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建设的初步成效" class="reference-link">第三节 经济建设的初步成效
一 工业生产状况" class="reference-link">一 工业生产状况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实施一系列有利于国内工业发展的新经济政策,如1929年实行关税自主,1931年裁撤厘金统一税收,1933年废两改元与统一货币,1935年实行法币政策等。同时发展金融业,建立国家银行;注重交通建设,增修铁路和公路,开辟航空线路。这些政策与措施使中国工业在赓续民国以来发展基础上向前发展,缓解了1929年至1933年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解除了1934年由于美国政府大量收购白银,国内金融紧缩给工业带来的萧条和困厄。此外,“五卅”惨案、“九一八”事变、“一二八”事变和“一二九”运动所激发起来的广泛的民族主义的浪潮,抵制外货,提倡国货,也为民族工业提供了发展的机会。所有这些,都促使中国工业在1927年—1937年间有新的发展。
(一)棉纺织工业
棉纺织业始终执工业界之牛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已有相当发展,后经过1923年—1924年纱布萧条,1925年纱业有了转机。1927年全国纱厂已达119家,以后纱厂、纱锭、织机逐年均有增加。进入30年代,由于东北沦陷和经济危机,纱业一直不振。1932年部分纱厂曾停工数周,1933年4月纱厂联合会决议停工23%,为期一个月。到期又决定各厂根据情况,在下半年自行减工,或停夜班,或全停数周(61)。自1932年起,华商纱厂纱产量逐年下降,不过因这时纱锭增多,故总水平尚高于20年代。自1933年以后,华商纱厂建设停滞,出售、出租、改组频仍。在此期间,华商棉纺织厂中,破产的有三家,清理的有三家,出租的有一家(62)。1935年6月底,59家华商纱厂,完全停工者24厂,而减工者复有14厂,停工减产总锭数超过100万枚(63)。至1936年,由于农村安定,农产丰收,农民购买力骤增,使中国棉纺织慢性衰落景象获得一线生机,棉业界人士转趋乐观,颇有奋起之势,但形势好转仅系曙光一现,1937年的“七七”抗战发生后,形势大变。
1927年—1937年,中国棉纺织业虽有发展,但华商纱厂无论是增长速度或是绝对增长数,都远比外商逊色。1927年全国纱锭数是367.5万枚,至1936年增加到510.3万枚,其中外国资本(绝大多数是日本的,一小部分是英国的)在华工厂所拥有纱锭数,由157.5万枚增加到235.6万枚,增加几乎达50%,在全国纱锭总数中所占的比重,由42.9%提高到46.2%;而华商纱厂拥有的纱锭数,从209.9万枚增加到274.6万枚,只增加31%,在全国总数中所占份额由57.1%降到53.8%(64)。布机在1927年总台数为2.9788万台,1936年增加到5.8439万台,其中外商厂由1.6329万台增到3.2936万台,增加了一倍有余,在全国布机总数中所占的比重由54.8%提高到58.1%;而华商厂布机数由1.3459万台增加到2.5503万台,增加约90%,在总数中所占的比重则由45.2%下降到41.9%(65)。随着外资特别是日资势力的发展,上海华丰、宝成一厂与二厂及天津裕元、华新、宝成三厂均被日商纱厂兼并,天津裕大、唐山华新也由日资经营或合营。这些情况表明,外资特别是日资势力增强很快,对华商构成重大威胁。
(二)机器面粉工业
面粉是仅次于棉纺织的中国重要工业,它大都集中于交通口岸或大城市,尤以哈尔滨为多。1931年前,面粉工业有所发展,新开设面粉厂44家,同时闭工歇业的也有8家(66)。这年全国共有面粉厂157家,其中华商148家,外资(主要是日资)9家。以地区分,东北三省64家,江苏(包括上海)40家,山东16家,河北13家,河南7家,山西和安徽各3家,湖北10家,湖南1家(67)。
1931年“九一八”事变,面粉业受影响最深;原来华北及华中的面粉有相当部分销售东北,东北沦陷后,关内面粉输往既须征税,如外货,日粉入口反可免税,市场遂为所夺。而且欧美过剩的面粉又咸向中国倾销,益以华北动荡不安,土磨面粉可不纳税,机器面粉销路遂与日俱蹙,小厂停业,大厂减工,面粉工业经营艰难万状。至1933年,南京政府改订关税税则,每担面粉进口加征进口税0.825金单位;1935年又对出口面粉实行退税办法,同时全数退还运销东北所征的税款,并大力调整铁路运费。凡此种种措施给予面粉业以帮助,面粉业得以渡过困难缓慢发展。到1936年底止,全国机器面粉工厂实存数共计152家,日生产能力为45.2218万包。其中东北地区共53家,日生产能力为11.651万包;上海、无锡以及江苏等地区共31家,日生产能力17.6万包,仍占全国第一位。是年机器面粉工厂的生产能力虽较1921年增加47%,而实际年产量仅增加26%(68)。
(三)卷烟工业
卷烟工业在我国轻工业中仅次于纺织业和面粉业而占据第三位。中国卷烟工业向以上海为唯一中心,全国直接从事卷烟业的工人达8万人之多。在这一时期,上海的卷烟工业趋于衰退,每况愈下。1927年上海有卷烟厂182家,1928年减至94家,1929年减至79家,1930年减至65家,1931年减至64家,1932年减至60家(69),到1936年只余44家(70),仅为1927年的24%。不过,本时期卷烟日益普及,市场不断扩大,又因其制造较易,内地各省都纷设小型烟厂,卷制低级烟,主销农村。据税务署统计,1933年有纳统税的华商烟厂116家,销烟51.7991万箱,其中低级烟占85%左右(71)。
中国的卷烟工业实际上为外商所垄断和操纵。外商烟厂绝大部分在上海,所谓“八大公司”均是外国资本开设。其中以英美烟草公司最大,1935年改名为颐中烟草公司,是国际烟草垄断公司之一。颐中公司在上海拥有三家工厂,汉口和天津两家工厂,青岛一家工厂,并在全国28个城市设有办事处,拥有卷烟机534台,工人达2万人以上,总资本达4亿元(72)。其次还有美商的大美、花旗、美迪,希腊商的锦华、杜柯、健身,意商的大宝等。据统计,1935年华商销烟46.5023万箱,外商销烟64.1891万箱,占58%(73)。
(四)机器缫丝工业
机器缫丝工业由于欧战后欧美恢复丝织工业,华丝出口尚称顺利,又遇1923年日本关东大地震,日丝出口减少,故1921年—1930年颇有发展。1929年是我国历史上桑蚕丝产量最高的一年,达16.5511万公担,其中厂丝8.937万公担,占54%。这一年全国360家丝厂,有丝车12万部(74)。其中,上海104家、丝车2.3582万部,无锡46家、丝车1.2862万部,苏州与镇江6家、丝车1544部,浙江24家、丝车6452部,广东146家、丝车7.2455万部(75)。
进入30年代,因资本主义世界进入经济危机,丝的需求量大减,加以日本改进了制丝技术,华丝难与竞争,以及人造丝大量侵占真丝市场,机器缫丝业面临重重困难。在1930年,上海和江浙两省的开工丝厂共有193家,其中上海111家,而已有开工不足情况;至1931年共减为149家,上海有70家,1932年又减为105家,上海仅存53家。广东省1929年开工的丝厂146家,至1930年减为121家,1931年又减为111家,至1932年仅存58家(76)。山东、四川等地丝厂亦减产或停闭。
但是,在中国缫丝工业的急剧衰落过程中,亦有不平衡现象。其中以原来上海、广东两大基地的衰落最甚,如上海1934年仅存35家,丝车8270部,广东仅存37家,丝车19505部,分别较1929年减少了65%和73%;江苏省因苏州、镇江厂均早已停歇,所存38厂、丝车10348部全在无锡,故与1929年无锡的46厂、丝车12862部比较,减少仅20%,1935年后,由于永泰资本集团形成增长亦较快。又浙江省除1934年丝车减少较多外,其余年份减少不多,1935年后且增长至历史最高水平(77)。
1935年6月以后,美国丝织厂和袜厂纷纷开工,需要生丝增加,丝销渐起,丝价回升,一年内自最低每担380元一跃而至700元以上,我国缫丝工业才稍有起色。除江浙沪丝厂开工者有所增加外,其他广东、山东等地的缫丝工业也稍见活跃。1936年最高丝价每担为960元,最低价也达720元,外销转旺;全国开工丝厂增加到180余家,厂丝总产量达7.0971万公担(78),丝厂可略获盈利,行业有所转机。但是,1937年日本侵略我国,又给中国蚕丝业以毁灭性打击。
(五)火柴工业
火柴业在上一时期中本已相当发达,据统计,1928年全国有火柴厂180家,资本总额为2400余万元(79),遍布十四个省市,其中以广东、山东和上海较多。除上海以外,各省火柴厂大都规模较小,设备简陋,随时开张或关闭,生产不稳定,成本高,质量差。1928年后,瑞典火柴商趁机向中国市场倾销火柴,瑞典厂商在东北收购许多日商火柴厂,借助其技术和资本的优势,生产廉价火柴在华北城乡倾销,以图挤垮华北的中国火柴厂,同时在上海和香港囤积大批瑞典火柴,向华中和华南各地城乡倾销,试图垄断中国的全部火柴市场,使中国民营火柴厂因亏蚀或滞销而纷纷倒闭。据报载,1929年下半年,“东北各厂全数倒闭,广东厂家亦倒闭过半,苏浙皖各省虽根基较固,而停业亦及小半”(80)。
在此危机之际,政府与商业界采取措施尽力挽救。1930年12月,南京政府将火柴进口税率由7.5%提高到40%,加强国产火柴的竞争力,使进口火柴由1930年的1.7661万箱减少到1933年的1461箱(81)。火柴业集中地广东,1930年组织维业堂共同议定产销定额,避免同业竞争。广东地方当局对外国和省外火柴征收内地消费税,从而形成地区垄断,维持偏安局面。东北华商和日商亦于1931年实行联营,并由东北当局实行火柴专卖,以抵制瑞典和关内火柴,旋因“九一八”事变中止。在关内,由刘鸿生倡导,于1935年成立中华全国火柴产销联营社,议定每年总产量为74.6543万箱,另留有给日本厂商的份额。惟各区内部争执未已,仅华中区21家实行。限产后,火柴价格提高,1936年大中华厂已扭亏为盈,一些中等厂也有好转,但仍有些小厂亏累(82)。
民族火柴工业在国产火柴销路转快的刺激下,不仅原有工厂增加产量,而且又有许多新厂开设。据统计,从1928年到1937年抗战前,全国共设立75家火柴厂,其中1933年以前开设的61家,1933年以后仅个别省份有所发展(83)。
(六)水泥工业
水泥工业是本期发展较快的民族工业,新设立的水泥厂有:1928年广东设立的西村士敏土厂、1934年山西太原设立的西北洋灰厂、1935年江苏南京栖霞山设立的江南水泥厂、1936年四川重庆设立的四川水泥厂。中国幅员广大,建设殷切,几家水泥工厂的产品不足以供应全国的需要。据《海关贸易册》的报告,这一时期水泥的进口数量:1928年为270.0609万两,1929年增至340.6814万两,1930年更增至384.0497万两,每年均有若干增加(84)。进口水泥主要来自日本。日本运销中国的水泥每袋售价还不到国产水泥价格的三分之二(85),以低价打开中国销路。
由于日本水泥在中国市场倾销,华商水泥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益剧烈。为了联合抵制外货的倾销,防止彼此在竞争中失利,启新、上海、中国、江南四家水泥厂于1925年、1931年、1936年先后实行过三次联营,联营内容包括划分销售区域、议定销售数额和价格等(86)。南京政府于1934年7月施行进口税新税则,水泥进口税率每100公斤增至金单位8角3分,使水泥输入大减,促进了国产水泥的销售。至1937年,中国资本自办的水泥厂已增至九家,原有厂家也购进新机,扩大生产规模,年产量增至735万桶,不仅供应本国水泥的需要,而且产品远销海外南洋一带,打下了中国水泥业的初步基础。
(七)重化学工业
重化学工业是中国建立和发展得比较晚的一个化学工业部门。中国早期的化学工业,大都是轻工业性质的,如早期的制药工业、化妆品工业等,以后才逐步略有重工业性质的化学工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至抗日战争之前的二十年间,是中国重化学工业创建和初步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
重化学工业亦称基础化学工业,属于重工业范围,包括无机化学工业中的制酸、制碱、制盐、肥料等化学工业部门。
本期制酸工厂有:渤海化学工厂,创办于1926年,资本50万元,厂设塘沽,年产盐酸500吨。得利三酸厂,创办于1929年,资本5万元,厂设唐山,年产硫酸400吨。利中硫酸厂,创办于1933年,资本20万元,厂设唐山,年产硫酸800吨。而规模较大者乃是上海的天原和开成。著名化学工业家吴蕴初,于1922年集资5万元创办天厨味精厂;又于1929年创办天原电化厂,资本初为20万元后增至105万元,年产盐酸近2500吨,并产烧碱、漂白粉。他还创办天利淡气厂,资本100万元,1936年投产,产硝酸1600吨,以及炽昌硝碱公司与炽昌牛皮胶公司等。上海开成造酸厂于1932年投产,资本75万元,年产硫酸3400吨。另上海江南、四川江北广益、成都裕川、西安集成四小厂,共产硫酸、盐酸、硝酸、醋酸1100余吨。此外,尚有广州、梧州、太原的省营厂,年产硫酸8200吨、盐酸600吨,而各大兵工厂也皆产硝酸。由于制酸工业的发展,硫酸、盐酸、硝酸的进口量由20年代末的6000余吨降至1936年的1600吨,而醋酸和其他酸类进口则见增长。
制碱工业的发展较制酸尤佳。著名化学工业家范旭东集中科技和管理人才创办久大、永利公司。塘沽永利碱厂是1924年才正式投产,永利纯碱产量逐年增加:1926年产4576吨,1930年产1.9774万吨,1936年达到5.6297万吨。1930年永利建烧碱车间,1933年产1159吨,1936年已达4517吨。永利由于生产不断扩大,资本由原来的40万元到1936年已超过400万元。另塘沽渤海化工厂和兴华泡花碱厂每年共产泡花碱4880吨,上海天原电化厂年产烧碱2200吨,上海开源公司年产泡花碱1730吨。此外,广东省营碱厂年产烧碱1860吨。至此,中国纯碱已可自给,永利产品并有出口,但烧碱仍然不足。
硫酸亚(化肥)是我国化学工业的一项缺门,30年代进口量1.2万吨,价值1300万关两。1933年,范旭东投资800万元,在浦口卸甲甸建硫酸亚厂,1937年2月投产,日产硫酸亚120吨,硝酸40吨,但在上海抗战后,被日机炸毁停工。
(八)电力工业
电力是本期发展最快的工业。据建设委员会的调查,1929年全国电厂共有724家,资本共计22102.4559万元,总发电容量为83.5266万千瓦;至1932年,电厂减至665家,但资本则增加到30429.054万元,总发电容量亦增至89.3645万千瓦(87)。1931年至1936年,华商电厂发电量的年平均增长率达13.21%(88)。
中国电力工业原为外国资本所控制,上海美商电力公司一家年发电容量和发电度数,即超过全部华厂的总和;但到1929年华厂总和已与外资旗鼓相当,1936年不计已沦陷的东北在内,华厂已占总容量的56%。华厂中绝大部分是民营,官营已居微不足道地位。
然而,这一时期电力工业分布极不平衡,集中在上海包括江苏在内,共有发电厂107所,装机容量为12.57万千瓦,占全国装机总容量的20%,年发电量3.2亿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8.6%。西南和西北各省仅有一些小发电厂,主要供照明之用。这一时期,上海及江浙一带,电力普及到镇市,促使地方小工业的发展和手工工场改用马达。
(九)矿冶业
中国在抗战前的矿冶业有国营与民营之分。国营矿冶业,无论在绝对数字上或在相对比重上,都显不出重要性。据1933年统计,国营矿场仅有十四处(河北四处,安徽三处,山西两处,河南、浙江、湖南、江西、云南各一处),资产额6926万元(89)。国营矿冶业的扩展,是在1935年资源委员会成立之后。
煤矿工业:战前中国的矿冶工业主要是煤矿工业。当时已知的全国煤矿储量为2583.77亿吨,其中山西省为1271.27亿吨,东北地区为193.18亿吨(90)。1927年—1937年间,煤的总产量逐年有所增加:1927年为2417万吨,1929年为2652万吨,1930年为2603.7万吨,1931年增加到2723.6万吨。“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四省年产1032万吨煤全部被日本侵占,煤产减少40%。1932年以后,煤产量(包括东北在内)仍有增加,1932年为2683万吨,1933年为2836万吨,1934年为3934万吨,1937年为3691万吨(91)。但增产的主要是日本人控制的东北各矿和英国人控制的开滦、焦作等矿。外资势力控制垄断了中国煤矿,1935年我国煤矿资本总额(包括东北)估计在2.2415亿元左右,其中华资经营的资本为1.08687亿元,占48.22%,中日合办资本为3000万元,纯日资资本2621.3万元,中英合资资本3136.3万元,中德合资资本450万元,中俄合资资本2400万元,合计外资共计占51.78%(92)。
这一时期国产煤已自给有余,年出口量约350万吨,但尚需进口工业燃煤200万吨。出口国家主要是日本,其次有南洋各国及越南等地。
钢铁工业:抗战以前,中国的钢铁工业非常微弱,许多铁矿尚未开采,已开采的产量极低,冶铁炼钢设备缺乏。较大的华商铁矿仅安徽当涂、察哈尔龙烟两处,余均年产不足万吨。龙烟长期处于停顿状态。当涂各公司1928年—1929年生产有较大发展,由50余万吨增至180万吨,后因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危机而衰退,1936年才恢复到29万吨。
冶炼钢铁方面,因欧战时期铁价上涨,有和兴、阳泉、扬子、石景山四家华商铁厂创建,至本期仅有扬子、阳泉两家生产。阳泉1928年—1931年年产生铁四五千吨,颇有盈余;其后铁价跌落,生产衰退,至1936年才回复到3600余吨。扬子1923年由六河沟接办,以后停产时间多于生产时间,年产最高不过1.1万吨,惟1935年、1936年又超过历史纪录,最高年产1.5万吨。此时还有上海大鑫钢铁厂,仅电炉炼少量钢;天津天兴制铁所于1936年才建厂。
民族钢铁业失败也是由于日本资本的压力。1936年,日本投资和贷款控制的产量,占铁矿总产量的99.2%,生铁产量的96.8%(包括东北)(93)。当时中国输出铁矿石,进口钢铁和器材,成为典型的半殖民地经济。
有色金属矿冶工业:中国有色金属矿主要有金、银、铜、铅、锡、锌、钨、锑、钼、锰、铋等矿,多由江西、湖南、广东、广西、云南、四川、贵州等省开采,其余如东北、山东、河北、安徽等省也有。这些有色金属矿原来大多数是私人集股民营,或是由地方政府经营,规模小,资金少,技术落后,大多是土法开采,产量甚少。1931年以后,国民政府根据《矿业法》规定,将重要矿业归国营,逐步把一些大矿山收归国家经营。
1929年—1933年有色金产量
资料来源:朱斯煌:《民国经济史》第286页。
*系指含锌35%—46%的锌矿石。
中国战前的有色金属生产,品种少,产量不稳定,或逐年下降,其中以锰、锌、铋的产量下降最为明显。中国特产品锑、钨,前期产量仍不多,1936年资源委员会设立钨业管理处及锑业管理处,改善生产,统筹外销,经此整顿渐上轨道,产量有很大增加。锑、钨、锰矿产品成为抗战初期中国主要出口物之一,换回了大量军事物资。
1928年—1936年战前中国锑钨出口量统计表
单位:担
| 年份 | 锑出口量 | 钨出口量 |
| 1928 | 196337 | 121741 |
| 1929 | 239602 | 146654 |
| 1930 | 183500 | 144293 |
| 1931 | 105032 | 114357 |
| 1932 | 131703 | 34334 |
| 1933 | 139333 | 91590 |
| 1934 | 161846 | 47065 |
| 1935 | 187723 | 73833 |
| 1936 | 173116 | 70499 |
资料来源:朱斯煌:《民国经济史》第283页。
二 交通运输状况" class="reference-link">二 交通运输状况
交通是国家的命脉,对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发展均有较大影响。中国地域十分广阔,战前交通虽然有很大发展,但仍很落后。当时的交通,分为陆路、水路、航空、邮电四方面,而水路包括海运和内河航运,陆路包括公路和铁路。
(一)铁路
南京政府成立后,接管了北洋政府的国有铁路,于1928年设铁道部,主管全国铁路建设事业。1929年1月,铁道部长孙科提出《庚款筑路计划》,拟六年中从庚子赔款和关税中集资4亿余元,修建铁路4000余公里。1931年,南京政府拟订《十年工业计划》,到1936年又拟订投资近10亿元,修筑铁路7700余公里,并修建黄河和钱塘江铁桥。
南京政府在拟订建设铁路计划的同时,为筹措资金,从整理铁路债务入手,举借外债,并以发行铁路公债方式向国内银行团借款。这一时期,南京政府共向外国借到铁路债款15726.0535万美元,约合法币52910.5966万元,国内借款7455万元,约合美金2215.7699万元(94)。
本期修建的重要铁路有:(1)粤汉铁路株洲至韶关段456公里,1936年9月1日通车。(2)浙赣铁路自1929年动工,至1937年9月分别完成杭州兰溪段、金华玉山段、玉山南昌段、南昌萍乡段,全长903公里。(3)陇海铁路灵宝至宝鸡段、大浦至连云港,共计408公里,于1936年12月完工。(4)同蒲铁路由大同至风陵,全长800公里,于1937年6月竣工。(5)江南铁路由南京至孙家埠,全长193公里,1936年2月完工。(6)京赣铁路由宣城至贵溪,全长480公里,由于抗战爆发仅完成210公里。(7)淮南铁路由田家庵至裕溪口,全长216公里,于1935年竣工。(8)苏嘉铁路全长74公里,1936年7月完成。(9)沪杭甬铁路闸口至百官段77公里,1937年11月通车。此外,还建成南京轮渡码头和钱塘江铁桥,使津浦、京沪杭甬、浙赣诸铁路连成一线。
1931年,全国国有铁路1.396万公里,其中约40%在东北。除外国直接经营者外,中国自营的有9594公里,其中1718公里即约18%在东北,“九一八”事变后全部沦入日本之手。1932年—1937年,关内修筑铁路3543公里,而日本在东北修筑4258公里,1937年全国铁路2.1761万公里中,东北占45%,南京政府所控制的只有1.1419万公里,占总数52.5%,其余440余公里为英、法资本控制(95)。
(二)公路
1928年,全国已有公路2.9127万公里(96)。南京政府把公路建设亦列为国家经济建设的要政,交通部于1928年拟订全国公路计划,以兰州为公路中心,分全国公路为国道、省道、县道三种,总长为4.155万公里,预计十年完成。同年11月,铁道部成立,原属交通部主管的公路建设随即划归铁道部。1929年2月,铁道部成立全国国道设计委员会,负责筹划有关选线、建筑计划、工程标准等事宜;旋制定国道工程标准,并颁布《国道条例》。嗣因内战,筹款无着,到1931年时仅有部分公路开工兴筑。
1932年5月,全国经济委员会筹备处奉命督造苏、浙、皖三省联络公路。同年11月,豫鄂皖三省“剿共”总司令部在汉口召开豫、鄂、皖、赣、苏、湘七省公路会议,决定将三省联络公路扩大为七省联络公路,里程计2.2万余公里。1934年,陕、甘、青、闽四省及闽粤赣边公路亦被纳入七省联络公路网中,全部联络公路路线里程增至2.9万余公里。1932年5月经济委员会开始督造时,七省可通车之联络公路,仅有7700余公里,而至1936年6月止,各省完成联络公路共计2.1万余公里,可互通公路计3万余公里。此外,尚有已兴工路线3900余公里。各省联络公路中,重要者有京沪干线(两路)、京闽干线、沪桂干线、京鲁干线、京黔干线、京川干线、汴粤干线、京陕干线、洛韶干线等。
1935年—1936年,修筑西兰公路(西安至兰州)约700公里,西汉公路(宝鸡至汉中)250余公里,汉宁公路(汉中至七盘关)150余公里。至1936年底,全国共有公路10.8117万公里(97),中国公路网已基本形成。同时,南京政府还注重公路交通的发展,每年进口客货汽车四五千辆,至1937年,全国约有公路营业客车一万辆,并在长沙、南京、汉口、南昌等地设立汽车机械厂、汽车配件厂和轮胎厂(98)。抗战前,南京政府修筑公路8万公里,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着眼于军事,在路线选择、修筑质量和运输设备上都不能配合,使公路运输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航运
南京政府成立后,交通部于1928年设立航政司,管理航运行政、船舶海事及海员等各项事务,中国始有正式的航政管理机关。交通部于1931年1月依照《航政局组织条例》,在上海、汉口、天津、广州、哈尔滨五个重要港埠设立航政局(其中广州局因广东情形特殊,当时没有成立,哈尔滨局成立后不久,因“九一八”事变而停顿),陆续公布各种航政法规(99)。
抗战前,南京政府在航运方面进行如下工作:
1.建筑港湾:最先修筑者为葫芦岛港,嗣因“九一八”事变而停顿。1934年建连云港。另自1929年后,筹建东方大港及北方大港,而民间亦有开辟三门湾的计划。
2.疏浚航路:1928年成立华北水利委员会,疏浚海河上游各河;同时成立导淮委员会,疏浚淮河。1929年成立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疏浚扬子江。1930年,辽宁省开始疏浚辽河。
3.整顿招商局:1932年10月,南京政府决定将招商局收归国营,并交由交通部管理。1936年2月开始从人事及业务上整顿,效率大增。1935年度盈余29.6万余元,1936年度较1935年度增加纯益达65.6万余元。到抗战前夕,招商局已有大小船舶53艘,8.638万余吨(100),占全国轮船总吨位57.6万余吨的15%。
4.建立水陆联运:招商局与陇海、平汉、京沪、胶济四铁路建立水陆联运关系,方便客户,加快了货物运转速度。
5.发展民营航运:1927年至1936年的十年间,新成立的航业公司有25家,依成立年份,1927年5家,1928年4家,1929年2家,1930年4家,1931年7家,1932年1家,1933年2家;依成立地点分,上海22家,厦门、温州、天津各1家。历年轮船艘数及吨数,依照在政府注册的资料,列表如下:
| 年份 | 艘数 | 吨数 |
| 1929 | 1691 | 324713 |
| 1931 | 3115 | 482013 |
| 1933 | 3528 | 616112 |
| 1935 | 3959 | 711952 |
另据1936年3月的资料,全国各地注册的帆船有1.4417万艘,共665.7441万吨(101),约为轮船吨数的十倍,可以看出,当时旧式交通工具在运输中所占的重要性。
(四)航空
1929年1月,交通部设立航空筹备委员会,筹划航空专业计划。同年5月成立沪蓉航空线管理处,购史汀逊式飞机四架及其他机械,于上海、南京、汉口等处设机场,并于上海设飞机修理厂。7月,首先开航沪蓉线京沪段。至抗战前,中国已拥有四家航空公司,开辟航线17条,通航里程约1.78万余公里。
1.中国航空公司:1930年8月由中美合资1000万元设立,交通部占55%,美国飞机运输公司占45%。至1936年6月,拥有飞机17架,先后开辟沪蓉、沪平、沪粤、渝昆、广河等航线。是年,该公司飞行246.6万公里,乘客1.8567万人,计1200万人公里,载运邮件7.0806万公斤(102)。
2.欧亚航空公司:1931年2月由中德合资设立。原定资本300万元,1936年增为900万元,交通部占三分之二,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占三分之一。公司拥有飞机7架,其中4架是租用的;并先后开辟沪新、平粤、兰包、陕蓉、蓉昆等航线。1936年,该公司飞行91.1万公里,乘客5115人,计312万人公里,载运邮件2.6961万公斤(103)。
3.西南航空公司:1933年,由广东、广西省政府合组,资本150万元,内拟招民间投资105万元。该公司经营华南航运,并与法国航空公司合作,租用法航飞机飞往河内,与法航的欧洲航线衔接。至抗战前,开辟广河、广琼航线。
4.惠通航空公司:1936年11月设立,资本270万元,名义上为中日合办,中方出资50万元,日方出资220万元,实际上则全由日本人经营管理。总公司设在北平,经营平津与东北之间的航运,开辟津大、平津锦、津平承、津平张、平沈五条,总长2500公里(104)。因与伪满通航,引起民众与舆论界的抗议。
抗战前,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的发展比较迅速,但火车、汽车、轮船、飞机在运输上所占的比重仍不及传统的交通工具。据1933年的资料分析,新交通工具的运输收入为4.3亿元,而旧交通工具的运输收入达12亿元(105)。
(五)邮电
中国的新式邮电始于清朝末年,到民国时期,国家才逐步独立办理邮件及电信传递业务,但仍然比较落后。
1.邮电: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后,交通部下设邮电总局,管理全国邮政事务。1931年6月,交通部修订《邮政总局组织法》,规定总局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全由华人担任;总务、会计、经划、联邮、供应等处处长、副处长,亦由局长遴请交通部委用。此后,在全国邮政系统中虽然还保留着大批洋员,并担任邮务长、副邮务长、会计长等职,但不掌握大权,改变了以前邮政主权旁落的现象。
南京政府收回邮权的同时,积极进行邮政建设。首先是增设邮政局所。交通部为谋邮政之推广,决定在内地及边远省区增设邮局,于是内地邮务大有发展。1928年,全国各类邮政局所为4.1675万所,到1937年6月底增加到7.269万所,十年间共增加3.1015万所(106)。其次,积极拓展邮路。过去邮路向以邮差邮路为主,1928年以后全国邮路随着铁路、公路、航空线、轮船航运线的开辟与发展而增加。1928年,全国各种邮路45.8051万公里,到1937年6月增加到58.4816公里,十年间共增加12.6755万公里(107)。第三,发展邮政业务和繁荣邮政经济。“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各类邮局停办,使1932年度邮政业务与邮政收入减少。邮政总局自1934年起采取以下措施:各邮局自1934年4月1日起开办代订刊物业务;10月开办“平快”邮件业务,凡邮件于普通资费外,如加付平常快递资费(每件国币5分),邮局即按格外迅速手续办理;11月,取消海关邮包转口税,各邮局代售印花税;年底取消民信局,统一邮权,收回其经营的包封邮件业务;1935年1月,邮局开办代购书籍业务;4月举办小件邮件业务;5月将新疆、蒙古邮资与内地划归一律,增加包裹重量及尺寸限度;1936年3月,开始划一全国航空资费,7月重订国内包裹资费表。到1937年6月底,普通邮件较1931年度增加4460余万件,包裹增加258万件(108)。其历年业务发展及收支状况,列表如下:
1928年—1936年邮政历年业务发展状况表
资料来源:《交通年鉴》邮政编第14页,1935年12月出版;《中华民国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年度邮政事务年报》,邮政总局档案137/118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电信:电信事业分为有线电报、无线电报、市内电话及长途电话四方面。
有线电报方面,主要进行机构调整,如将电台与电报局合并,又将电报局与电话局合并,并将全国三等及以下的电报局,均与当地邮局合设一处,但仍各受本管机关管理。全国电报局所数目由1927年的1132所,增至1937年5月的1461所(109)。
无线电报方面,交通部于全国各地广设无线电台,据1937年调查,全国二十三省区,有电台66处,无线电报机174架(不包括军事与政府机关专用者)。国际无线电报,原操于外人之手,1931年2月,交通部将所辖国际通信大电台筹备处与中菲电台、枫林桥支台等合并,成立国际电台,直接经营国际无线电通信事业。此后,交通部先后开放中越(1931)、中瑞(1932)、中苏(1933)、中英、中日(1934)、中意(1935)等电路,与西贡、日内瓦、莫斯科、旧金山、伦敦、东京、罗马、柏林等处均可直接通报。到1937年6月,国际无线电台开放的直达电路已达十四条,加上地方政府及交通部所办线路,国际通信直达电路共有二十四条(110)。
长途电话方面,1932年度扩充1347公里,1933年度扩充5560公里,1934年度扩充1.2938万公里,1935年度扩充1.0772万公里(111)。全国线路总长度由1933年的1.48万余公里,到1936年上升到4.8万余公里(112)。随着长途电话的发展,带动了市内电话的建设。1927年初,交通部所辖市内电话共二十处;到1936年6月增至三十六处(原设于东北之三处未予计算),通话局所达72所,装机容量为7.338万号,用户数为5.2617万户(113)。
三 农村及农业生产状况" class="reference-link">三 农村及农业生产状况
(一)复兴农村经济
我国以农立国,农民占全国人口80%左右,农业所得占全国所得的五分之四,实为全国经济命脉之所系。我国农村经济之衰落由来已久,自“九一八”事变后,更因天灾人祸之频仍,衰惫益甚。东北失陷,国共内战,江淮大水,世界经济危机波及我国,造成农村经济衰落。农村经济的破产与农业危机,使本来正在激化的社会矛盾进一步尖锐,不仅影响整个国民经济建设,而且对国民党的统治构成威胁。因此,南京政府不得不实行一些挽救和复兴农村经济的政策与措施,以巩固其统治的社会基础。30年代,南京政府颁布和实施一系列政策法令。
1.制定土地法规:南京政府初期,土地集中现象相当严重。据各地典型材料估计,抗战前中国土地占有状况,地主约占有50%以上的土地,地主富农合计约占有70%—80%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90%的贫农、雇农、中农和其他劳动人民,总共只占有约20%—30%的土地。就区域来看,华中、华南各省及新垦区(例如东北、西北诸省)地权更为集中,各地大约有15%—60%的户数没有土地,华北无地户约在20%左右,华中、华南及东北则在30%以上(114)。广大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只有靠租佃地主富农的土地来维持生活,他们一般要交纳50%的地租,有的地方甚至达到70%-80%。沉重的地租剥削破坏了农民的简单再生产,连最低限度的生活都难以维持,无力改良土壤地力,土地日趋贫瘠,生产力不断下降。南京政府于1930年6月30日颁布《土地法》,全文共五编三百九十七条,包括土地行政、土地使用、土地税、土地征收四个方面的内容。《土地法》规定“地租不得超过正产物收获总额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同时禁止预租制和押租制。这项限制地租的规定比当时普遍实行的地租率要低,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而禁止预租和押租制,有利于保证农民的租佃权,使租制相对稳定,提高农民经营土地的积极性。《土地法》又规定对乡村荒芜土地和未经改良的土地加重税率,而对经过改良的土地,则只收1%的土地税。用税收杠杆推动和鼓励农民耕种荒地、改良土壤,这对提高地力、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无疑是有积极作用的。然而这种立法在各省并未真正实施,而二五减租也只在浙江和湖北推行有些成绩,其他地区功效甚微。
2.加强水利灌溉工程建设:民国以来因政局多变,中央政府对于水利事业未遑统筹。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后,就各水系流域为范围,先后组设华北水利委员会、导淮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扬子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局等机关,从事测量、设计与施工,创设中央水利实验处,主持有关水利设施的试验研究。1934年,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议通过《统一水利办法纲要》,并指定全国经济委员会为全国水利总机构,全国水利行政始告统一。
南京政府虽然在治黄、治淮及治理长江方面成效甚少,但各地的灌溉工程建设却较有成绩。1937年以前,全国共完成了十三个灌溉工程计划,扩大了农田灌溉面积。其主要工程有:运河方面,山东南来之水,以微山湖为归宿,输水至徐州、海州各属,可灌田2000万亩;淮河方面,利用洪泽湖拦洪蓄水,引至苏北里下河及滨海盐垦各区,可灌田2000万亩,均由导淮委员会负责完成。另绥远开民生渠,干道72公里,支道79公里,于1928年开工,1932年完成。宁夏建云亭渠,长60公里,可灌田50万亩,于1934年12月开工,1935年5月完成。甘肃开洮惠渠,1935年10月开工,1938年9月干渠竣工,可灌田3.5万亩。陕西开泾惠渠,1930年冬开工,1935年夏完成,可灌田7万亩;洛惠渠,1934年5月开工,1937年春完成,可灌田50万亩;渭惠渠,1935年春开工,1936年12月完成。此外,河北、山东、河南、安徽、福建、广东、广西等省于此期亦有灌溉系统的兴建。水利建设促进了农业生产,也成为1936年中国农业全面丰收的重要因素之一。
3.设立农作物试验机构,进行农产改进:南京政府于1931年成立实业部中央农业实验所,后改隶农村复兴委员会。该所主要任务是从事农艺研究工作。在农艺方面,有对小麦、水稻、棉花、马铃薯、甘薯等农作物的育种试验。在植物病虫害防治方面,有稻田害虫防治、小麦黑穗病防治、改良桐油品种、培植菌类试验。在施肥、蚕桑和兽医等方面也开展了实验。在农村经济方面,还组织力量深入到一些农村作抽样调查和召开有关学术讨论会。
继中央农业实验所之后,南京政府又设立全国稻麦改进所、中央棉产改进所、正定棉业试验场、蚕丝改良委员会、祁门茶叶改良场等科研机构。为配合这些科研机构的农业试验与推广工作,又令各省、县相应设立农业试验机构及研究机关,并在中央大学、金陵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一批高等学府增设农学院,与中央和地方农事试验机关共同开展农业科学的研究与推广工作。抗战爆发前,这些农业科研机构与高等院校在育种和推广良种方面取得比较好的成绩,如金陵大学培育出的小麦品种就有金大二九〇号、金大南宿州六十一号及一四一九号、金大开封一二四号、济南一九五号、太谷一六九号、徐州四三八号等品种,这些品种比常规品种增产15%—30%(115)。中央棉产改进所经过两年的育种,获得斯字棉,它比标准品种,在1934年平均每亩增产42.18公斤,1935年增产53.27公斤。同时将该棉种推广,在苏、豫、陕、晋四省,于1934年栽植57.02万亩,1935年又增加河北省,栽植面积增至128.8454万亩(116)。蚕丝改进委员会则在产丝区进行监督指导,指令各地一律改用良种,如当时经过改良的“诸桂”及“新元”等蚕种,比较受江浙蚕农的欢迎。江浙两省的改良蚕种场在1930年改良蚕种的产量为171.1041万张,至1935年增至262.7207万张(117)。在防治病虫害方面,也找到了一些实用办法,如用砒酸、钙烟汁及植物油等喷施叶面,可以防止害虫对棉花和烟叶的侵袭等。
4.建立农村金融机构,缓解农村金融恐慌:农村资金短缺,农业经济停滞不前,迫使南京中央及地方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1927年5月江苏省政府成立时,省政府决定将孙传芳时代征收未完成之二角亩捐,作为筹办江苏省农民银行资金,经中央政治会议核准后,遂于1928年7月正式设立总行。该行以低利资金贷放贫农,促进生产,扶助农村经济的发展。此后,各省纷起仿效。随后上海各商业银行亦因都市资金壅塞,农村资金枯竭,便以其剩余资金试作农村放款,如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于1931年春开始农贷之尝试,1933年又在上海总行特设农业合作贷款部(后改为农业部),并于全国各地之分行处设立农业科课,分别办理农业贷款。此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金城银行、大陆银行、农工银行等亦先后成立农业放款部,开展各该银行农贷业务。
1933年,成立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1935年以四省农行营业范围普及十二省,遂改称中国农民银行。同年,南京政府明令全国所有银行,应以储蓄存款总额五分之一投资于农业。中国银行除参加农业贷款外,并成立中华农业贷款银团,先后参加银行十余家,以此统一筹划农贷事宜。
1936年秋,南京政府设立农本局,以为强有力之中央农业金融机关,“以调整农业产品,流通农业资金,藉谋全国农村之发达为宗旨”(118),拥有资本3000万元。它与中国农民银行一起,成为南京政府控制农贷的国家专职农业金融机构。同年12月,南京政府又通令全国,规定在中央、省、县三级设立隶属于农本局的“合作金库”,进一步控制农村金融业。至此,南京政府的农业金融统治网最后形成。截至1937年7月止,全国性农业金融机关达一百六十余家,以省为范围的农业金融机关达三十余家,县农业金融机关达九百余家(119)。南京政府从上到下地在全国普遍设立农村金融机构,形成农贷网络,这是有助于农民解决资金困难和促进农业生产的一项措施。
(二)农业生产恢复与发展
战前我国农业状况缺乏精确统计资料,此处根据现有资料对农业生产状况作一粗略统计:
在耕地方面,据当时政府公报和其他有关资料综合统计,1926年—1933年间全国耕地14.1695亿余亩,其中关内各省为11.6648亿余亩,比1913年13.6亿亩增加4.1%(120)。这一时期,人口由4.38亿增至4.5亿,增长幅度为2.7%(121)。耕地的增加基本上适应了人口的增长。统计数字也表明,中国人多地少,平均每人仅有三亩多一点,实为全世界人均拥有耕地最少的国家之一。
在主要农作物栽培面积与产量方面,据中央农业实验所发表的数字,列表如下:
1931年—1935年主要农产面积及产量
资料来源: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第2章,1937年2月,第1—2页。
从这些作物栽培面积看,战前我国以小麦居首位,历年约在3亿市亩左右,其次为水稻,约为2.6亿市亩。但就产量言,则以水稻居首位,小麦次之,后者仅约为前者一半。1931年—1935年的统计表明,中国农业中主要农产面积及产量均有增长,而中国农业战前发展比较快的是1936年。再据中央农业实验所统计,以我国农业作物水稻、麦类、棉花的单位面积产量、种植面积产量,列表如下:
1936年六种主要作物每亩产量及其与上年增减比较表
单位:斤
| 作物名称 | 亩产量 | 与上年比较 | 百分比 |
| 小麦 | 151 | +14 | 10 |
| 大麦 | 166 | +8 | 5 |
| 燕麦 | 113 | +6 | 6 |
| 粳稻 | 370 | +23 | 7 |
| 糯稻 | 346 | +28 | 9 |
| 棉花 | 33 | +6 | 6 |
资料来源:实业部统计处编印:《民国二十五年全国实业概况》,1937年出版,第6—7页。
1936年六种主要作物种植面积及其与上年估计增减比较表
单位:千亩
| 作物名称 | 本年种植面积 | 与上年增减比较 | 百分比 |
| 小麦 | 205,541 | -6566 | 2 |
| 大麦 | 98,101 | -1686 | 2 |
| 燕麦 | 15,945 | -377 | 2 |
| 粳稻 | 241,080 | -8864 | 4 |
| 糯稻 | 26,270 | -2082 | 7 |
| 棉花 | 63,571 | +11389 | 22 |
资料来源:《民国二十五年全国实业概况》,第3—4页。
1936年六种主要作物产量估计及其与上年增减比较表
单位:千担
| 作物名称 | 本年总产量 | 与上年增减比较 | 百分比 |
| 小麦 | 461,555 | +35503 | 8.3 |
| 大麦 | 162,784 | +4636 | 2.9 |
| 燕麦 | 18,036 | +592 | 3.4 |
| 粳稻 | 895,601 | +25064 | 2.9 |
| 糯稻 | 90,959 | +703 | 0.8 |
| 棉花 | 21,058 | +6720 | 46.9 |
资料来源:《民国二十五年全国实业概况》,第8页。
根据中央农业实验所就全国省份中二十一省的统计,1936年的上述六种农产产量均有相当幅度的增产。稻增产2500万担,棉花约增产670万担,小麦约增产3500万担。综合所有农产产量的增加数值与上年比较,在10亿元以上(122)。就上述三组统计表看,表一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普遍在5%—10%之间,其中小麦单位面积产量增加最大,年总产量增加8.3%,但种植面积却减少2%。稻的单位产量和年总产也分别增长7%与2.9%,而种植面积却减少4%。这种情况说明,在1935年至1936年间,即使在种植面积减少的情况下,总产量也有2%—8%的增长。棉花在种植面积和年总产量上,均有大幅度的增加。尽管棉花的单位产量仅比上年增加6%,但年总产量却增加47%。无疑这与种植面积增加22%有关系。
至于农产品的净产值,根据巫宝山的估计列表如下。巫宝山所说的农业系指广义农业,包括畜产、水产等产值。
1931年—1936年农业产值
资料来源:巫宝山:《中国国民所得》上册第48页,中华书局1947年版。
上述统计表明,抗战前十年中国农业向前发展,1936年达到高峰。粮食的总产量也于1936年达到历史的最高水平,其增长速度大体可与人口的增长率相当(123)。而经济作物的增长更快些,因而农业生产结构有一定的改善。
四 对外贸易状况" class="reference-link">四 对外贸易状况
(一)南京政府的外贸行政与政策
1927年以前,军阀当政,外受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国际贸易几咸操于洋商之手;1920年,北京政府为发展出口贸易,增进国际信用及普及经济知识,特设全国经济讨论处于北京。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工商部派员接收全国经济讨论处,改组为工商访问局,1931年改为实业部国际贸易局。该局宗旨是调查中外商情,指导国人经营对外贸易。同时,南京政府在驻外使馆中,亦渐有商务官之设置。此为我国国际贸易行政初基。
鉴于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国外过剩商品向中国倾销,中国的丝茶特产渐失海外市场,南京政府始筹划国际贸易方面应付方策。
输出贸易政策:南京政府采取奖励出口政策,一方面修订出口税则,对于原料品及制成品在国外市场推销最感困难者,酌量免税减税;对手工艺品宜于奖励出口者,酌量免税,以利推广海外贸易。另一方面设立商品检验局,厉行检政,取缔假冒伪劣,检定质量等级,协助商人提高外销商品的品质。
输入贸易之政策:1929年前,进口税率受《南京条约》的束缚,对输入货品一律课值百抽五税率;其后恢复关税自主,为保护生产,进口税率先后改定三次,最高税率有达值百抽八十者。1930年1月实行关栈制度、领事证单标记办法均有保护国内产业,限制输入的作用。
(二)战前外贸进出口概况
1927年—1937年的10年间,中国对外贸易可分为三个阶段:1927年—1931年为平稳发展阶段;1932年—1935年为衰落阶段;1936年—1937年上半年为复苏阶段。1927年—1931年四年间,无论进口贸易,还是出口贸易,均为平稳发展阶段。其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1927年—1931年中国对外贸易值
资料来源:许涤新等:《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23页。
上列资料表明,以1927年进口净值为100,则1928年为118,1929年为124.9,1930年为129.3,1931年为141.5。每年进口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出口方面,以1927年出口净值为100,则1928年—1931年分别为107.9、110.5、97.4和99。从出口指数看,前两年增加,后两年减少,但并不是中国的出口货物减少,而是因为物价狂跌的缘故。下面是1929年—1931年中国主要出口商品价格变化情况:
| 商品名称 | 单位 | 1929年价格(美元) | 1931年价格(美元) |
| 生丝 | 担 | 320.0 | 145.3 |
| 茶叶 | 担 | 27.8 | 16.2 |
| 猪鬃 | 担 | 100.7 | 54.2 |
| 大豆 | 担 | 32.2 | 16.0 |
| 桐油 | 担 | 234.0 | 182.0 |
| 花生油 | 担 | 169.3 | 88.0 |
资料来源:[苏]斯拉德科夫斯基著、郗藩封等译:《中国对外经济关系简史》,财政经济出版社1956年版,第215页。
以上六种主要出口商品可见,其价格在三年之中平均下跌了一倍左右。中国出口贸易因物价惨跌而受到损失。如果除物价因素,中国商品出口的货物总量在1929年—1931年间实际上还是有所增加的。
1931年—1935年,中国的对外贸易处于衰落时期。其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1932年—1936年中国对外贸易值
资料来源:许涤新等:《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23页。
本期进出口贸易严重衰落的原因:从进口方面看,自1931年底开始,各国实行货币贬值政策,纷纷放弃金本位,特别是美国实行“白银法案”,在全世界范围内大量高价收购白银,使中国白银大量外流,银根紧缩,影响了中国的进口。1932年开始世界经济危机波及中国,经济衰退,生产资料及机器设备需求减少。1933年和1934年南京政府两次修改税则,提高进口税率,使进口贸易额下降:1934年因税则提高进口减少23.2%,1935年则减少22.6%。与此同时,日本在华北大规模走私,也严重地影响了中国正常的进口贸易。这几年国民党连年发动内战,加上连续几年的自然灾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购买力下降,进口商品需求量锐减,影响了进口贸易。从出口方面看,1931年日本侵占东北,东北出口货物为日本攫取,中国农产品出口受到严重打击。1931年前,东北对外贸易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37%,是唯一出超地区。“九一八”事变前的五年,每年平均输出额为6.6亿元,输入额为4.35亿元,出超2.25亿元。而且这一时期正值西方资本主义各国为摆脱经济危机,实行输入贸易统制政策,提高进口货税率,限制农产品进口,而中国出口商品中恰以农产品为最大宗,因此出口量大受影响。
1936年—1937年上半年为对外贸易的复苏阶段。世界经济危机已经过去,世界银价上涨,中国银币增值,加上南京政府的法币政策顺利实施,汇率趋于稳定,中国对外贸易出现转机,贸易数值与入超情形都开始向好的方面发展。1936年进出口贸易总值为105,730.8万关两,比1935年增加9773.2万关两,增长率为10%;1936年入超为15,135万关两,比1935年减少6906.2万关两,减少率为54.4%。
综观战前十年中国对外贸易有四个特点:
(1)入超空前增长。1929年爆发的世界性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给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以沉重打击,国际贸易总额急剧下降。各国为了保护本国利益,都高筑关税壁垒,同时积极向殖民地、半殖民地推销商品,中国成为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商品倾销地之一,入超急剧增加。1927年入超为9431.2万关两,1930年达到41,491.2万关两,1932年高达55,660.6万关两,创中国外贸史上入超新纪录。此后入超额虽不断下降,但数量仍很大。
(2)主要进口商品结构变化。其一是消费资料的进口日趋减少。20年代末期,消费资料在中国进口的外货中占有很大的比重;30年代以后,消费资料的进口明显减少。例如,棉布1927年进口额为21,222.1万元,占进口总额的13%,1931年则降至18,864万元,占进口总额的8.4%,1935年减至2137.9万元,仅及1927年的10%,占进口总额的2.2%(124)。其他几种主要消费物资,如棉纱、棉花、食糖、大米、小麦、面粉等进口额均逐年减少。消费资料的减少,说明中国农业生产有了发展,中国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基本上可以自给。同时也说明中国轻工业得到了一定的进步与发展。其二是生产资料的进口日趋增加。1927年五金进口额为7837.7万元,占进口总额的4.97%,1931年增至13262.5万元,占进口总额的5.94%,1935年虽减为8837万元,但占进口总额的9.45%,1936年上半年增至占进口总额的10.3%;机器进口也由1927年占进口总额的1.79%,逐渐增至1931年的3%,1935年的7%(125)。生产资料进口的增长,相应地使中国社会生产力得到提高。
(3)主要出口商品结构的变化。中国出口商品中,一直以农副土特产品、手工艺品和矿石为主。1927年以前,以原料及半制品为最多,食品及烟草次之,制造品则较少。1927年起,顺序略有变更,是年出口商品中,原料及半制品占34.5%,制造品次之,占33%,食品及烟草再次之,占31.1%,杂项则占1.4%。1931年因豆类输出特盛,输出额增至32710.7万元,于是食品及烟草遂跃居首位,占35.1%,原料占32.7%,制造品占31.2%,杂项占1%。1936年原料及半制品复居第一位,占38%,制造品次之,占33.7%,食品及烟草占27.5%,杂项占0.8%(126)。这时因东北失陷后豆类及豆制品出口数极微,所以食品及烟草由1931年的第一位降为第三位。
(4)各国在中国进出口贸易中的地位发生变化。1927年,以日本居首位,贸易额达4.57余亿元,美国与英国以2.59亿元与1.16余亿元,分居第二及第三位。1931年情势改变,美国跃居首位,计达5亿元,日本退居第二,计值4.6亿元,英国仍居第三位,计1.8亿元。1935年各主要输入国依次为美、日、德、英。这时期内,德国与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发展也较快,1928年只有6131.4万元,占3.8%,而1935年上升为1.03385亿元,占11.09%(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