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农业经济的变化和破产趋势" level="2">第二节 农业经济的变化和破产趋势
    • 一 农村生产关系的若干变化" level="3">一 农村生产关系的若干变化
    • 二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level="3">二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 三 农村经济的衰败" level="3">三 农村经济的衰败

    第二节 农业经济的变化和破产趋势" class="reference-link">第二节 农业经济的变化和破产趋势

    一 农村生产关系的若干变化" class="reference-link">一 农村生产关系的若干变化

    南京临时政府结束后,孙中山虽然继续热心鼓吹民生主义,但应者寥寥。他的“平均地权”的主张,无法付诸实践。宋教仁于南北统一后,首任农林总长,他作为同盟会在京从政集团的灵魂,在其施政纲领中,却回避了土地制度的改革问题,仅仅强调“农业纯为生产事业之一,当以增加其生产力为要着”(115),主张开荒、造林、兴修水利。至于国民党纲领,竟完全取消了改革土地制度的政策,把民生主义修正为“采取民生政策,将以施行国家社会主义,保育国民生计,以国家权力,使一国经济之发达均衡而迅速也”(116)。这样,就把民生主义从原来的根本上解放生产力的土地政策,修改为一般的鼓励民族工业的经济政策。

    至于掌握着民国实权的袁世凯,和依附于袁的共和党等政治派别,自然不会提出改革土地制度的政策。农民本身也缺乏有力的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的土地关系当然不可能得到改造。张謇于1913年秋出任农商总长后,从为民族工业提供廉价原料出发,特别提倡发展棉花生产。他在就职宣言中说:“今日国际贸易,大宗输入品以棉为最……为捍卫图存之计,若推广植棉地纺织厂……尚宜有各种之规划。”(117)1914年4月11日,政府公布了《植棉制糖牧羊奖励条例》。张謇且在任内于正定、南通、武昌等处成立棉业试验场。但根本体制不变,这些措施难期成效,而且由于财政困难,也并未着力推行。自1912年—1920年间,虽然各地设立的农业试验场达二百五十一处之多,但其成果甚微。“第一是缺乏人才,第二是缺少经费。所以,十余年来对于农民一点效果没有发生。”(118)

    虽然前清的封建土地关系,在民国以来大体上继续维持着,但是,由于政权的更迭以及客观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生产关系毕竟还是发生了某些缓慢的变化。

    前清的官庄(包括皇室庄田、宗室庄田、旗地)是封建性最强的土地占有制,虽然按照优待条件,仍作为皇室和旗人的产业维持不变,但已呈现瓦解的趋势。民国成立后,佃户抗租,冒认旗产,甚至庄头(庄田管理人员)盗卖皇产的事件,屡屡发生。1912年底,永清县议、参事会要求“取消旗地,暂缓交租”(119),激起了抗霸旗租风潮。袁世凯曾屡次下令保护旗产,并不能阻止抗租风潮的发生。而大批的旗地,经旗人变相出卖,陆续转入了汉族地主和农民手中。1931年有人调查,南京地区“今旗地十九已在汉人之手”(120)。辛亥革命促使封建性最强的土地关系趋于解体。

    与此同时,民国政府对鼓励开垦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在张謇主持下,1914年7月政府公布了《垦荒暂行条例》,把官有的荒地、海滩、湖荡的沙田丈放给私人。同时,由于政府财政困难,不断变卖官产,各种各样的官有土地,也变卖给了私人。如东北地区在1914年—1915年间,吉、黑两省着手整理官庄,丈放给民间,并解除了庄丁的农奴身份。据1917年—1920年间统计,吉、黑两省的官有土地自43%减为27.9%,而私有土地自50%增加到63.5%(121)。又如四川土地,“过去三分之一以上集中于庙、寺、祠、会、公家、土司之手……受封建关系的制约,不易自由出卖……但至民国以后,公共田地被官卖、私卖、提卖殆尽,使三分之一的土地完全加入自由买卖之商品化过程”(122)

    在私有土地关系方面,由于资本主义经济思想的作用,土地买卖更加自由,封建关系的束缚有松弛趋向。1913年,大理院在判决吉林某一案件的判词中说:“吉林习惯,对于本族、本旗、本屯卖地时,有先买之权。此种习惯,不仅限制所有权之处分作用,即于经济之流通,与地方之发达,均不无障碍,为公共之秩序及利益计,断难与以法之效力。”(123)这样,本族先买权就被打破了。与此相应,大理院判决,除有契约者外,也不再保护赎回制,即卖主向买主赎回土地的权利,这种“死头活尾”制也就被打破了。而佃户的永佃权,也开始崩溃。1913年后的大理院判例,赋予地主以更大的撤回权利。这些措施,虽然对土地制度的冲击十分微小,但毕竟有利于资本主义土地经营的产生,也促进了农村的分化。

    同时,在商品经济扩大的趋势中,乡绅地主向工商业方面的投资也逐步增多。县级政权中的纯封建性势力,在辛亥革命中大都遭到打击,一批县咨议局长、商会领袖、开明士绅和留学生掌握了一些地方政权。一批资产阶级上层分子,对县级政权有着很深的影响。如张謇在南通一带,黄炎培在川沙,使共和党人控制了地方政权。这些地方政权支持设立农会、商会,对于提倡实业、改进农业技术等,起了一定的作用。如云南新平县编辑《农学大意》到各区宣讲,江苏川沙县设国货进行会,浙江遂安县设蚕桑学校,福建政和县发展职工教育和农工试验场等等。这样,“在1912年辛亥革命以后,中国各县的大地主都似乎变得更聪明了。在满清政府尚未坍塌以前的若干时,尤其是所谓隆盛之时,乡村中的大地主,无论南北,大概都有一种相同的广置田土的心理……到了民国时代……他们便把剩余的金钱拿到城市里去经营一种他们自己认为最稳的商业……1914年以后,各县的地主在县城里的商会上握重权的例证,已是日渐增多”(124)。封建的呆滞的资金积累投向工商业,促使农村的阶级构成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是地主—资产阶级阶层的扩大;另一方面,没有完全脱离农村的工人队伍,与务工务农相结合的家庭结构,也有一定程度的扩大。

    在农业经营方面,富农经济也有所发展。例如南通,到1915年,即有十六家经营养鱼业,其中有一家原始资本一千元,养鱼一百二十万尾,用工人七人,除伙食外,月薪三元,1914年获纯利四五千元,1915年预计可获纯利一万元(125)。在北方,“小资本家具有农业专门知识,从事植棉事业者,年来亦颇有其人。如正定,如河南,均有此等小农场之设立,资本多者十万,少者二万,纯用新法种植棉花”(126)

    同时,新式的资本主义农场,也有所发展。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民族工业得到发展以后,更刺激起新式农场的扩展。如江苏,“苏南农场的兴建时期,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战争期中已得到适当发展的时期”(127)。这类农场,主要种植经济作物。如张謇在前清办的通海垦牧公司种植棉花,民国后复开办大有晋等盐垦公司。前清常州道台宋盈,1912年开办的金檀茅麓公司,经营林木。当时,宝山有奶牛和养鸡场,江湾有靛青种植场,松江有养蜂业,无锡有果园,丹徒有蚕桑、园艺,琼崖有树胶业,广西、福建有林场,都采用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在东北和苏北沿海垦荒地区,也出现了一批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场,有的还采取了机械化生产。例如,1915年在黑龙江呼玛“出现以浙江财阀为背景的三大公司机械化农场,从海参崴万国农具支店购入马柯尔墨克拖拉机五部和其他机械农具”(128)

    下面是江苏、安徽、浙江、山东、河南、山西、吉林、察哈尔八省区开办的农场的不完全统计资料,从中也可以看出农场发展的大体趋势。

    江苏等省农垦公司统计(129)

    年份 公司数 已缴资本(元)
    1912 59 2,859,248
    1913 55 2,872,219
    1914 60 3,680,293
    1915 66 4,453,611
    1916 87 5,628,085
    1917 91 7,331,152
    1918 92 6,477,029
    1919 100 12,445,304

    在这些垦殖公司中,大官僚、大资产阶级占了很大的势力,如苏北的一批垦殖公司就有张謇、冯国璋、岑春煊、张勋、韩国钧等人的投资。因此,这些公司在经营上仍然表现出很强的封建性,并且在资本主义式的经营失败后,又往往恢复封建的租佃制。尽管如此,资本主义农场毕竟在曲折的道路上发展起来。

    当然,农村经济中的资本主义因素,依然十分薄弱。封建的租佃关系仍然是农村经济的主要成分。而且,中国封建社会固有的土地趋向集中,导致农村经济崩溃的规律,仍然在起主导作用。

    二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class="reference-link">二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中国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随着列强经济侵略的深入,日趋解体,农村经济日益卷入到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中去。民国以后,进一步唤起了人们对民族工业的重视,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又给中国民族工业带来了蓬勃发展的机会,因此,农村的商品经济也随着民族资本的发展而发展。

    棉花的种植,首先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民国以后,政治界、实业界对棉纺织业十分重视,曾创“棉布救国论”,因此也对棉花的种植和改良相当重视。如云南实业司长华晋三于民国初年曾往日本、上海购美国棉籽和通州棉籽,在云南推广,使云南棉花产量从前清的数十万斤发展到1915年的三百余万斤。农商总长张謇更注意棉花生产。欧战以后,民族纺织业发展迅速,而日本也在华大量收购棉花,并在青岛等地大量投资设厂,发展其在华的纺织业,从而更加刺激了棉花的生产。

    如江苏,“自五年以来,吾国纺织业勃兴,棉之需要骤增,花价乃日昂,农人遂相率舍稻、豆而专事棉作,以图厚利。查去岁(1918)产棉数,几倍于昔日”(130)。山东、直隶、河南、陕西、山西诸省,由于华北棉纺业的发展,尤其是日本方面的需求,“棉花的需要既多,人民争趋其利,广种棉花”(131)。及至1918年,全国的棉花产量,据不完全统计,已达四百多万担。

    由于缫丝工业的发展和国外需求的扩大,传统的蚕桑事业也有所发展。桑地面积在不断增加,一些新的蚕桑地区也正在开辟。如江苏,“苏属的农民,在前清并没有大规模地饲养家蚕,顶多不上十箔。……民国以后,茧价不跌,反见上涨,农民见这养蚕的利息很不差,养蚕的农民渐多,种桑面积也跟着扩展起来。我们看到江苏常、锡一带,桑树那样多,也都是民国以来种起来的”(132)。广东的东莞、清远、新会、香山诸地,都是民国后发展起来的新蚕桑基地。而云南,是“自民国初年起,方开始提倡育蚕事业。以后丝茧之产量,增进甚速。当1919年由腾越海关输出丝茧计三八四六担,值一七二〇〇三一海关两”(133)。其间,因欧战影响,生丝出口运输困难,蚕业曾一度停滞。但不久,因“意、比等国产丝之区均受战争影响,无丝出售,是以吾国江、浙、皖三省所产之丝茧,自上年(1915)至今,销数比以前增起二倍,业此者大获其利”(134)

    烟草和大豆、花生、桐油是新起的商品性作物,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对外输出逐年增加。

    1913年,英美烟公司派员调查华北烟草种植状况,并由美国输入良种,在山东潍县试种,获得成功。于是,农民群起改种。而民族卷烟工业的发展,也刺激了烟草的种植。山东、河南、安徽等地的烟草种植逐年扩大,江西、浙江、奉天等地的烟草种植业也发展起来。据《第九次农商统计表》,烟草种植面积,1914年为五百二十八万亩,1915年为五百六十五万亩,至1918年为一千零五十一万亩。

    大豆是中国的特产,占世界总产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东北是中国大豆的主要产区,1914年—1918年间,全国大豆年产量约八千六百多万担,而东北大豆占全国产量的36.6%。大豆大量用于对外输出,以对俄对日为主。1917年后,对俄输出萎缩,对日输出仍在发展,且经日本加工后,以大豆制品转输欧洲。

    花生和大豆一样,是区域性较强的作物,山东、河北、河南是主要产区,而荒芜的黄河故道是花生的良好种植地。花生自“民国以来,渐为出口土货之大宗物产”(135)。欧战虽然影响花生出口,但国内市场仍刺激着花生的生产。欧战结束,“及民国九年而后,花生油忽成为国际商品”(136)。于是出口激增,成为重要的出口物产。

    由于美国鼓励人造漆工业的发展,免税进口桐油,中国的桐油在清末即已大量对美国出口。民国后,桐树的种植在四川、贵州、两湖、江西、两广、浙江一带发展。据报道:“民国四年,桐油出口价值,每年均约五六百万元,及至八、九年,竟达一千万元”(137),在植物油出口中,继大豆、花生之后,占第三位。

    此外,由于城市经济和国外市场的需要,水果、蔬菜的生产也扩大了。而作为染料的靛青的生产,欧战前已奄奄一息,欧战中由于德国人造靛停止进口而重新恢复了生产。

    在粮食生产方面,由于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作物的发展,由于粮食加工业特别是面粉工业的发展,商品粮食的生产也扩大了。

    首先是小麦生产扩大了。荣宗敬说:“迨粉厂加增,(小麦)求过于供,爰陆续派遣厂员分赴各处劝导种麦,更岁集巨资,补助农事试验场。”(138)1912年—1921年的海关十年报告也说:“虽然没有统计,也找不到可靠的资料,但是,小麦种植确已传到了上海地区,并且随着中国人对面粉和面制品日益发展的需要,对于当地农业可能要日益显现其重要地位。”(139)当时,东北是重要的商品小麦产区,输往日本和西伯利亚,并且供应东北地区日益扩大的面粉工业。据农商部统计,小麦种植面积由1914年的二亿七千多万亩,上升到1918年的五亿二千多万亩。

    由于经济作物排挤了粮食生产,经济作物区不得不仰给于商品粮。于是,一些地区就成了商品粮的基地。如南通成了棉花作物区之后,粮食仰给于江苏之东台、如皋、常熟、无锡等地。当时,湖南、安徽、江西是大米输出省份,而山西则向邻省供应小麦。但是,由于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和农业技术的落后,粮食的商品生产不能满足需要。结果,缺粮的情况日趋严重。如陕西、河南一带广种棉花的结果,“平时可以以棉易粟,荒时不能一饱,县县如此……粮食遂陷于空虚状态”(140)。广东在清末时,粮食已经不足,而“晚近蚕业大兴,桑田日辟,禾田日隘,谷米出产转因日少,又加以农人素乏讲求,墨守故法,一岁所获,益远逊于前。故谷食中一大部分,非仰给于镇江、芜湖、广西,则输入于安南、暹罗;设彼有水旱兵燹之状,而此即有粒食告罄之惧”(141)。结果粮食的进口量日益扩大。1911年米麦杂粮净进口数为一千零二十三万一千担,至1916年增至一千七百八十二万五千担(142)

    在商品性农作物中,中国传统出口的茶叶,在清末就开始衰落。面对着发展起来的印度、锡兰、日本、爪哇等地茶叶的竞争,受封建关系束缚,不能进行改良的华茶,逐步被排挤出世界市场。欧战爆发后,对欧美出口锐减。而1915年洋茶入口却值五百万元以上,可见我国茶叶衰落的程度。

    除农业本身之外,农民的副业生产也有所发展。佃户因为受剥削,种田少,往往依赖副业维持生活。虽然由于工业产品的排挤,手工缫丝和一些地方的土布衰落了,但一些新的副业又兴起了,如山东的草帽辫,无锡、上海一带的花边,经过改良的高阳土布,江浙的织袜,烟草产区的油坊,等等。这些副业物产的出口,虽不免受欧战的影响,但仍是这一时期农家的重要副业。这些副业生产和商品作物发达的少数地区,农民获得了较多的工作机会,以付出更多的劳动为代价,也可以使生活有所改善。

    三 农村经济的衰败" class="reference-link">三 农村经济的衰败

    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并不意味着农村的繁荣。中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列强的经济侵略所促成的,因此,中国农村越是被深入地卷入国际市场,列强对中国农村的控制和剥削也越加深重。而且,列强对中国农村的掠夺,是通过买办资本和商业高利贷资本同中国农村的封建势力相勾结来实现的,这种格局严重地阻抑着民族资本的发展,即使在欧战时期,也只是有所放松而无可避免。由于封建的土地关系在辛亥革命后没有得到改革,农村的生产关系继续恶化。土地兼并、土地集中的趋势在加剧,农村经济由于缺少活力而日趋衰败。

    民国成立以后,前清贵族的土地占有制趋于衰落,但民国的新贵们却在贪婪地掠夺土地。例如江苏督军李纯,“先后在天津周围的魏庄子买地二十四顷,价八万元;东局子地六顷,价五万元;芦新河地十八顷,价四万元;军粮城地四十六顷,价五万元。还有大毕庄三顷,李家祠堂西苇地八十亩,以及窑地七十亩,共价六万余元。大城县吕召庄有地一顷三十亩,武清县有地五顷,共价七万余元。一九一八年准备修建浦口商埠时,曾在其附近九袱洲以两万元买地两顷。在新河附近买了有三个熬盐池的盐滩,价三万元;在运河裁弯取直时,出现了很多废河地,经警察厅长杨以德手买到西自西大弯子至单街子北,东自狮子林南一直到水梯子大街两大段废河地,长三里左右,宽约五十米,亩数和买价不详。”(143)

    土地的兼并,在放荒地区显得格外严重。当时,“当放荒之际,有势力(行政官及巨绅)、有关系者(知事、放荒员及其戚友),择地之肥美而交通便利者,若者数百方,若者数十方”(144)。张作霖在1916年曾强迫开放达尔汉亲王旗辽河南北沃土四千多方(每方四十五垧),“张作霖及其岳母王老太太、鲍贵卿、冯麟阁等分割了千余方”(145)。那时南北著名的军阀、官僚,无不广占土地。

    就是商人在积累资本的同时,也广买土地。甚至华侨商人,也回乡购置地产。东北有一人以经营小铺起家,至1915年时,发展成杂货杂粮商人,而出租土地已达一千八百一十六点七亩。商人“认为把赚来的钱用于土地投资比较安全”(146)。在动乱比较厉害的地区,这种情况更甚。如安徽涡阳,“辛亥以前,拥资者醉心商业,视置产为迂图。是年(1911)冬,王士秀屯军县垣,沿门索饷,继以威逼,窖镪发掘靡遗。县人知动产之不足恃也,负郭土田,逐渐腾贵,不十年且倍蓰”(147)。这样便形成了工商资本转移为封建地产的逆流,从总体看来,商人占有土地的情况很普遍。

    此外,列强在华势力也广占土地,尤其是俄、日在东北铁路沿线占有大批土地,而日本更蓄意向东北殖民。1914年南满铁道株式会社主办“除队兵移民”,从南满洲铁道守备队的退伍兵中,选定三十四户在“满铁”属地内务农。1915年,日本关东厅预先在辽东半岛的金州附近收买了一批水田,实施“爱川村移民”,把土地分给十九户日本移民耕种。虽然上述移民规模很小,成效不大,却是后来日本向东北大举移民的滥觞。1914年间,日本利用奉天谋求向日本借款的机会,要求中日合办农业,以遂其向东北殖民的图谋,因遭到袁世凯政府的拒绝,没有成功。日军占领青岛之后,日本拓殖株式会社也在胶济铁路沿线收买地产。此外,列强在华教会也广置地产,列强在华企业更违背条约,通过买办来购买土地,侵我主权。如江苏南通,“比年盗卖与私垦,不一而足,且有多数为教会购置者”(148)。又如英美烟公司,于1915年通过买办任伯言在许昌用永安堂名义,替公司半霸占、半收买占去了数百亩土地。日本人在东北通辽县收买土地,也是如此,“一向是用自己所雇用的中国人的名义买入,或者利用堂号,向例并不表明资本主为日本人”(149)

    土地的兼并和集中,使农民失去土地,生计艰难,而北洋政府的横征暴敛,封建剥削的苛重残酷,又导致无数农民趋于破产。

    民国时期的征收制度是从前清继承下来的,弊病很多。各地没有确切的田赋征收图册,全凭地方经征人员——粮柜、社书、地保等的操纵。土豪劣绅又向农民转嫁田赋负担,加上经征人员贪污舞弊,敲诈勒索,使普通农民的实际负担,远远超过上交给国库的面额。据《神州日报》1916年9月估计,农民每岁增加的额外附加和额外暗索,达银元一亿三四千万元之多(150)。此外,农民还要承担公债和纸币贬值的巨大损失。

    由于田赋及各种负担增加,地主遂纷纷提高田租率,以致租佃矛盾日趋严重。如浙江嘉兴地区,“嘉兴之田,业户不恤佃,佃户不顾业。束于重赋之下,业以定课之故,租不得轻;佃以完租之故,力不能胜。业则味同嚼蜡,舍田而他图;佃则终岁勤勤,无斗粟之储,遂至于抗租终讼,业、佃两困”(151)

    由于封建剥削的加重,农民趋于破产,因而地主和农民的阶级对立日益尖锐。民国以来,江苏一些地区的地主纷纷成立田业会,与佃户处于直接对立的地位,使阶级斗争日趋表面化。如苏州地区,“其专司拘押笞扑农民之责者,在前清时有巡检司。民国成立,巡检司裁,诸田主惧无威吓农民之具也,乃结一会,名曰田业公会,并辟一陋室,围以栅栏,名曰押田公所,农民有不如意者则押之,室小而押者众,有时之骈足立,身不得曲,粪秽狼藉,虮虱丛生,毙者时有所闻焉”(152)。因此,农民的抗租斗争层出不穷。农村的形势已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

    封建主义是帝国主义的附庸。随着列强对华商品输出和资本输出的扩大,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更加紧密地勾结起来,残酷剥削中国人民。列强历年通过赔款、借款,尤其是善后大借款对关盐两税的控制,使北洋财政不能不依靠增加田赋来弥补财政亏空。列强对华的政治贷款,是压在农民身上的一副重担。在民国初年,列强对华商品输出继续扩大,洋货更为深入内地。如云南,“自数年以来,盖趋于滥用洋货之陋习,自光复以来,此风尤有一日千里之势”(153)。不过,由于欧战的爆发,列强对华输出一时趋于停滞和下降,相应地也就减弱了掠夺中国农产品的能力(参第五章第一节)。

    但是,由于列强把中国农村卷入了国际市场,欧战的爆发和结束,都使中国的农村经济受到强烈的冲击。如杭州,自欧战爆发,“出口货受损失更甚,洋丝一项日来毫无交易,从前每两售一角,今则即减百分之二十尚无人问津。其余若茶叶、羊毛、骨头、旧絮、破布、杂粮等等,皆因之而停止交易矣”(154)。一年之后,汉口市场仍然“土货滞销,价值大跌(牛皮、芝麻、油类、布匹各货皆因出口稀少,顿减其值)”(155)。中国交通运输业不发达,也使中国的出口产品遭到重大损失。朱执信说:“自开战以来,上海常积三万吨之货物……则各原产地之货亦无从运出,坐待腐败。此其损失,不仅在息,乃在于本。此非每年数万万之损失乎?”(156)欧战期间,茶叶、芝麻等农产品,以及草帽辫、花边等副业产品,受到沉重的打击。欧战结束后,欧洲严重缺粮,日本也因乘欧战之际发展工业,导致粮食危机。于是,1919年—1920年间,各国从历来缺粮的中国大批收购粮食出口。北洋政府和军阀、奸商,惑于小利,也不顾民食,大量运米出口。而恰在1919年,江南发生水灾,1920年春,北五省又遇大旱,造成全国严重缺粮,饥馑遍地。上海米价在夏秋之际,从每石七元暴涨至十六元以上。粮价上涨使囤粮的地主商人获得了收益,而粮农并未受益,缺粮的贫苦农民还不能不陷于挨饿的境地。

    虽然欧洲列强卷入战争,削弱了对华的经济侵略,但日本却进一步崛起,利用它在华的特权和雄厚的资金操纵物价,加强了对中国农产品的掠夺。

    在1900年—1910年间,东北大连输往日本的大豆及豆制品,占全部输出量(包括本国其他地区)的43%,而到1919年—1920年间竟增加到80.9%(157)。同时,日本对华棉的收购,也因日本本土及在华纺织业的扩展而急剧增加。当时“日本人在夏季,往往深入腹地,直接贷资于农人,每亩自二三元至七八元不等。农人受此定银,所产棉花概须由日人收买,已完全失却自由脱售之权。因其曾受定洋,致受压迫,货主买客,何方得利,不烦言而自见。以故腹地棉业,往往受日人之控制,第二节 农业经济的变化和破产趋势 - 图1第二节 农业经济的变化和破产趋势 - 图2日多,人民不堪其状。官吏、绅士、棉商均畏惧之,噤不敢声”(158)。这种情况不仅使棉农深受其害,也使中国民族棉纺织业在收购原料上十分困难。

    列强通过对华资本输出,直接在原料产地设厂,剥削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和低价掠夺农产品,更加剧了中国农村的衰败。如英美烟公司1902年在华设厂,1913年起在湖北光化、老河口和山东潍县、坊子设立美种烟草试验所,向农民推广美种烟草。由于种烟需要较多的资本和集约程度更高的劳动,公司通过买办和当地的士绅结合,向农民发放贷款和烟种,垄断烤烟的收购,并利用买办在非条约口岸收购土地,开设烤烟厂,在当地封建势力的保护下压价剥削农民。如1919年,收购商所定平均价格为20元,而农民所得平均价格仅9元,只有实际价格的45%。农民的收入甚至不够偿还生产费用。正是在残酷剥削农民的基础上,英美烟公司发展成为在华的“烟草王国”。

    由于政治腐败,兵祸连绵,致使水利失修,天灾频仍。1912年湘、赣、闽、粤大水。1913年,直隶永定河决口,江淮泛滥,赣、豫、皖大旱。1914年,粤、桂、湘、赣等省水灾,濮阳黄河决口,川、湘、鄂大旱,苏、皖两省虫害。是年受灾农田几乎占全国农田的一半左右。1915年5月,濮阳河工决口,8月黄河决口,浙、赣、鄂、湘、鲁、粤、辽、黑大水。1916年8月江苏水灾,江北淮河、运河一带大水,灾区达三万四千方里。而尤以1920年陕、豫、冀、鲁、晋五省大旱为最甚,灾民二千万,死亡达五十万人。

    由于农村经济的衰败,破产农民日渐增多。各地农民离乡背井,四出谋生。如福建厦门一带,“人们相信这十年(1912—1921)中,耕地面积已经缩小了一些,各种作物产量也减少了。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就是大量身体强壮的劳动者已经放弃了田间工作,流亡到海峡殖民地、爪哇等地”(159)。在欧战期间,山东省有十五万工人作为劳工移往英国和法国。河北、山东的农民还大批向东三省移民。1912年—1920年期间大约移民二十九万人。总之,这时从全国来看,农民的处境都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