破坏其企业的精神。当然,一个管理人员应该清楚地了解他的人员的局限所在,但是,他必须将这些看作对他们所能做的事的局限,看作让他们把工作做得更好的一种挑战。他必须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应懂得如何对其下属扬长避短。

如果一个人对“谁是正确的”这一问题比“什么是正确的”这一问题更感兴趣,这个人就不应予以提拔。将个人的因素置于工作的要求之上是一种堕落的表现,并且起着腐蚀的作用。打听“谁是正确的”会鼓励下属谨小慎微,或是玩弄权术。总之,它会鼓励人们一发现错事,便立即进行“掩盖”,而不是采取纠正的行动。

管理层不应该任命一个将才智看得比品德更重要的人,因为这是不成熟的表现。管理层也不应该提拔害怕其手下强过自己的人,因为这是一种软弱的表现。管理层绝不应该将对自己的工作没有高标准的人放到管理岗位上,因为这样做会造成人们轻视工作,轻视管理者的能力。

一个人可能知之不多,绩效不佳,缺乏判断能力和工作能力。然而,作为管理者,他不会损害企业的利益。但是,如果他缺乏正直的品质(无论他知识多么渊博,多么聪明,多么成功),那么他就具有破坏的作用。他破坏企业中最有价值的资源——企业员工。他败坏组织精神,损害企业的绩效。

对于企业高层领导来说,尤其如此。因为组织精神是由最高管理层开创的。如果一个企业有良好风气,那是因为企业的最高管理层风气良好。如果一个企业腐败,那是因为企业的最高管理层腐败。常言道:“上梁不正下梁歪。”在任命高层管理人员时,再怎么强调人的品德也不过分。事实上,除非管理层希望某个人的品质成为他的所有下属学习的典范,否则就不应该提拔这个人。

关于领导力

我们已经界定组织的目的为“让平凡的人做不平凡的事”,不过我们还没有讨论如何让平凡的人变成不平凡的人。换句话说,我们还没有讨论领导力的问题。

我是故意如此。领导力非常重要,领导力是无可替代的,但同时我们无法创造或提倡领导力,也无法教导或学习领导力。

在古希腊或古以色列关于领导力的论述中,作者已经充分说明了有关领导力的一切。如今每年都冒出许多关于企业领导才能的书籍、论文和演讲,其中并无新的创见,不外乎古代先知的话语及埃斯库罗斯(Aeschylus,前525—前456,古希腊剧作家)的作品中早已谈过的话题。第一部系统讨论领导力的著作是色诺芬(Xenophon,前431—前350,希腊史学家)的《尼鲁士的教育》(Kyropaidaia),这本书迄今仍然是有关领导力最好的一部杰作。然而经过了3000年的研究、告诫、约束和循循善诱,领导人才并没有显著增加,我们也没有比过去更懂得如何培养领导人才。

领导力是无可替代的,但是单单靠管理无法塑造领导,只能创造出有利于领导的潜在特质发挥的环境或抑制领导人才发挥潜能。由于领导人才过于稀有而难以预测,因此我们无法依赖领导人才来创造能让企业发挥生产力及凝聚力的企业精神。管理者必须通过其他方式来塑造组织精神,这些方法或许比较平凡无奇,效果也没有那么好,但至少是管理者可以掌握的方法。事实上,把焦点全部放在领导才能上,反而很容易在建立组织精神上毫无建树。

领导力需要看个人资质,而优秀的总工程师或总经理已经非常罕见,更遑论还要他们具备领导天分了。领导力还需要正确的基本态度,但是最难定义也最难改变的莫过于基本态度了。因此把领导力当作建立组织精神唯一的关键,结果往往一事无成。

但是,无论个人资质、个性或态度如何,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完成任务,虽然实践的过程可能单调乏味。实践不需要天分,只需要行动;重要的是做事,而不是讨论。

正确的实践应该要充分激发、肯定和运用管理团队的领导潜能,同时为正确的领导打好基础。领导力并不等于吸引人的个性,那只是煽动人心的行为;领导力也不是“结交朋友,影响他人”,那只是推销能力。真正的领导力能够提升个人愿景到更高的境界,提升个人绩效到更高的标准,锻炼一个人的性格,让他超越原来的限制。要为这样的领导奠定良好基础,必须先建立起健全的管理精神,在组织日常运作中确立严格的行为准则和职责,追求高绩效标准,并且尊重个人及其工作。有个储蓄银行的广告词对于领导也颇适用:希望不能使愿望成真,只有实实在在地去做,才能使希望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