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宗祥
郑则民
章宗祥,字仲和,浙江吴兴(今湖州市人)。1879年(清光绪五年)生。父章菊生,为清朝拔贡。
章宗祥幼年进私塾及当地书院读书,继入上海南洋公学。1899年赴日本留学,初入第一高等学校,后转入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学习。1900年夏天,章回国度假,在上海认识曹汝霖,力劝曹同往日本留学。当时,清政府驻日公使蔡钧压迫、摧残留日学生,引起留日学生强烈不满,他们致函清政府,历数蔡钧罪行,要求撤换蔡钧。1902年清政府派载振为亲善使节,以唐文治、汪大燮为随员赴日考察。章与曹汝霖、吴振麟等被推为留学生代表,欢迎载振等,并陈述蔡钧的一系列罪行。章和曹对清使“极力逢迎之,大得载振欢心”(1)。留日期间,章还与曹汝霖结识了也在日本留学的陆宗舆。三人常在一起谈论日本明治维新,对亡命日本的梁启超等十分崇拜,主张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制,曾与拥护孙中山革命主张的留学生张继等人进行辩论,甚至发生了激烈冲突。
1903年,章从日本毕业回国后,同陈彦安结婚,继至北京赁屋于西城翠化街。是年,清政府增设商部,以载振为尚书,杨士琦为右丞,唐文治为左丞,部务由唐主持。章与唐在日本相识,遂奉调到商部任事。次年曹汝霖也回国,任商务司行走。此间,章多次上时务条陈,得到清政府的重视,多被采纳。肃亲王为其“专折特保,得赐进士”(2)。后章宗祥继任法律馆纂修官,并与曹汝霖、陆宗舆同在进士馆兼职。1905年他与董康合译《日本刑法》。接着,又辅助商部尚书载振编纂商法,并任农工商部候补主事、民政部则例局提调及记名右参议、宪政编查馆编制局副局长等职。1906年慈禧太后下诏准备“仿行宪政”。直隶总督袁世凯奏准修订官制,并在北京西郊朗润园设置修改官制馆,亲自主持,以宝熙为提调,章宗祥、曹汝霖、陆宗舆、汪荣宝等三十多人为编修。1907年东北改设行省,徐世昌出任第一任总督,章曾受派陪同前往奉天视察和办理事务。1909年,调任北京内城巡警厅厅丞。次年4月,章参加审理谋刺摄政王载沣未遂案,向清廷献策:对汪精卫实行软化,以收买人心。随后又赴德参加“万国卫生会议”。回国后改任法律编纂局编修,旋又被任命为清内阁法制院副使。
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后,清政府重新起用袁世凯对付革命势力,先后任命袁为湖广总督、钦差大臣和内阁总理。章宗祥被袁征调参加“襄议枢要”,接着又前往上海,参加了南北议和谈判。袁世凯当上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章被任命为总统府秘书和法律局局长。1912年7月,章改任大理院院长。1914年2月任司法总长。4月,袁世凯还命他兼代农商总长。此间,章主持制订了《矿业注册条例施行细则》。同年5月,袁取消国务院,改设政事堂,任命徐世昌为国务卿,章宗祥仍任司法总长。1915年秋,袁世凯利用“筹安会”鼓吹帝制,引起人民不满,并牵涉到法律争议。章以司法总长身份宣布,“筹安会”“于刑法立法丝毫不涉,无所谓违法”(3),为袁世凯复辟帝制效力。1916年3月,袁在全国人民的激烈反对下,不得不取消帝制。4月段祺瑞任国务卿,不久组织了“责任内阁”,章宗祥留任司法总长。他与曹汝霖等四人,成为段宠信的“阁员中所谓新派”,“凡有新设施,皆为四人协议而定”(4)。
袁世凯死后,黎元洪继任总统,段祺瑞仍任国务总理,控制着北京政府的军政大权,依靠日本帝国主义,力图以“武力统一中国”。此时,日本寺内正毅内阁为了达到独霸中国的目的,稍稍改变了袁世凯时代大隈重信内阁用强力胁迫中国的侵略办法,而用收买的手段,以借款等方式支持新的傀儡。为了进一步得到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段祺瑞政府决定加速实现亲日方针,于1916年6月30日任命章宗祥为驻日全权公使。段认为袁世凯统治时期远交近攻的对外政策,不适用于已变化了的国际环境。当章临行前向他请示对日基本方针时,段面授机宜说:“中国对于各国宜取一律看待主义,彼以诚意来,我亦以诚意往。至远交近攻之策,自不适用于今日,现阁方针如是,幸君善为之。”(5)这表明,段要求章宗祥以驻日公使的身份,诚心诚意地与日方亲善往来。章对段的指示心领神会,认为“政府之见解与余相同,心中为之一安”(6)。在章出任驻日公使之前,寺内正毅已密派西原龟三到中国调查政情,在北京同段祺瑞、曹汝霖、陆宗舆进行了秘密接触。西原龟三于7月回东京,向寺内提交了《目前对华经济措施纲要》,建议对华实行实业投资,以确保日本在中国的经济基础。章到日本后,多次同西原龟三密谈,共同策划一系列的“亲善”活动。
章一到日本,日本寺内内阁就向章宗祥示意,邀请曹汝霖以中国政府特使身份访问日本,章迅速将此反馈给国内。12月2日,段祺瑞在国务会议上提议派曹汝霖为赴日赠日皇大勋章的专使,获得通过。但在参议院、众议院遭到反对,总统黎元洪也反对派曹出使日本。不久,章又介绍西原再次到华活动,支持曹汝霖出任交通银行总理,1917年1月又由曹出面通过西原龟三向日本兴业、台湾、朝鲜银行团借得500万日元,此为“西原借款”的开端。接着又密议其他借款和建立收支机关问题,为段祺瑞政府取得大量财源。
1917年初,日本政府经过秘密外交,使英、法、俄、意四国承认它从德国手中所夺到的山东权益。此后,又通过章和陆宗舆等人多次催促段祺瑞政府加入协约国方面对德宣战。本来,在1914年至1915年间,日本政府是反对中国参加欧战的。但当它强占青岛地区并得到列强承认后,害怕中国参战落后于美国,或受德国利诱站在德国一边,影响欧战全局,对日本也不利,便从1917年极力鼓动中国加入协约国一方。段祺瑞政府致电章宗祥,要他探听日本政府的意向。章私访小幡酉吉,了解到日本同意中国与美国一致行动,遂电告段政府。接着,日本内阁决定劝中国参战,本野外相委托西原龟三到中国执行这项使命。4月9日,章电告曹汝霖:“本日与本野长谈,颇得要领,希迅密陈总理……渠及现阁赞成中国加入,受反对党攻甚剧……段总理是否出全力,不顾反对,决意加入,此层与日现阁信用有关,应请确询见复……中国如因加入急需费用,日本与英国可为设法。”曹转告段祺瑞后,并复电章:“总理对日外部推诚相与之意甚为感动!加入志在必行,惟反对甚多,近日召集督军开军事会议,亦为疏通预备加入之地步。”(7)在章的沟通下,以对德宣战为中心议题,段祺瑞与日本寺内政府相互协调一致。中国政府终于在1917年8月14日正式对德、奥宣战。
1917年夏,在以日、美帝国主义为背景的“府院之争”中,章宗祥与曹汝霖等坚决站在段祺瑞一边同黎元洪进行对抗。5月,黎元洪下令免去段祺瑞国务总理的职务。段则在日本的支持下,幕后指挥皖系军阀,以武力威胁黎元洪,并在天津同徐世昌密谋驱黎下台,解散国会。6月4日,陆宗舆从天津致电章宗祥,说:“各省拟举徐世昌为军政府大元帅,废除约法,组织军政府”,并嘱章将此情况转达日本当局(8)。后日本外相本野约见章宗祥,对“徐之出山”收拾政局表示支持,并说:“必北京政府先事消灭,然后可承认为事实上之政府。俟国宪定议,统一告成,乃可正式承认。”(9)但段、徐的计划遭到张勋的反对。张带兵入北京,胁迫黎元洪解散国会,并复辟帝制。6月11日,章致电陆宗舆,转达日本首相寺内的话说:“中国时局宜速解决,宜乘此兵权在手,组织纯粹之强固政府。候政局大定,然后再议调和,兼收并蓄。若现在即行迁就,恐非根本解决之道。”(10)段祺瑞从章的密电中,得知日本全力支持他,并不欢迎中国复辟,遂改变另立政府的打算,假张勋之手解散国会、驱黎下台;然后,又以讨伐张勋复辟为名,驱逐了张勋,重掌了北京政府大权。
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日本为了进攻苏俄和控制中国,诱迫北京政府订立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章按照段的旨意,经与日本寺内政府多次密谈后,于1918年3月25日和日本外相本野互致《共同防敌换文》。同年5月16日,双方在换文的基础上,正式订立了《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和《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根据这些协定,日本的军队以“共同防敌”为名,大批开入我国内蒙和东北,控制东北和蒙古的广大地区。
1918年秋,徐世昌在安福国会的支持下,出任总统。他和段祺瑞一起,指使章再次向日本借债。9月下旬,章宗祥在一天内同日本签押了三笔借款,即“满蒙四路借款”、“山东二路(济顺、高徐)借款”和“参战借款”,共计6000万日元。其中,“山东二路”的借款与山东问题的中日换文是相关联的。寺内正毅内阁害怕日本1914年出兵山东抢到手的利益,到战后有所丧失,除以2000万日元借款取得控制“山东二路”的权利外,又提出处理山东问题的换文。其中有:“胶济铁路沿线之日本军队,除济南留一部队外,全部均调集于青岛。”(11)这说明,中国虽然参战了,但日本军队可以继续占领济南和青岛,还要以换文方式使其占领合法化。按此换文规定,日本要继续占领胶济铁路,仅在形式上由日本驻军改为日人指挥下的“中国巡警队”而已。此外,胶济路归所谓“中日合办”,实际上是要由日本控制。这就严重地损害了我山东的主权。但北京政府急于取得借款,通过曹汝霖电告章宗祥,授权他以政府名义于1918年9月24日,在复照上表示“欣然同意”,承认日本的上述要求。
1919年初,巴黎和会讨论中国山东问题时,中国代表在全国人民的压力下,坚决要求归还在大战期间日本从德国手上抢去的有关我国山东的权利。日本竟以中、日两国早有“欣然同意”的换文等为由,坚持不放弃德国在山东的权利。在与会列强的支持下,日本将夺取到的山东权益明文列入对德和约,这就激起了我国人民的一致反对,成为爆发五四爱国运动的导火线。由于日本帝国主义者在“和会”上以章宗祥签署的卖国换文为侵略借口,引起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学生对章的极大义愤。4月中旬,章从日本回国时,就有中国留学生数百人,赶到东京火车站,质问其订约卖国之罪。据《每周评论》报道说:“驻日公使回国的时候,三百多中国留学生,赶到车站,大叫卖国贼,把上面写了‘卖国贼’、‘矿山铁路尽断送外国人’、‘祸国’的白旗,雪片似的向车上掷去。”(12)
5月4日下午,北京学生三千多人举行示威游行,高呼“外争主权、内除国贼”等口号,一致要求惩办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三个亲日派卖国贼。游行队伍在东交民巷受到帝国主义驻华使馆阻止后,转到赵家楼曹汝霖住宅。当时徐世昌正在总统府设午宴为章回国洗尘,由总理钱能训、交通总长曹汝霖、币制局总裁陆宗舆作陪。他们听到天安门学生集会游行的事,匆忙结束宴席。曹汝霖陪章同回曹宅。当愤怒的学生向曹宅冲来时,曹避入一小房中,章躲进锅炉房。一些学生将曹、章所乘的汽车捣毁,有人放火烧房。章从锅炉房中仓皇逃出,被学生发现,打倒在地。京师警察总监吴炳湘随即赶到,下令逮捕学生。学生被捕者达三十多人。章被送入同仁医院治疗。在全国工人、学生和各界人民的压力下,北京政府不得不于6月10日下令将曹、陆、章三人免职。随后,又令中国代表拒绝在《巴黎和约》上签字。此后,章于1920年转任中日“合办”的中华汇业银行总理。1925年改任北京通商银行总理。自1928年以后,章就长期居住在青岛。1942年3月,汉奸王揖唐通过曹汝霖邀章到北平,担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询委员”。不久,他又担任了日本侵略者控制下的电力公司董事长。日本投降后,曾遭国民党北平当局逮捕,后经吴鼎昌说项,因无重大罪行,遂获释。章迁居上海。
1962年10月1日,章宗祥在上海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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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中华国民:《章宗祥》,上海爱国社1919年版,第1、2页。
(2) 大中华国民:《章宗祥》,第1、2页。
(3) 大中华国民:《章宗祥》,第2、4页。
(4) 章宗祥:《东京之三年》,转引自《近代史资料》总第38号,第6页。
(5) 章宗祥:《东京之三年》,转引自《近代史资料》总第38号,第4—6页。
(6) 章宗祥:《东京之三年》,转引自《近代史资料》总第38号,第4—6页。
(7) 章宗祥:《东京之三年》,转引自《近代史资料》总第38号,第37、38页。
(8) 1917年6月4日陆宗舆致章宗祥电,见日本外务省档案缩微胶卷,MT80,第5607—5609页。
(9) 章宗祥:《东京之三年》,转引自《近代史资料》总第38号,第43—44页。
(10) 章宗祥:《东京之三年》,转引自《近代史资料》总第38号,第46页。
(11) 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7卷,三联书店1981年版,第188页。
(12) 《苦了章宗祥的夫人》,《每周评论》第19号,1919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