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5月1日 张怀芝以湖南军事失利,电北京政府辞攻湘鄂援军第二路总司令职,并推荐徐树铮继任;21日再辞湘赣检阅使职。
△ 冯国璋任命姚建屏为福建陆军第一师师长。
△ 全国商会联合会23省区商会代表84人联电北京政府,誓不承认中日缔结新密约,请严词拒绝,以救危亡。
△ 湘军护法将领刘建藩自醴陵向攸县退却,于株洲渡河之际失足溺水身亡。
△ 北京政府交通部与日本签订顺(直隶顺德)济(山东济南)铁路2000万元借款合同。
5月2日 冯国璋令准张志潭辞国务院秘书长职,任命方枢兼署国务院秘书长。
△ 孙中山任命王天纵为河南靖国军总司令。
△ 北军吴佩孚第三师占领湖南安仁,3日占攸县,4日占耒阳。
△ 北京政府与美国广益公司、日本兴业银行签订25万美元运河借款第一次垫款合同。
△ 文学家苏曼殊在上海逝世。
5月3日 全国商会联合会代表卞荫昌、王文典等四人到京会见国务总理段祺瑞,提出政府息兵,中日新缔密约及协约国禁运华茶三大请愿。段逐一作答:一、用兵西南政策正为求统一全国,若西南无悔祸之诚,政府则无息争之理;二、中日共同出兵问题尚在讨论中,设有妨碍主权,余自负全责;三、协约国禁运华茶,已由外交部严重交涉。
△ 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就中日共同防敌事会见驻日公使章宗祥,对北京政府施加压力,声称“在协定签订之前,不能指望日本方面提供贷款和武器”。
△ 北京国务院侨工事务局公布《侨工合同纲要》,凡35款,附件三款。
△ 北京政府督办京畿一带水灾河工善后事宜熊希龄向美商广益公司商订借运何借款垫款20万美元,周息八厘。
5月4日 广州非常国会通过《修正军政府组织法》,孙中山按照该组织法于是日通电辞大元帅职,并指出:“吾国之大患,莫大于武人之争雄,南与北如一丘之貉。”
△ 冯国璋以赣督陈光远克复南雄,明令给还上将衔陆军中将原官。
△ 冯国璋令喇嘛印务处布告寺院,严申禁令,约束喇嘛违法行为。嗣后如有不守清规,违犯禁例情事,定即尽法惩治。
△ 全国商会联合会会长吕逵先、副会长杨木森、赖恩培联名电北京政府,请求宣示报载中日缔结密约情形。
5月5日 留日学生在东京召开各省各校代表会议,反对《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决定组织“大中华民国救国团”,设本部于上海,推举王兆荣为干事长,并决定分批回国。
△ 奉军张宗昌旅占领株洲,7日再克醴陵。
△ 北军第一混成旅占祁阳,南军退守零陵。
5月6日 浙江省议会发出时局通电,略谓:“同人忝为省议会议员,为民请命,义不容辞。今者民国之民,困苦颠连,已非一日,当局苟哀吾民者,务望先行宣布停战,共维国本。”
△ 河南省议会电北京政府,谓:“中日协约,报纸宣传如果属实,国将不国。真相如何,务祈明白宣示,以释群疑。”
△ 驻澳洲总领事魏子京电北京政府外交部,自报纸宣布《中日共同防敌协定》,侨民恐慌,求示实情。8日,北京政府外交部复电称,协定尚未定议,希晓谕侨商,以免误会。
△ 北京政府外交部通知原沙俄驻华使馆:自是日起中国政府延付俄国庚子赔款。
△ 上海泥瓦木工人同盟罢工,要求增加工资。13日胜利复工,新定每工作日增加工资60文。
5月7日 留沪国会议员林森等27人电广州国会非常会议暨孙中山,挽留孙中山,不许辞职;并要求军政府改组案延期至6月12日正式国会召开时讨论。
5月8日 冯国璋特派驻日公使章宗祥为全权代表,与瑞士驻日公使萨利司商订中瑞《通好条约》。
△ 南军攻占宝庆,北军田树勋部退守界岭、新化一带。
△ 北军占领湖北兴山,南军王安澜部败走四川巫山。
5月9日 湖南督军张敬尧电段祺瑞,主从事调和,暂停战斗,使北军略示休养,以图补充,俟届时奉军全到,闽赣之师亦可齐集粤边候命,“用此数路并进,逆军不难一鼓荡平”。
△ 徐树铮电张作霖谈时局。略谓:“就时局而论,有战然后芝揆(段祺瑞)可以支持,选举可以赶办。一日不战,则内阁立见崩溃,选举必无从着手,我北系无以自存,国家亦随之沦陷。”同日,张作霖据此致电靳云鹏,说明主战理由。
△ 徐树铮派奉军第二十七师师长孙烈臣、第二十八师师长汲金纯、第二十九师师长吴俊陞到长沙,布置奉军入湘作战。
△ 江苏督军李纯奉命派第十九师第三十八旅援赣。
5月10日 陈炯明通电反对改组军政府。指出:“此种合议制之组织不伦不类,将来结果,适当其反。”
△ 陈炯明援闽粤军发起进攻,是日许崇智部占领武平。
△ 粤督莫荣新解散军政府陆军部警备队,并通令各县解散陆军部所设之招兵机关。
5月11日 孙洪伊电广州国会非常会议,反对改组军政府。
△ 陈炯明援闽粤军与北军闽浙联军在潮州黄冈交战。
△ 驻京日使署参赞芳泽谦吉晤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陆徵祥,请设法禁止影响中日邦交之煽动性书报文字,并请从速议定军事协定。
5月12日 段祺瑞复张敬尧佳(9日)电,不许停战调和,称“平定全粤,实为不易之道”,令其“万万不宜轻发此言,致生误会而懈士气”。
△ 吴佩孚电北京政府,为策应攻南战事,请电张宗昌部向安仁、攸县方面攻击,以绝北军后顾之忧。
△ 粤督莫荣新逮捕兼任军政府陆军部长和韶州镇守使之滇军第三师师长张开儒,并枪杀次长崔文藻。
△ 日公使林权助照会北京政府外交部称,俄使已与日本政府签订出售中东铁路老头沟至长春段契约(上年11月俄日换文议定)。16日,俄使库达摄夫亦将此事通知北京政府外交部。22日,北京政府外交部分别向日、俄使声明不予承认。
5月13日 北军攻占宝庆。
△ 湖北靖国联军黎天才部、河南靖国军王天纵部攻占四川巫山险地。
△ 广东中国银行奉总行命令停业。
△ 上海皮匠业工人同盟罢工,要求增加工资。25日,资方被迫同意增加工资15%,罢工结束。
5月14日 各省旅沪学生225人就《中日共同防敌协定》事联名致书日公使林权助,声明:“凡少数执政签字之条约,而未得依法组织之国会同意,我四万万国民誓不承认”,请其转达日本政府停止进行,以增进两国真正亲善。
△ 龙济光以雷州失败,避入广州湾法租界。
△ 全国商会联合会选举卞荫昌为会长。
5月15日 伍廷芳、唐继尧、林葆怿、刘显世、谭浩明、熊克武、程潜、李烈钧、李根源、陈炯明、莫荣新联名电冯国璋,声明:“今与中央约,中央果开诚布公,声明不签亡国之约,而对于南北持争之法律、政治诸问题,组织和平会议,解决一切,则我即当停战息兵,听我国人最后之裁判。”
△ 唐继尧通电西南各省,提出南北和议两项意见,其要旨为各省派代表至沪开善后会议解决法律政治诸问题。
△ 《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发表鲁迅抨击封建制度的白话小说《狂人日记》。
5月16日 《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由中方委员长、陆军上将靳云鹏与日方委员长、陆军少将斋藤季治郎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签字,凡12条,规定:“凡在军事行动区域之内,中国地方官吏对于该区域内之日本军队,须尽力协助,使不生军事上之窒碍。”为“共同防敌”之需要,可由两国总司令官临时协定行军铁路、电信、电话等项建设:两国互相供给兵器、军需品及其原料;一方可向他方请求辅助可供使用之军事技术人员;在军事行动区域内设置机关、交换军事地图及情报;为军事运输可使用东清铁路;该协定及其附属之详细事项,两国均不公布,按照军事秘密事项办理。
△ 江苏省教育会电请北京政府速宣布取消《中日共同防敌协定》,以平众怒。
△ 直隶省与日本兴业、朝鲜、台湾三银行签订100万日元借款合同。
5月17日 冯国璋公布《禁止与敌通商条例》,凡六条;规定:凡中华民国人民及在中国领域内之其他人民,禁止与下列之国与人通商:一、敌国;二、敌国人及敌国法人;三、敌国之同盟国;四、在敌国或其同盟国之占领地居住之人或法人;五、商店公司之全部或一部,由敌人管理,或其他事务隶属于敌人势力之下,曾经主管官厅揭示者。前项规定,其假手于中间人之通商,亦适用之。
△ 冯国璋特派陈箓兼充外交官领事官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长。
△ 伍廷芳等13人联名通电,请各省护法议员于31日以前齐集广州,参加6月12日开幕之旧国会。
△ 北京政府教育部以留日学生为《中日共同防敌协定》事引起回国风潮,是日电驻日公使章宗祥,请训谕留学生“勿轻举妄动”。
△ 《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签订后,以“中日新约”之名披露于报端,是日全国商会联合会再电北京政府,声明全国商人誓不承认中日新约。
△ 是日法公使柏卜,22日英使馆巴参赞,分别会见北京政府外交总、次长陆徵祥、陈箓,询问《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内容。
△ 徐树铮电闽督李厚基称,宜乘西南内讧向潮汕进击。
△ 北京政府外交部致俄公使库达摄夫节略,中东铁路总办霍尔瓦特在铁路界内组织类似政府之机关,既足骇人观听,而尤恐惹起事端,请转电霍氏“一切遵照合同办理,毋得再有前项轶出范围之举动”。
△ 兼署财政总长曹汝霖呈准由部派陶湘等接收华新纺织公司。该公司于1915年9月由马
等发起,将及三年,仅收商股1.4万元,不及四分之一,领去官股120万元,并擅与外人订约借款,开工无期,全失政府设此公司之本意,奉准咨请撤销。
5月18日 广州国会非常会议通过《修正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凡12条,规定:“军政府以由国会非常会议所选出之政务总裁七人组织政务会议,行使其职权”;“政务会议以政务总裁一人为主席,由政务会议推定之。”
△ 孙中山咨广州国会非常会议,派内政总长居正为私人代表,办理军政府交代事宜。
△ 赣督陈光远电北京政府,请迅派兵支援赣防,并请电令闽军进攻潮汕,龙军整戈东进,以收夹攻之效。
△ 全国商会联合会24省区代表电北京政府称,商民誓不承认《中日共同防敌协定》,并请大总统拒绝盖印,“一面宣布条文,征求国民同意”。同日又通电各省,请速共筹挽回之方,并电北京各国公使,宣布“无论何种条约,未经国会通过,人民不能承认”。
5月19日 《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由中方委员长、海军中将沈寿堃,日方委员长、海军少将吉田增次郎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签字,凡九条。
△ 上海工部局所属清道工人与修理沟渠工人要求增加工资,举行同盟罢工。
5月20日 广州国会非常会议开会选举总裁,出席议员120余人,孙中山、唐绍仪、伍廷芳、唐继尧、林葆怿、陆荣廷、岑春煊七人当选为政务总裁。
△ 冯国璋令修改税则委员会主任曾述棨准免兼差,派蔡廷幹充修改税则委员会主任。
△ 外蒙古古刚达多尔济亲王奉活佛之命,请北京政府都护使充驻扎库伦办事大员陈毅负责保护库伦。
5月21日 孙中山发表临行通电和《留别粤中父老昆弟书》。通电要求国人务以护法为急务,贯彻始终;国会诸君负代表民意之责,使正式国会依期召开,以慰国人喁喁之望。“留别书”指出广东政局可谓“举全国所未有恶德乱政无不备之”,勉励粤人“夙夜孳孳而致力于所谓培养民力,扶持风俗,发展自治”。即日乘日轮“苏州丸”离广州赴汕头。
△ 孙中山致函缅甸国民党支部,说明此次辞职不过在粤计划中挫,此后救国宗旨决无更变。
△ 冯国璋公布《海军刑事条例》,凡110条;《海军审判条例》,凡59条。
△ 段祺瑞分电曹锟、张怀芝、张敬尧、吴佩孚等,解释《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 北京大学、高等师范学校、高等工业学校、法政大学等校学生2000余名反对“中日军事协定”举行示威游行,齐集总统府前,举代表段锡朋、许德珩、熊梦飞、邓翔海等13人向冯国璋请愿:一、《中日共同防敌协定》拒绝盖章;二、公布该协定全文。
△ 广州国会非常会议分电唐绍仪、唐继尧、孙中山、林葆怿、伍廷芳、陆荣廷、岑春煊七政务总裁,请迅速就职。
5月22日 天津地区中学校以上学生约千余人,前往省长公署要求面见省长,请将不承认“中日军事协定”之要求转呈政府。
△ 北京政府外交部电令驻日公使章宗祥与日本外部妥商宣布“中日军事协定”之时间。28日,章宗祥电告外交部:日政府决定本月30日宣布,“应请中政府于同一范围内同时宣布”。
5月23日 全国商会联合会代表吕逵先、安迪生会见段祺瑞,询问《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签字情形。段答“协定”已签字,事关军事秘密,无宣布之必要,并称协定规定之条件,于中国权利“无丝毫损失”。
△ 徐树铮抵汉口,安抚北军将领曹锟、张怀芝,鼓励再战。曹力请罢去陆军总长段芝贵,否则“决不再打”。徐旋即赴武昌会晤王占元,请其“设法打动仲珊(曹锟),销其馁志”,并即日发电两通,将会见经过情形密告段祺瑞。
△ 北军吴光新部李炳之旅进攻四川巫山,旋为滇军顾品珍等部击退。
5月24日 北京政府财政部就闽省募集地方公债事复电闽督李厚基:“尊处若能指定用途,悉数拨充军用,自当援案准募。”
5月25日 南军赵恒惕部和北军吴佩孚部双方代表于湖南耒阳县举行停战谈判。
△ 山西督军兼省长阎锡山设立水利、蚕桑、种树、禁烟、天足、剪发六政考核处,筹补人民生计,是日冯国璋指令嘉许。
△ 冯国璋任命刘佐龙为湖北陆军第四混成旅旅长。
5月26日 孙中山由广州抵大埔三河坝援闽粤军司令部视察,敦促陈炯明早日攻闽。
△ 留日学生监督江庸召集归国学生谈话,敦劝留学生及早返东就学。留学生上请愿书,请政府正式宣布《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内容,以释群疑,徐图善后办法。
5月27日 曹锟、张怀芝、王占元、李纯、陈光远、赵倜六督军联名电请北京政府对西南取和平解决方针。
△ 徐树铮自长沙抵衡阳安抚吴佩孚。徐许以补助军费及授予孚威将军名义稳定吴军,吴答应完全服从调度。
△ 安福俱乐部干事部主任王揖唐致电徐树铮称:“由闽来电,昨忽有人自京来称,两院选举中央不甚赞成”,请徐“迅电同志各省杜遏奸谋”。
5月28日 贵州督军刘显世通电吁请首先罢战,俾早得安内御外,共救危亡。
△ 北京政府教育部布告:限在京留日学生于6月10日以前各回原校就学,违者开除学籍。29日又布告:限在上海及原籍之留日学生于6月中旬以前返日就学。
△ 吉林省濛江林业局长陶昌善与日本大仓组、王子制纸会社代表、日本驻吉林领事深泽暹签订中日合办华森制材公司合同,借日款200万日元,以本公司制售木材收益为担保。
5月29日 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陆徵祥与日公使林权助在北京互换照会,两国政府承认《中日陆军、海军两项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 日外务大臣后藤新平电林权助公使称:“帝国政府为进一步密切日中两国经济关系”,决定:一、给予北京政府吉、黑两省森林金矿借款约3000万日元,吉会铁路借款约2000万日元;二、由日本借款设立炼钢厂,聘用日人为该厂会办、技师长;三、由日中银行参加成立铁路资本团。
△ 两湖宣抚使兼攻湘鄂援军第一路总司令曹锟以“养病”为名,率第一路总司令部全体人员离武汉回天津,并于6月3日将该司令部设天津河北中州会馆。
△ 日本政府派西原龟三携带方案第六次来华交涉,于是日抵北京。
△ 直隶滦县人民暴动,攻署释狱。31日遭镇压失败。
5月30日 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陆徵祥与日使馆参赞船津晤谈,约定于5月31日双方同时宣布《中日共同防敌协定》东京换文内容,惟日期仍标为5月30日。
△ 日本外务省发表3月25日《中日两国共同防敌协定》东京换文,并声明除共同防敌外,未附任何外间所传之条款。
△ 北军第十六混成旅冯玉祥部占领湖南常德北70里之鳌山。
△ 援闽粤军前敌总指挥邓铿等部占领福建永定县,旋即先后攻占武平、上杭等县。
△ 日公使林权助照会北京政府外交部,要求赔偿因西南战事所受之损失。
△ 英公使朱尔典为陕西省破坏禁烟条约事,向北京政府提出抗议。
5月31日 冯国璋令财政部拨银三万元,赈济湖南长沙等县水灾。
△ 北京政府陆军部奉准裁撤陆军第十七师,改为湖南陆军步兵第一旅。
△ 徐树铮返回北京,谒段祺瑞报告南行安抚北军将领经过。
△ 两广巡阅使龙济光抵北京,与北京政府筹商军事计划。
△ 奉军许兰洲援陕军开抵河南渑池驻扎。
△ 西原龟三电日大藏大臣胜田,报告同曹汝霖会商情形,提出“为维持(中国)现在政局”,本年内“至少希望达成7000万日元的借款”。
是月 袁乃宽等在河南安阳开设同泰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棉花、棉纱、油粮、毛皮、实业押款及矿务工厂,资本50万元。
△ 裕津制革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成立,资本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