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10月1日 蒋介石电复粤方,声称宁、粤两方代表在港会议所定各条件,尚须斟酌修改;对恢复胡汉民、李济深之自由,随时可办;对本人去留问题,俟开和平会议时讨论;并力促粤方迅即赴南京开统一会议。

△ 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招待新闻记者,陈布雷报告,希望新闻界对日军侵略东北事件作宣传时,要为人民之诤友,不要附和;可鞭挞政府而不可指摘非难;对于一般悲观颓丧心理,要予以补救。

△ 顾维钧由北平飞抵南京,向蒋介石报告东北交涉情况。4日,顾返平对记者谈,在京与蒋面晤三次,综合所谈,对日外交方针为“一、促日迅速撤兵;二、恢复9月18日前状态;三、交涉责任与赔款”。

△ “东北国民外交协会”主席阎宝航在上海青年协会讲演日军侵占东北情形,略谓:日军进攻沈阳后不到24小时,即将东北各要隘全部占据,若预先有所布防决不会至此。东北军士兵愤激万分,均愿决一死战,但长官严令不准抵抗。今日之事,唯全国人民一致对日武装奋斗,经济绝交,方能拯救危亡。

△ 冯玉祥通电主张武力抗日,反对依靠国联,略谓:“今外患紧急,间不容发,若候国联主张,试问中国数十年来深受帝国主义压迫之惨,国际公理究竟奚在?唯有团结民众,督促全国军队,抵抗日本帝国主义之侵略,以雪无上之奇耻,本人誓与全国同胞共赴国难,粉身碎骨,义无返顾。”

△ 上海80余妇女团体2000余人联合组织妇女救国大同盟会,并致电国民政府,要求立即全国动员对日进行军事抵抗,妇女界誓作政府后盾。

△ 妇女运动元老林宗素发表《告女同胞书》,号召妇女共赴国难。

△ 伪吉林省长官公署由日军一手炮制成立,熙洽任长官,军政厅长郭恩霖、民政厅长王惕、财政厅长孙其昌、教育厅长荣孟枚、实业厅长张燕卿、秘书长李铭书。吉林日军警备司令坪井代表日方授印。

△ 洮南镇守使张海鹏在日军唆使下在洮南宣布独立,就任伪边境保安司令,派兵向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开进,图攻占黑省。

△ 驻沪北站之铁道炮队第五队传令兵侯占元等三人在宝山路张贴反日标语,被虬江路口警亭警察郭文汉制止,发生冲突,双方扭打至第五区公安局。一路群众纷纷拥向该公安局,要求惩办肇事警察。警察开枪驱逐群众,当场打死两人,打伤五人。事后,市长张群令将该区公安局长游伯麓撤职查办。

△ 新疆省府与苏联在迪化签订《临时通商协定》,凡七条。

△ 孙传芳抵天津,声明绝未担任日军所委任的东北治安维持会委员等职。

10月2日 蒋介石电在粤商洽和议之蔡元培、张继、陈铭枢,重申与粤方议和三原则:一、粤方若能负全责,中央尽可退让,请前来南京,改组政府,本人可通电下野;二、粤方若不能负全责,则应归中央负责主持,粤政府自当取消,粤方人员应来南京共赴国难;三、如要各方合作,表示欢迎,但必须来京面商。

△ 国民党冀、平、津、绥、热五省、市整委会及北宁、平绥两路党部联名致电中央,反对在广州进行的宁、粤有条件的和议,表示拥护中央及蒋介石,除此之外,皆是破坏统一,为国人之公敌。

△ 辽宁省政府在锦州设立,米春霖代理省主席。

△ 上海全市150余工会代表开会讨论抗日救国问题,决议:由大会名义发表告世界各国工人书;电请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及粤方团结抗日;通电全国工人一致对日经济绝交,组织义勇军,并请中央发给枪械;请抗日救国会通令本市自本月11日起查有日货不交出者一律以奸商论罪;请政府将枪杀抗日群众的游伯麓处以极刑。

△ 日军运送大批械弹助蒙古王公独立,将沈阳兵工厂军械、弹药装满五列车运往伊古苏,转运内蒙。次日又将两列车弹药运抵洮南附近,发给驻大河之蒙兵千名,该蒙兵由曾留学日本的30名蒙古青年统带。

△ 沈阳日军300名开往通辽,将东北军第三旅张多峰部一营缴械。

△ 沈阳日军发表公报,谓9月18日夜日军进攻北大营之役,历时七小时,华兵死300人,日军死二人,伤32人,并谓此役日军仅以700人对华兵一万人。

△ 上海中国实业银行发生挤兑风潮,当晚平息。

10月3日 国民政府令:阎锡山免于通缉;外交部长王正廷呈请辞职,准免本职,特任施肇基为外交部长,施未到任前,由外交部政务次长李锦纶代理部务。

△ 国民政府明令改组山西省政府,省府委员商震、张济新、常炳彝、冯司直、仇曾诒、张维清、郭宝清、李尚仁、胡颐龄均免本职;兼省府主席商震已于8月6日准免兼职外,兼民政厅长商震、财政厅长张济新、教育厅长冯司直、建设厅长仇曾诒、实业厅长常炳彝均免兼职。任命徐永昌、孟文元、仇曾诒、苗培成、田见龙、常炳彝、胡颐龄、李尚仁、马骏为山西省政府委员;徐永昌兼省府主席,孟、仇、苗、田、常分别兼民政、财政、教育、建设、实业各厅厅长。

△ 国民政府电请美国驻华使馆于10月14日以前派代表调查满洲局势及日军撤兵情形。同日,美国驻哈尔滨领事翰森奉美国政府电令调查日军从吉林、长春撤退情形。

△ 张学良电复上海抗日救国会称:“学良守土无方,罪行山积,现正与中央筹计妥善应付办法。许身为国,宁计其他,一息尚存,誓与周旋,大敌当前,愿与共勉。”

△ 东北绿林豪客代表盖三省、震东洋、小北侠、齐李靖、镇华北、张国威、草上飞、赛叔宝等联名通电表示愿率10万绿林为讨日前驱,请政府立即下令,“早剪倭寇,共雪国耻”。

△ 全国各地民众抗日运动不断高涨。是日,南京各校学生停课一日,组织讲演队深入各街巷进行抗日大宣传;天津市民91个团体的代表开会,决议与学生、工友联合起来,广泛进行抗日宣传;武汉大学学生赴武汉行营请愿,要求中央对日宣战,并要求行营发给学生义勇军枪械;南昌数千学生举行抗日救国示威游行;清华大学停课,进行三周军事训练。

△ 何香凝自巴黎寄信给《申报》,发表对日主张。呼吁全国爱国士兵与民众团结起来,制止一切内争,共同救国。并表示马上回国,作救护死伤之工作。

△ 曹福林电山东省府报告鲁南匪情:郭马蜂股四五百人,尹士贵股500人,尹士喜股300人,张黑脸股600人,杨光胜、李鹏军及大老石三股共六七百人,刘桂堂部约千人,安丘、临朐等地王子明等股300人,现各军正在进剿中,“俟天寒草枯,决纵火烧山,使匪无处容身”。

10月4日 陆海空军总司令部任范石生为平汉路南段警备司令,徐源泉为鄂豫陕边区“清乡”督办,陈诚兼第五十二师师长,原师长韩德勤改任副师长,张英为第五十九师师长。

△ 李烈钧、徐谦、程潜、张知本、陈嘉祐等九人联名分电京、粤、平各首要,呼吁停息内争,共纾国难。

△ 上海妇女界300余团体一万余人举行抗日救国大会,决议电请国民政府实现和平统一,宣布对日具体方针;通电全国妇女一致对日实行经济绝交,组织女界义勇军及看护队。

△ 安东地区日军守备队司令岛本与东边道镇守使于芷山之代表傅布庆订立“保护日侨合同”,规定于芷山对其所管区域内日人及韩人生命财产负保护全责,于部如不履行,日军即可采取任意行动。15日,于芷山成立伪东边道政府,宣布“独立”,将所部4000余人改编为保安队,自任保安司令,充当汉奸。

10月5日 广州“非常会议”讨论宁、粤和议,同意先开和平统一会议,但须先将胡汉民释出并参与政事,粤方先派数代表偕蔡元培、张继赴沪,接洽统一会议地址及时间等问题。同日,陈铭枢及粤方代表李文范离省抵港转赴南京。

△ 国民政府电饬施肇基请国联通知日本,由日本政府命令在东北日军长官与我国接收专员接洽交收办法,望在14日前完全解决,张学良已委派张作相、王树常为接收东北失地专员。

△ 驻日公使蒋作宾向日本天皇递交国书。

△ 日本政府决议:对我国华中及华南的抗日救国运动日益高涨,向国民政府提出严重警告,即训令驻华公使重光葵照办,促中国政府反省。

△ 南京各工会团体成立工界抗日救国会,并通过以下决议:一、通电全国工人,一致坚持抗日方针,并发表告世界工人书,宣布日军侵略满洲真相;二、通知全体会员不买日货,不作日佣,不供给日本原料;三、从日商洋行退出的失业华工请市党部、市政府救济;四、请政府出兵收复东北失地。

△ 香港各界抗日会和商会联合举行示威大游行。

△ 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新闻》第四百号刊载横田喜三郎教授所著《满洲事变与国际联盟》一文,认为日军侵占东北完全出于自卫范围之外,要求日本政府撤兵,通过外交手段和平解决。

△ 伪辽宁省地方维持委员会会长袁金铠及该会各委员联名发表宣言,声称该委员会专为维持地方治安,并无组织政府、发表独立宣言之举。

10月6日 广州“非常会议”就时局问题发表通电,提出统一的国民政府成立后必须致力者数端:一、应领导人民雪耻自卫,收回东北领土;二、扶植民权,培养民力,完成地方自治;三、结束武力挟持政治的历史,使武力受政治支配;四、政府与人民共同设立全国财政整理委员会。

△ 粤方派汪精卫到香港晤陈铭枢,再商和平办法,商定先释放胡汉民、李济深,然后在沪开和平预备会议,俟陈抵京商妥,粤方始派代表赴沪。7日,陈铭枢离港赴沪。

△ 施肇基向国联秘书长德鲁蒙要求,请国联在“满洲事件”调查范围内加入日军修筑吉会路一项;并向国联声明,日军仍然占据沈阳、吉林、长春、辽源、新民屯、牛庄、安东、抚顺、敦化、凤凰城、昌图等处。至是日止,施肇基向国联理事会正式送交日军侵占东北的文件已达41件之多。

△ 西班牙驻沪总领事富尔奉该国外交部长、本届国联主席勒乐训令,是日离沪前往东北调查“满洲事件”发生原因、经过、现状及日军撤兵情形。富尔临行时谈,其调查报告仅送给勒乐,并不向国联报告。

△ 鲍文樾奉张学良命赴山西邀阎锡山赴北平共商对日办法,阎表示愿以国民资格共御外侮。是日,鲍离并返平,谈称此行接洽圆满。

△ 何成濬自汉飞抵南京,向蒋介石请示武汉水灾善后及复兴武汉办法,并请补助鄂省政费。

△ 张学良派东北政委会委员刘哲到南京向蒋介石报告东北情形,罗文幹同行。

△ 日本关东军司令本庄繁在沈阳布告称:“排日侮日一切反动行为,无论何人,尽认为抵抗运动,不但饬属严拿主办,断然膺惩,以断乱根”,“仰尔一般人士,须慎其行动,勿轻举贻悔。”同日,日军第二师团长多门亦在吉林发出同样布告。

△ 日本借口我国上海民众抗日救国气氛激昂,令佐世保军港大批军舰开沪。是日,日海军第二十四舰队驱逐舰“桧号”、“柳号”、“10月 - 图1号”、“桃号”四舰由田中操海军中佐指挥开入黄浦江。据新声社调查:日本原在华之海军泊长江一带者为第一遣外舰队,计15艘,分泊华北青岛、天津等处者为第二遣外舰队,计五艘,分泊华南广东、福州、厦门等地者为第三遣外舰队,计六艘。至是日止,日在华军舰共31艘。

△ 国联教育考察团施培克等一行八人在南京由教育部引导参观各教育机关后,是日赴北平、天津各地考察。

△ 谢六逸、赵景深等发起成立上海文艺界救国会。

10月7日 国民党中政会加推罗文幹、刘哲为特种外交委员会委员。同日,特种外交委员会讨论对日外交问题,并电驻日公使蒋作宾对日本派大批舰队来华事提出抗议。

△ 南京中央大学学生赴国民政府请愿,要求政府宣布对日政策,发给中大步枪2000支,并就日本政府要求中国48小时内答复长江流域停止一切反日运动一事质问政府将如何应付。因蒋介石不在,由教育部长李书华代见。学生拒绝,转赴中央军校见蒋,蒋作答复后,学生方返校。

△ 淞沪警备司令熊式辉就日军舰到沪事对记者发表谈话,谓“上海与沈阳情形不同,日本亦不致以对待沈阳者对待上海”,并断言“上海决无意外之事发生”。

△ 自日本第二十四舰队到沪,各国均增加驻沪舰力,至是日止,各国在沪驻舰共22艘,其中日舰七艘,美舰五艘,法舰三艘,意舰一艘,英舰六艘。

△ 东北军第七旅王以哲全部到达锦州。10日,王在锦州对《申报》记者谈,该旅“退出北大营时,士兵均抱枪痛哭,愿拼死一战,惟格于上峰命令,不敢违抗,遂各带武器,冒弹雨逃出,士兵死伤共三百余人”。

△ 东北民众自卫军在辽南凤城小汤沟宣告成立,邓铁梅任司令。

10月8日 国民政府令:根据国际联合会决议,令知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张学良迅速派负责人员接收日兵撤退后之各地,切实恢复治安,安抚流离,保护外侨生命财产安全。嗣据该司令长官呈电,已派定张作相、王树常两员负责办理。兹据各种报告,东北各地方颇有利用时机,依恃外力,组织非法机关者,其叛国害民,应着该司令长官严密防止,并负完全责任督同张、王及各地官员迅速妥为办理。

△ 国民政府训令各机关,谓现在国家多故,凡属官吏,自应共体时艰,在此期间,所有在京公务人员,一律不准请假,如有擅离职守者,即以弃职潜逃论,严加惩处。

△ 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圈定韩克温、赵连登、李汾、胡伯岳、梁贤达、苏寿余、刘冠儒为山西省执行委员;准安徽省党务委员程天放辞职,派刘涟漪继任;通过《中央审查党义教师资格委员会组织条例》。

△ 张学良电国民政府报告日军仍占领营口、沈阳、长春、吉林、铁岭等地,辽、吉两省各机关均在日军手中迄未交出,无从恢复原状。同日,张又电告外交部,谓据辽源县长徐维新电告,日人煽动蒙古青年首领甘珠尔扎布(按:即民国初年被张作霖消灭的蒙匪巴布扎布之子)等乘机独立,成立独立军,由日军供给大批武器。

△ 日军飞机12架由营口飞往锦州轰炸,投弹80枚,攻击主要目标为辽宁省府临时所在地锦州大学及锦州车站,炸死19人,其中有交通大学俄国教授一人,伤32人,炸毁机车一辆,辎重车二辆,房屋损坏极多。同日,日飞机五架轰炸新民公主屯,并在哈尔滨投弹10余枚,伤亡数人。

△ 日陆相南次郎、参谋总长金谷、教育总监武藤在东京集议对“满洲事件”今后方策,决议向日政府提出如下意见:一、“满洲事变”由中国不法行为所引起,故一切责任应由中国负之;二、满蒙悬案,特别如铁道及商权问题等,当乘此时期解决之。满洲新政权之实现,应以地方问题交涉之:(一)新政权树立,日侨之生命财产得有安全保障后方能撤兵;(二)“满洲事件”为日中两国地方问题,国联倘欲干涉,当促其反省。

△ 日军强令四平街市改制,日军委商会会长翟书田充伪市长,市政公所设日本顾问三人,咨议若干人,一切市政要项均由咨议会审决定。

△ 日临时阁议通过日本政府致中国政府抗议书,抗议国民政府反日运动;并决议在抗议书发表之日,同时派遣军舰“常盘”、“天龙”两艘载陆战队向上海急行示威。

△ 日本驻沪总领事村井向上海市政府递交请求书,请求放还被扣日货,取缔民众反日运动。市政府当即口头驳复,次日又正式致函该领事驳复。

△ 空军参谋长李靖滨驾机由南昌飞吉安,途经樟树遇雾坠机身死。

△ 红三军经钟祥、京山,回师洪湖,驻潜江县境,夏曦接任该军政委。

△ 第四十八师徐源泉部旅长徐德佐率部进攻岳口红军贺龙、段德昌部时被击毙。

10月9日 国联主席勒乐会同秘书长德鲁蒙分别致电中、日政府,谓东三省与中国其他各处发生意外事件,足令两方感情日趋恶化,解决更加困难,请双方在国联理事会重开以前注意遵守前次理事会所商定彼此约束勿令事态更严重之成约,履行各自在理事会上的诺言。

△ 驻华日公使重光葵由上海赴南京,向外交部交付日政府对我要求撤兵照会复文,仅谓准备协商有关必要基本大纲,竟又向我国提出关于抗日之觉书式的抗议。

△ 国民政府秘书朱文中及参事林竞会见来京请愿的上海各大学学生代表,表示蒋介石已令训练总监部于下星期内发给上海各大学义勇军步枪5000支,由派驻服务之各军事教官携往分发。学生代表遂乘夜车返沪。

△ 上海市民联合会推代表钱龙章等四人前往公共租界工部局向总裁费信惇要求禁止日军在租界内示威,并保障市民之爱国运动。费表示日军在租界武装示威,工部局限于章程,无权限制;日军在沪仅700人,故沪市治安可保无虞。费并表示对华人之合法爱国运动不加干涉,望华人恪守范围。

△ 辽宁省府代理主席米春霖因日机轰炸锦州,是日离锦赴平,各省委及重要职员均随行,临时省署已空无一人。

△ 施肇基以日军飞机轰炸锦州,满洲局势严重,急不容缓,申请国联理事会提前开会。

△ 驻长春日军第二师团长多门发出布告称,凡“谋排日”者,“或庇护此种行动者,或知此情不向日军报告者,均认为对日军之敌对行为,照军律严重处分”。

△ 日军铁甲车一列载兵数百名开抵通辽,将南站、北站之间铁路拆毁,并埋设地雷,又将四洮车站与北宁路大(虎山)通(辽)支线接轨处炸毁,以破坏四洮路与北宁路的联运。同时,日飞机散发传单,内称中国军不能维持治安,致使土匪骚扰,故日军不得不来保护。

10月10日 蒋介石为“双十节”撰书国庆誓词,谓:“救国之道在和平统一,御侮之要在守法奋斗。统一为和平之基,守法为奋斗之本。望我同胞共同努力一致于和平统一,守法自强二语,以达救国御侮之目的。永为中华民国双十节之誓词,共矢勿渝。”同日,蒋在南京国庆纪念大会上阅兵并发表演说,望国民及将士不忘“和平统一,守法自强”八字。

△ 施肇基照会国联理事会,谓日本已组织一起蒙古军队,发枪3000支,子弹100万发,迫击炮、山炮各四门,飞机两架,此军械全系从沈阳兵工厂所掠夺。日军正准备指挥蒙军进攻郑家屯。同日,日本代表芳泽照会国联理事会,称中国排日运动极为猛烈,显见中国决心企图与日本断绝经济关系,日本曾照会中国,所有在华日军一切行动皆系合法自卫行动,中国应负完全责任。

△ 驻美中国代办容揆正式照会美国政府,请美国指派外交人员至辽、吉省政府,在中国接收日兵撤退各地时充任顾问。

△ 日本外务大臣币原因英使林特美要求日政府解释日机轰炸锦州事件,是日发表宣言,诡称日机轰击锦州,系因中国军队正集中该处,日军在“自卫”上与“维持秩序”上有迅速行动之必要;如中国兵士不向日机开火,则日机不致轰击该地临时省政府及兵营;日机掷弹自卫,并不违犯国际公法。

△ 日本“常盘”、“天龙”两舰抵沪,停泊于杨树浦江中。“常盘号”载来海军陆战队400名,其中240人由汇山码头登陆驻入北四川路底之日兵营。“天龙号”载来陆战队240名,登岸后驻戈登路日兵营。日方声称此举系为保侨。

△ 广州永安路公安分局局长杜煊泰所开设的新世界洋货店专卖日货,是日因拒绝焚毁日货,群众愤而将店内日货焚烧。杜指挥警察三次开枪,打死群众15人,伤80余人。广州市公安局长陈庆云率警备队到场指挥,将行凶警察缴械。

△ 北平邮务工会组织抗日救国会,通电请全国一致备战,成立邮工义勇军,组织邮工宣传队,组织全国邮工抗日救国会及北平工人抗日联合会。

△ 辽西著名绿林首领老梯子(高鹏振)在新民县成立东北国民救国军,自任总司令。

△ 美洲华侨航空救国会在波特兰成立。

10月11日 国民政府照会英、美等国驻华公使,请派员调查日军轰炸锦州事件。同日,张学良电施肇基,声明锦州驻军并无扫射日本飞机之事。

△ 调查康藏问题专员唐柯三以数月来调处无方,电蒙藏委员会引咎辞职。

△ 广州各界就永安路公安分局局长杜煊泰指挥警察残杀爱国群众事件到粤府请愿,汪精卫、邓泽如、萧佛成等接见,谓公安局长陈庆云已引咎辞职,对杜将组织特别法庭审讯,死难者将予抚恤,并表示促保民众运动。

△ 驻华日公使重光葵向外交部代理部长李锦纶面交日本政府9日发出的对华抗议书,声称“满洲事变”为中国多年排日思想所引起,日军为应付中国军队挑战而自卫,中国政府对此事件当负其责。并宣称中国排日运动与中日间现存条约之规定及精神相背驰,中国政府若不予以取缔,则与中国代表在国联关于“防止事态扩大”的言辞相违背,中国政府对排日团体之行动应负全责。

△ 旅沪日侨举行居留民大会,讨论对付中国民众抗日救国运动之办法。散会后,日侨中之暴烈分子数百人三五成群,出发赴虬江路、北四川路一带,强撕各商店门窗所贴之爱国标语,稍有抵抗者即加殴辱,并将俭德公司所设孙中山遗像打碎,撕毁中国国旗。12日,上海市政府派秘书长俞鸿钧向驻沪日领事白井当面抗议,要求日方对此非法举动严加限制。白井表示尽力制止,惟要求市政府对抗日运动亦加限制。

△ 日关东军司令本庄繁向伪辽宁地方维持委员会委员长袁金铠发出指令,沈阳东三省官银号及边业银行开业后,必须置于日军支配之下,以确保日军之利益,日本军认为必要时,无论何时,可停止东三省官银号营业之全部或一部。

△ 抚顺伪自治委员会在日军扶植下成立,夏宣、刘汉卿为正、副委员长,聘日人山口文雄等为顾问,改挂黄色旗,宣布废除旧县政府。

△ 美国国务院发表致国联照会,略谓国联对于纠正中日行动应勿爽宿诺,亟宜猛进勿懈,美国未忘《非战公约》与《九国公约》争执者应负之义务,愿为国联后盾。同日,美国务卿史汀生电日外相币原,指责日军轰炸锦州,“与日政府在国联理事会对9月30日议决所作之诺言,殊不相符”。

10月12日 蒋介石在国民政府纪念周报告对日问题称:日军虽在东北不断扩大侵略,我国仍要镇静持重,拥护公理以抗御强权。“我们更应相信国际有公约,人类有公道,我们要以和平的心理去遵守,以牺牲的精神去拥护”。不到日本侮辱太甚不得已时,决不与日开战。

△ 国民政府任命张维翰、王柏龄、胡庶华、南桂馨、黄序鹓、董修甲、赵10月 - 图2传、王伯秋、程中行、狄膺、诺那呼图克图、何遂、凌陞、广禄为立法院立法委员。

△ 国民政府颁《蒙古盟旗组织法》;公布《民国二十年江苏省运河工程短期公债条例》,该公债总额500万元,于本年11月1日发行,年息八厘,票面按九八折发行,分五年偿还本息。

△ 张学良在北平对路透社记者谈,日本要本人下野,系日妄图发展满洲独立运动,建立满洲国,为其将来完全兼并满洲作准备。指出日本之举,是干涉他国内政之无理行动。

△ 施肇基正式向国联提出日机轰炸锦州的报告,要求理事会派遣国际委员会赴辽宁、吉林调查日军侵华情形。

△ 陈铭枢抵南京,谒蒋介石报告赴粤接洽和谈经过。陈对记者谈,值此国难当前,各方一致对外,京、粤商谈和平统一已完全一致,蒋介石、胡汉民二人已消除意见。同日,陈到胡汉民住处转告蒋想与胡见面,并对胡说:“蒋介石因粤方坚持须先恢复先生自由到上海,然后再谈和议,所以已有意送先生到上海了,我看先生要快些走,一迟怕又要变卦。”胡允诺。13日,蒋、胡在中山陵会见,蒋同意胡于次日离京赴上海。

△ 广州“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非常会议”决定对日方针:一、政府与民众合作;二、切实指导、保护各种爱国运动;三、组织人民义勇军;四、设立救国银行。

△ 日本外务省对我国政府要求日军立即撤回南满铁路线内之照会内容拒绝接受。外务大臣币原并照会驻日公使蒋作宾称,日政府关于日军驻扎满洲事项已将其可声言者通知南京及日内瓦双方。

△ 广州中山大学全体学生罢课并就杜煊泰惨杀民众事件发表宣言,表示“誓以鲜血争民意,以头颅保卫国土,内除殃民大憝,外抗日本帝国主义”。是日,陈济棠调大批军队入城保护各机关,令香翰屏为广州公安局长兼戒严司令。

△ 据上海《民国日报》载,日关东军司令部发表在我国东北掠夺军械“战利品”,价值共在8000万元以上。主要为:沈阳兵工厂大炮32门,速射炮41门,迫击炮61门,机关炮26门,步枪8.9万支,炮弹370箱,子弹800箱。在吉林、长春、营口等地获大小炮共75门,步枪共8.57万支。兵粮、汽车、军衣、皮带、鞋类等价值1000万元以上。

△ 据《申报》报道:长绥路护路司令丁超奉张作相令,就任东铁护路总司令。东铁护路军划定新防区,哈长线苏德臣旅、哈绥线邢占清旅及赵芷香旅,哈满线苏炳文旅、张殿九旅及程志远旅。

△ 陕军苏雨生部进攻宁夏,是日陷宁夏省城,马福寿部被缴械。

△ 据《申报》报道,晋西临县、兴县、保德各县鼠疫猖獗,岚县、苛岚亦波及,兴县已死于鼠疫者达2000余人,学校均解散,省防疫处电令疫区各县断绝交通。

10月13日 外交部驳复日本政府本月9日对我抗日的抗议照会,略称中国政府自事变发生以来,不作任何敌对行为;对于日军继续进逼,不作任何形式之抵抗。惟日本政府不履行撤兵之诺言,日军继续扩大侵略,如发生不幸结果,日本政府应负完全责任。

△ 国联理事会讨论日本强占东北问题,法国外长白里安代理主席。施肇基控诉日本在9月30日理事会休会后,不但不退兵,而且暴行愈演愈烈。日代表芳泽为日军入侵东北辩护,竟谓东三省为日本所开发,已成为日本生存所系,由于中国反日民心激昂,故不能从该地撤军。白里安表示,中日双方均负维持远东和平责任,应各自约束,勿生增重局势之事件,理事会当尽最大力量帮助解决。

△ 广州“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电国联对日本通牒所称中国反日运动为国民党指导下之国策手段力加驳斥,谓日谍不但措词错误,且将远东历史颠倒,中国的反日运动,是中国人民对异族侵凌的一种心理感情之表示及道德力量自然的发动,任何政府均无权制止。

△ 伪吉林长官熙洽遵吉林警备司令天野少将之通牒,布告全省民众严禁排日行动。

△ 内蒙达尔罕王抵达北平,向张学良报告日军强迫其召集内蒙48旗宣布独立及从沈阳逃出之经过。张以达尔罕深明大义,慰勉有加。

△ 驻汉日领事赴武汉行营见何成濬,要求保护在汉日侨生命财产,取缔华民反日运动,何表示负责保侨,民众无越轨行动,反日宣传与经济绝交系人民爱国运动,政府不能干涉。

△ 全国商会联合会前奉行政院训令举行俄币卢布登记,是日该会向实业部呈报各方报告总数为550729561.5元。

△ 广州全体警察发表宣言,谓10月10日惨案系警察当然之防卫,对杜煊泰不得有所处分,倘以三数“反动者鼓动民众捣乱”为合理,则全体辞职。同日,广东省政府训令全体警察照常上班,不得擅离职守。

10月14日 胡汉民离南京赴上海,结束了自2月28日以来被蒋介石幽禁的生活。陈铭枢、吴铁城、张静江偕行。胡抵沪后,旋筹备宁、粤和谈会议。

△ 国联理事会召开秘密会议,中日两国理事未参加。会议讨论请美国代表参加理事会解决中日满洲问题,一致同意邀请美国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会后白里安晤中日代表征求意见,中国代表施肇基表示同意,日代表芳泽声明需向本国政府请示。争端所在,中国坚持先撤兵后谈判,日方则要求先谈判后撤兵。

△ 白里安令法国驻北平武官邦德维特代表国联主席赴锦州、沈阳调查,并将调查情形随时电告日内瓦,邦德维特是晚离平赴锦。

△ 沈海路自日军入侵东北后停止通车,后改为中日合办,并组成沈海路保安维持会,以土肥原为监事长,丁鉴修为理事。是日,土肥原与丁联名发出通告,称该路自本月15日起恢复通车。

△ 受日人指挥之大股蒙匪二三千人沿四洮路进击通辽,与驻通辽之东北军骑兵第三旅第四十团激战,蒙匪被击退,双方死亡均众。同日,日机轰炸通辽。

△ 日外务省就我国政府抗议日机轰炸锦州事件复照外交部,谬称:日机轰炸锦州,系因据报中国方面在锦州集合军队,计划扰乱满铁沿线治安,故日机飞往侦察,受中国军队射击。日机投弹轰炸,乃自卫之当然行动。

△ 日军封锁大连港,断绝交通,暗中运输连队。北宁路列车四列被日军扣留运兵。

△ 张学良召集在北平各要员讨论时局问题,决定除对日侨切实保护外,并拟令各地驻军勿轻举妄动,所有对日外交完全听命中央办理。

△ 东北军第七旅王以哲部自9月18日撤出沈阳北大营后,绕行千里,是日抵达北平。张学良令该部驻平绥线的南口、怀来休整。

△ 财政部次长张寿镛对华东社记者谈,财政部绝无停付外债之举动,自民国五年至今已偿付外债10余万万元,至民国二十九年,即可逐渐还清。

△ 教育部通令各公、私立大学,因日军入侵东三省,凡辽、吉、黑三省学生,均豁免或减免学费一学期。

△ 中国航空公司南京至北平航线正式通航。每日京、平对开,每机乘客三人。

10月15日 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圈定王祺、何键、张炯、谭常恺、朱浩怀、谢祖尧、黄家声为湖南省执行委员;圈定潘秀仁、赵允义、陈国英、曲步霄、乔秉华为绥远省执行委员。

△ 胡汉民在沪电促粤方唐绍仪、汪精卫等到沪与宁方举行和平会议,谓现在外患急迫,正为团结紧要时机,宁粤团结,“今后安内攘外之力,亦可确定”。

△ 广州“非常会议”决议,派汪精卫、孙科、邓泽如、古应芬、李文范五委员偕同宁方代表蔡元培、张继赴沪议和,并推定汪精卫、孙科、许崇智、邓泽如、萧佛成、邹鲁、谢持、覃振、林森、李文范、熊克武、顾孟馀12人出席统一会议,陈济棠、李宗仁留粤主持政务。

△ 日军侵占东北后,留日学生纷纷退学,欲回国参加抗日。是日,训练总监部特令留日军事学生管理处主任章鸿勋转饬各专科及士官学校之官费留学生不得擅自退学,如至万不得已时,可与驻日公使蒋作宾取一致态度。

△ 广州惨杀民众之祸首杜煊泰在押脱逃,粤当局悬赏二万元缉拿。汪精卫为此引咎辞职,广州“非常会议”慰留。

△ 外交部就日军近日增兵新民、辽源,封锁大连海口,炮击北宁路客车等种种军事行动电请国联对日方提出紧急制止,并声明国内民气异常激昂,但政府服从国联主张,一再训谕民众,听候国联解决。

△ 前四洮路督办马龙潭凭借日军势力在四平街成立“中满联合独立自治会”,包括昌图、梨树、辽源、怀德、开原五县。马发表宣言,声称该会“重新设置一切政治机关”,“依世界人类爱善最高之宗旨,建设中日亲善之乐土”。

△ 洮南镇守使张海鹏部开抵嫩江桥,在日机两架掩护下发动进攻,遭到东北边防军驻江公署卫队团徐宝珍部阻击,张部支队长徐景隆触地雷毙命,张部溃退泰来。马占山之黑龙江省防军将嫩江桥炸坏三处,以阻日伪军过江。

△ 日关东军司令本庄繁在沈阳召集各旅团长及重要军官开会,决议联名电请陆相南次郎要求日政府退出国联,对华宣战。

△ 日机五架轰炸通辽车站,行车房被炸毁,死14人。

10月16日 国联理事会举行全体大会,讨论邀请美国代表参加理事会共商解决中、日“满洲事件”问题案,日本代表芳泽极力反对美国代表出席理事会,并提出修正案,主张组织法律委员会进行研究。理事会主席白里安以日提案付表决,仅一票赞成,13票反对,被否决。原邀请案以13票赞成,一票反对获得通过。白里安即向美国发出邀请书。同日,美国接受邀请,派吉尔白列席。日本政府发言人就此事发表谈话,谓国联如不审慎考虑日本意见,日本将退出国联。

△ 日陆军武官永津中佐奉陆军部令正式通知张学良,东北边防军日顾问柴山少佐、今田大尉及吉林省军事顾问大迫、沈阳高等兵学教官矢崎、须田两少佐,决定自本月15日起解除聘约。

△ 胡汉民在上海就对日外交发表谈话,谓对日应确定一原则,即“绝对不屈服于任何暴力之下”与“绝对不丧失国家之权利”。同日,胡又对沪各大学学生代表谈,当此国难之际,学生应“为民前锋”,应多注意“力”的准备,毋作“气”的发泄。

△ 黑龙江省政府代理主席马占山由黑河抵齐齐哈尔就职,并电各军协剿张海鹏军。

△ 上海金业交易所即日起以美元为基准。

10月17日 国民政府任命刘文岛为驻德国特命全权公使,王广圻兼驻捷克斯拉夫(今译捷克斯洛伐克)国特命全权公使,张志良为东三省盐运使。

△ 国民政府令:现查山西、陕西两省地方发生鼠疫,人民死亡甚多,着行政院转饬内政部遴派卫生署医官带同护士及各项药品前往该疫区协同省政府妥速办理。

△ 国联理事会讨论中日满洲问题,鉴于中、日意见分歧严重,欲拟一折衷办法,即一面由日本分期撤兵,一面在撤兵期内由中日两国开始谈判。并决议,由白里安电所有《非战公约》签字国,请各该国政府电其驻中、日公使分别劝告中、日政府遵守公约。

△ 上海各业70余工会联名发表促和平救国宣言,谓日寇入侵,亡国之祸,危在眼前,“倘竟互相犹豫,只图私利,不顾大局,或敢有垄断跋扈者……均为我全体国民之公敌”,全国上下应一致图救国大业。

△ 据《申报》报道:吉林省府暂设哈尔滨大帅行辕,代理主席李振声、参谋长王之佑、财政厅长徐晋贤、民政厅长詹允、农矿厅长王宽善、建设厅长徐箴、教育厅长李树滋、警务处长高齐栋、外交特派员钟毓。

△ 日本上议院领袖开会,通过促政府对满洲问题坚守原定政策,勿顾忌国联之决议。同日,陆相南次郎与参谋长金谷会商后,向报界宣布,无论国联或其他第三者取何途径,日本对满洲政策决不改变。

△ 教育部转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制定《学生义勇军教育纲领》,凡九条,并通令各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遵行。

△ 16日晚胡匪200余在日人指挥下进攻新民县城外六里之南台子村,是日该村被攻陷,全村壮丁19人被杀,妇女被污,并纵火焚村,全村300余家尽成焦土。

10月18日 国民政府令教育部通令南京各学校整饬学风;又令各机关禁止公务员参加民众抗日运动。

△ 李烈钧、徐谦、程潜、张知本、陈嘉祐等拟定向宁粤和平统一会议提案大纲九条,其中有“切实保障人民实行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权”,“人民得自由组织团体或政党”,“缩短训政时期”,“唤起民众捍御外侮”,“恢复苏俄国交”等项。

△ 韩复榘布告各界,谓自东北事件发生后,迭奉中央党部、国民政府命令,对外务须力持镇静,听候中央解决。此后凡贴标语,召集会议,必须省党部及省政府审查允准方可行动。

△ 北平工界抗日救国会成立,参加者有邮务、火柴、粪夫、缝纫、地毯、报贩、电车、自来水等工会,决议从速组织义勇军,实行对日不合作,积极募集爱国捐款。

△ 据《申报》载:美国红十字会职员兼著作家、讲演家艾迪将其于10月9日在天津美总领事前所作的关于日军入侵满洲之宣誓证词书寄给实业部长孔祥熙,证书按法律方式立言,在任何法庭可提出作证,证上除艾迪本人签名外,还有监视人美驻津总领事乔治亚吉森的签名及美总领署印。

△ 世界著名发明家美国人爱迪生病逝。19日,国民党中执会致唁电哀悼。

10月19日 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凡本党同志自第二届第四次全体会议以后因政治关系而开除党籍者,一律恢复党籍,俟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时提请追认。”

△ 蒋介石接见东北民众代表向宸等,代表提出请政府否认辽、吉非法组织政府及其与日所订密约,并严令通缉袁金铠、熙洽等汉奸;统筹全国自卫方针;恢复与苏联邦交;速令黑省军队阻击张海鹏北犯;积极扶助学生义勇军等要求,蒋对所请各点,分别答复表示接受。

△ 张发奎率第四军全体将士通电全国,主张对日本宣战,表示愿为抗日先遣,万死不惜。

△ 国联理事会对中日满洲问题之讨论,因日提基本要点五项及日政府正式照会重提美国参加之法律问题,发生剧变,宣布延会,授权白里安与中、日代表直接商榷解决办法。同日,日代表芳泽发表声明书,声称日军暂不能从东北撤退,并提出日军撤退的两项条件:一、中国军队不对日本有敌视行为;二、中国政府及地方长官须尊重日本在中国的条约权利。

△ 施肇基在日内瓦对美联社记者发表谈话,谓任何解决中日争执的办法,只要全世界认为公允有理,中国皆愿接受。中国完全信赖国联,绝对受理事会决议约束。

△ 外交部接莫斯科电,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加拉罕声明,苏联所奉行的主义与国际帝国主义的侵略行为水火不相容,决不与帝国主义者协谋以图他国,甚望中国自行从速制止日本在满蒙之阴谋。

10月20日 蒋介石在南京招待出席太平洋国际学会的英、美、日、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等国代表,希望代表在会议期内研究如何联合世界公众之舆论,以谋世界和平。

△ 张学良电施肇基,谓东北军为尊重国联决议案及友邦劝告,无不处处对日军退让,已将日方最为重视的王以哲部调至与日军不能接触的平绥线南口一带,请向国联声明。

△ 外交部昨今两日先后收到英、法、德、挪、南斯拉夫五国致中、日两国请注意《非战公约》义务之照会,并表示各该国现正积极协同国联为促使中、日满洲问题和平解决而努力。

△ 日代表芳泽向国联代主席白里安及秘书长德鲁蒙递交关于日本政府对满洲撤兵的五项条件,其要点为:一、中日相互担保各不侵略,并保障彼此领土完整;二、中国境内各种排日形式,包括抵制日货在内,须永远取消;三、保障中国境内日人生命与财产之安全;四、中国须偿付用以筑造满洲各铁路之日款,并承认满洲筑造铁路之现有条约;五、承认现有条约权利,包括日人在满洲租地之问题在内。

△ 南京全市学生开抗日救国大会,一万余人参加,通过关于促进和平统一、反对与日直接交涉、严惩叛国分子、恢复民众运动、实行强硬外交政策等项提案多件。会后举行示威游行。

△ 西北反帝同盟军组成,谢子长、刘志丹分任总、副指挥。

△ 沈阳市地方维持会长赵欣伯继土肥原任伪沈阳市长,土肥原任市政公署顾问。赵并兼沈阳高等法院院长、保安队监督及东三省民报社长。沈阳维持会扩大权限,管理辽宁全省民政,各县均取消县政府,改组成维持会分会。

△ 阚朝玺在沈阳通电自白,声明其于9月28日所组“四民临时维持会”是在日军入侵,达官富绅相率逃避,一般民众既不能避,又不及呼吁,生计复遭断绝的情况下所为,近因各机关成立,该维持会已于10月10日取消,本人亦脱离地方维持会。

△ 外交部次长李锦纶就“韬朋案”照会英国驻华公使蓝普森,谓据军政部次长陈仪调查,韬朋被昆山驻军团长黄珍吾执讯,因态度不逊,被黄杀死,消灭尸首,黄已被判徒刑14年。

△ 上海法租界发表户口调查统计:中外居民共45.6012万人。其中华人占44.0866万人,外侨1.5146万人。外侨中俄人最多,为5671人,英人2629人,美国人1572人,法人1326人,其他各国侨民为数百、数十不等。

10月21日 蔡元培、张继偕同粤方出席和平统一会议代表汪精卫、孙科、李文范、伍朝枢、陈友仁到达上海。唐生智、张发奎、甘介侯、郭泰祺以及随员91人同行。同日,广州“非常会议”电沪邹鲁,请担任粤方出席和平统一会议代表。

△ 何应钦奉蒋介石电召由南昌返回南京。南昌行营事务由参谋长贺国光代理。

△ 国民党中政会决议增派朱兆莘为特别外交委员会委员。

△ 马占山在齐齐哈尔正式就任黑龙江代理省主席。马表示:“倘有侵犯我疆土,及扰乱治安者,决以全力铲除之。”

△ 冯玉祥电汪精卫等粤方出席宁粤和议代表,陈述对时局主张,其要旨为:一、设立国防局,集中专家,共筹国防计划;二、应迅速起用真正有功于革命之人员;三、恢复党的民主制,整饬党纪;四、首都应迁于适当地点;五、恢复民众运动;六、厉行减缩政策,裁并机关;七、实行财政公开,应用预算决算制;八、严订惩处官吏渎职贪污条例;九、制定生产计划;十、严订累进之所得税及遗产税;十一、规定公务人员最高薪及工农最低薪;十二、制定社会保险法;十三、修正教育计划,培养国家所需人才,使人民有平等受教育的机会。

△ 粤省府取消对平、津、沪等地各报入口禁令。

△ 第四次太平洋国际学会在沪正式开会,共到中、澳、英、日、菲、美、荷、加拿大、新西兰九国代表131人。徐新六致欢迎词;胡适发表讲演,略谓这次会议的东道国,正遭到史无前例的国难,中日虽没公开开战,但已在战争状态之中。希望会议能为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做出努力。

△ 安徽省府主席陈调元电湖北省府主席何成濬称:“国难临前,赤氛未息,攘外安内,全在负责有人,无论如何更张,一国元首,不宜更易”,请何劝阻蒋介石引退。23日,何复电表示:“当存亡危急之秋,欲一致对外”,应如期召开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国是。

△ 沪蓉航线汉渝段正式开航。

△ 施肇基致白里安备忘录,重申:一、解决满洲纠纷之谈判,必须以立即撤退日军为基础;二、日军撤退时及撤退后,必须有一中立委员团视察;三、必须承认中国因日军侵犯满洲所受损失有要求赔偿之权;四、必须成立一中日之间调和与公断的永久机关。

10月22日 蒋介石由南京飞抵上海,同汪(精卫)、胡(汉民)在上海孙科住宅会谈,宁方出席者为蒋介石、于右任、蔡元培、李石曾、张继、张静江、陈铭枢、邵元冲,粤方为汪精卫、孙科、伍朝枢、李文范、陈友仁、邹鲁、胡汉民。会谈商定:一、外交方面决先求得一致,以利共赴国难;二、党、政、军诸方面问题,俟南京推定代表来沪与粤方代表先开预备会共议详细草案,然后再赴南京开正式会议决定。同日,蒋介石返回南京。

△ 粤方代表汪精卫、孙科等联名致函蒋介石提出宁粤议和办法七项:一、为共赴国难,先谋外交一致行动;二、关于党国诸疑难问题,请宁方派代表到沪共商解决办法;三、党国根本问题在于集权于党,完成民主政治乃根本原则;四、召集一、二、三届中央委员会议产生健全的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五、国民政府主席,拟仿德、法总统制,以年高德劭者任之,现役军人不宜当选;六、拟废除陆海空军总司令一职;七、到统一会议决定以前,彼此应尽之责,双方应照常担负。

△ 国民政府通令南京、上海、镇江各地方当局,禁止拘日货商游街,略谓民众买卖日货,悉应本其自由意志,政府无法干涉,但拘人游街,不特妨碍社会秩序,且亦超越法律范围,应予制止。

△ 行政院下令严禁用粮食酿酒,以维灾民食用。

△ 汪精卫在沪接见沪各大学抗日会代表表示:“对日宣战问题,不但须有最后之决心,且须有最后之准备”;“对俄并非不可恢复国交”,“对共仍须排除”。

△ 国联理事会开全体会议,白里安提出解决满洲问题决议草案,内容要点为:一、限日军在下月16日理事会召开之前撤至铁路区域以内;二、重申中国保侨诺言,并望中国采取可令他国代表察视满洲诺言之实行方法;三、撤兵实现后,中日直接开议双方之间各悬案;四、设调解委员会。中日代表各向本国政府请训该案。23日,理事会开会,中国代表施肇基声明:中国为屈从理事会之意愿,接受草案。日本代表提出修正案,对撤兵限期及美国参与调解均不接受,仍坚持先直接谈判后撤兵。24日,理事会就白里安所提草案进行表决,13票赞成,日本一票反对,因未能一致通过,无决议效力,白氏遂宣布休会,11月16日再开,并声明该草案有道德价值,永久为理事会舆论记录。

△ 太平洋国际学会讨论中国经济发展问题,吴鼎昌演说中国经济计划,应注意三点:一、应注重地方发展;二、应发展交通,首先全力建设铁路,急需国际合作协助;三、其他工、商、农业应由本国投资。24日,会议继续讨论中国经济发展问题,着重讨论交通、水利问题。关于中国人口问题,会议认为“节制生育,改良家庭制度及治安种种,为目前解决中国人口问题之切要”。

10月23日 粤方出席和平统一会议代表汪精卫、孙科等在沪招待新闻界,汪称今后将不再检查报纸,“使人人有自由发表意志的机会”;又称,事实证明,用武力不能求统一,今后应“以建设求统一,以均权求共治”。

△ 蔡元培、张继由上海到南京见蒋介石,报告粤行经过,并商洽党内各领袖精诚团结,一致对外办法。蔡遵蒋命当晚返沪,向粤方代表转达蒋意。

△ 特种外交委员会讨论国联关于解决中日满洲问题决议案,佥谓只要国联认为是公正之解决办法,中国一本初旨,绝对尊重公意之判断。

△ 日本政府训令芳泽向国联理事会声明,如中国允认中日各条约之约束,并取消抗日运动,则日本亦允开始将满洲军队撤退至南满铁路区域,并尽力于三星期之内完成此举。

△ 鲁迅发表《“民族主义文学”的任务和命运》一文。

△ 中国新闻学研究会在上海成立。

△ 日军召集沈海路局长丁鉴修、四洮路局长阚铎、洮昂路局长万咸章、吉长、吉敦路局长金壁东及伪沈阳市市长赵欣伯开会,决议重新成立东北交通委员会(该会自九一八事变后停止工作),管理东北诸省交通行政,推定丁鉴修为会长,金壁东为副会长。27日,该委员会成立,并发宣言,宣称该会管理四洮、洮昂、吉海、吉敦、沈海等铁路。

10月24日 蒋介石函复粤方代表汪精卫等22日函,内称:来函所提诸问题,已派定李石曾、张静江、张继、蔡元培、陈铭枢五人就近接洽,并请胡汉民就近商酌,望早日到京,共赴国难。

△ 国民政府令:原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长冯玉祥、副委员长马福祥、王瑚及全体委员均免本职;特任朱庆澜为黄河水利委员会委员长,马福祥、李仪祉为副委员长。

△ 日本政府训令芳泽向国联理事会解释,关于中日条约问题,日本将1915年条约(按:即袁世凯与日本签订的“二十一条”)列入“现有之条约约束”,“此约束中国必须承认”,并请国联理事会纪录日本本月20日向国联提出的关于解决中日满洲问题的五项要求。

△ 前安徽省府主席方振武及第一届国民党中央委员居正应汪精卫、胡汉民电邀参加宁粤和平会议,是日抵沪。

△ 彭位仁之第十六师由浏阳东黄茅向张家坊“清剿”,苏维埃县委宋发根等三人被逮捕枪杀,张家坊红军设立之学校、医院及机关均被捣毁。同日,该师刘济人旅“清剿”浏东云溪岭一带,杀害革命群众多人,并将该处苏维埃乡政府烧毁。

△ 据《申报》载:蔡廷锴在赣州召集第六十师及第六十一师官兵训话,勖勉将士要“与国俱存,与国俱亡,死要死在国亡之前”。

△ 日关东军司令部代表林义秀向黑龙江省府要求,七日内务将江桥修复,否则由日军掩护“满铁”修理。

△ 美国著名律师达洛、教育家、哲学家杜威、文学家杜兰苏、自由思想者纽约著名之《民族周刊》之编辑者加纳脱、美国自由主义联合会之秘书长鲍尔温等著名人士,闻中国政府将牛兰夫妇秘密判处死刑消息,大为震动。是日,联名电南京政府对该项判决提出抗议,并另电宋庆龄设法营救。

△ 教育部核准四川成都大学、成都师范大学、四川大学三校合并,定名为国立四川大学。

10月25日 南京政府派蔡元培、张继、陈铭枢、张静江、李石曾五人为出席宁粤和平会议正式代表,与粤商讨和平统一问题。

△ 汪精卫在上海发表谈话,谓宁、粤统一后,两方约定同时发表蒋先生下野通电与广州国府取消通电,其最大意义,是把几年以来的纠纷,做一个结束,而从此以后,展开一个新局面,“把政治从军事势力的支配下解放出来”。

△ 宋庆龄致函《申报》,声明《时事新报》登载宋庆龄参加宁粤和平会议消息,完全不确,谓本人若对时局有意见发表,当正式送给各报刊登。

△ 前清恭亲王溥伟由日军从大连带到沈阳,帮助日军筹建伪政权。

10月26日 国民政府就国联通过解决中日满洲问题决议案发表宣言,略谓“国民政府深信国联理事会决议案能早日实行,并盼国际联盟继续努力,务使目的能完全达到,我国国民自当刻意忍耐,恪守法律,以助正义公道之成功”。

△ 宁、粤双方参加和平统一会议代表在沪开谈话会,讨论外交问题。双方认为国联对中日满洲问题能主持公道,应促国联贯彻其主张与精神;中俄复交问题,不必与中日问题并论。

△ 蒋介石在国民政府纪念周上报告,谓国联关于中日满洲问题的决议案,“以一般国民立场而论,当然未能达到吾人所要求之目的,但国联经过种种苦心,不能不说已尽到责任,亦不能不说国联已表现其精神与力量”。故我国应谅解国联,为保护世界和平而表示对决议案接受。全体国民应以“忍人之所不能忍”之精神等待国联伸张公理。

△ 施肇基致函白里安,表示中国政府随时可与日本政府商订中日仲裁公约,但该种公约内容应与《中美仲裁公约》相同。

△ 东北冯庸大学校长冯庸,因不愿参与日军策划之东北“独立”运动,被日军送东京。冯托言赴英留学,设法辗转回国,是日抵沪转赴南京。27日,冯向蒋介石报告九一八事变后冯庸大学被难经过,并请政府设法救济。

△ 上海各大学教授王造时、沈钧儒等200余人联名致书宁粤和平统一会议全体代表,陈述对时局意见:一、对日交涉须坚持无条件撤兵并保留要求赔偿、道歉之权利;二、集中全国贤能,组织国防政府;三、尊重人民固有权利,党治以来人民权利剥夺殆尽的局面必须终止。

△ 上海特区市民联合会发表对时局宣言,主张对内应改进党务,澄清吏治,集中人才,努力建设,实行主权在于民之政纲;对外应从速决定对日方针,以恢复中华民族之地位。

△ 日本政府就中日满洲问题发表声明书,声称国联24日通过的决议案不能成立,日政府统观中日大局,凡关于日本国民的生存之利益,绝不改变决心,日军若退回铁路附属地内,则势必使事态恶化。日本政府为确保在满日人之利益,认为中日直接交涉所“必要的基本大纲”是:“(一)否认相互的侵略政策和行动;(二)尊重中国领土主权;(三)彻底取缔足以妨害通商自由,或煽动国际之间仇恨对方的有组织的行动;(四)对于在满洲各地之日本人民之和平业务,须加有效之保护;(五)尊重日本在满洲方面条约上之权利。”

△ 溥伟带领废清复辟派40余人在沈阳祭告昭陵,日军沿途布岗保护,并驱乡民数千人前往“观礼”。日福田井上大将及贵、众两院议员均送花圈。溥伟等在陵前三拜九叩后三呼“中日亲善万岁”,并宣读誓词,狂妄声称:“仰仗祖宗威灵及日本正义,推翻盘据廿年之仇敌,臣今后当竭其心力,恢复祖宗之基业。”

△ 沈阳日军司令部借口“剿匪”,派兵占领四洮路各重要车站。日本官方声称此举系受南满路局之请。

10月27日 宁粤和谈会议代表在沪伍朝枢宅举行第一次预备会议。会议名称原定为“和平统一会议”,因宁方反对,遂改为“统一会议”,宁方仍不同意,最后议定称“京粤代表会议”。会议讨论粤方提案。

△ 土肥原贤二由沈阳赴天津,秘密进行劫持溥仪活动。其计划是:一、扰乱北平、天津治安,破坏张学良在华北的政权,如成功即扶植溥仪在北平建立朝廷,将东三省让给日本;二、如扰乱不成功,则将溥仪劫持到沈阳作伪满洲国傀儡。

△ 何键在湖南省府讲演“抗日救国国人应注意事项”,强调要严防共产党,要严守秩序,要努力职业,要加紧军事训练。

△ 昨今两日太平洋国际学会讨论太平洋外交机关设置问题,中日代表对满洲问题争论激烈。大会认为,国联已有限日撤兵决议,若日本不执行,将来再设任何保持世界和平之外交机关,对日本皆属无效。

10月28日 京粤代表会议第二次预备会议决议:关于外交事件,其方针及原则即在代表会议中讨论;进行交涉则由南京政府负责。双方一致决定,在日本未撤兵前,决不与日交涉。

△ 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日领事清水就黑省代理主席马占山拒绝日人修复嫩江铁桥,坚持中国自行修复一事提出抗议,声称洮昂路系“满铁”借款铁道,且与日本交通运输、经济上有重大关系,日本方面决定派人修复。又称,黑省军队对日人必须加以保护,“如有妨碍,日本方面将以适当措置”。

△ 阎锡山电京粤代表会议,希望双方“抱定牺牲主义,努力完成统一的党、统一的国,协力御外,以救危亡”。

△ 中共江西临时省委制定颁布《反帝大同盟章程》,凡八条,以“反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中国豪绅地主阶级、国民党以至‘AB团’、社会民主党、托陈取消派),拥护苏维埃政权,联合苏联及全世界被压迫民族、被剥削阶级争取民族解放”为宗旨。

△ 溥伟、汪喜、桂香等复辟派在沈阳商埠地八纬路一号正式组成“东北四省纯正民意政府建设研究会”。

△ 山东日侨在青岛召开全山东居留民代表大会,通过“努力造成重大事件”、“解决山东悬案与满洲问题同样断然处置”等五项决议,并发表宣言,声称“本会今当中日国交危急之际,对于非武力之敌对行为,如排日排货、经济绝交等事,凡危及日侨生命财产之安全,必设法剿灭,以图彻底解决中日条约”。

△ 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广州“国民政府”委员古应芬在广州病故。

10月29日 京粤代表会议第三次预备会议决议,对所谓外交一致作明确解释:“所谓外交一致,系有限度的,如外兵侵入而言,不抵抗,丧失国土而无人负责,此种政策及情况,会议不能表示一致。”

△ 张学良奉蒋介石电召从北平飞抵南京,面商东北外交问题。30日,张偕顾维钧谒蒋,商谈东北外交及接收办法,对准备接收辽、吉问题已拟定具体办法。31日,张返平。

△ 国民党江苏省党部电中央及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提出确定对日方案;在沪同志应速入京,实现团结等对时局之八点建议。

10月30日 粤方代表汪精卫、孙科等就各地来电要求团结对外问题联名通电全国,略谓:数年以来,党不团结在于民主集权制尚未恢复,国不统一在于未能实行训政,完成民主政治,京粤代表会议重大职责在于根本解决党国诸疑难问题。现状与民国十六年12月在上海召开的第四次中央全会预备会议相同,故此会议亦在上海举行。

△ 京粤代表会议第四次预备会议决议:一、由双方代表各电双方中央党部,请展缓召开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俟双方商定就绪再定日期;二、通过中央政制改革原则;五院独立负责,行使职权;使政治系统与组织简单化,以增加政治效能;使政治实际的民主化,中央政治机关应加民选分子,以使政府与人民共担建立宪政之目的。

△ 南京方面正式公布京、粤商洽和议以来全部往来电文。同日,南京方面电蔡元培,谓粤方所提关于党政改革方案违反总章,不能接受讨论。

△ 太平洋国际学会讨论“银价”问题,大多数代表认为世界之金不够世界之用,各国币制势将发生变动,以后银价或不致再大跌,银之风潮已告一段落,中国代表吴鼎昌发言称“现在国家中,完全以银充货币者,只有中国,故中国经济事业发展,银之用途增加,然为中国计,不愿为银之尾闾”。11月2日,太平洋国际学会闭会。

△ 训练总监部、教育部公布《学生义勇军训练办法》。

10月31日 京粤代表会议开第五次预备会议,京方加派吴铁城为代表,通过中央政制改革案,其内容要点为:国府主席为国家元首,不负实际责任,不兼他职,任期二年,可连任一次;废除中央政治会议,设国民政府委员会,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为当然委员,行政院负实际责任,其他四院连带负责;司法院为最高司法裁判机关,不另设最高法院;行政院各部长人选不必限于国民党员。

△ 国民政府特种外交委员会电令施肇基,向国联秘书长提出照会,驳斥日本政府26日的声明书,并向国联表示“日本如依期撤兵,一切困难均可解决”。

△ 日外务省复蒋作宾26日照会,声称不承认国联理事会24日决议为有效,惟希望中国政府赞助日本方针,开始商议确立平常关系之基础大纲协定问题,及军队撤回南满路附属地。

△ 孙连仲在京向蒋介石报告该路军驻防宁都一带情形及“清剿”红军状况。同日,蔡廷锴以该部即将由赣调京,特赴上海向京沪卫戍司令陈铭枢请示入京后的防务事宜。

△ 上海各大学抗日救国联合会通电督促宁粤和平统一会议迅速正式召开,要求派代表列席会议,并以公开信致张学良,请其解答不抵抗之意义及此后收复失地计划。同日,上海160个同业公会为促进国内和平,联名致电蒋介石、胡汉民及京粤代表会议各代表“捐弃成见,努力国是”,“国难当头,攘外为先”。

△ 日本共产党反对日军出兵东北,自日军占领辽、吉两省后,该党亦秘密到东北活动,总机关设大连,以松井隆等七人为领导人,各地分机关亦纷纷建立,并在抚顺秘密出版《满洲赤旗》,散发颇广。日本警署自本月26日在抚顺查到《满洲赤旗》后,28日在大连实行大逮捕,其他各地相继进行。是日,在满洲医科大学捕获日本共产党学生20余人。

△ 溥伟在沈阳北陵举行市民大会,就任伪四民维持会长,声言“满人治满,决与日人合作到底”。驻沈阳日司令部应溥伟之请,通令全市悬日旗志庆。

是月 中共中央电苏区中央局:革命军事委员会设立主席团,决定朱德为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为副主席。

△ 红军第二十五军在安徽六安县麻埠成立,邝继勋任军长、王平章任政治委员,辖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师。

△ 中国致公党在香港举行第二次代表大会,并在港设立中央党部。

△ 上海文总创办《九一八》周刊,成仿吾主编。第二期改名《公道》,潘梓年主编。第三期起改名《中国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