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终止专利合同

京瓷与爱诺box公司的合同已是板上钉钉,而且京瓷已经支付包括日本国内专卖权的许可费用。在大多数人看来,完全可以无视巴特勒的要求,但我却不这么想。

我是从“作为人,何谓正确”这条原理原则出发来考虑的。我认为“这项合同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但站在原理原则的观点来看又如何呢?确实如巴特勒所言,是不公平的。只对京瓷单方面有利,解除合同是正确的”。我接受了巴特勒的申请,从合同中删除了京瓷拥有日本专卖权的那部分内容。

班尼迪·克罗森先生当时任职于AVX公司,担任该公司的最高经营负责人,并兼任京瓷的专务董事。他在美国《焦点》杂志(1995年11月号)访谈栏目中说道:“当时,巴特勒认为合同(京瓷与爱诺box公司关于多层陶瓷电容的合同)不公平。令人吃惊的是,届时身为京瓷社长的稻盛和夫先生也承认了这一点,修改了合同。也许有人认为京瓷因此放弃了巨大利益,但他们没有看到长远利益。正是这件事让两家公司确立了友好的关系。”

他承认,那时形成的友好关系在后来京瓷收购AVX公司时起了很大作用。

但是,在收购AVX公司时,我已将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直到AXV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再次上市之后,我才想起了这些有意义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