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法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class="reference-link">第六节 法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一 实施法币政策的导因和条件" class="reference-link">一 实施法币政策的导因和条件
世界货币金融形势的变化 1929年—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爆发了大规模经济危机。帝国主义列强为了转嫁经济危机和垄断世界金融,先后放弃金本位,采取货币贬值政策,如英国于1931年8月放弃金本位之后,由于贸易逆差和资金外流等双重影响,英镑汇价急剧下跌;日本于同年12月停止金本位,日汇也迅速下落;美国于1933年3月罗斯福就任总统后,实行新政也放弃金本位。同年12月,美国决定美元的准备金由足金改为“金三银一”使美元贬值。为达到这一比例,就得高价购进13亿银元,这样,它在金银的储备量上均可居世界首位,以“实现垄断世界金融之大权,借以执世界盟主之企图”(130)。其结果是,到1933年底和1934年初,英镑汇价已跌40%,日元汇价亦下降60%,美元汇价贬值40.9%。英、美、日三国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70%,它们的货币贬值,中国银元汇率却成反比例抬高(131)。中国以银为货币,不论银两或银元都有固定含银量,无法任意贬值,致使国货难以输出而外货倾销易,故入超日甚。国内农工商各业均因受此打击而日趋萧条,中国币制不改无法振兴经济。
美国白银政策对中国币制的冲击 美国是世界的主要产银国,加上在国外投资的银矿,每年产银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66%。银价低落使美国银矿主和白银派参议员大为不满。他们极力主张提高银价,以增强东方各用银国家人民的购买力,打开美国货物的销路,帮助美国摆脱经济困境(132)。为此,美国从1933年起推出一连串提高银价的办法,其中对中国影响最大的就是1934年6月实施的《购银法案》。此法案授权财政部购买国内外白银,白银价格最高可达每盎司为美金1.29元。如此高价收购达13亿元之巨的白银,促使世界银价飞涨。从1934年7月至1935年5月,纽约银价由每盎司0.4625美元升至0.7437美元,伦敦由20.5便士上升为33.88便士(133)。世界银价步步高涨,中国汇价随之激升,对中国经济造成三大不利:(1)国货因白银汇价高涨,外销价格也随之增高,更难输出;外国输华商品却因物价、汇价双重降低则加速倾销;结果中外贸易逆差日甚。(2)华侨汇款以往占中国对外收入的大宗,是弥补外汇逆差的重要来源,现因世界经济恐慌和白银汇价高涨而大为减少,使我国对外收支逆差更甚。(3)国际市场银价高涨,中外银价悬殊,为外国在华银行运银出口谋取暴利,造成千载难逢的好时机。他们用轮船甚至兵舰装运白银出口,仅1934年就达25,600余万元(134),其中8月份最严重高达7900余万元,仅8月21日这一天,只汇丰银行一家就交英国轮船“拉浦伦”号从上海运出白银1500万元。除外国银行利用不平等条约,肆无忌惮地破坏我国金融外,国内外投机商、冒险家也趋之若鹜,纷纷到各地搜购白银,装运出口,赴伦敦、纽约出售谋利,致使国内白银大量外流。从1934年7月1日到10月15日,仅三个半月内,中国白银外流量就达2亿元以上(135)。白银大量外流使上海的存银,由最高峰的1934年5月底的5.94亿元,降至10月底的3.84亿元,到11月15日又降至3.67亿元(136)。
巨额白银外流严重影响中国金融和经济稳定 如:一、大量银元被熔为银块出口获利,导致白银准备锐减,通货紧缩,拆息飞腾。更有甚者是人心浮动,在京、津等大城市,相继出现白银挤兑风潮,迫使许多银行停业或倒闭。如1935年仅上海一地就有14家银行停业,资本额达210万元。二、白银大量外流造成通货奇缺,物价跌落,以上海物价为例:1932年跌11.4%,1933年跌7.7%,1934年跌6.5%,1935年跌0.7%,1935年比1932年总共下跌23.9%(137)。由于物价下跌使商店经营赔本导致商业萧条,工厂倒闭,整个国民经济陷于崩溃边缘,仅上海一地,工厂就倒闭238家,改组839家,全国主要工业营业额大幅度下降(138)。三、中国对外贸易入超增加和华侨汇款减少,使中国对外收支逆差增加,直接造成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和困难。财政金融是巩固国家政权的物质基础,国民政府必须采取紧急措施救治。
开征白银出口税和平衡税 为了遏制白银外流和稳定币制,财政部决定从1934年10月5日起,采取紧急处置:征收银出口税和平衡税。凡运银本位币或厂条出口,征出口税7.75%(出口税为10%,减去银币铸费2.25%),运大条宝银及其他银类出口,征出口税10%。如伦敦银价折合上海汇兑之比价,与中央银行当日照市价核定之汇价相差之数,在缴纳出口税仍有不足时,应按其不足之额,加征平衡税(139)。即平衡税的税率应和赢利率相等,可随国际银价涨落而增减,进行灵活调节,使白银输出者无利可图而停止活动。
但事实上,自加征白银出口税和开征平衡税后,国内经海关运银者少了,而偷运者则大为增加。据中国银行精密估计,仅1935年白银偷运,曾达2.3亿元(140)。严重的走私,使平衡税失去意义。银本位制的根本动摇,金融市场与整个国民经济行将崩溃,迫使国民政府不得不另谋新途——提早实施法币改革。同时,30年代初开始,世界各重要国家因世界经济恐慌而相继“改定货币政策,不许流通硬币”(141)的潮流,对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改革也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除此以外,如国家财政困难,预算庞大,赤字无法平衡,日本侵华战争日益扩大迫切需要筹集战时财政,均需要有一个稳定的、富有弹性的货币制度给予配合;而废两改元的顺利成功和金融垄断体制的形成,又为实施法币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和奠定物质基础。
二 法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class="reference-link">二 法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一)英国首席经济顾问李滋·罗斯(Leith—Ross)来华考察协助
国民政府1934年10月开征白银出口税之后就考虑币制改革方案,同时又极力恳请美、英等国派财政专家帮助策划,企图在洋人支持和援助下找到解决困难的办法。英国在中国的经济权益最大,为保持在华经济利益优势,打破日本独占中国野心,在接到宋子文请求援助之后,立即开始行动。1935年3月3日,英国提议由英、美、法、日四国共同借款援助中国。英国驻华大使贾德干(A.M.G.Cadogan)立刻入京同外交财政部门接洽借款事宜,惟日本反对,美法又不热衷,事遂不成。同年6月初,英国决定派遣首席经济顾问李滋·罗斯爵士来华,考察英国在华贸易现况,并协助中国解决财政与金融问题。
李滋·罗斯是英国第一流财政专家,从1932年起担任英国首席经济顾问,8月10日李氏偕同英格兰银行专家罗杰斯(Rogers)等一行十四人来华。于9月6日先抵日本,在日停留两周,9月21日抵上海。李滋·罗斯首先与中国银行董事长宋子文恳谈,随后即偕英驻华大使贾德干晋京与行政院长汪精卫、财政部长孔祥熙会商。9月底回沪设办事处,对中国财政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并与中外金融商业界头面人物交换意见,其工作重点就是对中国货币制度进行“详细调查研究”(142)。美、德、法等国亦派代表团来华,但持观望态度,没有实际行动。
(二)中国自行制定法币政策
法币改革方案在1934年10月开始谋划。不过这是绝对保密的,以防日本人破坏,只有蒋介石在汉口召集宋子文、孔祥熙进行过秘商。而后宋立即与美籍顾问杨格等人着手规划,草拟各种币制改革方案。1935年6月3日,财政部次长(原为钱币司司长)徐堪,奉命拟定法币政策具体条文。他独居南京郊区,经若干时日,废寝忘食,草拟实施法币政策办法。“其初方考虑实行金本位制与虚金本位制,均难适合现状。最后乃根据国父钱币革命之理论,实施法币政策,对内不兑现,然必须确立信用,除以现金为准备外,一切完粮纳税均用之,方可示民于信。但对外则可无限制买卖外汇,以稳定汇价。于是豁然贯通,乃拟具实施法币政策六条。”“拟定后复字斟句酌,逐条检讨,然后定稿。其后虽经财经首长宋子文、孔祥熙及最高当局之研究审阅,复征询李滋·罗斯之认可,但并无一字修改”(143)。这就是同年9月底李滋·罗斯抵南京后,孔祥熙送给李氏征询意见的草案。李氏阅后视为周密完善之规划,极表赞许;并协助财政部解决若干实施细节问题。由于英国的同情和支援,使币制改革的障碍去除大半,中国政府断然宣布实施法币政策。实施后,李滋·罗斯又协调英国政府和英商给予支持,协调各国在华商人给予支持。
(三)法币政策的公布实施
11月3日午后4时,孔祥熙在上海财政部办事处,召集银行界领袖开会,讨论改善金融,巩固币制,实行新货币政策的办法,至晚9时结束。会后即颁布实施徐堪拟定的《紧急安定货币金融办法》,这就是《财政部改革币制令》。具体内容有以下六项:
一、自本年十一月四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违者全数没收,以防白银之偷漏。如有故存隐匿,意图偷漏者,应准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处治。
二、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以外,曾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现在流通者,将其照常行使,其发行数额,即以截至十一月三日止的流通之总额为限,不得增发,由财政部酌定限期,逐渐以中央钞票换回,并将流通总额之法定准备金,连同已印未发之新钞,及已发收回之旧钞,如数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保管。其核准印制中的新钞,并俟印就时,一并照交保管。
三、法币准备金之保管及其发行收换事宜,设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办理,以昭确实,而固信用,其委员会章程另案公布。
四、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银类者,应自十一月四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除银本位币按照面额兑换法币外,其余银类各依其实含纯银数量兑换。
五、旧有以银币单位订立之契约,应各照原定数额,于到期日,概以法币结算收付之。
六、为使法币对外汇价按照目前价格稳定起见,应由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144)。
《财政部改革币制布告》还谈到:“中央银行之组织,亦将力求改善,以尽银行之职务。其一般银行制度,更须改革健全,于稳妥条件之下,设法增加其流动性,俾其资金充裕后,得以供应正当工商企业之需要。并将增设不动产抵押放款银行,修正不动产抵押法令,以谋地产之活泼。”(145)
1935年11月4日凌晨,为减少商民的疑惑,孔祥熙发表谈话,说明实施法币政策的原因和目的,并另以布告方式,宣布实施法币政策。公布币制改革布告的同时,国民政府还公布了《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章程》,规定该委员会由财政部、中、中、交三行及银钱业代表等组成;奉命保管法币准备金,并办理法币发行收换事宜;法币准备金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中央、中国、交通三行之库房为准备库,予以保管等等。
国民政府还公布了《兑换法币办法》,规定各地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共团体和个人持有银币、厂条、生银、银锭、银块及其他银类者,应于民国1935年11月4日起,三个月以内,就近交各地兑换机关换取法币;兑换机关除中、中、交三行及其分支行或代理处外,还有三行委托之银行、钱庄、典当、邮政、铁路、轮船、电报各局及其他公共机关或团体,各地税收机关和各县政府;除三行及其分支行、代理处以外的兑换机关收兑的银币、厂条、生银、银锭、银块或其他银类,应立即送交附近中、中、交三行兑换法币。国民政府想通过发行法币聚敛白银,而广大群众由于长期使用银币的习惯,和对法币的不信任,兑换法币期限由1936年2月3日延至5月3日,而后又以偏远省区“持有银币银类未即兑换法币者,仍不在少数”,决定对这些地方兑换法币事项,暂维现状,继续办理,将来由财政部斟酌各地兑换情况,随时随地分别明令截止。
改革币制布告公布后,在全国各地均开始实施新的法币制度。但是,由于现存军阀割据的关系,现银封存在各地方,并未集中到中央,特别是一些偏远省份更是如此。国民政府对于这种情况无能为力,只好顺水推舟,在天津、汉口、广州、济南等地设立“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分会”,“办理分会所在地法币准备金之保管检查事宜”。此外,广东、广西还规定以本省发行的钞票为法币,有的地方仍暂准许银币流通。
关于辅币问题,上海造币厂遵照1936年1月的《货币铸造条例》,陆续铸造和发行了一种重量分别为6公分、4.5公分和3公分的两角、一角和五分的镍币;另一种是重量为6.5和3.5公分的一分和半分的铜币(因抗战爆发,改革辅币方案未彻底实行)(146)。
三 实施法币改革政策的效应" class="reference-link">三 实施法币改革政策的效应
实施法币改革是中国货币金融史上的重大变革。过去人们多看重政府用不兑现的纸币代替铸币,为实行通货膨胀,掠夺人民而造成的恶果,故对法币改革持否定态度。但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历史沉淀期的延长,人们更看到它的积极效应。
第一,实行统一发行,采取管理纸币制度,不仅符合世界各国货币发展的共同规律,而且有利于货币统一和国民经济发展。过去,中国货币主体为金属货币,既笨重又不统一,对商品交换极为不利。发行权又不集中,有三十多家金融机构有发行权。法币改革实施后,发行权集中于国家四大银行,把国家银行发行的货币定为法币,这就是统一全国货币,有利于商品交换,促成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国民经济发展。同时,由铸币换成管理纸币,也是顺应历史潮流,符合世界各国货币发展的共同规律,使中国加入世界先进行列(147)。
第二,废除银本位制,实行法币改革,效法英美采取货币减值政策,有利于经济发展。1935年11月4日实施法币政策时,规定银币1元兑换法币1元。而实际兑换时却是银币6元兑换法币10元。银行可以用白银60%,票据40%,兑换100%的法币。这样,法币的流动量就比银币增加了。1935年11月2日以前,四行发行的钞票仅为4.57亿元,到1937年6月底就增发到14.07亿元,后者比前者增加了3.2倍(148)。
由于货币流通量的增加,使货币紧缩,市场危机得到了缓解,全国物价不断下跌的趋势为之一变,从1935年11月开始呈现出回升的景象:如上海1936年上涨12.6%,到1937年6月底又上升到16%;如果以1937年6月的指数126.1与1935年7月的最低指数90.5相比,则高出39.3%,如果与1931年8月的最高指数130.3%相比,则低3.2。物价的普遍回升又使商品生产变得有利可图,便刺激农工商各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出现了繁荣的景象,如:1936年,中国的农业,除川、豫、粤三省受灾外,全国均获丰收。据中国银行估计,1936年重要谷物收成的价值达法币56亿元,比自1933至1935年的平均产值高出17亿元,几乎增加45%。1936年工业品总产值为1,227,400万元,比1935年的1,104,100万元增加了11.1%,比1927年的670,100万元增加了83.2%。1936年的农业总产值为1.989千万元,比1935年的1.879千万元增加了5.9%。从1916年至1946年铁路运量的工、矿、农、林、畜牧产品历年货量指数表中,还可以看到1936年是旧中国经济发展的最高峰(149)。法币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由于抗日战争的爆发,而使刚刚露出的头角就被淹没了。
第三,实行白银国有,卖银换汇,稳定法币汇价和金融行市,有利于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收支平衡。实行法币政策后,法币对内采取管理纸币制度,1元法币不能兑换1元银币。对外却采取金汇兑本位制,由中、中、交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来保证。从11月5日起,由中央银行每日挂牌公布汇价。当时规定的汇价是法币1元等于英镑1先令2便士半。其他汇价由镑汇算出,每100元法币等于29.75美元,等于103日元(150)。此后法币对英镑、美元和日元的汇价,直到1938年3月很少变动。这是因为中国政府将全国所有的白银都收归国有,而后又将白银运到纽约和伦敦国际市场去出卖,换回的外汇做法币准备金,由中央银行集中保管的结果。据美籍财政专家恩·杨格统计:“币制改革之际,政府各银行收受其他银行所持有的白银总计约共两亿盎斯,这些都加进政府各银行原已拥有的1亿3千万盎斯之内。此外,1937年中期以前的二十个月内,又从公众方面收集到1亿7千万盎斯。因此在白银国有化方案之下,总共动员了5亿盎斯白银。”(151)又据张公权估计:到抗战前,全国收缴白银总额约达8亿银元(152),占全国存银三分之一以上。收缴如此庞大的数额,有助于法币准备金及外汇基金的设立,对法币改革政策的成功起了良好作用。
收缴如此庞大数额的白银,封藏国内,如遇国际银价下落,将会大贬值;又恐中日战争爆发,外运不及,不如早运国外出售,换回外汇,充作中、中、交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的基金,以稳定汇价,建立法币的国际信誉。而且国人对管理纸币(法币)的信任程度不佳,而法币可随时按稳定汇率换取外汇,也可安定国内法币价值,稳定民心。世界银价均受美国购银政策影响,故国民政府寻求美国协助。在1935年11月2日法币政策公布前一天,美财长摩根索同意购银,13日签订协议,美方以每盎司美元6.625角向我购买白银5千万盎司,限定所得款数悉作稳定新币值用。1936年初,财政部又请求美国收购白银1亿盎司,美国建议派代表团磋商。中国于3月13日派陈光甫、顾翊群、郭秉文等赴美洽商,至5月14日达成协议(153)。美向中国购银7500万盎司,每盎司售价为美元4.5角,另以5千万盎司为担保,贷给中国2千万美元。并约定中国保持币制独立,不与世界任何货币集团联系,及中国至少保持25%的白银为发行法币之准备(154)。财长孔祥熙随后宣布:法币现金准备,可用外汇充之,唯白银准备最低限度,应占发行总额的25%(155)。从此,中国法币既同英镑有联系,又以美元集团为后盾;还有充裕的外汇作准备。这样既能稳定法币对外汇价,又能扩大法币对内准备金的范围,法币发行量亦随之扩大,金融市场因而活跃。到抗战爆发前夕,中国在美存银尚有6200万两,卢沟桥事变后,将所有存银售予美国,所得价款又买回美国黄金3000万两,存储联邦准备银行,作为发行准备(156)。
由上可见,实行白银国有,卖银买汇,稳定法币对外汇价和安定国内金融行市,既可解除金融恐慌,又可用法币买汇支付中国所欠各国的外债,以避免用白银偿债所带来的许多干扰和损失,有利于国际收支平衡。而且法币与英镑、美元、日元有固定比价,也有利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如法币改革之后的头几个月内,出口超过了进口。“国外对中国出口货物的要求,特别增加了农业生产者的购买力”,因而到“1937年上半年,进口比一年前同期增加了40%”(157)。同时,中、中、交三行外汇准备金充足,又可为农工商各业提供大量贷款,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第四,缓解金融危机和解决财政困难,为准备战时财政,促进全国实质统一创造条件。法币政策实行以后,放弃银本位,银价与币值完全脱离关系,法币对内不再与定量白银有等价关系,对外汇价也可以作人为的控制。如法币改革前,每一银元所含白银的价值为英镑24便士,而法币实施时,却规定法币每1元只能购买英汇14.5便士,等于贬值40%。这就可以冲销世界各国因放弃金本位而采取货币贬值政策,向中国低价倾销汇兑的不利影响。同时,中国放弃银本位,实行白银国有,杜绝外流,使法币与白银脱钩,终止世界银价涨落对中国币制发生不利影响,使中国币值稳定,金融行市正常运行,这就缓解了金融危机。与此同时,国民政府的财政危机也得到解决。法币改革后,由国家四行独享货币发行权,原为地方及商业银行分占的发行利润,全归政府所有。而且法币发行准备金由白银十足准备,改为收回6元银币,发行10元法币,降低40%。这样,国家收回8亿元银币,就可发行12亿元的法币,政府无形中增加了4亿元的收入。同时,实行白银国有,集中准备,国家总共收回8亿盎司白银,将这些白银分批运往纽约,换回美元和黄金,稳定金融行市,政府财富顿形增加。资金因集中而雄厚,金融因调剂而活泼,国家的金融危机和政府的财政困难立时得到缓解或解决。到1936年秋天,国家的旧外债基本还清,中英、中美贸易和经济关系日趋密切,法币对外汇率稳定,无形中提高国家的国际政治、经济地位。法币改革后,地方政府的货币发行权被取消,白银被收缴为国有,在财政上不得不依附中央,受中央节制,各省之间因货币、市场的统一,商品交换经济交流更加密切;随着法币流通范围的扩大,人民对法币信用的依赖程度提高,对政府威信的认识有所加深。这就使中央政府同地方政府,同全国人民的关系密切起来,无形中加强了全国经济、政治、思想的实质上统一。这就为全民族抗战的发动创造了条件。
第五,实行法币改革,对坚持抗战起了保证作用。法币改革后,改银本位制为管理纸币制度,钞票发行富有弹性,可以根据国家财政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有计划的增加发行。一旦国家面临生死关头,政府可以采取适当的通货膨胀政策来解决战争急需。抗战前期,法币价值尚称稳定,后期增发量大,出现通货膨胀。战时,世界各国普遍采取通货膨胀政策,德国马克贬值更厉害。全民族抗战八年之久,军用浩繁,国民政府能坚持抗战,获得最后胜利,法币政策功不可没。
此外,实行白银国有,战前即将白银运往国外,所得外汇存在海外。战争期间,得以外汇购买外国物资和军火运回国内,充实抗战力量。法币改革后,铸发新辅币,将大量的含铜量较多的铜元收回国有,铜为军需金属,用来制造军火,对抗战大为有利。
同时,法币政策实施后,资金集中,调度较易,对筹备战时财政、支援军事作战,特具功效。日本人曾说:“中国如无1935年之法币政策,则无1937年之抗战。”(158)银行家陈光甫亦云:“抗战之成功在于法币,若无法币,必更艰难。”(159)冯玉祥在1935年11月4日日记中记载说:“本日政府已宣布法币办法。我以为此事关系抗敌之计甚大,此事若成,将来诸事都好办了,要大家起来拥护此善政。”(160)蒋介石认为:在抗战前,因“统一币制,实行法币政策,奠定了国家统一与独立的基础。我们今日抗战,使军事与经济都能立于不败之地,实赖于此”(161)。总而言之,币制改革,不仅挽救经济危机,有利民生产业,而且对国家存亡与抗战成败,均具重要意义。中国币制,由混乱分歧到统一健全,由传统过渡时期的毫无制度,到现代货币制度的建立,确实是货币史上重大事件,正如当时在中国的日本三菱银行上海分行负责人吉田政治所言:“国民政府的币制改革,在中国经济史上可谓破天荒之事,任何外国的货币改革,其复杂与困难程度诚不能比拟,亦可谓为世界上无与伦比大改革与大成功。”(162)
为避免日本人破坏,此次法币改革方案的筹备计划是极端保密的,对于实施办法六项内容,孔祥熙除同宋子文协商外,甚至事前未送交立法院审议,是事后送请追认的。故宣布后,日本大起恐慌,视为外交上一大失败。英国因为商务关系,早已答应给予协助。中国宣布后英皇已下诏在华侨民及汇丰、麦加利等银行,须遵行中国新币制。日本为此曾责问过英国政府,但想阻挠,已来不及了。因此,此事不仅是中国财政金融史上一项特大成功,亦是外交史上一大胜利。法币改革进行得比较顺利,除国民政府做了精心策划和认真推行外,孔祥熙将自家祥记公司交给英商亚细亚火油公司的保证金2.5万英镑,按当时的汇价,兑换法币40万元,人们听说孔本人肯将英镑兑换法币,疑虑顿消(163)。
法币改革的成功,废除了中国二千多年的硬币制度,实行管理纸币制度,使中国的货币金融制度进入现代世界先进国家行列,是中国币制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