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
有两种方式可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开支,这两种方式都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其中一种方式是通过提高税收来增加公共收益。但问题是,到底该提高间接税收(主要形式为面包、啤酒等的消费税)还是直接税收(针对高收入和财产所征收的税)呢?
早在1846年,英国就与贸易保护主义决裂,并且比其他国家坚持的时间都要长。1906年,尽管张伯伦及其同僚为此寻找了一些帝国主义根据,但向进口食品课税的提案再一次被全体选民否决了。因此,富人阶层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了责任,但问题是直接税究竟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和税率来征收——统一征收、分别征收还是渐进式征收?与欧洲其他国家不同,19世纪末的英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所得税征收制度,这要归功于小皮特在对法国的战争中对融资手段的创新,该方法后来在1842年被皮尔改造成为税收的来源。经济学家古斯塔夫·施莫勒认为,如果德国人“也能够对一种创收的途径适应得如此之好”,他们将“无比雀跃”。他这样说并不是在开玩笑。然而,在1892年以后,所得税的征收开始下降,思想传统的自由主义老古董们(如年迈的格莱斯顿)仍旧梦想着有一天这种税收会消失。为了弥补1899年以来大部分用于海军国防建设的190万英镑赤字,高慎没有选择提高所得税,而是规定资产总额高于1万英镑的应当缴纳1%的税。威廉·哈考特爵士1894年也通过征收合理的遗产税使得“死亡税”合法化。
然而,布尔战争出人意料的高花销,却促成了英国战前直接税收最大幅度的提高。例如1907年,阿斯奎思对“不劳而获”的收入(如投资)每磅征收1先令(12便士)税收,而“通过努力赚得”的收入则只征收9便士。两年后,劳合·乔治提出“人民预算”,包括对资产5000英镑以上的收入阶层征收“超级税”、对“不劳而获”的收入每英镑多征收2便士、实行土地收益税政策,旨在将收益提高8%。通过1907年和1909~1910年的预算,中央政府收入占直接税收的份额增长到了39%。截至1913年,直接税收、关税以及消费税几乎与政府总收入的份额持平,所得税每年也能带来超过4000万英镑的收益。但劳合·乔治在战前的最后一次预算中设想和展望了更多的收益增长,在所得税中每英镑再额外征收2便士,实行一项针对收入超过3000英镑群体的“新超级税”——每英镑的加价逐步攀升,直到达到2先令8便士,针对超过100万英镑的遗产征收最多20%的死亡税等。战前,自由党人似乎构思出了一种政策,该政策将枪炮(以无畏舰的形式)与黄油(以更为渐进的税收和某些社会开支等形式)独特地联系在了一起。
霍布森认为,单从财政方面来看,英国本能够通过提高税收,组建一支人数在100万到200万的军队。然而,这种观点忽略了自由主义财政政策对此施加的巨大政治影响。众所周知,自由党人承诺削减军队开支,并且不会顾及后座议员和激进媒体而轻易增加海军预算。尽管渐进的税收制度广为流行,但劳合·乔治的预算也将富有的选民拉回了保守人士的阵营,而且并非只有这些“老爷们”对“人民预算”表示反感。1910年12月,在战前的最后一次普选中,自由党和托利党都分别赢得了272个席位,因此政府为了获得多数票,不得不依靠42位工党国会议员。保守党在接下来的20场替补选举中胜出了16场,到1914年,该胜利场数降到了12场,80多位爱尔兰民族主义者的影响力获得提高。正因如此,1914年预算不得不以终止辩论直接表决的方式决定(22名自由党人弃权,1票反对),另一税收法案因措施不当也未通过。劳合·乔治认为“所得税的增加应当按照比率拨给当地政府以补偿利率变动的损失”,但遭到了众人的强烈抗议。因此,英国的情况是,由日益增长的军备开支造成的政治分歧并不如欧陆上其他国家激烈,而且也没有证据表明,国内的政治危机是英国政府在1914年选择付诸一战的原因。
与此相反,法国的税收情况严重恶化,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战争爆发的前夕。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革命传统:国家通过严格审查保护公民的收入和财产,而只在客观评估平均支付能力的基础上,征收所谓的款项;同时还要提倡平等原则,因此排除了递增税收比率的可能性。因此,“四位老妇人”——地价税、营业税、可变动的不动产税以及门窗税——逐渐与真实收入和财富积累相脱离。1872年引入了一项新的安全税,这着实是罕见的创新,因为19世纪大部分时期,法国资产阶级的课税普遍很低。战争前夕,关税(于1872年,即实行自由贸易12年之后,该赋税被重新启用)占政府税务“收入”的18%,消费税(主要是酒水、盐和烟草等政府垄断的行业)则占到1/3。另外一个收入来源是小笔合法交易中的各种形式的印花税(占1913年税收的1/4)。1913年,直接赋税只占一般总税收的14%。1896年、1907年和1911年,由于议会的反对,引进现代所得税屡次受挫。直到战争爆发前夜,这种反对的声音才被压制。1914年3月,国家对旧有的财政税收进行了改革;1914年7月,引入了针对年收入在7000法郎以上收入群体的普遍综合所得税。尽管该税率标准为2%,但实际上它属于累退税。除此之外,还实行了5项不完全所得税,其效果与英国税收体系计划大同小异(例如针对不同的收入阶层实行不同的税率)。这项改革的实施得益于普恩加莱引进的比例代表制,它也削弱了激进党的力量,还与衰退的国际形势有关。然而,由于战争的爆发,这项税收直到1916年1月才开始征收。
俄国的体制使其更为严重地依赖间接税收所得,它的收益中仅有很小一部分(1900~1913年仅有7%)来源于直接税收。来自杜马的商业阻力使得所得税无法执行。因此,政府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国有企业(1913年,铁路工程的净收入为2.7亿卢布)以及针对基本消费品(如煤油、火柴、糖以及伏特加等)的课税。毫无疑问,这些消费税中最重要的是售卖伏特加的赋税,俄国在19世纪90年代对此领域形成了垄断。伏特加垄断得来的净收益是国有铁路收益的2.5倍,而其总获利(1913年为9亿卢布)更是超过国家总收入的1/4。正如经济历史学家亚历山大·格申克龙所说,税收总负担从1860年占国家人均收入的12.4%增加至1913年的16.9%,但他错就错在认为这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使其质量下降。
德国的情况再一次因为其联邦体制而变得复杂。联邦州在直接税收方面享受垄断,俾斯麦试图打破这种平衡使其倾向于国家利益,但屡屡受挫。实际上,19世纪90年代,从国家到联邦州的净额转移为平均每年3.5亿马克。因此,当联邦州(以及本地公社)可以通过引入所得税来更新其财政系统时,德国政府在19世纪90年代则几乎完全依赖旧有的消费和进口税收。与俾斯麦颇有共鸣的比洛说,它仍似“一位潦倒的旅人,顽固地敲着每个联邦州的大门,这位不速之客仅仅是在苟延残喘”。因此,德国(包括陆军和海军)有限的财政来源主要是靠间接税。所以,军费开支增长的同时,关税也在增长;但是由于社会民主党成功地利用了人民对于“亲爱的面包”和“军国主义”相结合政策的普遍不满,政府不久便被迫考虑在国家层次上引入财产税。与许多德国右翼势力的设想相反,在陆军和海军方面增加开支实际上有利于德国社会民主党,该党的支持者都受累退税制的波及。而对右翼而言,经济利益与政党路线相违背,而且在此基础上的联合也因情况而变,以至于那些1912年拥护直接税收的商业集团(如工业者联盟)次年便谴责其落差过大。更重要的是,同样的争论出现在宪法的改革上:不仅存在于特殊主义者和集权问题的拥护者之间,还存在于皇家特权的保卫者以及增强议会力量的支持者之间。在这场争辩中,为了强调宪法的意义,经济利益常常被夸大。最终,这场辩论以妥协各个政党的基本历史立场——中央党的反普鲁士主义立场、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反军国主义立场、民族自由党的反社会主义立场以及保守党的支持政府主义立场——而告终。
因此,1912年前的德国国内政治大多呈现出预算僵局:各联邦州拒绝德国政府享有直接税收收益份额;财政部企图核对竞争部门的开支,但也无果;政府被迫与德国国会在财政问题上争执不休,德国国会的各党派之间也在税收问题上合不来。社会民主党在1912年选举中大获全胜,其实行的旨在为《1913年军事法案》提供资金的两项直接税收新措施常被历史学家解读为僵局的高潮事件;但他们对帝国是处在“转折点”,扎进了“死胡同”,还是面临“潜在的危机”意见并不一致。的确,1912年的选举改变了这种气氛,一位德国社会民主党代表颇有见地,将其描述为“人民为了反抗间接税收的扩大而进行的伟大示威”。在这次意义非凡的改组中,国家自由党人与中央党、“左翼”自由进步党、德国社会民主党一道呼吁,到1913年4月,建立一个帝国层面的“普遍财产税”制度(即所谓的《巴塞曼–埃莎贝格尔决议》,该决议以民族自由党领袖以及中央党领袖的名字命名)。的确,国家自由党人甚至声称新税收政策应当年年更新,并决心重拾累退糖税;此外,他们还为1909年遗产税的延期法案奔走呼告,这些都旨在对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决议提供支持。另一个显著变化,是中央党和社会民主党在支持军费开支扩大化这一事宜上达成了共同意愿。对于中央党来说,这反映了埃莎贝格尔从反对殖民地花销到支持海军开支的转变;而对社会民主党人来说,正如其1912年那份措辞严谨的声明中所言,“我们社会民主党人一贯不会为军国主义贡献一个人、一分钱。但是……如果我们要承担起使直接税收代替间接税收的责任,那么我们愿意投票赞成直接税收。”1913年发生的事件也可以被视为德国政府扭转对联邦州的财政劣势的关键点。诚然,贝特曼坚信《巴塞曼–埃莎贝格尔决议》煽动起了很高的政治赌注。联邦州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接受由政府提出的帝国资本增值税,二是“推动帝国(此外还有联邦州)的政策转变,在资产阶级政党之间造成无法弥补的分裂;并且如果施加在政府和其政策上的影响向激进方向转变——可能与德国政治传统以及独立联邦州相决裂——其所造成的结果就会是积极的”。
对此,普鲁士财政大臣在与保守党领导人一番商讨后反驳道:若将联邦州在直接税收上的垄断权收回,这可能会成为“迈向议会制政府的灾难性一步”,关键是“普鲁士仍然要做它自己”。对此更为坚定不移的是萨克森君主弗雷德里克·奥古斯塔斯,他将德国资本增值税视为“保持整体性”的工具。德国联邦参议院最终否决了萨克森的措施,并在国民议会上通过了民族自由党以及社会民主党的表决,但这引起了更强烈的反抗。保守党人韦斯塔普表示,德国正在朝“民主统治下的统一国家”这一方向演变。
过去,人们常常认为,正是国内的政治危机,才让德国统治阶层认为发动战争是有必要的:“向前飞”,以从日益高涨的社会民主浪潮中抽身而退。众所周知,贝特曼并没有考虑到这个因素。然而,这并不能说1908~1914年的财政分歧与战争爆发的原因毫无关系。如果进一步来看,财政真正的重要性似乎就在于它微不足道的地位,因为在这一方面基本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的成就。军事法案曾计划一次性支付9.96亿马克并以每年1.94亿马克的速度增加,但1913年预算的额外负担就已达到5.12亿马克。政府最初的预算也曾设想通过以下措施筹措资金:公司许可和保险凭证的印花税(每年增长2200万马克到6400万马克不等)、扩大国有永久管业(每年增长500万马克到1500万马克)、一次性国防军税(资产超过1万马克征收0.5%的税,收入超过5万马克征收2%,通过三笔款项来实现,第一批次3.74亿马克,其他两次均为3.245亿马克)、在10个不同资产范围内增加资本增值税(例如对收益在2.5万马克~5万马克之间的征收0.6%的资本增值税,或对100万马克以上收益征收1.5%,计划内收益可达每年8200万马克)。但这些豪言壮语和实际实施情况,距离一场德国财政革命还相去甚远。预算委员会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不同商业集团的区别对待上,而不是收入和支出的绝对水平。此外,讨论结果也是根据政治需要而捏造出来的。国防和财政法案的通过并不代表针对反对力量成立发展联盟的最终胜利,反而揭示了党内的分裂程度。总之,以通过直接税收(考虑到国防捐款在理论上可能会重复进行,因此更准确地说是3项帝国直接税收)为特征的极其微弱的政治突破很有可能会引发重组保守党成员的反对,但这种重新编制的重要性有时会被历史学家们放大。因此,克尔认为德国国家收益在1912~1913年期间稳步增长是错误的,他也认为,即便帝国国会中那些“鼓吹军国主义”和“鼓吹封建制度”的成员得知此事,鲁登道夫的《大备忘录》计划也难以实施。政府也不可能获得议会中多数人的支持,从而获得更高的税收。
奥匈帝国在收益方面与德意志帝国有着类似的问题。共同预算(主要是国防预算)来源于不同王国的关税和其他捐款等综合收益,而政府的其他职能则通过不同的王国或其下属州县的税收来实现。通常认为,匈牙利人支付联合费用的份额有失公允。这种观点只是部分正确。开始,奥地利各州和王国支付70%的费用,而匈牙利各州只付30%;但是根据1907年达成的一项新协议,奥地利的份额跌至63.6%,匈牙利的份额相应上升到36.4%。该比例与两国的相对人口数也基本相当(匈牙利人口占奥匈帝国总人口的40%)。然而,当前普遍认为奥地利负担过重。根据一项统计,1900年,奥地利的国家预算中有14.6%作为共同财产,而匈牙利只有9.5%。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双方的收益不管是独立的还是共同的,都依赖间接税收。共同收益的主要来源是关税,它占到1913年共同总收入的25%。奥匈帝国上下只有13%的公共总税收来自直接税收。
换言之,欧洲大陆所有国家都经受着缺乏新式所得税制度的考验,因此,它们在本质上不得不依赖于累退税制,来为其军备和其他开支付账。然而,在德国和奥匈帝国,特有的政治体制使得改善税制的工作遭到重重阻碍,特别是造成了联邦体制下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紧张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