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4月1日 武汉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议决:一、通电蒋介石及各军事长官,须尊重二届三中全会议决之《总司令条例》,以及外交、财政、交通统一各案,违者以反革命论;二、关于上海纠察队问题,认为此种组织为必要而且合法,决定通电各军事长官,如有希图解散上海纠察队者,即以反革命论。
△ 汪精卫自欧洲回国,经莫斯科于是日抵沪。
△ 武汉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以重庆卫戍司令王陵基于上月31日市民大会饬部开枪,造成血案,议决将王撤职,交刘湘查办。
△ 武汉国民政府任命戴修瓒、翁敬棠试署最高法院庭长,胡心耕为最高法院首席检察官。
△ 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开会议决,省、市党部各派代表三人,总指挥部、政治部及在宁各军、师政治部各一人,组织联席会议办理苏省一切事宜。江苏省党部是日由沪迁宁办公。
△ 湖南各界五六万人在长沙开会欢迎第三国际代表罗易及谭平山、蔡和森等,郭亮主席。罗易发表演说,谓第三国际是为解放被压迫民众,联合世界无产阶级,打倒帝国主义与军阀,希望中国民众努力奋斗。蔡和森演说,指出:“现在革命发展,第一当注重的是农运问题”;“建立革命武装,根本问题在武装农民起来。”
△ 全国学生联合总会应各地学生联合会请求迁鄂。是日武汉各团体在省党部开会,庆祝该会在武昌开始办公,到各界代表二千余人。唐鉴委员演说,谓中国革命以农工为主力,学生运动须与农工及被压迫民众相结合,方有成效。他勉励学生为革命需要和本身的改造应“到农村中去”、“到军队中去”。
△ 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甫在银钱业中积极为蒋介石筹款,是日由银行公会垫借200万元,钱业公会垫借100万元,以二五附税作抵。
△ 福建省临时政治会议议决:发行短期金库券200万元,以全省各项税收为担保,明年4月还清。
△ 国民革命军第二军第四师张辉瓒率部渡江,沿津浦铁路进展。5日到达滁州。
△ 阎锡山宣布废除山西督办名义,改称晋绥军总司令,将所部山西、绥远各军队改编为晋绥军。
△ 苏联职工会中央理事会汇寄10万卢布救济南京事件难民,并致电上海总工会表示慰问。
△ 北京政府公布优待比侨办法,大略为:一、依照国际法保护比侨;二、比领事裁判权取消;三、通商税则照现行法。
△ 中日长途电话通信是日开始,北京、天津、洮南、奉天、大连、旅顺等城市皆可与日本通话。
△ 北京外交团会议讨论对天津各租界警备问题,决定在现状下仍请中国官厅协助维持,至必要时取相当手段。同日,天津英领事布告,租界内居民均应受中国官厅管辖;有涉及仇视阶级、反对外人、阴谋暴动等事者,即拘案严办;中国当局如有要求,均可引渡。
△ 日本外务大臣币原训令驻沪总领事矢田,日本政府认为蒋介石“对于管束共产党的跋扈缺乏信心”,应促其迅速采取反共行动。当日,矢田向蒋介石的代表黄郛转达了币原的意旨,“促蒋深刻反省与注意”。
4月2日 李济深、黄绍竑应蒋介石急电邀约由粤抵沪,参与蒋介石、白崇禧等清党密谋。
△ 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在上海开全体紧急会议。蔡元培、李宗仁、古应芬、黄绍竑、张静江、吴敬恒、李石曾、陈果夫八人出席。通过吴敬恒所提“请查办共产党”呈文,决定通知军警机关对共产党员及革命分子197人分别实行看管监视。对汉口联席会议及二届三中全会之决议,认为有疑问,应请中央执行委员按酌事实分别接受或搁置。
△ 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蒋介石“克日离沪赴宁,专任筹划军事”,“对于外交,未得中央明令以前,切勿在沪发表任何主张,并切勿接受任何帝国主义口头或文字之通牒,以强迫帝国主义直接与国民政府交涉”。同日,严电申斥蒋介石擅委郭泰祺为上海交涉员,下令拿办郭泰祺并开除其党籍。
△ 武汉国民政府令:《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条例》,已依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之决议公布,关于总司令之职权,限于该条例所定在前方得指挥军民财政各机关,但任免文武官吏,非经国民政府或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不生效力。
△ 武汉中央土地委员会成立,推徐谦、顾孟馀、谭平山、毛泽东、邓演达为委员。原定订出一个实行分配土地给农民的步骤,以“造成乡村间普遍的革命现象”。后经三次会议讨论,无具体结果。
△ 南昌市各界千余人举行群众大会,控诉“AB团”反动罪行。方志敏、邹努等带领工人纠察队占领江西省党部,解散省党部纠察队,先后捕捉程天放、罗时实、关麟徵等30余人。“AB团”首领段锡朋、周利生、王镇寰潜逃,省主席李烈钧逃福建。各民众团体发表宣言,指出:“四月二日,是江西民众历史上最光荣的一页。四月二日,是江西民众用民众革命手段来裁判反革命分子的一日。”
△ 黄郛向矢田转达蒋介石的意见,对日方的意见“表示谅解和衷心感谢”。并称“整顿国民党内部已下决心,现正召集将领仔细讨论中,一俟准备就绪,将立即断然采取行动”。黄透露蒋的具体计划首先是解除工人武装,然后由在沪的国民党中执监委员“取代武汉派,夺取中央党部,排除共产党”。
△ 据北京《晨报》讯:天津洋务华员公会为宁案发表宣言,提出七项要求:一、废除不平等条约;二、撤退中国境内外国军队军舰;三、收回英国租界;四、赔偿宁案损失;五、英美当局向我国道歉;六、禁止外国通讯社传播不正确消息;七、惩戒命令开炮凶手。
4月3日 汪精卫是日至5日与蒋介石、李宗仁、白崇禧、黄绍竑、吴敬恒、李石曾、蔡元培等十余人,在上海举行秘密会议,讨论蒋介石提议:一、赶走国民政府顾问鲍罗廷;二、分共。汪不赞成立即分共,经反复策划后决定:一、定4月15日召集国民党四中全会解决共产党与国民党问题,在开会之前各地共产党员暂时停止一切活动,听候开会解决;二、武汉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所发命令可以拒不接受;三、由各军队、党部、团体、机关的最高长官和主要负责人对“在内阴谋捣乱”者,予以制裁;四、凡工会、纠察队等武装团体,应归总司令部指挥,否则认其为对政府之“阴谋”团体,不准存在。
△ 蒋介石发表支持汪精卫复职通电,内称:“自汪归来,所有军政、民政、财政、外交皆在汪指挥下统一于中央,本人独司军令,俾专责成。”
△ 蒋介石阻止上海临时市政府成立,激起市民代表大会执行委员公愤。后经呈准武汉国民政府,市民政府遂得宣告成立。是日市政府特将此消息通告各国领事。
△ 南昌二百余团体群众三万人在公共体育场举行“欢迎朱(培德)主席改组省政府暨中央特派员改组省党部大会”,会间,纠察队押送程天放到场,群众高呼“打倒反革命”,要求当场枪决,结果由民众团体组织裁判委员会处置。
△ 湖北麻城县土豪劣绅利用红枪会策动武装暴乱,残杀革命干部和军民,包围麻城县城。毛泽东从农民运动讲习所学员中组织学生军300名,于14日开赴麻城,平息暴乱。
△ 福州举行所谓“拥蒋护党”运动大会,议决肃清跨党分子等16条。新编一军二师四团党代表范毅威表示反对,竟被挟以游街,旋在南台大桥头被枪杀。
△ 湖北省各团体在汉口举行欢迎国际工人代表团及全国总工会委员长苏兆征大会,到会群众达50万人,通过致全世界无产阶级及被压迫民众公电、致全国宣言及对各国海陆军宣言。晚,国民党中央党部、国民政府欢宴国际工人代表团。
△ 汉口日水兵两名欲共乘一人力车,车夫以违背警章不允,遭日水兵刺倒于地。群众激愤,起而追捕,擒获水兵六名及嫌疑者四人,押解总工会。日舰水兵竟武装登陆,开枪击毙群众九人,伤八人。酿成汉口“四三惨案”。
△ 上海学生联合会发起上海各团体关于南京惨案代表大会,到工商学各界80余团体代表百余人,通过发起反英帝国主义大同盟等项决议。大会通电指出:英帝国主义制造之南京惨案比之万县事件,有过之无不及,此系英帝国主义一贯之炮舰政策,此次在宁故意开炮,更为严重,直接帮助直鲁反动军阀,延长中国内乱。一致议决即日起对英经济绝交,望全国同胞扩大对英经济绝交运动,非达收回英租界,撤退英国在华一切海陆军,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誓不终止。
4月4日 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举行开学典礼,中央党部、国民政府及各团体代表百余人参加,国际工人代表团亦莅会。农民运动讲习所发行《开学纪念特刊》,载有《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开学宣言》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规约》等文件。《宣言》指出该所培养目标为“训练一般能领导农村革命的人才”,“实行农村革命,推翻封建势力”。6月18日举行毕业典礼。许多学员后来成为湘、鄂、赣等地区的农民优秀干部。
△ 蒋介石任命原孙传芳部第九师师长李宝章为国民革命军第十八军军长。
△ 福州革命派为抗议反动派举行“拥蒋护党”大会及枪杀党代表范毅威事件在店员总工会组织游行,为军长谭曙卿派兵解散,福州戒严,大捕革命派。
△ 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发表对汉口“四三”惨案方针:一、避免冲突;二、调查事实真相;三、严重交涉。同日,汉口当局鉴于日兵登陆,形势严重,除派兵防守日租界周围外,由唐生智亲访日本总领事高尾表示歉意,并声明极力维持治安,请日本撤退登陆水兵。日总领事断然拒绝。
△ 武汉各团体在市党部召开“四三”惨案紧急会议,全国总工会刘少奇报告惨案情形。一致决议组织武汉人民对日委员会,提出立即撤退日水兵、惩凶、赔偿、道歉等七项要求,并派代表向政府请愿,与日领严重交涉。
△ 国民党湖北省秭归县党部致电武汉政府外交部,报告本月2日英国军舰护送英商轮二艘通过新滩,不服检查,用机枪向岸上射击,死二人,伤26人,请外交部严重交涉。
△ 驻北京各国使馆卫队长官在美国兵营开会,会商“防卫”使馆界问题,英、美、法、意、日、荷六国统军长官均到会。英国卫队长谓:北京使馆界内共有英、法、美、意、日五国驻兵1102名,骑、炮兵皆全,可保卫使馆界内各巷口,惟防区之分担及是否增兵华北两问题请公决。大致决定:如必要时,即推美国卫队长官詹贝荪为领袖指挥一切;防区之分配,看将来情形而定;界内各处根据《辛丑条约》,不得容许中国武装兵士闯入。
4月5日 汪精卫与陈独秀在上海发表《联合宣言》(即《告两党同志书》)。宣称:“中国共产党坚决的承认中国国民党及国民党的三民主义在中国革命中毫无疑义的需要”;“国民党最高党部最近全体会议之议决,已示全世界,决无有驱逐友党、摧残工会之事。”表示国共两党“万希各自省察,勿致为亲者所悲,仇者所快”。当晚,汪秘密乘船赴汉口。
△ 武汉国民政府任蒋介石为国民革命军第一集团军总司令,冯玉祥为第二集团军总司令,杨树庄为海军总司令。又以何应钦为第一方面军总指挥,程潜为第二方面军总指挥,李宗仁为第三方面军总指挥,唐生智为第四方面军总指挥,均归第一集团军统辖。同日下讨伐张作霖令,着蒋介石、冯玉祥两总司令各率第一、第二集团军,务于最短时期予以歼灭。
△ 蒋介石以总政治部迁移上海后不向总司令部报到,下令东路军前敌总指挥部派兵前往查封,并逮捕办事人员19名。
△ 蒋介石下令将驻上海之第一军第一、二两师调往南京,以原浙江周凤歧第二十六军接替“沪上防务”。同日,蒋宣布上海戒严。
△ 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工农部在各报刊登紧急启事,表示支持上海总工会,要求查究地痞流氓董褔开、张伯岐等设立的“上海工界联合总会”。
△ 武汉国民政府任命陈启修、郭沫若、刘湘、刘文辉、杨森、田颂尧、刘伯承、邓锡侯、廖划平、杨闇公、李筱亭、刘公潜为四川临时省政务委员会委员,并指定陈启修、郭沫若、刘湘、刘文辉、杨闇公、杨森、李筱亭为常务委员。
△ 国民党中央特派员方志敏、刘一锋、李尚庸、邓鹤鸣等八人到南昌代行国民党江西省党部职权。
△ 国民党广州政治分会接胡若愚、龙云等输诚电,即派蒋子孝、邓鸿渠、罗衡等赴滇筹备省党部。
△ 湖南省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在长沙枪决惨杀湖南劳工领袖黄爱、庞人铨之主犯李佑文。
△ 成都各界代表大会讨论援助“三三一”惨案办法,决定:一、电请国民党中央派专员到川,会同省党部召集民众团体组织委员会办理此案;二、警告刘湘及渝中各将领,不许再有此种惨剧发生,须负责将王陵基、蓝文彬、曹燮阳、申文英等监禁,听候查办;三、成立后援会。
△ 湖南各团体联席会议决定组织湖南人民收回海关委员会,并拟定收回长沙关办法五项。翌日,委员会致电武汉国民政府财政部称:请政府暂派员保管税款文件,并遵照中央党部议决案迅予派员接收。7日,省政府派员接收长沙关,洋税务司毕尚将关防文件交出,以后税款解省金库。
△ 阎锡山电告赵丕廉:“本日已下动员令,并向省民宣布服从三民主义。”
△ 张学良、韩麟春致电北伐军各将领,颠倒是非,指责北伐军失纪,致引起外舰炮击南京,死伤数千无罪同胞,要求“整饬军纪,保全社会秩序,以回天下之观听”。
△ 毕庶澄奉张宗昌电召,由青岛抵济南见褚玉璞。褚奉张令,以毕在沪曾暗通北伐军,贻误大局,即将毕枪决。
△ 北京政府阁议停开,阁员只二人,顾维钧报告张作霖,谓政令无从发布,请速备继任人选。
4月6日 张作霖派武装军警300余人,串通北京外交团,包围北京东交民巷苏联大使馆,搜查苏联远东银行、中东铁路驻京办事处及其他官舍,逮捕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李大钊等60余人,抢去大使馆大量档案。驻华苏联代理大使齐尔内赫于事件发生后,亲至外交部访顾维钧提出抗议,因是日适为假日,未晤;午后6时,又派人赴警厅要求立刻释放所捕大使馆人员,警厅未予承诺。
△ 晚,张作霖等开紧急会议,商议处置东交民巷所捕全案,决定对刘之龙等非共产党人没收其财产,李大钊等待判决。
△ 蒋介石决定四路北伐计划:第一路由津浦路进攻,以程潜、鲁涤平等四个军担任;第二路由陇海路进攻,以李宗仁、陈调元等三个军担任;第三路由京汉路前进,以唐生智所属三个军及刘佐龙部担任;第四路由江北前进,以何应钦、曹万顺等三个军担任。
△ 上海总工会纠察队3000余人,在青云路大旷场举行授旗典礼,共产党上海执行委员会、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执行委员会、特别市党部、中国济难会、商总会、学联会、中央军事委员会等83团体出席参观,蒋介石假意赠送“共同奋斗”旗帜一面。
△ 蒋介石命令,从本日起,所有武汉发来之电报、函件,武汉各报“妨碍革命”之记载及总政治部等各种“反宣传”广告,一概不许刊登及转载;如有故意违抗者,在戒严期内,应按戒严条例惩办。
△ 南昌市举行庆祝克复沪宁郑州及军民联欢大会。会上群众提出六项提案:一、通电国民政府从速收回上海租界及向各国提出从速撤退来华之海陆军;二、质问蒋介石最近摧残民众运动的反动行为;三、要求政府立即下令通缉反革命分子段锡朋、周利生等22人;四、要求政府对已捕之反革命分子按群众意见裁判,严格执行。
△ 芜湖市20万民众集会反对陈调元大向商民索饷,纵兵抢劫。
△ 午后1时,武昌、汉口人民同时举行追悼“四三”惨案死难烈士大会。两地到会群众70余万,一致表示严守革命纪律,督促并拥护政府严重交涉。大会通过废除中日间一切不平等条约、收回日本租界及惩凶、赔偿、道歉等多项决议案。次日,长沙20万民众为“四三”惨案举行反日大示威。
4月7日 蒋介石到上海后即商由法租界青帮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等另组“中华共进会”,专事反共。是日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警务处获得情报,称“共进会”正准备奇袭上海总工会办事处,并解除居住在内人员之武装。奇袭将由青帮分子负责,由便衣士兵协助。
△ 武汉中央政治委员会推陈友仁、孙科、徐谦、顾孟馀、邓演达组对日外交委员会,协同外交部办理对日交涉。
△ 苏联代理大使齐尔内赫在各报发表昨日向北京外交部所提抗议书,内谓华方军警不应侵入使署进行搜查,军警对于被拘诸人举动极为野蛮,且苛待署中妇女。
△ 上海苏联领署被公共租界巡捕、商团包围,出入行人亦被搜查。同日,天津警厅会同法巡捕搜查苏联远东银行、中东路办事处、苏联使署商务办事处、蒙古贸易公司等机关。
△ 顾维钧向苏联代理大使齐尔内赫提出“抗议”,谓俄大使馆区域内,收容中国共产党,“以谋紊乱治安”,为国际公法所不许,且违犯中俄协定。
△ 英国军用飞机数架是晨及午后先后两次侵入上海高昌庙兵工厂、吴淞炮台一带上空侦察。
△ 武汉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临时紧急会议决定:为适应革命势力之新发展及应付目前革命之需要,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迁至南京,并由军事委员会准备以南京为中心之作战计划。8日,上述决定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
△ 国民党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全体党员为重庆“三三一”惨案,通电指斥蒋介石新任特派四川整理党务人员向传义、吕超、石青阳等嗾使刘湘部江巴卫戍司令王陵基下令枪击群众,死伤无数,同时捣毁省、市两党部及中法、中山、巴师、巴中四校,并高喊“杀共产党”口号,显系出自蒋介石之意旨。
△ 国民革命军新编第五军叶开鑫部与第三十三军柏文蔚部克复皖西正阳关。同日,克颍上。
△ 奉军占领郾城,任应岐被俘,靳云鹗军退至漯河以南。
4月8日 蒋介石由沪赴宁,临行前颁布《战时戒严条例》,以白崇禧、周凤歧为淞沪戒严司令。
△ “上海临时政治委员会”成立,以吴敬恒、蔡元培等15人为委员。该会掌握上海市一切军事、政治、财政之权,并有权指导当地党务。
△ 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欢宴第三国际代表罗易。
△ 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为英、美兵舰轰击南京事件,发表《告美国民众书》,揭露美国步英国后尘,采取武力干涉中国政策,表明美国历次对华宣言毫无诚意。指出今日有人欲向已经奋起力争自由之中国民众作流血之战争,是不可能的,唤醒美国人民制止其政府勿再陷于流血之屠杀。
△ 镇江北伐军与孙传芳军隔江炮战。突有英舰二艘,自南京驶往下游,被流弹击中,英舰乃向镇江北伐军开炮,先后发炮80余发,击毁镇江炮台。午刻又有英国军用飞机两架在江阴炮台及停泊江阴兵舰上空,往来飞行达半小时之久。
△ 汉口日本帝国主义实行经济封锁,所有在汉日人工厂、银行、会社、商店一律停业,致使中国工人1.49万余人失业。是日汉口工人在血花世界集会,提出四项要求:一、对日本严重抗议,要求撤退水兵;二、救济失业工人;三、拍卖日本工厂及商店现存之货物;四、请政府接管日本工厂,继续生产。
△ 日海军700余人在上海邮船码头登岸游行示威。
4月9日 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邓泽如、黄绍竑、吴敬恒、李石曾、蔡元培、古应芬、张静江、陈果夫等在沪联名通电“护党救国”,该电指责武汉联席会议及二届三中全会的种种措施和决议,认为有“不合者二”,“可痛心者十一”。电文称:“险象如此,讵能再安缄默?”望全体同志“共图匡济,扶危定倾”。
△ 四川省刘湘、刘文辉、邓锡侯、杨森、刘成勋、赖心辉、田颂尧联名通电反共。
△ 孙传芳委任第四师师长彭德铨兼任联军副司令;是日,彭在江苏淮阴就职。
△ 北京警厅会同安国军及外交部开始检查苏联大使馆所捕全案。安国军对该案有交法庭与军事裁判两种主张。各将领复电多主从严。因之军事裁判说占优势。
△ 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向中国驻苏代使郑延禧提出通牒,指出张作霖搜捕苏联使馆一举,系破坏治外法权,违反国际公法,苏联政府对此严重抗议,并提出下列要求:一、立即撤退监视军警;二、立即释放俄员;三、交还在使馆武官室抄去之文件;四、军警劫去之钱物簿籍即交还原主;并声明在北京政府履行此项要求之前,当召回驻北京之代使及职员,仅留领事,以示抗议。通牒并声明苏联政府完全了解北京内阁系受帝国主义者之利用,但苏联政府决不受任何方面之挑拨,当尽力防卫两国国民之和平;苏联政府深信此志必受各国劳工连同中苏人民之友谊赞助。
△ 北京国立大学九校校长开会议决分途营救李大钊等,推定北大代理校长余文灿、师大校长张贻惠往见张学良,提出如下要求:一、在押各生盼速释放;二、认为情节重大之学生请移交法庭办理;三、李大钊系属文人,请交法庭审讯。
△ 晨,蒋介石抵南京。午后,暴徒数百人在蒋的纵容下将江苏省和南京市党部捣毁、封闭。省、市党部常委及工作人员侯绍裘、张曙时、戴盆天、高尔柏、刘少猷等俱被殴伤,并被执送公安局。
△ 福建全省戒严。厦门警备司令部奉福州政治分会令通缉兴泉政治监察陈文总、罗扬才等11人,罗等六人被捕。是日厦市召开“拥蒋护党大会”,陆战队及“永健”舰水兵数百人游行,高呼“拥蒋迎汪”及“肃清共产分子”等口号。总工会要求释放罗扬才等,取消“拥蒋护党”及恢复工会集会自由,并组织总罢工。下午,工人集会,军警前往制止,总工会被监视,市党部被接收。
△ 成都《九五日报》及各工会被清党纠察队捣毁。
△ 财政部长宋子文奉武汉国民政府命令到沪,设立财政部驻沪办事处,接理江、浙财政,宋兼任江浙财政处长。同日,蒋介石另委陈光甫等组织的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亦在沪正式成立,陈任主任委员。
△ 河南刘镇华镇嵩军李万如率部从陕州(今陕县)向新安东进,在该地强征民国二十年(1931)及二十一年(1932)糟粮,衣服2500套,鞋子3000双,面粉1000袋,缝衣妇500名。红枪会群起反对,镇嵩军发兵镇压,自上月29日起至是日,新安铁门、辛庄等17个村庄被李万如部洗劫一空。
△ 上海公共租界百余英兵越界包围大夏大学,侵入办公室、图书馆、实验室及各寝室搜查并殴伤同学数十人。上海交涉员郭泰祺接受学校及学生陈请,于次日向驻沪英领事巴尔敦提严重抗议。
△ 驻外使领由陈箓领衔电北京外交部催款,并要求尽月内筹汇,否则下月将下旗归国。是日,北京外交部电复各使,当即筹汇少数,望勉维现状。
4月10日 蒋介石任命冯轶裴为南京戒严司令,宣布自是日下午6时起,南京一带实行戒严,并公告《戒严施行条例》,凡12条。
△ 南京市民举行“肃清反革命派大会”,25万人到会。通过请保护省市党部、总工会、查办公安局等案。随即游行至总司令部请愿,请愿代表数批被扣留,请愿队伍被打散。当晚,侯绍裘、谢文晋等开会商议应付办法,亦被捕送公安局看管。
△ 蒋介石电令解散武汉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蒋在电中指斥政治部主任邓演达等“援引私人,充塞部曲”,总政治部“几为少数跨党分子及少数投机少年所独占”,总政治部的宣传训练等工作,“破坏国民革命军之战线,分散国民革命之力量”,为防止其军队“受蛊惑而分离,因分离而崩溃”,特下令封禁。
△ 宁台温防守司令王俊奉蒋介石密令,以特别戒严为由,先派兵包围宁波市党部,次又派兵搜查总工会、农民协会及民国日报社,捕去市党部常委杨眉山、总工会委员长王鲲、《民国日报》经理庄禹梅。事件发生后,王俊派兵禁阻召开市民大会,与群众发生冲突,结果群众伤亡20人。次日,宁波全市罢工、罢市、罢课,通电抗议王俊暴行。
△ 后方总政治部主任孙炳文应邓演达电召自广州赴鄂,准备出任军事委员会总务兼军事厅长职。12日,李济深令公安局逮捕孙炳文,不获。13日,李济深以总司令名义委任广东省党部执行委员兼工人部长曾养甫为总政治部留守主任。
△ 阎锡山日前在军署召集会议,筹商改组省政府,已推定阎锡山、商震、南桂馨、徐永昌、王世卿、罗任一、郭载阳、台林一、李勉之为省府执行委员,赵戴文等六人为候补执行委员,并决定先布置军备,巩固省防,一面即改组内部。是日,阎锡山下令取消北京任命之督办名义,自翌日起以“晋绥总司令”名义统辖军民两政。
△ 驻汉英国领事以英、美、日、意、法五国代表名义至国民政府外交部,约期面晤陈友仁部长。陈答须遵守三条件方允接见:一、非联合通牒;二、接见不能认为是接受通牒;三、此次接见不能成为后来的成例。
△ 上海交涉员郭泰祺为英国军用飞机于7、8两日在我国作战戒严区及机要重地上空擅行侦察一事,致函驻沪英总领事巴尔敦提出严重抗议。英方置之不理,飞行如故。27日又提第二次抗议。
△ 直鲁军配合孙传芳在津浦路反攻,是日进迫浦口。
△ 张宗昌令山东勒征两个月军饷,除由各征收机关筹垫若干外,计划发行盐余公债400万元,以山东盐余作担保,分两年偿清。此外,省政府并令盐商垫交八厘税金100万元,限半月缴清。
△ 据上海《时报》讯:沪总工会所组织之儿童团,全市已有1.2527万人参加,团员年龄约为七岁至16岁。
4月上旬 阎锡山连发三道命令:一、令军队信服三民主义;二、宣布太原戒严,严禁暴乱之徒扰乱治安;三、取消亩捐,另定公允办法。
4月11日 武汉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议决,电蒋介石等停止在南京召开中央执行委员会。
△ 苏联代使齐尔内赫向顾维钧提出抗议,要求撤退使署军警,释放被捕职员,发还文件,并声明撤回驻华大使,但仍维持和平。
△ 陈友仁在汉口分别接见英、美、法、日、意五国代表并接受各该国同样内容的通牒。通牒内称奉本国政府训令,向外交部及蒋介石分别提出立即解决南京事件的条件:一、统兵各司令负杀害侮辱损毁之责,予以惩办;二、总司令书面道歉,并负责制止各种对于外人生命财产之暴动与鼓噪;三、完全赔偿个人之伤害与物质之损毁。并称:假令国民政府不能使有关系各国认为满意时,关系各国将不得已采行其认为适当之方法。同日,英、美、法、日、意五国驻沪总领事访交涉员郭泰祺递交同一通牒,并向新闻界发表一文,将其制造惨案之责任,推到中国人身上。
△ 上海青帮头子黄金荣、张啸林、杜月笙等通电反共,动员其党羽“揭竿为旗,斩木为兵”,消灭共产党。
△ 晚8时,上海总工会委员长汪寿华被杜月笙骗至法租界,旋被暗杀于枫林桥。
△ 杭州职工联合会伙同士兵搜捕省党部之丁济美、戴学南等20余人,并押同游街,高呼“打倒把持政权的跨党分子”等口号。总工会及其纠察队被解散,党务养成所亦被封闭。同日,杭州军警当局以共产党嫌疑捕去查人伟等19人。
△ 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电告各省党部农民部就地择期举行农运宣传周。
△ 北京国立九校当局在北大三院开会讨论经费问题,决定如一星期内政府毫无办法,则九校立即提出总辞职,呈请教育部接收。
4月12日 上海发生“四一二”清党。晨4时,白崇禧在上海亲自执行蒋介石清党大屠杀密令。停泊在高昌庙的军舰发出信号,公共租界出动大批“共进会”组织的武装流氓,袖缠“工”字符号,冒充工人,分头袭击闸北总工会会所,以及南市、沪西、浦东、吴淞、江湾等14处工人纠察队。工人纠察队奋起抵抗,发生激战。事前在这一带布岗、巡逻的第二十六军周凤歧部武装官兵,借口工人“械斗”,以维持、援助为名,将“双方”枪械收缴。二十六军部分军队还直接参加屠杀。上海2700名武装工人纠察队全部被解除武装,总工会会所也被占据。上海工人死伤达300余人。反动派出动流氓及军队在1.5万以上。全沪工人和市民纷纷集会要求惩办祸首,发还枪械。数万工人在闸北青云路广场开大会后游行,并一举夺回总工会会所。总工会立即召开工会代表大会,议决即日宣告全市总罢工,以示反抗。南市体育场群众大会有30万人参加,会后冒雨到龙华向白崇禧请愿。
△ 蒋介石、李济深电粤省党部、省政府,对中央迁鄂后一切命令,不准执行。是日,广州工人代表大会致电武汉中央党部,拥护中央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国民政府迁鄂决议案。
△ 北伐军在津浦路失利,定远、寿县相继失陷,直鲁军自寿县进迫合肥,张宗昌军队亦迫近浦口,其飞机向浦口及南京投掷炸弹,两军夹江对峙。
△ 江北孙传芳军在瓜洲、泰兴集中,准备渡江进攻沪宁线北伐军。是日,泰兴孙军一部向南岸出动,用民船载运过江,被南岸北伐军机枪扫射,不逞折回。
△ 武汉国民政府布告,蠲除河南人民一切苛税杂捐,并承认红枪会为河南人民自卫合法武力,准许购枪自卫及保存所俘奉军枪炮。
△ 武汉国民政府任命冯天柱、赵恩绶、邓寿荃、董维键、唐生智、李荣植、张翼鹏、夏曦、吴鸿骞、朱剑帆、凌炳为湖南省政府委员,以冯、赵、邓、董、唐、李、张分别兼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司法、土地各厅厅长。
△ 湖南人民收回海关委员会接收岳州关。岳州税务司阿客海出境。同日,湖南省政府因长、岳两关概行收回,为统一财权起见,特电国民政府速派两关税务司正式接办。次日,汉口税务司费格逊来电干涉,要求将长沙关税收汇交总税务司,非经总税务司许可不准支付。15日,长沙关代理税务司魏荔洲去电驳复称:非本国政府命令,概不接受。
△ 安国军发表文告,声称苏联大使馆内搜获之文件,内有在中国各地的苏联军事专家及密使之报告,苏联军事专家与国民军、国民党领袖之函件等等。
△ 北京警察厅释放上月所捕学生19人,尚有14人在押。是日,北京公、私立25所大学校长开会议决,要求将未释学生速送法庭。
4月13日 上海总工会发布总同盟罢工宣言。各业工人不顾蒋介石高压,热烈响应号召,参加罢工人数约计在20万人以上。
△ 上海总工会为纠察队被缴械事,通电全国揭露军事当局与帝国主义勾结,发动四一二政变真相,同时电南京质问蒋介石“曾表示承认此民众的武力,何以今日竟发生此类似军阀之行动”?要求:一、交还工人纠察队枪械及所抢衣物银钱文件;二:保护上海总工会;三、惩办下令攻击纠察队的军事长官;四、惩办流氓,肃清一切反动派;五、向帝国主义者抗议指使流氓由租界武装进攻纠察队。
△ 上海总工会为纠察队被缴械事,上午在闸北青云路广场召开工人群众大会。会后游行请愿,赴宝山路第二十六军第二师司令部要求立即释放被拘工人,交还纠察队枪械。队伍行至宝山路三德里附近,即遭第二十六军开枪屠杀,立毙百余人,伤者不计其数。反动派为掩盖其血腥罪行,立即下令戒严,禁绝行人,用大卡车把死者运往荒郊埋掉,重伤未死者,亦竟被装往郊外活埋。南市工人群众举行示威,也遭到反动军队开枪射击,被打死工人十余人,伤数十人。是日下午,上海总工会发表第二次宣言,号召全沪工人坚持总同盟罢工,誓死奋斗。
△ 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对上海驻军将工人纠察队包围缴械严重事件电蒋介石、白崇禧,指出:一、总司令及总指挥未能事前防范,应依法予以严重处分,并饬令退还纠察队枪械;二、令将肇事部队官长拘捕惩办。
△ 上海总工会纠察队被缴械后,东路军前敌总指挥即委派董福开、张伯岐等14人为专员,占领总工会会所,宣布取消上海总工会,并于是日成立“上海工联总会”(后又改名为“上海工会统一组织委员会”),委邓禹为主任,专事镇压、破坏工人运动。
△ 蒋介石委黔军袁祖铭旧部李燊为第四十三军军长,胡刚为副军长。
△ 武汉国民政府决定将武汉市政收回直辖,另组市政委员会,是日任命陈友仁、苏兆征、陈公博等11人为委员。16日,由武昌市政厅、汉口市政委员会、汉阳市政委员会合并组成武汉市政府。
4月14日 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胡汉民、吴敬恒、蔡元培、李石曾、张静江、邓泽如、萧佛成、柏文蔚、陈果夫、甘乃光、黄绍竑等在南京举行四中全会预备会议,胡汉民主席,决定全体委员会于4月15日上午10时举行,并电催汪精卫等来宁。
△ 郑振铎、胡愈之等以目击者身份就昨日宝山路发生的大惨杀,致函国民党上海临时政治分会委员蔡元培等,抗议反动派血腥屠杀。抗议书指斥“受三民主义洗礼之军队,竟向徒手群众开枪轰击,伤毙至百余人。‘三一八’案段祺瑞之卫队无此横暴,‘五卅’案之英国刽子手无此凶残,而我神圣之革命军人乃竟忍心出之”。严正要求蒋介石:一、严惩此暴行中直接负责之官长兵士;二、保障军队不向徒手民众开枪射击,军队不干涉集会游行。
△ 上海国民党临时政治委员会派东路军前敌总指挥部政治部主任陈群、潘宜之、吴倚沧、罗家伦为上海市党部指导委员。在陈群等人的指使下,军警分头出动搜查和封闭上海临时市政府、市党部、学生联合会、平民日报社和中国济难会等机关,共逮捕共产党员和革命分子1000余人,全部解送龙华东路军总指挥部扣押讯办。市党部成员多数转入地下,坚持斗争。
△ 沪杭甬路及沪宁路沿线松江、嘉兴、湖州、宁波、苏州、无锡、镇江等县市国民党党部均被封。
△ 上海学生联合会议决罢课三日,要求当局发还工人枪械。
△ 陈友仁将武汉国民政府关于南京事件的复文,送交驻汉英、美、法、意、日五国总领事,略称:国民政府对于各国侨民所受损失准备给以适当与必要的赔偿;关于惩凶与道歉,应由政府派员或组织国际调查委员会调查后再行交涉。对英复文提出五卅、沙面、万县三案,对法复文提出参加沙面炮轰案等,要求一并加以调查。复文并指出,“切实保护外人生命财产之最好保障,在除去中国与列强现仍保持不平等条约者间现有纷扰之根本原因”。
△ 杨增新函北京政府,谓新疆与俄国所订局部临时协定已告成,请予核复。
△ 上海英兵80余人搜查中华法政大学,学生多人受伤,物件亦遗失很多。学生全体大会决议,请交涉署对英严重抗议。
△ 靳云鹗、魏益三率部连日反攻许昌,奉军损失甚重,几濒于危。韩麟春急调第八军万福麟部南下应援,是日万率3000人离郑赴许昌。
4月15日 广州发生“四一五”大逮捕。李济深自上海赶回广州积极布置清党,是晨2时起广州戒严,钱大钧首先派出军队控制电报、电话,随即包围全国总工会广东办事处、广州工人代表会、省港罢工委员会、粤汉铁路总工会、广九铁路总工会、广三铁路总工会等地,中山大学、妇女解放协会等地则由公安局派保安队搜索,总计被捕共产党员及革命分子共2100余人,黄埔军校是李济深的清查重点,逮捕500人。22日,刘尔崧、李森、萧楚女、何耀全、沈春雨、刘剑雄、邓培、容保辉、陈辅国、熊锐等11名共产党员遇害。
△ 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原订是日在南京召开,因武汉方面委员未到,改开谈话会,柏文蔚主席,依据萧佛成之提议,决议取消武汉中央党部及政府。
△ 南京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电各中央常务委员,促刻日遄赴南京执行职务。
△ 自上海总工会被封后,昨日上海警察厅又发布查禁工人集会命令,于是各工会组织均被查抄封闭,工人集会与罢工概以“反革命”论罪。截至是日,共产党员、工人领袖及革命群众被捕者500人,被杀害300人,逃亡失踪者5000余人。为避免无谓牺牲,总工会颁布命令,于是日召开追悼总工会委员长汪寿华大会后,一律忍痛复工。命令指出:“此后本会仍本初衷,领导全上海工友作政治与经济的奋斗。各工友仍当继续团结,勿为反动权势所惑,勿因暂时挫折而气馁。死难烈士之精神不死,全上海工友团结在本会旗帜之下,继续死难烈士之精神以奋斗。”
△ 汕头代理潮梅警备司令罗权奉蒋介石密令,于是晚10时许紧急戒严,断绝水陆交通,搜捕共产党员。首将罢工委员会纠察队枪支缴去,接着搜查各工会、农会,捕去市党部执行委员李春涛等三四十人。外交后援会、岭东《日日新闻》等亦同时被钉封。次日又钉封工会、农会、商民协会等80余所,捕去工会重要人员50余名。
△ 湖北全省总工会通电讨蒋,痛斥蒋介石镇压上海工人纠察队;破坏南昌、九江、安庆、南京省市党部、总工会及各人民团体,惨杀陈赞贤;破坏上海民主市政府等革命机关,惨杀汪寿华;破坏孙中山三大革命政策并勾结帝国主义分裂革命运动种种罪行,要求国民党中央开除蒋介石党籍并撤职查办。
△ 武汉国民政府任命叶挺兼管武昌卫戍事宜。
△ 武汉国民政府特派汪精卫、谭延闿、孙科、宋子文、苏兆征为战时经济委员会委员。25日,公布《战时经济委员会条例》,凡八条。
△ 蒋介石委刘纪文为南京市市长。
△ 李景林在天津日租界招募别动队,密谋响应北伐军,事泄,乘轮逃日。天津当局奉张作霖令是日前往截阻出口日轮“长安丸”,军警登船搜捕,仅搜得李景林部属及前绥远都统马福祥数人。张作霖悬赏两万元捕捉李景林。日公使芳泽当晚赴北京外交部访顾维钧面递抗议,要求放行船只,所受损失要求保留交涉权利。18日,李景林部八人被直隶省会军警督察处捕获,在津枪决。
4月16日 汪精卫在武汉致电各级党部、各地方政府,斥责蒋介石违背中央命令,围缴工人纠察队枪械,谋开西山会议式之会议,反抗中央。
△ 汪精卫在武汉以国民党政治委员会主席团名义,召开“国共两党联席谈话会”,讨论应付时局方法。18日,决定先行北伐。
△ 湖北省农民协会通电讨蒋,指责蒋介石反抗中央、压迫党部、摧残工农兵、背叛孙中山、背叛党等12条罪状,表示誓率全省农民,联合全国革命的同胞,“与此獠决一死战,虽牺牲一切,亦在所不惜”。
△ 广东北江农会和海员工会等联合陈嘉祐部,在韶关宣布脱离广东省政府,同时收缴第五军驻韶部队枪械,扣留韶关中央银行50万元,组织广东农民总指挥部及南韶连政务处,动员各界组织党权运动大同盟。20日,李济深派队镇压,并调广西军队前往协助。
△ 上海商业联合会致电南京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会,表示坚决支持蒋介石清党主张,“愿为后盾”。
4月17日 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加派萧佛成、蔡元培、李石曾、邓泽如、何应钦、白崇禧、陈可钰、陈铭枢、贺耀组九人为政治会议委员;复推选胡汉民为中央政治会议主席;国民政府于本月18日开始在南京办公,同时举行庆祝典礼。
△ 陈友仁致驻汉日本领事高尾建议书一件,提出:一、国民政府与日本成立相当妥协,日本须恢复长江流域旧日之态度,国民政府并严厉取缔排日运动;二、日本脱出五国联合通牒,对于国民政府外交上问题,须根本采取独立性质;三、国民政府与日本在列国对复牒未有表示前,即组设宁案调查委员会,双方互派代表在发生地点谈判,解决一切问题。
△ 北京政府外交部为搜查苏联大使馆事令郑延禧复照苏联政府,诡称:苏联外交等机关人员图谋颠覆驻在国政府,破坏驻在国秩序,故不得不取断然之处置,且按国际法遇事实上必要时,检查使馆亦非绝对不许之事。
△ 武汉国民政府为打破蒋介石与帝国主义者经济封锁,是日特下令禁止现金出口,并颁布《集中现金条例》,封存各银行之现金400多万元,规定凡完纳国税、流通市面均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行之汉口通用钞票为限,凡持有现银或其他商业银行纸币者,准换成以上三行钞票使用,一律不兑现。次日,上海银行公会议决即日与汉口各行暂停往来。20日,北京银行公会电上海银行公会取一致态度。
△ 上海银团续垫借300万元,以二五附税作抵,供蒋介石军需及苏省政费之用。
△ 武汉国民政府议决发行直鲁豫陕国库券900万元,分三个月发行,每月发行300万元,流通市面,与现金一律行使。
△ 梧州军警当局奉令逮捕共产党人,解散苍梧书社。
4月18日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上午9时,政府委员蒋介石、吴敬恒、张静江、胡汉民、柏文蔚、蒋作宾、蔡元培、邓泽如、李石曾、陈铭枢、甘乃光、陈果夫、叶楚伧等举行就职典礼。由蔡元培授印,胡汉民代表受印。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发表《建都南京宣言》。同日,各团体在公共体育场举行“庆祝建都南京与恢复国民党党权大会”,蒋介石、吴敬恒、胡汉民等莅会并发表演说,通过“请中央执监联席会议严厉取缔跨党分子”、“请中央执监联席会议训令各级党部从事清党运动”等案。会后举行游行和阅兵式。
△ 南京国民政府发出密字第一号令,通缉共产党首要和国民党“附共分子”197人。通缉令称:“查此次逆谋,实以鲍罗廷、陈独秀、徐谦、邓演达、吴玉章、林祖涵等为罪魁,以及各地共产党首要、次要危险分子,均应从严拿办。”
△ 武汉国民政府下令免蒋介石本兼各职。令称:“蒋中正屠杀民众,摧残党部,甘心反动,罪恶昭彰,已经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开除党籍,免去本兼各职。着全体将士及革命民众团体拿解中央,按反革命罪条例惩治。”同日又令:“国民革命军第一集团军所统率之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各方面军及总预备队,着均归军事委员会直辖。”
△ 北京警察总监陈兴亚通令各区郊警署,检查界内书肆书摊,禁止宣传共产主义书籍发行。又令此后凡到新书,务须先送警厅审查,始准售卖。
△ 天津戒严司令部奉命将今春在英租界国民党天津市党部捕获之革命者赵遵三等15人就地枪杀。
△ 张作霖委徐寿椿为第二十二军军长,是日徐在河南赊旗镇就职。
△ 晨,江北直鲁军炮击南京下关,北伐军散兵壕数处被毁。上午9时在浦口上游四英里处又发生激战,鲁军炮弹命中北伐军“永绩”舰尾。北伐军发炮还击。停泊江面英舰“满梯斯号”以机枪射击北伐军,炮声始息。
△ 《中日通商条约》至本月19日届期,是日第十五次中日商约会议议决延长三个月。
4月19日 武汉国民政府在武昌南湖举行第二期北伐誓师典礼及庆祝军事委员会成立大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委员全体出席阅兵。唐生智任总指挥(名义是第四方面军),统率三个纵队。以张发奎为第一纵队司令官,任右翼,指挥第四、第十一两军及贺龙独立第五师,经汝南、上蔡攻开封、归德;以刘兴为第二纵队司令官,指挥第三十五、第三十六两军向京汉路正面前进;以新收编的河南保卫军田维勤、靳云鹗部及暂编第三军梁寿恺、暂编第五军庞炳勋、新编第十四师安俊才、新编第十六师张万信等部为第三纵队任左翼,沿京汉路西侧地区前进,限4月29日前集中完毕。总计武汉政府攻击部队人数共六万,步枪4.5万支,参加抗击郑州以南号称奉军精锐之14个旅七至八万人,步枪五万,大炮500门,坦克10余辆。
△ 自是日至5月6日,武汉中央土地委员会共举行五次扩大会议,正式讨论解决土地问题。出席人数最多者为40人,代表15个省区。会议经过激烈争论,大致认为理论上土地须全数收归国有,但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只能做到政治的没收(部分没收)。小地主及革命军人的土地应加以保障,地主及佃农制度尚未能完全消灭。根本解决土地问题的办法,中央只能规定一个原则,详细办法应由各省酌情自行拟定。会议通过决议案多项:一、解决土地问题之纲领;二、解决土地问题之意义;三、农民政权与解决土地问题;四、佃农保护法;五、革命军人土地保障条例;六、处分逆产条例;七、解决土地问题等。后《解决土地问题决议案》提交武汉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时,又决定暂时保留,不予公布。
△ 南京举行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成立两部:一、财政部,推定古应芬为部长;二、外交部,拟推伍朝枢为部长,伍未到任前,仍由代部长陈友仁负责,办理宁汉交涉。
△ 贵州周西成突于是日自铜仁进驻湖南辰州(今沅陵),与袁祖铭旧部将领会议,决定向长沙进兵。驻辰州黔军刻向常德前进。常德黔军王天章、毛鸿绪两师,已向长沙进发。唐生智急令何键返湘,调集各军防御黔军。
△ 苏联代理大使齐尔内赫率馆员30余人离北京返国。21日,北京英、美使馆接收苏联使馆管理权。
△ 上海各路商界总联合会电贺南京政府建都南京。
△ 上海拥蒋之各界召开“国民政府建都南京、恢复国民党党权大会”,通过拥护中央执监联席会议,驱逐鲍罗廷,通缉徐谦、邓演达等决议。江、浙各地亦开同样大会。
4月20日 中共中央在汉口发表《中国共产党为蒋介石屠杀革命民众宣言》,完全支持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关于罢免蒋介石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开除党籍和拿办的决定。指出“蒋介石业已变为国民革命公开的敌人,业已变为帝国主义的工具,业已变为屠杀工农和革命群众的白色恐怖的罪魁”。号召形成一个巩固的革命民主主义的战线来对付与战胜帝国主义、军阀、封建、资产阶级的联合势力。
△ 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会在南京成立。委员会主席陈光甫暨委员陈其采、钮永建、虞洽卿、汤筱斋、汤济沧、吴震修、王晓籁宣誓就职,即开首次会议,讨论整理江苏省财政事宜。
△ 国民革命军川军各路总指挥刘伯承等为重庆“三三一”惨案致武汉国民政府呈文称:假革命刘湘,昔称臣于袁氏,乃帝制之余孽,屡构衅于川战,实四川之祸魁。自任革命军长之后,犹阳奉阴违,近复乘重庆各界反英大同盟开会之际,勾结右派,制造3月31日大屠杀,罪恶滔天。应请中央政府免其军职,明令讨伐。
△ 第四军副军长黄琪翔率第十二师、第二十五师开赴河南驻马店。29日,第一纵队指挥官兼第四军、第十一军军长张发奎率十一军到达驻马店。
4月中旬 中共中央从上海迁至武汉。在武汉的共产国际代表团和中共临时中央,连电催促在上海的中共中央赴汉,认为国民政府在武汉,一切问题都应集中力量在武汉谋解决。《汪陈宣言》发表后,陈独秀及中共中央多数领导人离开上海赴武汉。本月中旬,中共中央机构正式移驻武汉。
4月21日 武汉军事委员会通电全国,号召一致努力完成北伐及肃清蒋介石等叛党分子。电称:“沪宁克复,长江肃清,已取得革命工作第一期之胜利,但张作霖、张宗昌恃帝国主义者之后援,盘据直鲁关外各省。而反革命派蒋介石等又复甘心叛党,在沪宁粤一带,屠杀革命民众,使已得解放之东南人民,再入痛苦之境地。我国民革命军,承总理之遗训,受党国之重托,为解除全国人民痛苦,完成北伐起见,已在武昌南湖举行北伐誓师典礼,尚望全国民众及我革命将士,一致努力,以竟全功。”
△ 蒋介石通电宣布军事委员会由广州迁移南京,于本日开始办公,否认武汉中央政府。
△ 广州发现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广东办事处、省港罢工委员会、广州工人代表大会、香港总工会等五团体署名之布告,号召全市工友为反抗蒋介石、李济深等的摧残和恐怖,于22日举行政治总同盟罢工一天。当局当晚捕去80余人。22日又枪杀散发传单者五人,但仍有部分工人罢工。23日各报停刊,海员、轮渡、油业等工人一律罢工。
△ 张宗昌令山东省财政厅向各县征收军事特捐1000万元。
4月22日 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军事委员会委员联名通电讨蒋,斥责蒋介石反抗中央进而自立中央,抵沪以后,与帝国主义妥协,借反共产为名,不惜屠杀民众,为其贽见之礼物。号召革命民众“依照中央命令,去此总理之叛徒,本党之败类,民众之蟊贼”。
△ 南京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派吴倚沧、靳鹤声、左景烈、洪轨、甘家馨为南京市党部改组委员,接管该党部。
△ 江苏兼上海财政委员陈光甫等由宁抵沪,下午即会同在沪委员开第二次会议,继续筹划财政事宜,并决定设沪宁分会。宋子文原设之财政部驻沪办事处及附设之江苏财政处撤销。
△ 九江工人举行反对蒋介石示威,部分军队亦加入。卫戍司令贺耀组部与反蒋军队发生冲突,两军在九江市内开枪互击,死亡10余名。贺耀组宣布全市戒严,禁止游行集会。
4月23日 国民党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各期学生召集武汉各界在阅马厂举行讨蒋大会,除全体学生外,第四军、第八军、第十一军、第十五军及武汉各团体百余,共40万人参加。
△ 驻汉日本副领事访国民党中央工人部部长陈公博商议维持商业、交通问题。当经外交部、总工会及日商业会社代表等谈判,决定日商准于本月27日复业。
△ 湖南省政府发行不兑现之省金库流通券50万元,以募集之省银行股款为准备金,俟省银行开幕发行票币时,即行收回。是日公布条例九条。
△ 北伐军由南京幕府山用大炮向浦口猛轰,鲁军铁甲车及大炮均被击毁,死伤甚重,丧失战斗力。
4月24日 蒋系海陆军将领由何应钦、杨树庄领衔在南京发表陆海军会议宣言,公布拥护南京“国民政府”、反共、一致完成“北伐”等六项议决案。
△ 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为严防帝国主义者挑衅,通告各党部、各军政治部、各工会、各农会宣传外交政策,略谓:中央为应付此严重局面,已制定战时外交策略宣传大纲,并组织武汉各界临时联合会指挥一切。惟尚须各级党部及人民团体一致动员,集中全部精力向民众作广大宣传,方能使中央外交政策得民众之拥护。
△ 蒋介石改委第四十军军长贺耀组为南京戒严司令兼沪宁路要塞司令。
△ 云南国民党省党部正式成立。胡惹愚、龙云等九人为执委。
4月25日 武汉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特任阎锡山为第三集团军总司令。
△ 蒋介石以吴敬恒为总司令部政治部主任,陈铭枢、刘文岛为副主任,是日三人于南京就职。
△ 北京当局对李大钊案决定组织特别法庭,由安国军总司令部军法处、京畿卫戍司令部、京师高等审判厅、京师警察厅组成,性质属军事范围。是日特别法庭在警察厅正式成立,安国军总司令部委何丰林为审判长,各方面所派人员共13人。
△ 黄埔学生军到宁共1000余人,自第二十一师严重部队开往苏州、昆山一带,随去约300余人。余下在宁不过700人,已在成贤街组织黄埔同学会,会长蒋介石。该会之黄埔学生是日成立清党委员会,从事清党反共。
△ 杨虎、陈群在各报发布命令,悬赏缉捕共产党人及工人运动领袖林钧、王守谦、余泽鸿、吴广吾、李泊之、朱义权、龙大道等20人。
△ 上海商业联合会募集300万元,为蒋介石军队“筹饷慰劳”。
△ 在彭湃、罗绮园领导下,古大存、宋魏公等集合武装农军5000余人,是日在广东五华县属安流渡地方游行示威,高呼“拥护汉口联席会议”、“打倒蒋介石”等口号,并声明组织苏维埃劳农政府,实行农工专政。5月8日,五华县省港澳工商联合会电请广东省政府“迅派得力军队围拿究办”。
△ 接收天津英租界委员会在北京开会,北京政府外交、内务、财政、司法四部,每部二人,安国军委员六人,委员长吴晋、总参议杨宇霆均出席。会议由赴津各委员报告谈判经过,并讨论业经中英签字关于接收英租界之草案。
△ 南京方面之李宗仁、王天培军对驻九江之武汉方面朱培德军从事防御。在津浦路作战之鲁涤平军全部与程潜军一部表示服从武汉国民政府,潜行退至安徽,图袭取南京。
△ 武汉国民政府劳工部、外交部、湖北总工会等代表与日副领事商定非正式解决“四三”惨案条件六项:一、日本撤兵,并撤各种防御武器;二、日商复业,发给华人工资;三、国民政府撤退驻防华界军警及纠察队;四、工人绝对服从政府命令,决不仇视日人;五、国民政府负责保护日人生命财产;六、“四三”案保留,俟至适当时期,再开谈判。
4月26日 南京政府通电接受南京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反共议决案:一、对各地共产党首要分子经党部举发者,由就近军警分别看管监视;二、所有汉口联席会议及二届三中全会中央执行委员会议产生之机关所发之命令,一律否认。
△ 川军总司令熊克武等七人前在粤以勾结陈炯明嫌疑被捕,软禁于虎门炮台,是日南京政府议决释放,电粤执行。
△ 南京政府任命钮永建、何应钦、叶楚伧、白崇禧、杨树庄、陈铭枢、郑毓秀、朱炎、高鲁、张乃燕、陈和铣、甘乃光、陈光甫、何玉书、贺耀组、张寿镛为江苏省政务委员会委员,钮永建兼民政厅长,何应钦兼军事厅长,叶楚伧兼建设厅长,陈光甫兼财政厅长,张乃燕兼教育厅长,陈和铣兼司法厅长,甘乃光兼农工厅长。
△ 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派张静江、蒋介石、蔡元培、何应钦、周凤歧、庄崧甫、陈其采、马叙伦、蒋梦麟、邵元冲、朱家骅为政治会议浙江分会委员。该会即日成立。
△ 政治会议上海分会议决限钱永铭、虞洽卿、冯少山、王震、潘宜之等克日前往接收上海总商会,并通令缉拿该会会长傅筱庵,押解戒严司令部讯办。
△ 湖南各界在长沙举行反对国际帝国主义及讨伐蒋介石示威运动大会。全城罢课、罢工、罢市,参加人数达20万之多。
4月27日 是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在汉口召开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出席代表80多人,代表党员5.79万余人。共产国际代表罗易、鲍罗廷、维经斯基出席大会。国民党代表徐谦、孙科、谭延闿亦应邀出席。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接受共产国际第七次大会关于中国问题决议案之决议》、《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议决案》、《土地问题议决案》和《职工运动议决案》等。陈独秀仍被选为中央总书记。
△ 武汉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通过《关于指导江西、湖南党务案》,派陈其瑗为江西特派员,林祖涵为湖南特派员。
△ 国民革命军第二军教导师师长陈嘉祐率全体官兵致电武汉国民政府,痛斥南京伪政府。
△ 南京政府任命蔡元培、李石曾、汪精卫为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汪精卫为东南大学校长,褚民谊为中法工业专门学校校长,周凤歧兼任浙江军事厅厅长。
△ 浙江省政务委员会改称浙江省务委员会,是日成立省政府。主席张静江暨各委员、厅长就职。
△ 武汉国民政府为肃清反革命,特组织武汉保安委员会,并公布《武汉保安委员会暂行条例》。该委员会由国民政府委员代表、外交部长代表、武汉公安局代表、武汉卫戍司令及总工会纠察队代表等组织之。该会有审判及处决在武汉逮捕反革命犯之权,惟执行死刑须呈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核准。
△ 李济深在广州召开“清党及庆祝迁宁大会”,发表所谓《护党救国宣言》。各马路密布军警,搜查行人,公安局门前交通几断。
△ 吉林省为安置30万直隶、山东出关难民,特订定安抚冀鲁难民办法。
4月28日 李大钊在北京被张作霖杀害。是日上午10时特别法庭秘密开庭,审判长何丰林以“扰乱治安”罪宣判李大钊、路友于、谭祖尧、张挹兰等20人绞刑。同日下午在警察厅看守所执行。李大钊临刑时神色不变,首登绞台,从容就义。次日,特别法庭续判舒启昌等10人徒刑。
△ 新编第五军军长叶开鑫在宁改就蒋介石所委第四十四军军长职。
△ 蒋介石令杜起云将驻南京附近程潜第六军第十九师杨源浚部三个团解除武装。
△ 南京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决,任潘宜之、陈群、吴倚沧、汤济沧、黄惠平、冷欣、陈德征、冷隽、俞国珍、张晴川、周志逸为上海特别市党部临时执行委员,并指定潘宜之、陈群、吴倚沧为常务委员。
△ 国民党战区农民运动委员会在鄂成立,该会宗旨为“执行国民党之政纲,发展农民组织,解除农民穷苦,并建立国民革命军与农民之亲切合作”。
△ 蒋介石以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名义发出布告,嗣后凡有汉口地名之中国、交通两银行钞票不得在他省兑现。次日,南京政府通电,令长江下游各地禁止现金运往武汉,并禁汉票在各地行使。
△ 广州无线电台成立,此后沪、粤消息可用无线电直接通讯,不必再经香港水线传递。
4月29日 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凡12条。该会为南京政府军事最高机关,委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遴选,交“国民政府”特任;互选五人或七人为常务委员,由常务委员中选一人为主席;在战时得设革命军总司令,由中央执行委员于军事委员中遴选一人,由“国民政府”特任。
△ 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改组广州政治分会,任古应芬、李济深、黄绍竑、戴季陶、陈孚木、甘乃光、陈可钰、朱家骅、李福林、李宗仁、白崇禧、宋子文、何香凝13人为委员。
△ 南京政府任命周西成、何应钦、王天培、李燊、周恭寿、李仲公、熊逸滨、杨元桢、彭俊、窦觉苍、平刚、杨权、熊杰、傅启钧、马空凡15人为贵州省政务委员会委员。
△ 蒋介石令白崇禧将驻镇江程潜第六军第十七师邓彦华部包围缴械。后该部改编归白节制。
△ 唐生智由武汉出发赴河南前线指挥第二期北伐部队。
△ 安徽太湖民众二万余人举行反蒋示威运动。全城罢市、罢工、罢课,乡间农民亦前来参加。通过决议案,一致拥护武汉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打倒叛徒蒋介石,取消南京伪政府。
△ 上海交涉员郭泰祺正式照会各国领事,并转达各国政府,通告南京“国民政府”已于18日成立。
△ 英、美、日、法、意五国公使在北京日使馆会议宁案第二次通牒事。英使对华态度依然主张强硬,法使反对武力对华,日使支持法使主张。决定取消前次起草之通牒,另行起草,词句改采缓和。
4月30日 武汉国民政府电冯玉祥称,国民政府已下讨奉令,任冯为第二集团军总司令;已令唐生智所部于本月15日以前集中汝宁、驻马店一带;第三方面军李宗仁部已达蚌埠,第一、第二方面军何应钦、程潜部正衔尾由津浦线北进,嘱冯军即日出关会师。
△ 广东东江共产党人联络农军,集中海陆丰及潮阳、揭阳、普宁各地准备起义。其在海陆丰者系由彭湃领导,吴振民为总指挥。是日农军在海丰成立农民政府,颁发拥护武汉中央政府口号,实行去年国民党联席会议决议案。5月9日,农民政府因力量孤单,被惠州警备司令胡谦派兵一团解决。
△ 于珍坚辞奉军第十军军长及北京卫戍司令职,张作霖命王树常暂代第十军军长,王是日在开封接任。5月23日,邢士廉正式代理京畿卫戍司令。
△ 北京警察厅布告禁止秘密结社,限令实践社、新军社、四川革命青年社、新滇社、革新社、琼岛魂、琼崖协进会、中山学社、新中学社等团体即日解散。
△ 收回天津英租界交涉,驻津英领事詹姆生提出二条件:一、工部局所发行之600万元公债,须中国承认偿还;二、以前所有英国人职务,租界交还后一律蝉联,不得更动或降黜。是日安国军外交处处长吴晋在北京召集会议研究应付办法。
△ 吉林省临江农商教育会等为日人谋在临江设立安东领事馆分馆事致电北京政府外交部,略称:临江向无日侨,本无设领之必要。彼之垂涎者以临江地居鸭江中枢,其用意无非扰我沿江政权,排我经济发展,请外交部予以拒绝。
是月 英、日等国为保持其在华特权,对武汉政府采取各种手段实行经济封锁,如故意停闭工厂、银行;唆使奸商、买办向中央银行挤兑;将大批现金偷运上海;图谋从武汉运出燃料、食料等等。截至4月份,由于货运稀少、码头冷落等原因,武汉失业工人已不下30万人。武汉政府特设湖北失业工人救济局,每人每日发洋二角救济。
△ 驻津美领事白格通知直隶交涉署称:奉美使训令,放弃1880年中美条约规定之观审权,凡美人控诉华人之案,由中国新式法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