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4月1日(二月十九日) 日本南满铁道株式会社接收铁道及其附属各事业。
4月2日(二月二十日) 《神州日报》在上海创刊,同盟会会员于右任为社长。
△ 安徽繁昌县饥民抢米。同日,浙江奉化县饥民抢米。
4月3日(二月二十一日) 宋教仁为联络东三省马侠举义,建立同盟会辽东支部,是日偕白逾桓自日本抵安东县(今丹东市)。
4月4日(二月二十二日) 清廷谕准伍廷芳筹办广九铁路事宜。25日,复谕准伍廷芳、张振勋权理粤汉铁路公司事宜。
4月7日(二月二十五日) 外务部与英公使朱尔典商订藏印商务章程事。
4月8日(二月二十六日) 辽宁凤凰厅(今凤城县)大孤山马侠李逢春邀宋教仁上山面谈,表示赞成同盟会宗旨,愿一致行动。
4月9日(二月二十七日) 宋教仁致书马侠李逢春等,劝“统集辽河东西、黑水南北之义军,合为一团”。表示“欲与公等通好,南北交攻,共图大举”。
△ 南京下关忽来饥民2000多人,沿途抢食。次日又在水西门抢米店。
△ 周馥颁谕限制报馆,除现有各家外,不准复开。
4月10日(二月二十八日) 安徽当涂县饥民千余人抢过境赈米。同日,江苏泰兴、丹阳等县农民四五千人烧毁地主住宅多家。
△ 清外务部派库伦办事大臣延祉与俄人订立外蒙古车臣汗伊鲁旗金矿条约。
4月11日(二月二十九日) 江苏江都县(今扬州市)瓜洲镇过境饥民数千人抢米。同日,江苏宝山之罗店镇饥民抢米。
△ 清廷命豫陕甘三省督抚妥筹由洛阳至甘肃铁路。
△ 盛京将军赵尔巽电告外务部:日本驻屯满洲军队,除铁岭、奉天两处铁道守备队外,已全部退完。
4月12日(二月三十日) 法部尚书戴鸿慈致书梁启超,请解释法部与大理院权限及开办地方审判办法。
△ 江苏江宁县饥民抢米。
4月13日(三月初一日) 奉天奏报马贼肃清。
△ 出使英国大臣汪大燮奏请使用金币。
△ 外务部以日军已撤离奉天,照会日公使林权助,请裁撤奉天城内及小西边门外警察署及派出所,以维中国自治全权。
4月15日(三月初三日) 外务部尚书那桐与日公使林权助在北京订立新(民屯)奉(天)、吉(林)长(春)铁路借款合同。
△ 广西那地州兵变,州判杨璪荣被戕。
△ 河南开(封)郑(州)铁路通车。
4月16日(三月初四日) 外务部照会日公使林权助,南满铁路应按中俄原约,由中日两国集股合办。日方置之不理。
4月18日(三月初六日) 广东琼州南路续备军第五营因管带克扣月饷,士兵哗变,杀死哨官、管带,附近居民响应。
△ 外务部照会俄公使璞科第,请速饬俄商交还黑龙江新旧各金矿。
4月19日(三月初七日) 署吉林将军达桂奏,吉林、长春、哈尔滨自开商埠。
4月20日(三月初八日) 清廷谕改盛京将军为东三省总督兼管三省将军事务,徐世昌补授东三省总督兼管三省将军事务,并授为钦差大臣;奉天、吉林、黑龙江各设巡抚,由唐绍仪、朱家宝、段芝贵分任之。
△ 邮传部议定嗣后各省借外款开矿筑路,不得以路矿抵押。
4月21日(三月初九日) 清廷命大学士那桐兼署民政部尚书。
4月23日(三月十一日) 汉口杨家河米船上黄陂、孝感两帮雇工数千人要求加工资,将黄陂公所捣毁。
宁沪铁路工人数百人砸毁镇江洋务局。
△ 清廷命孙宝琦为出使德国大臣。
4月25日(三月十三日) 东京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出版临时增刊——《天讨》一书,内有“中华国民军政府”署名之《讨满洲檄》、《谕保皇会檄》等革命文件多篇。
4月29日(三月十七日) 广东钦州三那(那彭、那黎、那思)府吏苛征糖捐,民众二三千人组成“万人会”,举豪族刘思裕为首领,聚众抗捐,起兵攻城,破牢劫囚而去。
△ 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奏准将陆军第三镇及第二、四、五镇内抽拨步炮马各队成立两混成旅,移驻东三省,填扎外兵撤退地区。
是月 秋瑾手订光复军制,与徐锡麟、竺绍康、王金发、马宗汉等开会商讨通过。将嵊县、金华府属五县及缙云、武义、永康等地会党编为八军,行军路线及起义日期亦有部署。
△ 陶成章与章太炎、张继、苏曼殊等在日本东京发起“亚洲和亲会”,宗旨“在反对帝国主义,期使亚洲已失主权之民族各得独立”。该会由中印两国志士发起,设总部于东京、中国、孟买、朝鲜、菲律宾、安南、美国等处。参加者有中国、印度、缅甸、菲律宾、马来亚、朝鲜、日本等国志士。
△ 直隶静海县农民数万人进城抗议摊派牛马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