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11月1日 北京政府派员收回自1900年起被美军占领之北京正阳门城楼。

△ 《曙光》杂志于北京创刊。杂志社主要由北京中国大学、法文专修馆、俄文专修馆等高等学校学生组成。郑振铎、王统照、耿匡(济之)等均为该社成员。《曙光》宗旨为:“本科学的研究,以促进社会改革之动机。”该刊原拟以月刊形式出版,后因印刷耽延、经费困窘,经常愆期。至1921年6月终刊时,共出九期。

△ 北京社会实进会出版物《新社会》旬刊创刊。该刊宗旨为:“考察旧社会的坏处,以和平的、实践的方法从事于改造的运动,以期实现德莫克拉西的新社会。”至1920年5月1日共出19期。后被警厅封禁。

△ 济南《大民主报》创刊。该报为中美资本家合资创办。宣称;“本报无机关,无党派,以大中至正为宗旨,以发达民权、滋厚民生为依归。而所以策励吾鲁民执殳前驱,共保土地主权,恢复自由幸福者,尤为目前当务之事。”

11月2日 北京政府农商部以部令废止工厂特别专办区域年限之条例。

△ 日本为操纵奉天铁岭之贸易,与华人合资开办铁岭交易信托株式会社。资本定额50万日元。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出资半数,余由日人山田桂藏及华人郭信侯等分担。开设期限10年。同日,“中日合办”日华银行亦于铁岭成立。资金100万日元。主要出资者为日人松冈右卫门、山田恭致及华人刘芳斋。由松冈任该银行专务董事兼代表。开设期限20年。

11月3日 广东省财政厅与台湾银行签订借款10万日元合同。此款充作留日学生经费。14日,北京政府教育、财政两部亦与台湾银行签订一项借款合同。借款数额及用途与前者完全相同。

11月4日 北京国务会议讨论外蒙取消自治案,议决以陈毅拟定之《外蒙撤销自治善后条例》为原则,交陈专办。

△ “中日合办”开原银行于奉天开原成立。资本定额100万日元,中日各半。主要出资者为日人川岛定兵卫、津田善松及华人王执中、米玉斋等人。以日人藤冈织太郎为该银行代表。开设期限20年。

11月5日 徐世昌特任靳云鹏为国务总理。

△ 曹锟、张作霖、倪嗣冲、李纯、王占元、陈光远、卢永祥、鲍贵卿、孙烈臣、张树元、阎锡山、赵倜、张敬尧、李厚基、陈树藩、张广建、杨增新、姜桂题、田中玉、蔡成勋、齐耀琳、吕调元、何佩瑢、齐耀珊、戚扬、屈映光、刘镇华、曹锐、吴光新等联名电请徐世昌裁兵整税,内称:“侧闻中央财政,本年度预算不敷之额约达4000万元左右。……将欲权宜济变,势不外开源节流两端。如就各省现有军队裁减二成……约计节省之数,岁可2000万元。一面由中央责成各省督饬财政厅,于丁漕契税各项及一切杂捐切实整顿……共计增入之款,亦当在2000万元左右。……庶可力扶危局。”

11月6日 徐世昌再颁发禁烟令。

△ 徐世昌令郭则沄署国务院秘书长。

11月7日 徐世昌据管理将军府事务段祺瑞呈请,准于上将军及冠字将军两等之外,增设不冠字将军,列为三等,月薪600元至800元。18日,再据国务总理靳云鹏呈请,批准所拟任命将军命令程式。

11月8日 因徐世昌曾托人向孙中山转达恢复南北议和之意愿,是日,孙中山致函徐世昌陈述对时局之主张:一、希望国会自由行使职权为南北议和代表所允认;二、拟于明春赴欧美考察教育实业以贡献于社会。

△ 广州学生黄复颜、范曾养、古太一、程万镒四人,因奔走抵制日货,积劳病故。是日午后2时,广州各校学生于东园举行追悼会,会后冒雨游行。队伍行至长堤先施公司门前,因该公司屡次不听劝阻,继续销售日货,群呼“抵制亡国公司”不止。公司雇员马旋德、欧耀二人闻声奔出,伙同警察,挥动刀枪向学生乱击。当即殴伤数人,内三人重伤。在场学生见状,即将马、欧二人拿获,送往区署。广东警务处长兼广州警察厅长魏邦平得公司诬报,立遣武装警察数十人驰至,不由分说即举枪捣毁学生保存之肇事现场,并以刺刀猛刺学生,复重伤四人。学生愤极。被迫夺下警察手中枪支及带有血迹之刺刀以为罪证。旋举代表赴地方检察厅,请派员检验。代表甫去,警察即将公司前后门加锁,禁闭学生200余人于内。公司外之学生见状,均守候不去,直至次日天明。

△ 孔子七十六世孙“衍圣公”孔令贻在北京病逝。19日徐世昌颁令优恤。

11月9日 广州旧国会粤籍议员林伯和等10余人联名电军政府及督军、省长,要求立即释放被捕学生及查办魏邦平。11日,广州各校学生数千人先后赴军政府及督军、省长公署请愿,军政府各总裁及莫荣新、张锦芳均托故不见,致无结果而返。

△ 午前9时许,魏邦平再派武装警察百余人,齐上刺刀,自毗邻先施公司之东亚酒店直冲入公司内,复刺伤学生10人,并逮捕学生领袖张殿邦等11人。旋将8日殴击学生之凶器强行夺回,始开启公司大门,将学生尽行逐出。其中多名学生被警察直追至堤畔,逼落水中,二人竟因是溺毙。事后,魏邦平即将殴伤学生之凶徒马旋德、欧耀释放,并于当日出示文告,反诬爱国学生擅取公司食品,抢劫马、欧二人财物,勒令“务宜守法自爱,勿再盲从滋闹”。学生见此文告,即约集200余人前往警厅质问,并要求释放被捕同学。魏竟对学生大肆谩骂,声言必须交出抢劫马、欧二人之财物,始行开释。旋将张殿邦等11人押赴“惩戒场”监禁。广东学生联合会为此通电各机关并发表《粤学生泣告全国书》,阐明肇事真相;呼吁各界主持正论,群起声援,共除民贼。

11月10日 孙中山函复援赣第四军军长伍毓瑞,指出:“当今急务,在于先消灭桂贼,以统一南方,然后乃能出师北上。”

△ 全国各界联合会在上海开成立大会,到各团体代表697人,其中全国13省27处派代表62人,孙中山亦派代表出席。通过《成立大会宣言》。该会为当时全国统一之民意机关,“以发展民生,促进民治,拥护国权为宗旨”。

11月11日 徐世昌令准滨黑铁路督办鲍贵卿辞职,令黑龙江督军兼省长孙烈臣兼充该路督办。

△ 午后2时,福州帮商瑞顺洋行往桥北运送日本火柴,被学生马育才、谢翔高、陈公亮、陈杰等发现,当即迫往大妙山焚毁。12日,驻福州日本领事据此向省政府提出三次书面交涉,无理要求逮捕、重罚爱国学生,解散学生联合会,赔偿瑞顺洋行损失,将肇事沿途站岗警察均予免职,并严惩刊载“劣货”字样之《健报》主笔。进而扬言:“现在福州之帝国臣民对于兹事忿怒已甚。将来倘遇学生等不法行为,两国人民激起冲突,不幸在路上见流血之重大事件发生,无非贵国官宪取缔排日团不充分肇成学生等不法行为,本领事全然不负责任。”

△ 孙中山函复彭素民,告以“当今急务在先灭桂贼而统一南方,然后乃能北向讨伐”。

11月12日 广东省议会议员黄佩荃等25人联名电军政府各总裁及莫、张二人,要求立将学生提释,并将马旋德、欧耀及行凶警察拘送法庭,按律治罪。而莫荣新则偏听魏邦平谎报,竟于同日发出批示,诬指学生“恃众殴警,伙掠财物,围夺军械,实属不法已极”,并谓被捕学生张殿邦等11人“实觉情重罚轻”,“嗣后倘敢再犯,尤当从严惩治”。

△ 广州10余种报纸报道警察殴捕学生之暴行后,是晚魏邦平派警搜捕《国民报》、《大同报》两报馆,并拘捕《国民报》主笔陈藻卿等五人,次日又派警搜查《羊城报》等10家报馆,连夜捕去主笔、记者25人及《粤报》印刷工人20余人。

11月13日 徐世昌任命何佩瑢为湖北省长。

△ 徐世昌派钱能训督办苏浙太湖水利工程事宜。

△ 北京新国会众议院开会,对八年度国家总预算案进行读会,并对八年度路电邮航四政特别会计预算案作审查报告。

△ 广州众议院开会,到议员200余人,通过查办魏邦平案。

11月14日 徐世昌公布《修治道路条例》,凡15条。

△ 西北筹边使徐树铮电北京政府,主张明令先行撤销外蒙自治,其余办法另行商定;并另电北京政府,认为陈毅在外蒙撤治事中对王公有所偏袒。

△ 广东省教育会会长陈其瑗会同各校校长、教职员代表70余人前往警厅保释被捕学生。经与魏邦平多方争辩,直至15日凌晨2时,张殿邦等11人始释出。

11月15日 广州国会粤籍议员、省议会议员、总商会董事及各校教职员拟于东园国会议员俱乐部开会,议商解决办法。魏邦平出动警察,断绝交通,禁止集会。为此,全国各界联合会、全国学生联合会、全国报界联合会及各地群众团体纷纷通电,一致声讨魏邦平滥用职权,拘辱学生、围抄报馆、捕押记者、摧残舆论种种罪行,要求广州军政府及莫荣新、张锦芳立即释放报社被捕人员,严惩魏邦平。

△ 北京国务院电令各省转饬所属严密查禁秘密组织“狼头会”及该会所发鼓动回民独立建国之《我为我》一书。

△ 湘西护国军第四梯团团长廖湘芸率部哗变,杀该军总司令周则范及第三梯团团长杨玉生,自任纵队司令。旋诬加周等以“通敌”罪名,通电全国。

△ 旅法华人于巴黎创办《旅欧周刊》。该刊由周太玄主编。至1920年11月6日终刊时共出版52期。

11月16日 下午6时,福州日侨数十人持械于桥南寻衅,无故击伤学生四人、市民一人、警察一人。警察驰往弹压,日人竟出手枪乱射,击毙一人,伤数人,造成轰动全国的“福州事件”(亦称“福州惨案”)。

△ 长沙各校学生不顾督军兼省长张敬尧禁阻,集20余校代表重新组成湖南学生联合会,并发表《湖南学生联合会再组宣言》。

11月17日 库伦当局正式宣布外蒙取消独立,仍归属中国,并声明前与沙俄政府所订各项条约“概无效力”。

△ 福州各校一律罢课,商界罢市,抗议日本帝国主义暴行。下午,福州各界万余人召开公民紧急大会,议决要求日方撤领、谢罪、赔偿、审凶,旋派代表请督军兼省长李厚基等转达北京政府,与日使严重交涉。

11月18日 广州国会开宪法会议,国会议员共出席592人,其中参议员188人,众议员404人。

△ 广州军政府政务会议通电西南各省,请督军、省长选派代表一人,省议会公举代表一人至粤组织建设会议。

△ 徐世昌因前代理阿尔泰办事长官张庆桐以私印纸币发放军饷,激起兵变;并于未奉政府命令之先,擅与沙俄领事订立条约,是日明令着从严惩戒,并令新疆督军兼省长杨增新照会俄领,声明前约无效。

△ 广州学生因屡次要求当局惩办魏邦平均无结果,是日中等以上各校一律罢课,并发表罢课宣言。声明“学生罢课,以依法惩办魏邦平为目的。魏邦平一日不办,学生一日不息”。罢课持续将近一月。其间游行、演讲接连不断,向当局请愿达10次之多。后因护理省长张锦芳出面保证,“愿以文书表明依法办理”,各校遂于12月15日复课。而张锦芳后竟自食其言,惩魏之事不了了之。

11月19日 孙中山电请美国公使芮恩施在道义上支持中国实现民主制。谓:“在中国,是民主制还是军阀制获胜,主要依靠阁下在这阶段对我们无援百姓的道义上的支持。”

△ 徐世昌公布《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条例》,凡七条。

△ 西北筹边使徐树铮电北京国务院,请分清西北边署与都护使之权限。

11月20日 北京政府外交部代理部务次长陈箓就福州事件向日使小幡酉吉提出口头交涉。小幡反诬福州学生“强夺商货”,“开枪互击”,要求“严重取缔”学生爱国行动。

11月21日 北京政府外交部福建交涉员王寿昌就福州事件向驻福州日领提出书面抗议。

11月22日 徐世昌明令嘉许曹锟等电请裁减兵额、清厘税收之倡议,即着各该管官署会同各该督军省长总司令等,“妥速筹议,确定计划,克日施行”。

△ 徐世昌以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赞助取消自治,是日明令加封为外蒙古翊善辅化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

△ 外交委员会就福州事件向北京政府提出对日交涉六项条件:“一、更换驻闽日领;二、由日本政府谢罪;三、慰恤死伤者;四、惩办行凶日人;五、保证此后日商不得携带武器;六、惩办驻闽日领署警长。”

△ 华盛顿国际劳工会议特殊国委员会,是日就中国劳动时间问题通过如下决议:“一、劳动时间以每日10小时、每星期60小时为原则。其未满15岁之劳动时间,以每日8小时、每星期48小时为原则;二、每星期得休息一日;三、凡工厂之使用工人在百人以上者,即得适用工厂法;四、外国租界上所有之工厂,亦适用此项同样之时间制;五、速行制定工厂法。”中国委员提出抗议。

11月23日 吴佩孚与云南代督军唐继虞、贵州督军刘显世之代表在衡阳签订《救国同盟条约》。粤、湘、桂省代表及川省代表,亦随即在密约上签字。

△ 全国各界联合会就福州事件向各地团体发出通告,呼吁“速开国民大会,举办游行演讲,警告全国父老,使知吾国危亡已在眉睫,迅与日人断绝国民交易,厉行抵制日货,决不供给日本一切米粮煤铁及各种原料”。

△ 午后2时,上海各界三万余人于西门外公共体育场召开大会,声讨日本帝国主义残害福州人民暴行。大会议决对日交涉八项条件。其中除22日外交委员会所提六项外,另加如下二项:“七、撤销日本领事裁判权;八、限日本军舰军队离闽。”当将八项条件电达北京政府外交部,要求“迅即提出交涉”。按:此八条后即成为全国各地一致赞同之解决闽案办法。

11月24日 北京政府外交部因外蒙取消独立,是日照会俄公使库达摄夫,声明所有前订中俄蒙条约及俄蒙协约并中俄声明文件应即失效。

△ 俄国公使库达摄夫照会北京政府外交部,声明俄国与中国、外蒙所订蒙事各条约,“俄政府未允取消以前,仍应俱在”。

△ 天津各校学生千余人举行示威游行,声讨日本帝国主义制造福州惨案暴行,沿途演讲并散发传单,出发前公举周恩来等五代表前往省署请愿,要求电北京政府与日方严重交涉。

11月25日 由教育界知名人士黄炎培、袁希涛、邹楫、任诚、陈宝泉、孙其昌、杨若堃、金曾澄、谭锡恩等12人组成之欧美教育考察团,是日出国考察教育。

△ 日本舰“嵯峨丸”奉日本政府令驶抵福州,是日该舰水兵60人全副武装强行登陆,上街示威。

11月26日 北京政府国务总理靳云鹏、财政总长李思浩与美国太平洋拓业公司代表在北京签订借款550万美元合同,以北京政府烟酒公卖费为直接抵押,并言明由北京政府聘美国人一名任烟酒公卖会办,以监督烟酒税收。此项借款系供北京政府“拨充欠发军费及清还到期债务之用”。

△ 孙中山在上海与英文《大陆报》记者谈时局。指出南北议和“余之惟一条件为国会必须有全权行使职权,北京政府一经承受余之条件,和平可以成立”。

11月27日 午后4时,北京政府外交部就福州事件向驻京日公使小幡酉吉提出书面抗议。要求四点:“一、撤退福州领事;二、充分赔偿福州闹事中华人生命之损失,并给与受伤华人之医药费;三、按法严惩肇事负责之日人;四、福州日领事应向福州中国当道道歉。”抗议提出后,经接连三次催复,日使均以“须先取缔排货”拒之。

△ 巴黎和会中国代表顾维钧、施肇基与协约各国代表共同签署对保加利亚和约。

△ 北京政府财政部所属汉口造纸厂与中日实业公司同时签订借款51.6万日元及40万日元两项合同,以造纸厂全部财产为担保。前者用于订购机器,后者乃纸价预付款。

11月28日 福建督军兼省长李厚基宣布福州紧急戒严。

11月29日 北京中学以上各校学生于天安门前集会,声讨日本帝国主义残害福州人民的暴行,并抗议日舰侵扰福州,会后游行演讲并散发传单。

△ 南京各校学生3000余人分赴军省两署递交请愿书,提出解决闽事五项主张,要求电达北京政府与日方严重交涉。

△ 云南督军代表韩凤楼电唐继尧报告吴佩孚与《救国同盟条约》签字代表举行“衡州会议”议决之五项条件,其中包括吴佩孚撤防。

△ 是日及30日,旅法华工6600人分三批乘轮离法,赴加拿大哈利法克斯。

11月30日 云南各界数千人于昆明召开全省各界联合会成立会并发表宣言,申明成立该会主旨为“一曰除国贼;二曰促和平;三曰御外侮”。

△ 日公使小幡酉吉至北京政府外交部,要求取缔“激烈传单”。

△ 江苏交涉员杨晟在上海孔教总会建立会堂举行募捐会。会间散发孔教会会长陈焕章所著《孔教论》一书。陈并宣讲《孔子之道与今日中国之关系》。王揖唐、杨晟当场各认捐1000元,陈焕章捐2000元。

△ 东蒙奈曼旗王公苏珠克图巴图尔,与日本大仓组代表签订借款200万日元合同,以全部领地永久租借权为担保。此款用于“兴办实业”。

11月下旬 北京政府交通总长曾毓隽与英国中英公司代表梅尔思在北京订立借款200万汉口通用银元函约,以京奉铁路余利为担保。此款用作湖广铁路湘鄂局订购机车12辆、货车90辆及就地各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