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园

17世纪初叶,一群勇猛的先行者穿越海峡,来到一个居住着他们视为“野蛮民族”的大陆——爱尔兰,希望在此定居并教化这片土地。

都铎王朝的女王玛丽和伊丽莎白授权对爱尔兰进行系统的殖民统治,首先是南部的蒙斯特,然后又野心勃勃地扩张到了北部的阿尔斯特。如今,我们往往认为,这是爱尔兰灾难的开始。但是,殖民统治的初衷却是为了结束这个国家长期以来的动荡。

自从1541年,亨利八世自己宣布成为爱尔兰国王的时候,英国人的势力仅以早期英国人在都柏林附近建造的定居点为界,再加上被团团围住的卡里克弗格斯的苏格兰堡垒。从语言、宗教、土地使用年限、社会结构来看,爱尔兰的其他地方就好像属于另一个世界。而且这里存在一个危险,那就是罗马天主教影响下的爱尔兰可能会被西班牙人当做进入新教影响下的英格兰的便利之门。因此,系统化的殖民地就成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1556年,玛丽女王将利斯没收来的土地以及莱恩斯特的奥法利地区分配给了定居者,后者在那里建立起了菲利普斯镇和马里伯勒,但这些也不过是军事要塞。到了玛丽女王同父异母的妹妹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期间,英国殖民地的概念才初见雏形。1569年,沃勒姆男爵圣莱加尔提议在芒斯特西南部建立殖民地;2年后,在女王将沙恩·奥尼尔的不动产收归国有后,亨利·西德尼男爵和莱斯特伯爵说服女王在阿尔斯特也建立殖民地。

他们的观点是,只要商人们“见缝插针”地流入这些城市,只要这些城市有“能干的种田人、耕犁人、木匠、铁匠……愿意并能够居住下来,或者说,能够在当地中产阶层的管理下定居并效忠女王”,那么,“庇护所”就可以建立起来了。就像埃塞克斯伯爵沃特·德弗罗所说,原本“荒废”、“荒凉”和“无人居住”的土地上就会流满“奶和蜜”。德弗罗还抵押了他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土地,来为他在“阿尔斯特的事业”融资。

但是,殖民地的建设过程并不顺利;许多人由于“忘不了英格兰精致的生活,也缺乏在一片荒凉的土地上辛苦操劳一两年的决心”,纷纷选择回国。1575年,英国一支探险队从苏格兰攻占了卡里克弗格斯,但是埃塞克斯伯爵很快发现,他们卷入了与奥尼尔(特洛·卢涅奇)领导下的盖尔里克贵族的竞争之中。一年之后,埃塞克斯伯爵在都柏林死于痢疾,至死他都深信,未来的希望在于“建立英国殖民地”。到1595年,阿尔斯特落到了蒂龙伯爵休·奥尼尔的手中。在获得西班牙的支持后,他宣称自己为阿尔斯特亲王。1598年8月,奥尼尔在黄堡打败英国军队。芒斯特也发生过类似的故事。在镇压了天主教的反抗之后,有人制定了在芒斯特进行殖民统治的计划。当地的土地有480000公亩被分给了英格兰人,后者承诺将派遣英国佃户在这里定居。在芒斯特获得土地的人包括沃特·罗利男爵和著名诗人埃德蒙·斯宾塞,后者在他科克郡基尔克曼的家中写下了《仙后》一诗。但是在1598年10月,这些殖民者都遭到了大屠杀,斯宾塞的家也被夷为平地。

不过后来,由于西班牙没有向金赛尔派遣足够的军力,而奥尼尔的军队试图解金赛尔之围却被打败,伊丽莎白女王的殖民战略才没有被全部放弃。1607年,奥尼尔投降后逃亡欧洲大陆,殖民战略也在伊丽莎白的继任者——英格兰的詹姆士一世(原是苏格兰的詹姆士八世)手上焕发了生机。

著名诗人约翰·多恩的每一位读者都知道,詹姆士一世时期的人都狂热地爱好使用比喻修辞。他们将殖民地称为“种植园”;在约翰·戴维斯男爵口中,殖民者是“良谷”;当地人则是“稗草”。但是,殖民统治并不仅仅是社会版园艺种植。从理论上说,种植园仅是殖民地的另一种称谓,就像古希腊在其政治边界为效忠国王的臣民建立定居地一样。但事实上,以今天的话来说,建立种植园就意味着进行“人种净化”。反叛的伯爵及其下属——实际上大多数是阿尔玛、科尔雷恩、费马纳、蒂龙、卡范、多尼戈尔这6郡——的土地都被收归国有。最具战略意义和农耕价值的土地被赠予——用总督奇切斯特的话说——“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文明公民”。詹姆士的顾问声称,种植足够多英格兰和苏格兰良谷,“这片土地就将从此成为幸福的定居之所”。国王也已经说得很清楚,如果可能的话,当地人都将被“迁走”。

一本在1610年4月出版,被称为《印刷书》的书籍非常详细地描述了种植园的运作。毗邻的1000~3000英亩土地会被重新分配。最大的一块土地会分给所谓的“承办者”,他的工作就是建立新教教堂和防御工事。最具象征意义的是德里(1610年,被重新命名为伦敦德里)的城墙,形状似一块盾牌,保护着从伦敦城迁去的新教教徒。天主教教徒则居住在城墙之外的伯格赛德。没有什么比城墙更能凸显殖民政策所隐含的种族和宗教隔离意味。

我们很难相信,这个政策能使爱尔兰“安定下来”。果不其然。1641年10月22日,阿尔斯特的天主教徒奋起反抗新来的移民。在被当地人称为“恐怖的血雨腥风”之中,约2000名新教徒被杀。殖民统治又一次(而且不是最后一次)引发冲突,并非和谐共存。但此时,种植园的根基已经扎下。就在1641年暴动之前,已经有13000名英格兰男女在6个郡的詹姆士一世式种植园定居下来,在北爱尔兰还定居了4万苏格兰人。芒斯特也繁荣了起来,到1641年,“新英国人”的人口总数达到了22000。这还只是一个开始,到1673年,一位匿名的作家已经很自信地将爱尔兰描述为“大英帝国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因此,爱尔兰是英国殖民统治的试验场,而阿尔斯特就是种植园原型。这似乎说明,帝国的建立可以不仅仅依靠商业扩张和征战,还可以依靠移民和殖民统治。现在的挑战就是如何将这一模式推广到更远的地方——不仅仅是爱尔兰海对岸,还有大西洋对岸。

与爱尔兰种植园一样,美国种植园也是伊丽莎白女王时期的创造。与以往一样,英国王室之所以支持这些行动,是为了向西班牙学习,也是因为害怕法国捷足先登[1]。1578年,德文郡一位名叫汉弗莱·吉尔贝特的绅士(也是沃特·罗利的同父异母兄弟),从女王那里获得了对原本西班牙统治下的佛罗里达北部未被占领的地区实行殖民统治的许可。9年后,一支探险队在北美切萨皮克湾南部的罗阿诺克岛上(一个现在被称为基蒂霍克的地方)建立了英国的第一个殖民地。此时,西班牙和葡萄牙在中南美的殖民统治已经持续一个世纪了。

现代史上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北欧人对北美的殖民统治与南欧人对南美的殖民统治如此不同。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先回忆一下这两种统治的共同之处。原本只为了寻访金银矿的探险很快将农作纳入了计划。新世界有许多可以出口的农作物,比如玉米、土豆、甘薯、西红柿、菠萝、可可和烟草;而其他地方的农作物—小麦、水稻、甘蔗、香蕉和咖啡—则可以输入美国。更重要的是,在引入了那里从未听说过的家畜家禽(牛、猪、鸡、绵羊、山羊和马)后,农产品的生产力大大提高。同时,欧洲人带来的疾病(天花、麻疹、流感和斑疹伤寒),以及非洲人带来的疾病(尤其是黄热病)使得当地人口急剧减少—在拉丁美洲,原住民人口骤降了3/4。这不仅创造了一个的权力真空,也造成了人力的长期缺乏,给了欧洲人可乘之机。因此,大规模的移民在当时不仅是可能的事,也是人们所期望的事。也就是说,甚至在伊比利亚帝国统治一个世纪后,美洲大陆的绝大部分地区还没有欧洲人居住。罗利在向他尊贵的女王汇报时,将切萨皮克湾附近的地方称做“弗吉尼亚”(意为处女地),这恐怕并不仅仅是一种赞美吧。

人们对弗吉尼亚寄予了厚望,有人预言它将产出“欧洲、非洲和亚洲的所有商品”。当时,有人不无热情地说:“这片土地带来了丰富的物产,如同天赐的财富,无须耕作和劳苦就能获得收益。”诗人迈克·德雷顿称为“地球上唯一的天堂”。人们又一次地确信,这将是一片流着“奶和蜜”的土地。另一位意气风发的开拓者认为,弗吉尼亚将成为:

能与泰鲁斯媲美的颜料产地,能与巴珊媲美的木材产地,能与波斯媲美的石油产地,能与阿拉伯媲美的香料产地,能与西班牙媲美的丝绸产地,能与纳西克媲美的造船基地,能与荷兰媲美的渔业基地,能与波莫纳媲美的果园基地,如果精心耕耘,它也将成为能与巴比伦媲美的谷物产地,另外,它还产丰富的桑葚、矿石、红宝石、珍珠、宝石、葡萄、鹿、家禽、药、滋补品、做颜料的原料、做肥皂的岑树、建筑用的木材、放牧的牧场、产鱼的河流,以及英格兰所需的所有产品。

但有一个问题,美洲离英格兰比爱尔兰离英格兰还要远,而且那里的农耕几乎得从零开始。从踏上这片土地到第一次获得农业丰收之间的这段时期,缺乏物资供给的人们该如何生存?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对充满希望的移民们来说,还有一些威胁比阿尔斯特残暴的“森林克里牛”主教更令人害怕。

与英国人跟印度的贸易发展一样,英国人的殖民统治也遵循着一种“公私合作”关系:王室颁发特许权,但是,由谁来冒险并投资呢?还是依靠民间力量。事实证明,他们所冒的风险是很大的。在罗阿诺克的第一个殖民地就存活了不到1年;1586年6月,因为与当地“印第安人”[2]发生摩擦,他们放弃了该殖民地。到罗阿诺克的第二次探险是1587年由约翰·怀特率领的。他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留在那里,自己回英格兰寻求物资援助,但当他在1590年回来时,他的妻儿和所有其他移民都消失了。在这种背景下,大多数人不愿冒险,因此,1606年4月建立的弗吉尼亚公司也没有被人们当做重要的公司。

如今,作为公司的第一个美国前哨——弗吉尼亚的詹姆士镇——并未留下多少英国人的遗迹。虽然它可以算做英国在美国第一个成功建立的殖民地,但是,它的命运与运气不佳的罗阿诺克差不多。由于疟疾、黄热病和瘟疫的肆虐,他们到这里的第一年年末,最初的100多人就只剩下38人了。在此后10年的时间里,詹姆斯镇的人口几乎濒临灭绝。最后在一个人的顽强领导下,这个殖民地才得以生存,而这位先驱如今几乎已经被人遗忘了。

约翰·史密斯最大的不幸就在于他叫做约翰·史密斯:如果他的名字不是那么普通的话,恐怕现在已经家喻户晓了。他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士兵,一个勇猛无畏的航海家,曾经被土耳其人抓住当过奴隶。史密斯坚信,大英帝国的未来就在美洲殖民地上。虽然他是作为一个囚犯来到弗吉尼亚的——他在中大西洋被指控谋反——但最终,还是他通过调和与当地印第安人的关系,强制执行了殖民地的法令,扭转了弗吉尼亚成为第二个罗阿诺克的命运。即使是这样,在詹姆士镇生存一年的概率大约只有50%,在幸存者的记忆中,1609年的冬天“饿殍遍野”,史密斯不得不回英格兰寻求物资支援。只有孤注一掷的人才会在胜算概率如此渺茫的情况下,赌上自己的身家性命。詹姆斯镇需要的是熟练的手工艺者、农民和艺术家。但正如史密斯所抱怨的,这里只有詹姆斯一世时期社会的“渣子”。英国的种植园要在美洲真正扎根,还需要某些东西。

吸引那些充满希望的英国移民到这里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弗吉尼亚公司的承诺,即无限期地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租金租种2000公亩土地。在土地分配遵循“人头权利”的体制下,一个移民所带来的所有家眷每人都能得到2000公亩土地。但是免费土地的诱惑力本身并不足以吸引到约翰·史密斯所需要的那些人。同样重要的是,1612年的一个发现,那就是,这里适宜种植烟草。到1612年,弗吉尼亚烟草的出口量已经飙升到每年350000磅。6年后,连国王本人都向弗吉尼亚的总督和理事会哀叹:“这个省完全是建立在烟土之上的”。

表面上来看,烟草确实解决了问题。它需要的投资很少:不过就是一些工具、一个压榨机以及一个晾晒棚。种植烟草虽然很费时间,但只需一些简单的技术,比如,用大拇指和食指摘下植物顶端的诀窍等,而且烟草征税也不多。而7年的烟草种植耗尽了土地肥力的事实,反而鼓励了移民的西进。烟草种植的便利最终却几乎导致了弗吉尼亚的衰落。1619~1639年,当烟草供给量猛增到每年150万磅时,烟草的价格便从每磅3先令跌到了每磅3便士。如果是在亚洲,各大垄断性贸易公司是绝不会容忍这种暴跌出现的。但是在美洲,吸引移民才是真正的目标,因此大垄断机制并未在此建立。

简而言之,英国在美洲的殖民地经济已岌岌可危;仅从经济效益角度来看,英国的美洲殖民地根本没法建立。除了金钱的刺激,还需要一些诱因来进一步吸引人们穿越大西洋。这个诱因就是原教旨主义。

在父亲的影响下与罗马天主教决裂,在全身心地拥护她的同父异母弟弟发起的宗教改革,随后又对她的同父异母姐姐的天主教复辟行为发起批判后,英格兰终于在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继位后选择了一条温和的新教“中间路线”。但对那些后来被称为清教徒的人来说,以英国圣公会为国教简直就是胡闹。当詹姆士一世不顾其苏格兰加尔文主义出身,而坚持延续伊丽莎白的宗教路线时,诺丁汉郡史克罗比村一群自称为“朝圣者”的清教徒认为是离开的时候了。他们先是去了荷兰,但10年后,他们又离开了那里,认为那里太过世俗。随后,他们听说了美洲,而让其他人望而却步的原因——那里尽是荒无人烟的荒原——在他们听来却是理想的归宿。还有什么地方比处于一个“广阔和空旷的混沌”状态中,更适宜建立一个真正的神圣社会呢?

1620年11月9日,也就是在离开南开普敦近8周后,这群清教徒在科德角登陆。就好像是为了给自己一片净土,他们绕行320公里,绕开了弗吉尼亚,到了北部更为寒冷的海岸,也就是被约翰·史密斯命名为“新英格兰”的地方。你也许会好奇,如果当年“五月花”号上的乘客都是这帮清教徒,那么,新英格兰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呢?毕竟这些清教徒并不仅仅是原教旨主义者,他们还希望能平均分配他们的财产和收益。实际上,在149名乘客中,只有1/4的人是清教徒,大多数人都是应弗吉尼亚公司的广告而来的,他们更多是怀着物质性而非精神性的目的穿越大西洋的。有的人实际上是为了逃离东盎格鲁纺织工业城那沉闷的家。他们希望出去闯天下,而不是为了寻找什么神圣之地,吸引他们来新英格兰的,也并非因为这里没有主教或者天主教会的其他遗风,而是这里有大量的鱼够他们生存。

纽芬兰的渔业早就吸引着英国的渔夫们深入大西洋了。但显然从美洲这边更容易进入渔区。新英格兰的沿海水域也有很多鱼。尤其是马波海德镇附近水域,鱼多得“好像穿鞋踏入水中就能踏到它们的脊背”。不知疲倦的约翰·史密斯在第一次探测这条海岸线时,就极其敏锐地看到了这里的重要性。“不要讨厌渔业这个稀松平常的词。”他后来写道:“因为它将像圭亚那或者通巴图的金矿一样给我们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风险和成本更小,却更加稳定和便捷。”因此,英国移民跨越大西洋还有一个原因:并不是为了上帝,而是为了鳕鱼。马萨诸塞州马波海德镇那些饱经风霜的墓碑证明,英国殖民地早在1628年就存在了。但是,该镇在1684年之前根本没有教堂,也没有牧师,这些都是清教徒们建立普利茅斯60年之后的事了。此时,这里的渔业已经十分发达,每年出口的鳕鱼有成百上千桶。清教徒们来到新世界的初衷或许是为了逃离天主教的迫害,但是,马波海德镇人们的“主要生计”却是“捕鱼”。

清教徒主义加上利益的驱动,正是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得新英格兰逐渐繁荣起来。而1629年建立的马萨诸塞湾公司,也综合利用了这些因素。公司董事长也高兴地将他个人信奉的公理会和资本主义结合了起来。1640年,马萨诸塞州已经非常繁荣了,这不仅仅归功于渔业,还归功于皮毛业和农耕业。那里有3万人居住,比当时切萨皮克湾的人口更多。波士顿的人口在仅仅30年内就增长到了原来的3倍。

但我们还不能忘记一个重要的因素:人口繁殖。与南边的英国殖民地不同,新英格兰的人口数量增长很快,1650~1700年,人口数量增长了3倍。他们的人口增长率可能是世界最高的。在英国,实际只有3/4的人结婚;而在美洲的殖民地,9/10的人都会选择结婚,而且殖民地女性结婚的年龄普遍小很多,因而她们的生育率也高得多。英属美洲和拉丁美洲有一个很大的区别。西班牙殖民者大多都是男人。在拉美洲独立之前,移民到这里的150万西班牙和葡萄牙人中,只有1/4的人是女性;大多数伊比利亚男性移民都是从当地的原住民或者(迅速增加的)奴隶中寻找性伙伴的。其结果就是,他们的下几代人中出现了大量的欧洲与印第安人混血儿及黑白混血儿(西班牙人和非洲人的混血)。[3]而英国在北美的殖民者不仅数量上更多,而且由于当时鼓励他们举家来到这里,因而多少保持了文化的完整性。所以说,在北美与在北爱尔兰一样,英国人的殖民地建设都是靠家庭来推动的。其结果是,新英格兰也确实就像是一个新的英格兰,而新西班牙却根本不像一个新的西班牙。

无论在阿尔斯特,还是在美洲这个新世界,种植园总是意味着生生不息—不止是人,还有庄稼。种庄稼自然就要耕耘土地。但问题是,这是谁的土地呢?

在殖民者移居到这里之前,这里并非真的无人居住。仅在弗吉尼亚就有1万~2万名阿尔冈琴印第安人居住;而詹姆士镇则在保厄坦部落的心脏地带。起初,似乎殖民者确实可以通过贸易,甚至通婚的方式与印第安人和平相处。保厄坦酋长瓦汗森纳卡克曾被迫跪下并接受约翰·史密斯的加冕,被封为詹姆斯国王“陛下的封臣”。酋长的女儿波卡洪特斯是第一位与英国人结婚的美洲原住民。她嫁给了约翰·罗尔夫,后者是最早在这里开始烟草种植的先驱之一。但是,他们的婚姻实属特例。后来,托马斯·戴尔男爵也曾希望迎娶瓦汗森纳卡克最小的女儿,理由是“由于现在仍是单身,而且又非常迫切地希望在(瓦汗森纳卡克的)领地上定居,他认为,没有比这种自然的联合体更有助于争取和平及友谊了”。但是,他的求婚遭到了拒绝。瓦汗森纳卡克现在开始怀疑,他面对的是一个旨在“侵犯我的人民、统治我的领土”的阴谋。他是对的。

弗吉尼亚公司一位名叫罗伯特·格雷的牧师在他编写的手册《弗吉尼亚指南》中问道:“我们有什么权力或理由进入这些原始人的土地,剥夺他们居住在这里的合法权利,并在未经他们允许和同意的情况下,居住在他们的领地上?”理查德·哈克里特的回答是,当地的美洲人“哭喊着让我们……去那里帮助”他们。马萨诸塞湾公司(1629年建立)的图章上甚至还刻了一个印第安人,挥舞着一面旗帜,上面写着“来帮助我们吧”。但事实上,英国人是来帮助他们自己的。正如弗吉尼亚总督弗朗西斯·怀厄特爵士所说:“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这些野蛮人驱逐出去,好腾出空地饲养牛和猪等,这些家畜可不仅仅能维持我们的生活,更重要的是,这比与野蛮人生活在一起要强得多。”为了给掠夺原住民找借口,英国殖民者提出了一个特别的理由,即无人所有的土地。用伟大的政治哲学家约翰·洛克(他也是卡罗来纳的皇家地产所有者委员会的秘书)的话来说,一个人只有“在土地上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加入了属于自己的东西”,那么这块土地才算是他的。简单地说,如果一块土地尚未被人圈起来耕作,那么谁都可以抢过来。约翰·温斯洛普就说:

……在新英格兰的原住民既没有把土地圈起来住人,也没有牧养牛群来利用这些土地,因而对这些土地并不拥有自然的权利。所有,只要我们留给他们足够的土地,我们就能合法地拿走剩余的。毕竟,这里的土地无论对他们还是我们来说,都绰绰有余。

美洲的原住民只要不搅乱新兴的英国经济秩序,他们就能被容忍。加拿大的哈德逊湾公司就很乐意依赖克里族印第安人猎手来设陷阱和捕杀猎物,以便为他们的皮毛贸易提供海狸皮毛和驯鹿皮。纳拉干族印第安人也比较受尊重,因为他们会制作贝壳念珠——都是用长岛海岸的紫色和白色的海螺壳制作的,这是北美洲最早的货币。但是,一旦印第安人对具有农垦价值的土地提出所有权,那么,要和平共处就难了。如果印第安人抵制强征土地,那么,(用洛克的话来说)他们就可以,也应该“像一头狮子或者老虎,或者某种野兽那样被毁灭,因为与他们在一起,人就无法建立社会,就不会有安全感。”早在1642年,罗德岛纳拉干部落的一位酋长米安东莫,就曾在墙上写下文字告诫他的族人:

众所周知,我们的父辈拥有无数的鹿和皮毛,我们的草原上跑满了鹿,我们的森林里都是火鸡,我们的河流里都是鱼和虾。但是,这些英国人夺取了我们的土地,他们用镰刀割草,用斧头砍树,他们的牛马吃了我们的草,他们的猪破坏了我们的河岸,我们都将被饿死。

在中美洲发生过的事情,又在北大西洋沿海地区重演了。1500年,在后来成为英国殖民地的北美地区,居住着560000名美洲印第安人。而到了1700年,这个数量已经减少了1/2。这还只是开始,随着白人殖民者的西进,整个北美洲的原住民人口都急剧减少。1500年,在现代美国的版图内,居住着200万名原住民,到了1700年,他们的人口数量降至750000,到1820年,人口数量就只有325000了。

与武装更精良的殖民者之间短暂但血腥的战争,使他们元气大伤。在1622年,保厄坦部落攻击了詹姆斯镇之后,殖民者的态度更加强硬了。正如爱德华·科克所说,印第安人只能是“永远的敌人……因为他们与基督徒之间,就好比魔鬼(印第安人也正是魔鬼的信徒)与基督徒之间一样,只有永恒的仇恨,没有和平可言。”大屠杀在那时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比如,1623年和1644年对保厄坦部落的大屠杀、1637年对佩科特的大屠杀、1675年对德格斯的大屠杀,以及1676~1677年对万帕诺亚的大屠杀。但对美洲原住民来说,杀伤力最大的就是白种人漂洋过海带来的传染病:天花、流感和白喉。中世纪,老鼠带来了黑死病,而现在,白种人成了致命病菌的携带者。

另一方面,对殖民者来说,天花的致命影响进一步证明,上帝是站在殖民者一边的,因为他帮助他们方便地消灭了新世界的前居住者。1621年年末,普利茅斯的清教徒们最感恩的一件事就是,新英格兰90%的原住民在他们到达之前的10年间都死于疾病,而他们也第一次—蒙主眷顾—耕种了土地,并储存了谷物以备过冬。用17世纪90年代的卡罗来纳总督约翰·阿奇代尔的话来说:“我们显然可以看见上帝的手,他削减了印第安人的人数,从而为英国人腾出了地方。”

但是,美洲殖民地原住民的近乎灭绝并不意味着这片土地不属于任何人。这里是属于国王的,他可以将新获得的皇家土地分封给有功之臣。随着美洲殖民地逐渐繁荣兴旺,它很快成为斯图亚特王朝新的分封来源,而殖民统治与裙带关系总是密不可分的。这对新生的英属北美洲的社会结构带来了重要的影响。比如1632年,查理一世效仿14世纪王室赐予杜伦主教在其领地上享有王权的方式,将马里兰及该地的统治权赐予了巴尔的摩勋爵的子嗣,并授予“皇家地产所有者”的称号,在一种基本属于封建体制的框架下进行封赏和封地。查理二世将卡罗来纳分封给了他的8位亲信,并设计了一种等级划分更为森严的社会结构,比如,伯爵领主和男爵领主就分别拥有1920000公亩和960000公亩土地,并通过一个纯粹由贵族组成的大议会对殖民地进行统治。纽约的得名就是因为英国人在1664年从荷兰手里夺取该城后,查理国王将其赐予了他的兄弟詹姆士,后者是约克郡的公爵。

同样,查理二世为了将16000英镑的债务分摊给他的支持者之一—威廉·潘恩(攻取牙买加时的主帅),也是以同样的方式,将一块土地的所有权赐予潘恩的儿子,这块土地就是后来的宾夕法尼亚州。这让小潘恩在一夜间就成了英国历史上最大的土地领主,领土面积甚至超过了爱尔兰。这也给了他一个机会以展示宗教热情和经济利益是可以兼顾的。就像清教徒移民们一样,潘恩属于一个激进的宗教教派:他在1667年入教友派,并因为这一信仰被囚禁在伦敦塔内。与普利茅斯的其他殖民者不同,潘恩“神圣试验”的目的是为了创建一个“宽容的殖民地”,不仅容许教友派的存在,也容许任何宗教团体的存在(只要信奉一神论的)。1682年10月,他的船“欢迎”号沿特拉华河北上,手持皇家特许证的他登陆后创建了宾夕法尼亚城,宾夕法尼亚是一个古希腊词语,意思是“兄弟般的爱”。

潘恩知道,如果他的殖民地想取得成功,首要问题就是赚钱。他曾直率地说:“虽然我热切地希望扩大宗教自由,但是我也希望我的一切努力能够得到回报。”为此,他开始大规模地出售不动产,以极低的价格出售了大片土地:当时,人们花100英镑就可以买到5000英亩土地。潘恩也是一位颇有远见的城市规划者,他希望他的行政中心不要像伦敦那么拥挤和易发生火灾;就这样,他设计出了如今我们非常熟悉的美国式街道网络系统。但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位出色的商人,因为他知道,即使是美国梦也需要推销。他已经不满足于鼓励英国居民、威尔士居民和爱尔兰居民移居到这里了,他在宣传广告中加入了德文和其他语言,煽动欧洲大陆居民移居到这里。这招果然奏效:1689~1815年,有100多万欧洲大陆移民涌入北美洲大陆以及英属西印度群岛,这些移民中主要是德国人和瑞士人。吸引这些家庭的主要原因是宗教氛围的宽松和价格低廉的土地。这是真正的自由:自由的信仰和几乎免费的土地。[4]

不过还存在一个问题。并非所有人在这个白种人的帝国中都能成为土地所有者。这里还是需要劳动者,尤其是像种植甘蔗、烟草和水稻等庄稼的时候——它们是劳动力密集型作物。不过,如何让劳动力穿越大西洋来到这里呢?就是在这个问题上,大英帝国自由理念的局限性显露出来了。

[1]法国的胡格诺教徒已经于16世纪60年代,在今天的南卡罗来纳州和佛罗里达州北部建立了殖民地。

[2]我们有必要记住,在那时,英国人之所以对北美海岸感兴趣,是认为它适合为英国人在加勒比海(他们当时认为是“西印度”)的野心计划提供战略支持。因此他们用一个熟悉,但并不合适的称谓“印度人”(先译为印第安人)来称呼北美的原住民。

[3]1800年,在拉美的1350万人中,只有350万人是白人,其中3万人是在西班牙出生的伊比利亚半岛人。其他则是在美洲出生的克里奥人。到1820年,拉美洲有1/4的人是混血儿。

[4]吸引一些富有开创性的移民去美洲的另一个因素是1732年乔治亚州的建立,它是欠债者的避难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