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直系当政后的南北政局" level="2">第三节 直系当政后的南北政局
    • 一 曹吴矛盾与保洛之争" level="3">一 曹吴矛盾与保洛之争
    • 二 罗文幹被捕案" level="3">二 罗文幹被捕案
    • 三 “和平统一”与“武力统一”" level="3">三 “和平统一”与“武力统一”
    • 四 反直三角同盟的酝酿与行事" level="3">四 反直三角同盟的酝酿与行事

    第三节 直系当政后的南北政局" class="reference-link">第三节 直系当政后的南北政局

    一 曹吴矛盾与保洛之争" class="reference-link">一 曹吴矛盾与保洛之争

    第一次直奉战争之后,直系独大,实际控制着北京中央政权,北京政局也因黎元洪之复职一时似又复上正轨,但其内里之矛盾与冲突却一日不复停止。不但旧有的中央与地方、南与北、北洋军阀内部各派系间的矛盾依旧,而且新的矛盾还在不断产生,尤其是直系内部因曹锟和吴佩孚的矛盾而形成保洛之争,成为影响此时北京政治的主要因素。 

    直系虽为北洋军阀三大派系之一,但在其形成过程中,一直有南(苏、鄂、赣)北(直、鲁、豫)之别,其首领冯国璋较为低调且又早逝,内部关系不似皖、奉两系那般紧固密切。及至曹锟、吴佩孚以武力征讨而崛起,代理大总统冯国璋早逝,苏督李纯自杀、鄂督王占元被逐、赣督陈光远势微,北派力量才在直系中占据了优势。曹锟、吴佩孚统率直系力量在第一次直奉战争中胜利后,直系力量得到大扩张,他们在直系中的领袖地位亦无人可敌。但曹锟虽为直系最高领袖,此时却基本不直接领军,而是依靠吴佩孚为他南征北战,他本人则一心希图成为大总统,过把总统瘾,满足虚荣心。有人论之为:“曹锟一生庸暗,为直系偶像式之首领。然偶像非一无足取也,用不着时并不碍事,用得着时可比一尊活菩萨。盖曹与段祺瑞、王士珍、段芝贵等同为袁世凯所办北洋武备学堂学生,资望颇高,为人蔼然可亲,深得直系诸将领之爱戴。”(198) 直系实际领军的吴佩孚,能征善战,有一统天下的野心,但却不能统领直系所有的军事力量,也不是直系共同拥戴的政治领袖。曹锟与吴佩孚在一些问题如推举总统等方面意见并不一致,但格于历史与个性,吴佩孚对曹锟保持以下事上的尊重、礼遇及效忠,而曹锟对吴佩孚也能大度容忍并容纳其不同意见,两人关系的融洽对维系直系团结与团体利益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吴之能出奇制胜,要亦由曹之大体信任,故能内外和协,内无问题可以专力作战”(199)

    不过,第一次直奉战后,情势有了变化。“直系之权力可以揽持中央政局,曹之总统欲望突生,短期欲其实现;而吴以时局之顾忌,不欲其遽行,于是迎合意旨者又从而为排挤倾轧,分裂之机乃启矣”(200)。吴佩孚在其驻节地洛阳招贤纳士,插手政治,一方面公开标榜“军人不干政”、“军人以服从为天职”;另一方面则频频对北京内阁之更换以及政府之政策表示意见,俨然政府之“太上皇”,难免有“功高震主”之势,使曹锟心生芥蒂。而且,曹、吴身边左右人等各有企图,各拥其主,都想在政治上发号施令,满足个人及小集团利益,他们在曹、吴身边的挑拨构煽,制造双方的恶感,离间双方的关系,尤其是吴佩孚与曹锟四弟曹锐“意见甚深”,曹锟“夹在中间,不能制止双方,于是影响及于政局”(201)。由于曹锟、吴佩孚分别以直鲁豫巡阅使与副使的名义驻节于保定和洛阳,因此曹、吴身边人的政治集合又被称为保派(保派在结合津派后又称津保派)与洛派(202) 。在第一次直奉战后,保派与洛派之间围绕一系列问题产生矛盾摩擦,暗中以至公开较劲,形成保、洛之争,并直接影响到直系控制下的北京政局。

    直系内部的矛盾分歧自奉系失败、黎元洪复职后便已开始,其中心在于对所谓“最高问题”的态度,而其表现则为愈演愈烈的阁潮。直系控制了北京中央政权之后,曹锟急于取代黎元洪登上总统宝座,他常对左右说:“北洋系袁世凯、冯国璋都当过总统,现在该轮到我了。”(203) 而吴佩孚虽不反对曹锟当总统,但觉得时机尚未成熟,认为应俟实现全国统一后,再行此举,俾可水到渠成。直系中的保派多为曹锟的直接下属,他们投其所好,加紧“最高问题”的进行,尤其需要控制北京政府,以利操作。拥护吴佩孚的洛派则对此不以为然,也在积极插手北京政府的组成。而曹锟谋求早日当总统的企图又与还想在总统位上待下去的黎元洪发生矛盾,为了延续自己的政治生命,黎元洪自然偏向于不主立即选总统的洛派,从而使直系间的保、洛矛盾又渗入府院关系的复杂因素。加以内阁组成循例须国会通过,而国会内部各种集团派系的组合又时时变化。如此种种情况,使直奉战后的北京阁潮发生之频、争斗之烈实为北洋时期之最,从而也反衬出北京政治在武人干政下之特有生态——派系纷争。这种派系纷争,有派系间的,亦有派系内的,但基本上并无政治理念或基本政策的差别,而主要是出于派系自身利益的考量。

    直皖战后,吴佩孚便以直鲁豫巡阅副使、巡阅使名义驻节洛阳,对外号称埋首练兵,实则利用他的特殊身份,居中原之地而干预政治、发号施令。吴佩孚对洛阳的评价是:“洛阳地居中州,为九朝都会,可以控制四方。从军事上说,西凭函谷之固,东据虎牢之险,北倚大河,南阻龙门,四塞可守之地也;陇海东西横贯,京汉、津浦南北直达,兵力之运用,朝发夕至,攻势作战之理想根据也。……今欲统一中国,无论练兵或作战,洛阳都是上选。万一对外有事,京、津、宁、沪易受威迫,必要时也须迁都来此。此形胜之地,安可等闲视之!”(204) 吴佩孚自命习武而经文,在洛阳网罗了不少军政俊彦人才为其谋划。如政务处长白坚武,为吴“酌剂献替,悉处以中,蓬莱(吴佩孚)倚为左右手,俾总持政务。公亦周详勤恳,裁决当世之务如列掌无遗。……蓬莱在军中久,治事简易。开府后,赖公时为招掖材俊,草创规制”(205);“号称吴佩孚之‘小内阁’,成为一时的风云人物”;“向吴进献武力统一中国之策,由此深得吴之倚重”(206)。秘书长孙丹林,“是吴佩孚的诸葛亮,吴氏得有今日,大半是孙氏功劳”;“攻段之计,与去徐(树铮)之计,都是孙氏出的主意”(207)。这些幕僚既富于干才,又心高气盛,较之围绕在曹锟身边的趋炎附势之辈,似乎多出些许“抱负”,因此他们内心里就看不起曹锟及其保派人物,在曹、吴矛盾和保洛之争中,这些人起的作用自不可忽视。吴佩孚驻节洛阳的几年间,京洛道上,各方人士往来不断,上自总理、部长,下至督军、省长,乃至议员政客、各方代表、士绅文人等等,纷至沓来,请示报聘者有之,图谋私利者有之,而无论是什么来头,都使吴佩孚自我感觉好不威风,俨然政治“中枢”。直系中有人捧吴佩孚是“当代英雄,妇孺尽知,综核半生事业,无非为国为民,武穆公不爱钱,不怕死,正吴使之谓也” (208)。1923年4月吴佩孚五十寿辰时,“各方代表极一时之盛,应接不暇”(209)。康有为送吴的寿联所撰内容,或可谓吴本人的真实心声:牧野鹰扬,百岁功名才一半;洛阳虎视,八方风雨会中州(210)

    王宠惠内阁得到吴佩孚的支持,虽未因国会刁难而垮台,但对阁员安排,保派“极不满意”,结果是“王阁甫成,又见摇动”(211),王阁面对的各方矛盾并未解决。国会众院议长吴景濂很想当总理,他所主持的国会与王宠惠势如水火,随时都在寻机倒阁,内阁诸事得不到国会的合作,举步维艰。王宠惠是在吴佩孚的力挺下上台的,在许多方面对吴自然多所关照,尤其是在军饷供应方面,让保派感觉有些厚吴薄曹,便谋求与吴景濂联手推倒王阁。黎元洪的复职得于直系的安排,故直系对其职位亦有予夺大权,但黎元洪又希望能在总统任上干下去,故对其职位变动的任何可能性都甚为敏感。黎元洪复职后,吴佩孚一直表现强势,虽然吴也提出应“由元首提出总理,以南北众望允孚者为宜,内幕私图者,均非有心肝之人”(212)。然在实际上,吴佩孚对内阁组成动辄提出意见,使黎元洪内心不无忌惮,而王宠惠得到吴佩孚的支持,与吴佩孚走得比较近,故黎元洪担心因此而碍及自身地位,对国会和保派的倒阁举动虽未深度介入,但也乐观其成。由此使得王宠惠内阁上任后一直处在艰难的处境之中。

    在国会与王宠惠内阁的矛盾中,外交总长顾维钧扮演了某种调停角色,因为他刚刚回国不久,从事的主要又是外交工作,与现实政治的联系不似他人那般密切,而外交总长是总理之下的首席阁员,正好在发生矛盾时充当“和事佬”的角色。王阁未经国会通过,每当内阁需要向国会报告有关事项、接受质询时,王宠惠不愿面对议员的嘲讽攻击,屡屡缺席。而顾维钧认为,“这是每一个议会制政府必须应付的场面,唯一办法是面对现实,这是无法回避的”。王因而派顾代自己出席。顾维钧对议员的质询回答得很有礼貌,态度诚恳,尽可能说明各种真实情况及正反面理由,议员们也认为他应付质询很得体。顾维钧还常常宴请国会议员,并认为“这是与国会议员处好关系的一种中国式方法”。甚至于,他曾将王宠惠与吴景濂拉在一个饭桌上吃饭,以调解双方关系,但由于双方积怨甚深而收效不大。对于王宠惠迟迟不将阁员名单提交国会通过,顾维钧对王说,“你是个国际知名的法学家,大家都嘱望你在所有人中是最能够严格尊重宪法的人”。他提议,或将名单提交国会,或辞职,或请吴佩孚另外提出人选。他认为第三种办法实际做不到,第一种办法通不过,因此“唯一的办法只有辞职”。但王宠惠不置可否(213)。可是接踵而来的“罗文幹案”,成为王阁与各方矛盾汇集的焦点,并且将王阁逼到了不得不辞职的地步。

    二 罗文幹被捕案" class="reference-link">二 罗文幹被捕案

    罗文幹(1888—1941),字钧任,1904年留英,获牛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回国后曾任北京政府总检查厅检查长,修订法律馆副总裁,司法次长,大理院长,代理司法总长,盐务署长兼币制局总裁等职。王宠惠组阁时,推荐罗出任财政总长。北京政府的财政向来不宽裕,财政总长未必是个好差事。据财政部发表的《中国财政全部之内容》称:“中国财政之困难,固不自今日始,然未有来源涸竭、债务层叠、岌岌可危如今日者。中央各机关及内外债权者之索欠,既以应付俱穷,绝无活动之余地;各省区又以政变迭出,军费日增,截留应解之款,而以为未足,复日仰给于中央。应之则库空如洗,罗掘无由;不应则逐电交驰,追索益急。日处此扰攘纠纷之中,中央与各省区遂交受其困,而无可振拔。”(214)第一次直奉战争期间,直系为了解决军费难题,曾经在其治下的直、豫、鄂三省实行摊派,大县3万,中县2万,小县1万(215)。很显然,这些军费开销,最终还是要落到北京政府的头上。为了解决财政困局,罗文幹上台后,曾经议发“十一年八厘短期公债”1000万元(216),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仅仅是每月的中央军费开支就远远超过财政收入,更不必提那些非军费开支的支出,如教育经费等等,往往就成了军费开支的牺牲品,欠款欠薪在所难免。而保派为了打击王阁,更借此掀起索饷索薪潮,甚至由曹锟直接出面,索取数百万元欠饷。王宠惠深感难以为继,提出辞职,黎元洪为了自身利益,又不接受其辞职,国会方面则与保派合作,质问黎何不同意王阁辞职,北京政治简直乱成了一锅粥。

    辞职既不成,国会不合作,王宠惠干脆让罗文幹以财政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国会经费,图逼国会让步。吴景濂为求国会拨款,通过外交总长顾维钧向罗文幹疏通,罗不仅不置理,还对顾说“别理他”。最后只能由顾给一家比利时银行写信说明,吴景濂才拿到一笔贷款,得以维持国会的运作。此举使吴景濂极为恼火。据顾维钧称,罗“是王的终生好朋友”,站在王宠惠一边,而王又站在吴佩孚一边,但王“并没有把他们之间的一些政治策划和磋商情况完全告诉我”(217)。11月14日,罗文幹为解决政府财政困难而签署奥国借款展期合同,吴景濂即利用此事,与保派联手,指控罗文幹擅订合同、丧权辱国、违背法纪、滥用职权,并有纳贿嫌疑。18日晚,众议院正、副议长吴景濂、张伯烈等至东厂胡同黎宅,胁迫黎元洪下令逮捕罗文幹,拘押于京师警察厅(218)

    奥国借款本为中国与奥国银行团在民初分次订立的借款合同共475万镑,应在1921年底还清,后因北京政府无力支付及第一次世界大战而暂缓执行,未还本金约432万镑。战后,债票持有人要求中方继续履约,但奥国借款本已由巴黎和会决定作为奥国赔偿中国之物,实已无效,当然没有签订新约、换发新债票的理由。此次罗文幹为救各处索饷、财政困难的燃眉之急,并屈服于列强压力,同意续订合同,换发新债票本息合计519万镑(约合四千余万银元),诚有可非议之处,而且合同里有“奉大总统核准,经国务会议通过”等语(219),但实际上,据王宠惠告顾维钧,罗签协定前告诉了他,但并未经内阁讨论(220)。这更为保派倒阁提供了炮弹。

    罗文幹被捕,引发北京政坛风潮。国会方面力主查办罗文幹,指罗“丧权辱国,渎职纳贿”,“违背约法,滥用职权”,指罗文幹此次办理失当之处有三:丧失国家权利约五千万元之巨,不先交国会同意、总统批准及国务会议通过,一也;公债之募集及国库有负担之契约,均须国会议决,载在约法,该总长竟敢私订有负担之契约,并发行以新换旧之公债,二也;据(大总统)云:确无此项批准案件。乃该总长擅敢于十一月十四日已签字合同内,竟有“国务会议通过及大总统批准”之字样,显系违背约法,滥用职权,三也(221)。20日通过查办罗文幹的动议。王宠惠等则力挺罗文幹,认为总统和国会直接下令逮捕阁员是违法行为,声称责任内阁对此无法负责,“理应立即引退”(222)。王阁外交总长顾维钧坚决反对逮捕罗文幹,他认为内阁向总统负责,不和政府打招呼就逮捕总长是违法的。“这个事件将在国际上造成很坏影响。作为外交总长,我曾经力图使国际上认为中国像其他国家一样,是个法治国家”;“必须把这个事件看成是中国政府的耻辱,我们应该采取措施,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失”(223)

    王阁为吴佩孚所支持,“罗案”发后,吴不能坐视不管。他于20日发出通电,为罗辩护,同时训斥黎元洪,称此案“似属不成事体,殊蹈违法之嫌”。同时致电曹锟云,此案“荒谬离奇,实所少见”,“请我师就近质讯,以维法纪”(224)。但曹锟却不给吴佩孚面子,23日曹发表通电,称“罗文幹身为阁员,丧权误国,……既经拿交法庭,应请大总统毅然独断,组织特别法庭,或移转审讯,彻底根究,期无遁饰,毋令徇纵,以彰国法” (225)。吴佩孚指“违法”者为黎元洪下令捕罗“不成事体”,曹锟则指“违法”者为罗文幹“丧权误国”,于此实将直系内部矛盾公诸于世。其后,直系保派将领连发通电拥曹,而洛派将领出于武人对文人的轻视亦不愿多言,甚而有公开通电拥曹者。吴佩孚既不能得直系诸将之谅解,也不愿使事态扩大,影响直系团体利益,便“顺风转舵,对罗案完全软化了”,向曹锟解释自己“与王亮畴(王宠惠)素不认识,仅于觐谒元首时与之一面,而与罗财长则无一面之缘”;申明“谨遵曹帅主旨,主张依法办理”(226)。25日,吴佩孚致电曹锟,说明自己对此案“疑虑冰释,如果确有犯罪证据,自应依法严惩,以昭炯戒”(227)。吴佩孚既如此表态,王宠惠也无法再干,只能于11月25日通电辞职,随后黎元洪在29日任命汪大燮署总理。

    “罗文幹案”发后,黎元洪夹在曹锟的保派和吴佩孚的洛派之间,哪边也不敢得罪。吴佩孚通电训斥黎元洪,黎受此羞辱,无可奈何,先是复电吴佩孚撂挑子,称“予本不愿干,请即觅定人来,予已准备交替”;接着又少见地发飙,质问吴佩孚,“且言冠冕尊之,而履蕮视之,执事髦下如云,何以临众,不愿执事遥断朝政,轻折元首”(228)。吴佩孚见此电勃然大怒,向其左右说:“我们为拥黎之人,我们有错,尽管教训,为什么公开登报?这并不把我们当自家的人。既然如此,以后洛方不准和府方再有电往来。”(229) 罗文幹身为内阁部长而被关押,黎元洪也觉有些过分,所以不几日便派人保罗文幹出狱,并安置在总统府(230)。可是出身法学硕士的罗文幹却认为,不能如此不明不白地了事,声明要求法律解决,自愿回狱。黎元洪只能再次让政府派人往迎,同时咨复众议院,以查办罗案违背约法有关规定条文,将案卷退回。黎氏的举动又引起曹锟的不满,保派连日指责有关“罗案”的电报在京不能拍发,向曹锟进言称:“子玉不让老帅做总统,有总统自为之意。老帅不信,人人只知有子玉而不知有老帅了。”(231) 曹、吴矛盾有激化之势,时人甚而有保、洛两派决裂,并发生战事之推论,且其“形势已成,将来变化,不可思议”(232)

    1923年1月11日,京师地方检察厅宣告罗文幹“犯罪嫌疑不足,行为不构成犯罪”,予以不起诉处分。但保派抨击检察厅裁决不当,要求重行处理。15日,保派司法总长程克屈服于曹锟的压力,以部令再次将罗逮捕入狱。次日,在内阁讨论此案时,教育总长彭允彝提出,由国务院出面为告发人,向法院申请对“罗案”再议,并自告奋勇起草国务院咨交检察厅的文件,直视庄严的司法为儿戏,从而又引起北京教育界轰轰烈烈的“驱彭”运动。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于17日辞职离京,他还发表宣言,揭露“议员的投票,看津贴的有无;阁员的位置,秉军阀的意志;法律是舞文的工具,选举是金钱的决赛;不计是非,止计利害,不要人格,只要权利。这种恶浊的空气,一天一天的浓厚起来”(233)。司法界人士亦多为“罗案”抱不平,发起反对蹂躏法权、破坏司法独立的“法潮”。直到当年6月,黎元洪已被赶走,“罗案”作为直系保、洛两派权力斗争的砝码已失作用,而拥曹派急需“好人”出台帮忙,在顾维钧、王宠惠等疏通下,曹锟同意放罗。京师审判厅走了公开审判的过场后,于6月29日判决罗文幹等“伪造文书罪不成立,受贿等情弊均无实据”,宣告罗文幹无罪,恢复了他的自由(234)

    “罗文幹案”哄传一时,对北京政治生态造成颇大影响与冲击。“罗案”内情如何姑不论,但罗身为内阁总长,在国会起哄之下,由大总统直接下令逮捕,确乎违反“法律程序”。究其实质,则为直系保、洛两派借“罗案”而斗法,所谓“法律”的意义其实并不重要。“罗案”结果,保派虽获胜利,推倒了王宠惠内阁,但直系内部矛盾因此而加剧,并公诸于社会及舆论,于直系维护自身地位并非有利。据称,吴佩孚对曹锟屈服后,“宴客酒醉,谈忠诚不见谅处慷慨泣下,合座皆悲酸”。吴佩孚之智囊白坚武感叹曰:“曹使受蒙蔽,只知总统热,不知环境危,宵小从而煽之,祸遂作。”“津方宵小以排吴使,不惜种种陷诬破坏,取保方见信仇敌之集于各方者,亦复币重言甘以为饵,恶货驱逐良币,斯真军阀末路之现象也。”(235) 而军阀在“罗案”中表现之强横更引起社会的反感,吴佩孚个人原有之“清誉”亦因此而颇受影响。史家李剑农评为:“在罗案发生以前,有一部分人,觉得吴佩孚在北洋军阀中比较还像一个人,所以和他表同情。自罗案发生以后,吴佩孚为保持直系整个势力的缘故,一意将顺津保派,忍心的望着一班狐狸豺虎的横行;忘却曹锟的势力全在自身,自身的潜势力全在一部分舆论的同情,甘愿曹锟将此一部分舆论的同情毁去,想专用武力来捣乱南方,制服奉系。他的失败,不必等到第二次奉直战争,在他将顺津保派肆行无忌的时候,已经决定了。因为一般国人,已认定他也不过是曹锟个人的走狗,从前对他所表的同情,都是由于希望和平统一太过的大错误。所以曹锟篡夺的计划成功时,便是吴佩孚的势力毁灭时。”(236) “罗文幹案”对北京政治生态的另一冲击是,黎元洪因为在“罗案”中未能顺从洛派尤其是吴佩孚的意见,招致吴佩孚及洛派的不满,使其失去了洛派原本即不坚定的支持,当其后保派为使曹锟出任总统而掀起驱黎风潮时,洛派不愿施以援手而作壁上观,黎元洪的政治生命亦因此而大受影响。“罗文幹案”对北京政治生态的又一影响是,王宠惠内阁以“好人政府”而闻名,然这些所谓“好人”在军阀强横政治的干涉下,不仅做不成什么“好事”,且自己的政治地位尚不能保于朝夕之间,从而也断了“好人”从政为国谋政的念头,于此表明北京政府不能经由政治精英的体制内运作而实现稳定运转,只能经由军阀纷争而致社会失态,最终以革命收拾北京政治混乱的残局。

    三 “和平统一”与“武力统一”" class="reference-link">三 “和平统一”与“武力统一”

    王宠惠下台,汪大燮登台,保派的组阁意愿并未实现,仍继续攻击汪阁成员与“罗案涉有重大嫌疑”,“继任阁员仍复先行派署,并未同时根据约法提交同意”,因此“亟应另行改组,从速解决罗案”(237)。黎元洪曾有意请外交家顾维钧组阁,但顾认为,根据宪法规定,内阁阁员负共同责任,因此除非“罗案”得到澄清,他不可能担任政府职务。接着,吴景濂和王家襄亦登门请顾组阁,并表示了国会的支持,顾同样予以拒绝(238)。与此同时,因为保派对汪阁大加攻击,致汪大燮不安于位,通电声明,“专为鲁案接收问题暂时担任,现决计辞职”(239)。12月11日,汪大燮辞职,改由王正廷代总理,这已经是黎元洪复职不到半年时间里的第四位总理了。直到1923年1月4日,黎元洪任命张绍曾为国务总理,方使如走马灯般更替的内阁总理职务稍有稳定。

    张绍曾是王宠惠内阁的陆军总长,早有意谋阁揆职位,以至吴佩孚曾告其“宜专一维持部务,不可蹈干政之嫌”,“热中阁揆,尚非其时,宜远嫌为要”。吴还致电曹锟,告以“唐绍仪组阁不成,各宵小乃欲组变相之唐阁,以张敬舆为傀儡。张不察利害,冒昧弹冠,帅宜于张未组阁之先,以痛切阻止。如张不听,即通电与之断绝关系,以免外人目为直系政府也” (240)。但因为张绍曾接近保派,与曹锟是把兄弟,又与吴佩孚是儿女亲家,可为洛派接受,且与吴景濂早有沟通,故一时成为各方都能接受的人选,也成了黎元洪复职后经国会通过任命的唯一“合法”内阁总理。

    张绍曾出任阁揆之初,自恃与曹锟、吴佩孚的关系不错,又经国会正式通过,故踌躇满志,提出实行“裁兵、理财、教育、实业诸大政”,但在这些方面,他都不可能取得什么像样的成果,而其提出实现“和平统一”、先统一后选举、先制宪后选举的主张,既与曹锟急于当总统的想法不合,也与吴佩孚的“武力统一”图谋相违。事实上,曹锟对张绍曾组阁“不甚赞成,亦不好明白反对”,而吴佩孚则“反对新阁”(241),只是碍于种种因素,曹吴的犹豫和反对未公开表示而已,张绍曾不察,上台不久,即与直系保、洛两派均发生矛盾。

    张绍曾提出“和平统一”的主张有黎元洪的影子,因为黎元洪知道曹锟急于当总统,为了延续自己在总统位置上的政治生命,只有抓住“和平统一”的旗帜,谋求各方的支持,抵制所谓“最高问题”的进行,而张绍曾企图在总理任上干出点名堂,实现“和平统一”可谓“捷径”之一。因此,黎、张双方互为依靠,实现“府院合作”,提出了“和平统一”的主张与进行步骤。1923年1月9日,张绍曾首先致电南方各省,提出“愿努力促成国宪,对外则完成法律上之统一,对内则先谋事实上之协商”;提出“制宪大权,本属国会,一俟法典告成,自应共同遵守。至一切政局纠纷,则当推诚协议,力图改进”(242)。为此,张绍曾派人“陆续南下,向各方疏通,以预备实行他的和平统一的计划”。为了表示其“诚意”和“善意”,张还下令“各军自守防地”,“援闽”直军暂停前进,“妥为协商办理善后”;派章士钊等赴沪,与孙中山接洽,表示“中央对于两广事项,决不过问并不援助何方”。至于实行“和平统一”的步骤,张绍曾主张召开“国事协商会”,“解决一切问题,并有请孙及所谓‘海内有力诸公’,到京去筹备,以便各项会议的组织召集和议案的起草,都可以预先商议”(243)

    张绍曾提出“和平统一”主张:“吴佩孚系主张武力统一,当然冲突。其实军事实力完全握在吴手,张阁空洞,吴以为聆命令之人而已,并不重视。”(244) “吴不仅干涉江浙问题及湖南问题,对川对闽亦然,他的巡阅使范围无形中扩大到全国。过去他采取‘舍己从人’的态度,恢复法统以求‘和平统一’。乃事与愿违,使他不知不觉地拾起了段的‘武力统一’政策”(245)。第一次直奉战争结束时,直系实力大长,控制着北京政权,吴佩孚踌躇满志,曾经自信地表示,“此次总统就职,国会恢复,名正言顺,统一不难,孙某(孙中山)一小部分当无甚关系。日内中央下停战令,张某(张作霖)若不服从,惟有讨之而已”(246);“余敢保证一年以内,全国即能统一”(247)。当时,吴佩孚正在南北对峙的前沿地带——广东与福建策划新的“武力统一”行动。吴的计划是,“孙馨远(传芳)发表长江检阅使,以便调防武穴(湖北广济),再备后命(指进攻福建——作者注)”;“萧督军、孙馨远总司令到洛,陈报保定情况,并商酌援闽进行办法”;“张绍曾宣示,助陈竞存(炯明),放弃闽省。吴使大不赞同。余意孙陈之争,另一问题,定闽所以控浙”(248)。对西南各省,吴佩孚“用以毒制毒之手段,即利用残兵败将,给以饷械,令其反攻。如袁祖铭之收黔(1923年5月),沈鸿英之取粤(1923年3月),林俊廷之督桂(1922年7月),杨森之攻川(1923年2月),无一非出自此种方针。候驱逐孙中山出粤,屈服唐继尧于滇,藉孙传芳入闽而使浙卢孤立,将东西南渐次收归肘下,扫除一切后顾之忧,然后竭全力讨伐奉张,以达其武力统一全国之野心”(249)。为此,他在广东收买桂系军阀沈鸿英,作为攻粤的前锋,沈鸿英也同意脱离其他南北各方面的关系,军费由吴担负,军事行动听吴指挥。在福建,吴佩孚督导孙传芳率直军“援闽”,企图夺取福建地盘,北可以监视浙江,南可以对付广东。所以,吴佩孚极力要求张绍曾任命沈鸿英督粤,孙传芳督闽,以激励沈、孙两人积极行事。

    吴佩孚积极的“武力统一”主张为张绍曾所拒绝,因张认为吴之做法太过“操切”,过于刺激南方,但吴佩孚坚持其要求,并警告张绍曾,孙传芳督闽、沈鸿英督粤的命令“无论如何必须发表”,责难张之“统一”主张为“处无责任之地,好为有责任之言;居有责任之地,乃为无责任之论。其得名也以此,其误事也以此”(250)。在事关直系团体利益的根本问题上,直系对外的态度是一致的。2月17日,曹锟、吴佩孚与鲁、豫、苏、皖、赣、鄂六省直督联名要求北京政府尽快发表沈、孙两人的任职令。直系和吴佩孚的态度给了张绍曾当头一棒,也使刚刚提出“和平统一”主张的张下不了台。“日来保洛连电紧催,并派人坐待,有不能不发表之势。但一经发表,则西南浙卢势必反对,与现阁之统一标榜又不合” (251)。张绍曾主持阁议,“经长时之讨论,无两全之策,遂提出全体总辞职”。并声称“五不干”:中山不取消大元帅不干;疆吏干政不干;国内自相残杀不干;国会不速制宪不干;不贯彻内阁精神不干(252)。3月8日,张绍曾向黎元洪提出内阁总辞职,表示“受任之始,即宣以和平统一为职志,以促成宪法为指归,期以扫除已往之纠纷,企图未来之建设”;但“淹逾两月,心长力短,事与愿违。自维才不足以济变,诚不足以感人。近日以来,粤中有僭名窃位之行,各方呈枕戈待旦之兆,和平立破,调剂无方”;“惟有援立宪国之成例,全体引咎辞职”(253)。黎元洪此时需要借助张阁抵挡曹党,故不允其辞,并责其“岂可因责言之来,遂令作洁身之计”,“敦促阁员,即日视事”(254)。黎元洪的挽留不过是表面文章,张阁留任的关键仍在直系的态度。经过多次往还交涉,在吴佩孚的压力下,张绍曾最终屈服于直系的武力,同意发表沈鸿英、孙传芳的任职令。3月19日,张绍曾忝颜宣布内阁总复职,并通过以沈鸿英为广东督理,孙传芳为福建督理的内阁令,所谓“五不干”早被其置诸脑后了。从此以后,即便是张绍曾本人也羞于再谈什么“和平统一”,而其关于先制宪后选举的主张仍为正在策划由曹锟继任总统的直系保派所不容,保派又因此而掀起了新一轮更为剧烈的倒阁潮,北京政治又陷入动荡之中。

    吴佩孚虽以强力推行其“武力统一”主张,但由于各地武人专政的现实,各拥地盘,各有实力,而吴佩孚的实力毕竟有限,难以扫平群雄,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然却有损于吴佩孚的形象。如著名报人胡霖所论:“自民国成立以还,政治界有两大思想,一主中央集权,一主分权自治。自民国六年以后,政治界又有两大思想,一主武力统一,一主和平统一。当其初主张自治与和平者不过少数政客,寝假而得国民之同情,成为国民之一般心理。袁段之失败,实由于此。吴佩孚之崛起,亦全赖当时迎合国民之思潮,反对武力统一,故得打倒皖派,进握重权。惜乎吴氏一统成功顿改面目,中央集权武力统一之思想,变本加厉。用兵川湘,扰乱粤桂,以无数万人之生命财产,供个人幻想之牺牲。”(255)

    四 反直三角同盟的酝酿与行事" class="reference-link">四 反直三角同盟的酝酿与行事

    直皖战争前后,为了对付咄咄逼人的直系武力扩张,粤、皖、奉(孙中山、段祺瑞、张作霖)三方开始酝酿反直“三角同盟”,这本为段祺瑞广结联盟、对付直系而采取的主动行动,而孙中山也不反对与各派力量建立关系以为己用。早在1919年春夏之际,段祺瑞就曾派人秘密去上海与孙中山联系,表示愿意化干戈为玉帛,携手合作。孙中山认为,“乱法卖国,直为罪首,皖为附从”(256),提出以段赞成革命学说,并放弃与日本订立的军事协约为条件。据孙的回忆,“自沪和议开后,徐、段俱派人来此接洽,予要以完全赞同学说之主张,乃有相商之余地”(257)。这是孙段接触的开始。之后,“双方接洽将近一年,段终接受先生条件”。所以后来孙中山说:“无分南北,只以主义同者则为同志耳。芝泉近日大有觉悟,先生自乐与共图国事,使真正之共和,能早日实现于中国也。”(258) 其后,孙中山和段祺瑞之间保持了个人的接触,孙中山还派人与皖系在长江以南的实力派浙督卢永祥、闽督李厚基等接触,共商合作问题。

    孙中山和段祺瑞关系的改善,亦使孙中山调整了对与皖系亲近的奉系之策略,开始与张作霖建立关系,“三角同盟”的雏形初现。1919年秋,孙中山曾派宁武到东北联络张作霖,目的是:“分化北方军阀,利用直系与皖系的利害冲突,联络段祺瑞,特别是关外实力派张作霖,三方合作声讨曹吴。”1920年夏,宁武借引荐华侨投资事在天津对张作霖主动说:“听说段祺瑞已和孙中山先生接洽好了,合力推翻曹吴,如果各方面能协同动作,安定大局,华侨投资就好说了。”(259) 张未表态,但随后即派其副官张亚东携函与宁武前往拜会孙中山,其后宁武与张作霖又有多次接触。

    直皖战后,皖系失去了基本力量,但又不甘就此退出历史舞台,遂主动向孙中山示好,双方开始建立伙伴关系。奉系虽然与直系暂时相安,共治北京政府,但与直系的矛盾日渐发展,为准备与直系不可避免的决裂,奉系与皖系和孙中山的关系越走越近。孙中山认为:“今彼派即将段氏打倒,直奉之争乃又继续开幕。盖直曹奉张,其野心皆无底极,而两方势力又莫能相下。徐世昌今已为彼等所卵翼,更无涵盖之能力。由此观之,奉直必因权利而冲突、而决裂,而皖系之余烬,又必不能不附我而图报复。”(260) 故孙中山采取了联合皖、奉共同对直的策略,虽然他也明白,张作霖和段祺瑞“对于革命二字是谈不到的”,“不过在当时的环境下,不能不借助外力配合北伐先击败曹吴,打开个新的局面”(261)

    1921年9月,孙中山致函曾任安福国会参议院议长李盛铎,表示“文奔走数十年,只知有国,不计其私”。希望他与段祺瑞疏通意见,“得前途相与开诚,共赴国家之急,则有功于国,名必归之”。12月,段祺瑞派其心腹徐树铮到广州,与粤方讨论对直问题。正在桂林独裁北伐的孙中山委派廖仲恺、汪精卫与徐树铮“切商军事之进行”,“使直系更无归路。自来战略因于政略,吾人政略既同,斯为南北一致,以定中国,其庶几也”(262)

    1922年初,直奉关系恶化,战争正在酝酿,段祺瑞的代表徐树铮和张作霖的代表李少白(梦庚)先后在1月和2月前往桂林晤孙中山。徐树铮在见孙后函致段祺瑞,认为孙中山“虽不无疏略之虞,而励精进取,言不及私,因知其屡蹶屡起,自有一种不可磨灭之真力在,与钧座素所叹念甄取者相合”(263)。言外之意,自然主张段祺瑞与孙中山联手合作。孙中山的代表伍朝枢也在3月到奉晤张作霖,讨论三方合作讨直计划(已见前述)(264)。据宁武回忆,他携孙中山函去东北,转达孙的意见:“革命党是不怕失败的,因此这回讨伐直系由我们先发动,奉天只要扯扯后腿就行了。因为我们失败了,还可以再干,不要把雨公(张作霖)一生事业给毁了。张作霖听了颇感动,态度立刻变转过来,毫不迟疑地决定,‘我也派兵入关’,要我密报中山先生。”(265)但因孙中山阵营内部的牵扯,孙的北伐讨直未能如期发动,对张作霖与直系的战争未起到配合作用,孙中山还为此特意致函张作霖,表示:“前以我军后方问题须先解决,故于上月改道出师,还定粤局,促成北征。乃值贵军已入关,不能同时相应,抱歉之至。事势所拘,当承谅察。”(266)虽然如此,外人已经看出,粤、皖、奉接近的举动,“不仅在奉直问题,直欲奉皖粤联合,以倒吴佩孚”(267)

    第一次直奉战争之后,奉系败退出关,孙中山因陈炯明兵变而退居上海,孙中山和张作霖均有再起之心,客观情势使双方的合作趋向密切。1922年9月22日,孙中山致函张作霖,认为“国事至此,非有确定之方针,坚固之结合,不足以资进行”;提出“今后破敌之策,仍须西南先发,与敌相持。公之大任,在于迅取北京津保,使敌失所凭依,然后出重兵以蹑其后,则敌不战而自溃,此为共同动作之必要枢纽”(268)。其后,孙中山派汪精卫等多次到东北与张作霖会商。10月2日,张作霖宴邀汪精卫和段祺瑞代表吴光新,慨然表示:“中山、芝泉与余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余等当协力同心,第一步以驱逐吴佩孚、曹锟为目的,第二步再谋新中国之建设。”(269) 汪精卫则对记者称:“余之来奉,因张氏数派使至孙氏处,故特来答礼。次则基于8月15日之宣言,关于统一问题,废督裁兵问题,又求张氏对斯意见。”孙、奉合作已经公开化。根据孙中山与张作霖商订的合作计划:先由南方出兵北伐,以牵制长江以南的直军;而后奉军由东北入关,直捣北京;实行南北夹击,打倒曹、吴;战争发动之后相与一致,不为单独行动;扫除敌人以后,组织合法政府,以协商同意定之。为此,张作霖多次资助孙中山数量不等的军费与军火,孙对与张的合作基本满意,他曾致函张表示:“此后对于大局,无论为和为战,皆彼此和衷,商榷一致行动,决不参差。迄今此意,秋毫无改。凡公所斡旋,文必不生异同,且当量力为助。”(270) 孙中山与皖系的关系也在加强,在福建和浙江都与皖系建立了合作关系。1923年1月,孙中山派于右任面见段祺瑞,“晋商要事”。12月,又让叶恭绰与段商洽,“分负建国之责”。段祺瑞的代表邓汉祥则长住上海,沟通孙、段关系。至于皖奉之间,“信使不绝于途,无时无刻不在计议如何反对曹吴”(271)

    经过孙中山、段祺瑞、张作霖三方协商,“孙、段、张派代表在上海法租界古拔路组织各省代表联合办事处。孙中山的代表为汪精卫,张作霖的代表为姜登选、杨毓珣,卢永祥的代表为邓汉祥(卢是拥段的基本力量,因此邓也就代表段祺瑞),云南唐继尧的代表为王九龄、李雁宾,湖南赵恒惕的代表为吕宓筹,川军总司令刘成勋的代表为费行简,四川讨贼军总司令熊克武的代表为赵铁桥。各方代表天天集会,商讨倒曹、吴的办法。凡是指责北京政府一切措施的通电,都由代表会商,经邓汉祥以卢永祥的名义拟好电稿(电文系邓的助手浙江督署顾问李继桢执笔),送杭州拍发,一面由各代表电达其主官,通电响应卢永祥的主张,因之造成反直系的浩大声势。另外,在上海创办国闻通讯社,每月由孙、段、张各拨经费一千元,以邓汉祥任社长,胡政之任编辑,作为发布反直消息的宣传机构”(272)。可以认为,第一次直奉战争之后,粤、皖、奉反直“三角同盟”即正式形成,此后至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前,是“三角同盟”的“蜜月期”。1923年2月孙中山重回广州之后,曾经公开声言,粤、皖、奉“三系已经携手了”,“这三派都已联合”(273)。三方代表、信使往来穿梭,沟通信息,商讨计划,在推翻直系统治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角同盟”是孙中山、张作霖、段祺瑞三方基于反直需要而成立的松散的军事政治同盟,在政治上并无明确的盟约或纲领,组织上也没有统一的执行机构,以遇事临时协商为主。在“三角同盟”中,张作霖主要以其军事金钱实力,孙中山主要以其政治影响力而居于主角地位,段祺瑞则依靠其在北洋系中的资历和政治资本发挥作用,但需要借助张作霖的实力。不过,张作霖与段祺瑞同为北洋派系出身,在政治上有共同语言,与孙中山的革命历史并非同路,政治主张和看法颇有差异,而在奉皖关系方面,也未必完全一致。奉系官员私下认为,“无论段(祺瑞)也、卢(永祥)也、孙(中山)也,皆不过骗我之钱而又要我而已,毫无可以依赖之处”。“要求接洽者甚多,无非希望我方之钱”(274)。由于张作霖据有东北地盘,财政方面的活动余地自较孙皖两方为大,孙皖两方自然对张有所期待。第一次直奉战后,孙中山面对陈炯明之变,困居上海,1922年9月曾向张作霖请求经费支持,表示:“文新失策源地,诸君所需维持补充等费,竭蹶应付,拮据殊甚,未审公能有以助之否?”(275) 1923年1月,孙中山又派人向张作霖“申请援助。如能照前所拟数,速与汇寄,则士饱马腾,荡平逆氛,可操左券。国步中兴,义师复振,皆悉出闳赐。万一时促不及遽集,亦请量助巨额,俾克有济三军,感激非可言宣”(276)。当张作霖向孙中山提议,派李烈钧回赣、谭延闿回湘活动,以扰乱直系后方地盘时,孙中山又提出,李需50万元,谭需20万元,“所以迟迟,徒以财政过绌,不能因应咸宜”,“在在需款,仓猝乃无以应之,如公处此时能助此额,协(李烈钧)、组(谭延闿)皆可立发,他无所顾”,并且拟派汪精卫向张交涉(277)。皖系在财务支持方面同样对奉系有要求。对此,奉方难免有所抱怨。所以,粤、皖、奉三方只是在推倒直系统治方面主张一致,而在倒直的具体安排尤其是倒直后的政治善后与建设方面看法不一,即便是在“三角同盟”结合的蜜月期,他们之间的矛盾纠纷也仍然存在。

    在倒直后的政治安排方面,粤方曾提出,召开国民会议解决国是,以孙任大总统段任总理,或以段任大总统孙任总理,张作霖任副总统;皖方表示,“当然以孙作大总统为最适当”,实则段祺瑞希望以总理身份掌握实权,一副舍我其谁之概,卢永祥则表示,“赞成孙任大总统,段作国务总理,但必须商得张作霖同意。”对此,奉方先是含糊其辞,表示“只要打得垮曹、吴,什么都好说”,继则“坚决主张拥段拒孙”,“打倒曹吴之后,即拥段上台”(278)。张作霖还明确告知孙中山的代表汪精卫,“他们是要拥段的”,俾便以自己的实力控制北京政权。对国民会议主张,皖、奉均未明确表态(279)。1923年冬,孙中山派叶恭绰持其亲笔函北上,与张作霖等商洽合作事宜,并在致张作霖函中说:“屡蒙我公资助,得以收拾余烬,由闽回师,……而广州根本之地,得以复还,此皆公之大力所玉成也。”(280) 12月初,叶恭绰先与汪精卫、廖仲恺、许崇智等由沪赴杭,与卢永祥商讨,然后在当月中旬到奉天,与张作霖等会商。奉方表示赞同三方在军事上联手打击直系,并向粤方支付军费现金50万元,但对于粤方所提孙、段合作并由张作霖出任副总统的方案,张作霖却“未置一辞”,而杨宇霆则从“根本上虑无合作之可能,且认为目下无从解决”。12月下旬,叶恭绰离奉回沪,其北行使命遂告中止。叶恭绰感觉“中山热心大局,意图与合肥携手,意极迫切”,“但奉浙至今无开诚之商榷,事实可惜”。他在写给杨宇霆的信中抱怨说:“弟因此焦忧成疾已旬余矣。所谓反直派者,如无一定之方针、目的,谋定后动,窃谓徒予直派以好机会而已。吾人固非徒只主张打倒曹吴,泄此一口气者。如局势变迁后,建设前途了无计划,何须多此一举为?乃最要关键,不能商量出所以然,他复何说。”(281)

    对于孙中山的联俄容共政策,奉、皖均坚决反对,因此,“三角同盟”并非建立在三方共同的政治理念和谋划之上的战略联盟,而更多的不过是出于推倒共同敌人——直系的暂时合作策略。当直系势力过大,威胁到三方的生存时,自可合作无间。奉方甚而向孙中山表白:“此间完全知中山真意,毫无误会。况将来事实可昭然于世,更无疑虑之可言。中山若另有其他办法,均可随时磋商,必无隔阂。我辈年来苦心经营,所为何事,岂可因少数浮言,致功亏一篑!又何忍坐视分乖于大事未成之日?”(282) 而当第二次直奉战后,直系统治垮台,大事已成之日,“三角同盟”的基础不复存在,也就自然消失于无形。

    ————————————————————

    (1) 《直系竞争地盘之暗斗》,《民国日报》,1921年11月7日。

    (2) 北洋武人当政,军阀对地方的控制多以省为基础,“省区军阀继续扩张势力,进一步就要支配两省甚至两省以上,于是又出现了超省级的机关。最常见的是巡阅使”;“巡阅使按其性质来说原属一种临时特殊措施,出于对大实力派的安排,并未形成一种统一的制度。关于它的编制,只能因时因地因人因事而作不同的规定”;“巡阅使的职权,从理论上说主要只是统率(节制、调遣)区内的军队,实际上则不尽然,既不以军政为限,也不受地区名义的束缚,形成超省级的太上皇政府”(钱实甫:《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52—254页)。

    (3) 陈冠雄:《奉直战云录》,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5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3—14页。

    (4) 遐庵年谱汇稿编印会:《叶遐庵先生年谱》,1946年版,第178页;曹汝霖:《一生之回忆》,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0年版,第170页。

    (5) 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编:《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二),档案出版社1991年版,第992—993页。

    (6) 《卞白眉日记》第1卷,1921年11月16日、17日,第168页。

    (7) 《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二),第989页;《王怀庆以军权干涉提出挽救金融办法警告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金融》(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521—523页。

    (8) 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四),武汉出版社1990年版,第117—118页。

    (9) 《中华民国内阁篇》,杜春和编:《张国淦文集》,北京燕山出版社2000年版,第282页。

    (10) 《张胡在北京支配徐靳》,《民国日报》,1921年12月18日。

    (11) 《中华民国内阁篇》,《张国淦文集》,第282页。

    (12) 《徐一清致阎锡山电》、《李庆芳致阎锡山电》(1921年12月19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5册,第538页。

    (13) 凤岗及门弟子编:《民国梁燕孙先生士诒年谱》,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78年版,第655—656页。

    (14) 《民国梁燕孙先生士诒年谱》,第656页。

    (15) 彭昌鲁编:《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2001年版,第271页。

    (16) 沈云龙:《徐世昌评传》,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677页;《民国梁燕孙先生士诒年谱》,第657页。

    (17) 《财政部与银行团商谈发行盐余公债有关文件》(1921年12月—1922年2月),《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财政》(二),第915、924页。

    (18) 《国内盐余借款团成立》,《民国日报》(上海),1922年1月22日;《时事日志》,《东方杂志》第19卷第4号,第137页。

    (19) 《孙传芳通电》(1922年1月28日)、《吴佩孚通电》(1922年2月19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财政》(二),第950—952页。

    (20) 《钱桐致阎锡山电》(1921年12月29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5册,第542页。

    (21) 《白坚武日记》第1册,1921年12月24日,第342页。

    (22) 《民国梁燕孙先生士诒年谱》,第656页。据梁士诒及叶恭绰言,吴佩孚向梁士诒逼索军饷225万元,梁未应,故吴有这样连珠弹的攻击电文。叶遐庵述,俞诚之笔录:《太平洋会议前后中国外交内幕及其与梁士诒的关系》,第225—226页。

    (23) 陶菊隐:《吴佩孚传》,第60页。

    (24) 1921年12月29日梁士诒与日使小幡的谈话内容,各家说法不一,但当时多数人相信了传媒报道的梁欲“借日款赎路”的说法。颜惠庆在日记中记载,12月27日,“小幡来访,问中国是否同意为铁路借款,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就停止谈判”;12月29日,“小幡见梁,表示日本愿意支持他。梁谈起向日本借款,关于借款自办铁路,安福系流亡者等问题”(《颜惠庆日记》第2卷,上海市档案馆译,中国档案出版社1996年版,第103—104页)。颜的记载似对梁不利。而身历其事、与梁关系密切的叶恭绰则坚持认为,梁士诒会见小幡时提出的是“筹款赎路自办”,相反,外交总长颜惠庆12月27日会见小幡时提出的却是“借款自办”,而小幡为了日本的利益,将两者混为一谈,“藉以哗众取宠,邀功疑敌”,颜惠庆则“嫁祸于梁”,并得到吴佩孚的有力支持(叶遐庵述,俞诚之笔录:《太平洋会议前后中国外交内幕及其与梁士诒之关系》,第227—228页)。不过,即便如叶所言,如何理解“筹款”仍费思量,如何“筹款”可以有多种方式,包括“借款”。其实,这其中的关键不在文字表述,而在如何把握当时的民意所在,塑造出“正”“反”相对的形象。吴佩孚在这方面较梁士诒可谓技高一筹。

    (25) 时任外交总长的颜惠庆认为:“尽管某些文章有一些相反的说法,但这位总理抛开我国代表团在华盛顿会议上的宣言,径自做主答应日本使节的提议却是毋庸置疑的。由此引起全国舆论的一致谴责,并非偶然,他可能没认识到事情的严重和公众舆论可能的反应。”“其时,公众舆论极其关注山东问题。即使是小有不慎,轻言妄动,便会立刻招来猛烈严厉的攻击。假如这个人本来就不被大家所欣赏,政治上树敌过多,或曾有劣迹授人以柄,则攻击者更容易如愿以偿。”《颜惠庆自传——一位民国元老的历史记忆》,吴建雍、李宝臣、叶凤美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54页。

    (26) 《吴佩孚通电》(1922年1月5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75页;《民国梁燕孙先生士诒年谱》,第660、663—664页。

    (27) 《吴佩孚通电》(1922年1月8日、10日、12日、13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75—180、187页;《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274—275页。

    (28) 《萧耀南通电》(1922年1月9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76—177页。

    (29) 《齐燮元等反对梁士诒内阁及劝告阁员洁身自退通电》(1922年1月13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政治》(一),第187页。

    (30) 《梁士诒通电》(1922年1月14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80页。

    (31) 《张作霖通电》(192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74页。

    (32) 《钱桐致阎锡山电》(1922年1月11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3页。

    (33) 《奉天保护梁士诒之原电》,《民国日报》,1922年1月14日。

    (34) 《李庆芳致阎锡山电》(1922年1月16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6页。

    (35)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286—287页。

    (36) 《吴佩孚等关于推倒梁士诒电》(1922年1月19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88页。

    (37) 《吴佩孚电》(1922年1月23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89页。

    (38)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292页。

    (39) 《张作霖通电》(1922年1月30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81—182页。

    (40) 《卢永祥电》(1922年2月1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93页。

    (41)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279、287、289—291、293、304页。

    (42) 《吴佩孚通电》(1922年3月10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84—185页。

    (43)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04页。

    (44) 《冯玉祥通电》(1922年3月13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85页。

    (45) 《董康审查内外债报告》,《民国日报》(上海),1922年4月12日。

    (46) 陶菊隐:《吴佩孚传》,第61页。

    (47) 《京师稽查处张德恂呈》(1922年4月8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89页。

    (48) 《颜惠庆自传——一位民国元老的历史记忆》,第159页。

    (49)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278—279页。

    (50)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426页。

    (51) 《复张作霖函》(1922年9月22日),《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558—559页。

    (52) 张梓生:《壬戌政变记》,来新夏主编:《北洋军阀》(四),第15页。

    (53) 陈冠雄:《奉直战云录》,《近代稗海》第5辑,第82页。

    (54) 《葛敬猷致阎锡山电》(1922年2月4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12—13页。

    (55)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13页。

    (56) 张钫:《风雨漫漫四十年》,第216页。

    (57) 《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第872—873页。

    (58)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17—320页。

    (59) 《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第874页。

    (60)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22页。

    (61) 《曹锟吴佩孚等反对张作霖率军入关通电》(1922年4月21日—23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三),第62—64页。

    (62) 陈志让:《军绅政权:近代中国的军阀时期》,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7页。

    (63) 《张作霖宣布率师入关以武力为后盾解决时局通电》(1922年4月19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三),第62页。

    (64) 《吴佩孚等通电》(1922年4月21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军事》(三),第62—63页。

    (65) 《吴佩孚等宣布张作霖十大罪状并对其作战通电》(1922年4月25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三),第74—75页。

    (66) 《张作霖于直奉接触后攻讦曹吴宣战通电》(1922年4月27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三),第79—80页。

    (67) [美]齐锡生著,杨云若、萧延中译:《中国的军阀政治(1916—1928)》,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7页。

    (68) 陶菊隐:《吴佩孚传》,第62页。

    (69) 沈云龙:《徐世昌评传》,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588—589页。

    (70) 《张树帜致阎锡山电》(1922年4月20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40页。

    (71) 《李庆芳致阎锡山电》(1922年4月23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61页。

    (72) 《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第877页。

    (73) 《张树帜致阎锡山电》(1922年4月26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77页。

    (74) 《李庆芳致阎锡山电》(1922年4月23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61页。

    (75) 《徐世昌发布奉直移调近畿双方接近地点军队一律撤退令》(1922年4月26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三),第76页。

    (76)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十一年(1922)1至6月份,第734页。

    (77)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41页。吴佩孚亦向天津总商会保证:“津三十里内不驻军,不交战,我直军可负保护责任。”(《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38页)

    (78)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19—320页。

    (79) 郭剑林主编:《北洋政府简史》(下),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947—948页。

    (80) 《李庆芳致阎锡山电》(1922年4月21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55页。

    (81)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36、338—339页。

    (82) 《吴佩孚致陈光远电》(1922年4月28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81页。

    (83) 《张树帜致阎锡山电》(1922年4月28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88—89页。

    (84) 汪德寿:《直皖奉大战实记》,《近代稗海》第4辑,第581页。

    (85) 《李庆芳致阎锡山电》(1922年4月25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66页。

    (86) 《张树帜致阎锡山电》(1922年4月30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94页。

    (87) 《李庆芳致阎锡山电》(1922年4月30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99页。

    (88) 《王永江信》(1922年5月5日),辽宁省档案馆编:《奉系军阀密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6页。

    (89) 据时人论,吴佩孚“处事刚愎自用,自信心极强”;“最看不起张作霖,说张是胡子出身,不是正规军人。”(张钫:《风雨漫漫四十年》,第224页)

    (90) 马毓福:《中国军事航空》,航空工业出版社1994年版,第135页。

    (91) 据时人所论,“吴佩孚指挥作战的习惯是,如遇某部在战斗中受到挫折,必躬身驰往战场,调兵遣将,弥补缺陷,因之尚能补救于一时,制胜于一时,使战役稳定,转危为安。因此吴佩孚本人具有极强的威慑控御力量,受挫部队的官长仍能尽力整饬部队,听候使用,决不敢任意放弃职守,临阵脱逃。但这种指挥办法必须是他本人执行,若以他人代替指挥,断无此等威望,势难驾驭;若一旦失利,局势便无法控制,最终导致失败。”(李藻麟:《我的北洋军旅生涯》,第76页)

    (92) 《葛敬猷致阎锡山电》(1922年5月9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158页。

    (93) 《李庆芳致阎锡山电》(1922年5月6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134页。

    (94) 据称,当时有两架直军飞机到长辛店奉军司令部投弹,张景惠十分害怕,当即带上几名卫士骑上快马一口气跑到丰台镇去躲飞机(马毓福:《中国军事航空》,第135页)。另说“直军飞机携带一百八十磅黄色炸药炸弹三枚,直飞长辛店火车站,连续投弹。第一枚炸弹落在长辛店火车站第三股车道上,铁轨、枕木炸得一齐飞上天。第二枚炸弹落在奉军总司令部列车的尾部,三节列车均被炸得粉碎,尾车上装有战马二三十匹,炸得血肉横飞,惨不忍睹。奉军总司令张景惠立即下令开车,退往丰台,长辛店随即陷入混乱状态。”李藻麟:《我的北洋军旅生涯》,九州图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28—29页。

    (95) 梓生:《奉直战争纪事》,《东方杂志》第19卷第8号,第83页。

    (96) 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四),第100—104页。

    (97) 《收束溃兵简章》,《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军事》(三),第91页。当时规定对奉军溃兵上交枪支者,按章给价洋5—30元,遣散费按级别为10—30元。奉军溃兵扰民尤甚,“溃兵勾结土匪,多则千百成群,少则或三十或五十,盘踞城镇,奸淫抢掠,无所不为”。《宝坻县公民呈文》(1922年5月),《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三),第100页。

    (98) 《张树帜致阎锡山电》(1922年5月8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151页。

    (99)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十一年(1922)1至6月份,第758页。

    (100) 《曹锟关于直军在长辛店等处击溃奉军及溃退奉军到处骚扰情形电》,1922年5月8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三),第95—96页。

    (101) 《冯德麟等通电》(1922年5月13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军事》(三),第99页。

    (102) 《赵倜关于转述河南省议会等指责吴佩孚干涉豫省行政勒令出兵出饷及对直奉战争宣布中立通电》(1922年5月5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三),第738页。

    (103) 《潘连茹致阎锡山电》(1922年5月10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163页。

    (104) 《钱桐致阎锡山电》(1922年5月19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203页。

    (105) 《张作霖等通电》(1922年5月26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三),第88页。

    (106) 《副官长张德恂报告》(1922年5月29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3辑《军事》(三),第106页。

    (107) 来新夏等:《北洋军阀史》下册,南开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19页。

    (108)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57页。

    (109) 《张作霖提出直奉双方停战意见致鲍贵卿等电》(1922年6月14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三),第118页。

    (110) 《孙烈臣与王承斌等代表直奉签订“双方罢兵之规定”》(1922年6月),《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三),第119页。

    (111) 《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第898页。

    (112) 《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第904、918页。

    (113) 据统计,直军阵亡1498人,战费1740余万元。《直军各师旅直奉战役阵亡官兵抚恤金欠饷数目表》,《总统府军事处关于第一次直奉战争直军各部所用经费总册给陆军部咨稿》(1923年),《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军事》(三),第131、135页。

    (114) 梓生:《奉直战争纪事》,《东方杂志》第19卷第8号,第88页。

    (115) 《张树帜致阎锡山电》(1922年5月8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150页。

    (116) 《曹汝霖一生之回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6页。

    (117) 《王永江信》(1922年5月5日),《奉系军阀密信》,第26页。

    (118) 《李庆芳致阎锡山电》(1922年5月2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111页。

    (119) 《钱桐致阎锡山电》(1922年5月2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112页。

    (120) 《徐树铮与段祺瑞等书》,《近代史资料》总76号,第181页。

    (121) 罗素:《中国的国际地位》,《东方杂志》第19卷第6号,第23页。

    (122) 如果从“民意”的角度解释,则第二次直奉战争期间吴佩孚的失败,或又可在一定程度上归之于曹锟贿选给舆论和民意带来的恶劣影响。

    (123) 陈志让:《军绅政权:近代中国的军阀时期》,第57页。

    (124) 《潘连茹致阎锡山电》(1922年5月22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220页。

    (125) 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56页。

    (126) 张树勇整理:《吴景濂口述自传辑要》,《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42辑。

    (127) 《张树帜致阎锡山电》(1922年5月19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206页。

    (128) 《齐燮元致田中玉等电》(1922年5月31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279页。

    (129) 《白坚武日记》第1册,1922年5月14日,第359页。

    (130)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53、360页。

    (131) 《时事日志》,《东方杂志》第19卷第12号,第144页。

    (132)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十一年(1922)1至6月份,第867页。

    (133) 张梓生:《黎元洪复职记》,《东方杂志》第19卷第12号,第69页。

    (134)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60页。

    (135) 《张树帜致阎锡山电》(1922年5月15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187页。

    (136) 《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第887页。

    (137) 张梓生:《黎元洪复职记》,《东方杂志》第19卷第12号,第55页。

    (138) 《徐世昌通电》(1922年5月31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274页。

    (139) 顾敦第三节 直系当政后的南北政局 - 图1:《中国议会史》,台中东海大学1962年版,第299页。当时已经完成选举的省份和地区有:江苏、安徽、山东、山西、奉天、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新疆、蒙古等十一省区。

    (140) 王景濂、唐乃霈:《中华民国法统递嬗史》,第109页。

    (141) 吴宗慈:《中华民国宪法史》,东方印刷局1924年版,后编第2页。

    (142) 《吴佩孚电》(1922年6月1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二),第1368页。

    (143) 《中华民国内阁篇》,《张国淦文集》,第286页。

    (144) 张梓生:《黎元洪复职记》,《东方杂志》第19卷第12号,第56—58页。

    (145) 《王怀庆等拥戴黎元洪复任总统电稿》(1922年6月4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二),第1369页。

    (146)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59页。

    (147) 《张华堂致王怀庆呈》(1922年6月5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二),第1370页;张梓生:《黎元洪复职记》,《东方杂志》第19卷第12号,第58—59页。

    (148) 《北洋军阀》第4卷,第221页。

    (149) 《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第897页。

    (150) 《关于裁减中国军队议决案》,《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外交》,第470页。

    (151) 《白坚武日记》第1册,1922年6月6日,第363页。

    (152) 《大公报》,1922年6月12日。

    (153) 《潘连茹致阎锡山电》(1922年6月9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316页。

    (154) 张梓生:《黎元洪复职记》,《东方杂志》第19卷第12号,第72—73页。

    (155) 张梓生:《黎元洪复职记》,《东方杂志》第19卷第12号,第73页。

    (156) 《颜惠庆等人通电》(1922年6月13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203页。

    (157) 《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第893、899页。

    (158) 《吴佩孚致黎元洪等电》(1922年6月21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332页。

    (159) 《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第903页。

    (160) 《阎锡山电告裁兵六营并陈乡兵制办法》(1922年6月14日),《中华民国史料长编》第29册。

    (161) 《潘连茹致阎锡山电》(1922年6月15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327页。

    (162)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63页。

    (163)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69页。

    (164) 《卢永祥宣告先废督后裁兵通电》(1922年6月15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二),第1379页。

    (165) 《卢永祥宣布善后纲要电》,《申报》,1922年6月21日。

    (166) 《浙卢自表废督之别报》,《申报》,1922年6月17日。

    (167)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十一年(1922)1至6月份,第968页。

    (168)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十一年(1922)1至6月份,第1010页。

    (169)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十一年(1922)1至6月份,第1051页。

    (170)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十一年(1922)1至6月份,第1174页。

    (171) 张梓生:《黎元洪复职记》,《东方杂志》第19卷第12号,第69页。

    (172) 张梓生:《黎元洪复职记》,《东方杂志》第19卷第12号,第64页。

    (173) 《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第889页。

    (174) 《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第890页。

    (175) 《就徐世昌退职对外宣言》,《工兵计划宣言》(1922年6月6日),《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144—147页。

    (176)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61页。

    (177) 1922年8月14日孙中山到上海,其后黎元洪曾派刘成禺等持其致孙亲笔函前往拜见,邀孙北上商谈国事。孙中山告来者,“如若能恢复民国八年的国会,又能恢复当时的非常总统,我的北京之行也许必要;但目前已把民国六年的国会恢复了,我本人就连打破这‘六年国会’恢复‘八年国会’的一点武力都不掌握,所以我之北京之行既已失去必须去的任何理由,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了。”李大钊:《中国统一的方策与孙吴两氏的意见》,《近代史研究》1985年第1期,第4页。

    (178) 《国会继续开会之第一日》,《申报》,1922年8月4日。

    (179) 《国会之前途》,《申报》,1922年8月3日。

    (180) 谢振民编著:《中华民国立法史》上册,第134、160页;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第163页。

    (181) 《外国对于国会之非难》,《大公报》,1922年9月7日。

    (182) 《中华民国大事记》第1册,第917、920页。

    (183)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十一年(1922)7至12月份,第719—720页。  

    (184) 《中华民国内阁篇》,《张国淦文集》,第287—288页。

    (185) 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近代稗海》第7辑,第207页。

    (186) 颜惠庆:《入阁参政》,杜春和、林斌生、丘权政编:《北洋军阀史料选辑》下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22页。

    (187) 《吴佩孚猛攻唐阁》,《大公报》(天津),1922年8月10日。

    (188)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74页。

    (189) 《钱桐致阎锡山电》(1922年8月9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360页。

    (190) 钱实甫:《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上册,第254页。

    (191) 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近代稗海》第7辑,第157—158页。

    (192) 《吴佩孚猛攻唐阁》,《大公报》(天津),1922年8月9日。

    (193) 《徐鸿宾致阎锡山电》(1922年8月17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363页。

    (194) 《吴佩孚致阎锡山电》(1922年8月26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370页。

    (195) 《齐燮元通电》(192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204页。

    (196)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245页。

    (197)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下册,第1197页。

    (198) 陶菊隐:《政海轶闻》,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49页。

    (199) 《白坚武日记》第1册,1924年10月,第496页。

    (200) 《白坚武日记》第1册,1924年10月,第496页。

    (201) 《钱桐致阎锡山电》(1922年10月17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393页。

    (202) 直隶省长曹锐、王承斌在天津培植亲信,扩张势力,被时人称为与保、洛鼎足而立的直系第三大派系——津派。在对付吴佩孚时,津派与保派目标一致,两派合流,被时人称为津保派。据顾维钧回忆,“当时曹锟在保定,充当他的竞选代理人经常往来于保定、北京两地的是他的弟弟曹锐。曹锐被人们称为曹四爷,在选举前后为曹锟经办了大量政治事务。他很少在公开场合或大型会议上露面,可是却在幕后进行了全部策划。曹锐比他哥哥曹锟受的教育多得多,他是个文人而不是军人,从外貌和举止看比曹锟总统显得文雅,但是行为不大检点,后来因缺乏教养而招致恶果。”而曹锟周围的一批人之所以为曹当总统事如此卖命奔走,也是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吴毓麟直率地告诉顾维钧:“因为你在国内、国外受过教育,并且已经建立了你现在的声望,无论哪个派系当权,都会邀请你参加政府工作。但对我们来说,情况就不同了。如果曹三爷(曹锟)下台,我们就要失业。”《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262—263、265页。

    (203) 张同礼:《张弧的一生》,《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3辑。

    (204) 张钫:《风雨漫漫四十年》,第215页。

    (205) 《白坚武自撰小传》,《近代史资料》1982年第1期,第111—112页。

    (206) 张达骧:《白坚武其人》,《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3辑,第191页。

    (207) 《胡适的日记》下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82—384页。

    (208) 《彭寿莘致李景林信》(1922年4月26日),《奉系军阀密信》,第18页。

    (209) 《白坚武日记》第1册,1923年4月22日,第413页。

    (210) 陶菊隐:《吴佩孚传》,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84页。

    (211) 《钱桐致阎锡山电》(1922年9月21日、10月5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387、389页。

    (212) 刘楚湘:《癸亥政变纪略》,《近代稗海》第7辑,第158页。

    (213)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248—250页。

    (214) 《中国财政全部之内容》,《东方杂志》第19卷第23号,第115页。

    (215) 《李庆芳致阎锡山电》(1922年4月28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82页。

    (216) 千家驹:《旧中国公债史资料》,第87页。

    (217)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247—248页。

    (218)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247—253页。

    (219) 《财政部关于奥国借款展期及取消原订购货合同咨呈》(1922年11月14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财政》(二),第1037—1042页。

    (220)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253页。

    (221) 《吴景濂等列举罗文幹丧权渎职罪行请依法查办致黎元洪电》(1922年11月22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95页。

    (222) 《财政部关于奥国借款展期及取消原订购货合同咨呈》(1922年11月14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财政》(二),第1037—1042页。

    (223)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253页。

    (224)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十一年(1922)7至12月份,第1039页。

    (225)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十一年(1922)7至12月份,第1070页。

    (226) 陶菊隐:《吴佩孚传》,第80页;《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下册,第1210页。

    (227) 《吴景濂等列举罗文幹丧权渎职罪行请依法查办致黎元洪电》(1922年11月22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95页。

    (228) 《徐鸿宾致阎锡山电》(1922年11月24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405页。

    (229) 《中华民国内阁篇》,《张国淦文集》,第291页。

    (230) 据顾维钧称,实际这是为了在问题未解决前,不让罗离开北京,近似软禁。(《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253页)

    (231) 陶菊隐:《吴佩孚将军传》,第83页。

    (232) 《田应璜致阎锡山电》(1922年12月1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408页。

    (233) 《蔡元培辞职后之宣言》,《东方杂志》第20卷第1号,第147页。

    (234) 朔一:《罗案的第三幕开场》,《东方杂志》第20卷第12号,第13页。

    (235) 《白坚武日记》第1册,1922年11月26日、28日,第394页。

    (236) 李剑农:《戊戌以后三十年中国政治史》,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57页。

    (237) 《吴景濂与张伯烈攻击汪大燮组阁通电》(1922年12月1日),《王承斌反对汪大燮等组阁电》(1922年12月4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197—198页。

    (238)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第255—256页。

    (239) 《葛敬猷致阎锡山电》(1922年12月1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411页。

    (240) 《稿本吴孚威(佩孚)上将军年谱》,第371、375页。

    (241) 《钱桐致阎锡山电》(1922年12月12日),《赵炳麟致阎锡山电》,1922年12月8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416、415页。

    (242) 《张绍曾通电》(1923年1月5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207页。

    (243)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中华民国十二年(1923)1至6月份,第53页。

    (244) 《中华民国内阁篇》,《张国淦文集》,第295页。

    (245) 陶菊隐:《吴佩孚传》,第90页。

    (246) 《班廷献致阎锡山电》(1922年6月17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329页。

    (247) 《张树帜致阎锡山电》(1922年5月28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226页。

    (248) 《白坚武日记》第1册(1922年11月14日、12月12日,1923年1月9日),第392、396、404页。

    (249) 《武力统一乃扩张地盘别名》,《顺天时报》1923年3月16日。

    (250) 《白坚武日记》第1册,1923年1月11日,第404页。

    (251) 《葛敬猷致阎锡山电》(1923年3月8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439页。

    (252) 《钱桐致阎锡山电》(1923年3月9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441页。

    (253) 《张绍曾等向大总统呈请辞职电》(1923年3月8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210页。

    (254) 《黎元洪发表敦促阁员视事及要求各省疆吏与张绍曾合作通电》(1923年3月9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政治》(一),第209—210页。

    (255) 政之:《战争与国民思想之趋势》,王瑾、胡枚编:《胡政之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12页。

    (256) 《孙中山致王文华函》(1920年3月27日),章伯锋、李宗一主编:《北洋军阀》(四),武汉出版社1990年版,第805页。

    (257) 《批林修梅函》(1919年9月4日),《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107页。

    (258) 《批姚畏青函》(1920年5月21日),《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264页。

    (259) 宁武:《孙中山与张作霖联合反直纪要》,《文史资料选辑》第41辑,第116页。

    (260) 《致何民畏函》(1920年7月18日),《孙中山全集》第5卷,第268页。

    (261) 宁武:《孙中山与张作霖联合反直纪要》,《文史资料选辑》第41辑,第118页。

    (262)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第1378、1407页。

    (263) 《徐树铮与段祺瑞等书》,《近代史资料》总76号,第179页。

    (264)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第1426页。

    (265) 宁武:《孙中山与张作霖联合反直纪要》,《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第119页。

    (266) 《致张作霖函》(1922年5月),《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141页。

    (267) 《钱桐致阎锡山电》(1922年2月17日),《阎锡山档案要电录存》第6册,第19页。

    (268) 《复张作霖函》(1922年9月22日、11月30日),《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558—559、627页。

    (269) 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第1507—1508页。

    (270) 《复张作霖函》(1922年11月30日),《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627页。

    (271) 何柱国:《孙段张联合推倒曹吴的经过》,《文史资料选辑》第51辑,第12页。

    (272) 邓汉祥:《江浙战争的前因后果》,《文史资料选辑》第35辑,第36页。

    (273) 《在广州滇桂军欢迎宴会的演说》(1923年2月21日),《孙中山全集》第7卷,第120页。

    (274) 《王永江信》(1922年春季),《杨毓珣信》(1924年8月),《奉系军阀密信》,第15、150页。

    (275) 《复张作霖函》(1922年9月22日),《孙中山全集》第6卷,第559页。

    (276) 《致张作霖函》(1923年1月28日),《孙中山全集》第7卷,第57页。

    (277) 《复张作霖函》、《致汪精卫电》(1923年5月3日),《孙中山全集》第7卷,第423—424页。

    (278) 邓汉祥:《我所了解的段祺瑞》,《文史资料选辑》第26辑,第125、131页。

    (279) 何柱国:《孙段张联合推倒曹吴的经过》,《文史资料选辑》第51辑,第8页。

    (280) 《致张作霖函》,1923年11月25日,《孙中山全集》第8卷,第439页。

    (281) 《叶恭绰信》(1924年1月25日),《奉系军阀密信》,第108—109页。

    (282) 《杨宇霆信稿》(1923年春季),《奉系军阀密信》,第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