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新生活运动" class="reference-link">第四节 新生活运动
30年代初期,蒋介石面对着内外交困的统治危机。对内,他以全力发动对中国工农红军的多次军事“围剿”,并在其统治区进行文化“围剿”,但既不能阻挡共产主义运动在中国的发展,也不能使其动荡不安的统治秩序得到稳定。他感到这种革命思想的威慑力量比军事威胁还要可怕,曾感叹地说:“此种思想上之流毒,实较有形匪患尤甚。”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各地抗日反蒋运动日益蓬勃发展。蒋介石为使其专制独裁统治能够在社会生活方面得到体现,于1934年初在南昌发起一个企图恢复中国固有道德,达到“民族复兴”的所谓“新生活运动”。
按照蒋介石等人煞费苦心的策划,新生活运动试图从国民生活的衣食住行基本方面入手,用“礼义廉耻”等封建的伦理纲常、四维八德,与德意日法西斯的统治手段、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生活方式相混合,来整治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言论行动,使之摆脱共产主义和其他民主主义思想的影响,以维护国民党的政治统治,达到其控制下的国家复兴。
一 新生活运动的组织发起" class="reference-link">一 新生活运动的组织发起
新生活运动的组织发起,与国民党内的“三民主义力行社”关系密切。如前所述,力行社成立于1932年3月,蒋介石亲任社长,是直接效忠于蒋本人的秘密组织。蒋介石企图以这个组织为核心加强对全国的控制,为其专制独裁统治开创一个新时代。1933年9月,蒋就在力行社成员中鼓吹“伟大的中国的第二期革命,现在已经临到我们头上”(126)。要求他的亲信们负起责任,为实现对全国的极权统治出谋划策,贡献方略。
力行社成员多数到国外考察过,十分倾慕西方的社会生活。有的成员去德国考察,更觉得那里秩序井然,而国内却是糜烂杂乱,遂有倡导新生活的建议。1933年11月,蒋介石在南昌行营成立“党政军调查设计委员会”,下分政治、党务、军事三组,以力行社成员为骨干,制订军事、政治的大政方针。其中政治组的设计任务之一是中国文化的改进,目标是“要从教育学术和一切文化事业上,将国民心理和社会风气,以至民族的气质性能,使之革新变化,以保根本的挽救危亡,复兴民族”(127)。这实际上就是后来新生活运动所揭示的基本思想。力行社成员在建议报告中已包含有“礼义廉耻中,应表现在衣食住行”(128)的思想,遂被蒋介石采纳为新生活运动的重要内容。这一运动的筹划设计工作由政治组中的数名委员暗中进行,其中邓文仪作为力行社的发起人与主要负责人之一,主持了新生活运动的规划工作。
1933年冬至1934年初,蒋介石离开南昌亲自调兵遣将镇压福建事变,他还是留下一些亲信筹划新生活运动的事宜。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准备后,蒋介石于1934年2月9日乘机飞回南昌指挥江西“剿共”战事。2月12日,蒋介石在南昌行营扩大纪念周的集会上发表题为《教养卫》的训词。他说:“现在我们国家的存亡,差不多完全要看我们江西做关键,如果江西能将土匪剿清,社会安定……我们的国家和民族一定由此复兴起来!”他还说:“现在中国,所以衰败至此的原因,就在一般人不知道自己负有建设国家和复兴民族的责任,更不知道自己有尽此责任的能力,因而苟且偷安,敷衍塞责。一人如此,大众皆然,于是养成一种偷惰颓败的风气,使整个国家和民族陷于危亡的状态。”(129)为此,蒋介石提出“要努力于‘教’、‘养’、‘卫’三件事,而以教育的方法,作一贯的推进。关于‘教’,要以‘礼义廉耻’为基本要义。关于‘养’,要注重‘衣、食、住、行’四项基本生活的修养——(整齐、清洁、简单、朴素)。关于‘卫’,要从‘严守纪律,服从命令’,做到共同一致。”(130)这次讲话是新生活运动出台的前奏。
2月19日,江西南昌各界五百多人齐集百花洲附近的乐群电影院,南昌市各学校的校长、国民党党政军界官员都参加扩大的总理纪念周。蒋介石在会上发表题为《新生活运动之要义》的讲演。他首先强调“改革社会”,“复兴一个国家和民族,不是用武力所能成功的”,而是“第一,就是要使一般国民具备国民道德;第二,就是要使一般国民具备国民知识”;而国民道德是通过“衣食住行”四项基本生活表现出来,其道德的标准就是“礼义廉耻”。他认为东西方资本、帝国主义国家的人们,一切行动统统合乎现代国民的要求,合乎“礼义廉耻”,“不要廉耻的饭他们不吃,不要廉耻的衣他们不穿,不合礼义的事情他们不做”,要求中国人的行动要效法洋人。其次,他要求党政军学商各界,特别是教育界、知识界,“首先能够一齐奋发,以‘昨死今生’的精神,共同协力来做除旧布新的工作,然后一般国民才有效法”(131)。蒋介石宣称:“我们现在在江西一方面要剿匪,一方面要使江西成为一个复兴民族的基础。要达此目的,必须自江西,尤其是从江西省会所在的南昌这个地方开始,使一般人民都能除旧布新,过一种合乎礼义廉耻的新生活。”他断言新生活运动在“半年以内,一定可以风动全国,使全国国民的生活都能普遍的革新。那时,无论是要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无论是要报仇雪耻,复兴我们的民族,都不是什么难事”(132)。
2月21日,南昌新生活运动促进会成立,蒋介石自任会长,邓文仪任主任干事,萧纯锦任副主任干事,李焕之任书记。次日,南昌新生活运动促进会召开首次干事会议,研究制订新生活运动推向社会的各项规划、章程。会议决定以南昌为试验区,逐步推行。3月11日,新运促进会在南昌公共体育场召开新生活运动市民大会,南昌及附近二十多县市民中有十万余人被要求参加大会。蒋介石、宋美龄夫妇均出席大会,蒋介石发表《力行新生活运动》的演说。3月18日,南昌新运促进会又组织市民新生活运动提灯大会。经过蒋介石及国民党各级机构的大力推动督促,在短期内南昌的面貌有了改观,新运促进会自称“规矩”、“清洁”两项已大改旧观。
南昌发起新生活运动后,迅速推向全国。南京、上海、福建、北平、江苏等省市,相继成立地方性的新运组织。例如3月21日,何应钦从北平致电国民党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通告北平新生活运动促进会成立。5月,处于半割据状态的山东军阀韩复榘也发起组织新生活运动。6月,蒋介石亲自拟定《新生活运动纲要》,7月颁行全国,作为各地推行新运的理论和组织依据。7月1日,南昌新生活运动促进会改组为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作为全国开展新运工作的指导机关,蒋介石仍自任会长,熊式辉、邓文仪分任正、副主任干事,阎宝航为书记,并聘何应钦、陈果夫、张群、康泽、邓文仪、杨永泰、熊式辉、蒋孝先等国民党要员三十三人为指导员。同时颁布了各级新生活运动促进会组织大纲,规定各地各级新运促进会要接受总会指导,由当地最高长官主持,由民政、教育、警察、军事等部门派出的高级官员组成。基层乡村由区保甲长、工人由厂长或工会负责人、商人由各业公会负责人、学校由校长、公务员由机关主管、家庭妇女由妇女协会、军队由党部或政训处长或主管长官分别负责。
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通令各地各级国民党党部,要求“以新运列为党务考绩”。这一措施进一步加速新运的推行。到1934年底,全国除东北及西南等数省外,南京、上海、北平、湖北、湖南、山西、山东、河南、河北、福建、安徽、陕西、江苏、浙江、甘肃、察哈尔、绥远、青海等省市均已完成新运的组织工作,平汉、陇海、胶济等铁路线也组织了新运促进会,独立开展活动。新运的组织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
二 新生活运动的内容及其实质" class="reference-link">二 新生活运动的内容及其实质
从1934年2月至7月,蒋介石先后发表了《新生活运动之要义》、《新生活运动之中心准则》、《力行新生活》和《新生活的意义和目的》等六篇演说,又手订《新生活运动纲要》、《新生活须知》等重要文件,稍后再加订《新生活运动公约》、《新生活运动推行方案》、《新生活运动歌》,形成了新生活运动的一整套理论、方针和方法。大张旗鼓地宣传,以使人们了解新生活运动的内容及其政治目的。
首先,蒋介石确定以“礼义廉耻”为新生活运动的准则。3月5日,蒋介石在南昌行营扩大纪念周上作《新生活运动之中心准则》的演说,他规定“新生活运动之中心准则为‘礼义廉耻’”,而其中“第一要紧的就是‘礼’”。他要求人们要“学礼、知礼、行礼”;“礼一定要有节”,“节就是合理的规矩节度”(133)。他特别强调礼是“四维”、“六艺”之首,是新生活运动的中心内容。他把礼解释为循规蹈矩,是同历代封建统治者崇尚“礼治”一脉相承的。《新生活运动纲要》则全面表达了新生活运动的内容和目的,“纲要”规定新生活运动的内容,“就是提倡‘礼义廉耻’的规律生活”;提出“‘礼义廉耻’,古今立国之常经,然依时间与空间之不同,自各成其新义”。“‘礼’是规规矩矩的态度。‘义’是正正当当的行为,‘廉’是清清白白的辨别,‘耻’是切切实实的觉悟”(134)。在《新生活须知》中作了比较通俗的说明:“何者为礼,敬恭是主,守法循理,戒慎将事,和气肃容,善与人处,孝亲敬长,克敦伦纪”。“何者为义,一心济世,厚人薄己,不争权利,急公忘私,弗辞劳瘁,扶善除恶,以彰公理”。“何者为廉,既明且洁,严慎取予,操守有节,辨别是非,力排谬说,崇尚节约,以惜物力”。“何者为耻,心存羞恶,不屑卑污,尊重自处,不甘暴弃,力求进步,不图苟存,宁死御侮”(135)。上述的释文表明,“礼、义、廉、耻”都是围绕“礼”来阐述的,而礼的核心就是要人们遵守社会定律和国家纪律,也就是国民党政权存在以及由该政权制订的法规法律。说到底是要老百姓做国民党政权的驯服臣民,从而消弭革命人民的正义斗争和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
第二,新生活运动从改造国民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为实行起点,这是新运的主要内容。蒋介石说:“新生活运动之意义和内容,可以综合起来说,就是:要使全国国民从衣食住行日常生活上表现我们中国礼义廉耻固有的道德习惯来达到行动一致的目的。”(136)在《新生活运动纲要》中规定:“食衣住行之遂行,可分为资料之获得,品质之选择与方式之运用的三个方面。”其中“资料之获得应合乎廉”,即“食衣住行之资料,须以自己劳力换得,或以正当名分取予”;“品质之选择应合乎义”,即“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方式之运用应合于礼”,即“合乎自然的定律”,“合乎社会的规律”,“合乎国家的纪律”(137)。在《新生活须知》中规定,“食”要求“食具须净,食物须洁”;“衣”要求“洗涤宜勤,缝补残破,拔上鞋跟,扣齐钮颗”;“住”要求“住居有室,创业成家”,“剪甲理发,沐浴勤加”,“和洽邻里,同谋公益”;“行”要求“举止稳重,步武整齐,乘车搭船,上落莫挤”;等等(138)。总之,提出要“整齐、清洁、简单、朴素、迅速、确实”为具体标准,只有做到这六点,“才能是合乎礼义廉耻的新生活”。但从他通过“蔬米布帛”、“家常便饭”的规定中不难看出,他的目的是要使人们循规蹈矩、安分守己、严守纪律,不要“犯上作乱”。
第三,以生活的“军事化”、“生产化”、“艺术化”为追求目标,以“军事化”为最终目标。《新生活运动纲要》的结论中说:“新生活运动者,即除去不合理之生活,代之以合理之生活。”也就是说,“必须提倡以‘礼义廉耻’为日常生活之规律”。“提倡‘礼义廉耻’,使反乎乱邪昏懦之行为,求国民生活之军事化”,“使反乎争盗窃乞之行为,求国民生活生产化”;“使反乎粗野卑陋之行为,求国民生活之艺术化”(139)。一年后,蒋介石对这个“三化”问题又作了进一步说明:“所谓军事化者,并非欲全国同胞悉数武装悉赴疆场也,只期其重组织,尚团结,严纪律,守秩序,知振奋,保严肃,一洗从前散乱浪漫推诿因循苟安之习性已耳。所谓生产化者,亦非欲全国同胞胥作农工或尽事商贾也,只期我同胞人人能节约,能刻苦,能顾念物力之艰,能自食其力,以从事劳动生产之途,一洗从前豪奢浪费怠惰游荡贪黩之习性已耳。所谓艺术化者,更非欲全国同胞均效骚人墨客画家乐师之行为,只期其持躬接物,容人处事,能肃仪循礼,整齐清洁,活泼谦和,迅速确实,一洗从前之粗暴鄙污狭隘昏愚浮伪之习性已耳。”(140)蒋介石还规定了“军事化”的四项推行原则,即唤起尚武爱国之精神,注意迅速整齐之行动,实行简单朴质之生活,养成遵守纪律之习惯。他强调,只有“使全国国民都能过军事化的共同一致的新生活”,才能解除内外交困的危机,“完成其安内攘外之目的”,并要随时准备“捐躯牺牲,尽忠报国”(141)。新生活运动也提倡禁烟、禁赌、禁娼等。
蒋介石把新生活运动的内容和目的讲得天花乱坠。但新生活运动从开始就带有强烈的专制色彩。蒋介石把民众反抗邪恶势力的斗争,同国民党统治集团中的黑幕混为一谈,把国民党等统治者所造成的社会灾难,诬称为人民“麻木”、“堕落放纵”、“腐败昏庸”所致。蒋强调新运的基本要求是生活革命,要使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礼义廉耻”的精神发挥出来,进而达到更高的目标,即找到一条“今日立国救民唯一之要道”。力行社的骨干、新运总会的干事贺衷寒讲得很明白:“新生活运动唯一的目的,就是要把‘五四’的新文化运动底破坏运动,改变成一个建设运动。‘五四’是把中国固有的精华完全不要,今天的新生活运动,是把中国固有的精华加以发扬。”(142)按照蒋介石所设计的“新生活”,实质上是用中国几千年固有的封建道德与德意日法西斯的统治手段、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生活方式相混合,使人民停止反抗;同时也用这种混合体去号召他的党徒,在“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指挥下,为“攘外安内”政策效劳,巩固其独裁专制统治。
三 新生活运动的实施" class="reference-link">三 新生活运动的实施
新生活运动从1934年2月由江西南昌发起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是它的发端和比较认真实施的阶段,其中又可分为江西和南京总会两期。
第一期,蒋介石确定从反共前线的江西省开始,“尤其是从江西省会所在地的南昌这个地方开始,使一般人民都能除旧布新,过一个礼义廉耻的新生活”,即要对江西的人心加以“彻底改革”,使其成为“一个建设国家复兴民族的基础”(143),成为新运的试验地。“先以‘规矩’与‘清洁’两项为第一期运动之中心工作”(144),“务使以后在南昌社会或市民身上找不到一点不守规矩、不讲清洁的习惯”(145)。规矩运动包括“服装要规矩,容貌要规矩,出门要规矩,待人接物要规矩,食衣住行要规矩,一切行动要规矩”(146),也要戒绝嫖、赌、烟及酗酒等。关于清洁运动,要求个人方面从锻炼身体做好,次及衣服、被褥、饮食、器具、日常生活习惯等,都有严格的办法。对住户、商家、机关、学校、公共场所也有多项要求。如《新生活须知》中规定,要整理市容、打扫住屋、整理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不准赤膊,不准当街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小便,走路要靠右边走,不准打人骂人,帽子要戴好,鞋跟要拔上,纽扣要扣正,等等。
南昌掀起了颇大的声势。首先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活动,达到家喻户晓。其次决定每月1日和15日为检阅日,检查规矩、清洁情况。由宪兵、警察和新运会干事组成检阅队,按南昌十五个区,分成十五队具体执行。如发现违反规定的商户,给予劝导、纠正及警告。第三是考核奖惩阶段,对成绩优良者,分别给予书面奖励、登报公布、或者发给奖状。对不合格者,给予书面警告,以至停业处分。新运会通报说:新生活运动开展后,南昌市“于短促期间,收效颇宏。而‘规矩’‘清洁’两项,大异旧观”(147)。
与此同时,其他一些省市和铁路交通干线也开展“规矩”、“清洁”运动,还开展识字、体育、守时、节约、禁烟、禁赌、服用国货、造林、放足、举行集体婚礼等多项活动。
在新运推行一周年之际,蒋介石感叹新运的成绩进度“未能尽如吾人之所期”(148),又提出新生活运动的第二步骤,即实施《新运纲要》中所提出的“军事化”、“生产化”、“艺术化”三大原则。1935年4月,新运总会颁布实行新生活三化的初步推行方案,公布《劳动服务团组织大纲》,规定团员每日至少义务劳动一小时。当年各省劳动服务团共有295个,总人数达6.9万余人。至年底,四川、云南、贵州、宁夏等内地和边远省份也相继建立新运组织,还有十二条铁路及1132个县成立了当地的新运促进会。新运总会还提出开展守时、民众识字、体育、开渠、筑路、修桥补路、提倡国货、戒烟戒赌等运动。
1935年11月,南京国民政府发起了“国民经济建设运动”。蒋介石提出“国民经济建设运动一定要与新生活运动同时并进,相辅相行”(149)。在此前后,各地纷纷开展新生活运动,利用劳动服务团为地方建设服务。如湖北省曾组织武昌市、汉口市市民中18岁—45岁的男子、公务员、学生等参加,工期约30天。绥远省军队也组织了新运劳动服务团,在1935年秋天,参加修筑道路的工程(150)。
1935年驻华日军策动华北各省脱离南京中央政府,实行“自治”的一系列事件。民族危亡迫在眉睫,各族人民同仇敌忾,也促使国民政府开展对国民的军事训练,而这项工作也曾借助于新生活运动在各层次民众中进行。据记载,当时的江西、福建、湖北、河南、青海、山西等省以及一些铁路干线都以新生活劳动服务团为基础开展过国民军训。如平汉铁路全路的新生活劳动服务团团员自1935年10月以后,每周二、五下午5至6点钟集中军训。军事训练还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一些中、小学也组织起童子军,进行一些军事训练。
1936年起,“新运”总会从南昌迁至南京,新生活运动发生了一些新的发展变化。1935年12月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后,蒋介石兼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实际上全面掌管了国民党的党、政、军的最高权力。关于总会迁京经过,新运总会有如下记载:“因会长离赣常川驻京,聆受训示,诸多不便,乃由阎书记宝航于是年十二月间率领一部工作同志先行来京,暂假黄埔路励志社设临时办公处,至总会全体同仁,于二十五年一月一日始行迁京,正式通告各地新运会知照;并另成立江西省新运会,以便负责指导各县市。旋因励志社办公地点纯系临时性质,复于二月间移入第一公园内陈列所旧址为总会会址。”(151)总会迁京后,调整了内部人事组织,蒋介石仍任会长,改任钱大钧为主任干事。又经过了几次改组,1936年3月1日,改正、副主任干事为正、副总干事,由黄仁霖任总干事,实际负责新运具体实施工作。在总会下增设妇女指导委员会,宋美龄任指导长。此后,新运组织仍在扩大。1936年7月陈济棠在广州宣布下野后,新运迅速在广东推行。至此,国民政府下属的省区,除被日本侵占的东北及盛世才控制的新疆、李宗仁控制的广西外,均成立了新运促进会。新运会扩展至二十一省和四个院辖市(南京、上海、汉口、北平),共1355个县,14条铁路,另有海外华侨也成立19个新运促进会,总计1412个(152)。新运劳动服务团总数增至495万余人(153)。另外,新运总会制订了区乡镇新运会组织大纲,试图将新运由“城市推广至乡村”,还组织了大规模的视察活动,曾有130多人组成视察团,分赴江苏、浙江、安徽、河南等省以及重要铁路线及沿海、沿江等处视察。
新运总会迁南京后,其宣传得到高度重视。蒋介石以为前两年新运颇呈“沉闷现象”,1936年起,将新运定期刊物《新运会刊》改为《新运月刊》,又出版了《新生活半月刊》,宣传新运理论,又组织编印新运丛书,新运标语、挂图、电影,并利用多种形式的广播,在全国广为传播新运的思想、理论。宋美龄还把“礼义廉耻”四个字译成英文,供外国人理解蒋介石发动“新生活运动”的意义。
蒋介石用推行新生活运动来维护和加强其专制独裁统治,也直接服务于南京政府的现行政策。在华北事变后至西安事变前,国民政府基本上是推行“攘外”与“安内”同时并举的政策,它一面进行一些经济建设,开展国民军训,作了一些抗战准备,另一面仍加强对共产党和反蒋进步势力的“围剿”。在共产党、红军比较集中的地方,新生活运动就主要被用来配合反共、“剿共”斗争。在红军长征过程中和胜利到达陕北等地后,西南和西北的一些省份的新生活运动就是这样。1935年6月中旬,蒋介石到四川成都督促“剿共”,大谈“推行新运以实施文武合一的教育”,讲到具体任务就是要协力“剿共”。他说:“今日最急之工作,为全省各县人士所当联合乡里,协助政府而以全力赴之者,厥有如下之六项:(一)清查户口,(二)整顿保甲,(三)修筑碉堡,(四)储积粮食,(五)联络乡村,守望相助,(六)兴建公路,便利运输。”(154)所有这些都是反共的战争准备工作。又如青海省新生活运动促进会曾确定本省新生活运动工作内容:“本会以本省现值剿匪时期,遵照委员长的《劝告川康陕甘青宁民众协剿赤匪书》内第六项规定,通告各县新运会即各劳动服务团,加紧工作,以造成防匪之精神壁垒。”(155)再如,绥远省征调新生活劳动服务团的劳力,投入建筑碉堡1125个,道路一千余里。山西省也把防共作为全省新运的中心工作,太原市还进行了所谓服务员的防共训练。
新生活运动从发展起到结束,历时长达十五年。其中1934年2月至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前,是蒋介石集团推行新运最卖力的时期。他们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新生活运动的作用和影响寄予厚望。虽然《新运导报》发表评论说:“新生活运动之伟大功能,在此三年来所贡献于社会者,在军政党方面,在工商学方面,无不显出灿烂之异彩。”(156)但三年多的新运声势浩大而收获甚微,蒋介石也认为,新生活运动自创始以来,“就一般成效和实际情形来说,实在不能满足我们的期望,达到原来的目的”。“除了极少数的地方以外,一般对于清洁、整齐的两件事,尚且没有切实的做到”。“我们现在到处都可看到新运的标语,而很少看到新运的实效;到处都可看到新运的团体或机关,却是很少看得见有多数国民确实受了新生活运动的效果。至于一般社会能在食、衣、住、行中表现礼、义、廉、耻的四维,其生活方式能达到军事化、生产化、艺术化,而且厉行劳动服务,具备互助合作的品德,爱国家民族的现代精神,那当然更是少了”(157)。蒋介石说:“过去的工作,在推行方面,标语多而工作少,方案多而实行少。在推行对象方面,只注意到社会上层,而未及于下层;只注意到通衢马路,而未及于街头巷尾。所以三年来新运的结果,只做到表面一时的更新,而未达到永远彻底的改革。”(158)这的确道出了这个运动的实际情况。
事实表明,人民群众并没有接受蒋介石设计的这种“新生活”。当时,反对独裁,停止内战,实行民主政治,团结抗日,是全国人心所向,蒋介石企图把人民的注意力引上“攘外必先安内”的轨道上去是徒劳的;在民族危亡日益严重,民众饥寒交迫的情况下,要求人们循规蹈矩,苟且偷生是不可能的;而在国民党的大小官吏普遍贪污腐化,不顾廉耻的情况下,蒋高唱“礼义廉耻”,更是一种极大的讽刺。
对蒋介石所宣扬的伦理道德的实质和欺骗性,中外都有政治家和学者进行过深刻的揭露。周恩来曾指出:“在伦理建设方面,蒋介石强调四维八德的抽象道德,若一按之实际,则在他身上乃至他领导的统治群中,真是亡礼弃义,寡廉鲜耻!”“也是以此惑人,要人民对蒋介石国民党实行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好便利他的压迫和进攻。”(159)冯玉祥在评价新生活运动时说:“其实,新生活是说着骗人的。比如新生活不准打牌,但只有听见蒋介石来了,才把麻将牌收到抽屉里……又如新生活不准大吃大喝,普通人吃一桌饭只花八块钱,蒋介石左右的大官吃一桌约六十元,总是燕窝席、鱼翅席。不但大官是这样奢侈,大官的女人、奴才也是这样。”“无论哪件事都能证明蒋介石是利用新生活的名称来骗人。实在说起来,蒋介石一生就决没有实行新生活。看看现在情形,再拿他找人写的几十本小书来看,就知道满没有这么回子事。那些书的名字,什么新生活与军事、新生活与政治,新生活与这个、与那个,几十个名堂,事实证明什么?政治是腐败到极点,军事是无能到极点,经济是贪污到极点,文化是摧毁到极点。”(160)英国著名的汉学家李约瑟在论述新生活运动时指出:“那些国民党的领袖们也许本能地意识到他们的经济制度是根本不适合中国国情的,因而高谈什么封建道德,提倡什么新生活运动之类的社会禁欲主义,在群众中大肆宣扬。而他们自己却大量搜刮财富,这和他们所倡导的新生活教条完全不相符合。这种心口不一、自相矛盾的做法更使人深刻地认识到他们的虚伪本质。所以,事实上,只有极小的一部分知识分子会受到国民党的诱惑。”(161)
新生活运动在抗战前所经历的三年多中,已显出由盛而衰的趋势。抗日战争爆发后,新运促进总会随国民政府先后迁至武汉和重庆,开展了一些战时的服务工作。虽然当时的工作已与其原初意义的社会活动不同,但新运的名义仍延续下来。1946年2月,新运总会迁回南京。当蒋介石发动反共内战后,利用新运为反共、反人民,发动全面内战的工具,直到1949年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总崩溃时,“这个运动已经走到尽头了”(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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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一度取消红一方面军建制,至次年6月恢复。
(2) 徐向前:《历史的回顾》(上),解放军出版社1985年版,第187页。
(3) 《由于工农红军冲破第三次“围剿”及革命危机逐渐成熟而产生的党的紧急任务》(1931年9月20日),《六大以来》(上),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46页。
(4) 蒋介石:《苏俄在中国》第1编第3章第4节。
(5) 王德胜编:《蒋总统年表》,台北世界书局1982年版,第154页。
(6)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
(7) 徐向前:《历史的回顾》(上),第198页。
(8) 《中央致鄂豫皖苏区党省委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145页。
(9) 鄂豫皖省委《关于反四次“围剿”及坚持斗争给中央的报告》,1935年1月15日。
(10)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387页。
(11) 蒋介石:《剿匪要实干》,《蒋总统集》第1册,台湾“国防研究院”1961年版,第609—611页。
(12) 周恩来、毛泽东、朱德、王稼祥:《关于目前敌情和军事行动问题的请示报告》(1932年9月23日),《党的文献》,1990年第2期,第36页。
(13) 《红色中华》第40期,1932年11月14日。
(14) 《土地革命战争纪事》,解放军出版社1989年版,第284—285页。
(15) 朱德、周恩来、王稼祥:《关于向北行动工作的训令》,1933年1月1日。
(16) 《周恩来年谱》,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241页。
(17) 中共苏区中央局:《关于作战计划致周朱王电》,1933年2月4日。
(18) 《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64页。
(19) 蒋纬国总编著《国民革命战史》第4部《反共戡乱》上篇第3卷,台湾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0年版,第577页。
(20) 《国民革命战史》第4部《反共戡乱》上篇第3卷,第600页。
(21) 《周恩来选集》上卷,第65页。
(22) 朱德:《黄陂东陂两次战役伟大胜利的经验与教训》,《朱德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页。
(23) 《周恩来选集》上卷,第64页。
(24)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21页。
(25) 《国民革命战史》第4部《反共戡乱》上篇第3卷,第605页。
(26) 《聂荣臻回忆录》上册,战士出版社1983年版,第169页。
(27) 王多年:《国民革命军战史》第4部第3卷,第22页。
(28) 《国民革命战史》第4部《反共戡乱》上篇第3卷,第613页。
(29) 《聂荣臻回忆录》上册,第173页。
(30)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390页。
(31)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391页。
(32) 《三月二十日的电报》,《周恩来选集》上卷,第68—69页。
(33) 《聂荣臻回忆录》上册,第176页。
(34) 彭德怀、滕代远签署的《草台冈战役详报》
(35) 《红色中华》第71期,1933年4月20日。
(36) 《红色中华》第71期,1933年4月20日。
(37) 《红色中华》第71期,1933年4月20日。
(38) 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1册,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4年版,第209页。
(39) 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1卷,台湾国民党中央党史编纂委员会1984年版,第233—234页。
(40) 蒋介石:《庐山军官团训练的要旨和训练方法》,《蒋总统集》第1册,第633页。
(41) 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1卷,第283页。
(42) 《国民革命战史》第4部《反共戡乱》上篇,顾祝同序。
(43) 《蒋总统秘录》第9册,第117页。
(44) 《国民革命战史》第4部《反共戡乱》上篇,“剿匪”第4卷,第14页。
(45) 《碉堡业务报告书》,蒋介石南昌行营第一厅第六课编,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46) 《五次围剿战史》下册,第9图。
(47) 《中央信托局经办各项军械军火及航空器材数额统计图》,1936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
(48) 台湾国民党“国防部”史政局:《剿匪战史》(2),台湾中华大典编印会1967年版,第241页。
(49) 王多年:《国民革命军战史》第4部第4卷,第5页。
(50) 王多年:《国民革命军战史》第4部第4卷,第11页。
(51) 斯诺:《西行漫记》,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60页。
(52) 王多年:《国民革命军战史》第4部第4卷,第20页。
(53)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第276页。
(54) 《毛泽东年谱》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07页。
(55) 《毛泽东年谱》上卷,第407页。
(56) 李德,原名奥托·布劳恩(1900—1974),德国人,曾在苏联军事学院学习,由共产国际派往中国东北做情报工作。后在上海被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负责人留用为军事顾问。1939年返苏联,后回东德。
(57) 奥托·布劳恩:《中国纪事》,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版,第46页。
(58) 《军委关于消灭进逼黎川之敌的作战部署》,《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9册,第359页。
(59)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21页。
(60) 《中革军委关于十月中战役问题致师以上首长及司令部的一封信》,1933年11月20日。
(61) 王多年:《国民革命军战史》第4部第4卷,第45页。
(62)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20页。
(63) 《军委对各部任务及动作的指示》,1933年11月28日。
(64)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36页。
(65) 《彭德怀自述》,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84页。
(66) 《聂荣臻回忆录》上册,第193—194页。
(67) 《五次战役之第二步的决战关头我们的任务》,1934年4月23日。
(68) 《战斗报》社论,1934年4月28日。
(69) 《中央关于反对敌人第五次“围剿”的总决议》,《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第466页。
(70)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第467页。
(71) 奥托·布劳恩:《中国纪事》,第106页。
(72)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404—405页。
(73)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二),第405—406页。
(74) 王多年:《国民革命军战史》第4部第5卷,第4页。
(75) 参见广州军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办公室编:《关于红军同陈济棠进行停战谈判的几个问题》。
(76) 胡羽商:《共匪西窜记》,羽高书店1947年11月版,第90页。
(77) 胡羽高:《共匪西窜记》,第127页。
(78) 王多年:《国民革命军战史》第4部第5卷,第13页。
(79) 《张闻天文集》第1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536页。
(80)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第441—442页。
(81)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第446页。
(82) 陈云:《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中共党史资料》第6期,第8页。
(83) 王多年:《国民革命军战史》第4部第5卷,第19页。
(84) 蒋介石1935年1月19日电,《红军转战贵州》,中共贵州省委党史办编印,1981年,第96页。
(85) 《红军在贵州资料汇辑》第2辑,中共贵州省委党史办编印,1983年,第40页。
(86) 蒋介石1935年3月19日电,《红军转战贵州》,第27页。
(87) 1935年4月2日电文,《红军在贵州资料汇辑》第2辑,第657页。
(88) 晏道刚:《追堵长征红军的部署及其失败》,《围追堵截红军长征亲历记》上册,中国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第16页。
(89) 中共四川省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编:《红军长征在四川》,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第18页。
(90) 薛岳:《剿匪记实》(1936年冬)。
(91) 1935年8月上旬,中共中央决定恢复红一方面军番号,周恩来任司令员兼政委。
(92)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宣言》(1927年4月18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政治》(1),第1页。
(93) 蒋介石:《中国建设之途径》(1928年7月18日),《先总统蒋公全集》第1册,第55页。
(94) 《法西斯蒂与中国出路》,《社会主义月刊》第1卷第7期。
(95) 蒋介石:《三民主义之体系及其实行程序》,《先总统蒋公全集》,第1279页。
(96)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文化》(1),第58页。
(97) 蒋介石:《自述研究革命哲学经过的阶段》,《蒋总统集》第1册,第580页。
(98) 周恩来:《论中国的法西斯主义——新专制主义》,《周恩来选集》上卷,第146页。
(99) 茹春蒲:《文化统制的根本意义与民族前途》,《前途》第2卷第8期。
(100) 李冰若:《中国历史上的文化统制》,《前途》第2卷第8期。
(101) 茹春蒲:《文化统制的根本意义与民族前途》,《前途》第2卷第8期。
(102) 《国民政府公报》第51期,1928年4月。
(103) 《孔府档案》。
(104) 《中国教育的思想问题》,《蒋总统集》第1册,第565—566页。
(105) 《庐山训练集》上编,第167页。
(106) 《续修曲阜县志》第1卷,第27页,1934年版。
(107) 《申报》,1934年8月30日。
(108) 《教育杂志》第23卷第9号,“教育消息”。
(109) 《国民党为破坏中共革命宣传开始邮电检查有关文件》,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10) 《出版法》于1930年3月17日订立,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文化》(一),第78—84页。
(111) 《出版法施行细则》于1930年5月订立,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文化》(一),第84—87页。
(112) 《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东方杂志》第28卷第3号,第121页。
(113) 普罗文学亦即无产阶级革命文学。“普罗”是法文和英文译音的缩写,当时进步作家为避免国民政府注意而采用的译名。
(114) 《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文化》(一),第232—234页。
(115) 张静庐编:《中国现代出版史料》乙编,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525页。
(116) 《且介亭杂文二集·后记》,《鲁迅全集》第6卷,第461—462页。
(117) 《花边文学·序言》,《鲁迅全集》第5卷,第418页。
(118) 《且介亭杂文二集·后记》,《鲁迅全集》第6卷,第461页。
(119) 《中央取缔社会科学反动书刊一览》,《中华民国史档案史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文化》(一),第246—277页。
(120) 张静庐主编:《中国现代出版史料》丙编,第145、164—172页。
(121) 《中央党部禁止新文艺作品》,《大美晚报》(上海),1934年3月14日。
(122) 《大美晚报》(上海),1933年11月13日。
(123) 《准风月谈·后记》,《鲁迅全集》第5卷,第379页。
(124) 《大美晚报》(上海),1933年11月13日。
(125) 《中国左翼作家联盟为国民党屠杀大批革命作家宣言》,《三十年代左翼文艺资料选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55页。
(126) 《先总统蒋公全集》第1册,第794页。
(127) 《先总统蒋公全集》第1册,第794页。
(128) 邓元忠:《三民主义力行社史稿》,台湾实践出版社1984年版,第418页。
(129) 《蒋介石在南昌行营扩大纪念周的训词——“教养卫”》,《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45页。
(130) 《蒋介石在南昌行营扩大纪念周的训词——“教养卫”》,《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52页。
(131)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53—757页。
(132)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58—762页。
(133) 蒋介石:《新生活运动之中心准则》,《革命文献》第29辑。
(134)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65—766页。
(135)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72页。
(136) 蒋介石:《新生活运动言论集》,正中书局1940年版,第50—51页。
(137)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68页。
(138)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72—773页。
(139)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70—771页。
(140) 蒋介石:《新运周年纪念告全国同胞书》,《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74页。
(141) 《新生活运动纲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71页。
(142) 贺衷寒:《新生活运动之意义》,《新生活月刊》创刊号。
(143) 蒋介石:《新生活运动之要义》,《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58页。
(144) 蒋介石:《新运周年纪念告全国同胞书》,《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74页。
(145) 陈又新等编:《新生活运动之理论与实际》第2编,南京警官高等学校1935年版,第19页。
(146) 陈又新等编:《新生活运动之理论与实际》第2编,第19页。
(147) 《新生活促进总会会刊》第14期,第17页。
(148)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74页。
(149) 《民国二十四年全国新生活运动》,新运促进总会1936年编印,第49页。
(150) 《民国二十四年全国新生活运动》,第24页。
(151) 《总会迁京经过》,《民国二十四年全国新生活运动·附录》。
(152) 《二十五年度本会工作概况》,《新运导报》第4期,第85页。
(153) 《新运促进会战时工作简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第2页。
(154) 《民国二十四年全国新生活运动》,第23页。
(155) 《民国二十四年全国新生活运动》,第669—670页。
(156) 《新运导报》第3期,1937年2月发行。
(157) 蒋介石:《新生活运动二周年纪念之感想》,《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83—784页。
(158) 蒋介石:《关于新生活运动三周年纪念的广播词》,《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五),第787页。
(159) 周恩来:《论中国的法西斯主义——新专制主义》,《周恩来选集》上卷,第146—147页。
(160) 冯玉祥:《我所认识的蒋介石》,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04页。
(161) 李约瑟:《四海之内》,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38页。
(162) 《黄仁霖回忆录》,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