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想法的由来
当19世纪晚期自治问题呼声日益高涨的时候,从宪法上看爱尔兰是不合常规的。当时爱尔兰政府的正式基础是1800年的联合法案,这项法案废止了爱尔兰从中世纪以来就有的半独立议会,并在威斯敏斯特成立了有大量爱尔兰代表的联合王国议会。但如果(如联合党所宣称的)爱尔兰自治在宪法上是一种折中方案,那《联合法案》则同样如此——因为从宪法上讲,与格拉德斯通在1886年、阿斯奎思在1912年提出的建立立法自治区一样,不列颠王国和爱尔兰在1800年的合并也是不完备的。爱尔兰在合并前的许多行政机构都仍然存在,而且整个19世纪爱尔兰虽然名义上是联合王国的成员,但实际上却体现出极大的独特性。而且,照不列颠的说法,如果爱尔兰政府机构是“独特的”,那么可以说以都柏林城堡为中心的统治阶层非常不切实际,而且体现了一种殖民地的心态。爱尔兰只是在威斯敏斯特驻有代表,而且(理论上)由伦敦进行管理,但在都柏林却有一位由国王任命的总督,这是独立行政制度的残余。爱尔兰有以御前大臣为首的独立的枢密院;司法系统也有很大的独立性,由一位大法官执掌;检察官同样是独立的;在1899年以后,甚至还产生了类似爱尔兰农业大臣的职位(农业科教部的副部长)。这个乌烟瘴气的机构的中心是一群高级公职人员,他们往往是英国人,即便官职卑微也很讲究风度。这些人被派驻爱尔兰,其屈尊感与自信感掺杂其中的复杂心态,更让这个机构的内部挑衅丛生。爱尔兰政府因此处于古老的半自治机构与新的联合王国机构的混合状态:其整个组织结构都笼罩在帝国主义的阴影中。
19世纪爱尔兰政府的矛盾在于:尽管机构的设置十分精细,大臣、官员也算仁慈宽厚,而且当地官员和警察一般都是爱尔兰天主教徒,但这套行政机构却极不受欢迎。不管从政府机构方面还是从大众政治观点来看,这个联合王国都是不完善的,很难得到民众的支持。至于原因,这里只能大致进行一下概括。首先,联合王国获得法律地位是1798年不列颠政府血腥镇压共和派的直接结果,它先要保障的是不列颠在爱尔兰的安全,以及既有资产的利益。尽管联合王国的缔造来自威廉·皮特的长期酝酿,但最终的实现则是靠不列颠王国的军事优势。其次,尽管最初皮特还想要将法案的实行与天主教平等公民权利的恢复结合起来,但后来这个政治上看十分必要的“恩惠”被搁置了。爱尔兰的天主教会考虑到有可能会得到政府的让步,因此试探性地支持过联合王国的提议,但后来感觉自己成了英国背信弃义的牺牲品:英国原本一开始就可以普遍联合天主教会,试推行联合王国制度,但相反,在这个过程中天主教会却基本上被排斥在外。这种对天主教的疏离此后还进一步扩大。从18世纪晚期开始,由于爱尔兰经济的好转,以及一些自由党新教徒的支持、政府在法律方面的有限让步(比如1793年天主教徒只要有40先令纯收入的证明就可以获得选民资格),天主教在政治和经济上的信心都在日益增强。随着经济增长,爱尔兰的人口也在迅速增加,尤其是信奉天主教的劳动阶层的扩大。到19世纪,爱尔兰仍在持续壮大,在政治上也获得了一系列的胜利,这包括1829年天主教的“解放”(即获得了近乎完整的平等公民权),以及1869年对英国国教教堂“爱尔兰大教堂”的废除:事实上,这些政治胜利大多数都以牺牲旧势力利益为代价,因此遭到了他们的大力反对。即使是粗略地审视,也能立刻发现联合王国的弱点:尽管皮特的初衷很好,但这个法案只是有效地保障了不列颠和旧统治势力的利益;而形成的政府体制实际上将人口最多、最有活力也最有进取精神的群体排斥在外了。
这种排斥让爱尔兰天主教徒赢得了民众的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场激烈的天主教民族主义运动必然会出现。尽管事后看,许多民族主义作家认为17世纪40年代天主教的联合抗议运动、17世纪80年代詹姆斯二世党人的活动、18世纪90年代爱尔兰统一运动,以及民族主义者在19世纪发起的各种各样的抗议活动之间,存在着连贯性,但天主教在政治中的实际情况,可能要比任何民族主义历史剧更为复杂。如果像艾利·凯多里的著名论断所称的,帝国主义会招致民族主义,那么不列颠在爱尔兰的统治,某种程度上促使爱尔兰的民族主义力量结成了一个强大的同盟。但并没有就此产生大众支持的共和主义(爱尔兰的共和主义基本上在独立战争时期才成为主流):许多受欢迎的爱尔兰政治家——从解放运动发起者丹尼尔·奥康奈尔直到爱尔兰议会党的最后一位领袖约翰·雷德蒙——都想兼顾爱尔兰自治的意愿与对英国王室的效忠或者承诺不脱离帝国。但不列颠政府总是无法适应爱尔兰结合民族热情与对王室的效忠这样独特的(同时也非常成功的)传统,以致让爱尔兰人认为应该成立一个更激进、更彻底的民族主义团体。在这些立宪派的民族主义者看来,不列颠与爱尔兰政府仍然有可能保持一种联系,而这种联系之所以未能实现,是因为不列颠在爱尔兰的不当政策,以及脱离国教的共和派难以阻挡的崛起,当然还有一定的历史偶然。
1829年,天主教被允许进入议会以及大多数政府机构任职。解放法案为天主教地位的提高打开了大门,但法案并不能强迫各方接受天主教徒。尽管也有不少斯迈尔斯[1]式的成功故事[奥哈根勋爵成为现代第一位担任爱尔兰御前大臣的天主教徒(1868~1874年),基洛文的拉塞尔勋爵则是第一位信仰天主教的英国首席法官(1894~1900年)],但总体而言,天主教徒在仕途上或某些行业里总是会遇到无形的障碍而难以继续前行。虽然爱尔兰早就派有代表参加威斯敏斯特议会,并且他们也能自由发表意见,但他们仍然是少数派,只是断断续续地产生了一些影响。因此天主教徒在联合王国里的社会、政治地位并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提高。
对于联合王国的这种缺陷,天主教要求对之进行修正和废止的呼声越来越高。奥康奈尔试图鼓动爱尔兰人起而要求废止联合王国,尤其是在1840年以后,他创立了“废止王国合并派”。他得到了天主教的大力支持,但北部新教徒和不列颠的政要却鲜有人响应。尽管奥康奈尔的倡议是否定性的(主张废止不列颠和爱尔兰王国的合并,而不是用另一个政府来取代联合王国政府),但他可以被视为爱尔兰自治运动的重要先驱。他启蒙了一大批穷困的天主教徒(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被各级政府)起而要求立法独立;他还独创了一种议会施压与民众抗议相结合的运动方式,此后为爱尔兰自治运动者成功借鉴。
不过,“地方自治”的真正提出是在1870年后。新教徒律师艾萨克·巴特创建了地方政府协会,令人难以想象地融合了颇感不满的托利党人和天主教自由党人。1874年,巴特的自治党参加大选,获得爱尔兰自由党选民的支持,进而成为威斯敏斯特议会唯一的、最大的爱尔兰党派。许多爱尔兰历史学家都曾探讨过这个戏剧化结果的原因:1867年,三位革命民族主义者(“曼彻斯特殉难者”)因谋杀一位警官被处以极刑——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公正的,对这三人遭遇的普遍同情发展成了全国性的骚动,为地方自治运动者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格拉德斯通政府提出的软弱的《土地法案》(1870年)与《大学改革议案》(1873年)的流产,使得对格拉德斯通政府颇有期冀的天主教徒大感失望。此外,格拉德斯通在其宣传册《梵蒂冈教令》中对教皇的攻击,使其失去了很多爱尔兰天主教徒的支持。不列颠司法系统明显的缺陷,以及从不列颠获得支持的希望,都化为泡影,激怒了天主教徒,自治运动正好利用了这一点。自治运动实现的可能的基础,一是失败的革命民族主义者在公众中获得了普遍同情(这不同于对革命民族主义的支持,因为革命民族主义始终只有少数支持者);二是爱尔兰的自由党人和部分托利党人最初就达成共识,认为爱尔兰在不列颠政党体系中获得的机会是极其有限的。
农民的剧烈动乱则进一步推进了自治运动。这种动乱发生于19世纪70年代初农业发展相对繁荣的时期,并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自治党的特点及其纲领的性质。起初,持自治立场的下院议员常常是拥有土地的前自由党人,他们保持了立宪派温雅斯文、渐进改良的方式。不过,1879~1880年出现的新议会党领袖、行事专断的查尔斯·斯图尔特·帕内尔,制定了更为平民化的政党路线:帕内尔控制住了1878~1879年经济衰退引发的骚乱;作为一个新教徒地主,他却成功地将自治运动与贫困农民的利益结合到了一起,换句话说,帕内尔让19世纪40年代推动“废止王国合并”运动的几股力量又再次形成强大的联合:民众运动以及议会上疾言厉色的要求。农业危机由于连年丰收和宽松的《土地法案》(1881年由格拉德斯通批准通过)渐渐平息,但农民与自治运动的联系保持了下来。到19世纪80年代中期,帕内尔不仅领导着一个自律有序的议会党(1885年11月拥有85名成员),还领导着一个协调统一的地方组织。这个组织得到了当地天主教团体两大支柱——广大的农民和神职人员的支持。
1870~1885年,巴特和帕内尔让奥康奈尔40年前发起的那场旨在废止合并的民众运动得到了复苏。但即使是赢得了爱尔兰天主教团体的一致支持,自治运动者仍要面对曾击垮早期废止运动的两大障碍:来自不列颠政党的反对和北部新教徒更加尖锐的敌意。这里需要强调一下这两种反对之间的联系:事实上,如果北部的阿尔斯特新教徒默许了地方自治,不管这种默许多么不情愿,不列颠的任何一个政党也不可能进行有效的反对。地方自治运动从未成功地争取过北部新教徒的支持或让他们屈服,而新教徒的态度对自治运动的命运有极关键的意义,这值得我们更深入地思考。如果说对爱尔兰天主教有过分简化的倾向,分析有过重的决定论色彩,那么对19世纪爱尔兰新教徒政治的解释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正如爱尔兰天主教徒并非天生就支持爱尔兰脱离联合王国,爱尔兰新教徒也不一定都主张联合统一。18世纪,爱尔兰新教徒主张立法自治的同时,也主张保持与不列颠的联合,制定新教徒占主导地位的宪法;北部长老会尽管政治见解不同,仍然热情地参加了1798年起义的队伍。联合王国统治下经济的繁荣发展,与阿尔斯特区域特性、“不列颠精神”的普及(即不列颠王室与帝国的形象、立场)相结合,大大地压制了这些早期出现的政治观点:而且更关键的是,新兴的天主教爱国民族主义势头很盛,很受民众欢迎,在政治和文化上都对爱尔兰新教构成了各种各样的挑战,这使得爱尔兰新教徒认为只能通过与不列颠的联合才能克服这些问题。但是,若认为18世纪晚期新教的爱国派到19世纪晚期转变为了联合党,也许遗漏了一点:地方自治时期,明显与爱国派一脉相承的不列颠联合党仍然保留有18世纪爱尔兰爱国派的许多观念。的确,爱尔兰联合党的主要矛盾在于它的产生既源于新教徒对不列颠保护的不信任,也源于对地方自治的恐惧。阿尔斯特新教徒主张联合的更主要原因在于害怕天主教占上风,害怕成为经济上的牺牲品,而不在于有关民族身份的任何抽象概念,这显然是爱尔兰联合党宣传的重点主张。
我们可以对北部爱尔兰新教联合党的反对以及1912~1914年的政治选择进行更详尽的回顾。不管是奥康奈尔还是帕内尔,都没能有效地应对阿尔斯特联合党的问题,而且这两人对北方的政治形势也只是略知一二:直到1891年,已进入晚年的帕内尔才开始认真考虑来自北部新教徒的挑战。不过,帕内尔胜过奥康奈尔的地方在于他打破了不列颠政党政治的僵局:奥康奈尔发起的废止王国合并运动曾遭到整个不列颠的反对,而帕内尔则通过利用公众舆论和议会施压的方式获得了格拉德斯通对自治运动的支持。对于格拉德斯通的个人动机,历史学家也已经充分地探讨过了:格拉德斯通显然是高估了帕内尔的政治才能,将他提出的地方自治视为一种能够维系爱尔兰与不列颠关系的策略(也许还是唯一可行的策略)。他也很确信(尤其在他大量地阅读后),应该纠正过去的错误,重建爱尔兰议会。此外,他还有一个关于政党及其领导的更迫近的考虑:地方自治可以巩固他对已高度分裂的自由党运动的控制。当然,地方自治还可以说是一项典型的格拉德斯通式的“大议题”——政治要求明确并且简要,体现了高度的道德责任,同时为他在党内的对手布下重重的障碍。1885年,媒体透露了格拉德斯通政治立场的转变;在1886年早期,他就已开始暗中起草地方自治提案(他没有就该议案与其他大臣进行商谈,而是主要征求了两位高级公职人员的意见)。1886年春天,格拉德斯通在下院公布了完整的地方自治提案。
这个倡议失败了(1886年,议案在经下院第二次审议后被否决),但格拉德斯通的行动决定了到1921年之前不列颠议会政治的轮廓与部分议题。他对地方自治的突然推动使得一些辉格党人和部分激进的内阁成员都提出了辞职,同时也引发了托利党更加强硬的联合主义态度。因此,非常矛盾的是,地方自治运动的短期效应竟促进了联合主义,不列颠两大党派与爱尔兰附属党派的关系史无前例地紧密(这或许正合了格拉德斯通的意):自由党人和爱尔兰议会党人结成了一个非正式却很持久的“精神联盟”,而托利党人则更加坚持地支持爱尔兰的联合党。党派间的剧变也对原本存在的政治合作及友谊造成了破坏:整个结果就像经历了一场内战,参战者们因陌生而残酷的斗争伤痕累累,仍然在新的战斗集结口号下苦苦坚持。在内阁大臣中极少有政见不同的自由党人回头支持格拉德斯通(乔治·特里维廉是极个别之一),也极少有托利党人(甚至是那些未曾认真考虑支持帕内尔的人)表现出鲜明的联合派立场。尽管1893年地方自治议案再次遭到否决,尽管其他问题暂时更受关注,地方自治仍然是不列颠党派联盟的试金石。格拉德斯通1894年退休,1898年离世,但他对自由党的影响仍然在持续。新一代的自由党人仍然坚持着地方自治的主张,只是热情不如从前;1906年,自由党人以权力下放的承诺赢得大选,1910年再次获胜,但这番承诺实际上只是停留在宣讲与口号上。1910年11月,两派激烈的竞选使得他们又重新开始争取爱尔兰民族主义者的选票。尽管自由党人首相H·H·阿斯奎思并没有“泰斗”格拉德斯通那样坚定的信念,但他在运用党派优势上却很有头脑——1912年,沿袭格拉德斯通路线的第三个地方自治议案再度被提交给了下院。
[1] 塞缪尔·斯迈尔斯(1812~1904年),苏格兰作家、改革家。其关于人生成功与幸福、良知、信仰、道德、自由与责任的随笔最受欢迎。——译者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