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5月1日(三月十九日) 孙中山致函陈楚楠、张永福,请转李水龙速赴香港加入革命活动。
5月2日(三月二十日) 日公使林权助照会外务部,称日本于奉天设警察署及派出所,于中国行政权“毫无侵涉”。7日,外务部复照林权助,日在奉设警察署及派出所,与现行条约不符,坚持应按约撤出。
5月3日(三月二十一日) 清廷以四川总督岑春煊为邮传部尚书,裁缺盛京将军赵尔巽为四川总督。
△ 清廷任命梁敦彦充出使美(国)、墨(西哥)、秘(鲁)、古(巴)大臣。
5月5日(三月二十三日) 清廷命庆亲王奕劻管理陆军部,并察核各衙门事务。
5月7日(三月二十五日) 御史赵启霖奏劾段芝贵夤缘无耻,以天津歌妓献于载振,并以10万金为奕劻寿礼,遂得署黑龙江巡抚。是日,清廷诏命醇亲王载沣、大学士孙家鼐彻查。
△ 清廷谕令收回段芝贵署黑龙江巡抚成命,以程德全署黑龙江巡抚。
△ 清廷调出使荷兰国大臣陆徵祥充保和会专使大臣,遗缺以钱恂继任;李经方充出使英国大臣。
5月9日(三月二十七日) 外务部电前盛京将军赵尔巽,日商私订开矿合同,应切实谕禁,并照会日领事声明不认。
5月10日(三月二十八日) 英公使朱尔典照会外务部,抗议晋抚取用公款赞助保晋矿务公司购买机器,以抵制洋人在晋之商政,并续索取偿款。
5月11日(三月二十九日) 日公使林权助照会外务部,声称抚顺千山台煤矿,烟台尾明山煤矿,按照日俄和约矿权应转属日本,否认华商对该二矿之所有权,拒绝交还千山台、尾明山两矿。
5月12日(四月初一日) 福州将军崇善奏准招募公债120万两,为开办农林实业之用。
5月14日(四月初三日) 周馥派防军标统赵声(同盟会会员),统领郭人漳会同总兵何长清镇压三那起事。赵密遣人与刘思裕接洽相机举事,事泄,赵急讽刘逃走。刘不肯,旋为何长清所杀。三那起事失败。
△ 法部奏准《司法权限章程》,凡12条。
△ 清廷命库伦蒙古办事大臣绷楚克车林会同库伦办事大臣延祉督办矿务。
△ 沪宁铁路常(州)无(锡)段工竣通车。
5月15日(四月初四日) 清廷命沿江沿海各省督抚严防私运军火,以消隐患。
△ 民政部奏请通饬各省酌裁民壮各役,募练巡警。
5月16日(四月初五日) 清廷以御史赵启霖奏参段芝贵夤缘亲贵不实,革职。次日,都察院各御史为赵启霖革职事集会商讨。
5月17日(四月初六日) 江西九江南昌间铁路工人因索取工资,捣毁新坝分局。
△ 清廷准载振奏请,开去其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农工商部尚书各差缺。
△ 袁世凯派蔡廷幹统带军舰“海容”、“海圻”两艘游历南洋,借以保护华侨。
△ 赵尔巽电外务部,请照会日使,禁阻日人越界收取黄海、渤海及山东沿海一带渔利。
5月18日(四月初七日) 清廷以镇国公载泽为度支部尚书,调度支部尚书溥颋为农工商部尚书。
5月19日(四月初八日) 粤汉铁路武(昌)岳(州)段开工。
5月22日(四月十一日) 同盟会黄冈之役。革命党人余丑、陈涌波奉孙中山命率会党700余人发动潮州黄冈起义,是晚9时攻城,血战一夜,次晨攻占黄冈。
△ 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奏准东三省官制,奉、吉、黑三省各建行省公署,以总督为长官,巡抚为次官,设二厅、七司。
△ 广东合浦县农民千余人进城大闹县署,次日抢教堂。
5月23日(四月十二日) 黄冈起义军在旧都司衙门成立军政府,举陈涌波、余丑为正副司令,并以“大明都督府孙”或“广东国民军大都督孙”等名义发布文告及颁布纪律十余款。
△ 浙江嵊县“乌带党”起事。
△ 西藏江孜开埠。英公使朱尔典请予藏民以划押全权,俾与印员直接交涉。外务部却之。
5月25日(四月十四日) 黄冈起义军由陈涌波率一部向潮州、汫洲进发,清将黄金福率兵驻守,陈部进击不胜,黄冈余丑闻报披发誓师,攻汫仍不取胜。次日,清援兵大集,起义军与敌激战数小时,死伤甚众,乃退回黄冈。
5月27日(四月十六日) 余丑、陈涌波等会议决定解散黄冈起义军。余等由海道往香港,陈等藏匿于黄冈附近南岭山。黄冈起义失败。是役死难者94人,事后被捕牺牲者60余人。
△ 清廷谕两广总督周馥、闽浙总督松寿,迅速会剿黄冈起义军。
5月28日(四月十七日) 清军进入黄冈,搜获余丑等遗落之党人名册,按名逮捕,惨杀200余人。次日,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部赶至黄冈,又捕杀起义军多人。
△ 清廷开缺两广总督周馥,补授邮传部尚书岑春煊为两广总督。次日以陈璧为邮传部尚书。
5月30日(四月十九日) 清总税务司赫德与日公使林权助在北京签订《修订大连海关试办章程》。
5月31日(四月二十日) 中德两国在北京签订《中德会定电报事宜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