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权与帝国

尤利乌斯·恺撒把自己称为古罗马的最高统治者,但从来不称自己是国王。他选中的继承人奥古斯都则喜欢用“第一公民”的称号。君主们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他们自己喜欢的称号,帝国也一样。英格兰在成为大英帝国之前就被亨利八世宣布为一个帝国。相比较而言,美国虽然长期是一个帝国,却对此称号一直避而不用。

如果只是狭隘地对帝国进行定义,美国当然很容易就被排除在此行列之外。这里有一个典型的例子:“真正的帝国将对一个社会组织进行直接垄断和控制,并用武力确保实行。它意味着对司法行政及其定义进行直接垄断和控制。它意味着对所买所卖的物品、贸易条款以及贸易许可等等进行控制。不要再谈什么美利坚帝国了,因为美国现在不会这样做,将来也不会这样做。”对于一代迫切想要反驳苏联对美国指控的现实主义评论家们而言,他们常常辩驳说美国只是在1898年吞并菲律宾开始到20世纪30年代为止匆匆玩了一把这种正式帝国的游戏。然而,美国在“二战”之后的行为与之前有着本质的区别。近期的一种说法指出,美国不是一个具备掠夺意图的帝国,“它更关注提高地区稳定与安全,并保护国际贸易而不是以牺牲他国的利益来扩大它的强权。”

如果美国不是帝国,那它是什么呢? 当美国过去极力“遏制”的那个帝国(前苏联)不复存在时,美国如何自我定位呢? 定位的方法之一是“单极”世界中的“唯一的超级大国”。法国前外交部长休伯特·韦德里纳生造了一个词“超强大国”,这的确具有讽刺意味。菲利普·鲍比特将美国简单地看作是一个特别成功的单一民族国家,而有些作者则更偏好一些缺乏活力的词语如“全球领袖”之类。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近期的系列讲座选择了一个不那么让人生厌的术语“独占鳌头”。不过迄今为止国际关系专家们使用最多的仍是“霸主”一词。

所谓的霸主究竟指什么呢?它仅仅是帝国的一种婉转的表达方式,还是指佼佼者的角色,一个联盟的领袖而非管辖帝国臣民的统治者?霸主的动机又是什么呢?它是否出于保障自身利益的目的对本国疆界之外的地区动用权威?抑或它是否无私地供应各种国际公益?

这个词原本是用来形容雅典和其他古希腊城邦之间的关系的,当时他们为了抵御波斯帝国入侵组成了联盟。雅典领导着其他联盟成员国,但是并不对它们进行统治。相反,所谓世界体系理论认为,霸主远远不只是领导作用,但也不至于是纯粹的帝国。然而,在另一个更为狭窄的定义中,20世纪霸主的主要功能是确保一个自由的国际商业和金融体制运作。著名的霸主稳定理论虽然不太好听,但使人们开始意识到“二战”后的一个基本问题是一旦他国的经济受惠于美国霸主保障之下的自由经济秩序,美国在致力于维护自由贸易的道路上能走多远,又能走多久? 美国人会不会为了延续他们的霸主地位重回贸易保护政策,还是会冒着相对衰落的危险坚持倡导自由贸易? 这已被称为霸主的两难境地,对许多作者而言,其本质与大英帝国1914年前所面临的窘境是相同的。

但是,如果说大英帝国作为当时的全球霸主是美国的先驱的话,美国作为以英语为母语的帝国为什么不能同样成为大英帝国的后继者?如果说两者有什么区别的话,多数历史学家都会同意,美国1945年后的经济实力超出了1815年之后的大英帝国。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时期可以同拿破仑的法国战败之后的新的实力分布相提并论。首先,约1890年至1950年间美国所取得的非凡的生产力的增长超越了之前英国所取得的任何成绩,即便是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洪流中。其次,美国刻意运用其权力在关贸总协定(即后来的世界贸易组织)推进多边和相互平衡的关税削减。由此,肯尼迪回合谈判(1967年)和之后几轮的谈判所取得的关税降低,大部分归功于美国所施加的各种压力,比如美国对总部位于华盛顿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放的贷款追加“制约条款”。相比较而言,19世纪自由贸易和自由航海的传播——一般认为这是大英帝国所带来的国际公益,它既是自然现象,也是大英帝国强权的直接后果。再者,据说好几届美国政府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前后用美元的关键货币的地位牟利。美国政府则得以使用“纸金矿”并以制币税的形式从外国人手里聚敛钱财(他们先将美元和以美元计价的资产卖给外国人,然后使美元贬值,通过这种方式获利)。而金本位则没有为英国提供多少这样的好处,甚至带来了一些不利方面。最后,大英帝国统治下的和平主要依靠皇家海军,远远不如今日美国的军事力量所创造的全方位统治深入。整整一个世纪,除了克里米亚战争之外,英国都对通过军事手段干涉欧洲事务感到力不从心,而欧洲大陆恰恰是关乎其自身生死存亡的战场。当1914年和1939年英国被迫这样做的时候,它竭尽全力才取得了成功。于是我们得出了一个悖论,世界霸主可以比一个帝国更为强大。

如果帝国一词像许多美国评论家所假定的那样,仅仅表示对国外领地的直接统治,没有任何当地居民的政治参与,霸权与帝国的区分也许是合理的。不过研究帝国历史的学者们的概念框架则复杂得多。当时,像弗雷德里克·鲁瓦德这样的英属殖民地的行政长官清楚地明白“直接统治”与“间接统治”之间的区别。亚非地区大部分的英属殖民地都是通过间接方式进行统治的——就是通过当地掌权者代为统治,而非依靠大英帝国的总督来实现统治。约翰·加勒赫和罗纳德·罗宾逊则在他们1953年发表的一篇有重大影响的关于“自由贸易的帝国主义”的文章中阐述了另一个区别。这篇文章概述了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动用其海军和金融实力在殖民地范围之外打开市场。同样具有启示性的是现在广为接受的“正式”与“非正式”帝国之间的区别。英国人虽不曾正式统治过阿根廷,但是伦敦金融界的商业银行对其财政、货币政策施加如此巨大的影响,以至阿根廷的独立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

对这个主题作过切实比较研究的现代史学家不多,用其中一位学者的话来说,“一个帝国首先是在某个时代的国际关系中留下深刻影响的大国……是一个统治、支配着广袤地域和众多人口的政治实体,由于帝国面临的众多难题之一是辽阔地域和多种族人口的管理问题……帝国在本质上不是依靠直接民意认同的政体。通过用体制民主的进程来同化各民族,帝国能够自动转型为多民族联邦体制甚至民族国家。”我们还可以表达得更精确些。在如下的表1中,我尝试一种简单的系统化分类,以获得各种“帝国”在形态上的差异。需注意,这个表格应当被作为一个菜单来看,而非交叉的网格。举例来说,一个帝国在国内可以是寡头政治体制,但为了精英统治阶层的利益,需要从海外市场获得原材料,因此有必要通过军事手段增加国际贸易,强行推广一种带有等级化社会特征的市场经济。

表1

宗主国政体 自身利益目标 公共利益 统治手段 经济体系 获益者 社会特征
暴政制 贵族制 寡头制 民主制 安全 沟通 国土 原材料 人力 地产收益 税款 和平 贸易 投资 法律 治理 教育 文化转化 健康 军事 官僚政治 殖民 非政府组织 公司 本地精英代表 种植型 封建型 重商型 市场型 混合型 计划型 统治精英 都市人口 殖民者 本地精英 所有居民 种族灭绝型 等级分化型 转化型 同化型

第一栏提醒我们帝国强权可以通过不止一种政治体系来实现。以自身利益为基础的帝国扩张的种种目的(第二栏),包括靖边和维护(原始)版图以确保宗主国安全的基本需求,也包括向被统治国的人民征收地租和税收,更包括新殖民地、原材料、贵重金属以及人力的获取,这是不言而喻的。应该强调的是,如果上述目标的实现若通过自由贸易形式成本更低,那么征服与殖民则是得不偿失的。同时,一个帝国可以提供“公共利益”——即帝国统治有意无意地惠及被统治方而非统治方,并实际让帝国之外的第三方受惠:冲突的减少,贸易或投资的增加,司法与管理的改善,教育的提高 (这一点不一定同宗教皈依相联系,现如今我们已不把它看作是公益)或各种物质条件的改进。

第四栏告诉我们帝国统治可以由不止一种的职能人员来实行:军人、文官、移民、志愿者团体、公司与本地精英都可通过不同的方式将帝国的意愿强加给殖民地。有许多种类的帝国经济体制,从奴隶制到自由体制,从一种形式的农奴制(封建制度)到另一种形式的农奴制(计划经济)。我们也不能简单地假设帝国利益只能让宗主国社会受惠。也许只有宗主国社会的精英阶层才能收获帝国的利益(正如兰斯·戴维斯和R·A·赫顿贝克在《大英帝国》一书中所声称的那样);也许是宗主国的低收入阶层中挑选的新殖民受益;某些情况下被统治地区的人民或社会精英也可能受益。最后,一个帝国的社会特征是可以不同的,确切地说,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态度也可以发生变化。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德国纳粹主义那个种族灭绝型帝国,意图是灭绝某些特定种族群体并刻意贬低其他民族。另一个极端的例子是罗马式帝国,在这样的国家中,无论是什么种族,在一定条件下都是能够获得公民身份的(这是一个明显适用于美国社会的模式)。两者之间则是复杂的种族和社会等级森严的维多利亚式帝国,在这样的国家中财富及社会地位的不平等,可借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得以缩小(这当然并非绝对的)。且不论其他因素,上述所有这些可变因素的结合方式决定了一个帝国版图的大小,当然还有帝国得以维持时间的长短。

从更宽泛更深奥的角度给帝国下定义的话,我们可以完全摒弃霸权这样的字眼。除了少数几个例外的案例,美国迄今为止一直偏向于实行间接统治而非直接统治,更喜欢成为非正式帝国而不是正式帝国。实际上,最好将美国冷战时期的霸权理解为一个“受邀帝国”。问题是,近期大家所关注的是并非受到邀请的入侵阿富汗和伊拉克的军事行动,这是否预示着美国将向更直接、更正式的帝国结构转变呢?用表1中的术语可以对美利坚帝国作如下总结。不言而喻,美国是一个自由民主和市场化的经济体制,虽然也有非自由的特点,并且对其经济的国家干预已达到惊人的程度(用“混合经济”一词可能要比“市场经济”一词更为确切)。它关心的首先是自身安全和维护国际商品和人员的交流,其次是确保原材料的获得(主要是石油,但不限于此),它同时又致力于提供有限的公共利益:通过打击一些好战政权和介入一些国家的内战来提供世界和平;提供海路、空间贸易自由;采用一种特别形式的皈依手段,通常称为“美国化”。同传统的基督教传教模式相比,美国输出美国化的途径更多是通过消费品和娱乐产品的出口。美国实行正式统治的手段主要以军事武力为特征;实行非正式统治的手段很大程度上依赖非政府组织和企业以及某种情况下的本土精英。

谁从这个帝国获益呢? 一些人会赞成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的观点:只有富有的精英阶层获利——尤其是与共和党和石油产业有关系的那批富有的精英阶层。传统上,左翼人士认为美国利用其权力来剥削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另一些人则声称全球有成千上万的人以某种方式因美利坚帝国的存在而获利——不仅仅是西欧人,日本人和韩国人(他们在美国的核“保护伞”下得以在冷战期间繁荣起来)——他们还声称后冷战时期的经济失败者,尤其是黑非洲地区的国家并非是美国强权的受害者,他们的失败恰恰是由于美国强权在这一地区不存在——美利坚帝国覆盖的疆域并不包括非洲。美国对领土扩张缺乏贪欲,这一点很明显,而西欧海洋式帝国的扩张欲则非常突出。美国宁愿外国人自行美国化,这样就没有正式统治的必要了。即使美国征服领地,它也不愿意兼并——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海外帝国事业时间往往都比较短暂,而且这种情况很有可能继续下去。实际上,美国帝国主义的特性之一是目光短浅,这或许也是它的主要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