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什么,经营者是什么

那时我考虑的是:“经营者究竟是什么?”当时我是京瓷的社长,当然同时也是稻盛和夫个人,也就是说,兼备公司代表和个人的双重身份。有时候需要选择,是依公司期望的方向而动,还是为我个人的利益而动。在这个分水岭上,经营者存在本身,它的意义应该受到拷问。

另外,我也必须思考“企业是什么”这个问题。因为企业发不出声音,所以需要企业领导人,即经营者为之代言。

借上市之际,创业者公开抛售股票并没有错。经营者也完全不必有罪恶感。但是,如果公司会说话,也许就会说“对不起,如今需要设备投资,把原始股上市获得的利润用在设备投资上,企业就能巩固发展了”。

经营者是个人,同时也是法人代表,也就是必须是企业的代言人,必须侧耳倾听企业的呼声。

1971年10月1日,京瓷发行新股,股票在大阪证券交易所第二部以及京都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首次交易中,京瓷的业绩受到高度评价,大量买家蜂拥而至,公开招股的价格是400日元,最终以590日元开盘,股票交易数量高达80万股。发行新股获得的资金最终悉数归到京瓷公司,这为公司日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

在上市这个分水岭面前,“企业和经营者应该怎么做?”对此,我做了认真的思考。我没有选择让自己个人更多获利的方式,而选择了更好地推动企业发展的方法。我认为这个判断促进了京瓷后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