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改组与重组" level="2">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改组与重组
    • 一 蒋介石下野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改组" level="3">一 蒋介石下野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改组
    • 二 “焦头烂额”的孙科内阁" level="3">二 “焦头烂额”的孙科内阁
    • 三 蒋、汪合流与南京国民政府各派联合统治的基本确立" level="3">三 蒋、汪合流与南京国民政府各派联合统治的基本确立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改组与重组" class="reference-link">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改组与重组

    一 蒋介石下野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改组" class="reference-link">一 蒋介石下野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改组

    11月12日,南京四全大会开幕当天,蒋介石自我检讨今后“如何能救国救党”时曾一度自信地表示:“是皆为余之责也,勿以环境险恶而灰心。”(279)并感慨“全国党员谁知余为党之苦心也”(280)。从这两句话中不难读出蒋氏是不甘心履行他在上海和谈期间对粤方所做的下野承诺,放弃手中权力的,但从中也可以感受到他此时所承受的巨大压力。

    “九一八”事变后,面对全国人民强烈要求团结御侮的呼声,蒋氏还一度动摇过继续同粤方的争权夺利,甚至愿意放弃内争,专心抗日。不能否认,蒋介石是一个坚定的民族主义者,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作为一国军队的最高统帅,丧失国土之耻,他是不能忍受的。当他最初得知“九一八”事变的消息,甚至也在日记中写道:“闻暴日不接受国际联盟通知,并主张中日直接交涉,而国联态度因之软化,从此暴日势焰更张。果直接交涉或地方交涉,则必无良果,我不能任其枭【嚣】张,决与之死战,以定最后之存亡。与其不战而亡,不如战而亡,以存我中华民族之人格,故决心移首都于西北,集中主力于陇海路也。”(281)11月17日,他召集南京干部商讨应付时局对策时,曾毅然表示:“余决心率师北上,与倭决战。对内则放弃选举竞争,诚意退让,期与粤方合作,一致对外。又期民众信仰本党,甘受本党领导,共起御侮也。”当晚,即电嘱陈铭枢赴上海邀请汪精卫来京主持中央(282)

    对蒋介石此举,汪精卫当然是欢迎的,但他也有难言之隐。18日,陈铭枢电蒋报告同汪会商结果:“钧座主张,汪先生极表同情,惟汪与哲生有进退一致之成约,未便单独。顷汪已急电哲生,大意谓钧座见国难日亟,愿自任国防军总司令,即日出发,盼在汪、孙两人中请一人担任行政院长兼代主席云云,以征其同意。孙若同意,则汪先生依钧座意入京负责;孙不同意,则望以于右任先生代主席,汪个人可入京,并在可能范围内约粤方同志取一致。”(283)第二天,陈铭枢再密电蒋介石,报告汪精卫之态度:“汪先生云粤方萧、邓等极反对沪和约,经哲生调解,现决定选举可依和会所拟定办理,惟仍坚持蒋不表示下野,则不到京开会。汪现拟办法两项:(一)俟选举后即召集本派之中委来沪,计有二十余人加入京方,则占多数;(二)即明电粤方力争维持和会到第一次全会解决之原议。惟后项恐即决裂,反因此失事,故决照前项进行,电催迅速选举,并一面密电哲生明告自己之态度,以促哲生之离粤。”(284)此时,在上海的李石曾也积极联络汪精卫,李曾致电吴稚晖、张静江报告汪之最新动态,其中一则电报云:“精卫兄今早来谈,意谓介公须俟妥洽后,若下野果能生效而后方可实行,万不宜贸然下野,既无益于妥协,反致益增纷扰。所见甚是,望商于介公。”(285)

    但蒋介石一度想要放弃中央权力的举动,遭到了宁方内部的一致反对,甚至连他的盟兄黄郛也深不以为然。黄郛曾在日记中写道:“傍晚岳军来报告介石之新决定(让中央于汪,己则以国防军总司令名义出驻北平——原注),予深以为不妥。因此种形式等于对日宣战(最少亦可为谓对日备战)。在此国联尚未绝望之时,似尚不可孤注一掷,举国以殉也。”(286)

    蒋介石此时深信自身实力最终能够左右局面,这是源自对汪精卫的深刻认识,特别是在得到陈铭枢等人的详细密报后,蒋对粤方内部分化态势的判断已成竹在胸。除此之外,孙科的态度也令蒋增添了不少信心。他得知:“哲生曾对其亲信说那一回(反蒋)彻底过,所不能遽然合作者,只关碍展堂一人。缘展堂一月以来所持颇高,而汪等又不能不加以敷衍。此次粤四全之波折,实则汪、胡两派之争执。此后只要展堂不来或出外暂避,汪等即决赴南京。”(287)一旦明确了汪精卫和孙科二人的意向,广州四全大会所能带来的危害和不确定因素,也就大打折扣了。11月22日,蒋在日记中充满希望地写道:“大会闭会,幸告一段落,此为对内一难关,今既渡过,是增加奋斗勇气不少,令人发生对党国无穷之希望也。”(288)

    但此刻蒋介石面临的环境仍很险恶。尽管粤方内部已有分化,但并没有彻底破裂;而外患日急,也逼迫着他要尽快做出最后的决定。24日,蒋再次召集熊式辉等干部商谈“北上抗战”之策时,众人“皆坚持不可”,对蒋之“辞职下野,则赞否参半”(289)。12月5日,粤方四全大会终于闭幕。按上海和会决议,四全大会后,“非常会议”自当取消。但蒋介石并未实现下野诺言,为此,粤方四全大会于闭幕当天邀集所有历届及新选执监委员举行临时联席会议,推唐绍仪主席,“议决鱼(6)日结束非常会议,虞(7)日改组中央党部”。“在蒋未实行下野解除兵权以前,仍照常行使职权”。粤方同时决定选派孙科、伍朝枢、李文范、陈友仁四人赴上海,同宁方接洽四届一中全会开会事宜。

    尽管粤方否决了汪精卫在上海选举的中央委员,但此时仍不愿同汪公开分裂。为此,粤方主动致电汪精卫表示:“微(5)日联席会议,决定暂仍在粤成立中央党部。俟蒋中正实行下野解除兵柄,我方始北上,参加第四届中委第一次会议。”(290)而蒋介石则是想尽快将汪拉入宁方阵营。12月5日,蒋特意派何应钦、邵力子两人赴沪,嘱其用“中正名义”,“促汪先生即速入京”(291)。7日,汪精卫对陈铭枢明确表示:“粤会所举之执监委纵不来,亦可赴宁,但有先决两条件:一要拟具治国方案,经蒋承认;二要整个的合作,不应要此一部分,不要彼一部分。”(292)随后,汪致电阎锡山表示:“弟现致力于整个合作,如万无可能,亦使双方缓冲,各图自存,不作猛浪打碎之图。弟以为国事如此,无论何方势力及何派分子,均不能单独,非协力共存不可。”(293)

    就在汪、陈会谈的同一天,蒋介石在南京召集干部会商对粤办法时,一度想采取极端措施:取消党治,还政于民,以此打击粤方所谓的“党统”。他当众表示:“拟开国民大会,以本党政权提早奉还国民。因本党自不振作,早已失却以党治国精神,而胡汉民等藉党之资格以毁党害国,且中国由我手而统一,亦可由我手以奉还国民也。”(294)由此可见,蒋介石实在不忍交出政权。但吴稚晖马上对蒋表示:“此着太险,现在只有安定制动。”蒋“默然思良久”,不得不承认吴稚晖之言“尚有深见也”(295)。此时取消国民党“一党专制”,结束训政,固然可以打击粤方的气焰,但同时也危及了宁方政权的合法性,蒋只好放弃这一险着。

    12月10日,孙科等人到沪,会同汪精卫、邹鲁同宁方代表陈铭枢会商。首先由孙科报告粤方四全大会情形,并表示召开一中全会的前提条件是蒋介石必须下野。如蒋不下野,粤方中委不能赴京开会。陈铭枢当即表示:“蒋可牺牲地位,只求中枢负责有人,随时均可辞职。希望双方议定一过渡办法,俾蒋下野后,中央有人继续负责。”随后,双方商定代理人选必须为“粤方所同意者”(296)。11日,陈铭枢致电蒋介石称:“胡汉民、孙科等必欲钧座辞职始快。职思当此时机,钧座似亦暂避为宜。”(297)宁方内部开始出现不一致的论调,为此蒋无奈地在日记中写道:“知哲生等必欲强余辞职始快,真如亦受若辈之迷而未深思国家大计,以余之领袖,而坚强之干部,动以退让为得计。内部之心不一,领袖之志难行。然而余不能用人,而干部左右又不能容人,此国家之所以不定也。余对于政治哲学,近得二语曰:政者进也,贪者退也。领袖欲进,而干部欲退,虽有大力无以推动也。”(298)

    而此时极力拆粤方台的却是汪精卫。据李石曾11日电吴稚晖云:“真如告粤方:介公十四日宣布下野,二十开全体会。精卫谓不宜强介公下野。又谓如介公不下野,粤诸人不到京,伊于国难会议时到京参加云云。弟与公权皆以为如介公决下野,必先妥为布置,方可宣布。否则必失大计。望介公勿轻于宣布。关于妥为布置一节,明日到京面陈。”(299)

    第二天一早,刚从上海赶回南京的李石曾同蒋介石商讨进退问题时,首先表示对陈铭枢的怀疑。李石曾说:“真如亦有劝钧座辞退之言,吾以真如为可疑也。”而蒋则答道:“真如为人诚而愚。愚者未有不自作聪明,李先生疑其伪奸亦冤矣。”下午,蒋召集干部继续研究进退问题。吴稚晖、李石曾、戴季陶都不主张蒋下野,并一致表示:“介公必不可退。介公退,则中国休矣!”惟有何应钦表示:“真如之言亦自有理。总座请细思之。”(300)何应钦在关键时刻的表现令蒋非常不满,他无奈地在当天日记中写道:“稚辉、石曾、季陶、铁城皆不主余退,而敬之、真如等则惟恐余退之不速也。余言明此时救国惟有余不退之一法,而欲余不退惟有改为军事时期,一切政治皆受军事支配,而听命于余一人,则国始能救。否则如现事群方庞杂,主张不一,而又不许余主持一切,彼此互相牵制,徒以无责任、无意识、无政府之心理,利用领袖为傀儡,则国必愈乱而身败名裂,个人无论如何牺牲,亦不能救国之危亡也。天下之至惨之事未有如此之甚也。”(301)此时,蒋介石深知欲“改为军事时期”,“听命余一人”是根本不可能的,自己如再不下野,一中全会万难召开。

    特别是自胡汉民南下后,粤方态度更转强硬。胡氏在一封密函中写道:“门与门系为中国致命一大毒疮,能请西医割去,是一治法,否则用中医拔毒(什么内托外消)打消方剂亦或见效。除却二者便无是处也。”(302)函中的“门”是指蒋介石,盖取自《水浒》中“武松醉打蒋门神”之义。从这封信中不难读出胡氏倒蒋的决心。为逼迫蒋氏下野,李烈钧一度向粤方提议:“一,北方应再起倒蒋;二,须有组织;三,胡、阎须有联络。”(303)为此,胡汉民积极同北方联络,密电冯玉祥表示:“和平统一,改组政府,乃以下野为先决条件,既不践约,则一切当无从解决。”并“盼随时电示”(304)。冯氏对粤方的提议“极佩服之”(305),并复电胡汉民表示:“和平统一之障碍不除,则健全政府永难实现。先生及粤中诸贤达主张正大,举国仰赖……弟虽不敏,当追随努力也。现华北各方鉴于蒋之种种乖谬,凛于外交之紧急,当从新团结,以安内而攘外,现正致力于此。”(306)冯玉祥在日记中还总结了以往反蒋运动的经验教训共16条,深感今后应注意:“使倒蒋派不分裂”,“须有我们的打算,不可盲目跟人家跑”,“对有实力者,有人望者,须发生密切关系”(307)

    在各方面的压力下,蒋介石被迫决定以退为进,同意下野。12月13日,蒋向陈铭枢表示:“如粤方十六日尚不来,则以后余再不与调和,使大局日趋艰危也。如其十六日以前能来到,余可早一日辞让了。”(308)同日,粤方得知蒋决定下野消息后即开会讨论,决议两点:“(一)蒋下野后仍予以自新机会;(二)下野电到,各委即北上。”粤方并同在香港养病的胡汉民商妥,对双方拟议林森代主席,陈铭枢代行政院长均不反对(309)

    12月15日,蒋介石致函中常会,略谓:“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已以委曲求全之精神,接纳全党团结之方案。而在粤同志,迄未能实践约言,共赴国难,胡汉民同志等微(5)日通电,且有必须中正下野,解除兵柄,始赴京出席等语,是必欲中正解职于先,和平统一方得实现。中正……权衡轻重,不容稍缓须臾,再四思维,惟有恳请中央准予辞去国民政府主席等本兼各职,另行选任贤能接替,以维团结而挽危亡。”(310)同日,中常会召开临时会议,决议批准蒋介石请辞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长、陆海空军总司令各职,并决定以林森代理国府主席,陈铭枢代理行政院院长(311)。与此同时,张学良也请求辞去全国陆海空军副司令职。16日,中执会核准张氏所请,改任北平绥靖公署主任。至此,粤方要求悉如愿以偿。

    蒋介石辞职前,曾得蒋伯诚转呈韩复榘一电表示效忠,韩并向蒋贡献意见三条,电称:“向兄表示决心服从钧座,他方来人接洽仅与敷衍而已,并对钧座贡献意见三点:一、粤方全部来京合作为上策;二、粤方一部来京合作,联络党外人才赴国难为中策;三、万不得已离开中央,暂驻洛阳,整顿北部,使捣乱者对内对外无办法时,再出负责为下策。请钧座切实准备”等语(312)。蒋对韩复榘的意见深以为然,当即批复道:“向兄所见甚是,当照此酌办也。”(313)为了减少“再出负责”时的障碍,蒋预先做了周密布置。他在辞职当日早8时首先主持召开第四十九次国务会议,一举改组了四个省政府,分别任命顾祝同为江苏省政府主席、鲁涤平为浙江省政府主席、熊式辉为江西省政府主席、邵力子为甘肃省政府主席,贺耀组兼甘宁青宣慰使(314)。会后10时才赴中常会提出辞呈(315)。另据《黄郛日记》载,蒋介石曾于12月6日令钱昌照转商黄郛,请黄出任江苏省政府主席,黄郛以“非其时其地”而婉辞(316)

    蒋介石此举,实际是为自己卷土重来,预先做好布置。在蒋新任命的省府主席中,多为听命于他的军人。这一举措明显是为了对抗粤方削弱蒋氏军权的企图。第二天,蒋还特意致电各路军总指挥、军、师长表示:“中正辞职通电谅达,但中正对我患难生死相从之将士必仍负责维护,望各安心服务。”(317)这也可以清楚地看出,蒋为准备“再出负责”埋下的种种伏笔。

    12月22日,蒋介石由南京返回故乡浙江奉化。24日,他总结此次被逼下野的教训时曾反思道:“今次革命失败,是由于余不能自主,始误于老者,对俄、对左皆不能贯彻本人主张,一意迁就,以误大局,再误于本党之历史。党内胡汉民、孙科,一意迁就,乃至于不可收拾。而本人无干部、无组织、无情报,以致外交派唐绍仪、陈友仁、伍朝枢、孙科勾结倭寇以卖国而未之预知,陈济棠勾结古、桂各派,古应芬利用陈逆皆未能信,乃至陷于内外挟攻之境,此皆无人之所致也。而对于反动智识阶级之不注意,教育仍操于反动者之手,此亦本人无干部、无组织之过也。军事之干部后进者有熊、陈、胡等,而党务之干部实一无其人,外交更无其人矣。”(318)

    12月16日,当粤方得知蒋介石辞职消息后,立即召开临时会议决定:“一,推唐绍仪等主持粤府,中央党部及国府均暂保存,俟统一政府成立后始撤销。二,陈济棠、余汉谋、李扬敬、香瀚屏因边防重要;萧佛成、邓泽如因政务,均不北上。李宗仁、白崇禧须留一人主持桂事。三,定十八日为举行打倒独裁纪念日,各机关均休假,联合各界举行大会。”(319)当天,何应钦也向蒋介石报告了在沪粤方委员的动态:“钧座通电昨夜深始到。粤方代表今晨召集谈话会,决定全体入京。本拟于本晚车行,因恐夜车铺位不敷分配,反为不妥,故改为明晨九时乘专车来京。汪先生病仍未愈,拟静养二三日即来参加一中全会。汪夫人及左派人员均先行,不再延期。”(320)18日,粤方中委李宗仁、马超俊等分两批自广州赴京。宁、粤双方终于能够在南京合开四届一中全会。

    随着粤方代表的入京,一个新矛盾又呈现出来。大会召开前,对汪派在沪所选的十名中央委员资格问题,出现较大分歧。因粤方不承认汪派十名中委资格,对此汪精卫曾信誓旦旦地在沪表示:“无论如何,兄弟代表主席团各位同志,可以负责的说,我们对于本会代表在上海选举的结果,一定是尽力维持的。我们或者用温和的手段去力争,或者用激烈手段去力争,甚至我们连中央委员也不做都可以,总要达到目的才罢。”(321)

    对于汪精卫同粤方的分歧,蒋介石自然是求之不得,并极力拉拢汪。16日,蒋介石主持召开中常会临时会议,讨论出席四届一中全会委员问题。当陈立夫提到汪派“大世界的怎样”时,蒋即表示:“大世界的也要来的。如发通告,笼统一点。大世界的名字可以不写。”(322)18日,刚刚入京的汪派主要人物陈璧君、顾孟馀、陈公博即来拜见蒋介石,请蒋“助其解决上海大世界十委员问题”,并表示惟“先承诺”此点,“精卫然后乃肯来京”。蒋对此“毅然允之”(323)

    19日,南京国民党中央召开谈话会,出席中委四十九人。谈及沪选十名中委问题时,因有蒋的支持,“故多数主张加以容纳,以免留一不良之因”。当晚,蒋介石邀宴到京的中委,特意将汪派十名中委邀请与宴,以暗示他事实上承认汪派中委的资格(324)。而汪精卫则借口糖尿病重,留在上海医院治疗,静候佳音。

    此时一个最有趣的现象是,尽管各派中委纷纷入京,但反蒋派的“大老”胡汉民、汪精卫,以及北方的冯玉祥、阎锡山都以种种借口滞留京外,观察事态的演变。蒋下野通电发表的当天,孙科、邹鲁就急电阎、冯,请立即赴京与会。而阎锡山部属曹世振等人则电阎建议:“与赵(戴文)院长、徐(永昌)主席、杨(爱源)督办面商,均谓应复电孙、邹,表示南下出席。徐谓以‘约同入京’措词最为相宜。赵谓银行界、党部、军人、英美均不愿蒋下野,最近恐有所表示。振(曹世振)以为蒋如不下野,军人表示定在各中委入京、一中全会开会后,再拥蒋继任主席。彼时在蒋势力范围之下,多数中委难免为彼左右。”(325)

    正是基于这种心态,胡、汪、阎、冯四人全都不肯主动入京,而同时又不断彼此致电,催促对方入京。先是18日,胡汉民由香港致电冯玉祥、阎锡山表示:“闻精卫兄病滞沪滨,弟亦因血压过高必须疗养,势难赴京。而此次全会使命至重且大,所赖于两公主持者亦多,亟盼刻日命驾晋京,共商大计。弟虽病搁海隅,亦当悉举所知,随时贡献也。”(326)随后,汪精卫也自上海致电阎锡山表示:“公偕焕章、次陇、允臣三公同入京,党国之福,万不可因弟之病而致中止。弟如能自支,决无不入京之理也。”(327)而冯、阎等人一面联名复电胡、汪表示:“国难当前,入京开会,义不容辞。大驾何日起行,尚祈早日见告,以便追随前往。”(328)同时,再电孙科、李文范、伍朝枢、邹鲁等粤方代表:“弟等聚商,电请精卫、展堂两同志力疾入京。得复,弟等亦即同行。更望兄等一致敦促。”(329)实际上大家都在相互推诿,甚至连已由广州到上海的李宗仁也借口“在粤,对叔均(指蒋)下野是否诚意不甚明了,拟看三两日,再同精卫入京”(330)。各派领袖之间表面上话都说得冠冕堂皇,实际上又相互猜忌、拆台,毫无精诚团结可言。

    12月22日,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开幕,蒋介石出席一中全会开幕式后,留函孙科、于右任等表示:“全会即开,弟责既完,故决还乡归田,还我自由。惟望全会得到圆满结果,无论如何,终须相忍为国,以期政府早日完成,中正决无另外主张。此去须入山静养,请勿有函电来往,即有函电,弟亦不能拆阅也。”(331)

    四届一中全会共通过各类提案三十九件,其中最重要的提案就是《中央政制改革案》。该案由粤方代表伍朝枢起草,明确规定:“国民政府主席为中华民国元首,对内对外代表国家,但不负实际政治责任,并不兼其他官职;任期二年,得连任一次;但于宪法颁布时,应依法改选之……行政院长负实际行政责任。”(332)不难看出,以上规定全部是针对蒋介石个人集权而发。全会依据该案修正通过了新的《国民政府组织法》,完全推翻了同年6月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政府组织法》所赋予蒋介石的一系列特权。

    改组南京国民政府和国民党中央人事组织,是四届一中全会的另一项重要议题。四届一中全会选举结果如下: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院长孙科,副院长陈铭枢;立法院院长张继,副院长覃振;司法院院长伍朝枢,副院长居正;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副院长刘芦隐;监察院院长于右任,副院长丁惟汾。

    在国民党中央组织系统中,原设有中央政治会议这一机构。它最早成立于1924年7月,当时称政治委员会,作为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政治决策及指导机关,第二届中执会扩大了它的职权,并于1926年7月改称中央政治会议。宁、汉分裂时,武汉恢复设立中央政治委员会,南京继续召开中央政治会议。1929年5月,第三届中执会制定《政治会议条例》,从此“政治会议为全国实行训政之最高指导机构,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负其责任”(333),成为国家权力中心,并推举蒋介石担任中政会主席(334)

    为了进一步削弱蒋介石在党内的地位,粤方最初设计的《中央政制改革案》中拟以“国民政府委员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取代原来的中央政治会议的职能,这一提案在蒋、汪两派的联合抵制中终于流产。全会决定仍保留中央政治会议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职能。大会主席团在选举新一届国民政府委员时提出两点声明:“一,五院院长、副院长及所属各部部长、委员会委员长不兼任国府委员;二,现任军人不兼任国府委员。”(335)从这两点声明中,我们不难发现国府委员只不过是一个尊贵象征而已,其权力大打折扣。

    12月28日,四届一中全会最后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新的中政会组织原则三项:“(一)中央政治会议,以中央执行委员、中央监察委员组织之;(二)中央政治会议设常务委员三人,开会时轮流主席;(三)中央候补执、监委员得列席政治会议。并推举蒋中正、汪兆铭、胡汉民三人为中政会常务委员。”(336)从此,中政会由蒋介石一人独尊的地位,改为三常委轮流主席。

    尽管在粤方的逼迫下,蒋介石辞去了国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长、陆海空军总司令本兼各职,但这并没有根本撼动蒋介石在国民党内的地位。在新推举的九名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中,蒋介石再次当选,其余八人是胡汉民、汪精卫、于右任、叶楚伧、顾孟馀、居正、孙科、陈果夫,并以叶楚伧兼秘书长(337)。国民党第四届中常委同第三届中常委相比较,增加了汪精卫、顾孟馀、居正三名原反蒋派领袖,以代替原亲蒋的谭延闿、戴季陶、丁惟汾(338)

    29日,四届一中全会举行闭幕式。居正主席,孙科致闭幕词,于右任宣读大会宣言。随后召开第一次中常会,加选刘守中、杨树庄、王正廷为国府委员,决议:新任国民政府主席、委员和五院正副院长定于三天后的1932年元旦宣誓就职。当天下午又召开第一次中政会,通过行政院院长孙科提出的各部人选如下:内政李文范、外交陈友仁、军政何应钦、财政黄汉梁署理、教育朱家骅、实业陈公博、交通陈铭枢、铁道叶恭绰、司法行政罗文幹、海军陈绍宽、蒙藏委员会委员长石青阳、参谋总长朱培德、训练总监李济深、军事参议院院长唐生智、禁烟委员会委员长刘瑞恒(339)

    所谓“统一合作”政府正式成立,史称“孙科内阁”。

    二 “焦头烂额”的孙科内阁" class="reference-link">二 “焦头烂额”的孙科内阁

    四届一中全会推举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三人为中政会常委,又同为中常会常委、国府委员,形式上表现了他们的“合作”,但由于蒋赴奉化,汪称病上海,胡滞留香港,他们三人之间,神既分离,貌又不合,以至号称“合作政府”的孙科内阁,实际上毫无合作可言。

    孙科政府既组成,蒋、汪、胡三人依然天各一方,并且互相牵制。孙科是靠支持胡反蒋,而得以出掌行政院的。但“胡展堂汤山被扣释出未久,积忿未泄,正欲抓住陈济棠以反蒋,胡亦无意于哲生之南京政府。汪胡既难合,蒋汪又均不支持哲生。此时仅陈铭枢愿以十九路军驻防京沪,作哲生之后盾,力挽哲生出面组阁。故哲生赴南京之际,形势极为不佳”(340)

    政府机构的运作,必须有财政的支持。蒋介石辞职后的第二天即电财政部长宋子文:“闻中旬军费尚未照发,甚为恐慌。无论如何本月份应如期发款维持,勿延。”(341)得蒋电报后,宋子文即于辞职前将所欠各军军费及各机关政费一律签发支付命令,指令国库如数照付,总额约两千万元(342)。12月21日,宋子文向行政院递送辞呈,称:“对财政部事务,声明维持至22日止,请政府另简贤能继任;22日后为职务终了之期,即卸除一切责任。”(343)此举致使孙科接手后的新政府国库空无一文,办事无人,财政完全陷于瘫痪。

    而原本与孙科同一战壕的胡汉民,这时对孙科政权也并非全力支持,只是一味鼓励孙继续反蒋,借此削弱蒋的力量。胡曾密电孙表示:“不问蒋即出与否,一切政策如抗日主张,分兵剿共,成立执行部、政委会等案尽先提出,倘见阻挠,即总辞职。此政治家态度应耳。”(344)

    胡汉民此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在两广继续保持一个半独立的反蒋局面,对于新政府“并不希望其具以前政府权力,而希望政分会式之政委会早日成立,庶就统一之形式下,各就其范围内自行治理”(345)。为达此目的,就在四届一中全会闭幕的第二天,广州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联席会议即决议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西南执行部、西南政务委员会、西南军事分会(346)。30日,更决议:此后“三机关每月应支经费均由财政部于西南各省海关税项新增部分拨支……嗣后关税新增部分由两广海关税务司核收解交西南政务委员会”(347)

    胡汉民此举,对新成立的孙科政权根本不是支持,“纵非变相独立,亦即形同割据”(348)。宁方的邵元冲亦曾对粤方此举评论道:“此皆足以致哲生之死命者。”(349)这自然引起孙科的强烈不满,立即“十万火急”致电广州,表示万万不可:“查上海和会决议案,原定所有双方四全大会议决案,均提交一中全会处理。一中全会于第二次会议决议改将此项议决案移交四届常会办理。上述三案尤关系重大,自应由四届常会决定颁布条例,始能有所依据,进行组织,方合手续。今由粤方中央、国府联席会议决议,遂行设立,事实上已违反和会及一中全会迭次决议。此期期以为不可者一;一中全会开幕后,双方中央党部即行停止职权,此为党章规定,宁方已是如此,粤方何能独异?今于隔世两日,有此重大决议,不免予人以破坏党章口实,此期期为不可者二;关税统一征解,中外具瞻,苟非政府对峙,何可割裂?今统一政府甫告成立,而粤方遂有截留关税之举,设使别方借口尤效,岂非立陷中央于僵局?此期期以为不可者三。上海舆论自接到粤方上项消息,咸为哗然,视为粤方破坏统一,实行割据。国人指责,众口同声,弟等代表粤方情尤难受。特电条陈,务请暂缓发表实行,以图补救,千万千万。”(350)

    1932年1月7日,南京中常会讨论邓泽如、萧佛成等人提交的粤方三机构组织条例时,孙科愤怒地表示:“广州执行部、政务委员会、军事分会等应该由常会来讨论其组织,才能着手进行。而广州这一回开联席会,把这三种组织条例同时公布了,此种手续简直是破坏中央决议。”孙科并对广州截收粤海关新增收入的行为表示愤慨,明确表示:“此种办法是破坏统一的,中央决不能接受。”最后会议决定“由常务委员详商办法另行提案”,而否决了粤方提出的三机构组织条例(351)

    汪精卫此时正加紧同蒋介石联络合作,同样不愿粤方另组与南京相抗衡的西南三机构,特派曾仲鸣赴粤,“请济棠取消西南新设三机关”(352)。孙科、汪精卫还致电萧佛成、邓泽如指责“粤设三机关,无异对于统一政府不信任,倘各省效尤,全国又成分割局面”。但萧坚持称:“三机关为适应环境而设,不因汪、孙反对而中止。”(353)

    16日,萧佛成、林翼中、陈融、张惠长等粤方骨干赴港同胡汉民“密议三机关问题”,“商定结果,胡决不北上,西南自保政策不变更”(354)。然而支持孙科的粤方海、空军将领,在孙的授意下,第二天(1月17日)由张惠长领衔通电全国,表示今后空军将领“誓不参加任何内战,再不为任何个人之工具”。同时海、空军方面还声称:“海、空军权应归中央,听命中央改组两总部。”以示不愿接受西南军事分会控制(355)。19日,陈济棠、萧佛成等人通电全国,表示:“军事分会,因中央未设军委会,故遵中央意旨,暂不成立。”但仍坚持遵照四全大会决议案,设西南执行部和西南政务委员会。同日,陈济棠、白崇禧等人在广州宴请南下的于右任,“力言竭诚拥护新政府”,并表示以上两机关“纯处监督地位,无割据意”(356)。至此,粤方拟议组织同南京相抗衡的军事机关——军事分会,在孙科等人的强烈反对下胎死腹中。

    孙科上台后,既求不得蒋介石的合作,又寻不到胡汉民的支持,“政府虽告成立,而我重要领袖犹天各一方,未能荟萃,致使党政最高指导机关,提挈失其重心”(357)。孙科深感新政权难有作为,在参与逼蒋下野后不久,便不得不再次恳请蒋氏返京主持大政。孙科上台后的第二天(1月2日),即电蒋请求“莅京坐镇”:“新政府虽已产生,以先生及展堂、季新两兄均不来京,党国失却重心,弟等何克负荷,不幸而颠踬。弟个人焦头烂额固不足惜,其如国事不易收拾。何以先生平昔爱国、爱党,逾于恒人,想不忍袖手而坐视也。务恳莅京坐镇,则中枢有主,人心自安。”(358)

    1月5日,孙科向新闻界谈时局近状时,再次无可奈何地表示:此次国府组织法修改后,最大的不同是行政院由从前对国民政府主席负责,改为对中政会负责。在此制度下,中央最高决定机关在中政会,凡对内对外施政方针,必经讨论决定,政府方能施行。但中政会“负最高指导责任”的三常委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均不在京,行政院更无所秉承,一切不能决定,故不免种种困难。为此,他向新闻界呼吁:扩大舆论宣传,共同欢迎蒋、胡、汪来京主持(359)

    以“焦头烂额”来形容当时孙科的处境,可谓恰如其分;但“袖手旁观,任其焦头烂额,而不加援助”,又正是蒋介石的既定方针,借此迫使孙科碰够钉子后知难而退,便于蒋自己东山再起。蒋在接到孙科1月2日的“劝驾”电报后自记道:“哲生昨任艰巨之才,吾早已一再忠告之矣。彼乃自知不明,易被人惑,恐今日尚未能彻底觉悟也,吾复何能为力哉。”(360)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蒋介石对南京新政权,完全持一种应付的态度。在蒋的授意下,“蒋方人物对时局均持冷静态度,除赴浙者外,在京各委均缄默”(361)。当蒋接陈果夫电,得知“我方留京同志开会多不出席,侄等去留应请指示”后,即复电陈“请在京忍耐从事”(362);又电宋子文,告以“此时我方当设法促成各方攻粤为惟一工作,对哲生亦不应严拒而联络之”(363)。蒋的亲信刘峙亦电朱绍良表示:“此时我辈似宜以介公之心为心,暂时缄默,以观大局之推移。”(364)但是,一旦涉及军事问题,特别是有关黄埔军校的人事安排,蒋则毫不迟疑,积极部署。1月9日,当蒋得知张治中拟借口养病准备离京,则急电张告以“切不可离去军校,当在京养疴”,并同时电何应钦告以“军校如改校长,请速委任文白。勿延”(365)

    在一片劝驾声中,蒋、汪、胡三人仍无一人入京。尽管汪精卫表示:“病愈入京,对中央政治会议常委,义不容辞。惟常委有三人,故必须蒋、胡入京,始能成立。本人极盼蒋、胡即日入京。如各省谋割据,必尽力反对。”(366)其实汪只是借口生病,等待着和蒋一同复出。为此,汪特派唐生智亲赴溪口向蒋表白:“如介石不入京,则精卫亦不入京。”(367)难怪冯玉祥要讽刺汪精卫此时患的是“政治病”(368)

    1月8日,在京中央委员开谈话会,“除讨论外交外,对内政佥谓长江军人之态度,非蒋来难驾驭;粤桂之设执行部,非胡来难打消;下层党员之意志,非汪来亦无从齐一。讨论结果,再促三人速来主持”(369)。被逼到绝境的孙科在会上沉痛表示:“愿回粤一行,促胡北来。”于右任等人力阻其行,称孙负行政院长重任不能离京。孙说:“短时期离京,到奉化请蒋,到上海请汪。”众人仍多方劝阻。当晚散会后,孙即同财政部长黄汉梁乘车赴沪。居正得知后,立即赶往车站。此时火车已经开动,居正即命站员摇铃停车,旋登车劝阻。孙仍坚决表示:“本人定将胡、汪、蒋一齐拉到南京,达到真正团结目的。”(370)

    孙到沪后,致电胡汉民,苦诉“入京两旬,以中枢空虚,秉承无自,外交、内政诸大计,均无从进行”,恳请胡“即日来京”(371)。并公开发表谈话称:“中枢空虚,为今日国事最大之险象……余观此险象,不能不为党为国再向三先生作一最诚恳请求,苟犹不获允许,则余已智尽能竭,惟有辞职,以免长此迁延时日,贻误党国。”(372)10日,孙科准备同吴铁城赴宁波求见蒋介石,而溪口方面“得吴铁城电,知哲生拟来甬(宁波)邀介石返京,共支危局,介复电以已入山辞之”(373)。孙科被迫中止成行,第二天改派张继、何应钦赴溪口求见蒋,“据云劝蒋出山无结果”(374)。而此时“粤方举动,意气用事,较前更甚,胡意志坚强,决不入京”(375)

    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三人天各一方,合而不作,导致中政会不能开会。国难日急,而一切大政方针无法确定。11日晚,走投无路的孙科在上海约集陈铭枢、邹鲁、李文范、陈友仁、马超俊、冯玉祥、李济深、李宗仁、吴铁城等人会商国事,决定破釜沉舟,在蒋、汪、胡不能入京时,设立中政会特务委员会,负中央一切政治上责任,以适应国难及迅速处理各项政务(376)。13日,在沪各中委联袂入京,并邀在京中委同赴孙科寓所举行特别会议,次日通过决议:“(一)通过中央政治会议特务委员会组织大纲;(二)推于右任、张人杰、张继、居正、孙科、陈铭枢、叶楚伧、朱培德、何应钦、冯玉祥、李济深、李宗仁、陈友仁、顾孟馀14委员为中央政治会议特务委员会委员。”

    特务委员会组织大纲第一条是:“中央执行委员会于中央政治会议常务委员未实行负责以前,为应付国难,迅速处理紧急政务起见,于中央政治会议设特务委员会,专负其责。但关于重要方针,仍由中央政治会议决定之。”(377)其中的“但书”内容是出自于右任、张静江等人的意见(378)。至此,孙科政府虽然在法理上拥有自由处理政务的可能,其实对“重要方针”依然无权处理。而当蒋介石得知此事后仍表示强烈不满,立即电朱培德指示:“特别委员会应积极设法打消,请转在京诸同志,此等破坏政府编制举动,大不利于中外之观听也。”(379)

    孙科上台时面临的最大难关,是财政和外交问题。特别是财政入不敷出,成为孙科内阁的致命伤。自统一政府成立后,两广扣留的旧税不但未还,新税仍继续扣留;东三省沦陷后东北军经费完全取之于华北,且每月不敷甚巨;湖北何成濬截用江汉关税;山东韩复榘挪用国税;福建当局擅扣统税;其他各省也陆续效法。而中央政府每月税收仅得上海关税和统税700万元(380)。甚至连蒋介石也暗示部属可以截留国税。当蒋获知刘峙所部给养困难时,就曾致电刘峙表示:“如中央无法发给,给养只可在中央税收借支,以免冻饥,但不可蒙截留之名也。”(381)当时的财政窘况正如孙科所说:“以言财政,几年来债台高筑,罗掘已穷,中央收入,每年本有四五万万,但除还债外,能用之款不及一万万,欲再发债则抵押既已净尽,且市面债券价格,不过二三成,即强发债,于事何补。最近政府每月财政实收不过六百万,而支出方面,只军费一项,经前月财委会核减之数,仍需千八百万。政费教费,尚须四百万,不敷数月达千六百万。财政达到如此极度之困难,即维持国家组织最少限度之必需经费,亦势不能支持。外交、军事种种问题,即有良好办法,亦形格势禁,不能决定。”(382)这是蒋介石、宋子文下台前有意布下的一粒棋子。新任财政部长黄汉梁派员接收国库时,不仅“未得分文现金,而宋且拖欠银界千万元。财部旧人员,自有统系,凡薪给在五百元以上者,早已奉命一律辞职”(383)。不仅如此,宋子文辞职时还将财政部的所有文书档案全部搬走,有意给新政府造成困难(384)。宋还公开预言孙科政权维持不了三个月,以损坏银行界对新政府的信任(385)

    黄汉梁原本是金融界的后进,资望甚浅。黄氏尽管曾任和丰银行上海分行的经理,该行虽也是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的成员,但因为黄是福建人,不算江浙集团的头面人物,“与东南金融界人士素乏联系”(386)。加之宁、粤对峙期间,广东方面曾经攻击南京国民政府的公债政策,这就更加深了上海银行界对新政府的不信任感。种种情势,逼迫着孙科不得不采取极端措施。

    当11日晚孙科等人在上海讨论设立特务委员会时,孙科、陈铭枢等人,为应付财政困扰,曾提议:暂时停止支付内债本息,挪用内债基金以应政府开支,以六个月为期。当时政府每月用来偿还内债本息额高达3400万元(387)。此举引起国内金融界大哗。13日,上海、北平、天津等市银行公会纷纷发表通电反对。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交易。证券商人联合提出维持内债信用的三项办法:“一、由持券人自行接收债券抵押各税之税收机关;二、对于现在经收税收之中央银行及保管内债基金之负责人员,责成其负责保守政府从前法令;三、对于破坏公债信用及截留税收之政府官员,社会上应严重反抗之。”(388)

    这是上海金融界对政府提出的最后通牒,也是给孙科内阁的致命一击。此举也彻底堵绝了黄汉梁的筹款之路。黄慑于上海商人的恫吓,当日被迫提出辞职(389)。15日,吴铁城代表政府同银行界协商救济财政。“吴表示政府决减政费,月定二百万,军费月一千六百万,除沪税可提用之七百万外,余一千一百万须金融界设法,每月帮忙”(390)。当晚,上海银行界会商办法。他们也深知,如同政府彻底决裂,结果肯定是两败俱伤,自身的经济利益也难保证,遂决定:“坚持须政府声明不动债金;借款不能如数担任,仅可募筹半数。”(391)

    特委会议决停付的内债,大都是蒋介石当政时所借的款项,他当然不愿看到上海金融界同政府彻底决裂,并对孙科此举极为愤慨,甚至认为孙科的举措是受胡汉民的影响。为了阻止孙科的行动,蒋介石特命张群赴沪协助吴铁城同金融界会商。16日,张到沪后即向记者转达了蒋氏的旨意,称:“蒋认为内债停付本息,固足惹起全国金融震动……然政府财政陷于绝地,不图挽救亦非共赴国难之道。政府与银钱业团体,应本互助合作之精神,在万分困难之中,于可能范围之内,尽力援助政府。”(392)

    蒋介石一出面,情况顿时改观。金融界得到蒋的明确答复后,立即改变态度,加之“各方纷往请求(蒋)回京主持大政,蒋亦表示援助,并嘱岳军(张群)在沪帮同筹款,约可得一千万元”。(393)16日,张静江、张继力劝孙科“打消停付息金办法”,吴铁城也自沪致电孙科,表示:“与银行界谈判极为圆满。”事已至此,孙科只好以行政院名义于第二天致电上海金融界表示:“现政府决定维持公债库券信用,并无停付本息之事。希即转知各业行会,切勿听信谣言,自相惊扰,是为至要。”(394)

    公债风潮,前后不到五天,终以孙科内阁认输告终。此事也显示出孙科原本寄予厚望的特委会,离开蒋的支持是毫无作用可言的。财政无力解决,尚需“在野”的蒋介石“援助”;面对国难,孙科内阁亟待有明确的外交方针,更是需要蒋的“支持”。此时的孙科内阁已实可谓山穷水尽,摇摇欲坠,而蒋介石复出的时机也大致成熟。本来就不甘下野的蒋介石终于主动从幕后走到台前,这也预示着孙科内阁的垮台已经指日可待了。

    三 蒋、汪合流与南京国民政府各派联合统治的基本确立" class="reference-link">三 蒋、汪合流与南京国民政府各派联合统治的基本确立

    1932年1月13日,蒋介石由溪口老家赴杭州。当天,即国民党中常会通过特委会组织大纲之际,蒋在杭州公开表示:“愿以在野之身,尽个人之责。”(395)明白表示他的“隐居”生活终于结束。张继到上海后立即遵从蒋介石之意公开发表谈话,指陈党内不能团结,责在粤方,以此为蒋氏复出大造舆论:“目前欲解决外交、财政之难关,只有维护统一之一途。统一政府为徇粤方同志之意而组织,其人选大半由粤地来,则无论如何粤方同志应首先表示拥护,始见求统一之真诚……循此以进,统一方名符其实,财政、外交始有办法。届时汪、蒋入京当无问题。余信目前症结不在汪、蒋,而在广东,深盼广东同志,翻然改图,维护统一。尤愿展堂负党国重望,以真诚感动两粤同志……政府亦应负全责,解决广东半独立之状态。”(396)

    15日,蒋介石电召陈铭枢赴杭了解情况后,亲笔致函汪精卫,令返京的陈铭枢经沪时转交汪(397)。随陈一同赴沪的张群因衔蒋命同上海金融界会商,政府财政恐慌立解。16日晨,陈铭枢至沪,将蒋介石信函交顾孟馀转汪精卫。汪得蒋函后,当天下午即赴杭同蒋晤面。行前汪发出两电,一致胡汉民,一致孙科,说他已应蒋邀赴杭(398)。此时,蒋汪合作的时机完全成熟。

    1月17日,蒋介石同到访的汪精卫会商成功,达成共识,双方决定“维持南京局面事,并有另行改组之说”(399)。蒋、汪在致孙科电中还表示他们将候胡汉民来杭,即联袂入京,并要孙再电胡促驾(400)。同时又电胡汉民,请“一同入京,协助哲生及诸同志”(401)。蒋在当天日记中慨叹道:“昨夜与今日形势甚急,胡派与冯、李等急欲通过绝交案,以为撒烂污下台之地。各友心急连电呼救,余急电请孙来杭,勿使开会通过也。”(402)

    此时,蒋介石已经不需要再对孙科客气了。18日,他派毛邦初亲自驾驶蒋氏自备的飞机,直接到南京国民政府找孙科,说蒋、汪有要事相商,须立即前往。孙即与何应钦、吴铁城同机赴杭(403)。当日上午,蒋、汪又继续会商大局,蒋对汪言:“以孙科之愚,吾辈为总理计,必力为援手于陷井之中,而置袵席之上。至对于国家大局,吾辈已负诸肩上,尤当高瞻远瞩,深虑熟图。”(404)从蒋的口气中,不难读出蒋此刻的心态:“国家大局”非负诸其身不可了。

    孙科等人抵杭后,即赴烟霞洞会谈,这就是后来所称的“烟霞洞会议”。参加者计有蒋介石、汪精卫、孙科、张静江、何应钦、张继、孔祥熙、邵元冲等人(405)。会议内容,秘而不宣。会后记者向孙科询问会谈结果。孙只是回答:“圆满,圆满。”记者又问“何时回京”?孙答:“就去。”(406)邵元冲在当天日记中对会谈内容写道:“介石力推精卫主持大计,众亦多赞同,又对外交问题等均有所商榷。”(407)同日,胡汉民复电汪精卫,除继续称病谓“非长期休养不可”外,仍幻想汪能支持孙科内阁,阻止蒋、汪合流,胡谓:“只须中央行责任内阁之职权……而吾辈以在野之身,竭诚为政府之助,则对内对外自能发展,开一新局势。”(408)

    胡汉民对汪精卫在政治上的反复无常,深恶痛绝,只是此次被蒋介石扣押,为了反蒋而不得不联汪。然而汪精卫在政治上又一次自食其言,令胡汉民十分愤慨。可是,他此时除了能发表一些斥责蒋、汪的言论外,已是无能为力了。气愤之余,胡汉民在19日同中山大学学生请愿团谈话,公开宣布拒绝同蒋、汪合作。他表示:“汉民自十七年入京,计留京三年又二月,未出都门一步。晨夕孜孜,未箭稍苟逸,不特志不伸,言不听,且遭人嫉忌,必至幽囚而后已。今蒋、汪两先生之主张如此,是凿枘不相容,已可概见,故病不能行,固为事实,而主张之不同,尤为明显之事实也。”(409)

    20日,孙科、汪精卫等人一同乘火车赴京。21日,蒋介石由杭直接飞到南京。此时,蒋介石、汪精卫分别发表谈话,论调完全一致。“一般观察,孙科显然未能主持全局,大势所趋,汪、蒋必分负党政重责。冯亦将于此时与蒋、汪合作,搜集旧部,逐渐回复政治地位。”(410)特别是蒋介石“在杭州《东南日报》发表之谈话要点,对孙氏了无好评。弦外之音,益使孙氏感觉无从乞取助力”。孙科知道自己的戏已经快唱完了,难以恋栈,已“有引退之意”。(411)

    22日,蒋介石、汪精卫入京后召集国民党中央委员齐集“励志社”会谈。开始时先由何应钦报告前方“剿赤”军事问题,次由吴铁城报告上海日人暴乱情形,再由覃振报告最近外交近况。报告毕,与会中委均默不作声,数分钟后,蒋介石起立发言:“关于对日问题,无论战与和两办法,惟须国内真正实现团结一致。总之金瓯不能有一点缺损,否则殊难对付他人的整个计划。”(412)蒋在谈话中还指责粤方胡汉民破坏统一,并称:“外交问题,全在国内自强,故非先统一国内不可。如广东能切实归附中央,则对内对外,一切问题皆可迎刃而解。否则以广东人而亡国民党,以国民党而亡中国,亡国之罪应由广东人负之。”(413)

    24日,特务委员会议开会讨论国难问题。蒋介石和汪精卫二人发言最多。最后多数与会者反对外交部长陈友仁提出的对日绝交方针,并予以否决。陈友仁当即提出辞呈,离京赴沪。孙科借口追陈友仁回任,随之赴沪。据《事略稿本》记载,当天下午蒋介石“访孙科不遇。公曰:‘哲生昏暗,易被人利用,其或将不辞而行乎?’到励志社与汪兆铭相见,汪谓:‘哲生往沪邀陈友仁回任。’公曰:‘此其借口之辞耳。愚哉!哲生是非不明,人鬼不辨,辜负余援手之心矣。’”当晚,蒋介石临睡前思孙科事,再次叹曰:“哲生岂其终不可救药乎?追念总理,心何能安。”(414)

    果不出蒋氏所料,25日孙科即随陈友仁在沪同时发表辞职电。下午中常会开会讨论孙科辞职案时,仍决议:“去电孙科同志取消辞意,即日回京,并推张人杰、张继、居正三同志前往催促。在未回京以前,由陈铭枢同志代行行政院长职务。”(415)随后又加派何应钦、吴铁城赴沪挽留,但“孙辞意坚决,拒绝见客”(416)。此时谁都清楚,双方的行为不过都是虚应故事罢了。26日,蒋介石告汪精卫:“孙科无复函,行政院长不可虚悬,请兄速行组院,主持大政。中愿不受名位,竭诚相助。”(417)同时,蒋还致电宋子文表示:“财政无人主持,请兄即夜入京相商。”(418)

    27日,国民党召开中央政治会议,汪精卫主席,通过重要决议案两项:“(一)本会议常务委员已到京,特务委员会应毋庸存在;(二)成立外交委员会,指定蒋作宾为主席兼常务委员,顾孟馀、顾维钧、王正廷、罗文幹为常务委员。”(419)28日下午,蒋、汪再次会商外交方针,“确定二点:一积极抵抗,一预备交涉”。在蒋介石的催促下,汪精卫终于表示愿就行政院长之意。当晚9时开临时政治委员会,蒋介石主席,决议:孙科辞职,汪精卫为行政院院长,孙科为立法院院长。就在会议进行期间,日本侵略者继“九一八”事变之后,又悍然制造了震惊世界的“一二八”事变,向上海发动武装进攻。卫戍京沪的十九路军,在全国人民的支持下奋起抵抗。

    29日,国民党召开临时中政会,作出重要决议三项:“一、政府迁都洛阳;二、在国民政府下设军事委员会,推蒋介石、冯玉祥、张学良、阎锡山、李宗仁、李济深、何应钦、朱培德、陈绍宽、陈铭枢、唐生智11人为委员;三、选任宋子文为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罗文幹为外交部部长,批准黄汉梁、陈友仁辞职。”(420)第二天,蒋介石亲自护送新任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长汪精卫等政府首脑渡长江到浦口,乘火车转赴战时首都洛阳。当晚蒋宿浦口,在日记中他记下了自己这一天的忧愤心情:“今日上午会敬之、益之、墨三,再会党务干部后,即请林、汪二先生过江。林则延缓以为多事,汪夫人亦有难色。余无职责而不能不为负责之事。观此内情,心地之苦,无以复加。然为国为党,又不能不忍痛茹苦以行也……既无职权,又恐其怀疑,又恐各方对其失礼。此时余诚忍耐之时,受屈之时乎?林、汪专车八时开行,余留宿浦口候消息,恐余等离京后,外交与社会军心不安也。”(421)

    3月1日,国民党中央在洛阳召开四届二中全会,选定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冯玉祥、阎锡山、张学良、李宗仁、陈铭枢、李烈钧、陈济棠为委员。根据《军事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军事委员会直隶于国民政府,为全国军事最高机构;军令事项,由委员长负责执行(422)。14日,朱培德辞去参谋总长的职务,并力荐蒋介石兼任该职。最后,中政会决议通过此案(423)。至此,蒋介石再次重掌军事大权,一雪数月前遭“非常会议”逼迫下野之耻。

    国难当头,国民党内各政治派系都不得不相互妥协。蒋、汪合流后,暂时结束了宁、粤对峙的局面,原本四分五裂的南京国民政府再次形成以蒋介石为主导、各派联合统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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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第十七卷《中国的民族主义和日中关系的开展》,鹿岛和平研究所1971年版,第306—307页。

    (2) 币原喜重郎:《对华问题概况》,《中央公论》1929年第3期;《国闻周报》第6卷第8期转载,1929年3月3日。

    (3) 《电张群》(1929年10月2日),《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6册,第553页。

    (4) 上村伸一:《日本外交史》第十七卷《中国的民族主义和日中关系的开展》,第332页。

    (5) “东方会议”第5号文件,《关于稳定满蒙政局和解决悬案问题》(1927年7月1日),日本外务省档案胶卷P57,P.V.M.23,第1067—1086页;参见任松《从“满蒙铁路交涉”看日奉关系》,《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5期。

    (6) 《东三省为中国人之东三省》,《张学良文集》第1册,第172页。

    (7) 黄月波等编《中外条约汇编》,商务印书馆1925年版,第407页。

    (8) 《就对日外交答记者问》,《大公报》,1928年11月16日。

    (9) 《辽宁省政府为随时查报日本移民政策及其侵略计划给特派交涉员密令,1929年3月27日》,《辽宁省档案馆珍藏张学良档案五·张学良与九一八事变》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页。

    (10) 《葫芦岛之前途》,《大公报》,1930年2月7日。

    (11) 《满铁奉天公所搜集张学良关于满洲铁路等问题谈话情况》(1931年1月12日),《九一八事变前后的日本与中国东北——满铁档案选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6页。

    (12) 《国民政府文官处编关于日本阴谋侵略中国东北的有关文件》(1931年8月),《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347页。

    (13) 板垣征四郎:《从军事上所见到的满蒙》,《九一八事变敌方材料》,军事学院图书资料馆藏,第5—12页。

    (14) 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天津市政协编译委员会译:《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85页。

    (15) 《驻朝鲜总领事张维诚关于韩侨惨状之报告》,《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1册,第429页。

    (16) 《日本外交史》第18卷,鹿岛版,第44页。

    (17) 蒋介石日记,1931年7月24日。

    (18) 《蒋中正电丁惟汾叶楚伧请中央与国府对于检查日货与违章处罚不为苛求并通令各地方政府特别注意》(1931年7月31日),蒋中正文物档案002090200003144,台北“国史馆”藏。

    (19) 《东北外交研究委员会致外交部公函》,李云汉编《九一八事变史料》,台北正中书局1977年版,第233页。

    (20) 关玉衡:《中村事件始末》,《从九一八事变到七七事变》,中国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3页。

    (21) 《日本外交文书缩微胶卷》,S119卷,S42602,第137页;转见俞辛焞《唇枪舌剑——九一八时期的中日外交》,广西师大出版社1997年版,第59页。

    (22) 角田顺编《石原莞尔资料·国防论策篇》,日本原书房1978年版,第84页。

    (23) 《九一八事变前夕贺耀组等为日本站东北新动向提请政府有关方面注意来往函电——贺耀组致国民政府文官处电》(1931年7月10日),《民国档案》2010年第2期。

    (24) 《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第11册,第550页。

    (25) 蒋介石:《告全国同胞一致安内攘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0卷,第149页。

    (26) 蒋介石:《告全国同胞一致安内攘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30卷,第150页。

    (27) 日本外务省缩微档案,转引自俞辛焞《九一八事变时期的张学良和蒋介石》,《抗日战争研究》1991年第1期。

    (28) 参见《日本军队宪兵警察在满铁沿线配置表》(1929年11月1日),《九一八事变前后的日本与中国东北——满铁档案选编》,第308—314页。

    (29) 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上,台北综合月刊社1973年版,第83-84页。

    (30) 张学良1931年9月6日电,《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67页。

    (31) 《九一八事变之经过情形》,李云汉编:《九一八事变史料》,台北正中书局1977年版,第245页。

    (32) 《我未抵抗日军轰击》,《中央日报》,1931年9月20日。

    (33) 《致东特区长官公署等电》(1931年9月22日),《张学良文集》第1卷,第486—487页。

    (34) 《此时务须镇静——副座对日冲突谈》,《盛京时报》,1931年9月21日。

    (35) 《张学良9月20日之谈话》,《国闻周报》第8卷第38期,1931年9月28日。

    (36) 《致蒋介石王正廷电》(1931年9月24日),《张学良文集》第1卷,第490页。

    (37) 《邵元冲日记》,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75页。

    (38) 蒋介石:《一致奋起共救危亡》,李云汉编:《九一八事变史料》,第322页。

    (39) 《国民政府发表告国民书》,《申报》,1931年9月24日。

    (40) 《中央发表告全国学生书》,《申报》,1931年9月29日。

    (41) 蒋介石:《东北问题与对日方针》,《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第1册,第317页。

    (42) 《顾维钧等为对日不抵抗乃出于慎重致罗文幹密电稿》(1931年11月23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445页。

    (43) 《满洲事变机密政略日志》,《九一八事变敌方材料》,第16页。

    (44) 《邵元冲日记》,第774-775页。

    (45) 《戴传贤、朱培德呈蒋主席九月哿电》,转见刘维开《国难期间应变图存问题之研究》,台北“国史馆”1995年版,第11—12页。

    (46) 《蒋主席致刘珍年师长指示烟台防务电》(1931年9月21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第1册,第282页。

    (47) 《蒋主席复熊式辉参谋长指示对日军越规行动我军应以武装自卫电》(1931年9月23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第1册,第286页。

    (48) 《蒋主席致韩复榘主席指示济南防务电》(1931年9月25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第1册,第288页。

    (49) 《蒋主席致张群市长指示上海防务电》(1931年10月6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第1册,第290页。

    (50) 《蒋主席在国府纪念周报告》,《中央日报》,1931年10月13日。

    (51) 《对全世界宣言》(1931年11月14日),《中国国民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第33—34页。

    (52) 《对日寇侵略暴行之决议案》,《中国国民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第38页。

    (53) 《蒋主席致张学良告以拟派警卫军北上并拟亲驻石家庄电》(1931年11月23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第1册,第309页。

    (54) 重光葵著,齐福霖等译:《日本侵华内幕》,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版,第37页。

    (55) 《我驻日内瓦施代表照会国联联合会秘书长》(1931年9月21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绪编第1册,第324页。

    (56) 《国联行政会希望日军速撤》,《申报》,1931年10月2日。

    (57) 《国联对日人占领东北之裁判》,《国闻周报》第8卷第41期。

    (58) 《国际联盟关于解决中日纠纷的有关文件·国联行政院决议案》(1931年10月24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537页。

    (59) 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年表竝主要文书》(1840—1945)下,东京原书房1985年版,第182页。

    (60) [美]韦罗贝编、薛寿衡等译:《中日纠纷与国联》,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114页。

    (61) 日本参谋本部:《满洲事变机密作战日志》,《革命文献》第34辑,台北国民党党史会1968年编印,第1023页。

    (62) 《外交部关于九一八事变后与日交涉情况的报告》(1931年9月—1932年9月),《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395—396页。

    (63) 蒋介石日记,1931年11月13日。

    (64) 《九一八事变后张学良致蒋介石等密电一组》,《民国档案》1994年第4期。

    (65) 《满洲事变机密政略日志》,《现代史资料(7)·满洲事变》,第278—279页;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日本侵华七十年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36页。

    (66) 《顾维钧回忆录》第1分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22页。

    (67) 张学良1931年1月29日致蒋介石电,《民国档案》1985年2期。

    (68) 《顾维钧为撤退锦州华军中日双方态度对立等问题致张学良密电稿》(1931年12月2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459页。

    (69)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速记录》,刘维开编《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之重要文献》,近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版,第205页。

    (70) 《国际联盟关于解决中日纠纷的有关文件·国联行政院决议案》(1931年12月10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541页。

    (71) 《国际联盟关于解决中日纠纷的有关文件·国联行政院决议案》(1931年12月10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541页。

    (72) 《九一八事变后顾维钧等致张学良密电选》下,《民国档案》1985年第2期。

    (73) 《国府两电令张学良抵抗》,《中央日报》,1932年1月2日。

    (74) 《蒋主席致张学良副司令令锦州军队切勿撤退》(1931年12月8日),《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第1册,第312页。

    (75) 《顾维钧为蒋介石辞职已获准及北平学生示威团在宁活动情形致张学良密电稿》(1931年12月16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468页。

    (76) 《顾维钧转报国联行政院拒绝日本提议等事致张学良密电稿》(1931年12月8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475页。

    (77) [日]关宽治、岛田俊彦:《满洲事变》,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版,第346页。

    (78) 《致于学忠第一军司令部令》,《张学良文集》第1卷,第559页。

    (79) 《呈国民政府主席电》,《中央日报》,1932年1月7日。

    (80) 《九一八事变后顾维钧等致张学良密电选》下,《民国档案》1985年第2期。

    (81) 《张学良1931年12月30日致吴稚晖函》,《大公报》,1932年1月1日。

    (82) 《九一八事变后顾维钧等致张学良密电选》下,《民国档案》1985年第2期。

    (83) 萱野致犬养毅电报原件,转见黄自进:《犬养毅与九一八事变》,《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5期,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96年版,第328页。

    (84) 李树桂:《九一八事变目击记》,《从九一八事变到七七事变》,第37页。

    (85) 《苏联对外政策文件集》第14卷,莫斯科1968年俄文版,第672页。

    (86) 《张学良通电》,《大公报》,1931年11月8日。

    (87) 《马占山电告日军侵境》,《申报》,1931年11月10日。

    (88) 《奖慰马占山及黑省将士案》,《中国国民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第44页。

    (89) 《张学良致张景惠等电》(1931年11月20日),《马占山江桥抗战电报选》,《历史档案》1985年第4期。

    (90) 《内田外务大臣在第64届帝国议会的演说》(1933年1月21日),《日本外交文书》(昭Ⅱ)2—2,外务省1997年版,第4页。

    (91) 《日军占领哈尔滨经过》,《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10页。

    (92) 蒋介石:《团结内部抵御外侮》,《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第3册,第32页。

    (93) 蒋介石:《外交为无形之战争》,《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0卷,台北国民党中央党史委员会1984年编印,第482页。

    (94) 蒋介石:《革命军的责任是安内与攘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1卷,第67页。

    (95) 蒋介石:《一致奋起共救危亡》,《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第1册,第282页。

    (96) 蒋介石日记,1932年12月9日。

    (97) 蒋介石:《东北问题与对日方针》,上海《民国日报》,1932年1月21日。

    (98) 《李张吴电粤吁和平》,《大公报》,1931年9月20日。

    (99) 《中央电粤请共赴国难》,《中央日报》,1931年9月21日。

    (100) 蒋介石日记,1931年9月20日。

    (101) 《广州国府致蒋介石电》(1931年9月21日),《中央导报》第15期(1931年10月7日),第105页;《陈铭枢回忆录》,第75页。

    (102) 孙科:《和平统一先要蒋中正下野》,《中央导报》第13期(1931年9月23日),第4页。

    (103) 《阎锡山冯玉祥复广州唐萧诸先生有电》(1931年9月26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26。

    (104) 《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2卷,第129页。

    (105) 《蒋介石令陈铭枢等同粤方谈判必须坚持原订三原则电》(1931年10月2日),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政治》(二),第777页,以下简称:《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另见《蒋主席下野与再起》,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档案”之“革命文献”统一时期之十一,手稿影印件,以下简称“蒋档·革命文献”。

    (106) 最初宁方拟议中的和谈人选有李石曾,为陈铭枢反对,由陈推荐蔡元培取代李。《陈铭枢回忆录》,第75页。

    (107) 《蒋介石关于派蔡元培、陈铭枢赴港协商共赴国难事致汪精卫等函》(1931年9月),《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70页。

    (108) 《陈铭枢回忆录》,第页76。

    (109) 《蔡元培等致蒋介石电》(1931年9月29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71页。

    (110) 《蔡元培、张继致蒋介石电》(1931年9月29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72-773页。

    (111) 《蒋介石复蔡元培等电》(1931年9月30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71页。另见《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档案”之“特交文电”,毛笔原件,以下简称“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23896。

    (112) 蒋介石日记,1931年9月30日;另见《事略稿本》第12册,第113-114页;《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2卷,第135页。

    (113) 《蔡元培等关于粤方要求宁方于十月五日共同发表通电后始行召集统一会议事致蒋介石电》(1931年10月1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75页。

    (114) 《复广州李锡九西密东电》(1931年10月1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26-1327。

    (115) 《复广州汪先生电》(1931年10月4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28。

    (116) 《陈铭枢等关于与粤方谈判情形并请勿改原议定条件等致蒋介石电》(1931年10月2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78页;另见《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一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1492。

    (117) 《蒋介石令陈铭枢等同粤方谈判必须坚持原订三原则电》(1931年10月2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77页。另见《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

    (118) 蒋介石日记,1931年10月2日;另见《事略稿本》第12册,第126页。

    (119) 《陈铭枢致蒋介石江亥密电》(1931年10月3日),《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1566。

    (120) 《蔡元培等致蒋介石电》(1931年10月4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79页;另见《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1574。

    (121) 《陈铭枢致蒋介石密电》(1931年10月4日午时),《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80页;另见《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1585。

    (122) 《陈铭枢致蒋介石密电》(1931年10月4日亥时),《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81页;另见《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606。

    (123) 《蒋介石关于引退通电必俟粤方代表到沪后发表复陈铭枢等电》(1931年10月5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80页。另见《蒋主席致陈铭枢并转蔡元培张继十月歌电》,《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23912。

    (124) 《蒋介石欢迎汪精卫力排众议来沪共赴国难密电》(1931年10月5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81页。另见《蒋主席致陈铭枢转汪精卫十月歌电》,《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23913。

    (125) 《汪精卫等致胡汉民函》(1931年10月5日),《胡评议委员木兰捐赠中央党史委员会资料》,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馆藏,毛笔原件,档案号“胡”251。

    (126) 《京粤和议颇乐观》,《国闻周报》第8卷第40期(1931年10月12日),《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第15页。

    (127) 《粤方政治主张》,《国闻周报》第8卷第42期(1931年10月26日),《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第5-6页。

    (128) 《蒋介石致何应钦电》(1931年10月8日),《事略稿本》第12册,第144页。

    (129) 蒋介石日记,1931年10月10日;另见《事略稿本》第12册,第148-149页。

    (130) 《陈铭枢为汪精卫决心赴沪并请胡汉民同时到沪会面致蒋介石电》(1931年10月6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82页。

    (131) 《邵元冲日记》,1931年10月12日,第783页。

    (132) 《陈铭枢回忆录》,第78页。

    (133) 《胡汉民删(15日)电汪孙古萧邓等》,《大公报》,1931年10月17日。

    (134) 《蒋介石日记》,1931年10月14日,见《事略稿本》“蒋档”。

    (135) 蒋介石日记,1931年10月16日。

    (136) 《大公报》,1931年10月15日。

    (137) 黄绍竑:《我与蒋介石和桂系的关系》,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7辑,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79页。

    (138) 《广州潘宜之致阎锡山辛密铣电》(1931年10月16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38。

    (139) 《阎锡山复广州潘宜之先生壬密巧电》(1931年10月18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38。

    (140) 《北平华觉明致汉口陈光组马电》(1931年10月21日),《蒋方民国二十年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80/1588。

    (141) 孟曦:《关于“非常会议”和“宁粤合作”》,《文史资料选辑》第9辑,第107页。

    (142) 《张市长群转杨永泰呈蒋主席十月巧电》(1931年10月18日),《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

    (143) 《中国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百六十五次常务会议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油印件,全宗号七一一(5)65;另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录》第16册,第436-438页。

    (144) 《邵元冲日记》,1931年10月22日,第786页;《蒋胡汪会谈和平基础已定》,《大公报》,1931年10月23日。

    (145) 《蒋胡汪会谈和平基础已定》,《大公报》,1931年10月23日。

    (146) 《汪精卫等致蒋介石函》(1931年10月22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陈友仁个人档案,全宗号三〇〇五·29。

    (147) 蒋介石日记,1931年10月23日;另见《事略稿本》第12册,第197-198页。

    (148) 《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2卷,第143页。

    (149) 《蒋主席复汪孙等书》,《中央日报》1931年10月27日。

    (150) 《南京邱文伯致洪江王家烈艳电》(1931年10月29日),《杂派民国二十年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48/2081。

    (151) 《天津李锡九达密俭电》(1931年10月28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52。

    (152) 《上海“和平统一”会议第一次会议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孙科个人档案,全宗号三〇〇五·4;《与粤代表接洽和平报告》,《粤桂政潮》,台北“国史馆”藏“蒋中正总统档案”之“特交档案”政治类第35卷,手稿影印,以下简称“蒋档·特交档案”。

    (153) 《吴铁城为粤方代表在会议前提出“党政改革案”致蒋介石电》(1931年10月29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90-792页;《吴铁城致蒋介石勘电》,《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2734。

    (154) 李文范:《和议经过与我们今后的努力》,《中央导报》第21期(1931年11月18日),第8页。

    (155) 《天津阎秉璋达密陷电》(1931年10月30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60-1361。

    (156) 《蒋主席致张群转李石曾等十月勘电》(1931年10月28日),《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

    (157) 《蒋介石关于粤方“党政改革案”不应在上海会议提出讨论复吴铁城等电》(1931年10月29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92页;《蒋主席致李石曾吴铁城十月艳电》(1931年10月29日),《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

    (158) 蒋介石日记,1931年10月30日;另见《事略稿本》第12册,第214页。

    (159) 《上海张涛唐季古致天津之良并转冯玉祥俭电》(1931年10月28日),《杂派民国二十年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49/0063。

    (160) 《天津阎秉璋达致阎锡山密世电》(1931年10月31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64。

    (161) 《广州潘宜之致太原阎督办丁密勘电》(1931年10月28日),《各方民国二十年来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60/1491;《各方民国廿年往来电文原案》,“阎档”微缩胶卷,20/2307。

    (162) 《李石曾致蒋介石电》(1931年10月29日),《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2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2768。

    (163) 《蒋主席致李石曾十月艳电》(1931年10月29日),《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

    (164) 《天津阎秉璋达致阎锡山密世电》(1931年10月31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64-1365。

    (165) 《天津阎秉璋达致阎锡山密支电》(1931年11月4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83-1386。

    (166) 《与粤代表接洽和平报告》,《粤桂政潮》,“蒋档·特交档案”;《上海“和平统一”会议第三、四次会议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孙科个人档案),全宗号三〇〇五·4。

    (167) 《何应钦致陈诚世电》(1931年10月31日),《事略稿本》第12册,1931年11月5日条,第243-244页。

    (168) 《何应钦致蒋介石电》(1931年10月28日),《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2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2727。

    (169) 《反蒋运动史》下,第462页。

    (170) 《国民党非常会议史料一束》,上海市档案馆编:《档案与历史》1988年第1期。

    (171) 《天津阎秉璋致阎锡山达密支电》(1931年11月4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83-1386。

    (172) 《粤代表发表谈话》,《时事新报》,1931年11月4日。

    (173) 《天津阎秉璋致阎锡山达密支电》(1931年11月4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83-1386。

    (174) 蒋氏演讲全文修订稿见《中央日报》,1931年11月5日。蒋氏原演讲词笔者目前仍未见到,《事略稿本》1931年11月2日条内所收演讲词全文,同《中央日报》所刊内容一致。

    (175) 李宗仁:《蒋中正应该负破坏和平的责任》,《中央导报》第20期(1931年11月12日),第8页。

    (176) 《王季绪绝食垂危》,《时事新报》,1931年11月4日。

    (177) 《蒋主席问题》(社评),《时事新报》,1931年11月5日。

    (178) 《黄郛日记》第8册,1931年10月29日。

    (179) 《银行界求和平》,《国闻周报》第8卷第45期(1931年11月16日),《一周国内外大事述评》,第2页。

    (180) 《陈铭枢昨晨抵沪解释误会》,《时事新报》,1931年11月4日。

    (181) 《解决四全会办法》,《时事新报》,1931年11月7日。

    (182) 《蔡元培张人杰陈铭枢吴铁城致蒋介石微酉电》(1931年11月5日),《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090。

    (183) 《非常会议致胡汉民等电》(1931年11月5日),《档案与历史》1988年第1期。

    (184) 《蔡元培张人杰陈铭枢吴铁城致蒋介石鱼电》(1931年11月6日),《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103。

    (185) 《张继蔡元培致蒋介石电》(1931年10月28日,《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2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2655。

    (186) 《蒋主席致张群转李石曾十月勘电》(1931年10月28日),《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

    (187) 《事略稿本》第12册,1931年11月6日条,第245页。

    (188) 《上海“和平统一”会议第六次会议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孙科个人档案),全宗号三〇〇五·4;《与粤代表接洽和平报告》,《粤桂政潮》,“蒋档·特交档案”。

    (189) 《上海“和平统一”会议第七次会议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孙科个人档案,全宗号三〇〇五·4;《与粤代表接洽和平报告》,《粤桂政潮》,“蒋档·特交档案”。

    (190) 《张副司令学良呈蒋主席十一月青电》(1931年11月9日),《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

    (191) 《“张副司令学良呈蒋主席十一月青电”批语》(1931年11月9日),《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

    (192) 《广州潘宜之致太原阎督办本密冬电》(1931年11月2日),《各方民国二十年来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60/1500。

    (193) 《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日期案》,《中国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记录》,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1931年编印,第12页;孙科:《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开会词》,《中央导报》第22期(1931年11月25日),第4页。

    (194) 《中国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临时全体会议决议案》,《中央党务月刊》第40期(《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号》,1931年11月),第2598页。

    (195) 《中央党务月刊》第40期(1931年11月),第2486页。

    (196) 蒋介石:《党内团结是我们唯一的出路》(1931年11月12日),《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2卷,第148、153页。

    (197) 《省克记》第4卷,1931年11月12日条,“蒋档”。

    (198) 《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2卷,第154页。

    (199) 《对于蒋中正同志代表主席团提议团结御侮办法之决议案》,《中央党务月刊》第40期,第2451页。

    (200) 《中央执行委员会提请追认恢复党籍案》,《中央党务月刊》第40期(1931年11月),第2463-2465页。

    (201) 陈公博:《苦笑录》,第265页。

    (202) 《粤局侧面观》,《大公报》,1931年6月2日。

    (203) 罗翼群:《西南反蒋的回忆》,《南天岁月》,第88页。

    (204) 《汪精卫先生复改组同志会筹委会书》,《民友》第2卷第2号(1931年7月6日),第17页。

    (205) 《林云陔就粤省主席条件》,《大公报》,1931年6月8日。

    (206) 陈公博:《苦笑录》,第256页。

    (207) 《马超俊先生访问记录》,第154页。

    (208) 阚宗骅:《陈济堂统治广东时期与新桂系的关系》,《广州文史资料》第15辑,广州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65年编印,第4页。

    (209) 周一志:《“非常会议”前后》,《文史资料选辑》第9辑,第88页。

    (210) 《吴委员敬恒对粤事之答客问》,《粤变文件汇编》,第21页。

    (211) 武和轩:《我对改组派的一知半解》,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36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63年版,第152页。

    (212) 何汉文:《改组派回忆录》,《文史资料选辑》第17辑,第180页。

    (213) 范予遂:《我所知道的改组派》,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45辑,文史资料出版社1964年版,第225页。

    (214) 《宋子文朱培德关于蒋介石愿与汪精卫合作并希汪早日到沪致黄蘅秋密电》(1931年10月1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76页。

    (215) 《傅秉常先生访问记录》,第123页。

    (216) 周一志:《“非常会议”前后》,《文史资料选辑》第9辑,第90页。

    (217) 陈铭枢:《“宁粤合作”亲历记》,《文史资料选辑》第9辑,第59页。

    (218) 《朱培德致黄蘅秋转汪精卫密电》(1931年10月1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76页。

    (219) 《陈铭枢为与汪精卫会谈完满拟赴沪汇报等致蒋介石电》(1931年10月7日),《陈布雷个人全宗档案》,第782页。

    (220) 《胡汉民致协之(陈融)电稿》(1931年10月30日),陈红民辑注:《胡汉民未刊往来函电稿》第3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页。

    (221) 《汪精卫致民报函》,《时事新报》,1931年11月2日。

    (222) 孟曦:《从“非常会议”到“宁粤对峙”》,《文史资料选辑》第9辑,第108页。

    (223) 《南京汤执中致开封张钫支电》(1931年11月4日),《蒋方民国二十年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80/1713。

    (224) 《邵元冲日记》,1931年11月9日,第793页。

    (225) 《蔡元培张人杰陈铭枢吴铁城致蒋介石鱼酉电》(1931年11月6日),《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118。

    (226) 《陈铭枢致蒋介石虞酉电》(1931年11月7日),《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179。

    (227) 《何应钦致蒋介石虞戍电》(1931年11月7日),《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169。宁粤上海和谈通电原文见《国闻周报》之《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第4-5页。

    (228) 《邵元冲日记》,1931年10月29日,第789页。

    (229) 《陈策张惠长陈庆云致胡汉民函》(1931年11月15日),《各方与胡汉民函件函电等》,台北党史馆藏,毛笔原件,档案号“胡”251;另见《胡汉民与各方往来信件微卷》,档案号“胡”86。

    (230) 一志:《敦促胡汪两先生返粤运动》,《中央导报》第21期(1931年11月18日),第1页。

    (231) 《覃振致汪精卫电》(1931年11月9日),《档案与历史》,上海市档案馆编印,1988年第1期,第52页。

    (232) 《阎锡山致上海赵芷青成密青电》(1931年11月9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08。

    (233) 《阎锡山复绥远王军长圃密鱼电》(1931年11月6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392。

    (234) 《马超俊先生访问记录》,第157页。

    (235) 《粤四全会昨开会》,《民国日报》,1931年11月20日。

    (236) 孙科:《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开会词》,《中央导报》第22期(1931年11月25日),第9页。

    (237) 《陈群转杨永泰致蒋介石密电》(1931年11月21日),《日寇侵略之部:三、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693。

    (238) 《反蒋运动史》下,第479页;《民国日报》,1931年11月26日。

    (239) 《孙等昨已离港赴澳》,《民国日报》,1931年11月26日。

    (240) 《天津宥日特讯》(1931年11月26日),《杂派民国二十年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49/0609。

    (241) 罗翼群:《西南反蒋的回忆》,《南天岁月》,第89页;《粤局昨忽见严重》,《时事新报》1931年12月7日。

    (242) 《天津冬日特讯》(1931年12月2日),《杂派民国二十年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49/0659。

    (243) 《萧邓欲倒行逆施》,《民国日报》,1931年11月26日。

    (244) 《天津宥日特讯》(1931年11月26日),《杂派民国二十年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49/0608。

    (245) 《汪精卫致阎锡山国密感电》(1931年11月27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20。

    (246) 《陈铭枢致蒋介石电》(1931年11月23日),《日寇侵略之部:三、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766。

    (247) 《陈铭枢致蒋介石艳午电》(1931年11月29日),《日寇侵略之部:三、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976。

    (248) 《陈群转杨永泰致蒋介石电》(1931年11月27日),《日寇侵略之部:三、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013。

    (249) 《京粤和平益趋乐观》,《时事新报》,1931年12月1日。

    (250) 《陈铭枢致蒋介石俭未电》(1931年11月28日),《日寇侵略之部:三、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940。

    (251) 据陈铭枢报告:“胡顷电汪云:我因吊古,即赴省。吊毕,即返港。我拉孙去,孙不肯去。”《陈铭枢致蒋介石艳午电》(1931年11月29日),《日寇侵略之部:三、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976。

    (252) 《胡汉民伍朝枢致四全大会主席团函》(1931年11月29日),《胡评议委员木兰捐赠中央党史委员会资料》,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馆藏,钢笔原件,档案号“胡”314;《民国日报》曾简单登载该函三条原则,《民国日报》1931年12月2日。

    (253) 《粤纠纷解决》,《民国日报》,1931年12月2日。

    (254) 《上海赵芷青致阎锡山设密支电》(1931年12月4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31。

    (255) 《粤四全选出执监委》,《民国日报》,1931年12月5日。

    (256) 《上海煜如芷青现密歌电》(1931年12月5日),《各方民国廿年往来电文原案》,“阎档”微缩胶卷,21/0529。

    (257) 《粤会演武剧》,《民国日报》,1931年12月4日。

    (258) 《反蒋运动史》下,第490页。

    (259) 《上海汪精卫致阎锡山现密筱电》(1931年11月17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15-6。

    (260) 《阎锡山复上海汪精卫共密皓电》(1931年11月19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15。

    (261) 《宋子文到沪访汪》,《申报》,1931年11月24日。

    (262) 11月17日,张发奎曾以第四军军长名义发表通电,表示愿率所部“助马占山共制强敌死命,保我东三省一片干净土”。《时事新报》,1931年11月18日。

    (263) 《汪精卫愿随第四军援黑》,《大公报》,1931年11月26日。

    (264) 《陈群转杨永泰致蒋介石密电》(1931年11月21日),《日寇侵略之部:三、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693。

    (265) 《退席代表曾仲鸣等百余人前昨已分批抵沪》,《时事新报》,1931年12月3日。

    (266) 《粤四全会退席代表发出通电两通》,《申报》,1931年11月28日。

    (267) 《李石曾致蒋介石电》(1931年11月26日),《日寇侵略之部:三、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883。

    (268) 《天津艳日特讯》(1931年11月29日),《杂派民国二十年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49/0628。

    (269) 转引自《陈铭枢致蒋介石俭申电》(1931年11月28日),《日寇侵略之部:三、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944。

    (270) 《陈铭枢致蒋介石艳午电》(1931年11月29日),《日寇侵略之部:三、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976。

    (271) 《上海汪精卫先生努密艳电》(1931年11月29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25-6。

    (272) 《复上海汪精卫先生设密陷电》(1931年11月30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24-5。

    (273) 《复上海汪精卫先生现密江电》(1931年12月3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27。

    (274) 转引自《陈铭枢致蒋介石艳午电》(1931年11月29日),《日寇侵略之部:参、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976。

    (275) 《汪氏报告》,《时事新报》,1931年12月4日。

    (276) 《在沪举十人》,《国闻周报》第8卷第48期(1931年12月7日),《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第6页。

    (277) 《汪氏报告》,《时事新报》,1931年12月4日。

    (278) 陈公博:《苦笑录》,第267页。

    (279) 《省克记》第4卷,1931年11月12日条,“蒋档”。

    (280) 《困勉记》第19卷,1931年11月12日条,“蒋档”。

    (281) 蒋介石日记,1931年9月26日;另见《困勉记》第19卷,“蒋档”。

    (282) 蒋介石日记,1931年11月17日;另见《事略稿本》第12册,第353页。

    (283) 《陈铭枢致蒋介石巧午电》(1931年11月18日),《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548。

    (284) 《陈铭枢致蒋介石皓午电》(1931年11月19日),《日寇侵略之部:二、沈阳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3600。

    (285) 《李石曾致吴稚晖张静江电》(1931年11月28日)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馆藏“吴稚晖档案”,毛笔抄件,档案号“吴”字05897。

    (286) 《黄郛日记》第8册,1931年11月18日。有趣的是此时阎锡山对蒋介石北上的看法,竟同黄郛一致。当阎得知蒋放弃北上的消息后,曾电汪精卫表示:“蒋北上正虑激动日人蛮横,缓来甚好。”《复上海汪精卫先生作密勘电》(1931年11月28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22。

    (287) 《上海贾秘书长设密艳三电》(1931年11月29日),《各方民国廿年往来电文原案》,“阎档”微缩胶卷,21/0480。

    (288) 蒋介石日记,1931年11月22日;另见《事略稿本》第12册,第393页。

    (289) 《事略稿本》第12册,1931年11月24日条,第413页。

    (290) 《粤方致汪鱼电》(1931年12月6日),《反蒋运动史》下,第505页;汪精卫得电后即将该电转何应钦等人,由何等转报蒋介石,〈何应钦陈铭枢致蒋介石佳巳电〉(1931年12月9日),《日寇侵略之部:三、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4198。

    (291) 《蒋主席致张群十二月微电》(1931年12月5日),《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

    (292) 《上海煜如芷青现密阳电》(1931年12月7日),《各方民国廿年往来电文原案》,“阎档”微缩胶卷,21/0535-7。

    (293) 《上海汪精卫先生建密青电》(1931年12月9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35。

    (294) 蒋介石日记,1931年12月7日;另见《事略稿本》第12册,第446页。

    (295) 蒋介石日记,1931年12月7日;另见《事略稿本》第12册,第446-447页。

    (296) 《孙科等昨日到沪有重要聚会》,《时事新报》,1931年12月11日。

    (297) 《陈铭枢致蒋介石电》(1931年12月11日),《事略稿本》第12册,第455页。

    (298) 蒋介石日记,1931年12月11日;另见《困勉记》第20卷,“蒋档”。蒋介石在前一晚(10日)与宁方干部会商后,就曾对何应钦的表现极端不满,他在日记中写道:“敬之到紧要关头,彼必毫不负责,而且怨恨无权,此为最可耻之事也。”另见《困勉记》第20卷,“蒋档”。

    (299) 《李石曾致吴稚晖电》(1931年12月11日),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馆藏“吴稚晖档案”,毛笔译件,档案号“吴”字05970。

    (300) 《事略稿本》第12册,1931年12月12日条,第457页。

    (301) 蒋介石日记,1931年12月12日;另见《困勉记》第20卷20,“蒋档”。

    (302) 《胡先生亲笔函电及批注》,哈佛大学燕京学社图书馆藏,转引自杨天石《蒋氏秘档与蒋介石真相》,社科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04页。

    (303) 《冯玉祥日记》第3册,1931年12月7日,第540页。

    (304) 《胡汉民致冯玉祥密电》,1931年12月11日,《冯玉祥收电稿本》。

    (305) 《冯玉祥日记》第3册,1931年12月7日,第540页。

    (306) 《冯玉祥致胡展堂电》(1931年12月15日),《冯玉祥发电稿本》。

    (307) 《冯玉祥日记》第3册,1931年12月16日,第548页。

    (308) 蒋介石日记,1931年12月13日;另见《事略稿本》第12册,第458页。

    (309) 《反蒋运动史》下,第507页。

    (310) 《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2卷,第159-160页。

    (311) 《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2卷,第159-160页。

    (312) 《蒋伯诚呈蒋主席十二月鱼》(1931年12月6日),《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

    (313) 《“蒋伯诚呈蒋主席十二月鱼”批语》(1931年12月6日),《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

    (314) 《中央日报》,1931年12月16日。

    (315) 《事略稿本》第12册,1931年12月15日条,第460页。

    (316) 《黄郛日记》第8册,1931年12月6日;另见《黄膺白先生年谱长编》上册,第460页。

    (317) 《蒋公电各总指挥军师长十二月铣电》(1931年12月16日),《蒋主席下野与再起》,“蒋档·革命文献”。

    (318) 蒋介石日记,1931年12月22日;另见《省克记》第5卷,“蒋档”。

    (319) 《反蒋运动史》,第511-512页。

    (320) 《何应钦致蒋介石电》(1931年12月16日),《日寇侵略之部:三、淞沪事变》(第1卷),“蒋档·特交文电”,档案号20014347。

    (321) 《汪精卫表示必争》,《国闻周报》,第8卷第49期(1931年12月14日),《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第2页;《反蒋运动史》,第503页。

    (322)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临时常务会议速记录》(1931年12月16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速记录》,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馆藏,毛笔原件,档案号00.1/126。

    (323) 《事略稿本》第12册,1931年12月18日条,第467页。

    (324) 《十九日谈话会》,《国闻周报》第9卷第1期(1932年1月1日),《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第2页。

    (325) 《太原曹世振致阎锡山静密删电》(1931年12月15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52-3。

    (326) 《上海号转胡展堂先生致冯玉祥阎锡山四密巧电》(1931年12月18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72-3。

    (327) 《上海汪先生致阎锡山四密敬电》(1931年12月24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86-7。

    (328) 《阎锡山冯玉祥刘守中赵戴文致上海转胡展堂汪精卫四密漾电》(1931年12月23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78。

    (329) 《太原冯焕章等致阎锡山静密敬电》(1931年12月24日),《宁粤合作案》,“阎档”微缩胶卷,12/1481。

    (330) 《上海煜如致阎锡山日密马四电》(1931年12月21日),《各方民国廿年往来电文原案》,“阎档”微缩胶卷,21/0660。

    (331) 《蒋委员遽鸣高蹈》,《民国日报》,1931年12月23日。

    (332) 《关于中央政制改革案》,《中央党务月刊》第41期(1931年12月),第2625页。

    (333)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条例》,《革命文献》第23辑,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编印,第443页。

    (334) 《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2卷,第17页。

    (335) 《中国国民党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第四次会议速记录》(1931年12月27日),台北党史馆藏,毛笔原件,档案号4.2/52。

    (336) 《决定中央政治会议组织原则并推举中央政治会议常务委员案》,《中央党务月刊》第41期(1931年12月),第2624-2625页。

    (337) 《推举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案》,《中央党务月刊》第41期(1931年12月),第2624页。

    (338) 谭延闿去逝后,中常委遗缺由朱培德补任,参阅李云汉:《中国国民党史述》第3编,台北中国国民党党史委员会1994年版,第47页。

    (339) 《国民政府公报》第964号(1931年12月31日),第6-7页。

    (340) 《傅秉常先生访问记录》,第135页。

    (341) 《蒋中正电宋子文军费应如期发放切勿拖延》(1931年12月16日),《筹笔》第62册,“蒋档”,档案号04-0542。

    (342) 《宋子文签发支付命令》,《申报》,1931年12月24日。

    (343) 《宋子文辞呈昨送达行政院》,《申报》,1931年12月22日。

    (344) 《胡汉民致孙科电》,《民国档案》1997年第4期,第70页。

    (345) 《天津有日特讯》(1931年12月25日),《杂派民国二十年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49/0779。

    (346) 《廿年十二月卅日中央党部国民政府联席会议讨论事项(广州)》,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馆藏,毛笔原件,档案号4.3/22.49-6。

    (347) 《廿年十二月卅一日中央党部国民政府联席会议讨论事项(广州)》,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馆藏,毛笔原件,档案号4.3/22.49-6。

    (348) 梁敬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改组与重组 - 图1:《九一八事变史述》,第143页。

    (349) 《邵元冲日记》,1932年1月9日,第820页。

    (350) 《孙科等致邓泽如萧佛成电》,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馆藏,毛笔原件,档案号4.3/22.48-7。

    (351)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常务会议速记录》(1932年1月7日),《第四届中央常会速记录(第1-15次)》,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馆藏,毛笔原件,档案号4.3/1。

    (352) 《天津佳日特讯》(1932年1月9日),《各方民国二十年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60/2047;《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国闻周报》第9卷第4期(1932年1月18日),第8页。

    (353) 《汪孙阻粤多设机关》,《民国日报》,1932年1月9日。

    (354) 《广州之三机关》,《国闻周报》第9卷第5期(1932年1月25日),《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第5页。

    (355) 罗翼群:《西南反蒋的回忆》,《南天岁月》,第93页;《民国日报》,1932年1月16日。

    (356) 《广州之三机关》,《国闻周报》第9卷第5期(1932年1月25日),《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第6页。

    (357) 《陈铭枢电促胡汪蒋》,《中央日报》,1932年1月7日。

    (358) 《孙科致蒋介石冬亥电》(1932年1月2日),《事略稿本》第13册,第9-10页。

    (359) 《孙院长招待新闻界》,《中央日报》,1932年1月6日。

    (360) 《事略稿本》第13册,第10页。

    (361) 《天津灰日特讯》(1932年1月10日),《各方民国二十年来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60/2049。

    (362) 《蒋介石致陈果夫电》(1932年1月7日),《事略稿本》第13册,第20页。

    (363) 《蒋中正电宋子文缓来奉我方当设法促成各方攻粤》(1932年1月9日),《筹笔》第63册,“蒋档”,档案号04-0599。

    (364) 《南京刘峙致南昌朱绍良有电》(1931年12月25日),《蒋方民国二十年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80/2043。

    (365) 《蒋介石致张治中电》、《蒋介石致何应钦电》(1932年1月9日),《事略稿本》第13册,第23页。

    (366) 《汪精卫盼蒋胡入京》,《中央日报》,1932年1月6日。

    (367) 《邵元冲日记》,1932年1月12日,第821页。

    (368) 《冯玉祥日记》第3册,1932年1月10日,第559页。

    (369) 《天津佳日特讯》(1932年1月9日),《各方民国二十年来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60/2048。

    (370) 《孙科迎汪于右任迎胡》,《大公报》,1932年1月10日。

    (371) 《孙电胡汉民》,《申报》,1932年1月11日。

    (372) 《孙科重要谈话》,《申报》,1932年1月10日。

    (373) 《邵元冲日记》,1932年1月10日,第820页。

    (374) 《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国闻周报》第9卷第4期(1932年1月18日),第4页。

    (375) 《胡仍无意入京》,《国闻周报》第9卷第4期(1932年1月18日),《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1932年1月18日),第6页。

    (376) 《上海会谈情形》,《国闻周报》第9卷第4期(1932年1月18日),《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第2页。

    (377) 《中央政治会议特务委员会组织大纲》,《中央党务月刊》第42-44期合刊,(1932年3月),第39、53页。

    (378) 《陈铭枢回忆录》,第89页。

    (379) 《蒋介石致朱培德电》(1932年1月15日),《事略稿本》第13册,第42页。

    (380) 《公债风潮记》,《大公报》,1932年1月18日。

    (381) 《蒋中正电刘峙无出山理由念旧部属饥寒中央如无法给养在中央税收借支》(1932年1月15日),《筹笔》第63册,“蒋档”,档案号04-0616。

    (382) 《孙科返京前谈话》,《申报》,1932年1月13日;《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国闻周报》第9卷第4期(1932年1月18日),第2页。

    (383) 《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国闻周报》第9卷第5期(1932年1月25日),第8页。

    (384) Chang Chin-sen,The third force in China. New York,Bookman Associates,1952,p.101.

    (385) 简又文:《宦海飘流二十年》,《传记文学》第23卷第7期(1973年7月),第92页。

    (386) 《马超俊先生访问记录》,第163页。

    (387) 《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国闻周报》第9卷第5期(1932年1月25日),第8页。

    (388) 《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国闻周报》第9卷第4期(1932年1月18日),第7页。

    (389) 《黄汉梁上国民政府呈》,《申报》,1932年1月14日。

    (390) 《公债风潮有转圜》,《大公报》,1932年1月16日。

    (391) 《银界允协助办法尚未定》,《大公报》,1932年1月17日。

    (392) 《张群谈话》,《民国日报》,1932年1月17日。

    (393) 《蒋作宾日记》,1932年1月16日,第401页。

    (394) 《一周间国内外大事述评》,《国闻周报》第9卷第5期(1932年1月25日),第9页。

    (395) 《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2卷,第164页。

    (396) 《张继谈盼粤方取消特种组织》,《中央日报》,1932年1月15日。

    (397) 《陈铭枢回忆录》,第95页。

    (398) 《汪精卫昨赴杭晤蒋》,《民国日报》,1932年1月17日。

    (399) 《蒋作宾日记》,1932年1月17日,第401页。

    (400) 《致孙哲生电》,《民国日报》,1932年1月18日。

    (401) 《致胡展堂电》,《民国日报》,1932年1月18日。

    (402) 蒋介石日记,1932年1月17日;另见《事略稿本》第13册,第53页。

    (403) 《孙何飞杭烟霞洞商谈大政》,《大公报》,1932年1月19日。

    (404) 《事略稿本》第13册,1932年1月18日条,第54页。

    (405) 《邵元冲日记》,1932年1月18日,第822页。

    (406) 《孙科飞杭敦促汪蒋》,《民国日报》,1932年1月19日。

    (407) 《邵元冲日记》,1932年1月18日,第822页。

    (408) 《胡复汪铣电》,《民国日报》,1932年1月18日。

    (409) 《胡汉民先生政论选编》,广州先导社1934年版,第644-645页。

    (410) 《天津养日特讯》(1932年1月22日),《各方民国二十年来往来电文录存》,“阎档”微缩胶卷,60/1953。

    (411) 《马超俊先生访问记录》,第163页。

    (412) 《汪蒋到京后昨午开谈话会》,《中央日报》,1932年1月23日。

    (413) 《事略稿本》第13册,1932年1月22日条,第66页;《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第2卷,第165页。

    (414) 《事略稿本》第13册,1932年1月24日,第72页。

    (415)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常务会议速记录》(1932年1月25日),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馆藏,毛笔原件,档案号4.3/1。

    (416) 《中常会慰留孙科》,《中央日报》,1932年1月27日。

    (417) 《事略稿本》第13册,1932年1月26日,第80-81页。

    (418) 《蒋中正电宋子文财政无人主持请即入京相商》(1932年1月27日),《筹笔》第63册,“蒋档”,档案号04-0627。

    (419)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第301次会议速记录》(1932年1月27日),台北党史馆藏,毛笔原件,档案号00.1/127。

    (420) 《中央日报》1932年1月30、31日,第1张第4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第26次临时会议速记录》(1932年1月29日),台北党史馆藏,毛笔原件,档案号00.1/127。

    (421) 蒋介石日记,1932年1月30日;另见《困勉记》第21卷,“蒋档”。

    (422) 《中央党务月刊》第42-44期合刊(1932年3月),第14页。

    (423) 该日会议并决定:“本日各种决议案均不发表。”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第303次会议速记录》(1932年3月14日),台北党史馆藏,毛笔原件,档案号0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