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12月1日(十月十一日) 江浙联军与南京清军经一昼夜激战,是晨6时攻克天堡城。清两江总督张人骏、江宁将军铁良托美领事求和。
△ 黄兴自汉阳抵上海。当日接见《民立报》记者,告以“此行目的在速定北伐计划,并谋政治上之统一”。
△ 各省代表联合会致电清内阁总理袁世凯,否认资政院代表民意,“并请万勿再持君主立宪与共和立宪之歧说,以为全国舆论之公敌”。
△ 广东都督致电黎元洪,提议临时政府各部长人选。计内务汤寿潜,军政黄兴,财政张謇,司法王宠惠,交通詹天佑,教育汪精卫,外交伍廷芳。
△ 汪精卫邀胡鄂公、白逾桓、彭家珍在天津开会,成立中国同盟会京、津、保支部。汪任支部长,下设参谋、军事、财政、交通四部。白任参谋长,彭任军事部长。
△ 山西大同光复,成立大同军政分府,举李德懋为都督。
△ 安徽军政府派兵两营往援湖北。13日复派兵1500名往援。
△ 外蒙活佛哲布尊丹巴在俄政府策动下,于库伦(今乌兰巴托)宣布“独立”,建立“大蒙古国”,组织政府,驱逐清办事大臣三多。
△ 袁世凯电令第一军总统冯国璋,停止渡江进攻武昌。
△ 清内阁电冯国璋,提出停战条款五条,规定息战之期为三日,两军不得于此期内开战;息战之约须有驻汉英总领事官划押为中证人。
△ 清廷命署汉黄德道黄开文兼办武汉交涉事宜。
12月2日(十月十二日) 南京光复。江浙联军以张人骏、铁良拒受议和条件,遂开炮攻南京城。张人骏、铁良、张勋分途逃窜。拂晓,淞军炮轰狮子山炮台,清军揭白旗献炮投诚。苏军复攻占雨花台。10时,联军分别自各门入城。全城居民悬白旗欢迎。
△ 拂晓,镇军江北支队骤袭浦口张勋残部。下午张军溃逃,浦口光复。
△ 驻汉口英领事葛福派员分别与武昌军政府及清汉黄德道黄开文磋商,南北双方首次达成停战协议:自3日早8时起至6日早8时止,武汉地区停战三日。
△ 黎元洪于武昌洪山召集党代表会议,改组军政府。杨时杰任内务部长,李作栋任财政部长,李四光任实业部长,杨玉如任都督府秘书长。
△ 汉口各省代表团举雷奋、马振武、王正廷三人为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起草委员,并议决如袁世凯响应革命,即选举为临时大总统。
△ 宋教仁起草之《中华民国鄂州约法及官制草案》在上海《民立报》公布,6日续完。
△ 胡鄂公等召集京、津、保、滦(州)、通(州)、石(家庄)等地革命同志代表50余人在津开会,议决为统一革命指挥,在天津设总指挥处,由胡兼任总指挥。
△ 清廷添派大学士徐世昌充专司训练禁卫军大臣。
△ 袁世凯召日人坂西中佐密谈,探询日本向革命党首领调停及军费、财政困窘之补救良策。
△ 梁启超自日本再派盛先觉归国鼓吹“虚君共和”,是日盛抵上海。7日盛致函梁,告以此说遭章太炎冷遇,并谓“革党万不能就虚君共和之策,较温和如章太炎者所说犹然,况其余乎?”
12月3日(十月十三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决:通过并颁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凡四章21条,施行期限以中华民国宪法成立之日为止。
△ 程德全改任江苏都督,6日自苏州抵南京视事。
△ 中国社会党在上海召开共和建设会正式成立大会。宣布以研究共和政体,咨询国民公意,条陈政府以备采择为宗旨。
△ 江苏军政府将江苏官银号改组为江苏银行,资本总额100万元。总行设苏州,另在上海、常州、无锡、镇江等地设分行。1912年2月总行改设上海。
△ 清廷派寿勋会同袁世凯、徐世昌筹办军务。
△ 清廷以河南巡抚宝棻因病解职,任命布政使齐耀琳为河南巡抚,倪嗣冲为河南布政使,帮办河南军务。
△ 顺直谘议局、直隶保安会再电清内阁,请罢兵息战,由朝廷宣布共和。
12月4日(十月十四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决并致电留沪各省代表:临时政府设于南京;各省代表开临时大总统选举会于南京;临时大总统未举定以前,仍认鄂军都督府为中央军政府,有代表各省军政府之权。仍推伍廷芳、温宗尧为外交总、副长,并请粤、赣、滇、蜀、晋、陕、甘、黔、东三省迅即派定代表径赴南京。
△ 留沪各省代表举黄兴为暂定大元帅,黎元洪为暂定副元帅;暂定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
△ 甘肃西宁府(今青海西宁)黄会首领乔寿山、哥老会首领任得惠率城南元山尔庄农民千余人举事,旋遭西宁镇总兵张定邦镇压,失败。
△ 清廷命库伦办事大臣三多革职查办,派帮办大臣绷楚克车林掌库伦办事大臣印信,即剀切晓谕哲布尊丹巴,毋得轻举妄动。
12月5日(十月十五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决议和条件:“一、推倒满洲政府;二、主张共和政体;三、礼遇旧皇室;四、以人道主义待满人。”并密电伍廷芳来鄂,与清方代表议和,公举胡瑛、王正廷副之。
△ 留沪各省代表开会欢迎黄兴大元帅。黄兴致答词,主以黎元洪为大元帅,复经劝说,始允暂时勉任。
△ 黄兴电胡汉民,请出师北伐。旋胡照会上海都督陈其美及黄兴,告已举姚雨平为北伐军正司令,定于二十日(10日)出发北上。
△ 清内阁电开停战条件五条,提出停战三日,期满续停15日;北军不遣兵向南,南军亦不遣兵向北;唐绍仪充总理大臣之代表,与黎元洪或其代表人讨论大局。
△ 上海千余人在张园开北伐联合会成立大会,举程德全为会长。11日该会宣布章程,宣布以联合各省都督府都督会同北伐,统一军机,共谋光复为宗旨。
12月6日(十月十六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决答复清内阁所提停战条件五条,答复条件为:“一、停战三日,期满续停战15日;二、全国清军民军均按兵不动,各守其已领之土地;三、清总理大臣派唐绍仪为代表,与黎大都督或其代表人讨论大局。”
△ 隆裕准监国摄政王载沣“仍以醇亲王退归藩邸,不再预政”。并谕嗣后用人行政,均责成内阁总理大臣、各国务大臣担承责任。
△ 广西民军1000名离南宁往援湖北。
△ 驻汉口英署总领事葛福分别与南北双方约定,自6日早8时起,至9日早8时,武汉停战延期三日,是为第二次停战。
△ 清廷从袁世凯奏请,将湖北巡防军改名为武卫右军。
12月7日(十月十七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闻上海有推黄兴、黎元洪为大元帅、副大元帅之举,议决由黎元洪电沪军都督,查实如有人在沪推举大元帅副大元帅等名目,请其宣告取消;并议决各省代表于8日同赴南京。
△ 清廷命袁世凯为议和全权大臣,由袁委派代表人驰赴南方讨论大局。
△ 清廷以摄政王业经退位,命所有陆海各军暂责成现行专司诸大臣督率管理;其向归摄政王管辖之禁卫军,着专司训练大臣督饬认真训练。
△ 清廷谕准臣民自由剪发,并改用阳历。
△ 河南省谘议局致电清内阁,请求承认共和,免致再开战祸。
△ 英外交大臣葛雷电驻法、德、美三国英使,令向各该国政府提议,由四国银行团立即向袁世凯政府提供财政援助。
12月8日(十月十八日) 黎元洪通电各省留沪代表,请设法取消已推举大元帅、副元帅之事。
△ 江西都督彭程万辞职,改举九江都督马毓宝继任。
△ 姚雨平率广东北伐军8000人(中有华侨炸弹队300人)在广州誓师。18日抵上海。
△ 成都兵变。赵尔丰阴谋复辟,乘蒲殿俊校场阅兵之机,唆使成都巡防营哗变,蒲逃匿。
△ 唐绍仪自北京致电上海密友赵凤昌,转请张謇、汤寿潜赴汉口参与和议。10日赵电复,告以伍廷芳及张、汤“均不能远行”,请唐来上海开议。
△ 清廷以第一军总统冯国璋为察哈尔都统,未赴任前,以署第一镇统制何宗莲署理。
△ 上海招商局与英商汇丰银行签订借银150万两合同,以该局所有各埠栈房及市房等财产为担保。其中有40余万两言明为沪军都督所借。
12月9日(十月十九日) 南北双方再次议定,自9日早8时起,至24日早8时止,各战场均停战15日,是为第三次停战。
△ 黄兴电复汪精卫,支持袁世凯为大总统。略谓:“项城(按:指袁世凯)雄才英略,素负全国众望,能顾全大局,与民军为一致行动,迅速推倒满清政府,令全国大势早定,外人早日承认,此全国人人所仰望。中华民国大统领一位断推举项城无疑。”
△ 清廷议和代表唐绍仪一行离北京,11日抵汉口。
△ 四川军政府军政部长尹昌衡自凤凰山率部入城平乱,次日军政府重建,举尹昌衡为都督、罗纶为副都督。
△ 清内阁电各省督抚,令各路防军仍严密整备,毋因停战稍涉疏懈。
△ 清廷派冯国璋充禁卫军总统官。
△ 清廷命冯国璋兼充第二军总统,筹备畿辅及海防一带;署湖广总督段祺瑞兼充第一军总统。
△ 清廷以记名副都统良弼为军谘府军谘使。
12月10日(十月二十日) 留沪各省代表议决于二十一日(11日)同赴南京。
△ 伍廷芳电黎元洪,谓因留沪代表挽留,碍难赴汉。12日,伍以“驻各国领事极望在沪谈判”为由,再电黎请唐绍仪速来上海。
△ 奉天急进会党人张根仁、柳大年等在宁远州(今辽宁兴城市)密谋举事,事泄被捕。经孙中山与袁世凯交涉,次年2月获释。
△ 河南鄢陵县黄道会起义,13日与16日起义军数千人分兵攻打太康、开封,遭清军镇压,失败。
△ 倪嗣冲所部清军违约攻陷安徽太和。15日再陷颍州。
12月11日(十月二十一日) 伍廷芳致函驻沪美领事,请电转美使就商袁世凯,令唐绍仪来上海议和。
△ 唐绍仪在汉口会见黎元洪代表王正廷,王告以伍廷芳不能来汉,约唐同往上海开议。
△ 李烈钧率援鄂皖军一标抵武昌,黎元洪命驻阳逻一带。
△ 清军统领赵倜部违约攻陷潼关。
12月12日(十月二十二日) 黎元洪在武昌会见唐绍仪,商定上海为议和地点。
△ 湖北军政府在武昌举行特别会议,增补议和代表孙武、孙发绪、谭人凤、蓝天蔚、郑江灏、时功玖等六人,赴沪参加议和。
△ 章太炎复武昌谭人凤诸人电,谓“革命军起,革命党消,天下为公,乃克有济”。
△ 山西高平县农民牛春发等率干草会众2000余人入城举事,知县被迫承诺免粮免税。斗争随之波及长治县属,后遭阎锡山镇压,失败。
△ 清廷命河南巡抚齐耀琳管辖筹办皖北各属吏治军务,并着倪嗣冲兼署安徽布政使。
△ 日公使伊集院访晤袁世凯,探询国体问题意向。袁表示主君主立宪,并称,如唐绍仪交涉不成,将烦劳各国从中调停。
△ 清军第六镇统制官曹锟部违约攻陷山西娘子关,进逼太原,阎锡山北逃宁武。
12月13日(十月二十三日) 云南都督蔡锷致电各省都督,主从速组织中央政府。提出国家组织纲要:一、国名定为中华民国;二、国体为君主立宪;三、建设有力之中央政府;四、划定地方区域,设都督专治兵事;五、缩小行政区域。
△ 湖北荆州光复。12月9日,唐牺支率宜昌革命军进攻荆州城,清将军连魁乞降,是日双方达成协议,16日革命军入城,成立荆宜司令部。
△ 陈其美诱杀镇江军政府参谋长陶骏保于沪军都督府。
△ 清廷谕内阁电寄各省督抚,各省举办乡团,由地方官督察。
△ 陆军第四镇统制官吴凤岭因病解职,清廷以步兵第八协统领陈光远充任。
12月14日(十月二十四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在南京选举汤尔和为议长;王宠惠为副议长。并议决于二十六日(16日)选举临时大总统。
△ 黎元洪致电各省都督及军政分府,告以唐绍仪本日离汉赴沪,袁氏狡诈多端。并谓:“此次议和之优劣,端视进兵之迟速及兵力之强弱为转移,总乞各处援兵火速来鄂,以为最后之猛击。”
△ 孙中山经庇
返国,是日致电邓泽如,相约在新加坡晤面。
△ 胡鄂公等在天津组织北方革命协会,宣布以协助革命军北伐,崇奉三民主义为宗旨。胡任会长。
△ 贵州都督杨荩诚率兵3000名,离贵阳往援湖北。后闻武汉停战,遂暂驻湖南常德。
△ 内阁奏准颁布施行“募集爱国公债办法”章程14条。
△ 英借口“保护”租界,自香港派陆军162名抵汉口。
12月15日(十月二十五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以黎元洪来电称“和议未决,不宜先举总统”,议决缓举临时大总统,承认上海所举大元帅、副元帅;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追加一条:“大总统未举定以前,其职权由大元帅暂任之。”次日议决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追加条文后,增加一项:“大元帅不能在临时政府所在地时,以副元帅代行其职权。”
△ 孙中山抵新加坡,次日与邓泽如晤谈迟迟归国原因,在破坏清政府之借外债及谋新政府之借入,并称“中国今日非五万万不能建设裕如”。
△ 广西省议会电各省都督府、军政府,谓“袁贼分路寇颍,议和实中奸计。乞速会兵北伐,勿再信和,免误大局”。
12月16日(十月二十六日) 黎元洪电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主提前议定邮政暂行办法,先定邮政总机关,及邮票式样,以绘民国旗帜为宜。
△ 上海《民立报》发表《告唐绍仪》社论,谓“吾深有待于唐绍仪之婉转陈达,俾袁氏迫令满虏以退让为能,则民国之建,无以为梗。吾族健儿必乐予满虏以特别之优待,而总统之席袁氏终有时当选”。
△ 日公使伊集院访晤英公使朱尔典,密商中国国体。朱尔典提出册立孔子后裔,拥为皇帝,征其同意;伊集院则以设置“摄政会”方案,就商英使。
12月17日(十月二十七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以黄兴来电力辞大元帅,并推举黎元洪自代,遂改举黎元洪为大元帅,黄兴为副元帅。并议决黎大元帅暂驻武昌,由副元帅代行大元帅职权,组织临时政府。
△ 唐绍仪一行在王正廷、谭人凤等陪同下抵上海。
△ 云南都督府军政总长兼迤西国民军总司令李根源奉蔡锷命至大理,节制滇西军政。
△ 山东巡抚孙宝琦因病解职,清廷以山东提法使胡建枢为山东巡抚。
12月18日(十月二十八日) 民国总代表伍廷芳与袁内阁全权代表唐绍仪在上海英租界南京路市政厅开南北议和首次会议。伍提出9日停战协议必须切实遵守,俟得袁世凯承认后,方可正式开议,唐允将此意立即电袁。
△ 湖南都督谭延闿电伍廷芳,提出“倘袁使不能承认颠覆满清政府,建立共和民国,即请毋庸开议”。并谓“盖民国不成,第二次革命当继起。此刻断不容稍留君主政治余毒,以作第二次革命之资料,而令吾同胞将来再相残杀,致受无穷荼毒”。
△ 伍廷芳电袁世凯,责各地清军违约攻袭民军,请饬令各地清军,凡与民军相持地方,一律实行停战。
△ 直隶革命党人率众500余人在任邱起义,占领县城,直隶总督陈夔龙派清军前往镇压,起义军退雄县,20日陷雄县,起义军遂失败,死难者百余人。
△ 驻美日代办照会美国务卿,提议建立一个名义上之清政府,实行君主立宪,由列强保障。
△ 袁世凯电复伍廷芳,正式承认停战令,擅自行动之军队,定行处以严罚。
12月20日(十一月初一日) 南北双方在沪举行第二次议和会议。协议自23日早8时起至31日早8时止,各战场继续停战七日。是为第四次停战。伍廷芳坚持下次开议须以承认共和为前提,唐绍仪答须电袁世凯征询其意。
△ 驻上海英、日、德、美、法、俄六国领事以同文照会分别递交伍廷芳、唐绍仪,谓“中国的战争若持续下去”,“将使外人的物质利益与安全遭受重大的危险”,请南北双方尽速达成协议,停止冲突。
△ 廖宇春得段祺瑞支持,抵上海与黄兴代表顾忠琛秘密议和。是日达成确定共和政体、优待清皇室、先推覆清政府者为大总统等五项协议。
△ 清廷谕袁世凯,于奏事章程未定之前,举凡国务暂呈内阁核办,毋庸上奏。
△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决函请黄兴即速来宁,组织临时政府;又以汤尔和、王宠惠均留沪,另举景耀月代理议长。
△ 江浙联军在南京开军事大会,议决北伐,并举徐绍桢为北伐总司令。
△ 美洲华侨代表冯自由抵上海,参与筹组临时政府。嗣后南洋华侨代表吴世荣亦到。
12月21日(十一月初二日) 黎元洪电南京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接受大元帅名义,并委黄兴代行职权。
△ 孙中山返国抵香港。胡汉民往迎,即同赴上海,陈炯明代广东都督。离港赴沪途中,孙中山谓“袁世凯不可信,诚然,但我因而利用之,使推翻二百六十余年贵族专制之满洲,则贤于用兵十万”。
△ 孙中山致电横滨华侨,谈南北议和问题。谓:“吾党之希望虽素不在媾和,而亦并非全不欲和,战亦非吾目的也。吾党素志之共和政体,近已由议和谈判之结果,可见其成立矣。更望诸君大表同情,注视其成行。”
△ 纽约华侨全体电国内各报、各团体,谓“希勿受袁愚,速以灵敏手段布置周密,庶可制北满死命,寝袁之皮”。
△ 清廷派车臣汗部落盟长札萨克多罗郡王多尔济帕拉穆、科布多办事大臣桂芳为查办大臣,前往库伦,查办蒙古独立事件。
12月22日(十一月初三日) 河南开封同盟会会员张钟端等联合学界、警界、民团代表,在优级师范学校密谋举事,事泄,张等11人被捕遇害。
△ 四川军政府捕杀前川督赵尔丰于成都。
△ 江浙联军代表李燮和等赴上海往迎黄兴,请早莅南京组织临时政府。黄答以因财政困难,人才缺乏,刻下正在此间筹划,一俟就绪,即行前往。
△ 福建都督孙道仁等致电陈其美,谓“闽主张除共和无所谓和议”,并谓“袁党诡谲……亟宜协力共谋抵制”。
△ 江北北伐军总司令林述庆自无锡致电伍廷芳等,亟言和议须以“推倒异族专制政体,建设共和政体”为宗旨。
12月23日(十一月初四日) 沪军政府财政部发行定额1000万元公债票。
△ 北京外交团在清外务部谰言赞成中国和平停战,实行君主立宪。
12月24日(十一月初五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接沪电称孙中山将到沪,决由代理议长指定马伯援等三人赴沪欢迎。
△ 上海《民立报》发表同盟会本部宣言,表示愿“长驱河朔,犁庭扫穴,以复我旧邦,建立民国,期得竟其始志”。
12月25日(十一月初六日) 孙中山抵上海,黄兴、陈其美及各界人士热烈欢迎。
△ 黎元洪通电各省,驻京英美公使正式表示武汉三镇不再作为战场;并告全省军事机关,已拟定敌兵须全部退出武胜关以北及敌兵撤退、我兵不追等四项办法答复英领事。
△ 清出使俄国大臣陆徵祥、出使荷兰大臣刘镜人联衔电外务部代奏清廷,请速下大计,诏准民主。
12月26日(十一月初七日) 夜,孙中山召集同盟会最高干部会议,商讨总统制与内阁制之取舍问题。孙中山不同意内阁制,众从孙意而行。
△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决于十一月初十日(12月29日),选举临时大总统;并通电各省,作战计划仍宜继续进行,并推定谭人凤、马君武、王正廷面谒徐绍桢,商议作战计划。
12月27日(十一月初八日) 黄兴与宋教仁由沪抵宁,向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提议三事:一、改用阳历;二、改为中华民国纪元;三、政府组织取总统制。
△ 孙中山会见各省代表团,谈组织政府问题。孙中山主张选举总统,不必选举大元帅;并提出改用阳历,本月(农历十一月)十三日为阳历1月1日,是日为中华民国元旦。
△ 唐绍仪电请袁世凯代奏,民军坚持共和,请即明降谕旨,召集临时国会,决定国体。
△ 袁内阁开全体会议,以南方坚持共和,和议难以进行为由,议决总辞职。次日,袁世凯于御前会议提出,清廷予以慰留。
12月28日(十一月初九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开会,马君武报告在沪与孙中山接洽经过。
△ 新疆迪化革命党人刘先俊等联络哥老会举事,遭巡抚袁大化镇压,刘等百余人死难。
△ 清廷从袁世凯奏请,命召集临时国会公决国体,着袁将此意电唐绍仪转告民军代表,并速拟选举法,协定施行。
12月29日(十一月初十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投票选举临时大总统,到会代表17省,孙中山16票当选。
△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电各省都督府,每省派遣参议员三人,来南京组织参议院;参议员未至以前,每省暂留代表一至三人驻宁,代行其职权。
△ 孙中山电各省代表及都督、军司令长,表示接受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之选举,刻日赴宁就职。
△ 孙中山致电袁世凯,告以南方组织临时政府乃权宜之计,并谓“文虽暂时承乏,而虚位以待之心,终可大白于将来。望早定大计,以慰四万万人之渴望”。
△ 孙中山出席同盟会本部欢迎大会,发表演说,指出:“今民族主义、民权主义二者虽已将达,而欲告大成,尚须多人之努力。况民生主义至今未少着手,今后之中国首须在此处着力。”
△ 南北双方在沪举行第三次议和会议,达成召开国民会议,公决国体及山西、陕西、湖北、安徽、江苏等地清军在五日内撤离原驻地百里以外等协议。
△ 袁世凯以伍廷芳宣言必须承认共和,唐绍仪请开国民会议决定国体之事,奏请召集宗支王公会议,以定大计。
12月30日(十一月十一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以清内阁代表唐绍仪要求召开国民会议一事,议决由伍廷芳答复唐代表毋庸再开,因已选举临时大总统,已足见国民多数赞成共和。
△ 孙中山答复上海《大陆报》记者,说明日间将赴南京举行接任式,并组织新政府。
△ 孙中山致电邓泽如,告以“现为组织中央政府,需款甚巨。委任阁下向南洋华侨征集大款”。
△ 同盟会本部在上海召开临时会议,改订同盟会暂行章程,发表团结同志宣言。
△ 南北双方在沪举行第四次议和会议,拟定召集国民会议办法四条。
△ 袁世凯电唐绍仪,告以承认第三次议和协议。同日又电唐,否认第四次议和所议办法。
△ 清廷以军饷无着,准袁世凯等奏请,将盛京大内及热河行宫旧存瓷器变价充饷。
12月31日(十一月十二日)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议决改用阳历,以中华民国纪元,阴历十一月十三日,称中华民国元年1月1日。
△ 南北双方在沪举行第五次议和会议,伍廷芳提议于次年1月8日在上海召开国民会议。唐绍仪旋将此意电达袁世凯,袁接电后,即将内阁所拟国民会选举法九条电唐,并力主国民会议在北京召开。
△ 清廷议和代表唐绍仪等13人,因议和条款不为袁世凯认可,联名电袁请辞。
△ 孙中山与社会党本部长江亢虎谈话,表示赞成社会主义,主张“广为鼓吹,使其真理论普及全国人心目中。至于方法,原非一成不变者,因时制宜可耳”。
△ 俄公使廓索维慈照会清外务部,提出中国不得干涉外蒙内政,不得驻兵外蒙,准俄在外蒙修筑铁路及外蒙任何改革均应得俄同意等五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