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11月1日 国民政府公布《民国二十二年华北救济战区短期公债条例》,总额400万元,年息六厘,以展限续征之长芦盐税项下附加农田水利基金全部为还本付息基金。定11月发行,至1938年7月底本息偿清。
△ 红一军团再攻硝石,与第二十四师彭旅、第八十七师张旅发生战斗。第十四、九十四师增防南城,第九十四师第五六四团一个营在硝石东曹家亭渡河时被红军歼灭。
△ 社会民主党人喻翊忠策动驻湘西靖县湘保安第四区第一团团长贺竟成哗变,称“全民救国军”,揭五色旗,喻任前敌总指挥,贺任第一师师长。宣称:“(一)取消一切稗政,解除民众痛苦;(二)肃清各地共匪,恢复固有文明;(三)建立民众武力,准备御侮救亡。”7日,由靖县向洪江进发。何键令第十九师李觉部往剿,并分电桂、黔当局派部协剿。贺部团长杨某投降。
△ 第十九路军军官补习所在漳州开学,蔡廷锴兼任所长,余华沐任教育部长。福建人民革命政府成立后改为军事政治学校,蔡兼任校长。1934年春“闽变”失败时结束。
△ 台湾公布《全台湾高山族集体移住十年计划》。
11月2日 何应钦在平接见德王代表包悦卿等人,表示希望内蒙各王公开诚布公与黄绍竑商谈蒙事,站在中央立场办理自治。
△ 日使有吉明抵平后向黄郛等提出解决交还长城各口、设关、通车通邮等局部问题的谈判。是日,黄郛电行政院请示,主张“在不丧权辱国之外交方针下”,未始不可商议。行政院即将黄电发交有关各部拟具方案。同日下午,日使馆武官柴山就此事再与何应钦、黄郛晤谈;4至5日,又接连与殷同商通车事。
△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反对五次“围剿”运动的紧急通知》。
△ 闽赣省苏维埃政府成立,邵式平任主席。
△ 国民政府令免朱培德军事委员会第三厅主任兼职,遗缺以杨端六继任。
△ 盛世才由前方返迪化晤苏联驻迪领事,商请苏出兵援助,次日午返前方。因连接刘文龙电告马赫英部副总指挥李福兴犯绥来,又传张培元已派部东进,盛又于5日率师返省,急命刘斌由塔城往御马赫英部,马部败走。
11月3日 交通部长朱家骅电告黄郛称:国防会议对通邮事主暂缓讨论,仍维现状。同日,铁道部长顾孟馀电告黄郛,铁部派员赴平协助商谈北宁路通车事宜。
△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以甘、宁、青三省当局及民众团体反对孙殿英部西开,是日电令孙部暂停西进,驻宁夏平罗以东、绥远包头以西地区过冬。
△ 日苏因中东路问题关系日益恶化。是日,日侦察机八架及轰炸机一架越苏境侦察。6日,苏驻日大使尤列涅夫访外相广田就此事提严重抗议,广田否认日机越境。
11月4日 据《申报》本日长沙通讯:湘省发行救国库券以来,因各县、市纷起反对,省府减为六折,实募300万,以250万改充西路军“剿匪”费用,50万为征工筑路补助费,原限三个月募足,现已阅六月,仅募得六七十万,尚系从严追催而来,衡阳一县被系在狱者人为之满,长沙则派枪兵驻店坐索。长沙各业代表会议决定政府不收回派兵勒派成命,各钱商即与政府实行经济绝交,中旬,驻店坐索之枪兵撤走。
11月5日 蒋介石电令赣、湘、鄂、皖、苏、浙、冀、豫各省府主席及上海市长,限制田赋附加及撤销米谷苛捐杂税。
△ 冀省保安队连日在抚宁进剿“老耗子”等股匪,是日克抚宁城,匪部向台头营方面逃窜。驻榆关日军参谋远藤要求保安队周毓英部撤回天津,窦希哲部撤返昌黎。
△ 李际春通电结束战区杂军编遣委员会及所任委员长职务,并向冀省府索编遣费五个月计四万元,军事垫款7.5万元。冀省府允照发。
11月6日 日关东军参谋副长冈村宁次偕参谋喜多诚一等一行四人从长春到平,与华北当局交涉停战善后事宜。下午,冈村分访何应钦、黄郛。晚,黄郛宴冈村等人。宴后,日武官根本博向黄郛提交《关于北支善后交涉商定案》,内容为:一、长城线各关门警备权属于日、“满”,凡有日军驻屯之住民地,(中国)不应配置武装团体;二、北支政权容认“满洲国”在山海关、古北口、喜峰口、潘家口、界岭口设置必要的各种机关,并对这些机关业务予以最善的援助;三、北支政权在接收地域内对日军提供必要的土地、房屋,以备日军暂时驻屯;四、北支政权为设定与“满洲国”间相互的通商贸易、交通通讯、航空联络等起见,应从速决定必要的委员,开始交涉。根本博声言此案系关东军再三审议所决定,中方只可修正文字,绝对不容更动实质。黄郛连夜与何应钦研讨应付方针,确定不谈政治问题,凡文内有涉及“满洲国”字样者应绝对删除;不讨论越出停战协定善后范围以外的问题。
△ 财政部长孔祥熙宣誓就职,汪精卫、叶楚伧相继致词,孔致答词,均强调要尽先充实“剿匪”军费。同日,孔在中央纪念周上报告称:“最近财政确已臻困难,每月不敷1200余万,自应由整理旧税源入手。”
△ 上海各界“剿匪”运动宣传周开始,各御用团体派代表参加大会,航空署派飞机二架散发反共传单,全市100多处路口悬挂反共标语,影院加映反共标语影片。吴铁城、吴开先等20余人于宣传周期间分别作反共广播演说。
△ 中共江苏省委为国民党当局举办“剿匪”宣传周发表《告江苏民众书》,指出这是国民党“进行对广大工农劳苦群众的欺骗与武断宣传作垂死挣扎的呼号”,号召广大工农劳苦群众动员起来,组织打狗队、纠察队、宣传队、标语队,粉碎国民党的“剿匪”宣传周。同日,上海总工会亦发表《反对国民党五次“围剿”反革命武断宣传告江苏工友书》。
11月7日 上午9时,黄郛、何应钦、殷同、殷汝耕、陶尚铭与日方冈村、喜多、菊池(日天津驻屯军参谋长)、根本博、柴山、花轮义敬(书记官)在平会谈。冈村声称:“有日本一日,即有满洲国一日,除非日本灭亡,则满洲国无可移易。”黄郛声明:方案“内容如带有承认‘满洲国’之意味者,在我方立场上决办不到”;日方所提方案应容纳我方意见,商谈范围应以地方的局部善后问题为限,“不能涉及政治、外交问题”。中国方面指派殷同、殷汝耕、陶尚铭,日方指派喜多、根本博、花轮为会谈代表,下午会谈开始,殷同就日方所提方案表示长城各口警备权委于日军与停战协定意旨相反,要求将长城全部从速交还中国;第二项无异承认“满洲国”,要求删去;第三项并入修正后的第一项,不必另列;第四项通商、贸易、航空联络等项,目前无谈的必要。喜多声称,如照此修改系推翻原案主旨,表示不能办到。局面僵持,约定翌日续谈。
△ 青海各族代表马绍武等到行政院请愿,要求收回孙殿英部西开成命。此时,宁、青两省已派军两旅在宁夏平罗县北石嘴子阻孙军渡河。
11月8日 汪精卫上日应蒋介石召到南昌共商对日交涉,是日联名电黄郛、何应钦,指示对日交涉以在事实上、法理上不涉及伪国之原则,可酌量商谈,并以不换文,不签字最为重要。
△ 罗文幹出巡新疆后,经苏联新西伯利亚、乌苏里到海参崴乘轮返国,是日抵达天津,发表书面谈话称:“欲治理新疆,必首先结束军事,然后整理财政,开发交通。”11日返抵南京。
△ 孔祥熙应蒋介石召,赴南昌商“剿匪”经费等问题。
△ 粤军第二军军长香翰屏因倾向闽省发动反蒋事变受陈济棠排挤,提出辞职。是日,西南政务委员会准香辞职,遗缺由陈济棠兼任。
△ 国民政府令:派邓宝珊为新编第一军军长。
11月9日 中日北平会谈连日进行,日方一味强压,执意坚持接收地点“不含长城线”等,声言若中方“完全以对等态度,遇事龂龂争辩,则大属错误”,并多次以“罢议归去”相威胁。殷同等在强压面前乞称:“吾人以弱者地位应付强者,既不能以力争,又不能以理争,只好强颜以好意奉求。”历时三日,六次会谈,又经黄郛与冈村几次会外接触,是晚达成《关于停战协定善后处理会谈》,仅就日方原案略作文字修改,将“北支政权”改为“华北当局”,“满洲诸机关”改为“关东军所指定必要之诸机关”,“航空联络”句删去等。日方容认中方提出希望三点:一、在接收区域内暂驻之日军,及暂置之关东军所指定诸机关,对所在地中国之一切行政,不得有干预或妨碍之情事;二、除依本会谈已经华北当局同意者外,其他任何军队不得开入接收区域内;三、为完成察东地区及多伦诺尔之接收起见,关东军同意中国对于察边抗命部队及土匪得自由剿办。冈村表示同意一、二两项,第三项俟返长春讨论后答复。夜12时,黄郛、何应钦电蒋介石、汪精卫报告。
△ 陈铭枢、蒋光鼐由港到厦门,翌日到漳州与蔡廷锴晤谈发动反蒋事变。
△ 川军“剿匪”第五路军王陵基部第三、四两师,第六路范绍增师上月31日起在东线进攻红军,连续在观音山、中心场、杨柳关等地战斗,被红军歼灭5000余。红军因兵力分散,川军后续部队增加,是日,向宣汉、达县一线撤退。
△ 国民政府令:派李松崑为第三十军副军长;任命冯安邦为第二十七师师长;准李调生辞财政部常务次长职。
△ 伪满公布《银行法》,令民营行庄在1934年6月以前登记,经批准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准继续营业。结果登记者169家,发给营业执照者只88家。
11月10日 黄绍竑、赵丕廉在徐庭瑶及装甲车队护送下由归绥达百灵庙,内蒙云王、德王及王公代表等以上宾礼接待。
△ 汪精卫在立法院会议上否认中日直接交涉,诡称:“中央对外政策,始终不变更原定方针,绝对不承认伪组织……此次华北方面,日代表有要求开始局部谈判之意见,华北当局电达中央请示办法,关于通车、通邮、设关各事,应否与之谈判,此刻尚未确定,外传会谈之消息,颇多不实,绝非中日直接正式交涉。”
△ 孔祥熙由赣到沪,下午召金融界贝淞荪、李铭、胡孟嘉、吴蕴斋、胡笔江、徐新六、钱新之、傅筱庵以及虞洽卿、杜月笙、张啸林等商筹款办法。会后,孔向记者宣称“剿匪”军费已有办法。
△ 徐州各大商号合组之公裕银号因商业萧条影响,加之滥发无准备金之纸币,是日晚发生挤兑,随即倒闭。次晨,该埠春泉等六家银号同时发生挤兑。县府布告设公兑处,每人暂限兑换一元纸币。部分商店停业,全市商业处于瘫痪状态。
11月11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发表《为中日直接交涉告全国民众书》,指出中日直接交涉的内容“显然不限止于国民党政府公开承认满蒙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而且必然是南京政府进一步的投降卖国,以中国承认华北为日本势力范围,日本帮助南京政府以金钱武器伸长他的反动势力,进行他的五次‘围剿’为直接的交换条件”。
△ 上海市商会、航业同业公会等团体电行政院、外交部,指责与日本直接协议通车、通邮、设关“是直承认伪国、断送四省”,“是直将两年来民众一切牺牲尽付流水,其何以保国土系人心”。16日,汪精卫复电称:中央对外方针,“决以不损害主权为原则,希告各界勿滋疑念”。
△ 天津日驻屯军司令部宣告冈村此次来平,与中国当局商议讨伐抚宁土匪之善后处置及接收榆关附近地带之办法,“已告圆满解决”。翌日,冈村返抵长春,报告北平会谈经过。
△ 陈铭枢、蒋光鼐由漳州到福州谒林森,林劝其打消发动反蒋事变,陈等未接受。翌日,林返京,陈等派黄琪翔赴港迎李济深到闽作最后决定。
△ 刘湘电北平军分会称:“自赤匪陷绥定后,我第五路军即计划进攻,殊匪企图东下,进扰两开(开县、开江),竟以全力猛扑我第五路军,盖欲接通南江〔江南〕,以与贺匪联合,故连日不惜冒死来攻……自上月世日至本月歌日止战六昼夜,我军伤亡五六百人。”
11月12日 黄绍竑、赵丕廉在百灵庙与云王、德王等首次会谈。德王将《内蒙自治政府组织大纲》等文件呈黄、赵。黄表示中央虽赞同自治,但只限于组设蒙古自治委员会或在中央另设边务部管辖一切,并劝其接受中央方案。德王等对“改革蒙古地方行政系统方案”表示不满,坚决要求成立自治政府,坚持自治范围除三盟外,还包括察、绥、宁省属之原有蒙地,并要求废察、绥两省,将治权交给自治政府。会谈无结果。
△ 红七军团第十九、二十师上日起袭击临川附近浒湾。顾祝同令第四师驰援。是日,第四师在浒湾东南吴家岗地带与红军激战。13日晨,红军退守黄狮渡东北一带。
△ 由陈果夫、陈立夫领导的CC特务组织在上海实行全市大检举。是日及翌日,所谓“影界铲共同志会”的暴徒先后将上海艺华影片公司和良友图书公司捣毁,并向各影院发出警告信,不准上映田汉等编导之影片。14日,又捣毁承印《中国论坛》之勒佛尔印刷局。其他如联华影片公司、光华书局亦受“警告”。上海左翼文化界群众曾给予还击,将专售《社会新闻》、《社会主义月刊》等反动刊物之新光书店捣毁。
△ 伪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建立。南疆喀什陷后,马占仓、铁木耳、乌斯曼为争实权相互火并,铁为马枪杀,乌被和田王拘押。和田王之维吾尔族势力据回城(疏附),马占仓据汉城(疏勒),维兵攻汉城七月之久而未得。此时和田王联络缠回首领沙比提到达喀什,征得在阿克苏之和加尼牙孜同意,是日成立“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伪政权,和加尼牙孜任“总统”,沙比提任“国务总理”,首都喀什。颁“建国纲领”30条,规定“东土耳其斯坦共和国据回教教条而成立,谨遵万世不渝之《古兰经》所载条文命令以为准则”,反苏、反盛世才政权及汉人。起初,英国曾极力支持,后来认为这个傀儡希望不大,遂取消极态度。该“共和国”成立不久,派员往土耳其、阿富汗、伊朗、印度等国要求承认而未逞。翌年2月,在新疆军阀混战中瓦解。
11月13日 行政院将印有汉蒙合璧文字的布告派员交黄绍竑分发各盟旗。布告略称:中央政府对内蒙人民自治极愿扶植辅导,俾底于成,惟自治之先决条件尚未具备,倘若一旦实行高度自治,不过虚有其名;试行初步之自治,则不唯可免扞隔之弊,亦可辅助省政府之不及,而收合作之效。要求各王公、盟旗长官及地方人士与黄绍竑开诚磋商。同日,黄、赵与云王、德王在百灵庙续谈,仍无结果。
△ 何应钦由平到津邀宴各界,靳云鹏、高凌霨、齐燮元、孙传芳、曹汝霖、陆宗舆等均出席。翌日,先后出席靳云鹏等及天津日驻屯军司令中村宴会后返平。
△ 国民政府以第八十师师长李思愬“调度无方”免职,遗缺由副师长陈明仁代理。
11月14日 行政院会议决议:一、与日方交涉通车、通邮、设关事,送中政会处理;二、交通部部长朱家骅请拨1500万元整理国营招商局案,送全国经委会核办;三、准宋子文辞全国水利委员会委员长及全国航空建设委员会常委职,遗缺以孔祥熙继任。
△ 红军一、五军团各一部为策应浒湾附近战斗,突破见贤桥封锁线,进入佘家山、南源一带,将第四师包围。17日,陈诚调第五、七两纵队分向见贤桥、云盖山进攻红一军团,经一日战斗,红军主力向五都、神岗、党口等地撤退,第三师李玉堂部占云盖山。
△ 周浑元率第五、六、九十六各师由硝石、洋墩一带分三路向百顺、八都圩之线前进。午,第五师在周家圩附近遭红五军团第十三师伏击。俟第九十六师赶到,红军退资溪。
△ 蒋介石电汪精卫、孔祥熙,催拨“剿匪”善后治标费180万元;又电豫、鄂、皖、赣、苏、浙六省严催各属田赋。
△ 国民政府任命唐云山为第九十三师师长。
11月15日 国民党中政会讨论行政院有关部所拟之通车、通邮、设关等方案,同意交付审查。又通过《修正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17日国府明令公布。
△ 刘湘下总攻令,要求六路军齐向红军占领区推进。
△ 英使蓝普森调任驻埃及总督,北平各界200余人茶会送别。
△ 台湾花莲港厅里垄支厅大竹区少数民族40余人反抗日本压迫,杀死日警,夺走枪弹,逃往深山。日警派大队往“剿”,捕走18人。民众闻风响应抗日。宣称若见日军则杀尽。
11月16日 罗文幹由京赴赣向蒋介石报告出巡新疆详情及在京与各中委晤商处理新疆问题意见。
△ 何成濬、刘镇华到南昌,向蒋介石报告川鄂湘边及豫鄂皖边区“剿匪”情形。
△ 财政部为筹“剿匪”军费,以关税库券500万元,向上海钱业抵借现款250万元。是日,上海钱业公会全体会员临时大会决定勉认100万元,由65家钱庄每家摊认一万元,余由钱业准备库垫拨。20日,如数缴付财政部。23日,孔祥熙函钱业公会,要求再借150万,遭拒绝。
△ 长沙市各业代表秘组反对加派救国库券临时办公处,推崔伯鸿等11人负责,决定在省府捉人勒派时罢市。次日,市长何元文向何键告密,18日,省警备司令部遵何令将崔伯鸿等七人捕解萍乡。
△ 第六十三军冯占海部宫长海旅自蔚县移防怀来,途中300余人哗变,冯派部围剿,宫旅伤亡200余人。冯发现该军郝旅亦有哗变迹象,遂将其缴械,旅长被拘押。
△ 上海天一保险公司成立,由金融界王伯元、秦润卿、钱新之等人创办,资本500万元,先收足250万元。选王伯元、秦润卿、钱新之等为董事,孙鹤皋等人为监察。
11月17日 内蒙自治谈判因黄绍竑对德王派力量进行分化瓦解,德王处境孤立。是日,黄将德王方案退还,并扬言翌日返绥,以示谈判破裂。云王挽班禅出面疏通,表示愿在察、绥两省省辖范围内各设自治机关方案的基础上与黄续商,并于晚间向黄递交自治办法11条,规定“内蒙设统一最高自治机关,定名为内蒙自治政府”,黄仍不同意。
△ 立法院通过洋麦面粉进口征税原则,税率最高额麦为1.25,粉为2.5(海关金元),税率条文交财政部草拟。
11月18日 李济深、陈友仁、徐谦等由港到福州,即日与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李章达、邓世增、沈光汉等人在鼓山召开紧急会议,讨论成立人民政府的时间和有关政纲、政策以及军事、财政等问题。决定20日召开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通过有关宣言、政纲草案;决定派李超恒、叶少泉分别接收福州、厦门两地中央银行,以防南京国民党政府断绝财政。
△ 内蒙自治谈判经班禅等向德王劝说,遂改为设内蒙第一、二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政府间设联席会议。黄绍竑认为基本符合中央原则,表示允转呈中央鉴核。翌日,黄、赵一行返归绥。
△ 上海市商会通电中央、省市政府、党部,要求在国家危急存亡之际立定方针,确立“靖外安内”原则,靖外“应先认清利害,勿以一隅之幸全误将来之大计”;安内“必须痛自反省,各就其军事政治职守所及,实践躬行”。
△ 全国经济委员会在沪开首次常委会,汪精卫、孙科出席。财政部长孔祥熙、实业部长陈公博、交通部长朱家骅列席。会议决定聘蒋介石、孔祥熙为常委。
△ 广州受闽局影响,广东省银行纸币币值猛跌至八成,因商店拒用,发生挤兑。该行共发纸币2700余万,准备金仅500万,难以应付。同日财政厅决定除一元、五元纸币照兑外,10元纸币停兑。同时,港币市价猛涨,广州银业发生恐慌。
△ 京沪、沪杭甬两路员工捐献飞机在上海虹桥机场举行命名典礼。
11月19日 蒋介石于日前电陈铭枢,诡称“今日中国非剿共不足以抗日,非先安内即无力御侮”,劝其“勿受他人挑拨离间,为一时误会所隔阂”,希望和衷共济,放弃发动福建事变。是日,陈复电斥责蒋仍坚持“剿匪”惧日政策,表示发动福建事变“决非他人挑拨所能离间,亦非一时误会所能隔阂”,“所见不同,自唯有各行其是”,并指出:蒋“年来所为者,果何有于民族?果何有于民生?”“公自信有谋国之忠诚,何不于国民共怒之前,自决其进退!”
△ 第三党首领黄琪翔由厦门到福州,南北各省代表亦均先后到达,筹备召开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同日,黄强就漳厦警备司令职。福州戒严,禁止无故搬运物品出境。
△ 李济深、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陈友仁电桂省李宗仁、白崇禧,要求贯彻历来主张,及时响应发动反蒋事变,“一致动员,兴讨逆之师”。
△ 晨,陈济棠召萧佛成、邹鲁、缪培南、余汉谋、林云陔等人会商闽事,决定对闽局暂取静观态度。
△ 陈诚令第七纵队主力进占神岗、党口,七纵派第四军全部协同第九师前往。是晨,第九师第二十六旅在大雄关与红军一、五军团之一部战斗。第五十一团团长谢辅三被打伤,第五十二团阵地被红军突破。陈诚遂令第二师增援,第十一师、第六十七师策应。翌日,陈诚部第七纵队占党口,红军撤退。
11月20日 李济深、陈铭枢等发动福建事变,是日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推举黄琪翔、徐名鸿等17人组成主席团,黄琪翔为总主席。各省代表相继演说后,黄宣读《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人民权利宣言》,宣布:中国为中华全生产的人民之民主共和国,中国最高权力属于生产的农工及共同支持社会结构的商学兵代表大会;中国国家之独立为不可侵犯之最高原则;全国人民不论种族、性别及职业,除背叛民族、剥削农工者外,有绝对之自由平等权;否认一切帝国主义者强制订立之不平等条约,首先实现关税自主;实行计口授田;发展民族资本;人民有劳动之权利义务;人民有身体、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示威、罢工之自由。宣言指出:国民党政府为买办军阀、豪绅地主之反革命政府,号召全国反帝、反国民政府之革命势力,立即组织人民革命政府,打倒以国民政府为中心之法西斯系统,于最短期间召集第一次全国生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解决国是。大会通过与《宣言》基本要点相同之12项决议案,并通过安徽、福建代表提议,建立人民革命政府。旋行升旗礼,新国旗为上红下蓝二横条组成,中嵌黄色五角星一颗。礼成后出发游行。
△ 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发表《告民众书》,揭露蒋介石政府的黑暗统治,指出“南京国民党系统与南京政府现为中国人民经济发展与彻底民主政权实现的最大障碍物”,号召“全国的革命大众立刻起来打倒蒋中正御用的国民党南京政府,建立生产人民的彻底民主政权”。
△ 晚8时,中国人民临时代表大会主席团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通称“福建人民政府”),首都设福州,推定李济深、陈铭枢、陈友仁、蒋光鼐、蔡廷锴、方振武(方未到,后改戴戟)、黄琪翔、徐谦、李章达、余心清(代表冯玉祥)、何公敢11人为政府委员,李济深任主席,定22日举行成立典礼。
△ 蔡廷锴密令马尾要塞司令云应霖、漳厦警备司令黄强分别派部队接收马尾、厦门两要塞司令部、马尾海军造船厂、厦门海军航空处、长门炮台、长门海军练习营、弹药库等。晚,马江要塞司令李孟斌率“江贞”、“江元”、“楚观”三舰脱逃。
△ 国民党中政会为“闽变”通电各省、市政府,着各军政机关迅予处置,“务使叛乱克日敉平”。晚,汪精卫对“中央社”记者发表谈话,声言“中央于最短时期内,即可将此种异动消灭”。
△ 外交部电示驻外各使馆向各国政府解释“闽变”,称闽事分子复杂,有所谓国家主义、社会民主党、第三党等,均纠合一起,意见纷歧,绝难成事。中央正妥筹办法,期消弭于无形。
△ 蒋介石电国民政府,要求对“闽变”一面用政治解决,一面调军严防浙、粤边境。
△ 晚,广州因“闽变”宣告戒严。
△ 上海证券市场因“闽变”大起波动。各种证券跌一元左右。翌日,大户纷纷抛售,多者跌2.3元。公债亦出现新低价。
11月21日 陈铭枢、李济深等联名电粤、桂胡汉民、陈济棠、萧佛成、李宗仁、白崇禧等促其合作讨蒋。电云:“惟救国必先讨贼,而讨贼必先西南实行一致实力行动,故弟等再三矢推戴之诚,共谋救国之举。”“今民族危亡,迫在眉睫,弟等为情势所迫,不得不先期发动……望吾兄本历来之主张,为一致之行动。”
△ 李济深、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陈友仁、李章达、徐谦、戴戟等联名通电,宣告自11月20日脱离国民党。李、陈等退党后,由陈发起联合第三党和神州国光社成员组织生产人民党(简称生产党),由陈铭枢担任总书记。
△ 国民政府训令行政院、军事委员会令饬各地方政府及各驻防军队,对“闽变”严加防范,“务使叛乱早日敉平”。同日,又电令湖北省政府主席张群到京商闽局。晚,张由汉启程。孙科亦由沪到京。
△ 蒋介石将“闽变”情况连电黄郛,是日,黄电蒋献策,认为闽方提出取消党治、联络共军两点“最宜注意”,应急筹应付办法,并建议:一、明白宣布宪政实施时期,使闽方取消党治口号失其意义;二、揭穿闽方联共事实,力予宣传,“使国人嫌恶而共弃之”;三、对冯玉祥“釜底抽薪,从速依照前议,由中央发表其林垦督办名义,如其接受,则闽方定滋疑虑,在彼则相互间不能推心置腹,在我或可以收分化之功”。
△ 国民党南京、湖北、汉口等省、市党部,平汉、武长铁路等四党部及南京市商会等团体电国民党中央,要求通缉陈铭枢等人,解散人民政府,并致电蒋光鼐、蔡廷锴反对“闽变”。
△ 驻闽第五十八师师长刘和鼎自建宁电国民政府,表示服从中央。
△ 日外务省电训驻华公使有吉明及驻福州总领事守屋和郎称:如新政府采非友谊的排日行动,以确立关税自主权及撤废不平等条约为名,威胁日侨之生命财产,防卫上决采适当处置。同日,日借口保侨,派驱逐舰六艘由马公港分驶福州、厦门海面威胁。
△ 全国经济委员会续聘外籍顾问国联财政股长英人沙而泰,前国联秘书英人莫纳及前国联秘书长之子德鲁蒙等到沪,随即访谒宋子文。
△ 晚,广州市银行受省行影响,发生挤兑,广州当局令官民一律收用一元、五元纸币,违者严惩。先施、新新等大商号为避免收用纸币,闭门停业。
11月22日 上午,福建人民政府在福州成立,主席李济深及委员陈铭枢、陈友仁、蒋光鼐、蔡廷锴、戴戟、黄琪翔、徐谦、李章达、余心清、何公敢11人宣誓就职。
△ 下午,福建人民政府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决:一、发表人民革命政府成立宣言和对外宣言;二、政府机构先设军事、经济、文化三委员会及财政、外交二部,推举李济深兼任军事委员会主席,陈铭枢兼任文化委员会主席,冯玉祥(余心清代)任经济委员会主席,陈友仁兼任外交部长,蒋光鼐兼任财政部长;三、建立军事委员会,推李济深、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戴戟、黄琪翔、邓世增、徐景唐、沈光汉、毛维寿、谭启秀、区寿年、张炎、李章达为委员,李济深任主席,戴戟兼任参谋团主任;四、任何公敢为福建省省长,萨镇冰为政府高等顾问;五、更定年号为中华共和国元年。此外还决定通令12月1日庆祝革命政府成立,赦免一切政治犯;定11月20日为革命政府纪念日。
△ 福建人民政府通电宣布成立。宣布新政府五项使命:“(一)求中华民族之解放,形成真正独立自由之国家;(二)消灭反革命之卖国政府,建立生产人民之政权;(三)实现国内各民族之平等权利;(四)保障一切生产人民之绝对自由平等权;(五)排除帝国主义在华势力,打倒军阀,铲除封建残余制度,发展国民经济,解放工农劳苦群众。”号召全国人民及各政治集团与各军队“一致奋起,拥护革命政府,与蒋中正御用之国民党卖国政府作殊死战”。
△ 福建人民政府发布人民政纲——最低纲领18条,大要为:废除不平等条约;制裁、没收有违害中华民族利益之外资企业;整理新旧外债,凡祸国之政治借款,绝对否认;实行外贸统制;厉行关税自主;开放政权;各民族一律平等,确认民族自决;确定人民身体、居住、言论、集会、结社、罢工、示威、出版绝对自由;实行普选;废止一切苛捐杂税;耕者有其田,计口授田;严禁高利贷;取缔奸商;改良农工生活;厉行教育普及;实行征兵制等。
△ 蒋介石发表《告十九路军全体将士书》,表示“决不以闽变牵动剿匪之军事”,号召“十九路军将士坚持剿匪之原有阵线,毋见挠于乱命”。25、28日,多次派机往福州散发。
△ 胡汉民、萧佛成、陈济棠、李宗仁、白崇禧等电复李济深、陈铭枢,对李、陈等“揭橥讨贼,期伸正义于天下”表示“至所同情”,但对其“宣言脱离中国国民党,废止青天白日旗”,“公然以推翻党治,组织农工政府相号召”,则认为是“背叛主义,招致外寇,煽动赤祸,为患无穷”,表示“不忍苟同”,要求李等“本历来护党救国之精神,幡然改图”。
△ 国民党西南执行部通电海内外党部,表示本三民主义及国家民众立场,对“闽变”“决不苟同附和”。
△ 财政部停拨闽省协饷,将此款项转拨给南路“剿匪”部队。
△ 第一集团军军事会议决定对闽采取“自固边圉”政策,令独一师黄任寰部由闽省上杭、武平等地撤回粤边大埔一带固防。陈济棠决定停发粤对闽协饷补助。晚,陈济棠赴北江视察部队。
△ 国民党上海、浙江、山东及华北各省、市党部,江宁实验县党部,浙江省政府,南京各界抗日会,上海市总工会、农会、大学联以及一些同业公会通电反对“闽变”。
△ 驻福州日总领事守屋和郎电日外务省报告是日各国领事集议对福建人民政府态度,决定暂采取不干涉主义,并称新政府于今尚无反日态度,但仍继续监视,如有侵犯日本权益,则将采取断然处置。
△ 国民党中政会派何应钦、朱培德、唐生智、陈绍宽、贺耀组为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委员,指定朱培德为常务委员。25日,国民政府明令发表。
△ 蒋介石以川军“剿匪”多持观望,日前曾派杨德源、陈醒亚等七人为四川“剿匪”督察专员入川“督剿”。是日,再电刘湘称:“如再观望不进,决以军法从事。”同时又委程泽润为军事特派员常川驻川“督剿”。
△ 北平军分会讨论华北军饷,何应钦称:经上次裁减后尚不敷百余万,冀、察两省协饷未能解交,致华北军饷益感困难,要求于各军饷项中商议缩减办法。讨论良久无结果。
△ 粤省召开经济会议,拟向中央借款300万,向港商借款700万,以维持纸币信用,解救金融危机。
△ 上海电力公司工人罢工后,经公共租界工部局总裁费信惇及华董顾问杜月笙等“调解”,订出折衷方案:未罢工前工资一律如数发给,罢工期间工资由公司发给一个月,工人所提其他条件,俟复工后由杜等继续与公司谈判解决。工人被迫于是日起复工。
11月23日 福建人民政府第二次委员会议,通过《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组织大纲》、《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委员会会议规程》、《最高法院组织大纲》。
△ 福建人民政府发布对外宣言,揭露国民党政府内亲日、亲英美及依赖国联各派出卖中国人民利益的罪恶;声明推翻蒋介石政权为中国独立与救亡所必需;警告列强勿借款与南京政府。
△ 第十九路军全体将士由蔡廷锴领衔通电拥护人民革命政府。
△ 福州工联会通电拥护人民革命政府,并请求人民革命政府克日出师,大张挞伐,打倒蒋介石御用的南京政府。
△ 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开除陈铭枢、李济深、陈友仁党籍,提请监察委员会追认,并交政府拿办。定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 蒋介石为福建事变发表《告剿匪将士及全国各军长官书》,声称对“闽变”“深信最短期间,必能廓清一切,使此复杂矛盾之集团粉碎瓦解”,要求“剿匪”部队“一本原定之计划,照常进击,不特不可因闽变而稍生疑虑,且应因闽变而益加淬励”。
△ 陈济棠与何键在乐昌会商,议定由湘省派重兵至赣南“剿匪”,使粤军专力对付闽局。同日,陈乘飞机至赣州与蒋介石商应付闽局办法。翌日,陈返广州。当晚,召缪培南、余汉谋、李扬敬、李汉魂、邓龙光等会议,报告入赣谒蒋经过,并决定固防粤边等计划。
△ 粤第三军李扬敬部开始由赣南回防兴宁、梅县。
△ 国民党四川、北平等省、市党部,香港、澳门党部以及杨虎城、邵力子、龙云等通电反对“闽变”。
△ 红军一、五军团各一部袭击江西大雄关国民党军阵地,经一日激战,红军撤退。
△ 湘赣军区红军之一部在湖南攸县分水坳附近击溃湘军第十六师彭位仁部杜旅。
11月24日 福建人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首次会议,任命蔡廷锴为人民革命军第一方面军总司令兼第十九路军总指挥,邓世增为副指挥,沈光汉为第一军军长,毛维寿为第二军军长,区寿年为第三军军长,张炎为第四军军长,谭启秀为第五军军长,刘占雄、庞成、张君嵩、谢琼生、司徒非分别为第一、二、三、四、五师师长,赵一肩为第七师师长,阮宝洪为第四十九师师长,邓志才为第六十师师长,梁世骥为第六十一师师长,云应霖为第七十八师师长;原福建绥靖公署结束,改作第一方面军总司令部;在漳州、延平两地设行营,由谢东山、邓世增分任主任;并决定即日出师讨蒋。同日,沈光汉等五军长通电宣布自动脱离国民党。
△ 漳州各界民众五万余人举行拥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暨人民革命政府成立大会,通过全国一致讨伐蒋介石等10项提案。
△ 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为“闽变”发表《告全国同胞及国民党党员同志书》,声称“本孙总理至大至刚之精神,与叛徒为不屈不挠之奋斗”。次日,又发《告福建同胞同志书》。
△ 海军部电令驻闽、浙各舰严密封锁闽江要口。海军主力已集中三都澳。粤、赣、浙三省与闽交界各隘口均已增兵设防。
△ 南昌行营为掩护入闽各军前进,遮断福建人民军与红军之联络,重订北路军“剿匪”计划,第一路顾祝同约八个师仍向白沙、龙岩推进;第二路蒋鼎文约六个师集中黄狮渡,准备入闽。第三路陈诚13个师集结黎川,向闽边进展。
△ 中国天文学会在南京紫金山天文台举行徐光启逝世三百周年纪念会。同日,上海徐家汇天主教会举行大礼弥撒。
△ 滦榆行政督察专员陶尚铭、临榆县长尹寿松与日武官柴山同抵榆关,与日驻榆第十四旅团参谋远藤商谈接收榆关问题。
△ 南京地方法院开庭审理金树仁案。
△ 前北京政府外交总长胡惟德在北平病逝。
11月25日 福建人民政府任余心清、蒋光鼐、章伯钧等17人为经济委员会委员;决定设置农工幸福委员会,以徐谦任主席;确定官员俸额标准,最高不超过200元。
△ 蔡廷锴及各军军长就职,会商部队统辖、防务配置及官兵饷额等问题。确定第一军辖第一师、第六十师;第二军辖第二师、第六十一师;第三军辖第三师、第七十八师;第四军辖第四师、第四十九师;第五军辖第五师、第七师;以翁照垣任第六军军长,辖第六师、第八师,以洪文德、余承学分任第六、八两师师长;确定各部队将官薪俸不得超过160元,士兵饷额酌予提高。
△ 国民政府训令行政院、军事委员会以陈铭枢、李济深、陈友仁“乘内忧外患国难严重之时,背叛民国,残害人民,着即严行拿办”。
△ 山西绥靖主任阎锡山电蒋介石、汪精卫,表示不予赞成闽省行动。
△ 华北军政首领何应钦、韩复榘、宋哲元、于学忠、万福麟、商震、徐永昌、傅作义、王树常、庞炳勋、孙殿英、何柱国、王以哲、徐庭瑶、鲍文樾、高桂滋等电国民党中央,反对“闽变”。
△ 豫鄂皖三省“剿匪”军事将领何成濬、徐源泉、孙连仲、梁冠英、陈继承、上官云相、萧之楚等27人电国民党中央,要求对闽省明令讨伐。
△ 刘文龙、盛世才通电,以马仲英“未退出吐、鄯一步”,宣布出兵“重张挞伐”。
11月26日 国民党西南当局驻京代表杨德昭到南昌向蒋介石报告“闽变”后西南各中委态度、陈济棠应付方针及东北江、潮汕等地布防情况。同日,桂省代表黄建平到京,旋赴赣谒蒋,蒋嘱转告李宗仁、白崇禧要“以大局为重”。
△ 胡汉民电复何应钦,指责南京政府两年来的倒行逆施,“掌兵者威权愈大,言莫予违;执政者自营其私,变本加厉。由媚外而公然卖国,由专制而任意杀人……”表示拒绝应其邀入京。
△ 杭(州)徽(州)公路竣工通车。该路为全国经济委员会督造之七省公路干线之一,全长230公里。
△ 晚8时55分,伪满由哈尔滨开往满洲里第三号国际列车在扎兰屯附近被义军炸毁,火车出轨颠覆,死伤日护路军10余人。
11月27日 国民党西南执行部、西南政务委员会电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指出“闽变”发生,“推寻原始,不能不深咎于独裁政治之罪深恶极”,“国事至此,军政当局,应知乱源不宜再深,不妨一避,使全党全国得以恢复自由,以公同解决当前一切之纠纷,重定今后之国策。舍此之外,实无弭乱救亡之途”。
△ 福建人民政府任命陈铭枢兼任军委会政治部主任。
△ 新编第二师师长卢兴邦自永安防次电贺蔡廷锴及沈光汉等五军长就任新职,并表示愿率所部静候指挥。福建人民政府旋任卢为第十五军军长。卢虽接受任命,但按兵不动,后在蒋介石军事进攻时倒戈。
△ 李济深、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联名电复胡汉民、萧佛成、邓泽如、陈济棠等,劝其“宣布讨蒋,另组政府”。提出“虽政见不尽相同,军事政治之合作,无不可商量”。
△ 国民党中宣会发《告十九路军将士书》,要求“及早为谋,速图自拔”,脱离福建人民政府。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和工农红军代表张云逸和福建人民政府代表陈小航签订《闽西边界及交通条约》,依据《反日反蒋的初步协定》,具体划定闽西上杭、长乐、永定等地区边界。
△ 蒋介石电北平军分会称:“自上月开始五次围剿以来,一战于硝石、资溪桥,二战于浒湾,三战于藤田,四战于大雄关,五战于神岗、党口,无役不胜。”又称:江西自吉安、吉水、永丰、乐安以迄黎川、金溪沿线以北之碉堡,均已筑成。
△ 胡适在《独立评论》第七十九号发表《福建的大变局》一文,认为闽局“只是一群同床异梦的军人政客用骤然的手段临时凑合成一个反国民党的革命局面”;“在这个时候无论打什么好听的旗号来推翻政府,都有危害国家的嫌疑”,“不会得着大多数人的同情”。12月18日陈铭枢发表谈话,称胡是“以懒惰庸俗的方法来分析革命,在现状下寻求改良方法。是马粪上装金,与〔于〕国家社会毫无利益”。
△ 河北蓟县民众教育馆长孟新周等五人被县团警以“共党”罪名逮捕。
11月28日 福建人民政府任命陈铭枢、胡秋原、欧阳予倩等14人为文化委员会委员。
△ 蒋介石令航空署全部飞机俟命出发。海军部宣布本日起检查进出口船只。同日,西南当局派“海圻”、“海琛”两舰开汕头拱卫。
△ 国民党中委马超俊到南昌与蒋介石商洽迎胡汉民等人入京问题。同日,上海保安处长杨虎到南昌向蒋报告上海治安。
△ 行政院会议决定硫酸铔厂准由商人承办。该厂原与英商签合办草约,因英商条件太苛,未订正式合同,草约期满作废。该厂后由天津永利制碱公司范旭东承办,资本1000万元,厂址设南京,于1937年2月开工。
△ 绥远当局依照黄绍竑旨意,在归绥举行汉蒙联欢大会,并举行阅兵礼,各盟旗王公、黄绍竑、赵丕廉、傅作义等均参加。
△ 日人杉村阳太郎在华活动两个多月,是日由台湾返抵神户,对记者发表谈话称:华南及南洋为日本民族之重要发展地,台湾为日本之南进根据地。又称:今日中国之最大问题为“共匪”问题,亲日派力量甚弱,我等对于此等亲日之人,应尽力援助。
11月29日 南昌行营特设赣浙闽皖边区警备司令部,任赵观涛为司令,统辖该区“剿匪”部队及督促党政机关“清剿”。
△ 中央军第八十八师奉命由苏入浙增防,是日师长孙元良到杭与浙省府主席鲁涤平、保安处长俞济时商防务。翌日,孙等赴前方视察。
△ 粤军黄任寰师撤出上杭、永定等地,闽人民革命军前往接防。
△ 闽浙赣红军方志敏部日前在上饶罗桥、枫林头消灭第八十师一个营。是日,复在铅山县河口附近歼第二十一师两个团。
△ 闽变发生后,军警机关加紧在各地搜捕共产党人。是日,驻平中央宪兵第三团将上月下旬拘捕之中共北平市委书记高洁明等62名解京。
△ 国民党中政会决定增加卷烟、水泥、火柴统税税率,由财政部参照市面情形暂行试办。
△ 杉村阳太郎向外相广田报告在华视察经过,并对今后对华政策提出建议:一、中国中央政府之失势,致地方政权有扩张之机运,对华政策应一变向来之单一的而为多面的;二、中国民众关于满洲问题“已认识抗日政策之无效”,应迅速确立1935年之非常时对策,届时免被中国所困;三、确保中日提携计,由有力者至华与华方交换意见。同日,广田召开对华问题官民恳谈会,声言以文化工作打开中日关系。
11月30日 外交部照会各国驻华公使,要求转告各该国政府勿对“闽变”予以任何接济。
△ 陈济棠召各军事将领商军事,决定仍以巩固粤防治安为原则。同日,李汉魂偕湘代表张沛乾赴桂,与李宗仁、白崇禧商湘、粤、桂三省军事联络问题。
△ 福建人民政府颁布大赦令,规定政治及普通刑事等犯,凡系本月20日以前之行为者,概予赦免。
△ 李烈钧致函蒋介石,望对“闽变”和平解决。
△ 四川“剿匪”总司令部为筹措饷糈,发行“剿匪”奖券,券额定五万张,每张分10条,售大洋五元。
△ 河南豫丰纱厂自7月间停工后,8月劳资双方曾达成发给工人维持费的协议,但资方拒不执行,工人多次交涉无效。近因天气严寒,工人无衣无食,被迫于是日上午赴厂抬纱变卖,为驻军所阻,旋往专署请愿。
是月 陕甘红军刘志丹、王太吉部由陇东各县进展至陕北,并在甘肃合水(庆阳县属)正式恢复红二十六军。
△ 贵州军阀继续混战,犹国才之车鸣翼部进占镇远,前锋达黄平。同时,云南龙云所派援犹之滇军到达毕节,贵阳震动。王家烈率部东下,在镇远围攻车部七日,迫使车部撤离镇远。是役给镇远人民造成巨大损失。
△ 藏军数月来不断侵扰康边。本月又由昌都向金沙江进兵,经川军、青军进击,大败于竹巴笼,藏军被迫后撤。
△ 日本神户华侨成立南洋输出协会。
