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拒签对德和约及其他" class="reference-link">第五节 拒签对德和约及其他
一 拒签对德和约" class="reference-link">一 拒签对德和约
如前所述,北京政府于5月中旬曾决定在对德和约问题上,采取“保留签字”方针,并电令陆徵祥执行。陆徵祥等人随即就这一问题和英、美、法三国代表磋商,希望得到支持。5月19日,法国外长毕勋对陆徵祥说:保留签字,“万办不到”(194)。25日,威尔逊对顾维钧说:“至于约上保留办法,予亦不主张。”(195)22日,王正廷与顾维钧会晤英国方面代表,英方称:“此事关系极大,和约为协商及共事各国对于敌国之约,不但无不签字之理,抑亦无保留办法。”(196)列强一致拒绝保留签字的理由,是因为不愿开此先例。26日,毕勋对陆徵祥说:“中国如开保留之例,义国于飞乌满问题亦欲保留(指意大利对阜姆的领土要求)。此外,各国不满意者甚多,倘使纷纷援例办理,岂非和约将不完全乎?”(197)
尽管保留签字一开始就遭到列强拒绝,但中国代表团仍竭力争取。5月26日,陆徵祥向北京政府报告:“现已备就公函正式致英、美、法三国,将非保留不能签字情形显明表示,以观其后。总之,无论如何,对于保留一层,必再竭力办理,至最后之时而止。”(198)这样,中国代表团于5月26日再次向和会提出保留签字的要求。
北京政府考虑到保留签字实际上难以办到,于5月23日电令陆徵祥,如不能保留,即全约签字。28日,中国代表团召开秘密会议,讨论和约签字问题。王正廷首先发言,明确反对签约,并指出:“中国从前外交皆主逊让,遂损失种种权利。今则让无可让,不得不改变方针,各国屡欺中国,不可再受其欺。”驻意大利公使王广圻发言主张签约,认为如果拒绝,日本若以武力威胁,无法得到其他列强的援助。他认为王正廷的发言是不负责任的,因为南方政府和此事关系不大。他说:“就今日外交情形言,签字则南方人民责备北方太弱,倘将来国际巨害发生,则北方人民亦将责备南方不审国势。”这番话是针对王正廷及其军政府讲的。某参议接着发言说,如不签字将失去许多有利条件。显然,他认为签字是有利的。顾维钧明确反对签约,他说:“日本志在侵略,不可不留意。山东形势关夫全国,较东三省利害尤巨。不签字则全国注意日本,民气一振。签字则国内将自相纷扰。”驻法公使胡惟德是代表团中主张签约的代表人物,他表示:“签字一层,苟利于国家,毅然为之,不必为个人毁誉计。”施肇基最后发言说:“此次和约,各小国均不满意,恐不能永久践行,中国亦可以不签字。”(199)陆徵祥和魏宸组没有明确表态。这次会议表明,在五位全权代表中,有三位明确反对签字,拒约的意见略占优势。
这次会议是中国代表团召开的最后一次会议,此后,在国内外严峻的局势下,代表团逐渐解体。6月初,施肇基以陪同梁启超访英为名,擅离职守,返回伦敦。其他驻欧使节也相继返回任所。身为外交总长兼代表团全权委员长的陆徵祥,在签约问题上是十分矛盾的,一方面,他不能违抗政府的签约决定,另一方面,他本人则不愿签约。他曾致电政府表示:“祥一九一五年签字在前(指签署“二十一条”),若再甘心签字,稍有肺肠,当不至此。”(200)为此,陆徵祥一再向政府提出辞职,但均未获准,于是他便以“旧病骤发”为由住进医院,不再主持代表团日常交涉工作。
6月17日,陆徵祥致电政府,声称医生意见现在不能用心,须将公事一切放下,提出“届时祥如果不能行动,拟即派顾使在会签约”(201),将签约一事推给了顾维钧。在这种极其困难的局面下,顾维钧勇敢地承担起最后的艰苦的交涉工作,顽强地继续交涉保留签字,成为中国代表团后期工作的实际主持者。
北京政府在5月24日的电报中,曾表示保留如不能办到,即全约签字,该电发表后,遭到安福国会猛烈抨击。6月9日,在李盛铎主持下,安福俱乐部召开全体议员大会,安福干将光云锦拿出一份他起草的电稿征求意见,指出:“查日前政府提交众议院请求同意之咨文(指5月20日咨文),对于青岛问题曾经郑重声明,主张暂行保留,以为异日挽救地步。……今国务院敬电所云,是青岛问题亦在签字之列,与政府提交众议院咨文全然不符,殊堪骇异。”该电稿最后表示:“上次众议院开会,对于青岛问题已有明确之表示,今后政府外交计划纵有变更,[议员]等一日在职,绝对不能承认。”(202)该电稿当即经表决通过,以安福俱乐部全体国会议员的名义拍发。该电发于六三运动高潮之中,钱能训内阁风雨飘摇之际,其目的之一是借此推倒钱内阁。但另一方面,该电也对日后政府在签约问题上的决定造成一定的压力。
如前所述,徐世昌曾以他的辞职换得了部分督军对其“两害取轻”的支持。但他没有料到,钱能训下台后由于安福系的对抗,继任总理迟迟不能产生,而龚心湛政府又是个十分软弱无能的看守内阁,根本无法对签约与否做出任何决定,正如北京政府后来编撰的《巴黎会议关于胶澳交涉纪要》中所说:“政府以民意所在,既不敢轻为签字之主张,而国际地位所关,又不敢轻下不签字之断语,左右掣肘,而地位日臻困难矣。”(203)左右掣肘,不能做任何决定,这就是龚内阁的真实状况。
龚心湛在接见《华北明星报》外国记者时,就其代总理一职以及对德和约签字问题进行了交谈,报载如下:“无如现今继任总理究属何人尚未确定,渠对于时局不得不勉为支持。……龚氏引中国俗语云:‘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正渠现今代理总理之谓也。”关于对德和约问题,龚说:“巴黎和会,英、法委员暨美大总统威尔逊氏,既担保归还胶州与中国,中政府对于和约签字问题,则决定按照协约国所建议者办理,故近日政府电饬巴黎各委员,对于和约签字问题,令其审度情形自酌办理。”(204)这是一个十分周到圆滑的谈话,既表示按列强的意见办理,以讨好列强,又不给中国代表任何明确指示,而令其“自酌办理”,以避免承担任何责任,这便是龚心湛应付时局的基本方针。
随着对德和约签字日期的迫近,全国学联等群众团体纷纷通电要求拒签和约,安福国会也于6月25日通过一项给政府的建议案,要求拒约。6月19日,山东省议会、省商会、省学联等七团体,选派了一个八十五人的请愿团进京请愿,提出三条要求:第一,拒签对德和约;第二,废除高徐、顺济铁路合同草约;第三,惩办卖国贼。20日,请愿团由北京山东同乡会会长、军警督察长马龙标陪同,整队来到总统府。徐世昌派秘书代表他对请愿团说:“我国现在系取责任内阁制,此种重大问题皆听阁议解决,余(元首自称)实毫无主张。”(205)不久前,徐世昌还在辞职咨文中坚持“两害取轻”,现在则表示“毫无主张”,将一切推给责任内阁。由于请愿团坚持要见徐世昌,徐最后答应,21日由龚心湛接见,22日再由徐接见。
21日,龚心湛在国务院接见山东请愿团。请愿团代表发言说:“东人此次所以愤激,原因实为总统辞职电中主张签字,并闻政府曾训令专使,不能保留则相机签字,是政府已有主张签字之表示。故东人特举代表等来京,请政府垂怜东人,容纳民意。”对于山东代表拒约的要求,龚心湛答复道:“今日为签字之期,不知我专使已否签字。”(206)25日,龚心湛在接见北京学联代表时,又以同样的言词说:“据路透电,和约于二十五日签字,我国专使签字与否,今尚未知。”(207)徐世昌表示“毫无主张”,把一切推给责任内阁,然而这个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的责任内阁则干脆答以“不知”、“未知”。徐、龚二人推诿责任敷衍舆论的技能,可谓不相伯仲。但有一点值得注意,徐、龚在这一时间,迫于人民群众的巨大压力,再未敢公开坚持“两害取轻”、“毅然签字”的主张。
23日,徐世昌在中南海怀仁堂接见由马龙标、吴炳湘陪同前往的山东请愿团。关于对德和约问题,徐说:“政府亦系主张保留山东三条,与诸君意见相似,前已去电,令驻欧委员相机图保留方法。惟此次欧洲和议,各国意见纷歧,利害冲突,无论何国不能贯彻其主张。以美国之强,威尔逊总统执和议之牛耳,犹不免有失意之事,而况弱国外交,安得必求其有圆满结果?”(208)徐世昌的谈话,实际上是宣传了一番弱国无外交的失败主义理论。问题的实质,现在已经不是“保留签字”,而是保留不能办到时,是签字还是拒约,但徐世昌回避了这一点。
在各方面的压力下,北京政府的态度最后有所松动。27日,国务院对山东请愿团的要求做出一项批示,其中说:“所有各代表等陈请不能保留即拒绝签字等情,昨亦电达专使遵照在案。国家领土主权,断难丝毫放弃,政府与国民主张初无二致,无论如何必将胶澳设法收回,此则夙具决心,可为国人正告者也。”(209)
当日,山东请愿团、北京学联、京师总商会、陕西学联等七八个群众团体约四五百人,集体到总统府请愿,提出三项要求:一、不保留山东条款,和约决不签字;二、废除高徐、顺济两铁路草案;三、立即恢复南北议和;并表示,如无切实答复,誓死不离开总统府之门。徐世昌答应第二天接见,四五百人竟在新华门露宿一夜。
28日,徐世昌在怀仁堂接见群众代表十人,其中陕西学联代表屈武原受陕西学联委派,赴上海参加全国学联成立大会,后因经费不足,辗转来到北京。十位代表向徐世昌重申三项要求,徐一一做了答复。关于第一项,徐说:“不能保留山东则拒绝签字问题,政府已电令陆使切实保留山东,否则勿签字。”(210)这时屈武“突出发言,言较激烈,言毕即长跪痛哭,以首触地有声”(211)。屈武此举,一时传为美谈,当时的舆论界称之为“颈血溅总统之举”。
国务院的批示和徐世昌的谈话表明,北京政府曾于6月26日电令中国代表团,如不能保留,即拒绝签字。但是,这一电令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因为当时向巴黎发电需数日才能收到,此时发电为时已晚。北京政府选择这个时候发电是经过周密考虑的,既发出该电,可以敷衍国内舆论;又不让中国代表团及时收到,可以避免承担拒约的责任。由于政府早已电令陆徵祥“自酌办理”,因此,签字与拒约的决策者,已不是北京政府,而是中国代表团了。
如前所述,中国代表团的后期工作,实际上由顾维钧主持。顾维钧事后回忆说:“对巴黎中国代表团来说,直到6月28日前夕,北京政府一直在扮演什么角色是耐人寻味的。”顾维钧还说:“6月24日以后,北京外交部接连电告代表团:国内局势紧张,人民要求拒约,政府压力极大,签字一事请陆总长自行决定。这自然把中国代表团团长置于极为严峻的困境。”(212)
6月24日,顾维钧会晤了巴黎和会秘书长吕达斯达,声明:“兹遵政府训令,愿于德约签字时,将关于山东条款声明保留。”当日下午,吕达斯达约见顾维钧,告知:“贵国所愿将山东条件保留一层,已达会长,据云势不能行,只有签字或不签字之办法。”顾维钧立即又提出另一方案:“譬如不在约内注明,而另筹一正式手续,于开会数分钟前,备函通知会长声明保留。”但该建议又遭拒绝。25日,吕达斯达再次约见顾维钧,他说:“会长嘱告贵使,保留一层实不能行。”顾维钧问道:“会长之言,是否专指欲在约中保留者而言?”秘书长答:“系指各种保留。”(213)
26日,顾维钧又前往会晤法国外长毕勋,再次表示:“此次和会解决山东问题,我侪认为不公道。……中国委员并非不愿签字,惟对于山东几款必须保留。”毕勋说:“贵使所云山东问题解决之不公道,亦可如此说,惟约内保留一层,殊多未便。”顾维钧坚持道:“如果山东问题不能保留,欲中国全权签字,十分为难。”这时,毕勋提议:“贵使如在约外有所声明,并无不可。”顾维钧于是表示,中国方面可以勉强同意将保留意见作为附属文件,载于对德和约正文之后。但毕勋蛮横拒绝道:“附于约后,仍为条约之一部分,亦万难办到。本外部愿闻中国代表究竟是否签字。”鉴于约内各种保留方案均遭拒绝,顾维钧只得再度让步。但他仍然强烈地提出:“鉴于国内民意,不能不设法保留。……如果约内保留万做不到,则约外保留非办不可。”(214)约外保留,即顾维钧前日提出的在对德和约签字之前,由中国代表向和会提交一份正式公文,声明保留山东条款。对此,毕勋表示报告列强首脑后再予答复。
27日下午,顾维钧再次前往会晤毕勋,毕勋说:“昨嘱转达备函交会一层,兹会长嘱告中国,当在签约后酌备一函交会。”也就是仅允许中国代表在签订对德和约之后,提交一份保留山东问题的公文。顾维钧问为何不能在签约之前提交?毕勋答:“会长言,未签之前,不能允许有提出保留之事。”这样,约外保留方案实际上也遭到拒绝。顾维钧对此表示遗憾,并向毕勋暗示中国可能拒绝签约。他说:“中国为顾重和会全局,已一再让步至于极点,会中尚不能承认,深为可惜。准此情形,恐中国委员团未能签约。”(215)
中国代表团的一再交涉,并未引起列强的重视。据顾维钧回忆,当时和会方面,“普遍产生一种印象:即北京政府已经训令签字,只不过某些中国代表依然在坚持要使中国在和会上得到更好的待遇而已”(216)。因此列强根本不把中国代表的抗议放在眼中。列强全然不知,昏庸无能的北京政府,已将签约的决定权完全推给了中国代表团。
自巴黎和会开幕以来,中国在山东问题上先后提出多种方案,计有直接归还;先由五大国共管,而后交还;在条约内注明保留意见;将保留意见作为附录载于条约之后;签约之前发表一保留意见的正式文件,然而所有的让步方案均遭拒绝。
27日晚,在对德和约签字前的最后时刻,顾维钧拟定了最后一个让步至于极点的妥协方案,以争取签约。考虑到列强一再拒绝任何保留方案,该方案避开保留二字,仅提议在和约签字之前,由中国代表发表一个口头声明,声明签约之后,不得妨碍将来重新提议山东问题。该声明全文如下:“今日在签订对德媾和条约之前,中华民国全权代表因该约第一五六、一五七及一五八款竟使日本继承在山东之德国权利,不使中国恢复其领土主权,实不公道,兹特以其政府之名义声明:彼等之签字于条约,并不妨碍将来于适当之时机,提请重议山东问题。因对中国不公道之结果,将妨碍远东永久和平之利益也。”(217)陆徵祥当即批准了这一声明。
6月28日,巴黎和会经过半年多的争吵,这一天将在凡尔赛宫举行对德和约签字仪式。是日晨,驻法公使胡惟德将中国这一声明带至和会磋商,结果是:“候至午间,该会秘书长以函稿送还,仍完全拒绝。”这样,拒约就是不可避免的了。中国代表团随即“公同决定,不往签字”(218)。
当日,陆徵祥、王正廷、顾维钧、魏宸组(施肇基早已离法)联名致电政府,报告拒约情况,指出:“此事我国节节退让。最初主张注入约内,不允;改附约后,又不允;改在约外,又不允;改为仅用声明,不用保留字样,又不允;不得已,改为临时分函声明不能因签字而有妨将来之提请重议云云。岂知直【至】今午时完全被拒。……不料大会专横至此,竟不稍顾我国家纤微体面,曷胜愤慨!弱国交涉,始争终让,几成惯例。此次若再隐忍签字,我国前途将更无外交之可言。……不得已,当时不往签字。”由于拒约的决定并非政府的指示,因此,中国代表团“当即备函通知会长,声明保存我政府对于德约最后决定之权等语,姑留余地”(219)。最后,四位全权代表以“奉职无状”为由,请政府罢免职务,“交付惩戒”。
然而在28日下午,对德和约签字结束之后,中国代表团收到北京政府来电,“这一电报实际上是指令代表拒绝签字”。这个时候才来电报,顾维钧感到“实可惊异”(220)。顾维钧回忆道:“我们代表团内的某些人也在揣测,或许北京政府并不想由自己来决定。北京很可能是在得知最后会议已经召开之后才发出电谕的。”(221)这个推测,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
《秘笈录存》的编辑者曾在一段按语中注明:5月下旬,“是时中央政府及国内要人讨论一致,并向外交团各方面考询结果,议决签字,并通电全国。……遂致学界发生激烈运动,演成全国罢学、罢市风潮。国务总理钱能训引咎辞职。继任代阁以迫于群众,遂电令专使仍非保留不签字,而专使团已于六月二十八日在巴黎拒绝签字矣”(222)。该按语反映出钱、龚内阁在签约问题上态度的变化,证明政府电令确在中国代表拒约之后才到巴黎。同时表明,人民群众的英勇斗争,是促使北京政府改变签约决定的根本原因。
拒签对德和约在近代中国外交史上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其重要意义在于,它标志中国外交开始冲破近代以来“始争终让”的惯例,开创了一个敢于抗争的先例,这一先例对以后的中国外交产生了明显的积极的影响。
二 对奥和约的签订" class="reference-link">二 对奥和约的签订
对德和约的全称为《协约及参战各国对德和约》,也称凡尔赛和约,共分十五部,四百四十条。中国问题列在第四部第二编,共七条,其中规定德国放弃在天津、汉口的租界,归还庚子年间掠夺的古代天文仪器等。山东问题列为第四部第八编,共三条,规定德国在山东的铁路、矿产等等经济权益让与日本。
由于中国拒签对德和约,从法理上讲,中德战争状态便未终止。6月28日,陆徵祥致电北京政府,提议:“德约我国既未签字,中德战事状态,法律上可认为继续有效。拟请迅咨国会,建议宣布中德战事状态告终。通过后即用大总统明令发表,愈速愈妙。”(223)北京政府接电后答复说:“至所拟咨由国会建议,宣告中德战争状态告终,俟通过后明令发表一节,片面宣布,究竟有无效力?抑或外交有此先例?所有对德国种种关系,将来如何结束?统望速筹详复。再奥约必须签字,务即照办。”(224)该电反映出北京政府在拒约后茫然不知所措的状态。
尽管帝国主义出卖了中国的民族利益,徐世昌仍分别致电英、美等国,对德约签字表示“最恳切之贺忱”。直至7月10日,徐世昌才发布一道命令,正式公布拒签对德和约一事。该命令以徐世昌特有的含糊其词的腔调表示:接到陆徵祥拒约电后,“披览之余,良深慨惋”,“旷览友邦之大势,返省我国之内情,言之痛心,至为危惧。推究此项问题之由来,诚非一朝一夕之故,亦非今日决定签字与不签字即可做为终结。”(225)
根据陆徵祥的建议,徐世昌于7月23日向众议院提交了一份《对德恢复和平案》咨文,指出:“此次德约未经签字,系因约内关于山东三款未能赞同,其余各款,我国与协约各国始终一致承认。现在协约各国对德战争状态既已告终,中国为协约国之一,对德所处地位当然相同。查各国对德状态和好日期,系以六月二十八日为始,兹拟宣告:自六月二十八日起,中德战事状态终止。”(226)8月1日,众议院以二百二十七票赞成,通过该案。8月2日,参议院以九十九票赞成,通过该案。9月15日,徐世昌发布布告,正式宣布:“兹经提交国会议决,应即宣告我中华民国对于德国战事状态一律终止。”(227)
在此之前,广东军政府于7月16日通告对德国恢复和平,表示:“今因我专使提出保留山东问题无效,未签字于和约,此系我国保全主权万不获已之举,对于协约各国,实非常抱歉。而对于德国恢复和平之意,则亦与协约各国相同。”(228)未签和约竟然要向协约国表示“非常抱歉”,似乎是我国对不起协约国,军政府对帝国主义的态度由此可见一斑。然后,经广东非常国会议决,10月25日,军政府宣布终止对德战争状态:“兹经提交国会议决,对德战争状态应即宣告终止。”(229)
遵照北京政府训令,9月10日,陆徵祥和王正廷在圣日尔曼宫签订了《协约及参战各国对奥地利和约》,又称《圣日尔曼条约》。该条约共十四部,三百八十一条;中国问题列在第四部第四编,共五条,规定奥地利放弃在中国的各项权益。该条约于1920年5月26日、29日,先后经国会众、参两院通过,徐世昌于6月18日下令批准。
1919年9月18日,徐世昌发布命令:“对德战争状态终止,业于九月十五日布告在案。兹据专使陆徵祥电称:奥约已于九月十日经我国签字等语。是对德、奥战争状态,业已完全解除。”(230)这样,中国自1917年8月14日宣布对德、奥宣战以来,历时两年多的战争状态全部终止。
由于战争状态宣布终止,北京政府在对德、奥宣战后设立的督办参战事务处已不能继续存在。由于该机构并非简单地督办参战事务,实际上已成为皖系军事力量的核心机构,因此也无法将其简单地裁撤。7月20日,徐世昌命令:“现在欧战告竣,所有督办参战事务处应即裁撤。惟沿边一带,地方不靖,时虞激党滋扰,绥疆固圉,极关重要。着即改设督办边防事务处,特置大员,居中策应。”同时,徐世昌下令特任段祺瑞督办边防事务(231)。这样,督办参战事务处便改头换面,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继续作为皖系势力的核心。
由于中国拒签对德和约,中断两年多的中德外交关系一时未能恢复。到1921年5月20日,德国政府代表卜尔熙在北京发表正式声明:“允认取消在华之领事裁判权。”同日,根据这一声明,中国外交总长颜惠庆和卜尔熙签署了《中德条约》。条约规定:“两国人民于生命以及财产方面,均在所在地法庭管辖之下。”“关税税则等事件,完全由该国之内部法令规定。”(232)从此中德外交关系宣告恢复。这是近代以来,中国与帝国主义国家签署的第一个形式上平等的条约。
三 几段尾声" class="reference-link">三 几段尾声
五四运动结束后,一度作为运动中心的北京大学,逐渐恢复正常秩序。9月12日,蔡元培回到北京。20日,北大师生三千余人为蔡元培返任开了一个隆重的欢迎会。首先由学生代表致欢迎词说:“当此秋光宜人之际,吾人得会集一堂,重睹我校长慈蔼之容涌现于讲座之前,实抱无量之欢情与莫大之感兴。”“五四以来,为国家争外交,为国民争人格,备历诸人间辛苦、亡国先味。有受逮捕而入监狱者,有被罗织而受审问者,有蒙殴击而丧生命者……四月之间殆无日匪困苦悲剧之生活。生等并非以此哀诉于先生、于国人而自馁也……自经历此四月困苦悲剧之生活,对于本身而得有许多之觉悟,对于人世而得有许多之了解。”最后,学生代表以深厚的感情对蔡元培说:“回忆反里之日,人争走相问曰:‘蔡校长返校乎?’生等叹大学前途,每悲不能答。今先生返校矣,大学新纪元作矣,生等新生命诞矣,生等于此有无穷之欢乐,无限之兴奋。敬祝先生健康!大学万岁!中华民国万岁!”接着,蔡元培致答词说:“四月不见,今日相聚,殊觉愉快。但我想自我出京以后,诸君数月以来,所处境遇日在困苦艰难之中,而我乃卧病乡里,甚为抱歉。吾以为诸君甚恨我,而不愿与我再见,不料叠被催促,勉强北来,今日复得闻此最恳切的谈话,非常惭愧。”(233)
21日,北京各校教员举行欢迎蔡元培的茶话会,蔡元培在会上致答词说:“我从五月九日出京以后,这几个月之中,学界发生种种艰难困苦的事,都是诸位先生身当其冲,我没有帮着一点忙。今天反受诸位先生的欢迎,真是惭愧得很。”他接着说:“这回学生举动对不对且不论,但因此可以证明,学生很有自动的精神。我们应该维持他们这种很好的自动精神,我们更应该自勉。”(234)尽管蔡元培因学生之举也遭到当局的指责和打击,尽管他并不完全赞同学生们的行动,但他仍旧保持着他那可贵的开明的教育指导思想,爱惜保护学生的积极主动精神。
五四爱国运动虽然告一段落,但是,爱国救亡的火种在中国青年中一经燃起,就再也不会熄灭,中国青年运动一经发生,就再也不会中断。不久,青年运动又转向了对鲁案和闽案的抗议声援活动。此后,在中国漫长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青年运动始终是一支十分活跃的政治力量,并且始终保持着爱国救亡的基本精神。
五四运动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次全民族的觉醒。巴黎和会惊醒了许多上层政治家,公理战胜强权的神话被彻底摒弃,人们开始重新认识世界和中国。梁启超在赴欧之前,对巴黎和会抱有极大的希望,曾预言人类将进入一个互助进化的新纪元。随着中国外交的失败,他在英国写了一篇《外交失败之原因及今后国民之觉悟》的文章,他说:“当知国际间有强权无公理之原则,虽今日尚依然适用,所谓正义人道不过强权者之一种口头禅,弱国而欲托庇于正义人道之下,万无是处。……当此吁天不应,呼地不闻之际,苍茫四顾,一军皆墨,忽然憬觉环境之种种幻想,一无足依赖,所可依赖者,惟我自身耳。”(235)这个认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帝国主义是世界救世主的幻想。
康有为曾把国际联盟的成立认作世界大同的到来,并为能亲眼见到这一天而“欢喜距跃”。但到1919年7月,他致函日本友人犬养木堂,请其将他归还山东的要求转达日本政府,同时对战后的国际关系做了重新认识。他说:“诸国未平等,国际同盟惟强者马首是瞻,必不能即见大同之盛。”(236)尽管他仍旧保留着不少的糊涂观念,尽管他仍旧瞩望着世界大同的到来,但他毕竟意识到,世界大同“不能即见”。
国民党人一方面仍对帝国主义抱有幻想,主要是对威尔逊还有幻想,另一方面也对巴黎和会表示愤慨。《星期评论》于7月6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在德国停战那一天,凡是世界上参与战事和中立各国,没有不庆祝公理战胜的。”“大会(指巴黎和会)是什么东西?事实上就是强国的会议。所以这欧洲的讲和会议,所标榜的‘自由’‘正义’‘人道’‘民族自决’,都是虚伪的宣示,那些强国政治家的根本观念,仍旧不外‘强权即正义’。这样看来,靠‘国际联盟’来改造世界,竟【只】能做一种空想。”(237)
以上言论表明,巴黎和会之后,各界人士都在程度不等地反省,尽管他们不可能像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那样彻底抛弃对帝国主义的幻想,但能够否定公理战胜强权的神话,这也是一定意义上的觉醒。
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于6月7日提出辞职后,便准备离华。8月18日,芮恩施接到电报,威尔逊批准其辞职。随着芮恩施即将离任,北京各界人士为他举行了一系列的饯行宴会和欢送会。9月6日,国民外交协会等六团体为芮恩施饯行,芮恩施作了长篇讲话,后由胡适译成中文发表。他说:“今年中国发生了一种国民舆论的大警觉,即以这事本身而论,已是一大进步。”“这一次有许多少年学生很出力做事,帮助舆论的发展。他们的爱国心使人对于中国前途很可乐观。”“这一次中国民意的大觉悟,总括看来,可以使我们断定中国将来的重要国事必须要先得国民的意见,必须要合于国民的需要。……一个政府若没有国民的公意与帮助作一个基础,决不能做一个强有力的政府。”(238)这篇讲话,再次体现出芮恩施这位资产阶级外交官的比较开明的政治见解。
行前,芮恩施还特地约请北京学联代表前往谈话。9月9日,张国焘、傅斯年等五人应约来到美国使馆,芮恩施对他们谈道:“此番学生运动发生后,我实敬佩,中国当此时会,自必有此类之提醒作用。”张国焘代表学联向芮恩施递交了一份《北京学生联合会送别美使书》,表达了对芮恩施的惜别之情,其中说:“敝国现当内忧外患交乘纷逼之秋,将欲藉重于先生之明教者,视前尤为恳切。则先生此次离华归国,实令吾人懊丧之情靡有止际。”(239)
最后,徐世昌于9月8日设午宴为芮恩施饯行,徐说:“中国人都希望您做他们的朋友和指导者,我希望您的行动和影响会延续好几十年。”(240)上述种种临别赠言表明,芮恩施所坚持的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美国对华政策,由于直接针对着当时中国最凶恶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因此芮恩施也给中国各界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9月13日,芮恩施接受北京政府的聘请,担任政府顾问,并签订了顾问合同,随即到总统府向徐世昌辞行,二人做了长时间交谈。当晚,芮恩施乘火车离京返国,后于1923年去世。
陆徵祥自1918年12月出使欧洲,历时一年。1919年12月11日,陆偕夫人由马赛登轮归国,王正廷、魏宸组等同行。然后王正廷返回广东,陆、魏等人于1920年1月22日抵达上海。当轮船驶入吴淞口后,数千群众沿岸举着标语欢迎,上书“欢迎不签字代表”等等。船靠黄浦码头后,江苏省教育会的黄炎培等,代表各团体登轮拜访了陆徵祥。当晚,陆乘火车北上返京。24日晚,陆徵祥回到北京,前往迎接的有美、法、比等国外交官员,日本使馆没有派人前去。各群众团体万余人聚集车站表示欢迎,手执“欢迎不签字之陆专使”等标语,并高呼“尊重民意”、“公开外交”等等口号。人民群众将陆徵祥视为拒约的英雄,但是他却有自知之明,一言不发,匆忙离去。
鉴于国内外严峻的形势,特别是拒约后国际局势难以预料,2月13日,陆徵祥提出辞职呈文,声称:“病难骤痊,恳准开缺。”陆徵祥使欧一年,几乎也辞职一年,这回总算如愿。这位民国以来曾十度出任外交总长,两度出任国务总理(其中一次为国务卿)的外交元老,自此基本脱离仕途。1927年,陆徵祥进入比利时布鲁日本笃会圣安德修道院,1949年1月15日病逝于布鲁日。
四 山东问题的继续" class="reference-link">四 山东问题的继续
中国拒签对德和约后,得到西方舆论广泛同情,特别是得到美国国会的同情。美国各界舆论对威尔逊在山东问题上向日本让步极为不满。7月,北京政府顾问美国人福开森致电政府,报告美国舆论情况。因为当时盛传中国将补签和约,他建议说:“据美国人之感想,以威总统对于山东问题让步于日本,以期日本加入国际联盟,实属铸成大错。现在群情忿慨,甚为反对。欲图补救,惟有中国绝对拒绝签字之一法而已,若拒绝签字,则较诸保留为尤善,且有助于中国之国际地位甚大也。”(241)
美国政府虽签订了对德和约,但必须经美国国会通过才能生效,然而该条约遭到国会特别是共和党议员的猛烈抨击,其中重要一点就是山东问题。一位参议员表示:“中国加入欧战,系因美国劝告,并允在和平大会上维持中国权利。今以山东畀日,无异卖友。故宜将德约内关系山东一款删除。”(242)7月15日,美国参议院在辩论对德和约时,又有一议员发言说:“日本曾以秘密运动得英、法、意、俄四国之保证,允于战后和会将德人在山东所享之一切利益转移于日本。……日本此种预备媾和之举动,行同贿赂,实属不顾名誉。”(243)
由于受到国会和各界舆论的压力,美国国务卿蓝辛于7月提出一个调停山东问题的八条措施,其中规定:“山东省内日本无主权”,“日本归还胶澳租权,并除铁路外,凡租借地内日本获得之权利、物权及特权,均向中国放弃之。”(244)为此,美国方面于7月25日会晤了日本牧野男爵,“告以美上议院反对德约内山东条款,甚为激烈,如日本不允照蓝辛外部所提八款重具宣言,恐全约将为美议院拒不批准。”(245)
这时,日本方面多次催促中国和日本直接交涉山东问题,芮恩施建议北京政府不予理睬,因为直接交涉无异承认日本在山东的主权。他建议:“美民以为山东事宜,中国政府现以完全不问为上策。在中国承诺德约以前,日本仅能要索,而不能谓在山东已得有何等权利。”(246)
与此同时,国内舆论也强烈反对中日直接交涉山东,反对补签对德和约。9月5日,吴佩孚发表通电,指出:“前据鲁省会皓电称,有中日直接交涉补签德约消息。当即电询中央,据养日院电文曰:‘吴师长鉴:马电悉。德约现无补签之事,鲁电失实,希释疑虑。院养’等语。师长以‘现无’二字语涉含混,复电请示,其文曰:北京国务院龚代总理钧鉴:养电敬悉。德约现无补签之事,已据情答复鲁会……惟细味原电‘现’之一字,似有含蓄未尽之余意……可否由钧院将‘现无’二字易为‘决不补签’一语,宣示全国,而定人心。”(247)
此外,广东军政府六总裁也于9月5日以“歌”电致龚心湛:“据谭湘督延闿等沁电,略谓:顷闻北方将与日人直接交涉补签德约,人心愤激。……前次拒绝签字,深合人民公意,且得友邦同情,今若补签,将何以自解于天下?”9月9日,龚心湛复电说:“歌电悉。德约并无补签之事,湘电系出传讹。”(248)
在国内外人士的建议和反对下,北京政府没有补签对德和约。同时,由于对德和约未能确立美国在战后的世界霸主地位,该条约最后未能得到美国参议院通过,实际上为美国国会否决。
中国拒签对德和约,给予一向藐视中国的日本帝国主义一次教训。日代表牧野伸显由欧返日途经上海时,曾在船上对上海日侨谈道:“世人不察,以为在巴黎之中国委员,为血气所驱使,为功名所激发,致有此等行动。而余观察则不如是。余深信此种感情早已浸润于中国一般国民,酝酿已数年之久,有触即发,巴黎和会不过其表现之机会耳。”“此次中国委员既非激于意气,出于偏爱,而为代表国民全体之活动,则留意中日根本关系而欲图永久亲善者,又乌可漠然视之乎?我国或因中国问题而陷入意外之难境,未可知也。”(249)显然,牧野已意识到,中国代表在巴黎和会之举,并非个人行动,而是中国国民酝酿已久的民族主义意识的爆发;日本如不认识这一点,可能因中国问题而陷入困境。这种见解不失为有先见之明。
为应付美国参议院和中国的反日情绪,8月2日,日本外相内田发表山东问题正式声明,要求将德国在胶州湾租借地“无赔偿、无条件引渡之于日本,同时信守一九一五年与中国所结之誓约(指“二十一条”),宜将该租借地全部还附中国,俟议和条约批准之处,即当从速实行”,实际上是重申日本代表在巴黎和会的要求,即德国租借地先交付日本,再由日本交还中国;所不同的是,以往对此只作口头声明,现在则改为正式声明。内田还表示:“中、日两国商议胶州湾还附之协定成立之后,所有现在该租借地及胶济铁路日本之守备军队,当即全部撤去。”(250)这实际上是在诱使中国直接交涉山东问题。
内田声明发表后,美国方面曾征询顾维钧意见,中国是否可以补签对德和约。顾维钧认为,内田声明措词空泛,缺乏明确保证。对于内田提出信守1915年条约,交还胶澳租借地的许诺,顾维钧深刻指出:“日本似欲以承认二十一款之条约为交换条件,果尔,中国更难与议。”(251)8月14日,顾维钧致电北京政府,建议:“就目下情形,在我仍以暂不补签为宜。”(252)
由于对德和约为中国政府和美国国会所拒绝,这样,山东问题便成为中日两国间和世界列强间一个悬而未决的严重的政治问题,这就为在1921—1922年召开的以解决远东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华盛顿会议上,重新提出、重新解决山东问题,准备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