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6月1日 军事委员会任命薛岳兼新编第六军军长、沈久成为副军长,彭毓敏为第三十二军军长。
△ 军令部编《南昌会战所得之教训》一文,检讨南昌会战军队十大过失为:一、阵地未能纵深配备;二、敌情侦察判断不确实;三、指挥官位置不适当;四、不能彻底破坏交通线;五、预备队使用过早;六、出击时间、空间计算不正确;七、缺乏协同一致精神;八、掌握联系不确实;九、奉行命令不彻底;十、必胜信念不坚决。
△ 八路军苏鲁豫支队在皖东北萧县张山集、前杨庄一带,粉碎日军的六路进攻,歼敌300余人。
△ 新四军一部伏击由江苏金坛开溧水的日军,毙100余人,毁汽车七辆。
△ 日军对鲁中抗日根据地进行大规模“扫荡”。中共山东分局和八路军山东纵队决定采取内外线相结合的分散游击战,向敌之侧后薄弱点和交通线出击。至7月中旬,共作战20多次,歼日伪军1000余人,粉碎了日伪军的“扫荡”,巩固了鲁中抗日根据地。
△ 国民党中常会通过《战时新闻检查办法》、《战时新闻检查局组织大纲》和《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纲领》,准予备案施行。
△ 国民党中央党部函行政院称:据中央委员邓青阳视察广东区党务报告,“各县办理兵役多有不根据壮丁名册抽签,而以乡村人口摊派名额。姑无论其抽签或摊派,其以钱买人替代者60%以上。且其抽签亦非公平,常有乡长从中渔利及强族欺压弱族之弊”,原因是“乡镇保甲责重事繁,权轻费少”;认为继续推行自治制,要提高乡镇保甲长待遇。
△ 教育部公布《私人讲学机关设立办法》,规定:“私人讲学机关设立后,本部将随时派员视察。其有违反规定者,即予取缔。”
△ 国民政府委员萧佛成病逝泰国曼谷。24日,国民政府明令褒扬,并给治丧费5000元。
△ 经济部在浙江金华召开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西、福建六省交通会议,决定六省实行联运,以使农产品畅销内地,活跃战时经济。
△ 《中国妇女》月刊在延安出版。
△ 天津日军司令部再次向英租界当局提出最后通牒,要求引渡程案四华人事在一星期内予以满意答复。
△ 汪精卫、周佛海等飞抵东京。
△ 伪满实行大米配给制,禁止一般人民食用大米。
△ 日本驻美大使堀内演说,盼强化美日关系。
6月2日 全国慰劳抗战将士总会组成,南、北慰问团分赴前方慰问。
△ 周恩来将第十八集团军副参谋长左权著《一月来华北战局概况》一文及总统计表函送国民政府联络人员刘维京。6月,刘维京复函称:“备悉十八集团军在华北英勇作战事迹,读之兴奋异常。”
△ 上海全市市民通电声讨汪精卫密赴日本向敌屈膝。同日,上海青年联合会及大、中、小学全体教职员亦通电讨汪。
△ 英国驻华使馆派秘书兰莱纳及天津英国驻军长官特拉明赴张家口,调查司品烈上校被捕事,日方拒绝兰、特两人与司品烈会见。
6月3日 蒋介石为林则徐禁烟百年纪念发表训词,限全国一二年内禁绝鸦片。同日,重庆市举行禁烟纪念大会,限令各土膏行、店于6月15日前停闭,烟民于6月30日前一律自行戒绝。
△ 八路军第一二〇师第三五九旅于灵丘作新村、大作村一带伏击日伪军,歼敌300余人,毁汽车五辆。
△ 日军包围湖北咸宁朱桥,杀害民众51人,毁房屋40余间。
△ 日机七架轰炸宁波,炸死八人,毁房130余间。
6月4日 军事委员会任命俞济时为第十九集团军副总司令,霍揆彰为第二十集团军副总司令。
△ 八路军苏鲁豫支队在津浦路曹村车站附近粉碎日军的进攻,歼敌300余人,毁汽车三辆。
△ 日军第五师团及第二十一、三十二、一一四师团、独立第五旅团各一部和伪军二万余人,“扫荡”鲁中沂蒙山区抗日根据地。八路军山东纵队开始反“扫荡”作战。
△ 日机两批轰炸福建上杭县城区,炸死15人,伤30人,毁房93间。
△ 日本工商省决定日本中小工商业者向伪满迁移的方针。
6月5日 晋西柳林激战。日军分三路大举西犯柳林,夺取军渡。第二战区第十九军等部与敌激战十余日,伤亡惨重,柳林、军渡失而复得。同时,陕甘宁边区河防部队以猛烈炮火封锁河西,粉碎日军自宋家渡河的企图。
△ 八路军苏鲁豫支队一部在皖东北宿县符离集以东小时村粉碎日军进攻,毙伤日军100余人。
△ 空军炸广州西村及新会西陲日军阵地。
△ 萧劲光电告蒋介石,陇东镇原、宁县八路军被围,形势紧迫;栒邑方面除杀害八路军伤病员27人外,又复大举增兵,要求制止。
△ 日本陆军省、参谋本部联席会议,对汪精卫提出之《关于收拾时局的具体办法》作出决定:一、汪精卫在建立中央政府的过程中,应与吴佩孚及“临时”、“维新”两政权合作。中央政府之组成及地方自治之程度,不得违反日本既定方针;二、国民党代表大会应避免在南京举行;三、允许采用国民政府名称及青天白日旗,但需在旗帜上方附加三角形黄布片,上写“反攻救国”四字;四、其政府以日、“满”、华睦邻结合为最高指导方针。中央政府成立后,应与日本正式调整邦交;五、汪政权成立时间,预定在本年内。
6月6日 中条山血战,第一七七师防线被冲破,1000余官兵大部壮烈殉国。血战期间,黄河沿岸民众被杀300余人。
△ 八路军山东纵队一部于邹平县刘家井子抗击日军合击,战至次日,歼敌400余人,突围转移。
△ 第三战区司令长官顾祝同向蒋介石报告江南部队作战部署,拟调第六十三师和钱塘江南岸守备队等向杭州、上柏、武康一带日军袭击。
△ 国民政府派梁龙为议定中罗(罗马尼亚)友好条约全权代表。
△ 国民党“剿共”别动总队在四川浮图关开会,由康泽主持,参加者有总队长刘伯龙、副总队长马维骥等33人。决议结束该别动总队,改编为第二十八、二十九两师正规部队。
△ 前北京政府总统徐世昌病卒天津。8日,国民政府明令褒扬,并给治丧费一万元。
△ 天津英租界当局复牒日方,以刺程案四华人嫌疑犯证据不足,拒绝引渡。8日,日方第三次提出通牒,限48小时答复。
△ 日本大本营下令攻占汕头。作战部队为第二十一军和第五舰队,分别由安藤利吉和近藤信竹指挥。
△ 日本内阁五相会议通过《建立中国新中央政府方针》:一、新中央政府以汪精卫、吴佩孚和“临时”、“维新”两政权以及改组后之重庆政府等方面组成;二、中央政府根据《调整日华新关系的方针》与日本正式调整国交,其成员应事先接受上述原则;三、中央政府必须具备人的因素和基础力量,成立日期由日本决定;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关系,以分治合作为原则;五、关于国民党和三民主义,在不妨碍亲日、“满”和反共原则下,可允许存在。五相会议还具体制定对汪《工作指导草案》,确定五相及前首相近卫与汪会谈。
6月7日 美籍航空顾问陈纳德上校,向蒋介石呈复霍克机训练责任及建议报告。
△ 中共中央书记处发出《关于反对投降危险的指示》。
△ 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周恩来以书面提议形式向国民党方面提交关于“合理与公正”解决两党冲突的建议。要求明确划定18县(延安、甘泉、鄜县、延长、延川、安定、靖边、定边、保安、安塞、淳化、栒邑、正宁、宁县、合水、庆阳、环县、盐池)为边区所辖地区,五个整县(清涧、绥德、米脂、吴堡、葭县)及两个县(神木、府谷)的一部分为八路军补给区,撤退陕、甘两省派往上述地区的县长及驻军、保安队;承认八路军为河北作战主力,担负晋察冀边区作战之责;准予八路军扩编为三军九师并增加军饷;允许八路军及中共党员代表参加河北各级政府和冀察战区党政委员会。
△ 广西省临时参议会通电声讨汪精卫,要求通缉归案,明正典刑。
△ 日机六架空袭浙江镇海,被击落一架。同日,日机七架轰炸湖北恩施,引起全城大火。
△ 日机于是日至10日,轰炸山东沂水东里店村一带,村民死伤300余人。
6月8日 国民政府明令严缉汪精卫。令称,汪逆通敌祸国,海内外民众同深愤慨,“应即由全国军政各机关一体缉拿,务获依法惩办,以肃纲纪”。
△ 国民政府为防止日本盗取成吉思汗陵寝决定移陵,并派沙克都尔札布为起陵主祭官,图布升济尔葛勒、傅作义、邓宝珊、高双成等七人为起陵致祭官,贡布扎布、楚明善、唐井然等三人为护送专员。是日,邓、高、楚、唐等汉、蒙官员分别在伊克昭盟伊金霍洛及苏定霍洛等地致祭成吉思汗陵寝及遗剑。10日,开始由伊金霍洛移陵。15日,陵寝抵达榆林。16日,继续奉移南下。
△ 日军陷晋南平陆。
△ 国民政府公布《都市计划法》,凡32条。
△ 国际劳工大会在日内瓦开会,决议拥护罗斯福总统和平倡议,并向中国抗战工农致敬。
6月9日 军事委员会任命宋英仲为第七十军副军长。
△ 日机27架袭重庆,炸死炸伤居民九人,空战中日机被击落三架,炸死平民九人。
△ 是日至7月1日,生活书店湖南沅陵分店,湖北宜昌分店,浙江金华分店、丽水分店,江西赣州分店、吉安分店,安徽屯溪支店等,先后被当地政府封闭或停业。
△ 国联鸦片顾问委员会决议将日本毒化中国暴行列入报告书中。
6月10日 蒋介石约见周恩来、叶剑英,要求中共军队服从政府命令,解决各地纠纷。
△ 毛泽东在延安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作反对投降问题报告,指出:当前最大的危险是国民党可能投降,其反共活动是准备投降的步骤。
△ 我驻法大使馆电呈外交部:英、美、法三国希望中国继续抗战。
△ 日军侵陷山东莒县及沂水。
△ 日本首相平沼在东京接见汪精卫,表示充分支持汪建立中央政府。
△ 国联禁止鸦片委员会在日内瓦发表声明,指斥日军在其侵占区强迫群众种植鸦片,毒害中国人民。
6月11日 晋南我军收复平陆、茅津渡。
△ 晋西由中阳、离石西犯日军受挫,我军连克军渡、柳林等处。
△ 日机27架夜袭成都,华西大学中弹三枚,炸死女学生一人。另27架空袭重庆,使领馆多被炸。蓉、渝两地,我军击落日机五架。
△ 进攻汕头日军在庵埠杀害民众100多人。
△ 河北省保安司令、民军总指挥张荫梧率部袭击冀中深县八路军后方机关,惨杀400多人,造成“深县惨案”。
△ 张荫梧电蒋介石称:日军扫荡八路,在他人以为大难当前,在我以为军政开展之机会。
6月12日 陈立夫密电陕西省党部派女特务打入延安女子大学,借以探明女大训练妇女干部情报。
△ 平江惨案。第二十七集团军副总司令部派特务营一部到平江嘉义镇包围新四军通讯处,将参谋涂正坤及秘书吴贤众杀害。夜,又将八路军少校副官罗梓铭、秘书吴渊、新四军少校秘书曾金声及家属赵录等六人活埋于黄金洞。
△ 教育部规定8月27日孔子诞辰为教师节。
△ 南京伪维新政府财政部长陈锦涛病卒上海。
△ 天津日军宣布,于48小时内封锁英、法租界。
△ 汪精卫与日本海相米内光政会谈,米内表示支持汪建立中央政权。
△ 日本“满洲勤劳奉仕队”到长春。
6月13日 国民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孙科与苏联特派全权代表米高扬在莫斯科签订关于苏联贷于中国1.5亿美元协定。
△ 国民政府公布湖北省临时参议会正、副议长名单:议长石瑛、副议长李四光。
△ 军事委员会公布《优待俘虏须知》,凡25条。
△ 第四战区驻翁源部队遵照余汉谋命令,向汕头方向移动,以阻止日军进攻。
△ 日机轰炸常德、桃源、赣州、福州、南宁。
△ 中苏在莫斯科签订《关于苏联贷于中国1.5亿美元协定》。
△ 汪精卫与日本藏相石渡庄太郎会谈,石渡表示支持汪建立中央政权,但要汪实行新的财经政策,与日本经济提携,共同开发中国地下资源。
6月14日 经济部公布《植物油掺合及替代柴油暂行规则》、《经济部管理锡业规则》。
△ 我军克复豫北内黄。
△ 日机六架轰炸湖南益阳,市民死伤97人。江西吉安、樟树、新淦、峡江等地亦遭空袭。
△ 汪精卫与日本外相有田八郎会谈,有田表示日本一致支持汪建立中央政府。
△ 汪精卫与日本前首相、现任枢密院议长近卫会谈,近卫告诉汪:应为收拾时局作出最大努力。
△ 天津日军在英、法两国租界入口处设置障碍物,对租界实行封锁。外交部长王宠惠对日军封锁事发表谈话,望列强采取集体行动制裁日本。
△ 英国内阁讨论日本在天津制造紧张局势,拟定在经济上对日本报复手段:一、对停泊英港口日船须征特种捐税;二、限制日货输入英属各殖民地,并加征进口税。
6月15日 国民党广东省党部电国民党中央及国民政府,拥护通缉汪精卫。
△ 国民政府派朱绶光为绥远省境内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副指导官。
△ 中共中央任命新四军江北指挥部副指挥徐海东兼新四军第四支队司令员。
△ 空军轰炸南昌日军阵地。
△ 八路军第一二〇师第三五九旅一部在山西灵丘附近击溃日军500余人,缴获机枪19挺。
△ 日军围袭山西夏县文德村,杀害民众128人,毁房600余间。
△ 日军封锁鼓浪屿。
△ 教育部密颁《对民先队基本救济办法》,分为对民先队员进行“特种训练”和“感化”为主的“积极办法”与“给予开除、留校活动,由党部给予严厉制裁”的消极办法两种。
△ 汪精卫与日本陆相板垣征四郎第二次会谈,板垣要求:一、中央政府的名称和首都,由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国旗如采用青天白日旗,要在旗帜上面缝一块表示“反共和平”的三角黄布;二、同意取消“维新”和“临时”两政府名称,但须尊重其内容与事实,并在华北成立政务委员会;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采用分治合作的原则,其成立时间要与日本密切联系后决定;四、召开国民党代表大会,地点避免在南京。
△ 汪精卫向日本提出《对日本实行尊重中国主权原则之希望》:一、日本在各级政权中应不设置政治顾问或具有类似名义之职位,不占有或操纵各种或各个税收机关;二、确定最高军权的独立性,在最高军事机关设立顾问团,招聘日、德、意三国之军事专家组织之。中央政府建交后,日军应进行局部撤退;三、迅速交还中国公私营工矿企业,对合办事业应重新进行合理估价,与“临时”和“维新”两政府所订契约,给予再次审查的余地。
△ 日本陆军省、参谋本部作出关于处理第三国在华活动及权益的措施要领,决定以使第三国放弃援蒋态度,顺应日方处理事变之步调为方针;关于租界问题,可采取封锁、直接搜捕以至军事占领等措施;关于长江、珠江等内河航行权及商权问题,可“实行加强封锁程度和扩大封锁范围”,但“当第三国有转向日本的具体表现时,只要不影响战争进行,可以逐步恢复其活动及权益”。
6月16日 国民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孙科与苏联特派全权代表米高扬在莫斯科签署《中苏通商条约》。
△ 空军炸风陵渡日军炮兵阵地,炸毁炮十余门。
△ 日军在马公集结,准备进攻汕头。
△ 《新华日报》宜昌分销部被当地政府查封,负责人被捕。25日,新华日报社社长潘梓年致函国民党中宣部,要求纠正谬误处置。
△ 日本五相会议对汪精卫提出之《关于收拾时局的具体办法》作出决定:一、中央政府名称和首都,由中央政治会议决定;二、国旗如采用青天白日旗时,须在旗帜上面附上一块三角形黄布片,上写“反共和平”等字样;三、关于废除“临时”和“维新”两政府,须理解只取消其名称,对两政府与日本签订之协定及其他决定,中央政府必须继承;四、建立中央政府要特别考虑具有人的要素和基础实力;五、对于国民政府与外国签订之条约和协定,中央政府应按日华新关系的方针,宣布予以废除或修改。
6月17日 蒋介石接见美国大使詹森,促美国政府对日本封锁天津英、法租界事作严正表示。
△ 国民政府加派张继参加前线战士慰劳代表团。该团南、北两团公推张继为总团长。
△ 陕西省政府决定整修黄帝陵,并设陵园管理处。
△ 日伪军围袭河北冀县东兴村,杀害村民148人,重伤53人,烧毁民房500余间。
△ 日伪成立“华中棉产改进会”。
△ 美国民意大多数同情我国,并赞成对日本军用品禁运及拒买日货。
6月18日 周恩来离重庆返回延安。在路经西安时,会见陕西省政府主席蒋鼎文,研究调解各地摩擦的具体办法。
△ 我军在中条山击败日军。
△ 日机三架空袭江西修水梁口,投弹10余枚,炸死72人,毁房30多间。
△ 汪精卫结束在日本的活动,由影佐祯昭等陪同离日。
△ 日本关东军及伪满军再次进攻外蒙古。
△ 英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日本封锁天津租界,在迫使英国合作建立“东亚新秩序”;盼日重新考虑,否则将采取步骤保护其在华权益。
6月19日 国民政府公布《经济部合作事业管理局组织条例》及民国二十六年度国家普通岁入岁出第二次追加预算书。
△ 八路军冀热察挺进军抗击日军对平西根据地的“扫荡”。经七天作战,毙伤敌300余人。
△ 日机是日起连续三日,轰炸江苏宜兴县徐舍等地,投弹80余枚,死伤居民100余人,毁房200余间。
△ 英国首相张伯伦在下院谈日军封锁天津英、法两租界事,表示望纠纷能就地解决。并称英国驻日大使克莱琪现在亦正与日本政府交涉,以冀现行局势趋于澄清。英国政府仍与美、法两国政府密切保持联络。
6月20日 日机10架空袭汕头,日舰30余艘向汕头外围岛屿进犯。
△ 英国驻日大使克莱琪与日本外相有田八郎会商天津事件,日本要求英国放弃亲蒋反日政策。
△ 英、法在新加坡开军事联防会议,决议双方协力保护在华租界与财产。
△ 美国国务卿赫尔发表演说,指责日本封锁天津租界及轰炸中国各地。
6月中旬 蒋介石会见周恩来、叶剑英,会谈河北冲突问题。蒋说:八路军不停止进攻就不能谈判具体问题。周恩来说:并非八路军进攻,而是八路军被人所攻。最后双方同意派人调查。
6月21日 蒋介石电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速派得力部队保护滇越铁路桥梁。
△ 成吉思汗灵榇途经延安,延安各界人士隆重举行祭典。中共中央代表谢觉哉、统战部副部长柯庆施、八路军代表滕代远、陕甘宁边区政府代主席高自立、国民党肤施县党部及政府代表高仲谦等与群众万余人参加祭典。25日,成吉思汗灵榇抵西安,蒋鼎文等迎接致祭。
△ 军事委员会任命杜聿明代第五军军长,周士冕为第二十七军副军长。
△ 八路军晋察冀军区部队一部,于平山县小觉、清水口之间抗击日伪军进犯,毙伤敌200余人。
△ 日军在汕头附近新港、梅溪登陆,次日陷汕头。
△ 日机轰炸山东胶南县六汪集,炸死20余人,伤10余人,毁房30余间。
△ 张荫梧率河北民军三个旅进攻第十八集团军第三纵队吕正操部,吕部驻刘家庄官兵伤亡过半。22日,八路军第一二〇师独立二团、第七一五团各一部,在深县张寨寺地区将张荫梧所部全歼。是役共毙伤张部500余人,俘旅长以下2000人。
△ 香港学生举行反日大示威。
6月22日 军事委员会发言人为弃守汕头在重庆对记者谈话称:“敌军攻占汕头,就军事上之意义而言已无价值。”又称:日占汕头之主要目的,为“侵夺各国在太平洋沿岸之权益,驱逐欧美在中国之势力”。
△ 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发出《关于目前时局及八路军新四军之任务指示》,指出:八路军、新四军的任务是巩固自己,准备自己,克服困难,巩固抗日根据地,联络友军,巩固统一战线,反对投降,以坚持抗战。而华中方面,中心任务则是发展。
△ 八路军晋察冀军区部队一部,于平山县柏岭附近之南北姚清截击日伪军,毙敌400余人。
△ 日军陷晋南垣曲。
△ 日机六架轰炸福建长汀,炸死150余人,毁房100余间。同日,日机又轰炸浙江象山县丹城墙头,死伤14人,毁房20余间。
△ 上海外汇猛缩,存户纷纷向银行提取存款换外汇。财政部下令限制提款,规定存款数目超过500元以上者,每周提取数目不得超过500元。
△ 日、“满”机120架与苏机90架,在中苏边界地区空战,日、“满”机被击落31架,苏机被击落12架。
△ 首批美援物资卡车510辆、军用布300吨到达海防,开始内运。
6月23日 军事委员会任命俞济时兼第八十六军军长。
△ 江南抗日义勇军夜袭京沪铁路浒墅关车站,全歼日军50余人和伪军一个中队,炸毁铁桥一座,使京沪路停运三天。
△ 日军陷浙东定海,枪杀抗日分子29人。
△ 日机39架轰炸湖南常德,投弹500余枚,城内外六处起火。
△ 经济部核准《经济部燃料管理处维持岷江流域各矿生产办法》,凡九条。
△ 北平伪临时政府向英总领事提出四项要求:一、移交“恐怖分子”及“共产党”;二、与日货币政策合作;三、检查华商银行;四、禁止一切攻击伪政府言论及印刷品。
△ 日兴亚院会议决定,从6月份起,每月由中国海关关余金额内拨200万元作吴佩孚工作费用,连续付五个月,以收买吴佩孚。
△ 英国外相哈里法克斯再度抗议日军在天津之野蛮行动。
6月24日 军事委员会任命王耀武为第七十四军军长。
△ 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一部与日军激战于山东曹县玉堤圈。毙敌150人。
△ 新四军游击支队袭击皖北怀远县城,击毙日军数十人。次日,再袭怀远县城,歼日军一部。
△ 新四军第四支队司令员高敬亭在安徽肥东县表龙厂被新四军军部错杀。
△ 河北民军第四团团长朱程率部脱离张荫梧,接受八路军领导。
△ 国民政府明令《公库法》施行日期及区域,规定国库除新疆、云南、青海、宁夏四省暂缓施行及游击区或接近战区地方确有特殊障碍者外,均自本年10月1日起施行。各省、市、县库自翌年1月1日起施行。
6月25日 晋南我军攻克垣曲。
△ 日军后藤支队自汕头开始进攻潮州。次日,击败枫溪附近余汉谋部独立第九旅主力。日军进攻期间,在梅溪一带杀害洪厝乡村民170余人。
△ 日机轰炸福建武平县城,投弹30余枚,炸死32人,伤37人。
△ 延安召开群众大会公审汉奸李省三。八路军后方军事法厅主审官胡耀邦宣判李死刑,立即执行。
△ 汪精卫抵北平,会见日本华北方面军司令官杉山元,并和王克敏晤商组织伪联合政府。汪曾约吴佩孚在杉山元官舍会面,遭吴拒绝。
△ 美国通知日本废止《美日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6月26日 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长陈诚奉蒋介石令,密订《共产问题处置办法》,凡五章63条。同日,陈诚将所拟办法函送徐永昌核签意见。28日,徐永昌函复陈诚同意。该办法于月底秘密颁布。
△ 晋东南根据地游击支队一部在蚌埠以西常家坟设伏,击毁日军汽艇一艘,歼敌数十人。
△ 教育部决定本年度国立各大学及独立学院统一招考新生。聘罗家伦、王星拱等19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设重庆、成都、南郑、昆明、贵阳、辰溪、桂林、延平、上海、兰州、恩施、泰和、永康、曲江、镇平15处为招生区。
△ 驻英大使郭泰祺会见英外交大臣,表示希望召开太平洋会议。
6月27日 行政院公布《公库法施行细则》,凡40条。
△ 日军大举进犯闽、浙,川石岛陷落;我军封锁闽东江口。
△ 日军侵占潮州,次日陷三水。
△ 日军进犯温州、福州两港,限第三国船舶于29日中午12时前离去,并知照两城外侨撤退。英、美两国已予拒绝。
6月28日 蒋介石在中央训练团作《确定县各级组织问题》之讲演。嗣后即以此讲稿交由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整理,草拟《县各级组织纲要》及《县各级组织纲要实施办法》。
△ 全国慰劳总会北路慰劳团自重庆出发,赴湖北、河南、山西、陕西等地慰问。
△ 八路军第一二〇师独立第三支队于蠡县莲子口附近抗击日伪军进攻,歼敌200余人。
△ 汪精卫返上海。
△ 日本政府应英国政府要求,同意举行英日会谈,驻天津日军和外务负责人被召回东京。
6月29日 第八战区司令长官部代表谭季纯、李志东、王致云、任冠军与八路军代表王观澜、王维舟、张才千、谢扶民在甘肃庆阳签订解决陇东事件办法三项,决议恢复两县纠纷前之原状,并定出恢复原状办法七条。议定陇东专署特务大队及各县在镇、宁两县附近保安队于7月1日撤退,镇、宁两县原状的恢复及第一六五师的撤退,在双方代表派员监督下于7月3日实行。至此,陇东镇宁摩擦事件暂告平息。
△ 军事委员会任命莫树杰为第八十四军军长。
△ 我军克复粤省从化神冈圩,歼敌百余名。
△ 日军侵占澄海。
△ 招商局3300吨江轮首次上驶长江,安抵重庆。
△ 日机分袭四川梁山、浙江镇海、河南南阳及内乡。
△ 汪精卫在上海与伪维新政府梁鸿志、陈群、任援道会谈建立中央政府问题,无结果;下午与温宗尧单独会谈,温表示赞成,并准备参加。
△ 天津日军宣布,自7月份起,将加紧封锁租界。
6月30日 毛泽东发表《当前时局的最大危机》一文,深刻揭露投降派的投降活动和分裂阴谋。
△ 军令部批准第十战区司令长官蒋鼎文调派暂编骑兵第二师进驻陕北,已排挤八路军河防驻军。同日,程潜电蒋介石报告,调派暂骑二师接替陕北河防事,已征得阎锡山同意,划归邓宝珊指挥。
△ 八路军第一一五师苏鲁豫支队与山东纵队在皖东北创建抗日根据地。
△ 占领汕头日军在赐茶附近抓获逃难民众300多人,除几十人逃生外,全部被屠杀。
△ 山东定陶县县长姚崇礼率部1200余人,袭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杨得志部冀鲁豫支队,结果姚部被全歼。
是月 中共阿城县委25人在哈尔滨香坟附近开会,被日宪兵队逮捕交给石井部队,作试验杀害。
△ 日机15架轰炸鲁南东里店,炸死居民300多人,毁房4000余间。
△ 河南宁陵日军骚扰西张坡楼,烧毁全村房屋300余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