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民国四年)
1月
1月1日 袁世凯授国务卿徐世昌为上卿;政事堂左右丞杨士奇、钱能训,外交总长孙宝琦,内务总长朱启钤,财政总长周自齐,农商总长张謇,交通总长梁敦彦,清史馆馆长赵尔巽,审计院院长李经羲,税务督办梁士诒,蒙藏院总裁贡桑诺尔布,文官高等惩戒委员长周树谟,参政院副议长汪大燮为中卿,赵尔巽、李经羲、梁敦彦均加上卿衔;司法总长章宗祥,教育总长汤化龙,大理院长董康,都肃政史庄蕴宽为少卿,章宗祥、汤化龙加中卿衔。以作实行帝制之先声。
△ 袁世凯颁布《附乱自首特赦令》,规定:凡在1914年12月31日以前,“犯附和乱党之罪,凡系被胁或系盲从,查无扰害行为,而实非甘心从逆者,无论在国内国外,得因其自首特赦之”。
△ 袁世凯申令“注重国民教育……则必于忠孝节义植其基”。6日,教育部据此拟定《提倡忠孝节义施行办法》,经袁批准,并令应将《孟子》、《论语》分别列入初等及高等小学教科书。
△ 交通部令全国各铁路即日起实行统一铁路统计年报。是为我国铁路有统一会计统计年度之始。
△ 吴淞、广州两处无线电局建设工竣,是日开始收发电报与海上船舶通信业务,并公布《无线电发报章程》。
△ 福建省金门县正式成立。
1月2日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梁宗汉为湖北革命军司令长官。
1月3日 北京航空学校首届毕业生34人举行毕业典礼。
1月4日 驻京日公使日置益访外交次长曹汝霖,转达日本政府拒绝立即取消山东交战区域。曹以北京政府迫于山东各界及地方团体之强烈反对,要求日本谅解。7日,外交部照会英、日两国公使,正式声明取消山东交战区,并告以“贵国现在该区域内之军队一律撤退,以符尊重中国中立之意”。
△ 中俄蒙恰克图会议第22次会议,通过:一、承认外蒙有办理内政及订立工商条约权;二、中俄不干涉外蒙自治内政。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李箕为广东游击司令。
1月5日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刘光为山东支部长。
1月6日 袁世凯颁布《权度法》与《权度营业特许法》。《权度法》规定采营造尺库平制与万国权度通制并行。
△ 署理贵州巡按使龙建章,沥陈黔省财政困难情形,每年流出千四五百万,收入不过二三百万,相抵不敷一千一二百万,“再过三年,全省之金钱,搜刮一空,遍地饥民,尽成乞丐”。呈请袁世凯拨留黔省盐税,以延黔民生命。当经袁批交财政部核议。18日,财政部呈准由部筹发80万元,以资协济,所请留黔省盐税,碍难照办。
1月7日 袁世凯令各省切实查禁革命党人各种印刷文件,“从严惩办”。
△ 外交部照会英、日两国公使,谓:“现在战事已终,双方交战国之军事设备,已完全解除,自无再行使用龙口及胶州湾附近一带,为行军地点之需要。”声明:“所有前次本国划出该项区域之通告,自应声明取消,回复原状。”
△ 教育部通饬各校一律禁用翻版图书,如有误用翻版图书者,应随时纠剔,改用原本。
1月8日 日外务大臣加藤高明电示日置益公使,定期向北京政府提出“二十一条”交涉,催询已否约定会晤袁世凯日期,并电示“仍照原案及早尽速进行”。11日,加藤再次电示日置益,向北京政府提出“二十一条”时,尽量避免逐条讨论,应坚持按号(按:“二十一条”共分五号)交涉,一揽子解决。
△ 中俄蒙恰克图会议第23次会议,讨论北京政府驻库伦大员及其佐理专员所带卫队数目及俄国领事卫队数目等条款。
△ 中华革命党党员张拱辰等在南通举事,因计划不周,为人告密而失败,刘桂山、宋守仁、章荣等被捕。
1月9日 袁世凯令裁撤上海中立办事处。
△ 袁世凯授直隶巡按使朱家宝、江苏巡按使齐耀琳、广西巡按使张鸣岐为中卿。
△ 舆地学家杨守敬病卒。
1月10日 袁世凯批准奉天开办全省官地清丈局,清丈官地。13日,新民县乡民二三百人执械围攻该县清丈局,相持两昼夜,遭巡警镇压。
△ 南(昌)浔(九江)铁路竣工。2月4日全线通车。全长128公里。
△ 俄国诱使外蒙古地方当局订立银行条约,规定在库伦成立俄蒙银行第一分行,总行设俄京,资本500万卢布,该行有权在俄国铸造蒙古货币,并以限制北京政府在外蒙古设立银行为交换条件。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刘大同为东三省支部长,何荫三为仰光支部长。
△ 日公使日置益复照外交部,拒绝取消交战区。并声明日军行动设施“不能因此通告受何等影响,亦不能因此而受拘束”。16日,外交部再次照会日使,重申7日声明。
1月11日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覃振为湖南支部长。
1月12日 财政部公布《稽查造币总分厂简章》,凡11条。
△ 袁世凯令开去田文烈陆军中将,授为中卿。
△ 袁世凯为维行政系统,申令各省巡按使,各省水利分局局长员缺,由各该巡按使择相当之员,商明全国水利局,联衔荐任。
1月13日 模范团团副陈光远率领该团第一期全体官兵至北京关岳庙宣誓,袁世凯派荫昌监誓。陈宣读誓词,谓:“服从命令,尽忠报国,诚意卫民,尊敬长上,不惜性命,言行信实,习勤耐劳,不入党会。誓愿八条,甘心遵守,违反其一,天诛法谴。”
△ 袁世凯以天津启新洋灰公司办理成效卓著,特授该公司经理陈惟壬、李士鉴四等嘉禾章。
△ 袁世凯任命江瀚为参政院参政。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沈鸿柏为麻六甲支部长。
△ 奉天本溪湖煤铁公司制铁所于1913年兴工,1914年12月工竣,是日开始生产,日产生铁130吨。1917年12月第二座熔铁炉投产。
1月14日 水利局总裁张謇向袁世凯呈报河海工程专门学校筹办情形,聘前江苏教育司长黄炎培为该校筹备主任。
△ 财政部补订契税实施细则,通饬各省区财政厅转饬所属一体遵办。同日订定印花税法罚金执行规则,呈准通行办理。
1月15日 国务卿徐世昌为公开甄拔留学生订定《甄拔考验规则》八条,公布施行。
△ 财政部币制委员会成立,以章宗元为委员长。凡币制重要问题,悉付该会讨论。
△ 日公使日置益照会外交部,坚持关东州租借地列为日本邮政区域,谬称:“该地邮便悉由帝国机关施行,故当然将该地认为帝国邮政之一区域。”
1月16日 外交部电令驻日公使陆宗舆向日外务省解释,山东战区必须立即撤销,如何撤兵仍可从长商量。
△ 上海太古、招商等17家轮船公司堆装工人600余人要求增加工资,举行同盟罢工。
△ 袁世凯特任蔡锷督办经界局事务。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卢师谛为四川革命军司令长官。
1月17日 袁世凯令各省将军、都统、巡按使、护军使及京兆尹,肃清盗匪,勿养痈为患,为害地方。
△ 财政部为统一各省勘报灾歉办法,特订定《勘报灾歉条例》,凡18条,呈准通行办理。
1月18日 日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要求,要袁“迅速商议解决,并守秘密”。袁接阅后答称:“容详细考虑,再由外交部答复。”“二十一条”要求分为五号,主要内容是:第一号四条,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特权并加以扩大;第二号七条,承认日本在南满和内蒙东部的各项特权(居住权、工商经营权、筑路和开矿权),旅顺、大连的租借期和南满、安奉两铁路期限延至99年;第三号二条,中日合办汉冶萍公司;第四号一条,中国沿海的港湾岛屿不得租借或割让给别国;第五号七条,中国政府聘用日人为政治、财政、军事顾问,中日合办警察和兵工厂,承认日本在武昌与九江南昌,及南昌杭州、南昌潮州间的铁路建筑权,并承认日人在华布教权。
△ 晚,奉袁世凯之命,陆徵祥召集孙宝琦、曹汝霖、梁士诒举行秘密会议,孙主席,讨论“二十一条”。孙、曹主张只有接受,梁、陆则认为应该谈判。未能达成一致。
△ 外交部为能加入欧战议和大会,合理解决山东问题,密函驻外各公使密探驻在国意旨。
△ 袁世凯颁布修正《崇圣典例》,将原定“孔氏各项祀田,由各该管地方官清厘升科,归国家征收”,改为“祀田租税仍由衍圣公自行征收,并着各该管地方官妥为保护”。
1月19日 袁世凯接见其日本军事顾问坂西利八郎,拒日对华“二十一条”要求,声称:“日本竟以亡国奴视中国,中国决不作高丽第二。”
△ 孙宝琦向袁世凯报告昨晚会议结果,并向袁请示,袁亦主张与日方谈判。当夜,孙即递辞呈,并向袁荐陆徵祥继任外交总长。
1月20日 日公使日置益亲往北京政府外交部补递“二十一条”条款,作为正式交涉根据。
△ 日公使日置益会见陆徵祥,商讨“二十一条”会谈时间,订于2月2日下午3时,首开谈判。
△ 《大中华》杂志在上海创刊,梁启超主编,并为该刊撰写发刊词。
△ 蓝公武针对袁世凯尊孔复古活动,在《大中华》杂志著《辟近日复古之谬》一文予以驳斥,指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道,“非今所可奉以为教化之法则”,今日改革之道“不在复古,而在革新,不在礼教,而在科学,不欲以孔孟之言行为表率,而欲奉世界之伟人为导师”。
1月21日 据奉天巡按使署报称:革命党人在大连设立机关,首领孟冠州等,参加者五六百人。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批准军事部长许崇智等所拟《中华革命军委任通则》,并委庞三杰为鲁豫淮游击司令官,领导丰、砀(山)、沛三县起义。
1月22日 驻英日使井上胜之助会晤英外交大臣葛雷,将对华“二十一条”要求一至四号秘密通知英国。25日,日外务大臣加藤高明将上述内容通知驻日英使格林。
△ 东京《朝日新闻》印发号外,刊载日本对华提出“二十一条”要求。日本政府立即出动大批警察予以没收销毁,但消息终于外泄。
△ 北京《亚细亚日报》与英文《北京日报》首先刊载“日本又向外交部提出新要求”(指“二十一条”)之消息。31日,《亚细亚日报》译刊《朝日新闻》号外全文。为此,27日及31日,日公使日置益及使馆书记官小幡分别警告外交部次长曹汝霖及外交部,曹允商请内务部取缔。2月2日,政事堂在各报刊登通告,严禁外交人员及各部院录事人等向报纸泄露中日交涉消息,违者依法惩治。
△ 中俄蒙恰克图会议讨论税则问题,中方主张中国商货完全免税,俄蒙主张值百抽五,意见不一,议而未决。
△ 袁世凯颁布《教育纲要》,申明教育宗旨为注重道德、实利、尚武,强调各校应“崇奉古圣贤以为师法,宜尊孔以端其基,尚孟以致其用”。
△ 教育部通告著作人及出版人,应激励真诚,共图利济,凡所营作,一以裨益社会为归。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凌霄为贵州支部长;林天奇为吉礁支部名誉部长。
1月23日 四川成都《国民公报》登载袁世凯亲信陈宧即将入川任职新闻,当日即被以“无端造谣,煽惑军心”罪名封闭,报社主笔潜逃。
1月24日 英、法、俄驻华公使为“二十一条”事先后访问日使馆。英使朱尔典一再询问条款内容。日置益急电东京请示:万一英使复来追询第五号,将如何回答。次日外务大臣加藤电示:“一、严重提示中国政府泄露秘密后果;二、东京已于25日约见英使,只以第一至四号通告;三、万一朱使追问,可以个别悬案中二三事,系出于对华劝告性质,酌量回答。”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夏尔玙为浙江革命军司令长官。
1月25日 新任驻京德使辛慈向袁世凯呈递国书。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徐苏中为江西支部长。
1月26日 日外务大臣加藤电示日置益,“交涉迅速解决极为重要,中国政府希每周会谈一次,殊嫌缓慢。交涉一久,内容自然外泄,势将妨碍交涉进展,希贵官先要求中国政府对全部条款作主义上诺否的表示”。
△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蔡济民为湖北革命军司令长官。
1月27日 袁世凯特任陆徵祥为外交总长;孙宝琦为审计院院长;李兆珍为参政院参政。
△ 袁世凯令准审计院院长李经羲辞职,遗缺特任孙宝琦继任。
△ 袁世凯授陆徵祥、联芳、宝熙、郭曾炘、熊希龄、李盛铎、张镇芳、宋小濂、姚锡光、周学熙、李家驹、严修为中卿;梁启超、赵惟熙、曹汝霖为少卿,加中卿衔。
△ 袁世凯据财政总长周自齐所请,准将善后借款停止四省(直隶、山东、河南、江苏)保息。
△ 财政总长周自齐通令革除老少盐名目,以后小民肩挑背负,如有违章逃税情事,得按违警罚处。
1月28日 第一师师长洪承点前以涉嫌“附乱”被通缉,是日袁世凯批令准予特赦,并销去通缉原案。
△ 袁世凯任命徐廷荣为绥远陆军混成旅旅长。
△ 中华民国政治顾问莫理循呈递备忘录,希望北京政府公布日本的“二十一条”要求,争取世界同情中国。
1月29日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批准《中华革命军司令部通则》。
1月30日 袁世凯追赠赵秉钧上卿,宋教仁、沈秉堃中卿。
1月31日 中华革命党总理孙中山委林森为美洲支部长,冯自由为副。
1月下旬 统率处连接各地上将军及将军电询中日交涉近状及政府对策。袁世凯特谕该处复电,略称:“以外交政策自有相当办法,该上将军将军等应敬候中央政令,不得滥行干涉。”
是月 袁世凯长子袁克定邀宴梁启超,探询改变国体意见,杨度亦在座。
△ 《科学》杂志在上海创刊,中国科学社主编。该刊以“传播世界最新科学知识为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