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方式的谜团
沃伯格常被描写成回避媒体宣传,倒不如说他有选择地与媒体打交道更为准确。可以确定的是,他不喜欢报纸。1951年,他抱怨道:“媒体几乎在任何地方都把数量置于质量之上,使人倾向吞下别人嚼过、消化过的思想“食物”,而不是通过更多个人和独立的努力,选择和吸收它们的精神养分。正像伊拉斯莫斯于1523年说的那样,‘如果可能,应该对印刷机加以制约。’印刷产品的过度膨胀,属于现代野蛮主义,我们不得不接受。”他对《纽约客》“文字的‘腹泻’和思想的‘便秘’”特别反感。然而,沃伯格对这种“野蛮主义的服从”,不排除是为了阿谀报纸的编辑们。事实上,《金融时报》“莱克斯”专栏的亚瑟·温斯皮尔对收购英国铝业的报道相当积极,这促使沃伯格雇用了他。沃伯格给《经济学人》的编辑杰弗里·克劳瑟在水银证券提供了一个董事席位。他还力图吸引《金融时报》的德罗伊达伯爵,以及该报1972年以后的编辑佛雷底·费希尔。沃伯格很乐意和记者们谈话,虽然在大部分职业生涯中,他把有关S·G·华宝公司的故事和该行客户的故事截然分开。“宣传我们为之融资的公司”一般受到欢迎,但“宣传银行家,尤其是犹太银行家”,沃伯格“原则上反对”。原则上反对,但不一定在现实中反对。他后来以神秘的“隐形银行家”出名,事实上,这是媒体巧妙处理的产物。沃伯格并非回避媒体,他像鹰一样盯着它,并对公共关系问题思考良多。如果他觉得他或他的公司遭到诽谤,他会以法律手段相威胁。他同意协助记者们采写,但条件是在出版前要看一眼草稿。他甚至准备在媒体上做公司各项服务的广告,虽然他没有决定这么做。因此,到20世纪60年代,媒体对沃伯格系的报道几乎总是积极的。考虑到沃伯格为英国媒体融资发挥的重用作用(见第10章),这就不足为奇了。到20世纪60年代中,被认为怕出名的沃伯格感到有足够的自信,可以用他自己的名字发表观点文章。1966年,当记者约瑟夫·韦克斯伯格为曾不受欢迎的《纽约客》撰写人物专栏采访沃伯格时,沃伯格予以合作,并接受了一系列的访问,著名的有《星期日电讯报》(1970年)、《机构投资者》杂志(1980年)。
在沃伯格对人划分的等级中,排在记者下面的是经济学家,沃伯格一生都对他们有“巨大的偏见”。1958年5月,他告诉鲍勃·布思比:“那些判断肯定失误的人只会是教条的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他们用一串绝妙的数字证明,某些确切的事情将在某一确定的日期发生。”1967年,沃伯格这样描写经济学家:“这一‘动物’种类,代表当今人类极为毁灭性的一部分。因为他们以一种几乎反常的方式,显示出在智力上的傲慢和缺乏自然的人类本能,很少有例外的情况。”沃伯格告诉乔治·斯坦纳,他“更尊重(凯恩斯)形成他思想的才华,而不是思想本身,那些思想对我常常是过于教条、过于不切实际”。同样的,“哈耶克的理论认为,历史上,一方面有时会出现完全自由的经济;另一方面,又有完全管制的国有经济。这种理论与事实冲突。”托马斯·巴洛格和尼古拉斯·卡尔多这两位匈牙利移民在20世纪60年代影响了英国工党的政策。虽然沃伯格对他们表达过短暂的兴趣,但却是两人的个性(暂时)吸引了沃伯格的注意力,而非他们的出版物,更不是他们的政策建议。他欣赏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但主要因为后者散文风格清晰。对这一惯例,另一个明显的例外当然是埃里克·罗尔,他之前是赫尔大学经济学教授,著有《经济思想史》,此书被广泛阅读。不过,罗尔对沃伯格的吸引力是作为一名有经验的公务员和外交官,而不是作为一位经济思想者。
但是,有关沃伯格经营方式最大的谜团,不是他表面上对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漠不关心,而是对他自己公司的基本赢利能力的漠不关心。沃伯格不愿意使用“利润”这一词,虽然他还是很关心公司损益表的分析[1]。一次,他告诉雅各布·戈尔德施密特:“显然,我愿意为公司和自己赚钱,但这不是一个决策点。”他坦言,他作为一个商人“对钱迷信过多、尊敬太少”——更不用说他“过于坦率,并且卖弄学问的倾向过大”。当沃伯格区分他最关心的“有建设性的工作”和排在其次的赚钱时(他经常做),他又是什么意思呢?金融世界以外的一位老友保罗·兹格勒认为他知道答案。对于沃伯格来说,驾驭各种关系是一种艺术形式,沃伯格是保罗认识的“极少数有创意的优秀艺术家之一”。沃伯格对伴随成功而来的金钱不太感兴趣,但他很在乎成功本身。正像他对乔治·斯坦纳说的那样,财富是“一流工作的副产品”。查尔斯·夏普说,沃伯格“注定是一个资本家”,但他“鄙视为了挣钱而挣钱”。罗宾·杰塞尔回忆说:“西格蒙德对挣钱不感兴趣,我认为他从来没有过。但他对公司赚钱感兴趣。这两者是不同的。”
当然,沃伯格似乎对他自己的个人财富在很大程度上漠不关心,把他的投资管理完全交给夏普或鲍勃·安海姆。沃伯格曾说:“我的个人经验是,如果你预期奇迹般的投资回报,这将是投资失败‘最好的’方式。而长期来说,最受欢迎的投资成绩是基于适度的预期,并通过宁可选择稳健、平常的策略,也不要追求新颖。”夏普按要求做到了稳健、平常,投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由于20世纪60和70年代末税率、通胀加大和汇率管制的影响——像沃伯格预想的那样适度(见第13章)。
部分原因是沃伯格对风险的厌恶。大萧条的记忆总像一块乌云悬在他头上,尤其是1931年那场危机使M·M·沃伯格公司一蹶不振。西格蒙德愿意告诉像伊恩·弗雷泽这样的年轻董事:
我们那一代都没有经历过从1929~1931年的金融危机和大萧条,我们应该记住马克斯在汉堡说过的话:“当灾难来袭,它永远是从最出乎意料的地方降临。”我们应该尽可能地保持银行的流动性,抵制向地产开发商贷款的诱惑……每代人都认为,新的银行业崩盘不可能发生,因为对它们的成因已有更好的理解,但每代人不得不又从头学起。一旦一项新业务被发明出来,所有参与竞争的银行都想分一杯羹,唯一的结果是,银行利润空间下降或者消失,这肯定会发生……
扩张也许显得很有吸引力,但“资本过多也是一件危险的事,它导致诱惑”。除了沃伯格系从其他金融城公司取得的价格不菲的备用额度外(事实上从未被用过),最常被引述的风险厌恶表征是沃伯格对投资管理的怀疑,即,代表客户将他们的存款用于投资。根据彼得·斯托蒙思·达林的说法,沃伯格“总认为投资管理是二流行为,只比股票经纪好一点”。达林认为,这部分是势利的问题。这种观点很不公平。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沃伯格把银行、员工和资产的任何扩张都视为危险的骄傲自大。他也许是对的,许多该行早期的投资客户相对不重要,他们给银行的佣金不能覆盖他们账户的管理成本。20世纪60年代末,当投资部开始独立运作时,沃伯格对此给予适度鼓励,并批准其在新地点单独办公(圣奥尔本斯楼,就在格雷沙姆街转角处)。1969年,它成为完全分开的子公司——沃伯格投资管理(后来叫水银资产管理)。
如果沃伯格对投资业务有顾虑的话,那么,他对商品交易就更有疑虑了。该业务当然是金属经纪商布兰德斯·戈德施密特的命脉。但当沃伯格面对像哈里·格林和他儿子迈克尔这样的金属经纪人时,他们的道德观显然让沃伯格吃惊不已:
当我问迈克尔·格林工作以外有什么兴趣时,他说他特别愿意读“大众畅销书”,但他不读其他别的书。当我问他工作上有什么抱负时,他说他愿意以相似的方式进行大额交易,就像他玩桥牌一样:主要是为了玩一个赌注大的,尽可能少地和其他人分享决策,尽可能少地和其他人分享回报。
20世纪70年代,布兰德斯·戈德施密特公司利润波动成为重复出现的担心来源。当欧洲债券业务不能保证为沃伯格带来欣喜时,他也感到相同的不安:
就个人而言,我对失望和热情这种波动不感兴趣。它适合那些完全从股市角度看问题的人,即以“股票经纪人的精神”。但是,如果我们要想成功,我们必须下决心,遵循一项建立新价值和新程序的政策,而不是按照交易商和证券销售商的角色行事,我们认为证券相对容易出手。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搞清楚,我们首先是银行家,其次才是股市交易员。
他同样对任何使公司置于流动性风险的战略感到谨慎,不管该战略有多赚钱。当他发现该行最近成立的法兰克福分支对外承诺超过自身不大的资本时,他发出严正警告:“在伦敦的S·G·华宝公司……避免进行与自身资本不符的承诺,这已作为一项考虑周密的政策。在法兰克福的S·G·华宝公司资本更小,承诺应至少有上限——低于其资本……我对带有过度流动性风险的公司赚取的利润不感兴趣。”正像一名前董事所说的:“沃伯格系总是乐于绞尽脑汁不让公司的资金遭受风险。”
所有这些不应被理解为S·G·华宝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漠视挣钱。虽然毫无疑问西格蒙德·沃伯格是以他名字命名的银行的主宰,但他从未试图建立一种完全同质化的商业风格。其他每一位“叔叔”都有自己的方法。埃里克·科纳的方法与沃伯格的截然不同。虽然20世纪五六十年代,金融城还未确立防止内部交易的法规,但公司内部禁止利用内部信息谋取私利。伊恩·弗雷泽回忆说:
如果一家客户公司被认为效益好,我们会被鼓励买进该公司的股票,否则卖出。但如果我们作为财务顾问,知道该公司要公告的数据,或即将宣布的股利,弗兰克·史密斯将会阻止所有员工进行交易……同样的做法适用于即将发生的收购要约,因为通过顾问角色,我们掌握了特别的消息。
然而,科纳频繁地规避这些规定,他通过妻子的名义,委托一家瑞士私人银行下单,这家私人银行管理他根据《联邦德国国家赔偿法》收到的补偿(向受过纳粹种族迫害的受害人提供)。伊恩·弗雷泽回忆说:
作为银行,每当我们知悉某家客户公司即将公告较高的利润、调高股息,或者接到一份收购要约时,埃里克“叔叔”会打电话给考夫曼。“考夫曼,我是科纳。请以最好的价格为我买入伦敦罗得西亚2万股普通股。”然后,他抬起头,看见我站在门口,他不确定我是否听见他以最好的价格买入伦敦罗得西亚2万股,他会继续用德语指示考夫曼,把这些股票记在“科纳太太”的名下,他考虑后又补充道“科纳太太的联名账户”。这最后的“转折”意味着,他的妻子在法律上是买家,但没有得到他的同意,她无法获得卖出股票的收益。10分钟后,一份指令将从苏黎世传来……那是以“最好的价格”买入2万股伦敦罗得西亚普通股的指令。
弗兰克·史密斯多年来一直管理并购部,他认为以帮助年轻经理参与股市的形式来鼓励他们很正常。当多细胞公司发行股票时,他对彼得·斯皮拉说:“你一直负责这项交易,想不想要2000股,每股1先令3便士的发行价[2]?”斯皮拉回答他愿意,但没有125英镑:
史密斯拿起电话,要求交易商卖出他自己的2000股,将1先令3便士和市价1先令10.5便士之间的差额[3]为我写了张支票……这是他典型的做法——那是一种表达方式,好像在说“你一只脚已经站上梯子了,现在该你往上爬了”。
今天,某位高级经理给予某位年轻经理如此的馈赠将被视为不恰当。但所有这些发生在曾经的一个时期,那时监管金融服务业的法规和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还未被写出。内部交易直到1980年才成为刑事犯罪。在此之前,像弗兰克·史密斯设立的赫尔墨斯这样的公司——它作为一个投资载体,使沃伯格系的经理们买入偏爱的股票——被视为合法。迈克尔·瓦伦丁回忆道,沃伯格系的员工被指示绝不能“故意违反《公司法》、《收购法典》或《证券交易制度》”。但真正重要“不打折扣的原则”是内生的:“如果存在疑问,需请教某人……如果没有更高负责人的首肯,不能使公司陷入对外承诺中,比如某项承销或某项付费,绝不做任何使沃伯格系蒙羞的事情。”
[1]比如,1960年,他抱怨“我们目前业务产生的收入和支出之间完全不成比例……很少人在这一时期真正为S·G·华宝公司的主要收入——我把后附的分析取名‘特殊交易收费’这个项目——作出贡献”,这个项目指的是来自公司财务顾问业务的收费。
[2]1先令3便士相当于2500先令,折合成125英镑。——译者注
[3]差额相当于1250先令,折合成62.5英镑。——译者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