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5月1日 冯玉祥在西安就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职,任石敬亭为总参谋长,何其巩为秘书长,刘伯坚为政治部长,吴锡祺为参谋处长,张自忠为副官处长。冯并将该集团军之编制及部署通令各将领:一、中央军直辖六路又三师、骑兵四旅、炮兵一旅,由冯亲率,经灵宝、陕州、洛阳向郑州前进;二、东路军总司令刘镇华直辖四路,由孟津渡河,绕攻京汉路郑州之后方;三、南路军总司令岳维峻直辖两路又两师及五旅,集中雒南,经卢氏、洛阳前进;四、右路军总司令孙连仲直辖本路及三旅,又汉中张耀枢师集中龙驹寨、荆紫关一带,经南阳向郑州前进;五、左路军总司令徐永昌直辖本路及第九路之一部,由陕北假道晋境,出娘子关,攻敌后路;六、北路军总司令宋哲元直辖第七路及三独立师,集中宁夏石嘴子,待命出发。
△ 蒋介石决定三路“北伐”作战计划:第一路以何应钦任总指挥,统率第十四、第十七军及第一、第二十六两军之一部,由镇江、常熟渡江北上,肃清江北;第二路蒋介石自任总指挥,以白崇禧代理,前敌总指挥陈调元,统率第一军之一部及第三十七军、第四十军并第六军之一师,由浦口渡江北上,任津浦路正面作战;第三路以李宗仁任总指挥,统率第七、第十、第二十七、第四十四及第十五各军之一部,与原在皖北之第三十三军、马祥斌、王金韬之独立师,由芜湖渡江袭津浦路直鲁军侧背,北上解六安、合肥友军之围,联合进攻陇海路。限5月8日集中完毕,10日开始攻击。
△ 唐生智抵驻马店召开高级军官会议,决定攻击奉军计划,并赴前线视察。同日,第三十六军军长刘兴率部由广水至驻马店集中,会合靳云鹗部向郾城、漯河之奉军攻击前进。
△ 蒋介石总司令部特务处处长杨虎、东路军前敌总指挥部政治部主任陈群等致电质问汪精卫到武汉后与前在沪言行何以判若两人,并分电促孙科及宋庆龄离汉赴宁。
△ 广东省军事厅成立,徐景唐任厅长。总司令部后方办事处结束。
△ 陕西全省总工会在西安开成立大会,到会30余团体工人1000余人。大会通过关于宣传教育、统一工会组织、接受全国总工会决议案、接受国民党对工人政纲等九项决议,及致全国总工会和赤色职工国际以及拥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开除蒋介石之决议等电,并通过章程,选举张含辉等13人为执行委员。
△ 张学良、韩麟春电北京张作霖,报告收编豫军情形及改组后新名义:李振亚部为第十九军,于学忠部为第十二军,张治公部为第二十一军,徐寿椿部为第二十二军兼暂编第三师,阎曰仁部为第二十三军,郭振才部为暂编第一师,李鸿翥部为第二师,李光藻部为第四师,马文德部为第五师。
△ 开封中州大学因外人告密暗通北伐军,被军队捕去教职员及学生20余人。10日,开封警备司令宣布,除校长曹理卿等五人外,余准开释。
△ 北京政府外交部与驻华比使商议接收天津比租界事,拟先在北京开一非正式会议,再在天津开正式会议,比界地亩决备价收回,码头、马路、工部局房屋亦拟给价。
5月2日 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组织大纲》。其要点为:凡作战之陆、海、空三军,均归总司令指挥统辖,未加入作战各军由军事委员会直辖,必要时总司令得咨请调遣之。战时政务委员会由政府特派民政、财政、交通、外交等部人员组成,受总司令指挥,处理作战区域内政务,并任作战上各种要素之筹备调节分配。
△ 江苏省政府在南京成立,省政务委员钮永建等10人就职。
△ 南京政府任命方声涛、杨树庄、陈季良、郑宝菁、陈培锟、丁超五、宋渊源、谭曙卿、张贞、卢兴邦、殷汝骊、黄琬为福建省政府委员。方声涛兼军事厅长,陈培锟兼财政厅长,黄琬兼教育厅长,丁超五兼建设厅长,郑宝菁兼民政厅长。
△ 蒋介石在上海发表《告工界书》,宣布新劳工政策16条,内称每日工作八小时,加增工资,但须以不得“破毁”工业为前提,并称反对共产党鼓动罢工,解散上海各共产党工会。
△ 广东北路总指挥钱大钧率部进攻韶关陈嘉祐军。陈以英德已陷,3日率队退出韶关,7日由乐昌九峰退湖南郴州。钱大钧乃入据韶关。
△ 武汉国民政府任命段国璋为国民革命军第四十一军军长。
△ 长沙市民会议第一次代表大会开幕。主席朱剑凡报告指出:此次市民会议是全省之第一次,全国之第一次,不仅为省民会议之基础,且可为国民会议的基础。
△ 山东省当局将鲍罗廷夫人及其他三名苏联人员由济南押解北京。
△ 苏联政府向驻莫斯科中国代办郑延禧声明,闻由苏联大使馆附属机关内捕去之俄员有将受军法会审之消息,其结果或恐与李大钊等陷于同一命运,如有上述情形,苏联政府将认为重大之事情。同日,郑延禧将此项声明转达北京外交部。
△ 北京中日商约第十八次会议,对最惠国待遇及互惠协定,芳泽强要广义的互惠,顾维钧主张互惠货税,最惠待遇须有限制及确定范围。
△ 英、美军舰各一艘开至江阴拦门沙,向南岸驻军开炮猛击,死伤颇多,毁屋无算。国民党江阴县党部电蒋介石等要求扣留该舰,并请严重交涉。
△ 奉天日商制麻会社职工约40名要求加薪。日警署以“煽惑罢工,宣传过激”为词捕去二人。3日,织布工300余名散发传单,同盟罢工。4日,棉布职工百数十名参加,日警署又捕去四人,拘禁拷问。5日,全体参加罢工,日警先后拘捕工人13人。
5月3日 晚,蒋介石与李宗仁、白崇禧、朱绍良议北伐作战计划,提出先向津浦路前进,再右旋以迫胁江北逆敌于海滨。
△ 上海交涉员郭泰祺为上海外军非法搜查大夏大学,割断中国地之电话线,越界侦察、筑垒、屯兵、飞行及捕人等事,再次向驻沪外国领团提出书面抗议。
△ 北京汇丰银行以该行华人经理邓君翔亏款匿迹为由,拒付各行4月30日存入之款。是日,北京银行公会集议对付办法,当推代表前往警告。7日,银行公会更采积极措施:一、通电全国金融界与汇丰断绝往来,或先将此意通知汇丰银行;二、派代表谒见政府当局,剥夺该行关盐余存放权;三、延聘律师向香港法院控诉,求公平之裁判,同时呈请北京政府外交部对英政府提出严重抗议。
5月4日 武汉国民政府任命陈嘉祐、罗绮园等为南韶连政务委员会委员,并派陈嘉祐为主席。
△ 刘湘就任蒋介石所委国民革命军第五路总指挥。
△ 南京政府任命王伯群为代理交通部长,周佩箴为上海中央银行行长,钱永铭为上海中央银行副行长。同日,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任命钱永铭为财政部次长。
△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海临时分会通过成立上海劳资仲裁委员会(后称劳资调节委员会),并订定《上海劳资仲裁委员会暂行条例》及《解决工商纠纷条例》。13日,正式公布《上海解决劳资纠纷暂行条例》,其中规定工厂、商店每年有一日得自由解雇工人;工商业之雇主及劳动者发生纠纷,经劳资委员会裁决后,由政府强制执行。
△ 上海各学校、团体在蒋介石控制下,在南市公共体育场举行五四运动纪念大会,通过改组全国学生总会,讨伐武汉政府,杀徐谦、邓演达,驱逐鲍罗廷等决议案。
△ 上海当局枪杀曾任工人纠察队指挥之共产党员何大可等五人。
△ 中荷商约8日期满,是日南京中央政治会议讨论该约废止事。荷京中华会代表林满志、荷属华侨代表林思温列席,请求废止陆徵祥所订中荷旧约,另订新约。议决:一、由外交部对荷提出旧约期满,重订新约之牒文;二、电荷属华侨,告以政府力争新约,望为后盾;三、电各省党部在一周内作废约运动,期间自定。
5月5日 南京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及各部长联席会议议决组织清党委员会,并通过清党原则六条:一、清党时期停止入党;二、所有党员经三个月之审查再发党证;三、“土豪劣绅、贪官污吏、投机分子、反动分子及一切腐化、恶化分子”混入本党者,一律清除;四、所有党员须每半个月向所属党部报告其工作,无故一月不报告工作者,党部加以警告,三月不报告工作者,取消党员资格;五、海军及海外清党办法另定;六、任邓泽如、吴倚沧、曾养甫、萧佛成、段锡朋、冷欣、郑异组织中央清党委员会。
△ 南京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八次会议议决筹设中央党务学校,推定叶楚伧、曾养甫等为筹备员。后第九十二次中常会又议决任命蒋介石兼任校长。第九十三次中央党部执委会派戴季陶为教务主任,罗家伦为副,丁惟汾为训育主任,曾养甫为副,陈果夫为总务主任。
△ 刘湘奉蒋介石令出兵武汉,任命第二十军军长兼川鄂边防司令杨森为前敌总指挥,率领约七个师兵力东下。是日,杨森通电拥蒋反共,并于当日占领鄂西秭归。7日入宜昌,将总工会、农民协会等团体解散,干部数名被枪决或监禁。
△ 第四十三军军长兼第六路军前敌总指挥李燊率在湘、鄂的黔军四万人向武汉国民政府进攻。15日,李自巴东电告其驻宁办事处,称已联合杨森、夏斗寅等进攻武汉,前锋已过宜、沙。6月8日李部占津(市)、澧(县)。
△ 冯玉祥电告武汉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已令方振武之第一路、孙良诚之第三路、马鸿逵之第四路、石友三之第五路、韩复榘之第六路,共精兵十余万出关讨奉;又令张维玺之一路及刘汝明、佟麟阁、赵守钰各独立师,集中西安附近,陆续出关。岳维峻南路军五万余人,亦已出动。刘镇华已允就东路军总司令职,即日东进。于学忠、张联陞结合反对革命,已令孙连仲率部出老河口,务于最短期间扑灭。
△ 武汉国民政府特派员陈其瑗奉命到江西宣布中央政策,是日在南昌召集江西省、市党部同省政府联席会议,决定完全接受新的经济和外交政策,收回教育权暂缓实施,对教会财产及外人生命一律保护。
△ 上海大学是日被国民党查封,学生被驱逐。
△ 上海特别市商民协会筹备处等发起全沪商业团体庆祝“国民政府”迁都南京大会,议决组织国民革命军商民后援会,为蒋介石筹饷。
△ 北京盐务稽核所英会办斐立克以各省自留盐税,认为引岸制度被破坏,向北京政府财政部建议,拟于8月1日起将各省分所一并就近归海关办理。
△ 新疆省长杨增新致电北京政府称:在喀什噶尔地方有美国纽约某博物馆远征队一批。因未领得外交部护照,已将其采集之件扣留。
△ 荷属东婆罗岛华侨举行“五五”纪念,遭当地殖民政府派警挨户搜查,拘捕华人领袖二人,并开枪击毙10人,伤30人。7日,中华侨商联益会致电南京政府,要求严重交涉,务达惩凶、道歉、恤偿,并担保以后不发生同样事件。
5月6日 武汉国民党中央就上海、南京、广州、北京、天津各地新旧军阀最近大肆屠杀革命人士一事发表宣言,指斥蒋介石、张作霖对革命民众的屠杀,系“以革命的民众之血,为献媚帝国主义之礼物”,表示将“继续已死者之生命,完成已死者之志愿”。
△ 武汉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重新组织政治委员会广东分会及北京分会,决议:指定陈嘉祐、蒋隆芬、邓中夏、彭湃为广东分会委员,暂在湖南成立组织;王法勤、顾孟馀、徐谦、江浩、于方舟、李希逸、李秀容、李北海为北京分会委员。北京分会因李大钊牺牲,改在武汉成立,由吴玉章、陈公博参加指导。10日,北京分会在武汉举行第一次会议,决定有关配合北伐军事计划等事项。
△ 武汉国民政府批准第三军军长朱培德辞职,以王均继任;特任朱培德为国民革命军第五方面军总指挥兼国民革命军第九军军长;批准第二军军长谭延闿辞职,以鲁涤平继任。
△ 武汉国民政府所辖第十四独立师师长夏斗寅由宜昌驱军东下进攻武汉。13日,夏斗寅发出进兵武汉反共通电。14日至沙市,15日至嘉鱼,16日入咸宁之汀泗桥,拆毁武昌、长沙间铁轨八里余。杨森军则在江北岸配合行动,17日到岳口。
△ 李宗仁部第三路第二十七军及第十军两个师分别由芜湖、大通渡江,向合肥前进。
△ 南京总司令部政治部以各书局发行之教科书,受共产主义影响颇多,决定下令各书局呈送审查,否则不准发行。
△ 越南华侨在言论、居住、迁移等方面,备受当地政府之压制和虐待,甚至于被施以鞭笞、课以重税,无法为生。近已起而组织“人权运动大会”。是日通电海内外呼吁支援。
△ 中日修约第十九次会议,继续讨论最惠国待遇问题之税则部分,因对关税最惠国待遇附条件与不附条件问题,意见不一致,故北京方面提议,将最惠国待遇问题暂行停议,另议其他问题。
5月7日 南京政府公布《中央法制委员会组织条例》,凡12条,规定该会受中央政治会议及“国民政府”之命草拟并审查一切法制。13日,南京政府任命胡汉民、丁惟汾、伍朝枢、戴季陶、钮永建、罗家伦等为法制委员会委员。
△ 陈仪旧部新编第十五师,奉蒋介石令改编为第六军第十九师。
△ 云南省龙云、胡若愚等通电反共拥蒋。
△ 中荷商约明日期满,北京外交部照会荷使馆提议改约。
5月8日 张学良日前由郑州至蚌埠晤张宗昌洽商豫境奉军与皖北直鲁军联络事。入豫奉军已由豫东向皖北移动。许昌方面奉军以冯玉祥军大举由陇海线进取洛阳,郑州动摇,正面又受北伐军严重压迫,是日全部向郑州撤退。
△ 北京中央观象台、农商部地质调查所、内务部古物陈列所、教育部历史博物馆、北大考古学会等各学术团体与瑞典人斯文赫定组成之西北科学考察团,是日由北京起程。该团体系根据中国学术团体协会会章第七、第八两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调查采集时,以不伤害主权、不以物品报酬为原则组成。
5月9日 武汉国民政府公布三项法令:一、《禁止民众团体及民众自由执行死刑条例》;二、《处分逆产条例》;三、《佃农保护法》。
△ 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据教育行政委员会提议,决定设立中央研究院筹备处,并派蔡元培等为筹备员。
△ 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将上海江湾之模范、游民两工厂,改设国立劳动大学,并派蔡元培、李石曾、张静江等11人为筹备委员。筹备委员会于5月13日成立。
△ 据《晨报》载:自清党以来,一个月中,上海一埠共产党之被逮捕者已达二百余名,而奉蒋介石命令被杀害者近百人。蒋介石有电至沪:凡共产党一经讯实,立予“正法”,不必久押。
△ 西班牙公使嘎利德赴北京政府外交部,与顾维钧交换改订新约意见。28日,外交部电驻西班牙代办宋善良,饬迅即严催西班牙外交部令嘎利德公使与北京接洽订期开议,若仍延宕,将采适当办法。
△ 武汉国民政府任命耿丹为国民革命军第十五军副军长;徐谦准辞兼革命军事裁判所长,由江浩继任。
△ 阎锡山禁止纪念国耻集会。太原共产党员假国民师范学校举行追悼李大钊大会,被军队包围,捕去首领四人。
△ 厦门鼓浪屿工部局制止群众纪念国耻集会,拘捕林幸福等数人,又开枪驱散群众,引起厦鼓各界公愤,组织厦鼓外交后援会进行交涉。10日,向领团提出惩凶、道歉、保障集会自由等项要求。
5月10日 武汉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免去杨森第二十军军长职,遗缺以郭汝栋继任。另委王缵绪为第二十一军军长,李家钰为第二十二军军长。
△ 武汉军事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学生编为中央独立师,以侯连瀛为师长,杨树松为副师长。
△ 南京政府令准上海中央银行副行长钱永铭辞职,遗缺由张寿镛兼任。又准中央政治会议咨开财政部次长钱永铭未到任以前,所有部务暂由江苏财政厅长张寿镛代拆代行。
△ 张作霖在苏联大使馆所拘苏联人员,及由济南解京之鲍罗廷夫人等共19名,经北京当局决定移送普通法庭。警察厅遂于是日移交,先送高等检察厅略为预审,旋送看守所拘押。19日,高检厅将鲍罗廷夫人等,先行移送高审厅预审。
△ 广东惠州警备司令兼第十八师师长胡谦、汕头警备司令何辑五奉李济深令,分别由惠阳与揭阳、棉湖进攻彭湃等建立的海陆丰苏维埃。是日,胡谦部攻入海丰,农军一部分退守村落,一部分乘帆船十余艘退往香港。23日,胡谦部继由海丰攻陆丰。
△ 北京中国学术团体协会呈准北京教育部立案。该协会以采集保存国境内所有学术材料为主旨。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汉口举行。
5月上旬 广州因前年省港罢工迄今失业尚有三万人,向由省府拨给生活费用,自“四一五”大逮捕后,李济深特向广东总商会筹拨100万元,拟每人发给90元予以遣散。
5月11日 南京政府任命古应芬代理财政部长;免去陈友仁代理外交部长职,特任伍朝枢为外交部长。
△ 蒋介石派杨虎继白崇禧任上海警备司令,令陈群主持上海政治工作。
△ 第二路前敌总指挥陈调元率所部第三十七军由马鞍山分乘“决川”、“浚蜀”两舰渡江,占领西梁山。同日,克和县。鲁军第十军杜凤举、第七军许琨等部退全椒。
△ 李宗仁由芜湖乘轮西上,次日至湖口,与朱培德晤谈,对宁、汉双方暂缓冲突,分途北进,取得一致意见。
△ 鄂北于学忠、张联陞军联合向汉口出动。是日,于学忠部犯应山,前锋攻广水。12日,张联陞部3000人侵入孝感以北之陆家山,拆毁铁路一段。唐生智自广水调军一旅击退。
△ 蒋介石司令部特务处以上海《青天白日报》为上海共产党发行印刷品之总机关,是日会同公共租界新闸捕房将该报主笔李仲苏、钱一飞枪杀。
△ 东路军政治部会同上海法捕房查封法租界徐谦所办之法政大学。
△ 汉口英水兵寻衅,枪伤怡和码头工人一人,工人闻讯云集,外交部派员到场调查,作为交涉根据,工人始散。次日,武汉码头总工会提出撤退英水陆军、道歉、赔偿等五项要求,呈请全省总工会转呈国民政府外交部对英交涉。
5月12日 武汉国民政府特任陈嘉祐为国民革命军第十三军军长,谭道源为副军长;张辉瓒为第二军副军长。
△ 白崇禧第二路杨杰部由江宁镇、慈湖镇分别渡江。
△ 国民党随县县党部电告湖北省党部称:“孙连仲部约五师出荆紫关进驻老河口。”14日,孙连仲抵襄阳,17日,孙部克内乡,为牵制于学忠、张联陞部,不使进犯汉口,复以全力进攻邓县。
△ 何键派第三十五军陶广师部经理科长黄慧僧,专程至湖南约第八军第一师师长张国威发动反革命军事叛乱。张因对唐生智态度不甚了解,表示犹豫,并因与何有宿怨,不乐受何驱使,以主力已开岳阳为辞进行拖延。中旬,为何键在湖南策划军事叛乱的代理人余湘三,因见第三十五军教导团兵力单薄,特商请湖南省代理主席兼军事厅长张翼鹏以增防长沙为名,将驻湘乡、湘潭整训的许克祥第三十三团调来长沙共谋叛乱。
△ 北京政府财政困难,外交部令大裁驻外领事馆12处,英国伦敦、法国巴黎、德国汉堡、苏联列宁格勒等领事馆皆在内。所有领事职务或归所在国公使馆办理,或归附近领事馆兼理。
5月13日 李宗仁第三路第四十四军叶开鑫部协同第二路陈调元之一部攻克安徽含山。
△ 吴佩孚率部万余人离巩县孝义镇绕道赴南阳依于学忠。该地附近有于学忠、田维勤、徐寿椿、郭振才、李振亚等部共五万人。15日抵登封。20日,吴率残部3000人经叶县、襄城抵南阳,张联陞、于学忠悬灯迎接。
△ 南京政府任命马叙伦、蒋梦麟、陈其采、周佩箴、程振钧、阮性存、朱家骅、蒋介石、邵元冲、徐鼎年、张世杓、黄人望、孙鹤皋、蒋伯诚、周觉、陈希豪、陈屺怀为浙江省政务委员会委员。马叙伦兼民政厅长,蒋梦麟兼教育厅长,朱家骅兼农工厅长,陈其采兼财政厅长,周佩箴兼土地厅长,程振钧兼建设厅长,阮性存兼司法厅长。
△ 南京政府公布《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条例》,凡14条。此项库券由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奉命发行,定额3000万元,5月1日发行,充作国民政府临时军需及其他建设之用。应付本息以江海关二五附税全部作抵,到民国十八年(1929)12月本息偿清。
△ 中日商约会议对最惠国待遇问题已讨论18次,毫无结果,是日第二十次会议暂时中止。
5月14日 武汉国民政府公布《取缔擅行逮捕令》,规定逮捕须依以下手续:一、司法机关依法执行;二、武汉公安局奉上级机关命令执行;三、当场拿获之现行犯,须交由政府之法定机关审讯。
△ 武汉北伐军主力在汝南、上蔡、东西虹桥与奉军接触。
△ 厦门各界会议决定积极进行收回鼓浪屿运动,并致电要求南京政府向各国公使提出收回办法。
△ 武汉国民政府公布《禁止擅行没收人民财产令》,规定:凡不依《处分逆产条例》而擅行没收人民财产者,政府当予以严厉之制裁;其为团体行动者,解散其团体,并对于负责之个人加以处罚。
5月15日 广西省政府成立,黄绍竑任主席。
△ 武汉北伐军第三十六军第一师占领西平。同日,第十一军第二十五师完全击溃上蔡奉军,俘虏5000余人,夺获大炮30余门。
△ 田维勤月初由运城至郑州会见张学良、韩麟春,是日又由郑州至北京谒张作霖,表示愿接受奉方改编,请接济饷械。18日,田赴前方遂平督师。
△ 白崇禧第二路第四十军贺耀组部由下关、大胜关间渡江,未遇抵抗,即占领江浦。直鲁军败退滁州。
△ 厦鼓外交后援会对工部局答复鼓浪屿“五九”案之条件不满意,决定以洋务工人总罢工为对付。
5月16日 蒋介石委周凤歧兼任浙江省戒严司令。是日,周在杭州就职,即日宣布戒严令。
△ 阎锡山应蒋介石电邀,派代表赵丕廉由沪到宁,商洽晋省军事、政治和党务。
5月17日 国民党中央清党委员会在南京正式成立,邓泽如为主任委员。
△ 夏斗寅叛军进抵武昌城外之纸坊,武汉震动。武汉国民政府急派叶挺率第二十四师及中央独立第一师进剿,并急召在九江、武穴方面的第二军与第六军部队回援。时原与夏斗寅相约内外夹攻之何键部已开赴河南。第十五军刘佐龙等部亦未敢轻动。
△ 余湘三、王东原(第三十五军教导团团长)、陶柳(第三十五军留守处主任)、李殿臣(第八军教导团团长)、许克祥、晏国涛和魏镇等在许克祥团部策划发动事变,决定由许克祥担任指挥官,其第三十三团为主力。第三十五军后方留守处部队及其他驻长沙部队配合行动。发动日期大致决定在5月21日晚。许克祥承担军事叛变首难之责后,即加紧叛变步伐,制造反革命舆论,挑拨军工关系,瓦解人心。是日,湖南方面谣言大起,有谓武汉已为夏斗寅袭取者;有谓湖南不日将包围者;有谓农民自卫军要夺取第三十六军同第三十五军的枪械者。军队以此为借口在驻扎地点布置沙包,各商店纷纷罢市,形势紧张。
△ 陈嘉祐部协同农军反攻坪石、乐昌,钱大钧调兵一团由韶增援,陈部不支退郴州。
△ 白崇禧第二路军杨杰部击溃鲁军许琨、杜凤举部,克全椒,鲁军残部退向滁县方面。次日,邓振铨师克滁州。张宗昌因直鲁军节节失利,下令总退却,命在蚌埠、临淮集中。
△ 英政府撤回其驻武汉代表牛敦。牛敦撤退时照会陈友仁,攻击武汉国民政府“完全缺乏实践文明国家责任之能力”。陈友仁驳复牛敦指出:“此种攻讦,本外交部不得不愤然加以摈斥”,并郑重声明:“中英间今日之危殆关系,英政府之政策及行为应负完全责任。”
△ 《京津日日新闻夕刊》载:蒋介石特派赴日代表刘厚生在日积极活动,谋取得田中首相谅解,曾表示如次意见:一、南京政府决不企图赤化中国,及谋世界革命运动;二、南京政府为国民党之中心机关,不得与武汉共产党政府相提并论;三、关于南中国方面之外交关系,应以南京政府为正式之对手。
△ 上海各界为反对日本旅大船坞修理奉鲁军舰是日举行大会,决定发表宣言警告日本政府,并电请南京政府提出严重交涉。20日,江苏交涉员郭泰祺就此事向驻沪日领事抗议。
△ 汕头罢工委员会及汕头总工会所属各工会,均被潮梅警备司令封闭。总工会执委李春涛、廖伯鸿等被捕。至是日共被捕去2000人。
5月18日 武汉国民政府以独立第十四师师长夏斗寅“称兵谋叛”,下令褫职拿办。
△ 武汉各界纷发通电声讨夏斗寅。是日,国民党湖北省党部、汉口特别市党部通电指斥夏勾结杨森、张联陞、于学忠称兵犯顺,进犯嘉鱼、蒲圻,并节节进逼,沿途解散党部,屠杀党员,摧残工会农会,勒索商民,要求褫职讨伐。
△ 中共中央为夏斗寅叛变发表《告民众书》,指出:夏斗寅一类的反动派,以反共产为借口,实行反革命反国民政府的阴谋。他们想联合在城乡的各种中等阶级于反革命旗帜之下,以反对中国共产党,他们又制造共产党将破坏中等阶级的谣言,以引起社会的恐慌。声明共产党竭诚与国民政府协同共进,维持与中等阶级的联盟,保持中等阶级的利益。号召工农群众随国民政府之后削平夏斗寅的反叛,中等阶级应急速与工农携手共同保障革命。
△ 南京政府任命黄郛为上海特别市市长。
△ 南京政府公布《中央财政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该会依中央政治会议之议决指导全国财政;由中央政治会议委员三人及财政部长、次长共五人组织之。
△ 第八军第一师张国威部移驻汉阳、分防兵工厂、铁厂、黑山分厂、龟山等处。同日,第二军第六师戴岳部亦抵武昌。
△ 钱大钧部蔡熙盛团入赣州,缴去卫队连及一团枪械,扣留官佐十余人。蒋介石委钱大钧为新编第一师师长,蔡煕盛为副师长,代行师长职权。
△ 张学良离北京赴郑州,专任豫西军事指挥。豫南方面指挥由韩麟春担任。
△ 沈鸿烈指挥渤海舰队“海圻”、“肇和”、“威海”、镇海等舰袭击吴淞要塞,旋被击退。
△ 上海外籍诈骗商人设立之东方储蓄银公司突然倒闭。各储户组织债权团,向上海临时法院提出起诉。按:该公司成立于1920年6月,未向中国有关部门注册,资金10万元,以办有奖长期储蓄吸收储户4800余号,一次可收储金5.8万余元。
5月19日 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各级党部,称:“长江流域之农工团体,以突飞进展之故,幼稚之病,潜然不自觉而发生……忽视共同作战之工商业者同盟者……更使国民革命之基础,日益摇动”,特令国民政府执行以下决议:一、制定劳资仲裁条例;二、制定劳动法;三、制止工人及店员过度要求;四、严禁工会或纠察队对店员或厂主恐吓罚款及擅自逮捕;五、外人在华经营工商业者应由外交当局根据上列四项原则办理。并强调指出:此为巩固国民革命同盟战线之政策,凡属党员如有违反及不执行者,各级党部应加严厉之制裁;各级党部不能领导民众服从上项决议,中央必予相当惩戒。
△ 晚,第三十五军留守处部队在长沙公开寻衅。当工人纠察队巡经留守处时,留守处驻军诬称纠察队企图夺取枪支,公然鸣枪挑衅,缴去纠察队员枪支。同晚,许克祥等唆使伤兵与维持秩序的工人纠察队闹事,打伤工人纠察队员数人。伤兵亦被纠察队逮捕数人。
△ 武汉三镇分别举行讨夏(斗寅)大会。武昌方面同时举行欢迎第二军大会。议决五项:一、请中央明令讨伐夏斗寅;二、拥护中央外交政策及现金集中政策以巩固后方;三、拥护北伐将士肃清奉系残余军阀;四、肃清武汉一切反革命派,消弥谣言;五、要求中央武装革命民众,并通过讨夏通电三则。同日,发表大会告民众书,号召“联合工农商学各界同胞,一律武装起来,与反动派作最后的战斗”。
△ 湖北总工会为稳定由夏斗寅叛变而引起的社会震荡,是日特发出通告,希望各工会负责人不应轻举妄动,退出队籍,私自迁避;对于一般市民搬家应立即制止,以免扰乱市面秩序。如有违反中央决议的,各工友可自动依照议案执行,并即时报告总工会核办。同晚,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召集全国总工会、湖北全省总工会、全省农民协会、总商会、商民协会、公安局、卫戍司令部、学生总会代表商定组织“临时各界联合会”,进行宣传,镇定人心。
5月20日 武汉国民党中央向各级党部发出关于“纠正农运”的训令,略称:“剥削农民与压迫农民必须行迹显著,证据确凿者,始得交由法定机关依法惩办,至乡里公正及丰裕之户不反对国民革命者,皆在国民政府保护之列。”“其有藉端扰乱破坏公共秩序以快意者,既有损于革命之利益,即无异于反革命。”同日,又发出“制裁越轨行动”训令称:中央已决定组织特别委员会亲赴各地指导,切实执行中央决议。
△ 武汉国民政府任命赵佳白为京汉铁路监护司令。
△ 国民党湖南省党部与省政府为防止反革命采取应急措施,派熊亨瀚、石醉六等去岳州联合当地驻军防止夏斗寅部入湘,并发布《什么人是反革命》的文告,宣布:宣传蒋介石主义者、捏造或传播谣言者、暗盘操纵或捣乱金融者、阻绝交通者、侵犯军人家属者、阻碍军米者、扰乱市面治安者、受反动派利用,以离间挑拨手段破坏革命者,均是反革命。
△ 是日至29日,江西省党部重新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选出刘一峰、王枕心、王均、方志敏、李桂生、姜济寰、罗石冰、李小青、李松风、邓鹤鸣、朱克靖、黄实、黄道中为执行委员,萧炳章、李尚庸、涂振农、邵式平等为监察委员。
△ 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以“闽、浙、苏等省政治监察委员徒乱行政系统,实无设立之必要”,议决取消。
△ 何应钦第一路军卫立煌率部第十四师由下关渡江,并协同第二路军贺耀组部自浦口。东进,次日占领瓜埠。孙传芳军向六合退却。21日,贺耀组第四十军克六合,孙军向扬州、天长、仪征方向溃退。
△ 李宗仁第三路军夏威、胡宗铎部克定远。鲁军程国瑞、徐源泉、许琨、刘志陆等部向凤阳、临淮关溃退。此役第十五军军长马济中弹阵亡(一说马在合肥北被红枪会击伤不治而死)。次日,克凤阳。
△ 陈嘉祐部退醴陵,驻韶桂军陆续入湘。
△ 刘镇华任第二集团军东路军总司令后,仍盘据洛阳、新安,第二集团军不得不施以攻击。刘见实力消灭,是日乃通电下野,所部归各将领自辖。
△ 是日至26日,太平洋劳动代表会议在汉口血花世界开会。日本、朝鲜、法国、苏联、中国、美国、英国、爪哇等国代表32人参加,共代表1450万劳动者。大会通过重要议案多项:一、赞助中国革命,反对帝国主义干涉中国内政;二、为消弭太平洋地区未来的大战而奋斗;三、赞助印度、朝鲜、爪哇、菲律宾、拉丁美洲等国的独立运动;四、采八小时工作制、施行工人保险等10项计划;五、特设秘书厅于上海,由上海总工会二人、苏联总工会二人、日、英、美、法各国工会代表各一人组织之,每六个月召集会议一次,由该厅发行《太平洋工人》及《太平洋劳动大会公报》。
△ 驻镇江英领事署奉英公使训令暂行撤销。英领事怀雅特撤离时表示:镇江租界英政府愿意交还,惟界内电灯自来水价值约六万元,将来最好由华商备价收回。
5月21日 许克祥在叶琪、何键指挥下发动“马日事变”。晚11时,由第三十三团团长许克祥统一指挥,第三十五军教导团团长王东原、第三十五军留守处主任陶柳等率部分途袭击湖南省市党部、省总工会、省农民协会、省党校及省农民运动讲习所等机关,解除农民自卫军与纠察队武装,搜捕革命分子。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及共产党湖南省委对敌人袭击,事先未作充分准备,致使工人纠察队和农民自卫军完全处在被动地位,但仍作坚决抵抗,绝大部分均英勇牺牲。共产党员、国民党左派分子及工农革命群众一百余人遭到捕杀。革命机关概被摧毁,所有监狱人犯全数释放。此后反动派在长沙和各县日夜进行劫掠屠杀。
△ 夏斗寅叛军被叶挺师击溃,武汉人心大定,宣布解严。
△ 南京国民党中央清党委员会通告各省市党部,该会已开始办公,嗣后有关清党事宜,须向该会接洽。同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清党条例》,凡11条。该条例指出:共产分子及遇有阻挠清党进行者,当地清党委员会得直接通知该地军警或行政机关缉拿。25日,南京政府通令全国各行政机关遵行《清党条例》。
△ 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胡汉民、蒋介石、邓泽如、阎锡山、王伯群为国民政府委员。
△ 广州八大领袖工会代表联席会议议决组织广东全省劳工团体总同盟,要求公安局长邓彦华尊重总理扶植农工政策及要求政府严惩贪官污吏、土豪劣绅、腐化分子。
△ 刘兴第三十六军克郾城。
△ 英、美、法、日、意五国公使因革命军北进,在北京集议增防华北。
5月22日 蒋介石对东方通讯社记者宣称,“夏斗寅之起而宣言反对共产,与杨森、刘湘同受余之命令”。
△ 驻粤桂边之第十六军军长范石生因滇军已有归附南京之表示,特电南京蒋介石,愿移师“北伐”,“先清湘赣、继捣燕京”。
△ 何应钦第一路军第十七军曹万顺部五十八团克仪征。孙传芳军第八师崔锦桂部悉退扬州。孙令所部速经邵伯向高邮方面退却。
△ 李宗仁第三路军叶开鑫部克临淮关,夏威、胡宗铎部克蚌埠。张宗昌、褚玉璞残部纷向徐州溃退。同日,张宗昌致电北京,谓已决定将大队撤至淮北符离集、南宿州,并商由孙传芳迅出宿迁、睢宁,袭国民党军之背。
5月23日 武汉国民政府对湖北省总工会发出三项训令:一、工人有违反纪律者,工会得加以制裁;二、违反纪律的工人,如情节重大时,交政府机关办理;三、总工会对工人以外之人,不得擅行逮捕、罚款及加以其他压迫之情事。
△ 云南省务委员会总裁唐继尧在昆明病殁。
△ 济南警厅查抄徐家花园国民党山东省党部后,21日又接连在第一中学、第一师范、山东大学、齐鲁大学等处捕去革命分子40余人,是日,在南门外杀害八人。
△ 本月上旬,邓锡侯与刘文辉、田颂尧商定出兵武汉办法两项:一、刘湘、杨森部各抽编八师即日出兵宜昌、沙市;二、邓锡侯、刘文辉、田颂尧三部共抽编12个混成旅,由邓统一指挥与刘湘部衔接东下,会攻武汉。是日,邓函驻宁代表,谓已编就12个混成旅,下令动员出发。
△ 何应钦第一路军第十四军赖世璜部熊式辉师克靖江。孙传芳部退黄桥。
△ 第十七军曹万顺部杜起云师克扬州。孙传芳部分两路退却,一沿运河退淮阴;一自南通经如皋、东台、盐城、阜宁退守海州。
△ 南京政府教育委员会派蔡无忌、胡刚复等接收东南大学。
△ 湖南国民党右派分子在长沙戒严司令部成立“中国国民党湖南救党临时办公处”,推定许克祥、周荣光、王东原、李殿臣、张敬兮五人为“救党”临时主席团。当即发出命令:以后非经“救党”临时办公处命令,各部队不得擅行拿办暴徒分子。29日,正式成立“救党”委员会,并发表反共就职通电。
△ 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等单位发起组织之上海房租协助北伐军饷委员会成立。该会勒令各房客缴纳房租三成,由江苏财政委员会派员收取助饷。
△ 晨6时32分47秒,甘肃省古浪发生八级强烈地震,波及兰州、武威、华亭、永昌、民勤、张掖等20余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官方统计仅武威一县即死亡2.5万余人,马、牛、羊22万余头,倒塌房屋41.8万余间。凉州原有户口六万,古浪原有户口4000,震后均罕见人烟。
△ 武汉国民政府公布财政部《有奖债券条例》。
5月24日 武汉国民政府令各省政府分饬所属各机关,一律严禁侵犯军人土地财产,凡已被侵害者,务须清查发还。
△ 唐生智自河南以“敬电”致湖南省政府代理主席兼军事厅长张翼鹏,对“马日事变”提出处置办法:一、长沙各部队非有命令,不许有何举动;二、以长沙军界全体会议名义贴出拥护中央党部、拥护三大政策、打倒蒋介石等标语;三、所缴枪支一律发还。
△ 驻常德熊震部包围搜查国民党常德市、县党部和总工会、农民协会、工农干训所、湘西民报馆以及各人民团体。枪杀工人纠察队队员、共产党员及群众80余人。衡阳、醴陵、武冈、益阳、湘阴等地均先后发生屠杀惨案。
△ 南京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总理纪念周条例》,凡八条,规定每周月曜日(周期一)上午为举行期,凡各级党部、各机关、各军队须一律举行。
△ 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加推冯玉祥为中央政治会议委员,以李鸣钟代表出席。
△ 蒋介石在南京对将士训话称:对武汉共产党即下讨伐令。
△ 国民党广州特别委员会结束,广州政治分会成立,李济深任主席。
△ 二五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在上海成立,李馥荪等五人为常务委员。此后江海关逐日所收附税悉归入保管公库。
△ 武汉北伐军第十二师协同贺龙独立第五师占领逍遥镇(位于临颍东南)。
△ 唐生智电武汉国民政府,奉军第十一军军长富双英已投降,任富为第二十一师师长,归第四军朱晖日指挥。
5月25日 豫东红枪会10万余人在农民自卫团联合办事处领导下,响应武汉北伐军,齐起暴动,包围杞县,激战约五小时,破城,捕获伪县长及土豪劣绅20余人。同时该办事处因恐奉军反攻,派代表至第四军军部报告,请求立派大军镇压及接济经费。
△ 何应钦第一军第二师刘峙部克南通,午后克如皋。孙军李宝章部向海安撤退。
△ 南京国民党中央清党委员会电告各报馆:经第九次会议议决委任陈德征、陈群、黄惠平、高方、冷隽、潘宜之、陈超、周致远、桂崇基、俞国珍、冷欣为上海特别市清党委员;又第十次会议议决委任李济深、林云陔、曾养甫、李国端、詹菊似、谢治平、罗纬疆、谢瀛、陈策为广东省清党委员;李家英、邓彦华、李悦义、邓文仪、刘石心、何思源、陈森为广州特别市清党委员。
△ 武汉国民政府下令讨伐杨森,第二军全部奉令出发。28日开始总攻。29日,戴岳师联合李云杰师进攻潜江。
△ 鲍罗廷偕武汉政府特派员谭平山、陈公博、彭泽湘、周鳌山、邓绍芬由武汉出发赴湘查办“马日事变”,当晚到达岳州,得许克祥等电称,将逮捕鲍等就地枪决,鲍等即折返武汉。
△ 李宗仁第三路军柏文蔚部及王普部克六安。
△ 何应钦第一路军第十四军第二师谢杰部克泰县,孙传芳第十五师宋福田部向宝应、兴化溃退。
△ 蒋介石唆使其御用上海学生联合会举行援助“北伐军”大募捐,自是日起至30日止在上海华租两界实行挨户强捐,并勒逼各校全体学生一律出动。
5月26日 冯玉祥部攻入洛阳,俘获奉军二万人。万福麟东遁,张治公窜南山。
△ 李宗仁第三路军第十军王天培部占固镇。28日克宿县。
△ 上海英兵赫白脱劳于4月23日闯入居民家中强奸华妇案,在英按察使署开审,证据确凿,因被告否认,竟判无罪,当场开释。
5月27日 冯玉祥部石友三第五路军攻占孟津,续克偃师。
△ 李宗仁第三路军新编第十一军马祥斌部占领寿州、凤台。
△ 蒋介石赴津浦路沿线视察,6月3日返宁。
△ 北京外交团举行会议,英、日、美、法、意各公使说明关于华北护侨方针,及本国政府对出兵计划之意见。
△ 北京政府外交部接驻苏代办郑延禧电,称苏联政府要求将在东交民巷所捕苏人15名、鲍罗廷之妻等四名所犯罪名告知被告人。是日外交部电复称:“该俄人等现已移交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现正从事侦查预审,在此期间应严守秘密,不便向外宣布。”
5月28日 武汉北伐军占临颍。奉军自郾城溃败后,企图固守临颍,集中其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各旅会合第十七军及吴佩孚残部据守十里头、王庄之线。并调第三十四、第四十五旅为预备队,控制临颍。主帅韩麟春亲赴许昌指挥。从26日午后6时开始至是日,北伐军第三十六军刘兴部在漯河、临颍一带与奉军展开决死战,唐生智檄调张发奎第一纵队加入,是日大败奉军,占领临颍城。第十一军二十六师第七十七团团长共产党员蒋先云担任正面,英勇顽强,三次负伤不下火线,终于英勇牺牲。北伐军在战斗中损失也极大,仅第四军第十二师,伤亡即达8000人以上。第七十七团牺牲营长两人,连长六人。参谋长亦受伤。
△ 日本政府发表出兵山东声明,借口济南形势紧张,不能依在长江沿岸各地之海军保护侨民,决派驻满洲部队2000名赴青岛。
△ 第二十五军军长兼第六路军总指挥周西成统率黔军大举出兵武汉,是日致电蒋介石,报告所部犹国材师25日占洪江,复向辰、溆进攻,前锋已达安江一带。
△ 何应钦第一路军第一军第二师刘峙部克东台。孙传芳退宿迁。其第九、第十二、第十三、第五、第七各师,退盐城、海州附近。
△ 南京国民党中央清党委员会议决:任命黄绍竑、伍廷飏、黄旭初、蒙民伟、黄华表、李天和、陈锡珖七人为广西省清党委员会委员;黄展云、林赤民、李大超、林寿昌、李文滨、秦望山、林寄华、罗兆修九人为福建省清党委员会委员;柏文蔚、葛晓东、李次宋、路锡祉、陈紫枫、汤志先、陈杰民七人为安徽省清党委员会委员。
△ 南京组织清党审判委员会,是日由总政治部、黄埔同学会清党委员会、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留宁官生办事处、江苏第一监狱署各代表委员在第一监狱署开始审理案件。
△ 南京政府训令:代理财政部长古应芬到任前所有部务由次长钱永铭暂行代理。钱是日到职。
△ 香港当局以中华海员工会香港分会与中华海员慈善会领导罢工,抵制英货,宣布将其解散,并派警察包围,捕去八人,没收会内所有物品。
5月29日 山东省督办张宗昌、省长林宪祖接到日本驻青岛总领事矢田部保吉出兵山东的通知后,特电北京国务院、外交部,要求速向驻京日使严重抗议,并声明对于侨商安全始终负全责。次日,张、林再电北京国务院、外交部,催请迅与日方交涉,内称:“迭据地方法团全体推举代表来署请愿,群情愤激,纯系出于爱国思想,实有不可遏抑之象。”
△ 南京政府训令军民各机关保护宗教团体,谓民众不可误解打倒帝国主义,而以排外排教之性质利用任何势力压迫或侵害中外人民信仰之自由。
△ 朱培德电武汉国民政府,报告江西军事政治不稳情形,请派陈公博、何香凝、朱霁青三人赴赣指导党务。
△ 朱培德在江西将第三军全部政治工作人员142名遣送出境。
△ 自“马日事变”后,湖南省农民协会执行委员兼秘书长柳直荀到湘潭、湘乡等县发动和组织农军,并在湘潭建立农军总指挥部,准备进攻长沙。湖南省政府分兵三路进行抗拒:第三十三团许克祥部向湘潭,第三十五军第一师第三团李仲任部沿株萍铁路向株、醴,省防军第二师范转帆团由宝庆、湘乡包围合攻。是日三路同时动员。
△ 长沙河西第十区农民协会委员长易子义等集众3000余人,在白著铺齐天庙开会,约期联合长沙18镇乡农民协会、纠察队向省城进攻,并推易子义为总指挥。易荣贵为副指挥。
5月30日 张作霖亲访驻华日使芳泽,询出兵事件。芳泽当即口头通知日本出兵山东理由,谓“全在保侨”。同日午后,芳泽至北京政府外交部将同一内容通知顾维钧,“希望谅解”。顾表示“日本出兵,殊违常轨”,“自未可默认”。
△ 山东各界开会,宣布日本派兵来华系帝国主义侵略,决请当局禁阻日军在青岛登岸。同日,当局向驻青岛日本总领事提抗议,请电日本政府中止出兵。
△ 武汉国民党中央训令各县党部,不得干涉地方行政,如再有自由逮捕惩罚人民情事,定将该县党部解散,并对负责人员惩治。县以下各级党部及各种团体均照此规定办理。
△ 武汉国民党中央派朱培德、黄实、陈其瑗三人组织江西特别委员会,以朱培德为主席,执行武汉国民党中央各种训令。
△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西安政治分会在潼关成立,并举行首次会议,冯玉祥、于右任、杨明轩、薛笃弼、刘伯坚、郭春涛等出席,通过组织大纲,议决调集20万将士,会合唐生智、阎锡山各部乘胜直捣北京。
△ 全国农民协会对湘、鄂、赣三省农民协会发出重要训令,谓农民运动已有相当发展,必须采用新政策,首要的即为继续发展农协组织及创设区乡县自治机关,建立区乡县民主自治政府。此种民主政府以大多数农民参加,其他中等阶级及一切非土豪劣绅非反革命派均得充分参加。此种乡村自治机关必须严厉对付一切反革命派;切实保护革命军官家属的利益;使农民自卫军成为乡间惟一的武装势力;改良贫农生计;保障佃农雇农生活。
△ 湖南省政府接到各地战报如下:一、湘潭农军约三万人,枪三四百支,由刘昭植统率,分布于湘潭易俗河、窑湾、姜畲、云湖桥、炭塘子一带,昨今两日,许克祥团前往镇压,农军退湘乡;二、株、醴方面农军约一二万人,由柳直荀亲自指挥,前线在距长沙60里之易家湾,已将距省30里小托铺地方铁路轨道拆毁。29日,叛军李仲任团占领易家湾,农军退向株洲,30日再退醴陵;三、宁乡县报告,29日有湘潭农军军长刘忠恺率自卫军枪兵数百,梭标队数千,集中县属道安一带;四、衡州地方农民于27日开会,议决在衡州成立湖南劳农政府,图谋大举,被驻衡州省军俞业裕商同陈嘉祐所部师长李蕴珩将其解散。
△ 五卅惨案二周年纪念,武昌、汉口、硚口、汉阳四处同时举行,并追悼南北死难烈士及开济难运动周宣传大会。武昌方面在阅马厂举行,到10万人以上。主席董必武报告指出:自从革命势力进展到长江一带,帝国主义结合新军阀蒋介石及旧军阀张作霖等,在各地屠杀我们的同志,希图破坏革命。全国济难会代表祝目音报告:今年1月到现在,我们的同胞及革命的同志,在广东、广西、湖南、湖北、上海、南京、浙江、安徽、江西、天津、北京等处,被新旧军阀与帝国主义及土豪劣绅所惨杀的,约有1.4万余人。大会通过革命民众团结于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指导下,继续五卅精神与反革命势力斗争等六项议决案,并电唐生智要求防止反革命派扰乱。
△ 上海、南京等地举行五卅惨案二周年纪念日,通过取消不平等条约、收回租界、撤退驻沪外国海陆军等议案。
△ 冯玉祥第二集团军克孝义,骑兵向汜水、郑州方面追击。同日,第三十六军刘兴部下新郑。
5月31日 日本陆军第十四师团第三十三旅团步兵共2000余名在日司令官乡田兼吉率领下,昨日由大连分乘“长平丸”及“香港丸”出发,是晚抵青岛。次日上午8时全部登陆。
△ 东京中国国民党支部及中国留学生总代表至日本外务省,递交反对日本对华出兵之抗议书。
△ 日使芳泽原定今日离北京返国,昨午忽接日政府训令,以中国时局紧张,暂缓回国。
△ 英、日、美、法、意五国公使会议,决定起草关于华北防务之列国协同声明书,俟本国政府指示后即宣布。
△ 上午11时余,浏阳农民军三千余人分两路进攻长沙:一路攻小吴门,一路攻浏阳门,在距城三里之杨家山、陈家陇一带散开,分攻陆军医院、中央军事政治第三分校与第三十三团团部。张翼鹏令省城驻军分途抵抗,相持一小时左右,农军不支,由东屯渡向浏阳方面撤退。
△ 湖南省政府公布:前省党部关于土地收归公有的决议案宣布无效。
△ 冯玉祥第二集团军先遣队骑兵于昨日抵郑州。是日,石友三第五路军全部抵郑。
△ 张作霖因豫、皖战事失利,晋阎态度不明,决定放弃郑州、开封、徐州,退守山东、直隶,入豫奉军是晚全部退至黄河北岸,设司令部于新乡。直鲁军开始由徐州向韩庄集中。
△ 晚,张作霖在北京召开重要军事会议,杨宇霆、吴俊陞、张作相参加,决定任张作相为前方指挥,担任京汉线防务;吴俊陞任后方指挥,以固津榆一带防务。张作霖并电东三省军事长官,谓前方军事,刻趋紧迫,所有派定援军应迅速出发,限电到后三日集中预定地点。
△ 南京政府财政委员会成立。以古应芬、钱永铭、胡汉民、蒋介石、张静江为委员,成立会上讨论财政整理及建设事项,订于下月15日在宁召集各省财政厅长会议讨论一切。
是月 冯玉祥在西安公布《临时劳动法》,凡41条,并宣称:“在国民政府未颁布劳动法以前,本军区域内皆适用此劳动法。”
△ 郑州豫丰纱厂以百业凋零,产品出售困难为词,突然宣告停工,致使4800余工人失业。工人代表向厂方要求:一、规定开工日期;二、停工期间发给维持费;三、否则发给路费,俾可各自回家,以免流落他乡。厂方对此一律拒绝,致多数女工沿门求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