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理想主义者
思想家年轻时几乎总是很孤独……最值得人们怀着理性的态度去爱戴的大学应该是这样的:它能让孤独的思想家丝毫感觉不到孤独,能让他们觉得自己在不断提高,精神得到滋养。
——威廉·詹姆斯
独自工作的时候,感觉孤独就像一条幽黑的鸿沟围绕着你,与世隔绝的感觉比一个垂死之人还要强烈,是满怀希望还是灰心绝望,全看你的意志够不够坚定。你只有经历过这种状态才能感动。只有这样,你才能感受到思想家不为人知的孤独的快乐。他明白,百年以后自己将不在人世,被人遗忘,但那个时候,不认识他的人也会赞同他的思想。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那时候哈佛对我来说是个新的世界,它的神秘隐藏在故意为之的不拘礼节中。我不知道如何理解以前的经历,也不知道哈佛的价值观会对我的人生产生什么影响。我从未想过自己再也不会真的离开哈佛。
——亨利·基辛格
1
有200多万美国退伍军人根据《退伍军人权利法案》的有关政策上了大学,亨利·基辛格便是其中之一。1944年通过的《军人安置法案》规定,愿意上学的退伍军人的学费由联邦政府支付。这是战后联邦政府为促进社会流动做出的最重大的贡献。若没有这个法案,基辛格除了找份工作,别无他选。若没有这个法案,哈佛只能是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
1947年4月2日,基辛格向哈佛大学提交了一份非常自信的入学申请,上面写道:“根据《退伍军人权利法案》,我希望在秋季入读贵校。我想知道从军经历是否可以加学分以及最快什么时候能知道被录取。若贵校能告知相关信息,我将不胜感激……我希望修读英语和政治学专业。”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在哈佛每个学生只能“专修”一个专业,而且该校只设了行政学专业,没有政治学。此外,4月才提交这样一份申请已经很迟了。基辛格申请的其他几所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康奈尔大学、纽约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很快回绝了他。他意识到“机会非常渺茫,我能做的只有保持希望”。他非常紧张,催促父母“把我在华盛顿高中和拉法耶特学院的所有档案(分数、科目、成绩单)寄给哈佛。但纽约市立大学的不要,因为:第一,哈佛不承认夜校学历;第二,纽约市立大学的学历可能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定要快”。基辛格的担心毫无根据。他的申请给哈佛留下了深刻印象,不仅被录取,还获得了哈佛国家奖学金。那年有两名纽约学生获得了该奖学金,基辛格是其中一个。那年7月他从德国回到美国后,当月就到哈佛大学所在的剑桥镇去参观,那是他第一次去那里。9月,他开始在哈佛学习。事实上他插班进了二年级,因为哈佛还是承认了战前他在纽约市立大学的学历。
基辛格早年的学术生涯得益于他的部队导师弗里茨·克雷默的热情支持。克雷默也回了美国,但他去了华盛顿,先是当陆军部长助理的政治和经济顾问,后来又做了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首席历史学家的高级研究助理。克雷默在一封个性鲜明、言辞犀利的推荐信中这样写道:“我毫不犹豫地声明,我认为基辛格具有卓越的资质。他能够耐心、勤奋地学习和做研究,没有这种能力,哪怕是最具智慧的人也注定只能做个聪明的业余爱好者。他是大学生中少有的那种会为了对现象有更深理解而学习的人,而不是为了拿个学位。知识分子往往要么愤世嫉俗,耸耸肩膀表示一切无可救药,要么持虚无的相对主义观点,或者在政治上非常激进,但基辛格不会成为那样的人。他相当无私,不像很多所谓的聪明男孩那样野心勃勃、精明过人。”克雷默总结基辛格唯一的弱点也许是“虽然友善,但稍欠朝气,过于严肃,缺乏一种积极的幽默感”。有一点克雷默忘了提:这个一本正经的年轻人尽管勤勤恳恳,又看似毫无幽默感,但他不是一个人到哈佛来的。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他的狗“斯莫基”。
“斯莫基”是基辛格在巴黎心血来潮买下的一条小猎犬,他没有把小狗留在奥伯阿默高(基辛格反倒把女朋友留下了,她还闷闷不乐地承担起安排“斯莫基”飞往纽约的责任)。基辛格告诉父母:“我知道有困难,但这不会动摇我把它带回家的决心。如果你们喜欢狗就会明白,一个人不会扔下他的狗不管。”基辛格知道狗会比自己先到,便不厌其烦地给父母列出了详细指引,教他们怎么照料狗,足足写了六张半纸。他解释说:“‘斯莫基’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你们可能认为它只是条狗,但另一方面它是我在这里的好朋友,还将连接起我过去和未来的生活,棒极了。所以请你们好好照顾它……要了解‘斯莫基’就要去爱它……千万别打它。”所幸他妈妈慢慢喜欢上了这条狗。基辛格回国一年后,有一次给家里回信,用的是“爱你们的孙子,斯莫基”的口吻。据说“狗狗”是这样写的:“当然,一般情况下我会亲自回信。但我相信你们会了解我,明白……我正一门心思研究化石(有的读者可能不知道,这里的“化石”指骨头)的原子结构。”
克雷默不无讽刺地说:“狗能有多可爱,‘斯莫基’就有多可爱。”但它始终是个问题。年轻的基辛格有时候被说成是个死板、循规蹈矩的人。但一个不仅以狗的名义写信,还带着狗上大学的人似乎与这样的描述格格不入,尤其是在学校明文规定宿舍禁养宠物的情况下。虽然他的舍友慢慢习惯了“斯莫基”跳到来客的腿上流口水,但可恶的女佣们告发了它,逼得基辛格“借了辆车,每天早上把‘斯莫基’送到剑桥镇里的养狗场去寄养,等女佣下班后再把它偷运回来”。
事实上,基辛格(初来剑桥)人生地不熟,哈佛令他望而生畏,“斯莫基”对他是个安慰。基辛格后来回忆说:“我离开军队后觉得自己又像个移民了。我入伍时是个难民,退伍后就成了移民。”最后,校方允许“斯莫基”留下来。这并不是因为(像它的主人后来开玩笑说的那样)哈佛有关部门“认为我患有弹震症”,而是因为基辛格属于特殊的一代人,这一代人的到来将永远改变哈佛。1950年那一届的学生中很多都是退伍军人,经历过战争的艰辛与恐怖。如果不是因为战争,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永远也不会有机会进入美国最顶尖的大学学习。军装穿了那么多年,要他们适应“哈佛人”的身份,适应这个身份所意味的一切,并不容易。哈佛必须适应他们。它很好地适应了基辛格,所以基辛格自此在哈佛生活了21年。
2
今天的哈佛可以自称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但并非一直如此。1940年,牛津大学政治思想史学家以塞亚·柏林访问哈佛时,就觉得那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他抱怨说:“学生又蠢又世故,我很庆幸自己不用教他们。他们总是怀疑别人的意见,对事情的看法非常天真,不加分析就一股脑儿接受。这种学习方法是完全错误的。哈佛赶不上牛津,那里就是一片沙漠。”9年后,他的同事休·特雷弗–罗珀也同样对哈佛不屑一顾,当时亨利·基辛格上三年级。特雷弗–罗珀给他的朋友、艺术史学家伯纳德·贝伦森(也是哈佛毕业生)写信,说:“他们的教育水平实在可悲!哈佛太让我失望了。”
万灵学院和基督教会学院是牛津大学最大的两个学院,傲视群雄,相比之下,哈佛看起来还真像是学术沙漠。万灵学院和基督教会学院分别成立于1438年和1546年,那时候还没有哈佛。1636年,哈佛大学在刚刚成为英国殖民地的马萨诸塞州成立,成立之初办学艰难,甚至可以说命运堪忧。它位于查尔斯河畔泥泞的牧场中,那时的空气可不像现在这样清新。起初的校舍非常原始(1720年之前建的都没能留存下来)。办学的资金主要依靠殖民地政府拨款,即便如此,满怀宗教热情的殖民者还经常推三阻四,他们更乐意把钱拨给教堂。
但哈佛还是坚持办下来,不断发展壮大,最后超越了古老的英国大学。它其实在20世纪40年代就超过了它们,如果柏林和特雷弗–罗珀看得更仔细些,可能就会发现这一点。它是怎么做到的?第一,哈佛成功避免了成为一所单纯的神学院,历任校长都坚持以培养绅士而不是神职人员为教育目标。1721年,哈佛的驻校研究员评论说:“这所大学建校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博学、虔诚的青年,对他们进行语言、艺术和科学教育,使他们形成正确的思想和行为。”约翰·莱弗里特(1708—1724年任校长)曾夸耀说,哈佛不仅出部长,还出学者、法官、医生、士兵、商人和“粗野行为被学术文化打磨和矫正了的”纯真的农民。他和他的继任者们(出名的有爱德华·霍利奥克)经受住了无数来自公理会和其他人指责哈佛“不敬神”的攻击,确立起学术自由的传统,后来的事实证明树立这个传统至关重要。第二,从1717年起,哈佛背离了原来沿用的牛津剑桥管理模式,原本被排斥在管理团队之外的舍监变得更像是外聘托管人,经常有富裕的波士顿贵族将财产捐赠给学校,捐赠数额越来越大,到1823年,哈佛再也不用州政府进行财力支持。19世纪,哈佛监事会改组,监事会成员从毕业生中选举产生,不再由“教会和州政府”代表担任,哈佛从此正式脱离政府管制,开始独立运营。第三,哈佛在独立战争中支持了胜利一方。有8名哈佛毕业生参加了《独立宣言》的签署,塞缪尔和约翰·亚当斯是其中两人。只有16%的哈佛毕业生反对独立。第四,哈佛效仿苏格兰的大学,紧锣密鼓地成立了一批专业学院,包括:医学院(1782年成立)、法学院(1817年成立)和工学院(1819年成立)。这些学院的成立使哈佛远远超过了牛津和剑桥。在牛津和剑桥,“导师”、研究员和教师组成了根深蒂固的守旧势力,扼杀了大多数创新改革。第五,因为相同的原因,哈佛比起英国的牛津和剑桥要开放得多,乐于吸收德国大学在19世纪全盛时期的长处。在化学家查尔斯·威廉·艾略特担任校长期间,哈佛引进了德国“学术自由”的理念,逐步取消对学生的种种要求,允许他们“选修”课程。1873年,哈佛授出了第一个德国式的博士学位。
得益于上述及其他改革,19世纪的哈佛事实上已远非知识界中的一潭死水。1837年,美国哲学家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为美国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哈佛分会做了题为“美国学者”的著名演说。他和星期六俱乐部的其他成员(纳撒尼尔·霍桑、亨利·朗费罗、小理查德·亨利·达纳、詹姆斯·拉塞尔·洛威尔、查尔斯·艾略特·诺顿)是当时美国最伟大的思想家。或许他们的后继者更加声名显赫,他们是法学家及后来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和通才查尔斯·桑德斯·皮尔斯。皮尔斯成立的“形而上学俱乐部”虽然寿命不长,却是美国实用主义的诞生地。
实用主义这个词是从伊曼纽尔·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借来的,被路易斯·梅南描述为知识界对美国南北战争双方血腥对立的反应。霍姆斯曾参加过南北战争,对他来说,实用主义意味着意识到“有些人并不知道我们具有认知能力”。对皮尔斯来说,这表明了人们对知识的一种逐渐形成的集体看法:“所有做过调查的人最终必然认同的观点就是我们所说的真理。”对詹姆斯来说,“真理会产生于理念。理念之所以成为真理,是因为它经受了事件的检验。它的真实性其实是一个事件、一个过程”。或者正如他在别的地方说过的那样,“信念……实际上就是行为规则……真理就是任何能够自证正确的信念……如果上帝存在的假设在实践中令人满意……它就是真理”。梅南认为,这一代实用主义者“希望避免那种他们发现的隐藏在抽象中的暴力”。
实用主义的影响范围远远超出了哈佛校园。这种观点鼓励詹姆斯把宇宙(和美国)看作“多元的”。19世纪90年代的芝加哥发展迅猛又冲突四起,实用主义启发约翰·杜威转而反对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在牛津,实用主义促使罗德奖学金获得者贺拉斯·卡伦和阿兰·洛克(一个是犹太人,一个是非裔美国人)开始思考在多族群并存的美国实现“文化多元”的可能性。詹姆斯有个学生叫W.E.B.杜波伊斯,是第一个获得哈佛博士学位的黑人(博士论文题目是“制止非洲奴隶贸易”)。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哈佛本身已经越来越多元化了。新闻记者沃尔特·李普曼和约翰·里德是哈佛社会主义俱乐部的成员,他们在俱乐部里积累了初步的政治经验。据里德回忆:
俱乐部成员为大学的刊物写文章,质疑大学生的理想,揭发学校欠发雇工工资……在这种焦躁不安的氛围下突然冒出“哈佛争取妇女选举权男子联盟”……和一个无政府主义团体。学生要求教员开设一门社会主义的课程……音乐、绘画、诗歌、戏剧,各个学科都涌现出激进分子。稍微严肃一点儿的学校刊物都染上了社会主义色调,至少是进步色调。
难怪年轻的英国社会主义者、新多元主义倡导者哈罗德·拉斯基更喜欢哈佛,而不是在政治上如一潭死水的母校牛津。
诚然,李普曼和里德还算不上典型的哈佛学生。作为一所培养未来绅士的大学,哈佛的学生文化与同期的牛津差别不大。刚开始招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埋怨的那些“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这些人醉酒胡闹,还成立各种秘密社团。这些秘密社团最早成立于18世纪90年代,包括为“哈佛的贵族血脉”而设的“坡斯廉俱乐部”和不务正业的“速食布丁剧团”),后来又招了很多“俱乐部会员和运动员”。他们都是健壮的新英格兰人,大多出自私立预科学校,其中有令人肃然起敬的老牌学校,像菲利普斯·安多佛中学和菲利普斯·埃克塞特中学,也有比较新的学校,如布朗和尼科尔斯中学、格罗顿中学、米尔顿高中及圣保罗中学。这些人酷爱足球(一种变相的橄榄球)。他们自创了一套不讲章法的哈佛橄榄球新玩法,允许向前传球和铲球。此外,他们还参加了更正统一些的牛津剑桥式划艇比赛。他们住在芒特奥本街上号称“金岸”的豪华房间里,那里离哈佛园简陋的宿舍只有几步之遥,住宿条件却有天壤之别。他们的社交生活围绕一堆金字塔式的俱乐部展开。塔底是1770研究所,这个俱乐部每年挑选100名男性新生入会,前80名成为兄弟会成员。这80人继而希望通过竞选成为“S.K.”或“易洛魁族人”等“等待性俱乐部”成员。这一级俱乐部中的少数幸运儿会被选进“坡斯廉”等“顶级俱乐部”。只有12%的哈佛学生能成为这些学生社团的成员,当中的精英人物会同时属于4个或以上的俱乐部。就连讽刺性杂志《冷嘲热讽》也演变成一种俱乐部。装腔作势开始盛行,精英社团的成员连讲话都带有独特的哈佛腔,把字母a发成英国音,“比如神父(father)这个词”。对于那些处在金字塔塔尖的学生来说,神父通常是布鲁克莱恩镇上的乡村俱乐部成员。
艾略特校长的继任者阿博特·劳伦斯·洛厄尔有时被人说成是这种等级森严的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他试图让哈佛更像牛津而不是海德堡,这当然是真的。正如我们所见,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持有他那个时代普遍存在的种族偏见,这也是真的。但是在很多方面,洛厄尔坚定奉行现代化政策,实施了多项改革并终结了“金岸”的寡头统治。人们最怀念的是他率先建起了7座学生公寓(邓斯特、洛厄尔、艾略特、温思罗普、柯克兰、莱弗里特和亚当斯),公寓里配有舍监、餐厅和公共休息室,这使得大二到大四的学生能够享受到牛津剑桥式的大学生活。但同样重要的是,洛厄尔坚持所有一年级新生必须住进哈佛校园的学生宿舍。洛厄尔有意识地用这些创新举措来提升哈佛的“学术和团体凝聚力”。洛厄尔在任期间还增设了5个机构:商学院(1908年成立)、建筑学院(1914年成立)、教育学研究生院(1920年成立)、城市规划学院(1929年成立)和研究员协会(1933年成立)。是洛厄尔抵挡住了当时“学院哥特式”和“伊丽莎白帝国式”建筑风格的诱惑,赋予了哈佛校园朴素低调的外观。同样是洛厄尔,引进了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提出“基于既要博又要专的原则,每一位学生都要选择选修课,以确保获得系统的教育”,从而对艾略特倡导的全体学生自由选课的选修制度施以某种学术上的约束。这就是实用主义作为一项教育策略的体现。
然而在增强哈佛内部凝聚力的过程中,洛厄尔关心的不仅是消除以“金岸”为典型的阶级划分,同时也对哈佛犹太学生人数的剧增感到不安。虽然哈佛成立之初开过希伯来语课,但在19世纪末以前,学校的犹太学生数量极少。实际上在1886年以前,从哈佛毕业的犹太学生还不到12个。到1906年,大量犹太移民从中欧涌入。这些移民的识字水平和计算能力参差不齐,他们的到来使情况发生了变化。很快,“从波士顿公立学校来了许多俄国犹太小伙子”,他们成立了一个“灯台会”,目的是“学习和发扬希伯来文化和理想”。从1900年到1922年,哈佛的犹太学生比例从7%上升到22%,是耶鲁的两倍多。艾略特校长希望把哈佛建成一所国际化的、“不受教派控制”的大学,所有这些趋势都与他的雄心壮志高度契合。这也正是他于1886年废止强制要求学生参加教堂礼拜的规定的原因,这一做法的提出比耶鲁早了整整40年。艾略特的观点是:“一所好大学要发挥凝聚人心的社会作用”,就必须向所有具备学术才能的年轻人敞开大门。不过,当时看不出洛厄尔在哈佛的犹太和非犹太学生之间发挥了“凝聚人心”的作用。只有很小一部分犹太学生被选进了社团。相反,犹太学生成立了自己的联谊会。犹太学生更像是从波士顿地区来的“通勤族”,穷一点儿的学生只能“在菲利普斯·布鲁克斯公寓的地下室里或者在怀德纳图书馆的台阶上吃自带午餐”。除了辩论和音乐,他们很少参加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另一方面,在成绩优异的学生当中,犹太人显然占很大比例,并且越来越多的犹太学生拿到了艾略特创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洛厄尔认为这些苗头会让“种族敌对”情绪滋长,因而建议“限制一切不能融入主流的群体”。
洛厄尔是移民限制联盟副主席,他不只对犹太人有偏见:“东方人”、“有色人种”,甚至是法裔加拿大人在他眼里也是危险的异己分子。从1922年开始,洛厄尔明确指示分配给犹太学生的奖学金名额不得超过犹太新生的招录人数,并公开表示要通过限制转校生,把犹太学生的比例从22%降到15%。洛厄尔曾经就录取标准问题(“筛选报考者的原则和方法”)和教员发生过激烈冲突。在为审查这些原则和方法而成立的委员会提交报告之前,一份新的入学申请表就出来了,上面有类似这样的问题:“你或者你父亲出生以来,周围发生了什么变化?(请详细回答)。”没错,洛厄尔给学生确定配额的主意最后被否决了,学校同时还放宽了入学的学术标准(试图终止哈佛对新英格兰和纽约的地区歧视),这使得1925年学校的犹太学生人数达到了最高峰,但比例也仅有27%。然而从1926年起,哈佛开始向领先的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耶鲁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学习,将招生规模扩大至1 000人,增加了非学术录取标准,比如“性格”。相关数据并不十分准确,但结果显示1928年哈佛犹太新生的比例回落至16%。
20世纪40年代,哈佛犹太学生的地位太具争议性,起码有两篇毕业论文以此为题。布鲁斯·斯特德曼对1942届和1943届级犹太高年级学生所做的人类学研究在方法上存在缺陷,尤其是他用来辨别犹太人的部分依据是“犹太人的身体特征”。但他的论文在两个方面还是有价值的。首先,它证明了哈佛确实存在反犹太主义思想。1941年10月,他记录了以下这段自己和一名学生的谈话内容。
我对A–9说,D–9告诉我在某个学生委员会中(该委员会纯粹以学术成就为基础挑选成员),犹太人与非犹太人的比例为2∶1。
A–9说:“犹太人太多了。”
我说:“但犹太人确实很聪明。我想我认识的犹太人中没有一个是笨的。”
A–9回答说:“他们可能聪明,但不那么有智慧。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填一些特定的表格或者从事一般性的工作时还行,但遇到创造性的工作就不行了。”
其次,斯特德曼披露了他的犹太舍友对这些偏见的反应:“他们结交非犹太朋友,或者声称自己不知道希伯来教,等等。出于同样的目的,他们还会取个非犹太昵称。”
相比之下,马文·克劳斯对1951届、1953届和1954届犹太学生所做的研究论文则要严谨得多,但他得出的结论实际上和斯特德曼是一样的。哈佛的犹太学生拼命想让自己同化。他们在宗教上没有父母那么虔诚了:超过一半的人每年只参加一次宗教仪式;29%的人不过犹太新年;49%的人在赎罪日不禁食;几乎没有人(5%)恪守犹太饮食教规或者安息日不干活的要求;多数人(79%)和非犹太人约会。但他们仍在很大程度上被隔离,将近半数人的舍友只有犹太人,一半人加入了希勒尔俱乐部,1/3的人称他们的“社交圈”里主要是犹太人。
1934年,白修德到哈佛念书,他的父亲是位贫苦移民,从白俄罗斯的平斯克迁到波士顿。他把自己说成社会最底层的“蠢材”之一。地位最高的是“白人,通常姓摩根、洛克菲勒、罗斯福和肯尼迪,他们都有汽车……参加波士顿的各种社交舞会、足球赛和每年6月对耶鲁的划艇比赛”。接着就是“灰色人……从公立高中进来,出身美国中产阶级家庭,非常健壮”,他们“热衷于打橄榄球、棒球,把持着校报《哈佛深红报》和校刊《冷嘲热讽》,还参加班委会竞选”。相比之下,“蠢材们来哈佛可不是为了参加比赛、和女孩约会、欣赏老霍华德的滑稽戏、结交朋友,也不是为了观赏榆树、秋叶和绿草如茵的查尔斯河畔。我们来这里是为了拿到哈佛的校徽。校徽上用拉丁文写着‘真理’这个词,但实际上它意味着一份工作……或者是在政府机构,或者是在研究机构,或者是在学校、实验室、大学,或者是在律师事务所……我们一心只想往上爬”。虽然“蠢材”中也有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但最有上进心的还是像白修德这样的犹太人。
1933年,洛厄尔卸任,詹姆斯·布赖恩特·科南特接任,犹太人问题开始缓和。科南特是一位训练有素的化学家,人们说他把哈佛变成了“精英社会,学生和教授都在争名夺利,丝毫不讲仁慈和善良”。虽然科南特不见得比洛厄尔更亲犹太人,但他看重的是学术能力和成就。是他提出了“非升即走制”,即未能获得终身教职的教师要被解聘。这条以及其他精英政策的出台对犹太学者非常有利。1939年的一份题为“人文和科学教师队伍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报告承认,“反犹太主义的意味”阻碍了犹太学者的晋升,但这些歧视很快就失去了合法性。这一方面缘于人们对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政权越来越憎恶,另一方面缘于从中欧逃离的犹太学者接踵而至,他们个个才华横溢。
第三种力量开始发挥作用。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那段动荡的岁月里,相较于种族歧视,意识形态成为冲突更主要的根源。小阿瑟·施莱辛格在一个哈佛家庭长大。爷爷是一位东普鲁士犹太人,在俄亥俄州定居,改信了新教,父亲是美国著名历史学家。祖孙三代都是新政自由主义者,朋友圈里有未来的最高法院大法官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和左翼作家约翰·多斯·帕索斯。大学期间小施莱辛格参加了由共产党控制的美国学生联合会,在那里认识了共产党党员、历史学家理查德·施拉特和他的同道弗朗西斯·马西森。然而战后施莱辛格重返哈佛当上副教授,却和共产党决裂了。他的回忆录生动回顾了在开明的哈佛大学里,共产主义者(美国共产党党员)及其同情者与反共左派之间的严重分歧。施莱辛格认为这两派的斗争是当时哈佛的“斗争中心”。久而久之,这样的政治分歧逐渐超过种族分歧。
3
1950届是当时哈佛有史以来学生最多的一届,共有1 588名毕业生。亨利·基辛格并不是那届学生中唯一注定将获取公职的学生。詹姆斯·施莱辛格后来先后成为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国防部部长和能源部部长。赫伯特·J.斯皮罗后来任职于国务院政策规划办公室,之后任美国驻喀麦隆和赤道几内亚大使。另一位外交官是威廉·哈罗普,美国驻以色列大使。约翰·T.贝内特是美国国际开发署西贡任务组副主任(1975年从西贡撤离),他还在首尔和危地马拉工作过。1950届毕业生还包括共和党议员塞奇威克·威廉·格林和埃默里·霍顿,纽约知名律师、民主党激进分子乔治·德怀特,马萨诸塞州参议员、大使、副总统候选人小亨利·卡伯特·洛奇的儿子乔治·卡伯特·洛奇,他本人也于1962年竞选参议员。这一届还出过新闻记者、作家和艺术家,比如《华尔街日报》记者乔纳森·斯皮瓦克、《国家地理》杂志记者威廉·格雷夫斯、作家劳伦斯·奥斯古德和艺术家爱德华·戈里。正如有些人预想的,这届学生中的确还出了些银行家和商人。但大多数人还是注定成为专业人士,或者像基辛格那样当上教授。
多数年轻人在大学期间交到了他们最好的朋友,但亨利·基辛格没有。新闻记者曾经找到他的哈佛同窗采访,发现他大学期间并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而且至少有一个人对他极其敌视(“他一点儿也不招人喜欢”)。不过这是有原因的。我们可能很容易把20世纪40年代末的哈佛想象得非常浪漫,认为乔治·韦勒在小说《既不为吃,也不为爱》(1933年出版)里描述的那种紧张状态已经过去,大学生活正变得像埃里奇·西格尔在小说《爱情故事》(1970年出版)里描述的那样浪漫。这真是大错特错。1947年秋天的哈佛乱七八糟,令人失望。首先是宿舍长期短缺。军队撤回来后,这所原来学生人数在8 000人左右的大学要竭尽全力应付将近12 500名学生。本科的教育设施尤为紧缺。在最后一刻被录取的基辛格分到的宿舍肯定很差。他和其他大约180名倒霉的新生一起,在室内体育场(现在的马尔金体育中心)住了好几个星期。体育场内的棒球馆被改成了临时宿舍。
基辛格受的委屈还不止这些。好不容易分到一个房间,却是在不招人待见的克拉弗利堂。正如《哈佛深红报》所说,那里“过去是金岸富家子弟的金库”,现在是“懒散学生的地牢”。克拉弗利堂建于1893年,是镀金时代建筑品位的代表之作,里面的房间比哈佛园和公寓里的大多了,但装饰华丽的壁炉和由大理石雕砌的洗手盆已经显现出岁月的痕迹。更重要的是那里缺乏用餐设施,因而各个楼层(叫作“入口”)的学生之间缺少真正的“亲密”。因此,克拉弗利堂在20世纪40年代非常不受欢迎,有人甚至称其为“芒特奥本街的西伯利亚”。总之,那里名声不好。人们能从一件事中猜到为什么那里名声不好:基辛格在39号房间的两个舍友(爱德华·亨德尔和阿瑟·吉尔曼)都是犹太人。基辛格的朋友亨利·罗索夫斯基,来自奥伯阿默高,后来当了克拉弗利堂的舍监,他的舍友也全是犹太人。犹太人被隔离居住的时代正在终结,但进展缓慢。
所以,就算基辛格希望拓展交际圈,哈佛也提供不了便利条件。他和当时的很多犹太学生一样,不愿参加希勒尔俱乐部来强调自己的犹太人身份,更不用说到贝特·希勒尔犹太会堂去参加犹太人集会了。进校头一年,他在哈佛大学联盟(现在的巴克人文中心)吃饭,这个组织专为没有参加任何俱乐部的学生而设,其组织环境是出了名的差。但基辛格显然没打算跻身社交场。他是来哈佛学习的,而且的确下了苦功,他学习的劲头吓坏了他的舍友。亨德尔回忆说:“他学习比我们努力,学到的东西比我们多。他读书读到凌晨一两点,劲头十足,非常自觉。他花很多时间思考,吸收一切知识。”另一个舍友记得年轻的基辛格“非常严肃……坐在一张又厚又软的椅子上……从早学到晚,一边学一边咬指甲,指甲咬掉了就咬下面的肉,后来都咬出血了”。他不去拉德克利夫学院追求女孩,不注意自己的衣着,对学校的体育运动基本上不关心(当然也不会参加)。即便他后来搬进亚当斯公寓(就在克拉弗利堂旁边,社会地位却高了几级),也没有变得很外向。亚当斯公寓由“金岸”上的三栋宿舍楼合并而成,因“B”入口的游泳池、壁球场、周六晚上的舞会和活跃的政治生活闻名。比如1949年12月1日,基辛格应该是参加了一场公共休息室中的辩论,双方分别是曾经在亚当斯公寓住过的小阿瑟·施莱辛格和激进的历史学家H.斯图尔特·休斯。但即便年轻的基辛格参与过该公寓中的政治生活,现在也无迹可寻了。他看起来“像个隐士”,好似“隐形人”。
年轻一些的学生不了解基辛格在哈佛之外的身份不止一个而是两个。第一个是退伍军人。同窗之谊固然珍贵,但对于那些参加过“二战”的人来说,战友间的手足之情要重要得多。读大学期间,基辛格仍然是反谍报部队的后备军官,他假期的很多时间就花在那上面了。他和部队上的朋友保持着经常性的联系,甚至还去华盛顿拜访过他的导师克雷默。基辛格仍然愿意向克雷默吐露心声,他在1949年11月的一封信里透露了这样一个想法:“人们用学究式的哲学方法可能永远也无法追求价值、确定更伟大的真理。我们需要诗人,诗人能参透生活的全部而不仅仅是它的表象。”(克雷默招牌式的回答是“把话里的‘可能’两个字去掉”。)基辛格在哈佛修完第一年课程后,去了马里兰州的一个军营。在即将返校开始第二年学习之前,他给一个在德国结交的朋友写了封信,信上说:
我常常愉快地回想起1945年至1946年那段非同寻常又令人振奋的日子。那时候似乎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一切充满变数。
回国后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今年我有8个月时间又做回了学生,挺有意思的,但有时候又觉得有点儿受约束。你能从我的来信地址看出,整个夏天我又重新回到军营做事,这更贴近我早前(在德国)的生活,大学生活就不一样了。
基辛格在哈佛室友的眼里可能是个一本正经的书呆子。而在以前部队同事的眼中,基辛格却大不一样,我们可以从一封信中清楚看出这一点。大约也是在那段时间,他在反谍报部队的同事维克多·瓜拉给他写过一封非常滑稽的信,这封信显然是想用美国喜剧组合“马克斯兄弟”的风格来调侃反谍报部队成员间进行联络时打的那种官腔。
1.请告知亦称亨利先生、反谍报部队特工先生、在本斯海姆为L先生工作的那个家伙的亨利·基辛格未来的行踪。希望具体得知此人是否会在本周末或者未来任何一个周末出现在纽约市附近。或者,如果通过正常渠道,可否得知1948年此人有无在本地出现过?
2.档案核查显示两机构以往未有重要信函往来。请留意“后天反射”#0001.01第1段第3行76493a这个词,它说明事实上,在一般情况下人们会以为这两个机构会偶尔保持联络,从而大大加剧了服务混乱。鉴于以上所言,假若你相信以上所言,征兵先生表示有意介绍以下情况,但不愿在电话中提及;反之,第二部分的党,以下称为第一部分的党,第一部分的党以下称为主体,亦称该党,亦称第一部分党,亦称第四党,以区别于第三党、民主党、共和党及所有其他此前及此后提及或被忽略之党派,全然是偶然和无意的。
基辛格是否接受了这次特别的邀请前往纽约,我们不得而知。但他在哈佛时经常回纽约倒是肯定的。像所有到这所位于查尔斯河畔的大学读书的纽约人一样,他一定也觉得周末待在剑桥有点儿无聊。无论如何,基辛格另外的生活(他的私人生活)在纽约,不在马萨诸塞州。他对“拉德克利夫学院的女孩”不感兴趣的原因很简单:1948年年末的某一天,他和安妮·弗莱舍尔晚上去剧院看完滑稽音乐剧《菲尼安的彩虹》之后,两人就订了婚。
弗莱舍尔一家和基辛格一家都是信奉正教的德裔犹太人。这户人家像基辛格一家那样,在华盛顿高地过上了新的生活,但也并非跟以前完全不同。可以肯定的是,安妮活得有滋有味。她在科罗拉多斯普林思生活过一年,一边在一家旅馆工作,一边旁听一些课程。她和家人一起学过记账,还在一家室内装修公司干过一段时间。1949年2月,她和亨利·基辛格结婚,这无疑代表基辛格的父母取得了胜利:在德国时,他们的长子和一个非犹太人,还是个德国人,谈起了恋爱,老两口吃惊不已。上文说过,起初父母强迫他和安妮订婚,基辛格强烈抵制。回美国后,他又回到了现实。结婚仪式还是由利奥·布雷斯劳尔拉比主持、在基辛格家的公寓举行的。利奥·布雷斯劳尔拉比是极端正统派,在1938年菲尔特大屠杀中捡了一条命,后来移民纽约,找到了其他幸存下来的会众。
基辛格为什么会改变主意呢?这当然不是因为他又找回了失去的宗教信仰。甚至在结婚当日还出现了摩擦:布雷斯劳尔坚持要安妮在婚礼开始前行浸洗礼,但基辛格反对。一个可以说得过去的答案是基辛格试图安抚他的父母,尤其是因为他弟弟当时正和父母对着干(最后居然不把父母放在眼里,和一个基督教女孩私奔)。另一种解释是,在哈佛一年的大学生活使基辛格突然觉得婚姻生活似乎更令人向往。他弟弟沃尔特回忆说:“大学生活太轻浮,他适应不了。有一段时间我们俩都过得很狼狈,要适应跟一帮刚从预科学校毕业的毛孩子住一间宿舍。他跟安妮结了婚才能正经生活。”特别是,安妮能使基辛格从亚当斯公寓解脱出来,既能像成年人那样生活,又不用放弃学业。虽然婚礼很传统,但他们的婚姻很现代,至少在一个关键方面如此:安妮要养家。是她去找的房子。他们的第一个家安在阿灵顿的佛罗伦萨大街49号;第二个家安在牛顿的洛厄尔大道495号,在哈佛校园以西大约8英里的地方。安妮在莫尔登家具店当记账员,她700美元的存款和每年1 100美元的工资是一笔重要的家用补贴。当时基辛格只是在战争时期攒了点儿钱,拿了点儿退伍军人补助。而且,像20世纪50年代许多学者的妻子一样,安妮还为基辛格免费当秘书,帮他打印毕业论文手稿,还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活,把热饭热菜摆上桌。要弄清楚这段婚姻给基辛格带来的幸福持续了多久就更不容易了。如果他确实感到过幸福,那幸福的日子也并不长。
对于一个成年学生来说,婚姻可能是一种获得经济支持的手段。但婚姻同时也给了他一个明确的启示:将来找工作要找能赚钱的。有一个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答:基辛格到哈佛来到底想学什么?学了东西又能怎么样?起初谁都没有料到问题的答案会是,基辛格留在哈佛政府学系从事学术研究。
4
正如艾略特校长所愿,哈佛的本科课程给了学生选择权,这使他们有机会去做尝试。亨利·基辛格抓住了这次机会。第一个学期,他选了法语、行政学、历史和数学等入门课程,每门课都拿了A。此外,他选修的第五门课化学也同样拿了A,但这门课是没有学分的。有段时间他曾经认真考虑过要深入学习化学。他的老师乔治·基斯佳科夫斯基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战争时期曾在洛斯阿拉莫斯国家实验室参与过曼哈顿计划。但是当基辛格征询他的意见时,他却回答说:“如果你一定要问我,那我的意见是不要。”[1]基辛格还听过伟大的物理学家珀西·W.布里奇曼的课,他凭借在高压物理学领域的突出贡献获得了1946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1946年,基辛格开始跟亨利·M.谢费尔学习哲学。谢费尔身材矮小,还有抑郁症,因在形式逻辑学中引入“谢费尔竖线”而闻名。但谢费尔的课基辛格只拿了个B,这是他唯一一次拿低于A–的成绩,他为此很沮丧(但至少有一个对手很高兴)。(可能也正因如此,他才在毕业论文的末尾插了一段晦涩难懂、几乎跟论文内容没什么关系的哲学附录。)他虽然总体成绩优秀,但并不是最拔尖的。虽然他成绩很好,也找了一名资深教员做他的导师,但直到大四那年他才被选进学术精英团体:美国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哈佛分会。
基辛格的大学生涯有两件事让人捉摸不透。第一件是,为什么他选择了行政学专业而不是历史。鉴于他始终对历史抱有兴趣,他本该跟上小阿瑟·施莱辛格的步伐。当时有一帮著名的历史学家在哈佛任教,施莱辛格的父亲就是其中之一。保罗·巴克凭借《重聚之路,1865—1900》一书获得普利策奖,他是美国南部最具声望的历史学家之一。克雷恩·布林顿是研究法国大革命的专家,对塞缪尔·亨廷顿产生过重要影响,其著作《革命的分析》广为流传。埃德温·O.赖肖尔是美国研究日本史的顶尖历史学家,和哈佛首位研究中国史的专家费正清结成了一对强大的教学合作伙伴。后来有一个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以“历史的真义”为题,而他之后的博士论文研究了维也纳会议,他肯定曾头一个到教室,听布林顿的热门早课“法国革命”。这个人后来将改变中美两国之间的关系,他至少会考虑上一上费正清和赖肖尔的“东亚概况”研究课(学生们亲切地称之为“稻田”)。但也许是听从了克雷默的建议,他选择了主修政治学,或者(用哈佛腔说)“专心学习行政学”。
第二件是,一旦基辛格做出选择,就成了威廉·扬德尔·艾略特的学生,而显然,更适合他的导师是卡尔·弗里德里希,这是为什么?弗里德里希是马克斯·韦伯的弟弟阿尔弗雷德的学生,1926年从海德堡大学来哈佛,成为研究现代德国尤其是民主宪政的首席权威。1949年,他刚从美国驻德国军事占领政府回来,被誉为“德国好人”,声望达到顶峰。弗里德里希在20世纪40年代最有影响力的著作是《民众的新信仰》(1942年)。1950年这本书出了增订版,书名改为《民众的新形象》。弗里德里希的这本书旗帜鲜明地反对极权主义,对奥尔特加·加塞特的大众反叛论和维尔弗雷多·帕累托的精英理论大加鞭挞。书中论述试图把典型的美国“民众”理想拔高为民主智慧的源头,从而在多元主义和“国家崇拜”之间找到一条中间道路。总而言之,弗里德里希认为民众的抉择是对的,但是也有例外。
在政府行为中有一个极其重要的领域,在这个领域,我们对民众判断的大部分看法不一定正确。这个领域就是外交事务。这个领域要做的决策一般人做不来,这是由它的特性决定的。这些决策跟一般人所遵循的习俗、传统和信仰也没有很大关系……由于普通人……回避外交政策,所以一个民主国家政府的外交政策常常摇摆不定,像美国民主那样,在孤立主义和国际主义之间游移。
即便弗里德里希最后鼓吹的“泛人文主义”不是那么有说服力,年轻的基辛格还是对这番言论非常赞同。而且,弗里德里希不是乏味无趣的老学究,他不希望自己的学生一辈子待在图书馆和教室。20世纪50年代,他的学生中有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布热津斯基像基辛格一样,也是生于欧洲、于1938年移民美国,而且也沿着基辛格的轨迹于1977年当上美国国家安全顾问。
但弗里德里希和基辛格并不投缘。有一种说法是:有了克雷默,基辛格便不需要再找一个德国老师。另一种说法是:比起他的同事,弗里德里希对基辛格的才智并没有那么赏识。据弗里德里希本人说,基辛格直率地对他说:“我感兴趣的是国际关系这种实用性的政治学科,而你感兴趣的是哲学和学术研究。”还有一种解释平淡无奇但更可信:如果基辛格是个研究生,那么弗里德里希和艾略特很可能会抢着要他;但他不过是个本科生,行政学系纯粹是出于官僚理由把他分给了艾略特。
威廉·扬德尔·艾略特的父亲是田纳西州的一名律师,在艾略特三岁时父亲去世了。母亲在纳什维尔的范德堡大学法学院当图书管理员,是她把艾略特带大的。艾略特自己也是在范德堡大学法学院念的书,成绩很好。他加入了一个名为“逃亡者”[2]的非正式青年南方诗人组织,这些诗人认为自己“正从人情日益淡薄的20世纪挽救……关于友谊、义气和阶级自豪感的理想”。1917年至1918年,艾略特在第114野战炮兵部队服役,是一名中尉。后来他在巴黎大学学习数月,1920年回范德堡大学拿到文学硕士学位,成为一名英国文学教师,开始了他的学术生涯。也是在那年,他获得了罗德奖学金,得以入读牛津大学。艾略特在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读书期间,和罗伯特·格雷夫斯、叶芝一起混迹文坛。他显然受到了“圆桌会议小组”的影响,该组织由英国政治家、殖民地官员阿尔弗雷德·米尔纳创立,一些贝利奥尔学院的学生是组织成员。但对艾略特影响最深的还是苏格兰哲学家A.D.(“桑迪”)·林赛。他是研究柏拉图和亨利·伯格森的权威,是个温和左派。艾略特在伯克利做过很短时间的助理教授,后来被哈佛大学行政学系聘为讲师和导师。他在学术道路上稳步前进,1942年成为哈佛杰出教授,坐上了自己学术领域的头把交椅。
艾略特的成名作是《政治上的务实反抗:工团主义、法西斯主义与宪政国家》(1928年)。这本书是献给林赛的,今天再读这本书会感到有些奇怪。这本书啰啰唆唆、空话连篇、前后重复,从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派别扯到当时欧洲政坛的运动,除了说内容充满偏见,实在让人不知说什么好。艾略特的出发点是“欧洲大部分地区的宪政和民主国家,在理论上和现实中都受到了可怕的攻击”。艾略特指出,这种攻击的形式从工团主义到法西斯主义,不一而足,“是根深蒂固的反智主义,与实用主义有关”。
艾略特有一点是对的,他认为大西洋两岸的很多知识分子思想狭隘,都不愿意面对狭隘的意识形态对两次大战之间的民主产生的巨大威胁,更不用说去面对以国际联盟为中心的集体安全体系所遭受的威胁。更值得质疑的是,他声称墨索里尼与威廉·詹姆斯之间是一脉相承的。仔细看就会发现,《政治上的务实反抗》是一本评论大杂烩,把乔治·索雷尔、哈罗德·拉斯基、G.D.H.科尔、约翰·杜威和莱昂·狄骥这些人的观点,用根本站不住脚的思路贯串在一起。(到1928年,有一点已经非常清楚:比起社团组织的选民,墨索里尼更热切地相信国家的力量。)这不足为奇,今天已经没有人会记得艾略特的“联合有机国家”理论。艾略特认为该理论可以拯救“通过民主方式产生的民族国家的法定主权”,使其免受实用主义者可能发起的颠覆。但艾略特对时机掌握得很好。当时美国人正开始慢慢意识到意大利的局势非常严峻,詹姆斯的继承者们渐渐从实用主义倒向多元主义,民主国家本身的合法性似乎要受到挑战。《政治上的务实反抗》重申了前詹姆斯式的信念,为伍德罗·威尔逊提出的战后展望做了辩解,并且暗示美国最后将在富兰克林·罗斯福的领导下参战。在这几个方面,这本书达到了目的。艾略特毫不掩饰他对一个观点的赞同:“用理性主义实现民主自由,创建像议会政府这样的政体,用法治促进社会进步,并逐步将这种政体由宪政民族主义扩展成一个世界联盟。”他像弗里德里希那样回归康德的思想,“相信法治政府表达了人们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道德目标”。
有人说艾略特是保守派,不屈不挠地和“范式转移”做斗争。这种倾向将多元主义确立为美国政治学领域中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理论。他当然不是多元主义鼓吹者、康奈尔大学的英国学者乔治·卡特林等人的对手,卡特林的《政治学与政治学研究方法》为推动美国政治学从政治理论和政治史中独立出来做了很大贡献。但艾略特的历史价值不在这里。首先,我们可以看出,他(还有弗里德里希)是略显庸俗但又很有影响力的理想主义拥护者。当时哈佛的哲学研究还受A.N.怀特海[3]思想的支配(他在基辛格来到剑桥镇的几个月前去世),但艾略特却要求他的学生回归康德的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正如他的学生路易斯·哈茨所言,艾略特是最后一个牛津派理想主义者,是“哈佛政治学研究的良心,不断促使这门学科回归它所涉及的伦理假设中去”。艾略特从林赛那里学到了T.H.格林和F.H.布拉德利的一些思想,并把这些思想带回了哈佛。“务实反抗”并不完全是虚幻的构想,艾略特当时正在哈佛领导一场反实用主义运动。
其次,艾略特不仅承担了他对罗德奖学金所负的责任,还成为大西洋联盟最早的支持者。继《政治上的务实反抗》后,他接着又写成了两部重要作品:《新大英帝国》(1932年)和《宪政改革的必要性》(1935年)。这两部著作简直就是英美趋同的宣言书:前者敦促大英帝国转型为“世界联盟内部的一个可行的国家联盟”,希望它“纯粹以协商与合作为基础,使自身脱离重商主义哲学的剥削”;后者建议设立一个永久性的行政机构,赋予总统更多的原本属于总理的权力,并且效仿加拿大各省创建一个新的“区域性联邦”,从而实现美国政治体系英国化。简而言之,艾略特认为大英帝国和美国应该变得更像对方。这个观点带着他那个时代贝利奥尔学院派不可磨灭的印记。然而不同于一些米尔纳圆桌派的继承者,艾略特(和桑迪·林赛一样)坚决反对绥靖政策,“数次挫败克莱夫登帮试图改变(美国的)《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的立场,以使其支持他们的绥靖和其他策略的阴谋”。甚至在美国参加“二战”之前,艾略特就已经跟马齐尼社的人有了合作。他们是一群反法西斯的意大利流亡者,当中包括加埃塔诺·萨尔韦米尼和卡罗·斯福尔扎。艾略特在很多方面确实跟丘吉尔非常相像。
第三点也许对亨利·基辛格最重要:艾略特开始向世人展示教授也能参政。诚然,他和一般的哈佛教授相比显得过于保守,然而他毫不犹豫地加入了罗斯福的行政管理委员会,为修订1939年颁布的《新政机构改组法》和设立总统行政办公室做了一些辅助性工作。1937年,商务部部长丹尼尔·C.罗珀成立商业顾问委员会,艾略特被聘为顾问,为提升企业界在华盛顿的地位奔走呼号。他在该委员会主席、银行家(后来的外交家和政治家)W.埃夫里尔·哈里曼手下工作了5年。艾略特正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关注战略物资。作为《国际有色金属管制》(1938年)的作者之一,他主张英美联手对国际有色金属及其他战争物资的供应实施管制。
艾略特是个真正具有政治勇气的人。他直言不讳地反对美国中立,在德国入侵波兰后敦促国会废除《中立法》,给予芬兰经济援助,并做好军事准备抵抗德意日侵略。他的这些观点在哈佛大学的不干涉主义者那里非常不受欢迎。1940年年末,罗斯福总统为感谢丘吉尔允许他借用英国海军基地,送给丘吉尔50艘老旧的驱逐舰。哈佛的抗议者高举标语牌举行示威游行,标语牌上写着“把50个老朽的教授送给英国”。1942年7月,艾略特回想起20世纪30年代的那段日子,哀叹道:“1931年至1938年,法西斯主义和日本军国主义刚刚冒头,实施制裁的危险性不大,(英美两国)却在那个时候犹豫不决,这只能用无知来解释。他们看不到公众的冷漠,想不到某些利益集团会为了逐利向政府施压。事实证明,在战前的关键几年,这种无知比关心公共利益的力量都强大。”
事实证明这个“老朽的教授”是对的。1940年他得到了回报,被聘为美国国防顾问委员会顾问,还兼任生产管理办公室商品、库存与航运进口部副部长。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向国务卿科德尔·赫尔建议,贷款给英联邦要有条件:贷款方必须把原材料集中起来,“设立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可行的全球主要原材料国际管控机制,从长远保护和计划生产的角度,对其实行合理开发”。1941年9月,艾略特再次显示了他的先见之明,警告“美国还要几乎同等地关注太平洋之战”,还说在新加坡的英国海军基地的防守能力太弱,是美国防御计划中的“致命弱点”。珍珠港事件爆发和新加坡沦陷再次证明他是对的。之后,他胃口更大了,期望建立一个未来的“世界体系”,这个“世界体系”由美国领导,美国最终“注定要掌握世界领导权”。作为一个学者,他在战争时期仍笔耕不辍,著作颇丰,和贝利奥尔学院历史学家H.邓肯·霍尔合著了《战争中的英联邦》(1943年),和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家弗兰克·D.格雷厄姆合著了《英美战后经济问题》(1945年)。但当时他的主要精力还是用在了华盛顿而不是剑桥。在接下来的哈佛生涯中,他一直在两地间穿梭往返,有时候一个星期跑一次。
像大多数教授一样,艾略特经常被学生调侃和开玩笑。“又高又壮、眉毛浓密、五官突出、声音洪亮”,他的外貌特征、南方背景及亲英倾向使他经常成为学生们嘲讽的对象。在一些人眼里,他是“野蛮比尔”;在另外一些人看来,他是“田纳西州的参议员”。有关他在康科德家中的地下室玩斗鸡的传闻到处流传,但这当然不是真的。他的著作流传时间都不长,他也没有当上高官,一些人认为他热衷于做官。能在他的信件中找到种族歧视的痕迹毫不奇怪。1952年,他在一封信中这样描述一位求职者:“他是个犹太人,但怎么看他都是个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的人,感觉不像犹太人。”1956年,他在一封信中坦陈:“我接受不了废除种族隔离这件事中的某些部分。”但是,说艾略特对晚辈态度傲慢是不恰当的。那时候,多数美国教授愿意上大课,不愿和学生交流,艾略特却把牛津的导师单独指导法引入哈佛。虽然他经常要去华盛顿,而且授课任务很重(“行政学1”这门入门课他教了30年),但他仍然抽出时间和学生单独交流。对那些自己赏识的学生,他会用牛津那一套,列一份长长的书单让他们去看,并要求他们再写篇文章,大声朗读出来,然后和他辩论。艾略特很关心本科生,所以吸引了约翰·F.肯尼迪、迪安·腊斯克和麦乔治·邦迪这样的高才生,更不用说皮埃尔·特鲁多。艾略特的门生有《美国的自由主义传统》(1955年)的作者路易斯·哈茨、非常有影响力的政治系统理论家戴维·伊斯顿,还有凭借《士兵与国家》(1957年)而一举成名的塞缪尔·亨廷顿。
基辛格第一次见艾略特是想请求上他的课。多年后这位当年的学生回忆道:
艾略特坐在桌前疲倦地整理文件,桌上的文件有一大堆,似乎随时都可能把桌子压垮。我趁他的秘书不在时溜进他的书房。我的目的是想问一个现在看来大不敬的问题:鉴于我有从军经历,我是否有必要修“行政学1”。这个问题似乎让比尔更加阴郁了。
艾略特很不耐烦地建议基辛格修另一门课“行政学1a”,也是他教的。基辛格对课程的内容印象不深,对艾略特的讲课方式却记忆犹新。“显然,比尔·艾略特非常在乎。政治学理论对他来说不是一门抽象的学科,不能用研究历史的方法去研究它,也不能用它来证明辩证法有多么高明。它是一种冒险,正与邪在不断地斗争,以显示自身存在的意义。在这场斗争中,史诗般的壮举似乎是行动的秘诀。”由此来看,基辛格被分配给艾略特来指导绝无遗憾。
但是,当我告诉艾略特他是我的导师时,他却暗示我他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他让我先看完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再回去找他。对于一个没有受过哲学训练的学生来说,这份作业太难了。结果我花了半个学期才完成论文。比尔要我念给他听,我念到中间某个地方,他看似冷漠的神情消失了。他之前建议我研究政治理论,不要像历史学家那样去研究,要像一个富有创造力的哲学家那样去研究。我之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想法。
这段往事基辛格讲过不止一次,每次讲的内容都不一样。有时候他说,这个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作业是比较《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艾略特对基辛格的论文(未能留存下来)印象深刻,宣称基辛格是“康德和斯宾诺莎的合体”。
像在他之前的克雷默一样,艾略特也发现了基辛格的才华。他让基辛格一头扎进经典著作中去,先读包括黑格尔著作在内的大量哲学著作,再读荷马、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人的文学作品。基辛格升到大四的时候,艾略特就叫他给自己的手稿提意见。1949年10月,艾略特给美国大学优等生荣誉学会写了一封推荐信,信中说他的学生“更像一位成熟的同事而不是一名学生……”,“可以说在过去5年里,我从来没有一个学生,哪怕是成绩最优秀的学生,能有基辛格先生这样深邃的哲学洞察力”。艾略特当然还有他的保留意见,但他的批评与其说是指出了学生的缺点,不如说是暴露了自己的偏见。他写道:“基辛格的思想不够优雅,它有条不紊、详尽周到,是日耳曼式的。他偶尔会流露出某种情感上的倾向,这也许源于他的难民经历……他需要拓宽知识面,提高艺术和人文修养,尤其是美学素养。”值得一提的是,艾略特写这封推荐信的时候基辛格还没有提交毕业论文。后来,那篇论文成为他本科学习生涯最辉煌的成就,这是他深受威廉·扬德尔·艾略特影响的不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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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真义》这篇论文已经被载入史册,它是有史以来哈佛大四学生所写的最长的一篇论文,现在哈佛的毕业论文篇幅限制(35 000字,或者大约140页,被称为“基辛格规则”)即由此而来。全文有388页,这还是删掉了讲黑格尔和施韦泽的章节之后的篇幅。据说弗里德里希[4]看到第150页时就不肯再往下看了。但这篇论文最了不起的地方倒不是它的篇幅。三年苦读没有白费,基辛格对其所读的经典做了精彩提炼,呈现给我们的不单有斯宾格勒、汤因比和康德,还有科林伍德、但丁、达尔文、笛卡儿、陀思妥耶夫斯基、歌德、黑格尔、霍布斯、霍姆斯、荷马、休谟、洛克、弥尔顿、柏拉图、萨特、施韦泽、斯宾诺莎、托尔斯泰、维柯、维吉尔和怀特海。他还按照逻辑意义将布拉德利、亨廷顿、约瑟夫、庞加莱、赖欣巴哈、罗伊斯、罗素、谢费尔、斯泰宾和凡勃伦引入附录。显然,这是一个年轻人写的书,是展示才学的一次演练,里面犯了一些低级错误,像是把萨特的名字“Sartre”拼成“Satre”,把“data”和“phenomena”这两个复数名词当作单数名词用,又把单数名词“polis”当作复数名词用。(这提醒人们基辛格在德国没有接受过正统教育。)论文用大部分篇幅详细阐述了斯宾格勒、汤因比和康德这三位主要作者的观点,但有时候人们很难分得清哪些是他们的观点,哪些是基辛格的评论,部分原因是基辛格为了节省篇幅,省略了像“如斯宾格勒所说”这样的措辞,结果不止一个读者把斯宾格勒的文化悲观主义错当成基辛格本人的观点。然而,尽管有种种瑕疵,这篇论文仍毫无争议地获得了最优成绩。同时,它也为人们了解艾略特对基辛格的影响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这种影响远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曾经影响过”,而是“永久的影响”:基辛格继承了艾略特那种特有的浮夸文风。
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阿诺德·约瑟夫·汤因比和伊曼纽尔·康德至少可以被认为是三位“同床异梦”的哲学家。康德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被尊为西方哲学的泰斗之一。斯宾格勒是一位特立独行的辩论家,他在《西方的没落》(两卷本,1918年至1923年间出版)中所做的那些隐晦的预言因为涉及德国的权利而为人所诟病。(哈佛社会学系的创建人皮季里姆·索罗金视他为眼中钉。)基辛格在写论文的时候,汤因比12卷的讲述文明兴衰史的著作只完成了一半。选择汤因比(也是贝利奥尔学院毕业)也许是艾略特的意见,但这也反映出其前6卷《历史研究》广受欢迎,非常成功。该书的全一册缩略本于1947年在美国出版,售出30多万册,这无疑得益于《时代周刊》当年3月刊登的一则封面报道。那篇报道的标题是“我们的文明并非注定会覆灭”,就像汤因比断言基督教对西方世界极其重要一样,这样的信息总让美国人很受用。汤因比被媒体誉为斯宾格勒的反对者,因此基辛格对论文中所涉人物及其思想的选择在事实上饱受热议。既然他所有的学术导师几乎都对康德的“永久和平论”抱有极大热忱,如果这位雄心勃勃的青年学者能够展示康德的思想在何种层面上比斯宾格勒和汤因比的高明,那自然是一着妙棋。
出人意料的是,基辛格决定不讨论显而易见的问题,比方说这三位作者对历史因果的看法有何不同。相反,他选择重点讨论一个更深、更难的问题:他们如何看待人类社会中,历史决定论和我们作为具有自由意志的个人的意识之间的基本矛盾。从论文的导言可以清楚地看出,基辛格对这个问题抱有浓厚的兴趣。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遇到一个时间点,那时他会意识到青春看似充满无限可能,实际上自己已经变成一个现实体。生命不再是四周环绕着森林和山峰的广阔平原,他逐渐发现,他越过草原时其实走的是一条常规路线……我们遇到了“必然与自由”的问题、我们的行为所致的不可挽回的事、我们生活的导向问题……那种调和我们的自由经验与既定环境的渴望让诗歌扼腕而叹,让哲学左右为难……在自由模式中实现的因果关系有什么样的意义?
正如基辛格展示的那样,他选的几位权威对这个问题给出的答案各不相同。斯宾格勒是这三个人中最坚定的决定论者。在斯宾格勒看来,“历史体现有机文化的兴衰。这些文化的本质是个谜,人们需要从这些文化中吸取前进的动力,这些文化就是权力的表现”。这里无须赘述基辛格略显啰唆的注释。最重要的是,斯宾格勒坚信有一种普遍性的循环:从生物到文化,再到文明,最后又回到生物。这无法令基辛格信服,他说:“清醒的意识状态与生成过程之间、时间与空间之间、历史与因果之间的对抗表示了既定环境中自由经验的困境,但这些矛盾与对抗没有消除这种困境。”
汤因比也不如康德,说实话,差得太远。不错,汤因比看似肯定了合目的性在历史中的地位,以此反对斯宾格勒的宿命论。文明可以选择迎接环境的挑战,可以选择继续在历史的悬崖上攀爬。但如果历史的终极意义是由上帝的意志操纵的,那么正如基辛格所写,“我们丝毫没有真正超越斯宾格勒”。基辛格宣称“历史不是一本阐释《新约全书》的书”,对汤因比的大作不屑一顾,认为那不过是“在神学基础上多加了一种实证法”。
基辛格按艾略特所教,向人们展示康德是如何建立一个自由王国的。康德把现象世界和本体世界区分开来,现象世界可以通过理性和确定性来认知,而自在之物的本体世界则只能通过内在经验去认知。“因此,在既定环境中的自由经验终究还是有潜在意义的……合目的性无法在现象世界的现实中被揭示,但它可以坚定人的决心。在一个既定的体系中,自由确实占有一席之地。”基辛格还推崇康德的“绝对命令”理念。“绝对命令”不仅在道德领域意义重大,还“为康德的历史哲学搭建了框架”,因为“如果自由的先验代表了透过表象领悟更高主体性真理的能力,那么它的准则也必定会为政治领域制定规则;因此和平是人类最崇高的奋斗目标,是对人的道德人格的终极肯定”。
换言之,对和平的追求是自由意志下所有行为中最高贵的。但在这个问题上,基辛格相信自己找到了康德的错处。基辛格在讨论“永久和平”[5]的一篇文章中认为:“谋求和平的责任看似是绝对命令的体现,实际上只是左右历史事件的客观性原则。”对基辛格而言,这只是代表他还想像汤因比那样,“扩大历史哲学的范畴,保证道德法则的可及性”。“为确立他的绝对命令的正确性,使其成为永久和平的基础,康德必须展示他的理论是可行的。但他的可行性论证变成了必然性存在的宣言,似乎否定了绝对命令的道德基础。”
从这个意义上说,“康德也曾想过彻底解决所有历史哲学内在的困境……找出必然性和可能性之间的联系,但同样失败了”。虽然研究康德的学者可能会反驳说,基辛格将自然王国和目的王国混为一谈,康德却将两者分得一清二楚,但不容置疑,在《永久和平论》(还有他的《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中,康德确实介绍了一种目的论版本的历史观,承认“有一个更高层次的理由决定着自然进程,引导它走向人类奋斗的最终目标”,即永久和平。
那么基辛格自己最终的立场是什么呢?答案是自由高于必然,选择是一种内在经验。他在关键的一段中写道:“自由不是一种明确的能力,而是一种内在的生命体验,一个做出有意义的选择的过程。”
这……并不意味着选择是没有限制的。每个人都是时代、国家和环境的产物。但除此之外,每个人都具有从根本上说难以分析的特质……历史的创造性本质,道德人格。然而,我们可以通过回顾来解释行为,行为是人们在内心做出选择后才发生的……人只能从自身找到对行为的约束。
他再次提出:“自由是……一种寻求自我激励的内在状态……自由不依赖存在而依赖对选择的认知,不依赖外部条件而依赖内在经验。”
总而言之,“自由和必然之间的矛盾只有内在经验能够调和”。基辛格这么强调内在性,明确表示应当乐观看待他在论文倒数第二页提到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的事件。
在布痕瓦尔德集中营和西伯利亚劳改营待过的一代人不可能像他们的父辈一样乐观。但丁追求的幸福在我们的文明里已经荡然无存。但这只说明文明衰落的事实,而不是它的必然性……诚然,那些年可能令人疲惫不堪。但……自由的经验能使我们从过去的苦难和历史的挫折中振作起来。这种灵性中包含着人类的本质,每个人都赋予这本质一种生命必然性的特质,这本质赋予我们那种将带来安宁的自我超越。
有人认为自1968年以后,“基辛格看待历史的哲学切入点和他制定、实施外交政策之间不存在隐性关联”。有人这么说:
基辛格看过奥斯维辛集中营之后,无法相信普遍的道德伦理和永恒价值,这些是康德信仰人类进步的基础……对基辛格而言,上帝死在了奥斯维辛……基辛格的现实政治和康德的理想主义之间形成了鲜明对比,说明这篇冗长的毕业论文只是一次智识上的训练,体现不出他成形的个性和价值体系。
这种说法至少是值得商榷的。写《历史的真义》的基辛格当然不是“变质的康德主义者”,他也不赞成斯宾诺莎消极的怀疑论,他的这种对权力的看法实质上和霍布斯是一样的。《历史的真义》中很少提到斯宾诺莎,对马基雅维利则完全没有提及,总有人说是马基雅维利影响了基辛格,其实不然。
对《历史的真义》正确的解读应该是:它是一本真正的理想主义宣传册。在艾略特的影响下,基辛格完成了他的作业:读了《永久和平论》,但他发现康德的推理有瑕疵。和平可能确实是历史的终极目标,然而,在内心直面选择从而真正体验自由后,从个体的角度看,任何这种决定论的模式都是不对的,“无论人们如何理解事件的必然性,当这些事件发生时,这种必然性都无法对行动做出任何指引”。
这一根本性的洞见对1950年的世界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基辛格在结论中说得很清楚,他对历史真义的认识使他对经济学界的主张深表怀疑,这个雄心勃勃的哈佛学生越来越认为这些主张是选择的集合:
当……冰冷的物质性思想取代浪漫的感性,生命便成了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人们拼命寻找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解决经济问题的灵丹妙药,这证明了心灵的空虚。对他们来说,必然性是一种客观状态……他们总是认为再多一点儿知识、再多一个公式,就能解决物质世界中不断增加的困惑。
其次(虽然基辛格认为在不起眼的脚注里谈当代政治比较明智),物质主义的局限性意味着“任由关于民主的争论变成一场对经济制度效率的讨论”是危险的。“经济制度的效率是客观必然性层面的问题,因而是可以讨论的。”相反,“自由的内在直觉……会排斥极权主义,即便它在经济层面效率更高”。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认为和苏联开几次国际会议就能神奇地解决所有分歧,这种看法似乎很荒谬……似乎无法仅仅靠开会就能达成基于内部和谐的永久谅解,因为分歧不仅仅是误解造成的”。
行文至此,我们终于要谈到一个历史事件了,这个事件暗中渗透到基辛格毕业论文中关于个人自由的每一个字里,将成为他走向学术巅峰继而掌握政治权力的背景,这个事件在1950年使康德的“永久和平论”(即便在坚定的理想主义者眼里)看起来和汤因比所说的基督救赎时刻一样遥不可及。它就是冷战。
[1] 基斯佳科夫斯基后来于1953年为美国弹道导弹咨询委员会服务,而后又服务于在斯普特尼克危机之后建立的总统科学顾问委员会。从1959年到1960年,他出任艾森豪威尔的科学与技术领域特别助理。基辛格后来开玩笑说,如果基斯佳科夫斯基当年建议他坚持科学研究,“或许我就成为一个平庸的化学家,这些年不会有那么多麻烦”。
[2] 这个组织的其他成员还包括约翰·克劳·兰塞姆、艾伦·泰特、唐纳德·戴维森和罗伯特·佩恩·沃伦。尽管就像兰塞姆在《我坚持我的立场》中指出的那样,艾略特从未接纳过重农主义的立场,但他一直对他的这些南方朋友的亲英保守主义理想抱同情态度。
[3] 怀特海曾与伯特兰·罗素合著《数学原理》,并著有《过程与实在》等书,怀特海促使哲学转向数学和物理学,而远离政治学。
[4] 此处不知是否著者有误,应为艾略特。——译者注
[5] 康德著有《永久和平论》,表述了对战争与和平的重要见解。——编者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