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联苏联德制日方针" class="reference-link">第五节 联苏联德制日方针
日本侵略的步步深入,表明中日之战已不可避免。南京国民政府为准备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战争,不得不寻求国际援助。加紧联苏联德外交,即是在这方面采取的重大步骤。
一 中苏复交" class="reference-link">一 中苏复交
南京国民政府于1928年断绝了同苏联的外交。“九一八”后,国内有识之士纷纷谴责蒋介石的反苏行径,认为日本入侵是中苏绝交招来的恶果,要求中苏复交的呼声日益高涨。主张恢复中苏邦交的,不仅有进步的知识分子、社会团体和舆论界,还包括国民党内的一些上层人士。在朝野人士的共同呼吁下,从1932年4月起,国民政府派代表与苏联政府代表开始商议复交问题。为避免日本从中破坏,谈判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由双方出席国际缩军会议的代表(中方是颜惠庆,苏方为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在日内瓦举行。到12月12日,双方谈判达成协议,宣布正式恢复邦交。
“九一八”后,中苏两国面对着共同敌人的侵略与威胁。日本关东军侵占东三省后,在中苏、中蒙边境地区屯集重兵,滋事寻衅,日本军部扬言要实行“北上”方针。这样,苏联远东地区就处于日本的直接威胁之下。共同的利害和命运,是中苏两国捐弃前嫌,迅速恢复邦交的根本原因。
在中苏复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两国关系发展缓慢。个中原因,主要是蒋介石在集中力量“围剿”红军,他不急于联苏,怕联苏不利其“攘外必先安内”国策的推行。同时,蒋介石也不了解苏联对他当年反苏持何态度,担心“四一二”后这段历史是他改善对苏关系的障碍。
1935年后,蒋介石加快了联苏步伐,这与下述情况有关。首先,由于华北事变后国难日益严重,国民政府急需寻找外援。鉴于“九一八”后美英对南京的要求多是口惠而实不至,又考虑到中日战争爆发后东南沿海必将被日本海军封锁,中国难以从海路获得外援;而中国西北地区与苏联接壤,是接受外援的可靠通道。其次,蒋通过第五次“围剿”,迫使红军主力退出闽赣和鄂豫皖等苏区,在长征过程中实力减弱。在蒋介石看来,到达陕甘的红军已成强弩之末,构不成他的“心腹大患”,蒋便放心地改善对苏关系,加快联苏步伐。再次,了解到苏联的友好态度和联华的迫切心情。1934年暑假,受到蒋介石器重并亲自接见的自由主义学者、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蒋廷黻计划访欧,搜集有关历史资料。蒋介石于7月27日在庐山再次召见他,嘱其探测中苏两国合作的可能性。蒋介石通过外交途径告知苏联政府,蒋廷黻是作为他的代表访苏,请苏联通力协助。蒋廷黻在莫斯科受到热情接待。10月16日,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斯托莫尼亚科夫接见他,向他表达了苏联政府对中国特别是对蒋介石的友好情意。斯托莫尼亚科夫对蒋廷黻说:“我们过去和现在一直对中国怀有最真挚、最友好的感情,因苏中两国不仅有共同的边界,而且苏联还因深切同情中国人民为争取平等权利和摆脱帝国主义压迫而进行的斗争。”蒋廷黻问:中苏两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不知“这是否会影响苏联政府对中国的政策?”斯托莫尼亚科夫解释说:苏联的对外政策“从来不以什么社会经济的差异和好恶为准绳。我们从国家利益和苏联政府绝对服从世界利益的角度出发,力争同各国哪怕是与我国政治制度不同的国家维持最和睦的关系”。蒋廷黻接着说,中苏两国在1924年—1927年紧密合作后,关系破裂了,“在关系破裂期间,在中国当政的是蒋介石”,他问“蒋介石本人是不是恢复中苏友好关系的障碍?”斯托莫尼亚科夫在回答这个敏感问题时说:1927年后中苏关系的破裂,责任在中国执政当局,但是我们“不要追究往事”,“也不要感情用事”。他强调:“在确定我们今天同中国的政治关系,特别是同现今蒋介石领导的中国关系时,我们当然绝不能从往事和感情出发,而应从我们两国的共同利益出发,我们真诚希望发展、巩固两国关系”。斯托莫尼亚科夫郑重表示:“对蒋介石,我们把他当成与我们友好国家的领导人一样尊敬他。任何个人因素和偏见都不可能对我们产生不好的影响。”蒋廷黻听后十分满意和高兴,他对斯托莫尼亚科夫表示谢意后说:“蒋介石并不了解苏联的观点,我将马上将我们的谈话报告他。我坚信,这对未来的中苏关系将有重大的影响。”蒋廷黻向苏方介绍了中国政府的外交政策和蒋介石希望改善中苏关系的情况,向苏联政府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中国绝不会站在日本一边反对苏联,并说:“在一定的条件下,中国会同苏联肩并肩地抵御来犯的敌人。”(158)
蒋廷黻与苏联外交官员会见后,立刻致电蒋介石报告访苏情况,建议蒋实行联苏方针,电文中说:中苏“利害既同,友谊亟宜培养,互信极宜树立,如此则我外交可添一路线,世界对等阵线可望维持”(159)。蒋介石复电甚表嘉许(160)。
为加快联苏,蒋介石采取了一些实际步骤。1935年4月,蒋派其亲信邓文仪以陆军上校军衔去莫斯科,任驻苏使馆首席武官。这位肩负特殊使命的人物,除履行武官职责外,还奉蒋命秘密会见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王明,揭开了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秘密谈判的序幕。邓还两次会晤苏联远东军区总司令布留赫尔(即1927年前在广州的苏俄军事总顾问加伦将军),将布留赫尔提出的中国应如何抵抗日本侵略的建议派人直接呈报蒋介石。年底,蒋介石派国民党中央核心人物之一陈立夫去苏联,希望与苏缔结反日军事同盟。陈立夫由张冲陪同前往。为躲避日本特务耳目,这次行动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陈立夫化名李辅臣,张冲化名江融清。圣诞节前,他们乘船先到法国,后转至德国柏林,待命去莫斯科。后来,蒋认为时机不到,命陈等“返国与苏俄大使鲍格莫洛夫在南京交涉”(161)。
随着中苏邦交的恢复和关系的改善,两国的文化交流日益活跃。1934年,中国著名画家徐悲鸿在莫斯科和列宁格勒举办中国艺术展览,受到热烈欢迎。1935年2月,中国著名的京剧表演艺术家梅兰芳应邀访苏,他在莫斯科和列宁格勒的演出获得极大成功。苏联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评论说:“在近来游俄的各国戏剧家中,没有人能像梅兰芳博士那样的成功,这非是夸大的话。”这位大使认为,梅兰芳在苏演出之所以引起轰动,除“他的戏剧天才”外,还“因为他是中国的戏剧家,是我们人民一向有最大的同情之大国的戏剧家”(162)。1935年10月26日,“中苏友好文化协会”在南京成立,约三百人出席成立大会,南京政府立法院长孙科担任协会会长,监察院长于右任、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以及颜惠庆、鲍格莫洛夫担任名誉会长,十五名国民党要员和社会名流任协会理事,著名教授张西曼被推选为常务理事。
二 中苏代表会谈" class="reference-link">二 中苏代表会谈
蒋介石加快联苏采取的主要行动,是与苏联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在南京举行会谈。从1935年秋到1936年西安事变爆发,双方曾会谈多次。谈判涉及的内容很多,中心议题是中苏联合制日和苏联援华问题。中方参加谈判的代表除蒋介石外,还有孔祥熙、陈立夫、宋子文、张群等。
1935年10月9日孔祥熙与鲍格莫洛夫谈判时提出:将来“中国被迫武装抗日”,考虑到“通过海路难以获得任何军需物资”,“中国政府能否经过新疆从苏联方面得到军需品?”(163)对此,苏联政府给予肯定性答复。11月15日,莫斯科电示鲍格莫洛夫:“苏联政府同意卖给中国军需品”,请“通知中国政府”(164)。
苏联政府此时口头上答应了南京的要求,但在行动上十分谨慎。其主要原因,一是担心蒋介石对日妥协,尤其害怕蒋联日反苏。1935年12月28日,莫斯科外交当局在给鲍格莫洛夫的信中指出:“我们赞成蒋介石关于共同合作和互相帮助反对日本侵略的建议”,“如果蒋介石真正参加抗日解放战争,我们准备给中国以力所能及的支持”。但同时指出:“同蒋介石缔结互助协定的时机还没到来”,因为“蒋介石仍然对日本帝国主义的要求实行让步,尽管这种让步比以前少多了……但毕竟不能排除他企图利用同我们的谈判与日本人达成协议的可能”(165)。1936年初日本抛出“广田三原则”(详后)后,苏联的这种担心就更为严重,几乎中苏每次会谈,苏方代表都要询问中日交涉情况,特别是南京对待“广田三原则”的态度问题。在蒋介石的对日政策还处于摇摆、对日态度还不太明朗的情况下,苏联对援华采取拖延态度是自然的。二是苏联要求蒋介石调整对中共的政策,由“剿共”改为联共。苏联政府认为,国共两党的内战只对日本侵略者有利,蒋只有停止“剿共”,与红军结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才能有效地抵抗日本侵略。莫斯科指示鲍格莫洛夫:在与蒋介石谈判时要表明苏联政府对此问题很关切。南京的“军队同中国红军间不实现统一战线,对日本的侵略进行严重斗争将是不可能的”;同时还要向蒋讲明:苏联不准备充当国共两党谈判的中间人,相信“蒋介石本人在没有任何中间人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同中共谈判”(166)。
蒋介石懂得,为谋求苏联援助,在国内须做出些姿态;同时,他认为第五次“围剿”后转移到陕甘的红军,可用收编的办法予以解决。1936年1月22日,蒋介石直接向鲍格莫洛夫表示:苏联“向他提出的问题中,最重要者莫过于对红军的处理问题,若能对此问题达成协议,其他问题则迎刃而解”。他“要求苏联政府从中斡旋”,“对红军施加影响”,接受他的收编。蒋说,如能这样,“就表明了苏联政府对南京的诚意,南京政府则可成为苏联的忠实盟友”。鲍格莫洛夫郑重回答蒋说:“苏联不拟在国共两党间斡旋”,因为这“纯系中国内政”(167)。两个月后,即3月21日,孔祥熙告诉鲍格莫洛夫,蒋介石已开始同中共秘密谈判。
1936年10月,蒋廷黻接替颜惠庆担任驻苏大使。他到任后,与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和副外交人民委员斯托莫尼亚科夫在莫斯科会谈数次,想把中苏两国谈判地点从南京移到莫斯科,由于苏方反对未果。蒋廷黻与苏联外交官员的会谈还涉及中日关系、苏联与新疆关系以及苏方向蒋廷黻通报日德签订反共协定等有关问题。
三 联德外交" class="reference-link">三 联德外交
“九一八”事变后,南京国民政府在积极开展对苏外交,争取苏联援助的同时,也大力开展对德外交,并取得了德国的援助。1933年1月希特勒在德国上台后,走扩军备战道路,急需中国南方出产的钨、锑等战略物资;而国民政府不论是为了“围剿”红军,还是为了准备武装抗日,都需要得到德国的军事援助。这就是30年代中期两国关系一度出现“蜜月”的原因所在。
1933年1月和7月,孔祥熙和宋子文先后访德。这两次访问虽未取得实际成果,但双方增进了了解。不久德国政府无视日本反对,支持已退役的德国国防军总司令塞克特来华,担任德驻华军事总顾问。塞克特1934年4月来华后,大力促进中德两国的政治、经济来往。此前,德国奥托倭夫公司已与中国签订了筑路合同。此后,该公司又与中方签订了修建浙赣铁路、湘黔铁路及修复平汉铁路合同。在塞克特努力下,同年夏南京政府派十七军军长徐庭瑶、交通部副部长俞飞鹏率领军事民用考察团访问德国,主要目的是考察、购买机械化部队和情报部门所需器材,并考察德国的交通设施。考察团受到希特勒和德国外交部长牛赖特的接见。中德贸易最大项目《中国农矿产品与德国工业品交换实施合同》,是当年8月23日由孔祥熙同汉斯·克兰(得到德国国防部、经济部支持的军火销售商)签订,并得到希特勒和德国政府及德国银行的批准。1935年5月6日,德国经济部长兼国家银行总裁沙赫特致函孔祥熙,认同中国政府与克兰签订的合同,要求中方尽快说明一二年内计划向德国输出的农矿产品的种类和数量,答应给予中国二千万马克的信用贷款。不久,德国得到中国提供的二千吨钨砂,德国防部长布隆白立即致函蒋介石和孔祥熙,表示感谢。
经济贸易的发展,促进了两国政治关系的改善。1935年5月,中德将各自在对方的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蒋介石称赞这是两国间特别友好关系的象征;希特勒认为这反映了德国精心热切地培养和加深两国长久存在的友好关系的愿望,是两国团结、友谊的象征。
随着华北危机的加深,国民政府为争取外援准备抗日,在联德方面采取了更积极的步骤。1936年2月,国民政府派以资源委员会委员顾振为团长的代表团秘密访德。希特勒2月27日接见代表团。4月8日,顾振和沙赫特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订《信用贷款合同》,主要内容是:德国向中国提供一亿马克贷款,中国可随时用之于购买德国工业及其他产品,并规定这笔贷款除南京资源委员会提取少部分用于购买工矿设备和进行技术合作外,其余绝大部分由南京当局用来买德国的军火和兵工设备。抗战前,德国军火输入中国的数量猛增,1936年是2374.8万马克,1937年则为8278.9万马克,其中包括榴弹炮、海岸防卫炮、高射炮、鱼雷快艇、军用车辆和各种枪支等。德国输入中国的军火占中国输入军火总量的80%。与此同时,中国向德国输出的战略物资也逐年增加,如钨砂输德量,1933年3766吨,1934年4385吨,1935年7883吨,1936年8726吨。德国通常进口钨砂占世界钨砂产量的一半,其中60%—70%来自中国。
1936年5月,希特勒派德国南部军区司令莱谢芳访华,作为中国代表团访德的回访。他的主要使命是视察德国军事顾问在华工作情况,培养与密切同蒋介石的关系。
希特勒上台后,在国内建立纳粹党一党专政体制,但当时由职业外交家牛赖特主持的外交部仍有一定独立性,对中日两国保持“中立”立场,使中德关系一度获得发展。但1936年11月德国与日本签订《反共产国际协定》后,中德关系迅速冷淡,日渐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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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战犯审讯记录(IMTFE)文件三,第147页。
(2)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9页。
(3)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12页。
(4) 张蓬舟:《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第1卷,第224页。
(5)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23页。
(6) [日]秦郁彦:《日中战争史》,第62—63页。
(7) 《申报月刊》第4卷第2号,1935年2月。
(8) [日]古屋奎二:《蒋总统秘录》第10册,台北“中央日报社”译印,1977年版,第33页。
(9) 土肥原贤二刊行会编、天津市政协编译组译:《土肥原秘录》,第103页。
(10) 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二),第74页。
(11) 李云汉:《宋哲元与七七抗战》,第68页。
(12) 河北省民政局:《浩气长存——河北革命烈士史料》(二),河北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2—167页。
(13) 李云汉:《宋哲元与七七抗战》,第70页。
(14) 指1902年清政府与日本关于归还天津的换文。
(15)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61页。
(16)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61页。
(17)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79页。
(18) 南开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华北事变资料选编》,第143页。
(19) 南开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华北事变资料选编》,第154页。
(20) 南开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华北事变资料选编》,第151页。
(21) 南开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华北事变资料选编》,第152页。
(22)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78页。
(23)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74页。
(24)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95—97页。
(25) [日]日本外务省:《日本外交年表并主要文书》下册,日本外务省1978年版,第303页。
(26) [日]秦郁彦:《日中战争史》,第56—57页。
(27) 土肥原贤二刊行会编、天津市政协编译组译:《土肥原秘录》,第43页。
(28) 鄂森:《土肥原与日本侵华》,上海政协《文史资料选辑》第17辑,第104—105页。
(29) 《国闻周报》第12卷42期。
(30) 《大公报》(天津),1935年11月20日。
(31) 《新天津晚报》,1935年11月20日。
(32)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130页。
(33) 《关东军关于向国境集中向参谋本部的报告》,引自[日]秦郁彦:《日中战争史》,第320页。
(34) 《关东军关于向国境集中向参谋本部的报告》,引自[日]秦郁彦:《日中战争史》,第61页。
(35) 《华北日报》,1935年11月12日。
(36)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131页。
(37) 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14页。
(38) 外交问题研究会:《中日外交史料丛编》(五),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1966年版,第469页。
(39)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130页。
(40) 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11页。
(41) 《国闻周报》第12卷第46期。
(42) 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11、713页。
(43) 外交问题研究会:《中日外交史料丛编》(五),第469页。
(44) 秦孝仪:《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14—715页。
(45) 李云汉:《抗战前华北政局史料》,台北正中书局1982年版,第652页。
(46) 李云汉:《宋哲元与七七抗战》,第93页。
(47) 重光葵著、齐福霖等译:《日本侵华内幕》,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版,第90页。
(48) 复旦大学历史系日本组编译:《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第63—64页。
(49) 刘映元:《李守信投敌经过》,《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22册第63辑,第57—58页。
(50)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468—471页。
(51) 土肥原贤二刊行会编、天津市政协编译组译:《土肥原秘录》,第122页。
(52) 德穆楚克栋鲁普:《抗战前我勾结日寇的罪恶活动》,《文史资料选集》(合订本)第22册第63辑,第19页。
(53) 德穆楚克栋鲁普:《抗战前我勾结日寇的罪恶活动》,《文史资料选集》(合订本)第22册第63辑,第21页。
(54) [日]岛田俊彦等编:《现代史资料》第8卷,第492页。
(55) 卢明辉:《蒙古“自治运动”始末》,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92页。
(56) 德穆楚克栋鲁普:《抗战前我勾结日寇的罪恶活动》,《文史资料选集》(合订本)第22册第63辑,第26页。
(57)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六编(二),第217页。
(58) 《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始末》,《内蒙古史资料》第6辑。
(59) 卢明辉:《蒙古“自治运动”始末》,第128页。
(60) 卢明辉:《蒙古“自治运动”始末》,第132页。
(61) 内蒙古政协:《内蒙古文史资料》第6辑。
(62) 《大公报》(天津),1935年11月5日。
(63) 汪精卫:《第四届第六次中全会开会词》,《申报》1935年11月2日。
(64) 《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记》,《国闻周报》第12卷第44期。
(65) 《蒋总统秘录》第10册,第74页。
(66) 《蒋冯书简》,中国文化信托服务社1946年版,第1页。
(67) 《蒋冯书简》,第1页。
(68) 《蒋冯书简》,第2页。
(69) 《蒋总统秘录》第10册,第65页。
(70) 《民国阎伯川先生锡山年谱长编初稿》第5集,台湾商务印书馆发行,第1860页。
(71)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委员会编:《中国国民党历次会议宣言及重要决议案汇编》第2册,1941年版,第610—611页。
(72) 李公朴:《新闻检查制度》,《读书生活》第3卷第1期,1935年11月10日。
(73) 《中央日报》,1935年11月7日。
(74) 《冯玉祥日记》第4册,第632、634页。
(75) 《国民党五全代会记(一)》,《国闻周报》第12卷第45期,1935年11月18日。
(76) 《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要》,《国闻周报》第12卷第44期,1935年11月11日。
(77) 《国民党五全代会记(一)》,《国闻周报》第12卷第45期,1935年11月18日。
(78) 邹鲁:《回顾录》,独立出版社1946年版,第455页。
(79) 《益世报》(天津),1935年11月18日;《救国时报》(巴黎),1935年12月28日。
(80) 《国民党五全代会记(一)》,《国闻周报》第12卷第45期,1935年11月18日。
(81) 短评:《两广重要代表到京》,《大公报》(天津),1935年11月12日。
(82) 《祝五全代会》,《大公报》(天津),1935年11月12日。
(83) 《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要》,《国闻周报》第12卷45期,1935年11月18日。
(84) 《救国时报》(巴黎),1935年12月28日。
(85) 《中央日报》,1935年11月13日。
(86) 《中央日报》,1935年11月20日。
(87) 《中央日报》,1935年11月20日。
(88) 罗家伦:《伟大与崇高》,《中央日报》(重庆),1940年3月24日。
(89) 王世杰:《追忆蔡先生》,《中央日报》(重庆),1940年3月24日。
(90) 《处于内外夹击中汪精卫之两重病因》,《中兴报》(香港),1935年8月4日。
(91) 《处于内外夹击中汪精卫之两重病因》,《中兴报》(香港),1935年8月4日。
(92) 《一周简评·汪院长病假》,《国闻周报》第12卷第26期,1935年7月8日。
(93) 《邵元冲日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305页。
(94) 《中央周报》第378期,1935年9月2日,按:此为中文原文。
(95) 《蒋总统秘录》第10册,第65页。
(96) 邹鲁:《回顾录》,第455页。
(97) 邹鲁:《回顾录》,第458、459页。
(98) 《冯玉祥日记》第4册,第639页。
(99) 《冯玉祥日记》第4册,第647页。
(100) 《蒋总统秘录》第10册,第75页。
(101) 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向外务大臣广田之第1290号报告(1935年11月21日),《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1840—1945)》下卷“文书”,第310—311页。
(102)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第747页。
(103) 《中央日报》,1935年11月24日。
(104) 博古:《论民主共和国的口号》,《火线》第66期,1936年11月30日。
(105) 稚言:《历届国民党中央人数统计》,《国闻周报》第12卷第47期,1935年12月2日。
(106) 陈公博:《苦笑录》,现代史料编刊社1981年出版,第219页。
(107) 《中央日报》,1935年11月25日。
(108) 《邹鲁在纪念周报告精诚团结共赴国难》,《申报》,1935年11月19日。
(109) 《大众生活》第1卷第1期,1935年11月16日。
(110) 《民国阎百川先生锡山年谱初稿》第5集,第1872—1873页。
(111) 《五届一中全会记》,《国闻周报》第12卷第48期,1935年12月9日。
(112) 马季廉:《可宝贵的时机》,《国闻周报》第12卷第49期,1935年12月16日。
(113) 《中枢新局》,《国闻周报》第12卷第49期。
(114) 社评:《政府改造之时局的意义》,《大公报》(天津),1935年12月13日。
(115) 《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要》,《国闻周报》第12卷49期,1935年12月16日。
(116) 社评:《政府改造之时局的意义》,《大公报》(天津),1935年12月13日。
(117) 《大公报·短评》(天津),1935年12月19日。
(118) 《中枢新阵营》,《国闻周报》第12卷第50期,1935年12月23日。
(119) 《冯玉祥日记》第4册,第666页。
(120) 《救国时报》(巴黎),1935年12月28日。
(121) 《陈布雷回忆录》,廿世纪出版1949年印行,第53页。
(122) 《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年版,第314页。
(123) 《中央党务月刊》第96期,1936年7月。
(124) 《时事新报》,1936年7月15日。
(125) 中国国民党党史委员会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4卷,台湾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印,第382页。
(126) 《冯玉祥日记》第4册,第754—755页。
(127) 《时事新报》,1936年7月14日。
(128) 《大公报》(天津),1936年7月15日。
(129) 《大公报》(天津),1936年7月15日。
(130) 《评坛:论国防会议》,《时事新报》,1936年7月16日。
(131) 《毛泽东年谱》上册,第574页。
(132) 《国民政府公报》,法规,第786号,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1931年6月1日印,第146页。
(133) 《中央日报》,1932年4月25日。
(134) 《中央日报》,1932年4月25日。
(135) 李璜:《学钝室回忆录》,台北《传记文学丛刊》,第180页。
(136) 平心:《中国民主宪政史》,上海进化书局1946年第2版,第308页。
(137) 《申报》,1932年5月5日。
(138) 王造时:《对于训政与宪政的意见——批评汪精卫于右任二氏的言论》,《申报》1932年5月8日。
(139) 王造时:《我为什么主张实行宪政》,《时事新报》1932年6月19日;参见王造时:《荒谬集》,第45—57页。
(140) 《申报》,1932年4月24日。
(141) 《中国国民党历次会议宣言及重要决议案汇编》第2册,第552页。
(142) 《中国国民党历次会议宣言及重要决议案汇编》第2册,第557页。
(143) 孙科:《我们需要何种宪法》,《东方杂志》第30卷第7期,1933年4月1日。
(144) 吴经熊、黄公觉:《中国制宪史》下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印行,第577页。
(145) 《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记》,《国闻周报》第12卷第44期,1935年11月11日。
(146)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申报》1936年5月2日,以下未注明出处者均同。
(147) 《宪法草案意见书摘要汇编》,立法院宪法初稿审查委员会1934年6月编印,第49—51页。
(148) 宪委会第五次会议速记录。
(149) 宪委会第五次会议速记录。
(150) 宪委会第五次会议速记录及议事录。
(151) 孙科:《中国宪法的几个问题》,《申报》,1934年10月10日。
(152) 宪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速记录。
(153) 吴经熊、黄公觉:《中国制宪史》下册,第982页。
(154) 《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页。
(155) 《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4页。
(156) 金鸣盛:《宪法草案与总统独裁》,《东方杂志》第33卷第15号,1936年8月1日。
(157) 寒梅:《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新人》周刊第2卷第36期,1936年5月9日。
(158) 以上引文均见《苏联副外交人民委员斯托莫尼亚科夫与蒋介石的非正式代表蒋廷黻教授的谈话记录》,《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17卷,莫斯科政治文献出版社1971年版,第640—644页。
(159) 国民政府财政部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160) 《蒋廷黻回忆录》,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53页。
(161) 陈立夫:《成败之鉴——陈立夫回忆录》,台北正中书局1994年6月版,第199页。
(162) 《苏俄评论》第9卷第5期,1935年11月6日。
(163) 《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18卷,第662、663页。
(164) 《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18卷,第662、663页。
(165) 《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18卷,第602页。
(166) 《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18卷,第723页。
(167) 《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19卷,第35—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