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的联名状
前面已经提到,京瓷创立之初,资金、土地、设备这些企业经营所必需的资源我们一无所有。当然,公司信用和公司知名度也没有。在如此不利的环境中,京瓷想要生存发展,只有结成相互信赖的伙伴,依靠心与心的纽带。我考虑,首先自己要充分信任员工,在此基础上争取大家对我的信任。
企业经营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这个以心为本的、与员工之间的伙伴关系。让我再次强烈意识到这一点,并迫使我重新审视企业经营目的的,是下面的事儿。
1960年,也就是公司成立后第2年,公司招收了约10名高中毕业的新员工。他们工作了1年多,“基本上能够胜任了”,当我有这种感觉时,这些员工却手持一张联名状,来跟我进行团体交涉。
这张状纸上罗列着“连续几年每年最低加薪多少,奖金多少”,要求保证他们的收入待遇。
招聘面试时,我就和他们说过:“公司能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但我一定拼命努力,把公司做好。你们愿意到这样的公司来试试吗?”他们是了解情况后才进来的,但才工作1年,就急忙向公司提出加薪要求,说:“如果不提供这样的保证,我们就辞职不干了。”
刚刚成立的公司缺乏人才,招入公司后马上把他们分配到生产现场,经过一年的锤炼,这些人都已成为活跃在各部门的生力军。说实话,他们辞职对公司十分不利。但是,如果他们非要坚持自己的要求也没有办法。“大不了回到创业时点,重头再来吧!”,我心一横,答复他们说“不能接受你们的条件”。
公司成立刚两年,对于公司的前途,连我自己都没有确凿的把握。对于将来的描绘,也只能是“只要拼命干的话,总能有所成就吧”这种程度。这种情况下,为了留住他们,随口答应:“现在承诺你们的劳动条件”,那就是谎话。我无法对缺乏自信、难以预料的事情做出保证。
他们见在公司中谈不拢,又去我家里,一直谈到深夜,他们还是固执己见,只好明天再谈。
到了第2天,他们仍然不肯接受我的意见,说:“资本家、经营者总是说得好听,用甜言蜜语来欺骗劳动者。”对此,我说了下面一段话。
“是欺骗或不是欺骗,无论我怎么说也无法证明。身为经营者,只要自己得利就好,这种想法我半点都没有。我想让企业成为大家由衷认同的好公司。这是谎言还是真话,你们姑且就当受一回骗,跟着我试试如何?我就是拼上性命也要把公司做好。若是我经营企业不负责任,或者发生只顾我私欲的事,那时你们杀了我也行!”
谈了三天三夜,我彻底地推心置腹。最终,他们收回了要求,留在了公司,工作比之前更加卖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