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 level="2">第二节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
    • 一 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的情况" level="3">一 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的情况
    • 二 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关系" level="3">二 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关系
    • 三 华侨和华侨资产阶级" level="3">三 华侨和华侨资产阶级

    第二节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 class="reference-link">第二节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

    一 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的情况" class="reference-link">一 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的情况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又有了初步发展。其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可以从下面的两个统计图表中看出,

    下面统计表中的数字和设立厂矿趋势图表明,1895年—1911年间,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十分明显的。1895年设厂资本总额为二千四百二十一万四千元,到1911年,则增加到一亿三千二百余万元,比1895年增长了330.9%。1895年—1911年期间,中国资本主义发展总的趋势是:1895年—1898年是设厂运动的第一个高潮。这一高潮是在甲午战争后,创设新式企业有利可图以及社会舆论要求“设厂自救”的激励下出现的。1900年以后由于外资和外货的压迫,设厂出现低落现象。到1905年左右,由于日俄战争的关系,某些工业(如面粉工业)得到了一些发展的机会;特别是由于抵制美货和收回利权运动的推动,在1904年—1908年间,又出现一个新的更大的高潮。但时间不长,又开始退落。

    1895年—1911年历年设立的厂矿资本额及其指数(13) 第二节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 - 图1

    由上可见,从甲午战争后到辛亥革命发生前,在这段时期内,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起伏不定的,波浪式前进的。但总的趋势是向上发展的。

    以上统计表中所反映的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其中既包括民族资本企业,也包括官办、官商合办企业。下面我们再把民族资本企业(即商办企业)和官办、官商合办企业分开,并和甲午战争前的情况相比较,由此来看民族资本企业发展的情况。见下表:

    历年设厂数和资本额表(14) 第二节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 - 图2

    第二节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 - 图3 历年设立的厂矿趋势图(15)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

    首先,甲午战争后,各类企业设厂数和资本额都增加了。甲午战争前共设厂七十二家,资本额为二千零九十万七千元。甲午战争后,新设厂四百九十一家,资本额为一亿零八百五十五万六千元。

    其次,甲午战争后,商办企业无论在设厂数或资本额方面,增加都比较快,而且占据了优势地位。甲午战争前,商办企业共设厂矿五十三家,资本额共四百七十万四千元,占资本总额的22%。甲午战争后,新设厂矿四百十六家,资本额为八千二百七十七万七千元,占资本总额的77%。

    在上表中,我们是把官商合办的企业和官办企业合在一起计算的,官商合办企业实际上包括了三种形式:即官办招商集股、官商合办和官督商办。这三种形式的企业,无论哪一种都不能与官办企业等同。它们都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商办性质。根据这种情况,将1895年—1911年所设厂矿企业的构成,列表如下:

    历年所设厂矿企业统计(16)

    1895年—1911年

    企业形式 设厂数 资本(万元) 资本所占比重
    官办 官办招商集股 官督商办 官商合办 商办 37 6 2 30 416 1007.8 356.4 73.8 1139.9 8277.7 9.2% 3.2% 0.7% 10.5% 76.4%
    合 计 491 10855.6

    从上表中可见,官办企业只有三十七家,官办招商集股、官督商办和官商合办企业与纯商办企业合计则为四百五十四家。资本额:官办企业为一千零七万八千元,占资本总额9.2%,商办及其他三种企业则为九千八百四十七万八千元,占90.8%,可见商办及带有商办性质的企业已占绝对优势。

    此外,这一时期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还可以从个别资本家的资本积累中得到一些反映。以买办出身的祝大椿为例,从甲午战争后到辛亥革命前,他所创办和参加投资的企业有八个(17),资本共达二百八十七万五千元,投资范围包括缫丝、纺纱、碾米、面粉、造纸、水电等部门。工厂有六个在上海,苏州、无锡各一个,雇佣工人共达四千余人。

    再如,士绅出身的张謇,在甲午战争后到辛亥革命时,所办企业更多,资本积累更快。

    张謇(1853—1926),字季直,号啬庵,江苏南通人。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农民家庭。早年中秀才,后出外谋生,在淮军统领吴长庆幕府办理公文。1885年参加顺天府乡试,中举人。中法战争后,鉴于“国势日蹙”,产生“中国须兴实业,其责任须士大夫先之”的思想(18)。1894年赴京会试,中进士,又殿试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甲午战争后,张目睹国事日非,虽科举成名,但不愿为官,认为应兴办教育与振兴实业,“为士今日,固宜如此”(19)。这在当时确是难能可贵的。

    张謇兴办实业,得力于封建政府的支持,取得经营垄断特权,再加上其他优越条件,因此企业发展很快。从1899年开办第一个企业——南通大生纱厂起,到1911年辛亥革命止,十余年间,陆续创办和参加投资的工、农、垦牧、航运等企业,共二十七个单位(其中自己创办的十八个,参加投资的九个)(20)。资本额达九百多万元,企业资本积累十分迅速。以他创办的大生纱厂为例,最初资本六十九万九千元,到1911年资本积累为二百七十九万一千元,纱锭数由二万零三百五十锭,增加为六万六千七百锭;公积金累计六十三万五千元,账面盈利累计为三百五十三万三千元,这两项相当于大生纱厂最初创办时资本六十九万九千元的600%。张謇所办的其他企业,大部分都是在大生纱厂丰厚利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自己就说过,“周转之资,诚以大生厂公积款为母”(21)

    此外,这一时期资本主义的发展,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一种情况,即官办企业在向商办企业方面转化。如1896年湖南巡抚陈宝箴委员开办的中路久通矿务公司(即西村锑矿,在湖南益阳),试办数年,由梁端甫承顶,改为商办;1897年开办的木李坪锑矿(官办,湖南安化),后由华昌公司接办;1908年吉林盘石嘴铜矿,1910年由商人唐鉴章承办;1909年开办的湖北针钉厂,1911年因亏折,由侨商梁柄农承办等。

    下面我们再从工业部门的分类考察一下这一时期(1895年—1911年)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情况。

    在四百一十六家商办企业中,纺织部门(包括轧花、纺织、织染、缫丝、呢绒、织麻等)占一百五十五家,资本额为二千七百三十三万六千元;其次是面粉工业三十九家,资本额七百零三万一千元;再次是榨油、火柴、卷烟等部门。重工业很少。燃料采掘、金属开采冶炼和金属加工三个部门一共只有三十九家,资本额九百六十三万六千元。这种情况说明,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在这一时期中,虽然得到了发展,但发展的主要是一些轻工业,所以经济力量仍然是很薄弱的(22)

    另外,从设厂地区看,这一时期的商办企业,主要集中在江浙、两广和两湖三个地区。江浙地区共新设厂一百四十八家;两广地区七十一家;两湖地区三十二家,三地区共设厂二百五十一家。占商办企业总数四百十六家的一半以上(23)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中国资产阶级政治运动发生的经济基础。同盟会领导的革命活动,其中心之所以在江浙、两广和两湖地区,就是与这三个地区资本主义经济比较发达有密切的关系。

    二 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关系" class="reference-link">二 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关系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虽然有了初步的发展,但是在发展中却表现出了很大的弱点。这些弱点是:资力薄弱、规模较小以及技术落后等等。造成这些弱点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民族资本主义受到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压迫束缚。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受到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势力的束缚,因而同它们有矛盾,但另一方面却又同它们存在着不少的联系,对它们有依赖性。这种情况就决定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不可能独立地、充分地得到发展,它的发展始终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甲午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加紧对中国的侵略。它们依靠强大的经济和政治力量,对中国进行大量的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控制中国的财政经济命脉、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这样,就对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首先,民族工业在资本力量上受到帝国主义的压迫。

    甲午战争前,外国在华投资数量不大,总额不过二三亿美元。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取得了在中国开办工厂的特权,投资数量大为增加。1902年外国在华投资额增加到十五亿美元,1914年更增加为二十二亿美元,比甲午战争前增加了九倍(24)

    帝国主义在华所设厂矿,一般规模较大,资力雄厚,而华人厂矿则一般规模较小,资力薄弱。如1895年—1911年间,外资在华设厂共一百二十家,资本总额为九千八百二十三万三千元,同期华厂共设四百九十一家,资本总额为一亿零八百五十五万六千元。华厂虽然设立数目较多,但每家资本额却很小。外厂平均每家资本额为八十一万八千元;而华厂每家平均资本额仅为二十二万一千元。(以上华厂乃包括官办和官商合办企业在内,如单以商办企业计算,则每家平均资本额仅为十九万四千元,且资本在一万元以下者未计在内。)(25)1895年—1911年间,华资厂矿中,资本在一万元以上的金属加工工厂共十三家,资本总额为二百七十八万七千元;而同期,外国一家机器厂——耶松船厂,其资本额即为五百五十七万两。中国两家最大的机器厂是上海求新机器轮船制造厂和汉口扬子机器厂,这两个厂的资本额共为八十五万两,仅为耶松厂资本额的七分之一(26)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在资本力量上与外资企业相比,相差如此悬殊,自然很难与它们竞争,不能不受到巨大的压力。

    其次是商品市场上的压力。

    甲午战争前,外国资本主义侵夺中国市场,主要是通过本国的商品输出进行的。甲午战争后,外资在华设厂增加,民族资本企业在商品市场上所受的压力,除了外国输进的商品外,还有外资在华企业的产品。因此所受的压力就更大。以棉纱市场为例,1891年—1893年间,洋纱输入量为七十多万公担,到1909年—1911年间,增加为一百三十二万公担(27)。大量的进口洋纱再加上外国在华纱厂所生产的棉纱,于是在中国棉纱市场上洋纱占据了压倒的优势地位。如1903年,外国棉纱在中国棉纱市场上所占的比重为88.69%,而中国棉纱只占11.31%(28)

    从市场价格上看民族工业产品也处于劣势地位。再以棉纱为例,1904年上海市场上,华纱与印纱(印度棉纱)相比较,华纱(十四支)每包价规银九十二两四钱,印纱(十六支)每包只规银八十八两。十四支纱在制造成本上本来应低于十六支纱二两,现在却比十六支纱的价格高四两四钱(29)。在这种情况下,华纱自然难以与洋纱相竞争。

    此外,在金融方面,中国民族工业的流动资金,主要靠钱庄、银号或外国银行的贷款来周转。而中国的钱庄、银号,其资金又大多来自外国银行的拆款,因此,外国银行一旦压缩金融,便直接影响到民族工业。所以中国民族工业往往要受外国银行的控制。

    在帝国主义强大经济压力下,中国民族工业难以抗衡,因此,不少企业由于竞争不过而倒闭。如卷烟业,英美烟公司自1900年在中国各地普遍设立销售机构以来,销烟数量大量增加,华商烟厂无法与之竞争,“计自二十九年(1903年)以后,华商制烟公司大小约有三十余家,现在(1909年)能幸存者寥寥无几……均断送于此英美公司”(30)。又如火柴业,十九世纪末期,中国各地陆续兴办了一些半机械化的工厂,但在日本火柴的倾销下,沿海各埠的火柴厂多因竞争不过,被迫倒闭(31)。此外,棉纺织业、缫丝业、水泥业以及面粉、造纸、水电等部门,也是同样情况,不少华资企业都被外资企业所吞并(32)

    华商使用机器的工厂尚且不能与外资厂商相抗衡,至于一些小手工场,自然更经不住帝国主义经济势力的打击。如扬州地方,在1905年全国抵制美货高潮中,机器手工织布厂纷纷建立,1906年已有四十多处。1907年抵制美货高潮过去,这些工厂大多不能支持,剩下的只有十四、五家,其余一概停工了。二十世纪初年,中国的机器手工毛巾厂增设不少,但都不能与外资匹敌。如广东三水,1910年,在“西南市镇又增开织造毛巾工厂二间,但因外洋棉纺价格昂贵,该厂所出之货,究不足与日本运赴中国毛巾销路相敌,盖彼货取值更廉也”(33)

    由上可见,在帝国主义强大经济压力下,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企业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不只受外国帝国主义的压迫,而且还受国内封建势力的束缚。清政府在甲午战争后,虽然也颁布过一些“鼓励”发展工业的所谓奖励条例,但实际上对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压迫和束缚并没有放松。这表现在:苛捐杂税的不断增加;封建性高额借贷利率的长期存在;清政府和清朝封建大官僚对发展工矿业的垄断,以及他们对民族资本主义企业的公开掠夺等方面。

    在苛捐杂税中为害最大的是厘金。厘金本来是清政府为了镇压太平天国而设立的捐税之一。太平天国失败后,厘金制度不仅没有取消,反而因清政府举办洋务、偿付外债而不断增加。因此自同治以后,“卡若栉比……一局多卡,一卡多人。只鸡尺布,并计起捐,碎物零星,任意扣罚”(34)。后来虽然不断有人主张裁撤,但事实上已不可能。甲午战争后,清政府财政困难,已陷于不能维持的地步,当然更不能裁撤了。

    厘金的税率原为1%,但实际上许多地区都高达5%—10%。许多省份还实行“遇卡完纳”制,即每经一卡须完纳厘金一次。在江西,除正式厘金外,还有“补抽”。“如由赣州府运货至江省(南昌),须经十卡,应完二十九分有奇”。即税率高达29%以上。且计货时往往加多计算,“故定章名为取十,其实乃取三十、四十”。“又况查验不时,羁滞留难,无卡无之”(35)

    由于厘金严重地损害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所以一般资产阶级都对厘金深恶痛绝。1906年张謇为此曾致书张之洞说:“士大夫习闻人言厘捐病民也,时而相语,亦曰厘捐病民也,而不若民之病于厘捐者怨毒之深也。故尝以为过捐卡而不思叛其上者非人情,见人之酷于捐卡而非人之叛其上者非人理。”(36)

    厘金如此之重,对民族工业是个很大的负担,如中国纱厂到内地收购棉花,有人估计需要缴纳大约相当于棉花价格的5%—20%的厘金(37)。而外商企业在华销售货物则不纳厘金。这样,民族工业产品的成本自然要比洋货为高。又如“洋煤……进中国口岸,每吨止完税五分……中国土法所挖之煤,每吨税三钱,机器所挖之煤,每吨税一钱,所过厘卡,仍须完纳……所以缴费多而价值贵,不及洋产之廉也”(38)

    外国在华所设厂矿不纳厘金,只纳关税一项,而华商则负担重重,因此许多华商纷纷要求清政府对华商与洋商一律对待,取消厘金等苛捐杂税。后来也确实曾有过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即对华商机制货物出厂时也只完一次正税(即值百抽五的关税),运往外地,概免重征。但这种规定并未通行,各省地方政府仍然照旧征收厘金。

    中国金融市场上借贷利息率很高,也是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一大障碍。甲午战争后,在帝国主义加紧侵略下,中国封建自然经济虽然遭到破坏,但是封建剥削关系并没有消除,“封建剥削制度的根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不但依旧保持着,而且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着显然的优势”(39)

    在封建剥削关系大量存在的基础上,高利贷资本非常活跃,金融市场上借贷利息率很高。当时土地、典当业、商业和高利贷是社会上流动资本的主要投放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业中提供的利润不能超过(或者至少相等于)地租或商业利润、高利贷利息收入,要使社会上的资本投向工业是很困难的。

    据上海等二十三个大中城市的统计,1910年银行放款的年利率平均大约在12.5%—14.8%之间,见下表(40)

    各地银行放款利率

    (1910年)

    主要地区 放款利率(年利,厘) 主要地区 放款利率(年利,厘)
    湘潭 6.0—7.2
    营口 9.6 沙市 12.0
    北京 6.6—12.0 宜昌 12.0—18.0
    天津 8.4—9.6 重庆 10.0—12.0
    芝罘 10.0—20.0 南昌 11.0
    上海 7.2—9.6 宁波 6.0—8.4
    汉口 9.6 福州 8.0—20.0
    镇江 8.4—9.6 厦门 10.0—25.0
    南京 12.0 汕头 12.0
    芜湖 12.0 温州 15.0—30.0
    九江 9.6—18.0 广州 18.0—36.0
    长沙 9.6—11.0 梧州 12.0—15.0

    中国城市中放款利率之高,确实惊人。1910年,有的城市年利率竟高达36%。而同时期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年利率一般只在3%—4%之间。两相比较,更加证明中国经济的封建落后性。

    中国金融市场上,放款利率如此之高,以及各城市间的放款利率相差又如此之大,说明在中国、资本主义的平均利润率是不存在的,产业资本在资本市场上没有取得独立的优势地位,而商业高利贷资本却在统治着利息水平。

    在这样落后的金融市场上,工业资金的筹措十分困难。工业资金短缺,自然会影响到民族工业的顺利发展。

    此外,民族工业还受到清朝封建专制政府的公开掠夺。封建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社会制度。清政府历来对民间发展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甲午战争后,在举国上下要求设厂自救的浪潮中,清政府被迫允许民间可以设厂制造,但仍然采用各种手段来打击民族资本的发展。其手段之一就是对商办的一些获利较大的厂矿任意收归官办。如1905年直隶省永平府卢龙县城东有一山,名骆驼营,“金矿大发,经本山地主用土法开挖”,地方官即往查封,改为官办(41)。同年,广东曲江东硬岭地方煤矿向产煤斤,“曾由冯姓等集股采取,获利甚厚,旋为官场查知该矿之畅旺,勒令交出,改归官办”(42)。又如湖南湘乡乌云山“产煤极旺,向由民间自行开采,窿口数十,历办无异”。湖南南路矿务公司,看到利润丰厚,“亦于其间另开一窿”,后来就禁止其他各矿开采(43)

    以上事例说明,在封建势力的压迫和束缚下,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是何等的困难。

    总之,甲午战争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确实得到了一些发展,但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和束缚,却又使它的发展遇到极大的阻碍。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之间所存在的这种矛盾,正是资产阶级革命——辛亥革命爆发的经济根源。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在初步发展过程中,除了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有矛盾的一方面之外,还和它们存在着不少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对它们,特别是对帝国主义的依赖方面。

    首先是在资金上依赖于帝国主义。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企业,一般都是规模较小、资力薄弱,因此不得不向帝国主义借款。如1900年武昌织布局,“因经费支绌,工作久停,现向某国借得洋款若干,足资周转”(44)。又1901年汉口纺纱厂,“创设以来,因销路欠佳,积亏甚巨。现……向某洋商筹借银四十万两,以资周转”(45)。张謇办的南通大生纱厂,在1912年也曾向日本大仑洋行借款二十万两。又1911年创办的上海闸北水电公司,“民国元年(1912年),将全部厂房机器,向日商大仑抵押四十万元,以备扩充业务”(46)。1907年广州电灯公司筹建以来,“未能成功,征集的资本太小了……听说公司已经在私下清理,并且在求助于日本的资本来加以复兴”(47)

    以上只是略举几例,便足以说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在资金方面对帝国主义的依赖关系。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在机器设备和技术方面也要依赖帝国主义。中国原来根本没有新式工业,自然也就没有“工业之母”的机器制造业。中国新式工业建立后,始终不能建立起自己的机器制造业,更不可能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中国的新式工业,只是一些轻工业,机器设备等基本上都是从外国进口的。甲午战争后,虽然也有少数机器工厂设立,但那只是一些机器零件的修配厂,称不上真正的机器制造厂。中国许多工厂在购买机器设备时,往往都是一面购买“洋机”,一面雇用随机的“洋匠”。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企业与封建势力之间也存在不少的联系。中国民族工业产生时,投资者主要是官僚、地主和商人。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主要是由这些人转化而来的。以上海织布局最初的六个投资人的情况来看,据记载说,“戴子辉(恒)太史为京口望族,其尊甫富而好善;龚君(寿图)系蔼仁(易图)廉访之介弟,亦八闽殷宦;李君(培松)久业淮鹾;蔡君(鸿仪)业宏沪甬,均当今之巨室;香山郑君陶斋(官应);上虞经君莲珊(元善)久居沪上,熟谙洋务商情”(48)。可见上海织布局乃是现任的封建官僚、官宦世家和大盐商、大买办的结合体。

    封建官僚创办新式企业,有特殊的便利条件。他们或者是当权的统治者,或者是有势力的“士绅”,不论哪一种,都与封建官府有着密切的关系。因而可以取得一般商人所得不到的特殊权利和便利条件,如在某一地区进行垄断经营,获得减免捐税的特权以及取得某项专利等。以山东峄县中兴煤矿公司为例,它是山东盐运使张莲芬所创办,与封建官府关系密切,取得了该矿区周围百里之内的开采垄断权。在该公司添招新股章程中就明确写着:“本公司虽系商办,全赖官家维持保护。……本公司矿界于光绪二十五年奏明,距矿百里内他人不得再用机器开采煤斤,十里内不许民人用土法取煤。”(49)

    再如张謇创办大生纱厂也是这样。张謇所办企业,在甲午战争后到辛亥革命前的一段时期内,曾经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取得了南通地区的经营垄断权和免除捐税的特权。张謇在筹办大生纱厂时,就提出仿照李鸿章创办华盛纱厂的办法,要对通州地区的纺纱业进行垄断。他的要求得到清政府的批准,即“二十年内百里之间不得有第二厂”(50)。后来他又提出如果有人在通州新设纱厂,则必须在出厂的每包棉纱中,向大生厂交纳贴费一两(以十年为限)。这一请求也得到批准(51)。张謇取得的经营垄断权实际上并不限于通州。1904年上海棉纱业资本家朱畴拟在崇明设立大有纺织公司,清政府的商部便出来助张加以制止。后来朱畴改在海门设立裕泰纺织分厂,也因张的反对而未办成(52)。张謇实际上垄断了通州、崇明、海门一带的棉纺业经营(53)

    张謇的大生纱厂还享有免除捐税的特权。一般纱厂到外地采购棉花,远道运输,都要缴纳不少厘金,约当货价的5%—20%。至于棉纱运输外地,一律须完关税5%。大生厂则一概不负担厘金和关税。后来张謇在崇明创办大生二厂,也和大生一厂享有同样权利。

    大生纱厂既进行垄断经营又享有免税的特权,自然会得到迅速的发展。张謇和许鼎霖创办的耀徐玻璃厂(1907年),也取得了“在徐州境内专办十年”(54)的专利权。又如华侨商人张振勋在烟台创办的张裕酿酒公司(1895年)也获得“专利十五年”(55)

    张謇和张振勋等人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优惠的条件,就是因为他们和封建政权有着密切的关系。张謇和张之洞、刘坤一等大官僚的关系十分密切。张謇在筹办通州纱厂时,张之洞(当时任两江总督)就曾为他申请免税。张振勋原是南洋华侨商人,因回国投资兴办新式企业,清政府特授予“太仆寺正卿侍郎衔,头品顶戴,南洋商务大臣”,他和清朝封建政府的关系也是十分密切的。

    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与封建势力的联系,还表现在与土地的关系以及和封建高利贷资本的联系方面。一些投资于新式企业的官僚、地主或士绅之类人物,他们一方面投资经营新式企业,一方面又在农村拥有土地,进行封建剥削。如恒丰纱厂主聂缉椝,是曾国藩的女婿,大官僚,1890年为上海道道台,1899年署理江苏巡抚,1903年调补浙江巡抚,1905年因浙省铜元局舞弊案被撤职。1909年春,他曾以三十二万五千两的代价,以他儿子的名义收买了华新纺织新局,改名为恒丰纺织新局,即恒丰纱厂(56)。而他自己却在“领垦湖田”的名义下,用三千余缗的垦照费,领得湖南省洞庭湖旁的圩田四万多亩。圩田不能马上利用,必须整理,聂缉槼又积极筑堤、排涝,并收买邻近的刘公垸等土地,建立了种福垸。种福垸总面积有五万多亩,东滨大通湖(洞庭湖的内湖),筑堤高二十二至二十四市尺,长约十六华里。种福垸南北宽十华里。聂缉椝完成种福垸的经营,成了湖南的大地主(57)

    再如创办无锡业勤纱厂的杨宗濂、杨宗瀚兄弟,他们的父亲做过肥城县官,在做官期间“置田二百亩”。杨宗濂做过长芦盐运史,杨宗瀚曾总办台北商务,都做过官。他们兄弟二人于1896年集股二十四万两创办业勤纱厂。然而他们又以其母亲的名义,在其父死后三十年间,置田“足成千亩”,并“庄屋一区”(58)。再如创办启新洋灰厂(官商合办,1906年)及京师自来水厂(1908年)的周学熙,也拥有大量的土地。其母死后“乃就芜湖万顷圩购田二千亩为义庄”(59)

    中国民族资本和封建高利贷资本也有密切的联系。如创办申新纺织公司和茂新、福新面粉公司的荣宗敬、荣德生兄弟,就是经营钱庄出身的。1896年他们兄弟二人开办了广生钱庄。1900年荣氏兄弟利用从经营钱庄积累起来的资金和一个“从事政界数十年”的老官僚合伙在无锡开办了保兴面粉厂(60)。五年后,荣氏兄弟又开始筹建其第一个纺纱厂——振兴纱厂。荣氏兄弟的资本,主要来自钱庄的积累(61)。从这里可以看出新式工业与封建高利贷资本之间的联系。

    此外,还有不少民族资本家为了发展自己的企业,往往主动去依赖和投靠清政府,并和它相勾结。有的资本家自己就做了清政府的大官。如上述侨商张振勋便是一例。还有些民族资本家,竟千方百计地企图弄到一个官爵头衔,用以显示自己和封建势力的紧密关系。如祝大椿就是用虚报资本的办法取得了清政府特赏四品卿衔、二品顶戴。

    由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力量十分薄弱,又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存在着许多的联系,因此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很大的软弱性,并在政治活动中表现出两面性,既有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革命要求,又可能随时和它们妥协。

    如前所述,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已经产生。甲午战争后又得到了初步的发展。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也发展起来。因此,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中国民族资产阶级逐渐形成为社会上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发生了一次自上而下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这次运动之所以遭到失败,具体原因很多,但当时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过于弱小,因而资产阶级力量薄弱则是主要的原因。二十世纪初,中国发生了一次旨在推翻清朝封建专制统治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次革命之所以发生并且由民族资产阶级来领导,其经济根源就是因为这一时期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来说,它曾经领导了这次反对清朝封建专制统治的革命。但是,民族资产阶级中的不同阶层和人物,对待革命的态度却是不相同的。

    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是民族资产阶级中与帝国主义或封建主义联系比较密切的那一部分人。这些人中的大多数对帝国主义有幻想,不敢使用暴力进行反抗;对清朝封建专制政府也不敢采取革命手段来推翻它;而希望清政府能进行一些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改良,以利于自己的资本主义事业的发展。这部分人是清末维新派和立宪派的社会基础。例如张謇就是这个阶层的最典型的代表人物之一。

    民族资产阶级的中层,他们的企业规模较小,资力较弱,与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联系也较少。如辛亥革命前夕的荣宗敬、荣德生兄弟,即可以作为当时民族资产阶级中层的代表人物。他们的企业只是在帝国主义压力减少的空隙中,在人民抵制外货的斗争中,才得到一些发展。如前面讲到的,荣氏兄弟创办保兴面粉厂,是在1900年八国联军侵入北京后,经营面粉业有利可图时,才在1902年与人合伙办起来的。1904年日俄战争发生,对面粉需要增加,特别是1905年因国内抵制美货,美国面粉进口减少,在这种情况下,他所办的面粉工业才得到发展。但当1908年美货又返回中国市场进行倾销时,他的面粉厂就遭到了亏损(62)。民族资产阶级的中层人物,对革命是同情的,因为这和他们的经济利益没有矛盾,特别是反对帝国主义,如抵制美货运动,收回利权运动,他们还从中得到了好处。但是他们对革命的态度是动摇的,他们害怕帝国主义,也害怕人民,所以他们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有很大的妥协性。

    民族资产阶级的下层分子,一般都是些小资本家。他们深受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势力的束缚,革命的要求比较强烈。有的还亲身参加革命,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如辛亥革命时期的湖南烈士禹之谟,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禹之谟(1867—1907),在中日甲午战争后即抱着“实业救国”的理想,多次在长江沿岸各地从事开矿事业,但都没有成功。1900年他参加了唐才常等人领导的自立军起义。事后逃往日本学习应用化学和纺织工艺。1902年回到湖南湘潭,开了一个小小的毛巾厂,艺徒不到十人,因产品价廉物美,很受欢迎。1903年,他把工厂迁到长沙,稍加扩大,并附设工艺传习所,制造竹木家具,职工共约四十人。他虽然和职工生徒们一起昼夜辛勤劳动,但终敌不过洋货的倾销,工厂不久就倒闭了。由于“实业救国”的梦想破灭,1904年他参加了华兴会,1906年参加了同盟会,最后为革命献出了生命。

    以孙中山为领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在国内主要是代表了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的利益,同时也代表了当时广大华侨和华侨资产阶级的革命要求。

    三 华侨和华侨资产阶级" class="reference-link">三 华侨和华侨资产阶级

    华侨在二十世纪初年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起过重大的作用。孙中山说过:“华侨有功革命”,“华侨是革命之母。”(63)华侨之所以积极地参加同盟会领导的革命,并不是偶然的。这是和华侨出国的历史以及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相联系的。

    我国人民移居海外,有悠久的历史。早在秦汉时代,中国已经与南洋一带有所来往。到唐代,由于对外贸易的发达,南洋一带已经有华人在那里定居了。宋、明两代,出国侨居的人更多。在清代以前,华侨出国谋生是比较自由的,既没有受到什么限制,也没有受到任何强制。但到清代就不同了。

    清初,清政府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对人民出国,采取严厉禁止的政策。大清律中规定,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者,处以严刑(64)。清政府并且把出国华侨视为“不安本分之人”,规定他们必须限期回到国内,逾期不回者,即不得再回。这样,实际上将华侨摈弃于祖国之外(65)。清政府对海外侨民,根本不予保护,对华侨在国外受歧视,甚至受屠杀,也不过问。如乾隆六年(1741年),荷印总督伐根年(Adriam Valekenier)发动对荷印华侨进行了一次大屠杀,死难者达数万人(即爪哇红河之役)。福建总督策楞,提督王郡在上奏此案时说:“被害汉人,久居番地,屡邀宽宥之恩,而自弃王化,按之国法,皆干严谴。今被戕数万人……实则孽由自作。”乾隆对此案也认为:“天朝莠民,不惜背弃祖宗庐墓,出洋谋利,朝廷概不闻问。”可见在清朝统治下,华侨在海外处于毫无保护的地位。

    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中国,华侨出国出现了新的情况。这就是中国人民往往被当作华工掠卖出去。十九世纪下半期,西方殖民主义者在南洋和美洲等地进行殖民开发,亟需大量劳力,于是纷纷来到中国,招募和掠买华工。

    外国侵略者来中国招募和掠买华工,遇到了清政府所实行的闭关政策的阻挡。不过,他们很快就把清政府的这种政策打破了。

    1860年,清政府与英、法、俄分别订立了《北京条约》,其中规定:“大清大皇帝允于即日降谕各省督抚大吏,以凡有华民情甘出口,或在英国所属各处,或在外洋别地承工,俱准与英民立约为凭,无论单身或愿携带家属,一并赴通商务口,下英国船只,毫无禁阻。该省大吏,亦宜时与大英钦差大臣查照各口地方情形,会定章程,为保全前项华工之意。”(66)这是清政府第一次明令废除海禁。1866年,英、法又与清政府签订招工章程条约,允许英、法籍人,在中国任意招募劳工(67)。1868年,中美续增条约规定,华人出洋,清廷不得禁阻(68)。所有这些,都为外人在中国招募,掠买华工提供了条约依据。

    当时华工是被当作“猪仔”贩运而去。所谓猪仔贩运,原来是指十七、十八世纪的黑奴买卖。后来非洲的黑奴贩卖被禁止了,便转来中国掠买华工,继续干贩运“猪仔”的勾当。

    “猪仔”贩运在道光三年(1823年)已经出现,到同治初年(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最为盛行。当时,葡、西、英等国的移民公司,在新加坡、槟榔屿等地设立“猪仔馆”(即招收华工的地方),与国内汕头、厦门、澳门、香港等地的客馆(即贩卖华工的地方)相勾结,从事这种肮脏的活动。

    客馆或用武力胁迫,或以小利相诱,在国内招收华工。得手后,即引入客馆暂住,待船出国。华工在船上受尽非人的待遇,有人称这种贩运“猪仔”的船为“浮动地狱”(69)。华工在船上死亡率很高,如1850年运往秘鲁的华工740人,在船中死亡者即达240人。又如1856年运往古巴的华工598人,在船中死亡者亦达132人。

    华工被送到目的地后,即被卖与“猪仔馆”,或者直接卖与买主。一个华工的售价,一般为20—24元,而客贩所费不过十三四元,利润很高(70)。因此“猪仔”贩运制度盛行,被掠华工人数大为增加。华侨出国,除被掠卖以外,还有因国内生活无着,外出谋生的;也有一部分人是出外经商或做其他事情;少数人是因在国内遭受政治迫害而逃往国外的。到辛亥革命前的1907年,海外华侨总数已达六七百万人(71)

    华侨主要分布在南洋一带,即印尼、泰国、马来亚、越南、缅甸、菲律宾等地;其次是美洲,欧洲、非洲也有,但数量较少。

    华侨的籍贯主要是福建和广东。成分绝大部分是工人(72),其次是小商人(73),再次是中小资本家、学生、教师、医生等。带买办性的大资本家为数很少。

    华侨出国后,在侨居地从事劳动生产,经营商业等,对当地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十九世纪中叶,欧洲殖民主义者进入南洋时,当地还是草莱初辟,一切甚为荒凉。华侨去后,披荆斩棘,艰苦劳动,对当地的开发起了很大作用。前马来半岛海峡殖民地总督瑞天咸(Frank Suretenham)对华侨的功绩,曾经这样评价:“开始作锡矿之工作者,首推华侨。彼等继续努力之结果,世界用锡之半额,皆由半岛供给,彼等之才能与劳力,造成今日之马来半岛。……英人初经营半岛时,着手建筑道路,及其他公共工程,皆成于华侨之手。至于开矿事业,纯由华侨导其先路,投身蛮荒,冒万死,清森林,辟道路,每有牺牲其生命者。此外,为煤工、伐木工、木匠、泥水匠者尚多……英政府收入十分之九,皆出华侨之手。”(74)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婆罗洲英属殖民地沙捞越王查理·乌拉勿格克(Charles Uyner Brooke)说:“微华侨,吾人将一无能为。”(75)十六世纪末,西班牙人莫牙,在谈到华侨开发菲律宾的作用时说:“凡一市镇之成立,必不能缺中国人。彼等既系各种事业之经营者,且工作勤苦,而工资低廉。”(76)美国学者莱丹说,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加里佛尼亚的迅速发展,没有中国劳工是不可能的”(77)

    华侨对祖国也做出了贡献。华侨对祖国的汇款,是清政府财政上的一项重要收入。据马士(H.B.Morse)估计,海外华侨寄回中国的汇款,1903年为一亿一千三百七十万元,占中国国际收入总额(六亿六千一百七十万元)的17.8%(78)。此外,华侨还回国投资兴办企业和建设铁路等(79)

    华侨对侨居国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那里却受到残酷的虐待和迫害。特别是华侨工人,流血流汗,却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如南洋荷兰属地的华侨工人在“日里承种烟叶者,往往系由奸贩诱惑拐骗出洋……立据三年为期,入园后不准自由出入,虽父兄子弟不能晤面。加以克扣工资,盘剥重利,华人忍气吞声,呼吁无门”(80)。在非洲,“华工麕聚矿所,劳筋苦骨……稽查经管之人,重重剥削,几于每食不饱”(81)。华工劳动时间,一般每天都在十四小时以上,有时夜间也要继续工作,稍有抗拒,即遭工头毒打。

    华侨在侨居地,还处处受到歧视。“华民侨居英属新加坡各岛者约计一二十万人……赤体检疫独施之华人”。在澳洲,“凡属有利可图之事,皆禁遏华民营业”。在英属非洲殖民地,华侨“只能与驴马同履车道,西人之行人行道者,可以牵犬随行,不能与华民偕行”(82)

    华侨在法律上也受到不平等待遇。“和(荷兰)属,于司法行政上分设三种裁判所,有本邦人裁判所,则受和之诉讼,而欧美日本人之诉讼附焉。有地方裁判所,有地方高等裁判所,则受土人巫来由人之诉讼,而华人回教人之诉讼附焉。……又欧美日本人入境之始,给予护照,厥后在境内商贩游历无地不可。而华人则限以区域,域以外住一宿者,有罚;域以外逾一步者,有罚,非别请专照不可。此专照又非易得……又按律输税……欧美日本人于所得税例纳百分之二,而华人所得税则例纳百分之四。又如欧美日本人车马无税,华人则车马有税,其他彼此厚薄之殊,不遑胪举”(83)

    华侨在侨居国还不断遭受排华袭击。当殖民主义者急需劳动力时,不惜使用种种卑鄙手段拐骗华工。但当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爆发,劳动力相对过剩时,则又采取限制华侨入境政策,甚至煽动排华暴行,使华侨遭受极大涂炭。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美国首先采取此项政策。据寓美华侨司徒芳等上清政府书中说,美国对待华侨,是“苛例百出,令人骇绝。无端诬以疫疠,而有围埠之举,无端目以不洁,而有洗埠之事”。而且,“华人到埠之时,不问其合例与否即囚之于码头木屋中,寝食于斯,内外隔绝。亲友不得一见,律师不得一问。……黑暗秽臭,过于监狱,压制苛暴,甚于犯人。幽囚常数百人,羁留常数阅月,而护照束阁,关吏无一过问。因此之故,有悬梁自缢,投海自尽,失医致毙之惨者”。至于“埠中华人,辄遇痛殴,亦无如何。巡差任意拿人,良歹不分,即遭重罚。华人以常病致死,亦须戮尸”(84)

    在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迫害下,华侨地位与日俱下。华侨工人自不必说,就连华侨资产阶级也受到很大影响。如“1897年中国企业家李清河(译音)曾在马来亚的槟榔屿建立一家炼锡厂。1907年,该厂即转移进英国的‘东方冶炼公司’手中”(85)。同年,荷属殖民地“华货进口,新例加税,瓜米出口,新例限数。彼行政之条例愈增,即我华人之生计愈绌”(86)

    华侨在国外遭受如此残酷的压迫和摧残,清政府不仅从不加以保护和关怀,反而对回国华侨进行种种迫害。1893年,清出使英、法、美、比大臣薛福成曾经指出过:清政府对华侨“凡挟赀回国之人,有指为逋盗者,有斥为通番者,有谓为偷运军火接济海盗者,有谓其贩卖猪仔要结洋匪者,有强取其箱箧肆行瓜分者……有伪造积年契券借索逋欠者。海外羁氓孤行孑立,一遭诬陷,控诉无门”(87)。1895年,清会典馆详校官陈璧说:“闽粤商民,出洋谋生,若积有厚资,言归乡井,于汕头、厦门等埠舍轮登陆之时,该处地棍居为奇货,辄串通海关厘卡书役,妄指偷漏,任意拘留,及议罚放行,所费已不赀矣。而到籍后,复有蠹吏劣绅朋比讹诈,既捏为匿税,又捏为抗钱粮,鱼肉百端,必罄其余囊而后已。以致贸易海外者,视家邦为畏途,而藏富于外洋。”(88)

    由上可见,华侨在海外受尽了帝国主义者的剥削和奴役,他们不但得不到祖国的任何保护和关怀,相反,清政府还对他们进行种种迫害和打击。这种情况,就使得广大华侨对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势力,怀有极大的愤恨,他们热切地希望能有一个独立、民主、自由和富强的祖国。这也是广大华侨之所以积极参加国内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根本原因。

    当然,华侨中各个阶级和阶层,他们在革命斗争中的态度并不是完全一样的。

    广大华侨工人,在殖民主义者的皮鞭下劳动,他们流血流汗,受尽了虐待和迫害,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他们有浓厚的民族意识和爱国热情,怀有强烈的革命要求。

    华侨中的中小工商业者,即中小资产阶级,他们的地位比工人好,但也受到殖民主义者的歧视和压迫。他们经营的工商业受到帝国主义者、殖民主义者的排挤和打击,在税率和其他方面受到不平等待遇。他们作为一个中国人,在侨居国要比欧、美、日本人低一等,在有些国家,还要遭到排华暴行的袭击,使自己的财产遭受到很大的损失,甚至生命不保。在国内,他们携资回国,受到清朝政府和官吏的盘剥、敲诈、勒索和诬陷。这一切使得他们具有反对国外殖民主义和国内清朝封建专制统治的革命要求。他们希望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来保护自己在海外的权益,同时也希望在国内能有一个良好的投资条件,以便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他们是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积极拥护者和参加者,是这次革命在海外的主要社会基础。孙中山发动革命最早成立的革命团体——兴中会,其主要参加者就是华侨中的中小资产阶级(89)

    华侨中的中小资产阶级在政治态度上相当于国内的民族资产阶级中下层,但也不完全相同。华侨中的中小资产阶级因为侨居海外,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都与国内封建主义联系较少;同时由于生活在资本主义国家,或者是资本主义直接统治下的殖民地社会,接受西方资本主义思想文化比国内民族资产阶级更早些更广泛些。因此,华侨中的中小资产阶级比国内民族资产阶级,其革命性更为坚决和彻底;其政治觉悟也更早些和更高些。由于以上特点,所以,华侨中的中小资产阶级,特别是有觉悟的知识分子,在革命中表现得特别激进,成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中最激进的一部分。如南洋华侨资本家陈楚楠、张永福、林义顺、黄乃裳、萧竹漪、许雪湫、陈文褒,檀香山华侨资本家孙眉、邓荫南,越南华侨资本家李卓峰,缅甸华侨资本家张文光等,他们积极赞成孙中山所领导的革命运动,不仅捐助大量款项,而且许多人还亲身参加革命起义,有的甚至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华侨中的大资本家,即大资产阶级,他们的人数较少,有的人或与当地殖民统治者,或与清朝封建政府有密切联系,因此他们一般对革命采取不支持或者反对的态度。如南洋华侨资本家姚东生,开锡矿发了大财;但让他拿出一点钱来资助革命时,却坚决不肯。又如南洋英国属地大资本家陆祐,死时财产达四五千万元,但请他捐款时,也是一钱不舍。再如顾维钧的岳丈,南洋有名的大财主黄仲涵,他对革命虽不敢明显反对,但也怕拿出钱来。

    还有一件事,可以明显地看出与清朝封建政府有联系的大资产阶级,与一般革命的资产阶级,态度迥然不同。清末,美洲、南洋华侨革命思潮磅礴,清廷乃派其大臣杨土琦假名抚慰,巡视南洋各地,实则欲侦察革命党人行动以为防范,且欲攫华侨金银以供内府。当杨士琦“甫至马来半岛,闽籍富商胡某,广集所知,开欢迎大会”。这是大资产阶级的态度。可是一般资本家却不欢迎杨,他们邀陈文褒与会,“座甫定,烈士(即陈文褒,后回国参加1911年广州起义死难)昂然直入,趋座前,怒目斥杨曰:‘满奴来何为?岂吸四万万内地国民之脂膏犹不足,而必及此别乡井离骨肉艰难困苦之华侨耶!?若云抚慰,内地国民,日加残虐,何有华侨?华侨回国,日在刀俎,何有外洋?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满奴来何为?速返,勿污乃公刃!’全座失色股栗……各人如鸟兽散。杨即乘军舰当夜回国”(90)。陈文褒的正义言行代表了广大华侨和华侨中小资产阶级的革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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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转引自严中平:《英国资产阶级纺织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的史料》(下),《经济研究》,1955年第2期。

    (2)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79页。

    (3) 薛福成:《强邻环伺谨陈愚计疏》,《庸庵海外文编》卷2,第9页。

    (4)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80页。

    (5) 《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19,第49页。

    (6) 《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43。

    (7) 郑观应:《盛世危言》卷5,开矿。

    (8) 《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5,第4页。

    (9) 1872年—1894年中国民族资本近代企业数目,在现在出版的几种书中各不相同。如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中,为54家(据该书第93页表计算);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中为75家(据该书第一辑,上册,第1166—1169页表计算);陈真等:《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中为77家(据该书第一辑第38页计算)。这三种书中在统计这一时期民族资本企业数目时,有以下不足:(一)都将“源昌机器五金厂”列入在内。按此厂现已查明为一“虚构材料”(见《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上册,第72、102—110页)。(二)重复计算。如将上海机器织布局与华盛纺织总厂都列入在内,而实际上只能按一厂计算,因华盛系上海织布局火焚后规复建成。(三)在1872—1894年期间,不少厂是投资筹建并未建成,或开工后不久即停歇,但书中皆列入在内。(四)三书皆为工业统计,未将民族资本所办矿业计入。(五)有些新材料未补入,如《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一书中的材料。现经查对、订正和补充,得出此一时期民族资本近代企业为76家(包括矿业在内)。

    (10) 桂坫等:《宣统南海县志》卷21。

    (11) 桂坫等:《宣统南海县志》卷21。

    (12) 见本书第51页《历年设厂数和资本额表》。

    (13) 本表系据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649页表(一)改制而成。其中“资本”栏,是指本年度新投资的资本额。“资本总额”栏内,1895年的数字,系1872年—1894年所设厂矿资本额2090.7万元加上1895年设厂资本额330.7万元所得;1911年的数字,系从1896年—1911年历年设厂投资额累计所得。

    (14) 本表制作说明:1.表中1872年—1894年数字,系据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93页表1制作。删除了原表商办厂矿数中祝大椿所办源昌机器五金厂一家,资本额10万元。因该厂乃系虚报,并未设立。2.1895年—1911年数字,系据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870—919页,历年设立的厂矿名录(1895年—1913年)计算制作的。表中厂数均系资本在一万元以上者。3.1895年—1911年数字,为1911年实存的厂矿企业数,在1895年—1911年间开业而又停办者不计在内。

    (15) 根据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650页,表(二)改制。

    (16) 本表系据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869—919页附录一“历年设立的厂矿名录”(1895年—1913年)计算制作。设厂数与资本额为1911年实存的厂矿企业数,在1895年—1911年间开业而又停办者不计在内。

    (17) 详见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1091页,附录。

    (18) 张孝若:《南通张季直传记附年谱年表》年谱,第54页。

    (19) 张孝若:《南通张季直传记附年谱年表》年谱,第54页。

    (20) 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1069页。

    (21) 《张謇致两江总督端方书》,《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4,第10—11页。

    (22) 据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869—919页,附录1,“历年设立的厂矿名单”(1895年—1913年)计算。厂矿数及资本额为1911年实存的厂矿企业数,在1895—1911年间开业而又停办者不计在内。

    (23) 据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869—919页,附录1,“历年设立的厂矿名单”(1895年—1913年)计算。厂矿数及资本额为1911年实存的厂矿企业数,在1895—1911年间开业而又停办者不计在内。

    (24) 吴承明:《帝国主义在旧中国的投资》,第35、56页。

    (25) 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上册,第399页,表2。下册,第870—919页,附录1,历年设立的厂矿名录(1895—1913年)。

    (26) 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辑,序;《商埠志》,第456—458页。

    (27) 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74—75页,表16。

    (28) 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1157、1164页。

    (29) 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1157、1164页。

    (30) 《盛宣怀未刊信稿》,第199—200页。

    (31) 1902年九江、胶州两火柴厂倒闭,1908年琼州某火柴厂倒闭,此外,上海荣昌、燧昌二厂亦为日本火柴压倒。

    (32) 如十九世纪末,上海华商缫丝厂,因外资丝厂争夺丝茧,遭受亏损,二十几家丝厂,能“经年开业者寥寥无几”。1913年以前,中国商办纱厂共18家,被外国纱厂或金融机构通过货款关系加以兼并的就有4家,即裕晋、兴泰、大纯、九成。1913年,湖北大冶水泥厂因无力偿还债款,为日本三菱公司所封闭。上海求新机器轮船制造厂后来转到法国金融资本手中,汉口扬子公司因摆脱不了日本资本的关系,最后被迫停工。

    (33) 《关册》(中文本),1910年,三水口,第130页。

    (34) 《清朝续文献通考》征榷考21,厘金。

    (35) 《江西商务说略》,第18页。

    (36) 《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4。

    (37) 高柳松一著:《中国关税制度论》,第13页。

    (38) 郑观应:《盛世危言》卷4,开矿。

    (39) 《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93页。

    (40) 见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1016页。

    (41) 《时报》,1905年9月9日。

    (42) 《各省矿务汇志》,《东方杂志》,1905年第9期。

    (43) 《时报》,1906年1月31日。

    (44) 《中外日报》,1900年11月17日。

    (45) 《中外日报》,1901年7月2日。

    (46) 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1052、1055页。

    (47) 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下册,第1058页。

    (48) 《申报》,1880年10月16日。《书机器织布招商局章程后》,转引自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第142页。

    (49) 《北洋公牍类纂续编》卷18,第16页。

    (50) 《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6,第7—8页。

    (51) 《通州兴办实业之历史》下册,第1—2页。

    (52) 《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2,第19—21页。

    (53) 南通盛产棉花,而且质量很好,可以就地取材(后来他还自设垦殖公司为大生厂提供一部分棉花),同时工人工资低,棉花价格也便宜,上海就高得多。因上海中外纱厂很多,“花价因争买而益涨,工资因争雇而益昂”(盛宣怀:《愚斋存稿初刊》,卷5,第42页),南通纱厂只此一家,张謇既可压低工资,又可取得廉价棉花。

    (54) 《各省矿务汇志》,《东方杂志》,1904年第10期。

    (55) 《各省工艺汇志》,《东方杂志》,1907年第12期。

    (56) 曾纪芬:《崇德老人自订年谱》。

    (57) 曾纪芬:《崇德老人自订年谱》,亦见《恒丰纱厂的发生发展与改造》,第26—29页。

    (58) 《侯太夫人行述》,第15—16页。

    (59) 《周悫慎公全集》卷首,行状,第49页。

    (60) “荣熙泰与两个儿子(指荣宗敬、荣德生),以积蓄创办了一个广生钱庄……荣宗敬为经理,德生管正账……庚子年间(1900年)洋兵入京,天津帮到上海办面粉,卖给外人有暴利,于是面粉业大发其财。失了业的朱仲甫说:我从政数十年(为厘差,相当于后来县税务局长)乏味得很,要做实业。……于是商定集股三万元,朱认一半,荣认一半,在产麦地无锡开厂。那年钱庄为办麦汇款多而赚钱五千两,也加入投资。那个粉厂叫保兴”(见万林:《中国的“棉纱大王”“面粉大王”无锡荣氏家族暴发史》,《经济导报周刊》第50期,1947年12月14日,第1—2页)。

    (61) 荣德生:《乐农自订行年纪事》。

    (62) 详见《中国的“棉纱大王”“面粉大王”无锡荣氏家族暴发史》。

    (63) 张永福:《南洋与创立民国》。

    (64) 《大清律例全纂》卷20,兵律关津载:“凡官员民兵私自出海贸易,又迁移海岛居住耕种者,但以通贼论斩。又州县同谋或知情隐匿,亦将处斩。”

    (65) 雍正五年上谕:“朕思此等贸易外洋者(指华侨),多系不安本分之人……嗣后应定限制,若逾期不还……不许令其复回内地。”(《皇朝通典》卷80,刑制。)

    (66)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145页。《续增条约》第5款。本条约系在北京签订,通常称为《北京条约》。

    (67)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242—246页,《续定招工章程条约》。

    (68)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册,第242—246页,《续定招工章程条约》。第262页,《续增条约》。

    (69) 参见葛兹拉夫:《一八三一、一八三二及一八三三年三次航行中国沿岸日记,涉及暹罗、朝鲜、琉球群岛等地》,转引自《南洋问题资料译丛》,1964年第1期。

    (70) 布莱司:《马来亚华侨劳工简史》,转引自《南洋问题资料译丛》,1957年第2期。

    (71) 《东方杂志》,1907年第10期。又据雷麦:《外人在华投资》:“海外华侨的人数,有许多学者曾经加以估计1902年以来的数字,通常在700万至900万之间。”(该书第133页)

    (72) “像马来半岛的树胶园,荷属东印度的锡矿,以及苏门答腊东岸的烟草田,都有华侨在做工”。(雷麦:《外人在华投资》,第132页)

    (73) “据估计所得,菲律宾的零售商业,华侨占90%”。(雷麦:《外人在华投资》,第134页)

    (74) 李长傅:《南洋华侨史》,第48页。

    (75) 李长傅:《南洋华侨史》,第65页。

    (76) 李长傅:《南洋华侨史》,第70页。

    (77) 莱丹:《美国外交政策史》(王造时译),第487页。

    (78) 转引自严中平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86—87页。

    (79) 华侨最早回国投资兴办的企业,是秘鲁华侨黎某在广州开设的进出口商店。以后1872年南洋华侨陈启源在广东南海创办了继昌隆机器缫丝厂。1890年美洲侨商在广州投资创办电灯公司。1892年印尼华侨张振勋在山东烟台创办了张裕酿酒公司。辛亥革命前华侨还回国投资兴办铁路事业。如爪哇著名华侨张煜南投资302万元创办潮汕铁路。该路1904年动工,1906年完成。1910年通车的漳厦铁路,开办时资本242万元,后增至330万元,其中三分之二是华侨投资。

    (80) 《清史稿》,邦交志7。

    (81) 《清季外交史料》卷202,第9页。

    (82) 《清季外交史料》卷202,第10、8、9页。

    (83) 《清季外交史料》卷204,第23页。

    (84) 胡绳:《美国“教育”中国学生的“友谊”》,《人民日报》1949年9月3日。

    (85) 西莫尼西:《东南亚各国的中国居民》,转引自《南洋问题资料译丛》,1963年,第1期。

    (86) 《清季外交史料》卷204,第21页。

    (87) 薛福成:《请豁除旧禁招徕华民疏》(光绪十九年五月十六日),《庸庵全集·出使奏疏》卷下。

    (88) 陈璧:《保护回华商民片》(光绪二十一年六月初六日),《望岩堂奏稿》卷1,第4页。

    (89) 1894年在檀香山参加兴中会的人数共126人,其中最多的是商人(73人),再加上畜牧家、农业家、银行家,共79人,这是华侨中的中小资产阶级。其次是工人(36人);再次是公务人员(8人)和自由职业者(3人)。(冯自由:《兴中会会员人名事迹考》,《革命逸史》第四集,第25—37页。)

    (90) 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第5册列传,陈文褒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