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3月1日 留日学生回沪代表以全体留日学生名义发表《泣告全国同胞书》,揭露日本政府灭亡中国野心。表示拒绝日本“二十一条”要求,“宁为亡国前之雄鬼,不为亡国后之遗民”。
△ 江苏银行总行由苏州移设上海,是日开幕,资本定额100万两。
3月2日 上海“国民对日同志会”发布会员规约,宣称:“本会以结合群力,拥护国权为宗旨,凡本会会员必具爱国之决心,若遇国家外交受无理之胁迫时,誓以死救国。”
3月3日 中日举行第六次“二十一条”交涉。第一号第四款议定,中国允将山东省内主要城市辟为商埠,所有应开地点及章程,与日本公使预先妥商决定。第三款后议。第二号旅大租借期限及南满铁路退还期限允展至99年。安奉铁路延期问题争辩无结果。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许崇智、何天炯、叶夏声为南洋特务委员,谭根为航空队司令长官。
3月4日 革命党人、前四川民政长张培爵从事反袁活动,1月上旬在天津被捕,旋即解北京军政执法处,是日被杀害。
△ 北京政府代表海关监督安格联与俄国政府代表格雷夫在北京签订《关于中俄陆路通商章程第十四条所载免税物表之协定》。按照该协定,中俄又于7月27日在哈尔滨签订退还关税章程七条。
3月5日 日外务大臣加藤高明致电日置益公使,谓为迫使北京政府全部接受“二十一条”要求,将以换防名义向东三省、山东及京津地区增兵,进行武力威吓;并训令日置益促陆徵祥迅速“和平圆满地解决此次交涉”,否则,“日本政府不得已将采取必要手段”。
△ 外交次长曹汝霖致函驻日公使陆宗舆,告以袁世凯派日籍顾问有贺长雄就中日“二十一条”交涉问题赴日活动,“游说元老”。
△ 驻日公使陆宗舆电外交部报告有贺长雄在日接洽情形,略称:“松方(正义)自有贺报告后,谓中日邦交当惟大总统是赖,如五号一、三、四款有妨总统体面地位,当与山县(有朋)协力忠告政府,并劝止勿用武力伤感情。山县则谓旅大南满延期,誓达目的,用兵亦所不避;满蒙居住贸易可修正条件,使无妨中国主权及各国均等之约。”
△ 袁世凯特任周自齐署理农商总长,周学熙署理财政总长。
△ 司法总长章宗祥以选举、贪墨、赌博诸弊端最关治乱,饬令总检察厅转饬所属务宜注意,实心毅力,锐力排除。
3月6日 中日举行第七次“二十一条”交涉,续谈安奉铁路展期、南满东蒙杂居问题,双方争持均无结果。
△ 夜,中华革命党两湖招讨使罗石相率领部众60余人入湖北沔阳县城,破县署,释监犯,旋以无援自动撤离,罗等10余人先后在汉口被捕遇害。
3月7日 袁世凯据陆军总长段祺瑞等所请,下令特赦黄英、范贤方、林支宇等15人,并一律销去通缉原案。
3月8日 中俄蒙恰克图会议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外蒙界线条文。其与中国之界限,以喀尔喀四盟及科布多所属,东与呼伦贝尔,南与内蒙,西南与新疆省之戈壁,西与阿尔泰接界之各蒙旗为界。正式划界由中俄两国及外蒙代表会同办理。
△ 日公使日置益就“二十一条”事访曹汝霖,面告带有恫吓的声明道:“会议迁延,使日本国军民,势难再忍,若于数日内对于重要各条无满意之承认,恐生不测之事!”
3月9日 中日举行第八次“二十一条”交涉,北京政府作重大让步,对旅大及南满、安奉两铁路租借期均延至99年。
△ 外交部致电驻日公使陆宗舆,令探听日方消息,谓“南满换防,本应四月底举行,此次提前换防,是否含有他种野心,抑仅作虚声,详探电复”。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致函南洋同志,谓:“弟睹祖国之濒危,与海内外同胞所受之苦痛,以为非急倒彼恶政府无以挽救,而往事之失,则当引为鉴戒,是以一面日图进取,一面重整党务,以企完全负责统一进行。”
△ 孙中山命中华革命军事部长许崇智等自日本赴南洋联络同志,扩大党势。
3月10日 英驻日大使格林照会日本政府,提出日中“二十一条”交涉中第五号有关南昌至杭州、武昌至九江、南昌至潮州等铁路权,中英已订有成约,要求日本注意。
△ 日本内阁会议决定在东三省、山东、京津地区增加军队,对中国进行恫吓。11日,日本颁布“南满驻屯军”换防令。从3月中旬至下旬,日本向山东、东三省等地增兵。
△ 驻日公使陆宗舆电外交部告以访晤日外相加藤情形,略称:“加藤谓中国政府真以诚意相见,余甚满足。深望来次会议,从速进行,自即圆满解决。”“此外,东蒙要件不能不议,三号当易商议,五号虽推诚后议,却不能全置不谈。”
△ 袁世凯通令严禁官吏违法为亲故关说请托,以澄清仕路,使“用人者各举其职,居位者悉当其才”。
△ 浙江绍兴船户千余人至警署请求免捐,岗警开枪恐吓,船民一拥入署,捣毁器物,折断枪支。县署派军队镇压。
△ 孙中山命中华革命党党务部发出通告,揭露日本“二十一条”要求与袁世凯阴谋称帝的关系,号召党员积极讨袁。
△ 山西省撤销清源、平顺、马邑三县。
△ 内务部呈山西省各县要津地方设置县佐,共36缺。
3月11日 中日举行第九次“二十一条”交涉,中国允许日方将前订安奉路99年期满无价交还事项删除。
3月12日 袁世凯颁布《国民会议组织法》,凡六章31条。
△ 政事堂电布各省,称“一切排日举动务应力为谕止,现在交涉未了,民气不宜嚣张”。
△ 中俄蒙恰克图会议第36次会议,重行讨论税则问题,仍无结果。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熊秉坤、王华国、刘英分别为湖北第一、二、三区司令官。
△ 湖南乾城煤矿工人因反对延长工作时间,要求增加工资,举行罢工。矿警将熊得生等三人逮捕,激怒工人焚毁警署,救出熊等。县知事派警备队弹压,工人相率避贵州松桃县境。
3月13日 中日举行第十次“二十一条”交涉,北京政府代表继续对日妥协,按照日本要求完全同意旅大租借地及南满、安奉铁路展期99年,并将南满铁路原合同36年后给价收回一节取消。日方态度忽趋强硬。
△ 外交部照会日公使日置益,声明日本渔船不得越界渔捞。
△ 菲律宾小吕宋华侨救亡团致电北京政府,谓:“日人无理要求,请拒绝,宁战毋让,侨誓以生命财产为后盾。”
3月14日 日本增派侵略军三万人来山东等地进行威胁。22日,北京政府外交部照会日公使日置益,质询增兵原因。
△ 袁世凯通令各地方官对于整理场运,巡缉私盐各事宜,均应协力维持。各该巡按使表率僚属,责无旁贷,遇有协力盐务不力之县知事、县佐,立予参劾。
△ 袁世凯批令江苏将军冯国璋法办江北巨匪千里驹。
3月15日 全国水利局总裁张謇创办之南京河海工程专门学校是日正式开学。
△ 都肃政史庄蕴宽、肃政史王瑚等以交通部事权未统一,情面未破除,弊病未剔革,以致路政不修,特呈请大总统饬部彻查纠正。
3月16日 中日举行第十一次“二十一条”交涉,中国允许在南满、东蒙建造铁路日本有借款优先权。
△ “劝用国货会”在上海宁波同乡会议事厅开成立大会,公举虞洽卿为会长。
3月17日 袁世凯派国务卿徐世昌至北京孔庙代行春丁祀孔礼。
△ 日置益坠马受伤。18日,陆宗舆电外交部称:“小池言:日置乃轻伤,来周仍可列会,小幡可先与曹次长接谈。”
△ 吉林驻军第二十三师改编为两个混成旅,以裴其勋、高凤城分任第一、第二混成旅旅长。
3月18日 上海绅商学界反对中日“二十一条”交涉,在张园开国民大会,与会者三四万人,通过提倡国货、设公民捐输处等项决议。次日,“国民对日同志会”等团体致电袁世凯,谓“民等宁为战败忠魂,不作亡国奴隶,务乞速作战备,捍卫国家,人民誓死以赴国难”。
△ 约法会议闭幕,议长、副议长、议员及国务卿、各部总长均到会,议长宣读袁世凯3月14日准约法会议咨请于3月18日闭会之申令,国务卿代表袁世凯致颂词,议长代表全体议员致答辞。
△ 奉天将军张锡銮电告北京政府,日军300名侵入奉天省城,另有1500名分驻铁路沿线。
3月19日 外交部致电驻日公使陆宗舆,谓:“日来据各方面报告,日本派多数军队向东三省、山东、津沽等处出发……希以政府训条向外部面询此次派兵用意之所在,以便安慰人心。”
△ 袁世凯密电各省将军、巡按使,中日交涉前途无论如何困难,宜防制人民,不得轻举妄动。
△ 中俄蒙恰克图会议第三十八次会议,仍议税则问题,中国与俄蒙各持己见,互不让步。
△ 袁世凯以“要结乱兵,擅离职守”罪名,将前西藏办事长官钟颖处死。
△ 孙中山致函康德黎夫人,请劝英人勿助袁世凯,谓如英助袁,等于间接助德,将会丧失英在中国之地位。
3月20日 中日举行第十二次“二十一条”交涉。因日公使日置益坠马伤足,日方以使馆书记官小幡酉吉为临时全权代表,继续迫议在东部内蒙古享有特权利益问题。
△ 财政部公告,赔偿英、德、法等13国因辛亥革命所受损失金额,共规银5080241.92两。
△ 内务部遵议僧侣传授法戒,应任信教自由,依法保护,呈准施行。
3月21日 农商部拟订各省财政厅长兼理矿务职守规则,呈准内务部通行遵办。
3月22日 中俄蒙恰克图会议第三十九次会议续议税则问题。
△ 司法总长章宗祥通饬各级监狱,应施监狱教诲,授以谋生之术,启其向善之机。
△ 旧金山华商总会飞电各处,宣称抵制日货,是日致电广州商会、报界公会转华安公所,告以“敝处停办日货,乞鼓吹继续进行,力争国体”。
△ 袁世凯授陆荣廷为陆军上将。
3月23日 陆徵祥、曹汝霖、施履本至日使馆,就日置益病榻举行第十三次“二十一条”交涉。中国允许改订吉长铁路借款合同;日本对东三省南部税课抵借外债或聘用顾问有优先权及指定区域内有开矿权。
△ 驻京美公使芮恩施访晤袁世凯,交换对日交涉意见,袁以为美国若能予以协助,则一切危机,可能大部消除。
△ 外交部及统率办事处通电各省,报告“二十一条”要求交涉情形,声称中日交涉开议,相持匝月,迄无头绪,现定敬日(24日)再议,“务期勿损国体,勿失土地”。
3月24日 驻日公使陆宗舆晤日外相加藤高明,面诘增兵理由。加藤声称系部队交替,稍增人员;又称“中国各处有排日骚动,自须相当警卫”。加藤并声言在满蒙拟请再开27处商埠。
△ 财政部呈准在中国银行内专设一处办理货币交换事宜,并在各省设立货币交换所,使杂币得与银元纸币出入交换,以利货币流通。4月1日中国银行货币交换所筹办处开办。
△ 袁世凯任命赵椿年会办中国银行事宜。
3月25日 袁世凯通令各省严禁人民抵制日货。着各将军、巡按使“认真防范,倘有乱徒假托名目,扰乱治安,着即严拿惩办”。按:日本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要求后,北京、上海、汉口、广州、奉天、吉林、哈尔滨等地先后掀起抵制日货运动,迅速弥漫全国,日本对华输出商品锐减。1914年5月日本对华输出商品为1523.8万元,1915年5月减至939.5万元。
△ 财政部以袁世凯3月10日申令:“嗣后各官吏有违法关说请托者,均准接受之人举法”,是日通饬属裁汰冗员,“自此次通饬以后,该厅长等务须实力整顿,勿再瞻顾情面,率引冗员滥竽充数”。
△ 袁世凯公布《军刑改遣易棍条例》,规定犯陆军刑事条例无期徒刑及处三等以上有期徒刑者,得因其情节改为发遣;犯陆军刑事条例四等以下有期徒刑者,得因其情节易以棍刑。
3月26日 中俄蒙恰克图会议由于税则问题久议未决,中国专使陈箓电外交部请暂时撤使停议。
△ 孔丘“忌日”,北京孔社举行纪念会。4月29日,该社成立二周年,开大会六天,举办图书展览及讲经等活动。
△ 盐业银行开业,资本500万元,官股200万元,商股300万元,总行设北京,张镇芳、袁乃宽为正、副经理。
3月27日 中日“二十一条”交涉继续进行,中国提第三次修正案,允许日本臣民在东三省南部地方内地居住或经营生业,但应服从中国警察法令,完纳一切赋税;如有民刑事诉讼,由中国法官审判,日方可派官吏听审。日方仍不同意。30日会议,日方态度转趋强硬,杂居之外,要求添开商埠,领事裁判则坚持向例,第三号亦甚坚持。
3月28日 袁世凯派陆军总长段祺瑞至北京关岳庙代行合祀关岳礼。
△ 台湾台北新庄人杨临密谋起义抗日,事泄,被日人捕杀70余人,是为“新庄事件”。
3月29日 上海商界百余人在民国路举行第二次抵制日货大会。
3月30日 袁世凯申令告诫官吏戒偷惰,戒瞻徇,戒奢靡,戒嬉游,永作官箴。
3月31日 税务处督办梁士诒令饬总税务司安格联严缉私运吗啡、高根(可卡因)。
△ 袁世凯派梁启超考察沿江各省司法教育事宜。梁未受命。
是月 孙中山致函黄兴敦劝即日归国讨袁。函中论述“二次革命”失败原因,提出“癸丑之役,文主之最力,所以失败者,非袁氏兵力之强,实同党人心之涣”。并述及讨论起兵讨袁时与黄兴之意见分歧,“推原其故,文之非欤,公之咎欤?”认定黄兴应负失败责任。
△ 德国使馆参赞巴本希姆偕德人七名、汉人四名、蒙人一名,携带骆驼20只暨飞艇炸药等物,至内蒙谋招巴布扎布匪帮炸毁西伯利亚铁道,以断日俄交通。巴匪佯许以2000人相助,同时又阴令部下将此情况驰报海拉尔俄国领事,俄领事令速将德人等击毙,焚尸灭迹。巴匪遵照俄领指示即将德人等全部歼灭。德人所带银钱10余万及驼马、护照、军械等,由俄领悉交巴匪,分赏余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