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建立组织结构

企业组织的三个结构要求——为企业绩效设置组织结构——数量尽可能少的管理层级——培育和检验未来的高层管理者——两条组织结构的原则——联邦分权制——该制度的优点——该制度的要求——该制度的局限性——应用该制度的规则——职能分权制下的共同的公民意识——最高管理层保留的决策权——公司范围的升迁——共同的原则——组织不健全的症状——管理层年龄结构失衡

建立管理结构时,第一个要考虑的是:这个结构必须满足哪些条件?它主要的重点和要求是什么?必须达到什么样的绩效?

这一问题的主要答案有三个:

1.管理结构在组织上必须以绩效为目标。企业的所有活动都是为了达到最后的目标。的确,我们可以把组织比喻为传动装置,把所有活动转化为一种驱动力——企业绩效。组织越小越简单,就越有效率——越不需要改变个别活动的速度和方向来达到企业绩效。应该尽量多让管理者扮演商人的角色,发挥经营绩效,而不是充当官僚;应该通过企业绩效和成果来检验管理者,而非借由行政技巧或专业能力的标准来检验。

组织结构不能将企业的努力引导到错误的绩效上。组织结构不应鼓励管理者把焦点放在容易生产、已经过时的老旧产品上,而忽视不断成长但可能难度较高的新产品;也不该允许不赚钱的产品和事业依靠赚钱的产品而苟延残喘。简单地说,管理结构必须让企业有意愿也有能力为未来打拼,而不是安于过去的成就;必须努力追求成长,而不是贪图安逸。

2.组织结构必须尽可能包含最少的管理层级,设计最便捷的指挥链。每增加一个管理层级,组织成员就更难建立共同的方向感和增进彼此了解。每个新增的层级都可能扭曲目标,误导注意力。指挥链中的每个连接点都会带来压力,成为引发怠惰、冲突和松懈的另一个源头。

更重要的是,管理层级越多,就越难培养出未来的管理者,因为有潜力的管理人才从基层脱颖而出的时间拉长了,而且在指挥链中往上爬的过程中,往往造就的是专才,而非管理人才。对大企业而言,这个问题尤其严重。

今天,在好几家大公司中,第一线主管和公司总裁之间有12个管理层级。假定一个人在25岁时当上了一线主管,之后他每5年就晋升一级(这已经是非常乐观的预期了),等到他有资格角逐公司总裁时,早已85岁高龄,垂垂老矣。而企业针对这个问题找到的典型药方(为高层钦定的年轻“天才”或“太子”打造快速升迁的特殊阶梯)往往比病因本身还要糟糕。

对任何企业而言,无论组织是多么井然有序,管理层级增加都是严重的问题。因为管理层级就好像树木的年轮一样,会随着年岁增长,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增加,我们无法完全遏止这个过程。

就拿史密斯为例吧。他在工厂经理职位上非常胜任,但是还没有达到升迁标准。他的属下布朗是个振翅待飞的一流人才,但是他能飞到哪儿去呢?公司不可能把他升到和史密斯差不多的职位上,即使公司愿意让他越过上司跳级升官,也没有适当的工作给他。为了避免布朗受挫离开,管理层把史密斯升到新职位上,让他担任制造经理的特别助理,专门负责工具的供应,如此一来,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让布朗担任工厂经理。史密斯很懂得怎么把新工作弄得忙碌不堪,他的办公室很快就不断涌出大量油印文件。当史密斯终于退休时,公司不得不派一个能干的年轻人(姑且称他布朗二世)去清理史密斯留下的混乱。由于布朗二世十分优秀,他很快就把这个原本为了解决人事问题而虚设的职位变成实质工作。而不久下一个史密斯又出现了(就好像贫穷始终是个挥之不去的问题一样),必须想办法创造新职位,于是他变成一个“协调者”。这样,公司就创造了两个新的层级,这两个层级很快就变得不可或缺,成为公司传统的一部分。

如果没有适当的组织原则,管理层级只会不断增加。

3.组织结构必须能培育和检验未来的高层管理者。企业必须在员工还很年轻,还能从新经验中学习时,就赋予他们实际的管理责任,让他们在管理职位上当家做主。如果仅仅是担任副手或助理,员工无法有充分的准备来面对日后独立决策时的压力。反之,我们经常看到,能力强、深受信赖的副手一旦独当一面,却变得手足无措。培养主管时,必须将他们放在能看到企业整体运作的位子上,即使他们还不必为经营绩效和成果直接负起责任。尽管刚起步时,多多累积在各部门工作的专业经验十分必要,但是如果在专业职位上做太久,一个人的视野会变得比较狭隘,误以为自己那小小的角落已经代表了整个世界。

单靠训练还不够,还必须检验企业看好的人才是否有能力承担起整个企业的运营重任,而且必须在有潜力的管理者还未爬到高层职位时,就加以检验,同时在他们还很年轻时就加以检验,因此他们即使碰到挫折,也不会就此一蹶不振,公司仍然能善用他们的专业能力,或让他们担任称职的副手。此外,考验他们的任务虽然性质独立,却又不能太重要,即使失败了,也不至于威胁到企业整体的生存发展。大企业应该为有潜力的管理者安排一系列这样的工作,因此能够根据唯一合理的选拔原则来筛选出未来的高层主管,通过唯一充分的检验标准——他们实际的经营绩效,来检验未来的管理者。

这类工作还必须是比较低层次的工作,因此即使有人通不过考验,仍然很容易把他换掉。要撤换总裁或执行副总裁十分困难,尤其在股权完全分散的上市公司中,几乎不可能这么做。有一家企业的董事长曾经语带嘲讽地说:“你一旦选了某个人担任总裁,你就再也动不了他了,只能希望他突然心肌梗死而离开。”

两条组织结构的原则

为了满足这些要求,组织结构必须采取以下原则之一:

企业必须依照联邦分权制的原则,尽可能整合所有的活动,将企业活动组织成自主管理的产品事业,拥有自己的市场和产品,同时也自负盈亏;不可能采用这种原则的组织,则必须采取职能分权制的原则,设立整合的单位,为企业流程中最主要的阶段,负起最大的责任。

联邦分权制和职能分权制这两个原则其实是互补而非相互竞争的。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必须采用这两种原则。其中,联邦分权制的原则最有效,也最具生产力。但是这个原则在真正的小公司里却派不上用场,因为整个公司就是一个“自主管理的产品事业”。联邦分权制原则也不适用于大企业中的内部管理组织,例如铁路事业的性质和流程就排除了联邦分权制原则的可行性。事实上,每个企业都有一个关键点,低于这一点,联邦分权制原则就不再适用,不可能组织起自主管理的产品事业。因此,联邦分权制原则虽然有其优势,却也有其限制。

职能分权制原则适用于所有的管理组织,却是大中型企业的次要选择。所有的企业几乎迟早都会采用这个原则,但是越晚开始采用,组织就越强韧。

过去几年来,无论联邦分权制或职能分权制的经营模式在美国企业界都十分风行,几乎成为家喻户晓的名词。实施分权制经营的历史其实至少要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在1929年以前,杜邦、通用汽车、西尔斯和通用电气公司都已经开始发展分权制组织。

然而组织理论一直忽略了这个趋势。就我所知,我在1946年发表的有关通用汽车公司的研究, [1] 是管理界第一次将分权制经营当成独特的组织原则来研究。

组织理论跟不上潮流的原因在于,传统组织理论是从企业内部职能着手,而不是从企业的目标和要求着手;把职能看成理所当然,眼中所看到的企业只是一堆职能的积聚。

传统理论仍然将职能定义为相关技能的组合,而且认为技能的相似性是职能主义的精髓和主要优点。然而当我们检视组织良好的职能性单位时,却找不到这类“技能群组”。举例来说,典型的销售部门包括销售活动、市场研究、定价、市场发展、顾客服务、广告和促销、产品发展,通常甚至还包括负责和政府部门及同业公会维持良好关系等职能。生产部门涵盖的范围也同样广泛。我们简直无法想象还有什么比这类“职能性”组织需要更多样的技巧、能力和特质,即使是整个企业所涵盖的多样性也不过如此。如果真的像书上所说,职能主义其实是通过技能之间的关联而形成的组织,那么典型的销售和制造部门就变得荒谬绝顶。但是职能主义之所以行得通(甚至比根据相似技能组织起来的单位成效更佳),是因为这类组织聚合了某个明确工作阶段所需的所有特殊活动。因此他们要求的技能和特质互不相同其实毫无关系,重要的是他们组合了达到绩效所需的各种活动。

事实上,教科书所认定的职能主义只反映了五六十年前的生产管理方式,现在已经完全落伍了。当时工厂的组织方式通常是把所有同类型机器放在一起:螺旋机全都放在工厂的一个角落,钻孔器占据另一个角落,刨床则放在第三个角落。但是后来我们了解到,有效的生产组织第一个原则就是宁可让机器迁就工作,而不要让工作迁就机器。应该根据工作的内在逻辑来安排工作流程,即使需要多买几部机器,都比把材料运来运去经济很多。同样,我们必须配合工作来安排特殊活动,绝不要配合特殊活动来安排工作,因为传递信息和想法的成本远比运送材料还高得多,而且通常更难掌握。

因此,把重心放在由相关技能组成的职能性组织是对合理的职能性组织(也就是通过流程阶段来组织)的一大误解。由同类技能组成的典型部门,例如会计部门、工程部门,通常表现并不理想,就是明证。会计部门老是和组织中的其他部门起冲突,而典型的工程部门也总是难以设定目标和衡量绩效。这两种情况都绝非偶然。

典型的会计部门至少包含三个不同的职能,把它们纳入同一个部门纯粹是因为几种职能都会用到相同的基本数据,同时也都需要加加减减的计算能力。会计的职能包括提供管理者充足的信息,加强其他部门自我控制的能力。会计部门也具备了财务和税务职能,以及记录和保管的职能。通常还要加上第四项职能——为政府簿记的职能,也就是在员工薪资中扣除所得税、保险费及处理数不清的报表等。即使是这几种职能背后的理论和观念也都不太一样,想要把适合某个职能的观念(例如财务会计)移植到别的职能上(例如管理信息),不但在会计部门中争议不断,而且也会造成会计师和其他部门主管之间频繁的冲突。

同样,典型的工程部门要进行长期基础研究、产品设计、应用工程、服务工程、工具设计、工厂工程,以及维修工程、建筑工程等后勤支援工作。有的专业必须靠创新,有的则需要营销技巧,有的需要和制造结合,有的则和维修固定资产有关,换句话说,和财务有关。这些任务唯一的共同点在于所使用的基本工具,甚至连需要的技能都不太一样。纯粹因为其中都包含了“工程”这两个字,把这些职能全都纳入同一个部门,结果就造成了无法管理的大杂烩。没有人能定出合理的绩效标准,也不知道公司对他有什么期望,甚至不知道他应该满足哪些人的期望。

今天有些大公司开始重新思考工程组织,根据需要完成工作的内在逻辑来安排工程工作,而不是根据需要的工具来安排。有的公司也开始根据工作逻辑来区分传统会计职能,而不是根据个人的技能和限制将会计工作分类。改变的脚步越快,企业组织就能运作得越好。

职能性组织的弱点

即使是依照流程阶段而建立的合理职能性组织,都不足以满足企业在结构上的要求。在职能性组织中,企业难以聚焦在经营绩效上。每位部门主管都认为他负责的职能最重要,试图强化这项职能,把自己单位的利益置于其他部门(即使不是整个企业)的利益之上。关于职能性组织的这种倾向,目前还找不到解决问题的药方。每个部门都渴望壮大自己,其实是每位管理者都希望善尽职责的结果,而这原本是值得嘉奖的心愿。

根据需要而形成的职能性组织把重心放在专业技能上,员工必须获得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然而职能性专家的愿景、技能和忠诚对象可能因此变得太过狭隘,以至于他们完全不适合担任总经理的职位。

更严重的缺点是企业难以根据职能的形态来设定目标、衡量绩效。由于这类职能通常只涉及一部分企业运营,而非企业整体,因此其目标也就只能根据“专业标准”来设定,而非紧扣着企业的成败。如此一来,管理者注意和努力的焦点很容易偏离了企业成功的目标,企业往往强调和奖励了错误的成果。

因此,职能性组织会造成管理上层级太多。几乎无法通过经营绩效来检验员工的表现,也几乎不可能把员工放在成败自负全责的职位上,借此培养他,并考验他的管理才干。也正因为这类组织需要很多管理层级,每份工作的意义因此大为减弱,每个职位都变得微不足道,只是员工往上爬的踏脚石罢了。

联邦分权制

这正是为什么联邦分权制的原则——由自主管理的产品事业形成组织,很快就为较大型企业普遍采用。在过去10年中,包括福特汽车、克莱斯勒汽车(通用汽车自从1923年左右就已经采用这个制度)、通用电气、西屋,以及主要的化学公司(除了在1920年之前就已经发展出这个做法的杜邦公司)、大多数的大型石油公司、重要的保险公司等,都采用这个组织原则,各种文章、演说、管理杂志和管理会议都更详细地探讨这个做法,因此现在每一位美国企业主管应该都已经很熟悉这个名词了。

以下是联邦分权制的原则为何通行于现代大型企业的重要原因:

1.联邦式分权制的原则将管理者的愿景和努力直接聚焦在经营绩效和成果上。

2.因此必定会大大降低管理者自我欺骗、安于现状而怯于创新,或依赖赚钱的产品来养活亏损的生产线等危险。

3.从管理组织的角度来看,联邦分权制同样有极大的好处。企业可以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功效。单位主管比其他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绩效,因此每位主管所管辖的员工人数或单位数不再受到控制幅度的局限,而只会受到管理职责所限,因此可以管辖的范围扩大许多。

西尔斯公司的副总裁可能管辖了100家分店,每一家分店都是一个自主管理的独立单位,对营销和获利负责。分店负责人可能管理30位部门经理,每位经理都独立经营自己的单位,同时也为营销和获利负责。结果,西尔斯公司在最低层的管理职位——分店部门经理和公司总裁之间,只插入了两个管理层级:分店负责人和地区副总裁。

4.西尔斯的实验戏剧化地证明了联邦分权制的原则对于培养未来管理者的重要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一结束,西尔斯公司就雇用了大批年轻人。他们随意分派这些年轻人工作,把1/3的新人分配到大型分店,1/3分配到小型分店,剩下的1/3分配到邮寄事业部。5年后,大型分店中表现最优异的年轻人将升为部门经理,小型分店中最杰出的年轻人也已经做好接任分店店长的准备。然而在邮寄事业部中,尽管5年来出现的职缺更多,但由于邮寄事业的组织方式一直都是根据职能而实施专业分工,因此最优秀的年轻人早已离开,其余的人5年后仍然还是按时打卡上班的小职员。

有一家大型货车及牵引机制造商也有同样的经验。

这家公司最大的部门是制造部所管辖的铸造厂。其他3个部门则是由公司第二大、规模较小的铸造厂负责供应,这个小铸造厂自成一个独立经营的产品事业部,产品除了供应自家公司,也对外销售给其他顾客。两家铸造厂的每吨产能所投下的资本几乎完全一样,产品也十分类似,但是20年来,几乎所有新流程都是由这家独立经营的产品事业部研发出来的,而且即使要面临更激烈的竞争和更动荡的市场情势,小型铸造厂的获利始终高出大铸造厂1/5。此外,第二家铸造厂20年来培养出3位公司副总裁,第一家铸造厂却始终由1930年工厂一建好就担任厂长的老员工管理。

5.最后,联邦分权制能及早在较低的管理层级上考验员工独立指挥的能力。

在一家大型货柜制造公司中,有两个人被认为是“明显的接班人选”,其中一个是非常能干的生产主管,另外一个是总裁的首席助理。当公司的组织改成众多独立经营的产品事业部时,公司任命他们两人担任新成立的两个最大的产品事业部总经理。不到3年,大家就可以明显看出,两个人都不适合担任高层经营工作。前生产主管在经营上无法做到收支平衡,他忽视营销和工程,也不懂制订计划或编制预算。前首席助理则没有办法做决定,总是回头去向上司讨答案,而不是自己承担起运营的责任。事实上,两个人都应该调回去担任副手。但是,另外有3个人,过去公司从不认为他们足以担当起高层经营重任,指派他们担任小型事业部总经理以后,他们却很快展现出领导力。这家公司的总裁最近说:“我们实施分权制经营方式,其实是为了赶时髦,而不是因为我们真的了解这种做法或相信这种做法。但分权制经营让公司的发展比我们最大胆期望的速度还要快上一倍,而过去总出问题的生产线,如今却出现最高的销售增长和获利增长。更重要的是,分权制经营方式及时阻止我们犯下致命的错误,没有把错误的人选放到最高经营职位上。我以后绝对不会在还没有考验一个人独立经营的绩效时,就单凭个人判断,制定如此重大的决策。我们任命了8位事业部主管,其中只有3位达到预期的经营绩效。有两位主管(就是我们原先相中的两位)一直没有办法再升上去,而我们最不看好的3位主管却脱颖而出。”

西尔斯的分店主管和货柜制造公司的事业部总经理都了解公司对他们的期望,因为公司的期望取决于他们为管理单位设定的目标。只要达到目标,他们就无须担心上司的要求是什么,他们也不会有任何麻烦使上司理解他们所要求的和所需要的是什么。

联邦分权制的要求

如果我们把联邦分权制定义为管理结构的原则,在此原则之下,企业可以组成许许多多自主管理的单位,那么这种原则的具体内涵为何?必要条件是什么?又有什么限制?

在联邦分权制的模式下,自主管理的产品事业单位在规模上有很大的差异。规模较小的单位,包括像西尔斯的分店,员工人数不到50人,年销售额也低于50万美元。而规模较大的,则包括像通用汽车的雪佛兰事业部这类大单位,年销售额在40亿美元左右,员工更超过20万人。

事业单位在管理幅度上,也有很大差异。

通用汽车的电器部门——交流电火花塞事业部,是个完全自主管理的事业。它对外销售产品中较大的零件:直接卖给需要替换零件的顾客,同时也卖给其他汽车公司,而这些公司都是通用汽车的竞争对手。交流电火花塞事业部自行购料,自己负责工程和产品的设计、制造等。由于产品的特性,他们甚至不太用得上总公司的研究设施,只会用到如产品测试、消费者研究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性的职能,而许多完全独立的企业通常也都把这些职能外包。他们不直接与工会谈合约,但是许多独立经营的企业也都采用产业公会谈成的合约。不过,交流电火花塞事业部仍然自行处理工会的申诉。唯一一项独立企业会自行处理,而交流电火花塞事业部却不具备的职能是筹集资金,他们所需的一切资金都由通用汽车公司供应。

但是联邦分权单位的管理幅度也可能更小。

例如,西尔斯的分店(即使是每年做1000万美元生意的大店)自己不负责采购和商品开发,而由总公司统筹所有分店的需求。分店究竟销售哪些商品、每一种商品各占什么比例都是由总公司决定的,而不是分店店长决定。无论每家分店愿意与否,他们都得拨出店面空间摆放邮寄柜台,替邮寄事业接订单,而邮寄事业在业务上等于直接与分店竞争。即使是分店的柜台和店面陈列方式也大都由位于芝加哥的总公司操控。最后,分店店长无权决定商品售价。他的职责是努力促销已经设计、开发、采购完成而且定好价格的商品。

在这两种极端中间,还有许多种不同的可能性。

在通用电气公司里,某些产品事业部和通用汽车的交流电火花塞事业部同样掌握自主经营权,但也有一些产品事业部虽然最后还是要负责营销,却把实际的销售和服务工作委托另外一个销售部门处理,而这个销售部负责经销通用电气好几个事业部的产品,经营方式就好像独立经销商会代理不同制造商互补的产品一样。通用电气公司有的产品事业部自己做研究,有的和邻近的事业部合作进行研究,有的则高度依赖总公司的研究机构。

化学公司也有多种不同的分权模式。的确,联邦分权制模式的优点之一就是一方面允许极丰富的多样化,另一方面又不会破坏基本的一致性。

不过,联邦分权制如果要见效,还必须满足一个必要条件,事业单位必须直接将利润贡献给公司,而不仅仅是对公司整体获利有所贡献。事业单位的盈亏应该直接反映在公司的盈亏上。事实上,公司的总利润必须是各事业单位利润加起来的总和,而且必须是真正的利润,不是靠操纵会计数字得出的结果,而是由经营目标和市场的最终判断来决定。

为了能够给公司贡献利润,事业单位必须有自己的市场,这里所说的市场可以纯粹是地理上的市场。

有一家宾夕法尼亚州的锅具制造商在西岸的分厂虽然与匹兹堡的母厂生产的产品完全一致,却拥有自己的市场,因为横越美国内陆的运费实在太高了。一家寿险公司在亚特兰大地区的市场和波士顿地区的市场明显不同。而西尔斯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分店也是如此,虽然不到50公里之外的马萨诸塞州就有另外一家西尔斯分店,以相同的价格供应相同的商品。

但有时候,市场也能靠产品来界定。

福特及通用汽车的自主管理部门,以及通用电气公司产品事业部的组织,都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有一家大型橡胶公司也采取联邦式组织,把产品分成四条主要的产品线:客车轮胎、商用卡车轮胎、特殊卡车轮胎和非轮胎类橡胶产品。每一条产品线无论在客源、面临的竞争或经销渠道上,都各具特色,独立经营,互不相干。他们又把非轮胎类橡胶产品再分为六个自主管理的单位(例如高筒橡胶鞋就是其中之一),每个单位都各有独特的产品线和管理体系。

在有些产业中,同一个地理区域的相同产品线可能有不止一个市场。

医院、学校、餐厅、旅馆、大型办公室等大批采购椅子的团购客户,和零售顾客是不同的市场,两者的经销渠道、价格、购买方式都不一样。我知道有一家中型家具商就将公司的快速成长归功于他们分别设立了两个自主管理的产品事业部——零售家具事业和团购家具事业,虽然椅子的设计和生产过程没有什么两样,但是两个事业部却都由自己的工厂供货。

实施联邦分权制的规则

无论事业单位的规模是大是小,多么独立自主或很多限制,如果要成功地实施联邦分权制,应该遵守五个规则。

1.任何联邦式组织都需要强大的分部和强有力的中央。“分权”这个词事实上很容易引起误解,但是因为今天这个名词已经极为普遍,无法舍弃不用。分权似乎暗指中央的弱化,但是这绝对大错特错。联邦分权制需要中央为整体设定清楚、有意义的目标,强力指导地方部门。这些目标必须要求公司上下达到高度的经营绩效和行为标准。

联邦分权制的组织也需要通过评估来控制。的确,每次见到联邦式组织碰到问题时(例如,联邦结构之上的中央管理体系一层又一层),原因往往在于中央采取的评估方式不适当,因此还是必须依赖管理者的自我监督。现有的评估方式必须精准而适当,能够可靠地评断管理者的绩效。

2.采取联邦分权制的单位规模必须大到足以支撑所需要的管理结构。目标应该尽可能地放在自主单位,单位的规模则越小越好,但是当单位的规模太小,以至于根本负担不起所需管理的质与量时,就变成荒谬的闹剧。

当然,究竟规模多小才算小,还是要视业务性质而定。西尔斯的分店规模很小,但仍然足以支撑起完善的管理。小店所需要的管理其实只是店长加上几个负责第一线业务督导的部门主管,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在大规模生产的金属制造业中,真正自主管理的产品事业部虽然拥有自己的工程、制造和营销组织,但我相信除非他们的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1200万美元,否则撑不起完善的管理体系。产品事业部的销售额如果太低,就会有人手不足或实际上依赖中央控制的危险。

在联邦分权制组织中,既要享受到小规模的好处,又要有完善的管理,新泽西州的强生公司提供了一个解决办法。在强生公司里,独立经营的事业仍然尽可能保持小规模,有的单位甚至只有200名员工左右,相当于西尔斯只有50名员工的分店规模。这些小单位要自行承担企业运营的所有职能,包括财务在内。但不同于西尔斯分店的是,强生的事业单位是完全独立经营的事业,有自己的总裁。但是由好几个单位一起分摊几位“董事”的开支,董事都是母公司的高层主管,过去也曾经营过事业单位,因此可以扮演顾问和专家的角色。如此一来,这些事业单位尽管规模和营业额都不大,却负担得起一流的管理。

3.每个联邦分权制的单位应该都富有成长的潜力。如果把所有停滞不前的生产线都组成一个自主管理的事业单位,而把所有前景看好、快速成长的产品线组成另外一个事业单位,是很不好的组织方式。

4.管理者在工作上应该有充分的发挥空间和挑战。我可以用下面的例子更清楚地说明我的看法。

一家大型橡胶公司刻意让流程设计变成总公司的职责,而非由生产事业部自行负责,尽管每个生产事业部的财力都足以负担流程设计的人力成本。公司之所以把流程设计收归中央,并不是因为不同的事业领域都面临类似的问题。相反,公司应该把流程设计和其他职能一起下放给各事业部,如此一来,才能达到彼此竞争的效益。但是这家公司认为,“流程设计”需要大胆的想象、创新的思维和实验的空间,因此需要的施展舞台和挑战更大,绝非产品事业部有能力提供。

然而分权管理的单位和其主管也需要施展空间和挑战。例如,他们应该担负起相当大的创新责任,否则可能变得墨守成规。因此一方面需要有一些活动为联邦分权制单位提供更大的发挥空间,另一方面又需要为各单位主管提供充分的挑战,两者之间必须找到适当的平衡点。

5.联邦单位应该并行,每个单位有自己的任务、市场和产品,同时彼此竞争,和通用汽车或福特汽车的汽车事业部一样。但是总公司通常不应该要求他们联合进行某项计划。他们的关系尽管紧密而友善,但是应该严格限制在商业关系上,而不是因为某个单位无法独立生存。

当联邦单位彼此之间不能够形成“常规交易”的关系,以至于一个单位必须靠另一个单位来养活,前者的运营完全要依赖后者时,就必须让这类单位享有“否决权”。通用汽车用来规范汽车事业部和零件事业部关系的规定正好说明了我的意思。

只要外部供应商的零件价钱更低或品质更好,汽车事业部有权向外采购,而不一定向自家公司的零件事业部采购。反之,只要能谈成好生意,零件事业部也有权把产品销到外面,甚至可以卖给汽车事业部的竞争对手。虽然他们很少行使这项权力,这个规定却绝非形同虚设,反而让两个事业部都更加壮大,更能够自主经营,也更有效率、更负责,并且达成更出色的经营绩效。

反对者往往辩称,如此一来等于否定了整合的价值,而且公司里究竟哪个单位赚钱其实没那么重要,反正利润全都落入同一个口袋里。但是这种说法假定表面的和谐比效率和低成本更重要,还假定无论公司各部分绩效如何,公司仍然可以从整合中获益。这两种假设都站不住脚。更重要的是,这种论点忽略了行使否决权对两个单位的绩效和责任带来的影响。

有两家大型石油公司都自己经营油轮。其中一家公司的运输部门只要能够拿到更高的价钱,就有权替其他炼油厂运油;炼油厂也有权雇用其他公司的油轮来运油,只要其他公司的价钱比较便宜。另外一家公司的油轮交由独立公司经营,尽管石油公司仍然握有百分之百的股权。但是,其油轮只能载运自己公司炼油厂的石油,而其炼油厂也不能委托其他油轮运油。双方频频因为运油费率而起争执,常常惊动最高主管来仲裁。

两家公司都认为它们的油轮服务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事业。第一家公司多年来未曾动用“否决权”,但是由于拥有这个权利,油轮事业的管理者感觉他们真的是在经营自己的事业。而第二家公司的油轮经营团队觉得自己在管理工厂设施,而不是在经营一个事业。的确,当最高主管虚伪地高谈他们的自主权时,运输部门的员工都愤愤不平。毋庸置疑,结果拥有真正“联邦制”油轮单位的公司能获得更便宜且更好的运输服务。

联邦分权制有其限制,就是必须有区隔的市场才能实施,因此,例如铁路公司就无法实施这种制度。铁路线上每个部门的业务量有3/4来自其他部门,或将归到其他部门。换句话说,铁路公司的任何运营单位并没有区隔的市场或独特的产品。

但是,由于联邦分权制需要有真正的市场,因此无法应用在企业的所有阶层和所有经营单位上。

西尔斯的分店全都施行联邦分权制。负责五金部门的经理等于自己经营一个小店铺,是最低的管理层级,而在他上面,只有分店负责人一个主管。他们之所以能这么做,当然是因为比起真正自主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店主管只需承担最低限度的经营责任。然而在其他企业中,低于某个标准之下,管理单位就只对整体利润有所贡献,而不是自己创造利润。举例来说,如果公司要销售产品,就必须有人负责制造产品。生产部门只对整体利润有所贡献,在会计师和经济学家的眼中,是利润创造过程中的支出。我们会说“生产成本”,却从来不说“生产利润”。换句话说,在每个企业中,低于某个标准之下,组织就必须实施职能分权制。

强调联邦分权制的限制和必须遵守的准则,以避免企业滥用这个观念,固然很重要,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说,联邦分权制目前的应用状况并不如预期中普遍。联邦分权制适用于许多不同的产业,但是这些产业却未必都采用这种组织模式。大多数采用联邦分权制的公司也没有把权力尽可能下放到最低层。但是企业越能贯彻实施联邦分权制,就越能满足企业绩效对结构的要求。

职能分权制

职能性组织越接近联邦分权制,则效益越高,问题越少。

最好的例子莫过于通用电气公司的灯具事业部。40年前,通用电气公司将几个独立经营的事业部合并后,成立了这个事业部。40年来,灯具事业部成长了20倍,推出了许多新产品。

灯具事业部的组织图乍看之下好像典型的制造业,制造、营销等职能都由中央掌控。事实上,灯具事业部的经营重任掌握在一百多位主管手中,每位主管负责管理一个综合单位。有些单位制造玻璃和零件,例如灯泡的金属基座。他们的产品一方面供应灯具事业部,同时也有很多销售到市场上,而且主要卖给灯具事业部的竞争对手。因此,他们拥有自己的市场,是真正的产品事业部。有些单位销售灯泡。他们以固定价格向灯具事业部的工厂买进灯泡,就好像西尔斯的分店向芝加哥采购办公室进货一样,然后在自己的市场(不管是纽约、得州或加州)上销售。他们自己掌握营销的职能,也能控制部分的利润——他们能掌控销售量、产品组合和销售支出,但采购价格和售价则已预先决定。分权程度最低的是制造工厂。他们以市场价格,从零件工厂买进玻璃和零件,但是灯泡成品出货时,却是依规定价格卖给销售单位。即使如此,制造单位仍然有自己的创新和生产力目标。他们可以直接根据市场定位发展出目标,例如根据产出的品质与数量,也可以制定获利目标,尽管获利目标还无法完全有效检验他们在市场上的绩效,但至少是个客观的标准,可以据以评估不同制造工厂的绩效。

灯具事业部有制造和营销主管,他们的职责并不是督导各事业单位主管的工作,而是为他们服务。各事业单位主管由总经理亲自任命,因此直接向总经理报告,也只有总经理有权撤换。

所以,组织职能性工作的时候,应该赋予管理者最大的权责,来产出已完成或接近完成的产品或服务。否则各部门主管就无法制定从企业目标所发展出来的绩效目标和成果衡量标准,也不会真的把注意力放在运营成果上。结果,他们只好根据“专业人力资源管理”或“优秀的专业工程技术”等标准来设定目标,通过技术能力,而不是通过对企业整体的贡献来评估工作成果。他们不是宣称:“去年,我们成功地将公司所有员工的生产力提升了5%。”而是说:“我们成功地把18个新的人事计划推销给第一线的主管。”

分权制一直都是组织职能性活动最好的方法。但是如果生产系统中包含了自动化的流程,采取分权制就更加必要。因为任何公司的生产组织如果采取了自动化的物料处理或回馈控制系统(这是自动化的两个主要元素),就必须在非常低的层级建立一系列的信息和决策中心,并且达到高度的整合。

福特汽车公司位于克利夫兰的引擎工厂就是很好的例子。这是个旧式的大规模生产工厂,生产同一种产品,而非同一种零件,但最近规划了全自动化的材料处理和输送流程。为了这个小小的技术改变,却必须彻底改造工厂的组织方式,从传统的职能性“指挥链”改成所谓的“任务小组形态”,许多小小的信息中心和决策中心尽管位于“指挥链”中的最底层,却横跨各不同职能的部门。

任何企业假如采用新科技来大规模生产零件,再组合成各种不同的产品,或是采取流程生产方式,那么就必须在生产组织之外,建立类似的信息和决策中心。因为设计产品已经不再是工程部门设计,然后工厂制造、销售部门推销,而是团队共同的努力,营销人员、生产人员和工程师从一开始就通力合作,这又是“任务小组”的概念。因此,必须以分权制的组织来取代中央集权的职能性运作方式,自主管理的单位掌握了最多的信息和最大的决策权,同时也有最宽广的施展空间。

采取分权制经营的职能性单位如何兼顾广阔的运营空间与小规模的问题,实际上主要都要靠所需管理层级的多寡来决定。在理想情况下,每一位部门主管都应该亲自向联邦单位或产品事业部的总经理报告,两者之间,最多只能插入一个管理层级。

原因在于,在管理完善的企业中,每位管理者都会负责任地参与由顶头上司所召集的目标设定讨论,根据上级单位的目标发展出自己所管辖单位的目标。如此一来,隶属于联邦单位之下的职能性部门的主管将积极参与事业单位的目标发展过程,并因此根据经营目标来设定自己部门的目标,下一级的主管也会积极参与目标发展的过程,所设定的目标将反映整体经营目标。但更低一级的主管(也就是说,如今在职能性部门主管和联邦单位或产品事业部之间,已经插入了两个层级)所面对的目标都是职能性的目标,而这些目标和他们必须协助达成的整体经营目标之间的关系,就好比逐字直译的诗文和原文之间的关系一样。根据我的亲身经验,当组织的职能性单位从两个层级发展为三个层级时,职能性主管对于企业的贡献以及他们对于企业需求的认知下滑得最厉害。

我知道在工厂中,要限制职能性管理层级不超过两级,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要管理的员工实在太多了。不过,其他的职能性活动应该都可以遵循这个原则。自动化的其中一个重要吸引力,或许正在于工厂因此可能采用“扁平式”组织结构,换句话说,自动化将会促进分权制的管理,而非阻挠分权制的管理。

当组织需要两个以上的职能性管理层级时,就表示企业的规模已经太大或太复杂,而不适合采取职能性的组织方式。这时候,如果可行的话,就应该引进联邦分权制,因为职能性组织已经无法满足企业在组织结构上的需求。

联邦单位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行”联结,而职能性单位则是“序列”联结。由于职能性单位必须和其他单位通力合作,无法独立生产任何东西,因此最好的安排方式就好像在屋顶上排列瓦片一样:每个单位彼此都稍微重叠,因此可以确保所有必要活动都会涵盖在内,同时也明确制定需要合作的领域。因为联邦分权单位需要达成的目标大都能以金额数目具体而清楚地说明,职能性单位的目标不是那么“明确”,也可以说这些活动对于最后经营绩效所造成的影响不是那么直接,从而很难准确地表示。因此必须因为管理者不同的个性和能力,而保留调整的空间。必须允许强势领导的单位有些微扩权,或领导人较弱时,他所管辖的单位职权也随之削弱。换句话说,在职能性单位的屋瓦式联结中,必须保持一定的弹性。

建立共同的公民意识

无论实施联邦或职能分权制,都必须在企业上上下下建立共同的公民意识,在多元中保存一致性。即使最自主管理的产品事业部都不算真正独立的单位,反之,自治只是整个企业提高绩效的手段而已。因此,由于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各单位管理者更应该把自己当成整个企业和广大团体的一分子。

事实上,分权制并不会影响建立共同的公民意识。在中央集权的职能性组织中,这个问题可能更严重,例如,分别效忠于生产部门或工程部门的单位可能彼此斗争,甚至因此与企业需求发生正面冲突。而在联邦分权制中,地方忠诚仍然会符合企业对经营绩效的要求。别克汽车事业部忠心耿耿的员工很可能也会是更好的“通用汽车人”。无论是因为职能性组织的派系斗争还是产品事业部狭隘的本位主义,要建立共同的公民意识,保持向心力,管理层可以采取如下方法。

第一种方法关系到高层保留给自己的决策权。例如在通用电气公司,放弃既有事业和开创新事业的决定权掌握在总裁一人手中。在通用汽车公司,只有企业总部的高层有权决定每个事业部的产品价格范围,他们借此控制了公司主要单位的竞争。在西尔斯公司,芝加哥总部决定了每家分店销售的商品类型,例如是家电还是时装等。

换句话说,必须有某种“共同福祉条款”,将影响企业整体及未来长期利益的重要决策权保留给中央主管机关,因此中央有权基于整体利益而驳回地方单位野心勃勃的计划。

第二种方法公司应该跨越部门和单位的界限,有系统地提拔管理人才。据说,除非美国能为所有军种建立统一的升迁渠道和生涯发展方向,否则就不可能产生协调一致的国防军力,因为在尚未达成这个目标之前,各军种只关心自己的需求和利益,视其他军种为竞争对手,而非合作伙伴。企业界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如果员工认定他的事业发展渠道只限制在一个单位之中,假定是通用汽车的交流电火花塞事业部,那么他会努力成为“交流电火花塞事业部人”,而非“通用汽车人”。如果员工认为会计部门的主管掌握了他能否升迁的大权,那么他就会重视自己在“专业会计工作”上的表现甚于对公司的贡献,把更多的精力投注于会计部门的扩展上,而非努力促进公司成长。以上两个人都只看到了企业的一小部分,视野都十分狭隘。

把非常一般的员工调来调去,其实没有多大意义,但是一旦员工已经从基层管理职位上脱颖而出,表现出特别优异的绩效时,就应该考虑把他提拔到其他单位去工作。通用汽车公司有一套统一的轮调制度,事业部高层主管——生产经理、销售经理、总工程师等,大都曾经在其他事业部担任过主管,虽然他们多半仍然领导同样的部门,不曾在其他事业部担任过高层主管的总经理是极少数的例外。

要建立共同的公民意识,必须遵守共同的原则,也就是具有相同的目标和信念,但是在实务上所要求的一致性不应超越具体任务对一致性的需求。

举例来说,在好几个采取联邦分权制的大公司里,从管理才干中获益最大的应该是整个公司,而且应该根据每位主管的绩效,给予他最大的升迁机会,这都是大家认同的基本原则。但在实现这些原则时,需要有一致的做法。必须有一套方法来搜集管理人员的名字和工作记录,也必须要求掌握升迁大权的管理者对所有合格的候选人一视同仁,不能特别青睐自己人。除此之外,至于如何评估候选人,采用什么选拔程序,推荐哪个人升迁,管理者完全有权自行决定。

另外一个例子是,一家成功的大型工具制造商15年前采用了一个原则:只做工程标准要求最高的生意。但是他们交由事业部主管来决定如何应用这条规定,结果每个事业部的做法都不同。有个事业部故意以高价供应高度专业的设备,因此把高品质工程技术的规定转换为促销时的一大资产。另外一个事业部仍然继续待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但他们有系统地教育顾客提高对工程品质的要求,他们的口号是“同样的成本,更高的品质”。第三个事业部认为这个规定会对他们的廉价小工具销售业务形成阻碍,但是只要改善生产和销售方法,就能克服这个问题。他们的主管表示:“一开始,我们的工程成本比竞争对手高,对我们十分不利。因为顾客不愿意为了比较高的工程品质而多花钱,他们完全看价钱来决定要买谁的产品。因此我们必须想办法把产品卖得比竞争对手还便宜,以扩大销售量来弥补增加的工程成本。”

换句话说,多样化的做法反而强化了一致的目标和信念,而这正是建立共同的公民意识所不可或缺的。只有当其他单位会直接受到影响时,才需要一致的做法。但是,却必须建立一致的原则,并且明确说明,严格遵守。

组织不健全的症状

任何具备管理经验的人只要看到健全的组织结构,就会知道这个组织很健全(虽然碰到的机会并不多)。就好像医生看到病人,就能判断他是不是健康的人一样,他只能从反面来定义“健康”,换句话说,只要来看病的人没有病痛、残疾或病理学上的退化现象,他就认为他很健康。

同理,我们很难描述健全的组织是什么样子,但却能指出不健全组织的症状。每当这些症状出现时,企业就必须对组织结构进行彻底的检查。出现这些症状,表示组织没有遵循正确的结构原则。

组织不健全的一个明显症状是管理层级不断增加——显示缺乏目标或目标混乱,不能撤换表现不佳的员工,过度中央集权,或缺乏适当的活动分析。当企业面临“间接费用”的压力时,例如必须增加协调者或助理的人力,这些员工本身没有明确的工作责任,只负责协助上司完成工作——也显现出组织不良的问题。同样,这种情况显示组织必须采取特殊措施来协调各种活动,并且建立管理者之间的沟通渠道:设立协调委员会、全职的联络人员、经常召开会议等。

同样明显的迹象是,员工喜欢“通过渠道沟通”,而不直接去找掌握了信息、有想法或应该被告知目前状况的人沟通。在职能主义下,这个问题会变得特别严重,因为会更强化职能性组织的成员重视自己部门甚于整个企业的风气。结果员工彼此隔绝,即使在充分实施分权管理的情况下,职能性组织仍然会导致孤立和隔绝。“通过渠道沟通”不只是组织不健全的症状,而且也是起因。

无论组织的形态和结构为何,管理者必须密切注意一个严重的体质失调的问题:管理层年龄结构失衡。

最近我们经常听到管理层年纪太大的讨论,但是如果主管多半是年轻人,也同样危险。因为管理层过于老化的问题很快就会自动消失,只要企业存活的时间够久,就可以避免问题再度出现。然而如果管理层大半都很年轻,就意味着未来很多年里,公司里其他年轻人的升迁机会变得很少,坐在重要位子上的人都还有二十几年的工作生涯才会退休。优秀人才要么根本不进入这样的公司,另谋他就;要么留下来,在沮丧中学会趋炎附势,并变得不再那么优秀。而10年后,今天的年轻主管会变成老化的管理层,而且看不出有人可以接替他们的位子。事实上,今天所有面临主管老化问题的公司,都是因为20年前在经济大萧条的影响下,他们引进了一批年轻的管理者,而今天,年轻人都不再年轻。

企业主管在进行人力规划时,应该把管理层年龄结构平衡当成重要课题。主管位子上必须有足够的老人,因此年轻人才有接班的机会;同时又有一定数量的年轻人,因此才能确保管理经验得以延续,不至于断层;必须有足够的老人来提供经验,同时又有年轻人可以带来冲劲。管理层的年龄结构就好像人体的新陈代谢作用一样;如果新陈代谢失衡,那么人就会生病。

好的组织结构不会自动产生良好的绩效,就好像有一部好宪法,并不能保证一定会出现好总统或好法律、有道德的社会一样。但是在不健全的组织结构下,无论管理者是多么优秀,企业一定不可能展现出色的绩效。

因此,通过尽可能强化联邦分权制,以及把分权制的原则应用在职能性的组织活动上,以改善组织结构,总是能提升企业的经营绩效。如此一来,优秀人才才不会受到压制,才能有效地在工作上有所表现。同时,公司也能借着提升他们的愿景和提高对他们的要求,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表现不佳的员工也无所遁形,遭到撤换。

健全的组织结构不是灵丹妙药,也不像某些组织理论专家所说的,是管理“管理者”最重要的工作。毕竟解剖学并不能代表生物学的全部。但是,正确的组织结构是必要的基础。如果没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其他管理领域也无法有效达成良好的绩效。

[1] Under the title Concept of the Corporation(New York:John Day,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